合同管理情况汇报
合同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由各级税务机关国际(涉外)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或组织实施。
第三条对于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总机构或负责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机构(以下简称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前期的纳税评估初评和疑点的提供,与所属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以下简称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络和承办协调会以及资料和数据的汇总工作。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统一步骤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
第四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国税局、地税局应成立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的开展。国税局、地税局在开展联合税务审计时,应在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审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
第五条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由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从各地上报的跨省经营的涉外企业中确定。
(二)跨市(含州、盟,下同)和县(含县级市、区和旗,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分别由省级和市级税务局根据所辖涉外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
第六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均由同一税务局主管的涉外企业,由该主管税务局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与其他适用税种的主管税务机关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二)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由国税局、地税局分别主管的涉外企业,由主管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三)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的确定,应报经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章案头准备
第七条跨省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完成以下工作:对汇缴机构的纳税评估初评;《规程》所规定的纳税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审计项目分析与评价、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分析与评价;起草被审计纳税人基本情况的报告并上报总局,报告应包括纳税人投资和生产经营情况、纳税和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案头准备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等内容。
(二)总局在接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下文部署联合税务审计的具体工作和进度安排。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在收到总局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完成对营业机构的案头准备和相关报告工作。
在案头准备阶段,应注意结合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提高案头分析的质量。
案头准备阶段结束后,应分别向总局和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报送案头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核算方式、经营范围等)、财务管理及内控水平分析(包括收支内控、发票管理、资金运转和流向等)、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审计所属期经营状况、案头分析情况(主要为财务报表重要指标分析)、案头分析发现的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以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收到各地案头分析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汇总完毕案头分析情况,拟定重点审计项目,并向总局报告。
(五)总局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重点审计项目,部署现场实施阶段的工作。
(六)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接到总局现场实施阶段的部署后,应根据确定的重点审计项目,组织编制审计计划。
(七)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向汇缴机构发出《税务审计通知书》,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审计通知书》中,应注明委托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期进行税务审计事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授权分别向营业机构下发《税务审计通知书》。
第八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需要收集资料,做到信息共享,并充分使用现有的税收征管信息资料。需要纳税人额外提供资料的,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商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纳税人,不得重复收集资料。
(二)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职责范围合理分工,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寻找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
(三)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各自情况编制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调查问卷,经双方汇总整理后,共同向纳税人发放和回收。根据回收的调查问卷,由国、地税双方共同对纳税人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四)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并按照《规程》的要求制定统一的审计计划,保证现场实施阶段的进度协调一致。
(五)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填制《税务审计通知书》,同时送达纳税人。
第四章现场实施
第九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程》的要求,分别完成对所属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遵行性测试、确定性审计等程序。
(二)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税务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层报总局,并抄送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三)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报告》进行汇总,确定需进一步审计的问题,形成总的《税务审计报告》,并结合审计终结的需要编制《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见附件),一并层报总局。
(四)总局根据现场审计结果,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税务审计结论,部署审计终结阶段的工作。
第十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国、地税双方应共同派员调取或现场查阅纳税人账簿资料。
(二)在确定性审计中,国、地税双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完成共同需要的审计项目工作底稿。所形成的工作底稿应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传递给另一方。
(三)现场实施阶段结束后,国、地税双方应及时汇总情况、交换意见、核实结果,确保相关数据口径一致,问题定性公正、准确。双方按分工对所辖税种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规程》要求编制《审计汇总表》,并形成《税务审计报告》。
第五章审计终结
第十一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对于现场实施阶段遗漏或需进一步确认的问题,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进一步核实。
(二)根据总局部署,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就发现的问题形成《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各营业机构确认。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税务审计报告》、纳税人确认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已填制好的《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及相关工作底稿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总。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汇总各地《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整理相应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编制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汇缴机构确认。
(五)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汇缴机构回复意见,研究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六)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汇缴机构和各营业机构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十二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制作《初审意见通知书》,并共同派员送达纳税人确认。
(二)根据《初审意见通知书》和纳税人回复意见,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分别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送达纳税人,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三)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国税局、地税局应在年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联合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六章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避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实施反避税调查。必要时,联合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可结合进行。
第十四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重大偷、逃、骗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国、地税双方应按照《规程》要求按户归档,并加强跟踪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跨市、县的联合税务审计,由省级局或市级局主办,比照跨省联合税务审计的有关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根据需要,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和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可合并进行。
合同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负责,市直各单位、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一)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具体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直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三)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四)省驻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省驻单位及其所属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不纳入本市各级统计范围,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汇总、分析报告抄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县、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公共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再由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市直各单位、部门汇总后,报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公共机构汇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有二级机构的由主管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汇总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经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汇总市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及各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后,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年6月20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它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将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通过热量计量装置读数获取。未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按照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的方式获取,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按下列方式获取: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能耗统计人员(以下简称统计员),负责本单位、部门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并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本部门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且数据无误后,才能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程序报送。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应当对本区域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市直各公共机构也应当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报送时也应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市直部门公共机构
1、市直单位、部门(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市直单位、部门存档备查。
2、市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公共机构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报本机构主管单位、部门。报送时限由本机构主管单位和部门自行确定。
3、市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半年度、全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上半年汇总情况及上半年统计分析报告于同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下半年及全年度汇总情况及全年统计分析报告于次年度1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二)县(区)公共机构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上半年汇总情况及上半年统计分析报告于同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下半年及全年度汇总情况及全年统计分析报告于次年度1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各县(区)及乡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周期和报送时限,由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在符合市上统一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确定。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的汇总报表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均需纸质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六、数据分析
市直各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每季度或每月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在报送统计数据时同步报送。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在报送统计数据时同步报送。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教科文卫体等同类公共机构比较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合同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1、 早上9点前提交资金日报表、承兑明细表、信用证未付明细表
2、 上午将本日须付款凭单交主管审核签字,下午3点前付款
3、 下班前将本日现金、承兑汇票进行盘点核对
4、 将下午将银行结算凭证取回交制证人员制证
5、 对票据进行审核将票据及时托收
6、 关注外汇汇率、银行利率变动及外汇管理政策
7、根据业务情况更新借款明细表、应付票据明细表
出纳岗位每周必做:
1、 每周一将上周付汇资料进行核对,及时收集报关单、付汇核销单、合同等进行外汇核销
2、 每周将外汇资金与信用证未付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提醒主管关注外汇收付汇款变动
3、 及时安排工作,做好每周四的现金报销工作
4、 根据资金月度计划及用款申请单(审批后)安排材料付款
出纳人员每月必做:
1、 月末及时提交月度利息、应付票据、信用证付款计划
2、 每月20日前及时将利息付款至指定帐户
3、 月末将货币资金、票据盘点数与帐面进行核对接受公司抽盘
4、 对连续3个月未用帐户采用适当方式提醒集团财务及部门主管注意
5、 关注公司资金变动每月7日提交上月资金运用报表
出纳人员每年必做:
1、 根据日常业务统计分析,编制日常存量资金预测数
2、 做好每年的工作总结,提交资金管理及运用建议
重点工作:
利息、应付票据、信用证、借款的跟踪 进出口收付汇的核销 资金的安全
财务工作岗位日常工作指引(税务部分)
税务会计每天必做:
1、 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动及新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提醒公司领导
2、 协助解决外部门提出的税务问题,为公司内部需要提供咨询服务
3、 根据销售管理部门的申请,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次日上午前)
4、 每日上午将上日开票情况输入销售管理系统
5、 每日关注出口开票及单据是否过期是否需要延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 核对各单位的发货、来款情况,督促下游客户开票资料的完善,提供各合同单位已发货未开票信息。
税务会计每周必做:
1、 每周关注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注意交税情况
2、 及时将出口退税申报资料收集申报结束,防止过期
3、 关注国产设备的税款抵扣事宜并及时处理
税务会计每月、季必做:
1、 及时完成相关税务申报及税款的用款申请划拨
2、 及时完成地税季度小税种的申报及用款申请
3、 及时完成季度所得部申报
4、 月底前完成本月增值税发票、运费发票的认证
税务会计每年必做:
1、 三月份前完成资产损失、坏帐损失等申报鉴定工作
2、 三月份前完成年度所得税申报及汇算清缴工作
3、 完成年度小税种的汇算清缴
4、 完成年度纳税等级的评定申报工作
重点工作:
出口退税的处理 发票认证 年度汇算清缴
财务工作岗位日常工作指引(成本部分)
成本会计每天必做:
1、 关注每日水、电、汽消耗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报告
2、 关注每日加工质量,出现成品率、优级率异常应及时报告
3、 关注每日生产产量,出现异常停机时应及时报告
4、 关注每日质量成本的发生,出现2000元以上质量成本时应及时报告
成本会计每周必做:
1、 核对成品仓库出入库明细帐与T3系统是否相符
2、 登记外销发出商品明细帐及发出未能确认收入商品明细帐(合同号、数量、日期、发票号)
3、 每周负责退库产品的登记退库产品明细帐并与仓库台帐核对,跟踪退库产品的处理情况
成本会计每月必做:
1、 每月4日前结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
2、 每月3日负责检查制造费用、人工成本发生额是否合理,发现异常应调查原因并及时报告主管
3、 每月8日前提交本月产品毛利分析表,对重点产品的毛利波动找出合理解释
4、 每月10日前完成各膜种的成本分析及毛利年度比较分析
5、 每月15日前完成成本的灌数据工作
成本会计每年必做:
1、 负责编制成本倒轧表,协助税务会计完成年度所得税申报
2、 负责年度成本预算的编制与调整
重点工作:成本核算 成本分析报告
财务工作岗位日常工作指引(销售管理部分)
销售管理会计每天必做:
1、 及时审核销售合同价格是否符合公司政策,并将生效合同录入销售管理系统
2、 检查每天的电汇传真、卡现金、承兑汇票来款情况,确认来款单位,录入销售管理系统承兑、卡现金同时登记备查帐
3、 根据来款情况,编制收款凭证,做到日清月结
4、 外销合同发货需与业务员确认收汇,查询收汇是否入帐;确认信用证,查看发货情况与信用证是否相符;确认TT支付方式定金是否到帐;跟踪信用证的来款期限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销售、财务主管
5、 根据销售部发货通知,查看销售管理系统,与业务员确认来款,与银行确认货款到帐情况,签发发货通知。遇到特殊情况,需请示领导。
6、 根据仓库的出库单、出门证登记销售管理系统,并且核对发货员所发的货数量与签发的数量是否一致,金额有无超出
7、 每天查看销售合同客户余额,有无不正常,如有不正常数据,要及时与业务员联系,及时对帐
8、 每天查看到期货款,及时通知业务员回收,并通过发货及时控制到期未收应收款;对于特殊情况,领导签字同意发货的欠款和承兑复印件款以及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承兑款,及时跟踪,并上报领导结果
9、 追踪由于质量和其他原因引起的退货、换货、当地处理、赔偿等事项,最终归集所有单据,录入销售管理系统,同时将相关单据转给成本会计记帐
10、 复核客户退货款申请,确认退款;复核外销佣金,归集收汇单据
销售管理会计每月必做:
1、 月末协助其他人员进行销售出库汇总并与销售合同数据进行核对,检查合同输入是否正确,试用膜有无全部登记备查帐,质量成本单据有无全部转交成本会计
2、 每月复核承运单位开具的运费发票是否与合同发货一致,计费标准是否符合招标约定
3、 每月月初编制销售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初按时与出纳人员核对承兑余额;查看用友销售公司科目余额有无不正常现象,及时调整
财务工作岗位日常工作指引(材料部分)
材料会计每天必做:
1、 审核原材料入库单、出库单,定期出收发存报表
2、 登记原材料采购合同台帐,审核合同生效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3、 关注原辅料的库存情况,出现异常应及时汇报主管
4、 及时将采购发票制证入库,并将发票与采购合同、订购单进行核对
5、 关注原料价格变动信息,分析原料市场趋势,提供采购策略建议
材料会计每月必做:
1、 关注各材料的入库情况,对已付款未收货及运输短缺情况进行追踪及时查明原因。
2、 及时将增值税票抵扣联交税务会计认证,关注进口增值税票、运费发票的抵扣时限是否超三个月
3、 对暂估入库的材料进行跟踪,及时向相关部门催要发票
4、 复核每月废膜销售出库单,注意出门证的连续性,分析每月废膜中的垃圾膜、珠光膜、消光膜比例是否合理并及时报告财务主管
5、 按时审核用友库存管理系统的材料入库单,出库单,完成月末记帐、结帐工作,每月3日出材料成本报表
6、 按合同号完成各合同资料的归档工作
7、 分析各月材料消耗是否正常,出现异常时应与相关部门分析确认原因并报告主管
材料会计每年必做:
1、 指导仓库保管员完成年度采购计划价格的调整及帐务处理
2、 负责年度原辅材料的盘点工作,配合事务所的抽盘
3、 年度末对存货的减值情况进行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重点工作:价格的审核 在途材料的跟踪 年度盘点
财务工作岗位日常工作指引(综合会计部分)
综合会计每天必做:
1、 根据银行单据及时对银行凭证进行帐务处理,做到日清月结
2、 不定期从集团采购中心获取公司各类原料、辅料采购合同,并登记台账(舒康合同、双良合同),结合付款、入库关注采购流程
3、 财务主管安排的其他事项
综合会计每周必做:
1、 按周从T3数据库导出出库单,进行销售汇总,并且与仓库周报、销售合同核对,每周将销售汇总送成本会计结转成本,月底调节后交集团开票
2、 每周将低值易耗品登记台帐、固定资产输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综合会计每月必做:
1、 每月根据大酒店与销售公司送达的账单,编制酒店消费明细表,进行车辆费用的归集,同时进行账务处理
2、 月底,编制工资福利计提表,完成当月人力成本的核算及计提;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明细表进行当月固定资产折旧及预提费用的计提
3、 每月编制舒康、恒创及恒创科技三个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 每月15日左右,关注供应商往来,结合相关账期,关注往来账余额是否存在异常,并分析原因,报财务经理处理
5、 核对A、B、C及集团销售内部往来,金额无误后再与集团内部各子公司核对往来
6、 编制财务信息表报集团财务;编制每月各部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明细分析表,并关注是否存在异常
7、 月末及时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及时完成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工作
8、 每月月末编制合同汇总表,报告马总公司基建、设备合同付款及尾款情况
合同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一、现行外商投资企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外汇法规管理含混。近年来,外汇年检依托会计事务所代申报相关会计信息和身机报表,对提高年检效率、节约企业运营成本起到了很好的积极推动作用。从整体上来说,由于事务所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职业操守,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对衡量一个外资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从目前的管理情况看,一方面,外汇局对事务所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系统中,外汇局对事务所的操作权限为停用,但要考评一家事务所是否具有不良执业记录,还要依赖于财政和注协等部门;另一方面,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利用也不充分。例如,一年一度的外资企业年检均须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已经显现出企业财务制度的弊端,外汇及结汇等的使用存在较大的违规嫌疑,但结汇等业务授权银行直接办理,外汇局获取合同、凭证等第一手材料的难度较大,企业报送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和凭证又不能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因此,对审计报告的利用率较低。(二)现行外汇法规管理缺位。企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取决于企业会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人员是否称职、对企业会计管理是否到位。从目前的监管情况看,外汇局在办理外资企业外汇登记、外资外汇登记等业务时,并没有要求企业提交会计制度的建立情况、会计人员的配备情况等资料,更没有把会计制度是否健全、人员素质是否达标等作为是否办理相关业务的重要标准。可以说,如果认为对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是工商、税务、财政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就是在这种职能重叠的部门之间的相互“信任”中,对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相对欠缺。(三)现行外汇法规管理滞后。要监测外资企业外汇及结汇后用途,外汇局必须依赖反映企业物流和资金流的会计信息,因而其也成为了衡量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的“裁判员”。裁决是否正确需要两个必不可少的因素:一是裁决的尺度,即外资企业外汇管理的相关法规;二是裁判员本身的素质,即外汇管理人员掌握、理解、应用会计知识的能力。从前者看,外汇管理条例顺应形势的发展提出了“对外资企业外汇和结汇后用途进行监管”的要求,但现在沿用的很多法规已实行多年,与新条例的配套性不够,缺乏系统的、操作性强的监测外资企业外汇及结汇后资金用途的法规制度。现行的授权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金结汇等业务要求银行留存的材料要满足真实性和合规性,但仅凭几张复印的凭证很难确定结汇后的资金用途,这些凭证只有放到大的会计系统中才能更好的验证其真实,但商业银行很难做到。从外汇管理人员素质看,长期以来,外汇管理人员侧重外汇管理制度、法规等方面的掌握和运用,对会计知识的要求远没有现在要求的那么高那么迫切,对会计知识的了解相对较少,对会计知识和外汇管理互补结合就更少,外汇管理人员急需掌握会计相关知识。
二、完善外资企业会计信息监管的相关建议
合同管理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为了更好的对公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与制度。所有的销售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销售部经理对所属销售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销售部经理职责
1、 对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
2、 对回款率的完成情况负责。
3、 对本部门员工制度执行情况负责。随时对部门员工进行监督和指导,向公司提出对员工的惩罚和奖励建议。
4、 对本部门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负责。每周定期对过去一周所发生的重点业务及技术问题组织大家进行讨论和学习。
5、 对本部门办公设备和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负责。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奖惩建议。
6、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日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的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建议。
7、 对本部门工作严格负责,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对本部门各员工出现的所有问题负有连带责任。
二、 销售部工作流程
1、拜访新客户与回访老客户流程
1)销售员按照销售考核指标自行设计和计划个人月、周和每天的客户拜访计划以及书面记录每天工作日志
2)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向销售部经理汇报下周的客户拜访重点计划情况,并接受销售部经理的指导,并最终确定下周客户拜访与回访的重点
3)销售员按照客户拜访计划对客户进行拜访与回访
4)在拜访与回访结束后,应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并正确填写《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5)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将拜访与回访信息向销售部经理汇报
6)销售部经理对销售员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安排
2、产品报价、投标的流程
此项流程主要针对外协产品及政府农业管理部门统采的产品
1)销售员在得到用户询价或招标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参加比价或投标(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2)对用户的询价书或招标信息进行整理(必要时由采购部和技术部协助)
3)技术部对疑难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进行协助和支持
4)采购部对重点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交货期进行调研
5)销售部经理对最终报价或标书进行审核(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进行打印
6)制作出正规的报价单或投标书,装订成册盖章后发出参加比价或投标
3、商务谈判与签订合同的流程
1)销售员在给客户报价或投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商务谈判
2)销售员在与客户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通报相关情况(重大合同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3)与原报价或投标文件发生偏离的任何技术和商务条款需经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再次确认
4)待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所有问题均确认后方可签订销售合同
5)正式《销售合同》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由销售内勤于当日保管存档
6)对于因客户原因无法签订正式《销售合同》或客户电话/传真通知订货的必须由销售部经理(必要时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执行
4、发货流程
1)销售员或分部销售内勤根据《销售合同》填写〈需货申请单〉
2)〈需货申请单〉经分部经理审核确认后上报销售部
3)由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合同》及〈需货申请单〉
3)由销售内勤根据销售部经理审核的〈需货申请单〉开具《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4)库管办理出库手续
5)将客户签字的《客户确认单》交销售内勤存档
5、回款流程
1)销售员催款
2)销售员填写收款申请单
3)销售部和财务部确认
4)反馈给客户
5)客户回款
6、开票流程
1)销售员填写开票申请单
2)销售部审核
3)财务部开票
4)交客户签收
7、售后服务流程
1)接客户售后服务申请,由销售部经理确认
2)销售内勤填写《售后服务申请表》后发给技术部
3)技术部和客户沟通
4)技术部将服务状况、处理结果反馈给销售部经理及内勤
5)销售内勤与所属销售员进行内部沟通
8、退货(换货)流程
1)客户提出申请,由销售员报销售分部经理确认
2)由销售员核对欲退货(换货)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3)由销售员配合技术部鉴定退货(换货)产品的真伪
4)由销售分部将核实无误后的《退货详单》即红字的(需货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5)由销售内勤根据审核的《退货详单》开具红票的《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6)库管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三、销售部管理制度
1、对所辖区域内所有经销商的经营情况、终端用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以及当地市场情况等信息,销售员必须了如指掌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4、销售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事先征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并由销售部经理指导谈判的过程
5、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如市场促销费用、临时雇佣人员等费用)要求必须在征得销售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承诺
6、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8、销售内勤开出的〈销售出库单〉内容要详细、准确。因开票内容不正确或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销售内勤承担责任
9、销售内勤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1、销售内勤应每日向财务部了解回款情况,及时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杜绝错帐、坏帐的发生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3、销售员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与客户核对往来账目,并将结果报告销售部经理,并通报公司财务部
14、对于不能解决的现场售后服务问题,销售员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汇报,由销售部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协调解决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6、销售部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以下各种报表
1)周工作计划表
2)月工作计划表
3)销售情况周统计表
4)销售情况月统计表
5)销售员工作周统计表
6)销售员工作月统计表
7)市场状况周统计表
8)市场状况月统计表
9)经销商进货情况统计表
10)区域销售情况统计表
11)每月经销商管理汇总表
12)《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17、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10—100元
一、 总则
为了更好的对公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与制度。所有的销售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销售部经理对所属销售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销售部经理职责
1、 对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
2、 对回款率的完成情况负责。
3、 对本部门员工制度执行情况负责。随时对部门员工进行监督和指导,向公司提出对员工的惩罚和奖励建议。
4、 对本部门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负责。每周定期对过去一周所发生的重点业务及技术问题组织大家进行讨论和学习。
5、 对本部门办公设备和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负责。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奖惩建议。
6、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日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的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建议。
7、 对本部门工作严格负责,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对本部门各员工出现的所有问题负有连带责任。
二、 销售部工作流程
1、拜访新客户与回访老客户流程
1)销售员按照销售考核指标自行设计和计划个人月、周和每天的客户拜访计划以及书面记录每天工作日志
2)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向销售部经理汇报下周的客户拜访重点计划情况,并接受销售部经理的指导,并最终确定下周客户拜访与回访的重点
3)销售员按照客户拜访计划对客户进行拜访与回访
4)在拜访与回访结束后,应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并正确填写《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5)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将拜访与回访信息向销售部经理汇报
6)销售部经理对销售员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安排
2、产品报价、投标的流程
此项流程主要针对外协产品及政府农业管理部门统采的产品
1)销售员在得到用户询价或招标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参加比价或投标(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2)对用户的询价书或招标信息进行整理(必要时由采购部和技术部协助)
3)技术部对疑难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进行协助和支持
4)采购部对重点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交货期进行调研
5)销售部经理对最终报价或标书进行审核(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进行打印
6)制作出正规的报价单或投标书,装订成册盖章后发出参加比价或投标
3、商务谈判与签订合同的流程
1)销售员在给客户报价或投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商务谈判
2)销售员在与客户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通报相关情况(重大合同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3)与原报价或投标文件发生偏离的任何技术和商务条款需经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再次确认
4)待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所有问题均确认后方可签订销售合同
5)正式《销售合同》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由销售内勤于当日保管存档
6)对于因客户原因无法签订正式《销售合同》或客户电话/传真通知订货的必须由销售部经理(必要时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执行
4、发货流程
1)销售员或分部销售内勤根据《销售合同》填写〈需货申请单〉
2)〈需货申请单〉经分部经理审核确认后上报销售部
3)由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合同》及〈需货申请单〉
3)由销售内勤根据销售部经理审核的〈需货申请单〉开具《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4)库管办理出库手续
5)将客户签字的《客户确认单》交销售内勤存档
5、回款流程
1)销售员催款
2)销售员填写收款申请单
3)销售部和财务部确认
4)反馈给客户
5)客户回款
6、开票流程
1)销售员填写开票申请单
2)销售部审核
3)财务部开票
4)交客户签收
7、售后服务流程
1)接客户售后服务申请,由销售部经理确认
2)销售内勤填写《售后服务申请表》后发给技术部
3)技术部和客户沟通
4)技术部将服务状况、处理结果反馈给销售部经理及内勤
5)销售内勤与所属销售员进行内部沟通
8、退货(换货)流程
1)客户提出申请,由销售员报销售分部经理确认
2)由销售员核对欲退货(换货)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3)由销售员配合技术部鉴定退货(换货)产品的真伪
4)由销售分部将核实无误后的《退货详单》即红字的(需货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5)由销售内勤根据审核的《退货详单》开具红票的《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6)库管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三、销售部管理制度
1、对所辖区域内所有经销商的经营情况、终端用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以及当地市场情况等信息,销售员必须了如指掌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4、销售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事先征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并由销售部经理指导谈判的过程
5、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如市场促销费用、临时雇佣人员等费用)要求必须在征得销售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承诺
6、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8、销售内勤开出的〈销售出库单〉内容要详细、准确。因开票内容不正确或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销售内勤承担责任
9、销售内勤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1、销售内勤应每日向财务部了解回款情况,及时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杜绝错帐、坏帐的发生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3、销售员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与客户核对往来账目,并将结果报告销售部经理,并通报公司财务部
14、对于不能解决的现场售后服务问题,销售员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汇报,由销售部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协调解决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6、销售部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以下各种报表
1)周工作计划表
2)月工作计划表
3)销售情况周统计表
4)销售情况月统计表
5)销售员工作周统计表
6)销售员工作月统计表
7)市场状况周统计表
8)市场状况月统计表
9)经销商进货情况统计表
10)区域销售情况统计表
11)每月经销商管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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