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方案及措施(通用20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措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措施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到底应如何拟定措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方案及措施,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环境保护
为了尽量避免和减弱施工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施工需加强、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工作,并根据本标段的工程实际、气候条件和特征,紧密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规划及地方性法规、政策,无条件接受环境保护监测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因此,在施工的同时还应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严格执行。同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工程施工的同时,按照批准的相关规划、措施方案切实做好生活区、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施工活动区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由环保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工程竣工的同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对生活区、临时设施、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施工区域做好环境的恢复工作。
(一)环保目标
从开工到竣工,本标段各项环保及水土保持指标将完全满足环境保护部门及地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规划、法规、政策的各项要求。
(二)环境保护检查
①加强保护体系管理机构的组织管理,重视环保部的检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
②建立环境保护的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各组进行环境检查(每周小检查,每月大型综合检查),分别对各施工队进行环保评比,奖罚分明,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③环保部门根据环保检查结果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继续发扬良好的环保方面,指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保证施工环保,满足环保目标。
(三)环境保护组织体系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框图
(四)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1、生活区环保措施
a、生活营地、室内、厨房、厕所保持整洁干净,符合卫生防疫标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运至指定点进行处理。生活用水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污水集中排放,杜绝乱排乱放污染环境。应加强对生活污水的管理,尤其是厕所污水必须排入化粪池,严禁直接排入环境;
b、生活区内及周围的植物及植被,严禁随意践踏和故意破坏。
2、施工中的环保措施
(1)水污染因素: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建筑施工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水污染防治:
a、施工场地产生砂石清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不得随意排入水体,应导入事先设置的简单沉淀池进行沉淀后方可排放;
b、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润滑油等应加强管理,所有废弃脂类均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更不得任意弃入水体内。
(2)施工中的噪声:
噪声是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等都是主要的噪声源。根据有关资料,主要的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很高,而且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多种和多台设备同时作业,各种声源辐射后相互叠加,噪声级将会更高,辐射范围亦会更大。此外,施工过程中各种车辆的运行,将会引起公路沿线噪声级的增加。
噪声污染的防护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标准。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噪声扰民是主要的污染,要达到绿色施工的标准,必须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总结以往经验,建议采用以下控制措施:
a、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
b、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c、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d、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3)固体粉尘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可能涉及到河沟填埋、土地开挖、道路修筑、管道铺设、材料运输、等工程,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在道路往返行走产生的灰尘等。
固废粉尘防治措施。
a、为了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在施工区域内随时进行洒水或其他抑尘措施,使不出现明显的降尘。
b、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运输时用帆布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c、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机站(场),投料器均有防尘设备,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泥浆的污染:
(4)下穿通道抗拔桩和小桥钻孔桩产生的泥浆用专用储蓄装置收集,然后集中用车拉走,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
建筑施工过程中一些化学产品的使用如汽油、防水油膏、涂膜、卷材、油漆涂料等,增加了施工中的化学伤害和对现场土壤和水体的污染。
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防治措施
a、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和危险化学品库,仓库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和土壤;
b、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应交给具备资质能力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c、易燃易爆的应单独设立专用库房。
3、竣工环境恢复
a、工程竣工后,根据实际情况及环保要求进行场地平整,取弃土场、便道进行修整,并用合适的土料覆盖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地表,尽量恢复地表天然状态。对原农田需满足复垦需要,对因工程施工而堵塞的沟渠、河道予以疏
通和保持水流顺畅。
b、对营地生活垃圾、施工遗弃物、废油、废水等集中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指定的处理厂掩埋或焚烧处理。
c、路基、桥梁、下穿段工程完工后积极进行清理、绿化及复耕还田工作,保护自然环境。
4、水土保持及弃渣处理措施
我们承诺,在整个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当地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按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按规范要求进行水土保持和弃渣处理。
a、在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的排水状态,修建必要的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且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b、雨季填筑路堤时,要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进行;每层表面筑成适当的横坡,确保不积水,并及时做好临时泄水槽。
c、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伤及施工区征地范围以外的地形、地貌,原有植物和植被。
d、临时工程的布置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干扰。
e、废土弃石应合理堆放在指定范围内,弃渣场应采取挡渣坝工程,场内注意排水,保持平整、稳定。设置临时滞淤池、截水沟和淤泥收集设施,以防止淤泥进入毗邻水域。完工时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并实施对弃渣场和取土场的处理工作,必要时按要求对指定区域复耕。
f、在工程的实施期间,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以疏通施工区域内部环境的污水。设计施工必要的导流设施导引水流,使之对施工区域及其中的工程设施等不会导致侵蚀或污染,禁止将含有污染物或可见悬浮物的圬水直接排放入河流之中。
5、文物保护措施
a、地下文物是中华民族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保护文物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责任。施工前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知识,增强全体职工的文物保护意识。
b、施工中,发现有历史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文物保护部门、业主、监理和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制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哄抢和破坏。
c、积极协助文物保护部门进行文物发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卫管理的工作,待业主、文物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协商做出处理意见后,按业主通知要求,做好善后事宜。
6、其他环保措施
a、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主管,成员由专业骨干组成,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并建立环保管理资料。
b、建立健全环境工作管理条例,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相应环保内容。c、对地下管线应妥善保护,不明管线应事先探明,不允许野蛮施工作业。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应及时停工,采取有效封闭保护措施,并及时报请业主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d、建立公众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e、施工期间应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废料石的处理,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置、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21世纪的主题,我们每个人树立这样的观念,从施工产生的污染源头开始,减少和消除施工污染,实现绿色施工。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保护好环境,任何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发展都是不可取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政府环境管理、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力度,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出发,以理性思维、务实精神,处理好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污染减排为工作主线,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基本方针,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指标
1、实行主要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有关部门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2、深入开展环境宣教工作。围绕世界地球日、环境日等纪念日开展环境宣传活动;利用网络、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我镇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果;利用辖区内电子屏、广告牌、乡镇墙报、板报进行环境公益宣传;开展环保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并在社区内设立环境宣传栏或悬挂宣传标语。
(二)环境管理与治理
1、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任务。
2、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主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监管工作;依法对难以稳定达标的锅炉烟尘污染源下达拆炉并网改用清洁能源或对锅炉除尘设施进行改造的限期治理通知并监督实施;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现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应将餐饮等项目与住宅分体建设,商住混合楼必须设置专用烟道。
4、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建设,在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基础上,确保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80%以上。
5、进一步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镇政府所在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三)生态环境保护
1、完成20xx年度中央和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按照试点要求,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
3、完成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恢复建设任务。
4、完成生态镇建设及任务,报送生态镇建设半年和全年工作材料。
5、依托本地垃圾处理网络,年内建成2个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镇处理”示范工程,禁止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粪便乱排乱倒。
(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镇
1、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确保不发生或引发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2、加强建筑施工、建设施工、环卫清扫、垃圾和残土清运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加强绿化工作,组织对建成区**地面进行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
4、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无垃圾杂物、无坑洼、积水及泥土**;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5、“限塑令”宣传到位、执行有力。
6、加强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应急等能力建设,全面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把20xx年环保目标责任状指标任务列入本级或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按照镇政府《20xx年环保目标责任分解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定专门责任人,分阶段、按要求抓好实施和落实。要真正落实环保目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机制,恪守环境保护职责义务。镇政府将于半年和年末开展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协调工作矛盾,解决难点问题。同时对不履行环保职责和完不成环保目标责任指标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对完成环保目标责任指标较好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
(二)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加强环境保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指标任务的落实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认真落实好镇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任务,要结合部门的工作实际,科学决策,精心策划,关键是狠抓落实,以确保环保目标责任状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并真正取得成效。
(三)依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查重处,是确保环保目标和责任制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的重要保证,是各级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各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责任分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和超标排污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确保环境安全。
(四)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逐级落实,确保环保。
为切实保护我村林业生态环境,结合我村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村委、村政府的统一部署,摸清我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行业环境安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我村生态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村林业局成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自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大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维稳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林产站:负责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及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执法队: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林政法规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事件的接待和处理。
6、营林股:负责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村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防火办:负责全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8、林调队: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审批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9、森保站:负责全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
10、计财股:负责村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安排。
11、监察室: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
12、生态公益林站:负责监督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
13、项目办:负责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4、退耕办:负责监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主要措施
1、协助环保部门对林业行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灾害防御应对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灾害防御实战演练。充公利用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开展林业救灾演练,提高防控和救援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林业行业环保意识。
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各项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源数据库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
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县环保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小甸镇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认真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检查内容
县工业集中区内和所有有废水、废气、废渣及辐射、噪音等污染物排放行为的企事业单位。
(一)工业集中区:
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防护距离内居民是否搬迁到位。
2、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建成规范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二)企事业单位:
1、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审批,批建是否一致、环保措施是否配套,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废气净化、固废处置等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
3、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4、监测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形成应有的监测能力,是否依法依规上报和***息。
5、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处理、处置方式及综合利用情况,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处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的非法收集和转运。
6、历史遗留隐患治理与管控情况。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遗留的涉重金属废物废渣等环境污染隐患。
突出抓好我县水泥、化工、造纸、苎麻、农副产品加工、板材加工、食品加工、机械铸造、制药、纺织、污水处理、电池、塑料颗粒加工、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三)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XX〕6号)精神,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集中区及环保、发改、工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牌、隔离网和宣传牌是否设立,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水面投肥养殖是否被禁止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等。
(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1、淘汰粘土砖瓦厂等落后产能情况。
2、县城区、工业集中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天然气管道是否接入,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是否淘汰或改烧清洁能源。
3、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特别是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脱硫除尘设施、水泥行业的除尘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加油站、油库是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评批复中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渣土车是否实行全封闭运输。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展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是大检查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开展整治;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县政府将通过抽查方式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一)县政府在20XX年4月底前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将有关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报市环保局。
(二)20XX年4月底前,县工业集中区和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制定完整的环境隐患整治方案,并报县政府及县环保部门。
(三)所有企事业单位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县工业集中区要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下列三种情况报经县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同意(按计划执法属省或市级环保部门监管的同时报省、市级环保部门),可作必要的延期:整治任务工作量巨大,短期确实无法完成的;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防护距离搬迁问题需逐步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的;其他情况特殊的。
(四)20XX年6月30日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
(五)20XX年4月至12月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县环保局每月20日前将工作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将每季度辖区内大检查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县政府将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排查整治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环保大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报告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将检查督导工作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将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纳入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范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发改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县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县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查处环境犯罪,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县监察部门要抓好大检查工作的行政监察;县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按照政府的要求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和粘土烧砖等行为;县住建部门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指导和监管力度;县安监部门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处罚力度。各地要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时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配合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逾期未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的工业园区,停止园区新项目引进,县环保部门暂停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建设以外的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取缔关闭;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对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环保行政行为,要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由县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和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支持环保及其他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检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典型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完善成果应用。各地在检查中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县环保部门应及时更新移动执法信息。
(六)做好信息调度。各地在大检查开展期间(20XX年4月至12月),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要围绕大检查工作重点,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
街道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商贾活跃,企业发展迅速。为更好地保护环境,梳理环境保护观念,端正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思想认识,把改善全街道环境质量作为一项任务来抓,进一步推动我街道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具体实际,制订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以削减污染物为主线,以重点减排项目为依托,以环境设施建设为重点,开展全街道环境污染大整治,全面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街道党委、办事处把环境保护列入议事日程,每年要有二次以上的会议专门研究,布置环境工作。街道一把手亲抓,管线领导专管,设立环保专员,加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
三、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广泛开展环境保护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通过标语以及有线电视等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四、加强环境设施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增加环境保护建设投入。
1、计划投资350多万元,建设完善山湖生态园建设,配套绿化、石椅、灯光球场和体育健身器材等,使之成为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去处,同时进一步扩大对全村排水渠道修筑上石篱化工程。
2、计划对公路路肩实施“美化绿化”工程,建设上绿化带,人行道铺上水泥路面,以此来消除沿路摆卖,垃圾成堆等脏乱差现象。
3、村计划投资80多万元,把老乡前一片空地,修建成绿化、活动广场、配设凉亭、石椅、灯光球场等增加周边人群活动场所,美化村容村貌。
4、新丰村由于原村道、巷道多为土路、杂草丛生、卫生面貌差,计划投资70多万元铺设成水泥化路面,改善村的`卫生面貌。
5、街道增加环境卫生投入30多万元用于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巩固取得成效
1、继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2、加强对无牌无证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
3、加强巡查、杜绝乱烧垃圾现象。
4、认真查办群众反映的有关环保热点问题。
为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其中19张床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转移的,可不单独进行申报,代收的'医疗机构需做好台账记录和申报登记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确分类,医疗废物包装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落实(20xx年6月14日前)。制定我县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医疗废物专项督察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20xx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定、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执行情况,按规定对医疗废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情况,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存档。
(三)集中督察(20xx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组织领导中的责任分工,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及暂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迎接市级抽检(20xx年6月26日至7月5日)。市联合检查组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抽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组织领导
县卫计局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任务措施,摸排基础情况,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消除日常监管空白,实现医疗废物监管的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卫生监督所要驾驶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本次督察中发现的设施不健全、设施运行不规范、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倡导生态文明观念为基础,以创建新环保体制机制为动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创建,切实加大环境监察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提升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社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领导负责制度,并配备兼职环保专干1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分工、协作和督查,为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同时,制定工作计划,不定期召集专题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三、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为了提高辖区居民的环保意识,我社区以“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充分运用黑板报、宣传栏、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为重点,深入普及环保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居民健康意识、环保意识,促进居民参与环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浓郁社会氛围。
四、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力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等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昌泰里社区在辖区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社区共划分二级网格一个,网格长由社工委主任担任;二级网格内下设三级网格8个,每个三级网格设网格长1名,网格员3-4名。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环保工作的摸底调查和日常巡查,并将此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同时,现场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无法第一时间解决的污染环境事件,及时上报,力争将环境污染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为了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社区将紧扣重点,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是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确保辖区商业网点和居民区周边卫生整洁;二是建立健全垃圾清扫、收集、拉运工作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从根本上杜绝环境污染问题;三是采取重点管理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手段,对辖区内随意焚烧垃圾树叶等废弃物和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违规焚烧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四是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抑制低空面源污染;五是进一步开展“爱绿、植绿、护绿”行动,创造优美环境,提高空气质量。
为有效解决全镇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提升镇域城乡环境整体水平,现就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农村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厘清思路、明确目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强力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容貌秩序管控、水域环境治理和环境污染防控等重点工作,逐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提高环境承载力,有计划地塑造特色风貌,提升环境品味,发展定位相适应的优美农村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农村环卫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农村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把场镇的环境卫生作业及管理制度向农村延伸,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不落地收运制度。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确保高效运行。
牵头(责任)部门:城管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二)强化容貌秩序管控
集中整治摊位乱摆、广告乱贴、牌子乱挂、物料乱堆、乱牵乱挂、乱挖掘场镇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乱吐、乱扔、乱倒行为的劝导和处罚力度,清理拆除道路两侧违法广告。全面清查棚子乱搭、油烟乱排、噪音扰民及工地“乱象”等问题,逐步拆除各类违章建(构)筑物。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监督市场计量行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跨越双实线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驾乘人员“乱抛撒、乱丢弃”等不文明现象。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农办、企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城管中队。
(三)强化公共设施管护
加快提升农村地区道路质量,及时治理道路、桥梁、井盖病害,及时修复道路不完整交通标线、标牌。清理整治破损路灯、路名牌、报刊亭、配电箱、垃圾箱等街面公共设施,完善交通场站遮雨(阳)棚、站点显示牌等服务设施。完善电力、通讯设施,开展电力设施(线路)和通信线缆、机柜、基站破损脏污等“烂象”治理,逐步解决农村地区电力通道和通信线路设置混乱随意的问题。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村镇办、城管中队;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四)强化风貌景观打造
加强城镇建设规划,体现本土文化和文脉传承开展场镇风貌打造,丰富建筑形态、风格样式,避免风貌雷同。加大道路两侧建筑风貌整治力度,改造拆除破旧建(构)筑物,提升重要交通节点环境质量。加大园林绿化生态建设力度,突出抓好农村重要道路两侧及场镇道路节点、广场等重要区域的`绿化风貌整治和景观提升。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城管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五)强化水域环境治理
全面清运河道及两岸垃圾、淤泥,清理关闭河道内违禁养殖,提升农村水域环境质量。治理农村河流沟渠污染,强化生态渠系维护改造,加强场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配套管网和污水收集系统建设,逐步解决农村河流沟渠生态环境恶化问题。
牵头部门:镇农办;责任单位:镇农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六)强化环境污染防控
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抓好农村户用沼气池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清理关闭违规养殖场,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土壤环境保护,全面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对农村地区生产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等污染的监测监察,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
牵头部门:农办办;责任单位:镇企办、农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七)强化文明素质提升
突出农村群众在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以“七进”、“除陋习、树新风”等活动为载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动广大农村群众从改善自家房屋内外、庭院前后环境卫生状况做起,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工作,在参与中转变旧观念、旧习俗,改变旧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牵头部门:镇党办;责任单位:镇党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4年)。各部门对照本方案和《成都市农村区域场镇(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根据属地情况和部门职能职责,制定本地本部门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2014年度,突出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公共设施管护、风貌景观打造、水域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控、文明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集中整治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问题,逐步提升农村区域环境水平。
(二)持续深化阶段(2015-2016年)。各部门按照各自实施方案,持续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公共设施管护、风貌景观打造、水域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控、文明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基本消除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农村区域环境面貌。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治理,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并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程序为:各村(社区)向镇申请验收;九尺镇开展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治理办备案;市治理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和“以奖代补”资金挂钩。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问题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治理员要具体抓,要将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力推进,确保短期内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促检查。镇城管办要将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按年度组织专项督查,严格考评问责。各部门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解决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实行“问题管理”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推进有力有效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飘浮、效率低下、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和部门,应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认真排查并大胆曝光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氛围。
(四)保障经费投入。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资金投入。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作保障,并根据工作进度,按期进行拨付,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资金和治理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保证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为贯彻落实《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地应对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明确重污染天气市级预警条件下我市环境保护各部门应急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结合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市环保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污防科、宣传法规科、市环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市环保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陈东鲁兼任办公室主任,苏凌寒、葛朝军、陆奇志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实施等相关事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
局污防科: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措施,按照《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督促指导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警响应级别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应急实施方案并通报启动应急预警级别,督促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局宣传法规科:拟定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相关新闻报道通稿,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健康防护措施等信息。
市环境监测站:会同市气象台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的预测、预警及其变化情况的综合分析和会商,及时研判,提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会商意见和预警级别,向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供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调整响应级别及解除预警的意见。
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市环境监测站的工作建议,提请市局主要领导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议,确定启动级别报市政府应急办审批发布。根据响应级别制定完善我市工业污染源限产、停产名单和制定重污染天气督查方案并组织落实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确保大气污染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市环境信息中心: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二、应急响应流程
(一)预报会商
1、监测。市环境监测站会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2、预报。市环境监测站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市环境监测站与市气象台建立联系会商制度,由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发起会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xxx2)规定,结合未来48小时内的气象预报情况,及时研判。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提出启动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的建议和意见,以及预警的级别,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由市环境监测站及时报市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预警发布
1、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在研判市环境监测站提出预警发布意见,认为符合《预案》规定的预警条件时,由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xx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于当日提交市局领导审批后,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审批。
2、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得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复启动预警的命令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联络员发出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
3、局宣传法规科在预警启动后及时联系媒体,根据预警级别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大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倡导公众节能减排,绿色生活,宣传政府所采取的应对措施。
4、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应按照预警级别结合各自的职责采取降低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应急措施,并于每天下午16∶00以前形成工作简报,报送到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响应级别和具体措施:
我市将重污染天气分为四级预警,IV级(蓝色)、III级(黄色)、II级(橙色) 和I级(红色)预警。
IV级(蓝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xxx-3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1)会同市气象局继续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2)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
(3)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现场巡查,要求各排污单位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4)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IV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III级(黄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1)会同市气象局继续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2)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开展现场巡查,严查各类燃煤设施、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
(3)对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减排比例的措施。
(4)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管。
(5)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II级(橙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1-5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1)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会同市气象局持续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2)对照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开展现场巡查,严查各类燃煤设施、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
(3)对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驻厂现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比例的措施。
(4)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5)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Ⅱ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I级(红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在实施II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全市除热电行业外,其它企业全部落实减排比例或停产措施。
(2)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Ⅰ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深入企业检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3)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及时调度各成员单位采取应急措施和分析研判取得的效果;向市政府、省环保厅报送重污染天气信息;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密切追踪舆情。
三、预警变更与响应终止
1、市环境监测站根据监测结果以及与市气象台会商情况,可以提前提升或降低预警级别的,按照上述预警信息形成、发布流程提请预警变更;空气质量指数将降至或已降至预警条件以下时,按照上述流程提请预警解除和响应终止。
2、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解除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向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提请应急响应终止、解除预警状态,经批准后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申请解除预警。
3、应急终止、解除预警状态的报告经批准后,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成员单位和联络员通报,解除预警,终止应急响应。
响应终止后,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编写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评估报告,按规定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报送重污染天气信息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xxxxx,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国家生态镇创建成果。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国家生态镇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国家生态镇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书记、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居)部门、企业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企业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区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厂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
(十)环境**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次数,杜绝重复**。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造福人民的“民心工程”。我市提出将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正是出于此思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根据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责任分解的通知》和《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考评细则》,市教育局结合教育系统任务和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引领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在规律,从青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出发,强化生态道德和环境伦理教育,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关注家庭、社区、国家和全球的环境问题,正确认识个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帮助学生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的知识、方法和能力,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努力把青少年儿童的环境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广泛参与,整体全面推进”的原则,把创模活动与创建“绿色学校”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为把我市建成人类人民人居环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认真落实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市教育局成立“创模”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主要措施
以继续推进我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参与创建国家、省、市级绿色学校为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环保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和环保课程开发等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培育学生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主人翁意识,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一)积极加强环境教育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级校刊、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和“创模”的重大意识。使全体学生对我市“创模”的知晓率到达100%。
(二)认真落实环境教育课程。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为依据,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学校课程总表中安排环境教育科目,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须到达12课时以上,并积极上好环境教育课,鼓励学校开发环境教育校本课程,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做到环境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广泛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环保手抄报、摄影评比和参与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活动,强化环保意识、现代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热爱大自然的文明行为。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四)积极推进“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继续动员和鼓励各类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国家、省“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坚持把创建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的重要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性。把“创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保证我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创模”的领导。各校要将该项工作列入今后可持续发展整体规划之中,成立相应的主要领导牵头的“创模”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落实具体部门分工负责,保证“创模”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三)积极落实本方案。各校要严格实行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教育系统要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创模”工作。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中心镇。
二、整治原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节日秩序、城市安全运行、禁放烟花爆竹等春节期间的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巩固20xx年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成效,坚持工作劲头不减、管理标准不降,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完善市容秩序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任组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主要领导,市局相关业务科室、执法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管控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相关具体问题。整治工作根据市局领导联系县(市、区)、市直园区分工,实行局领导挂片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市容市貌管控方面
1.规范户外占道经营。及时纠正制止临街商铺、游商摊贩违反我市出台的支持户外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遂城管办发〔20xx〕8号、9 号、11号)规定,未经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备案登记的擅自占道经营行为。(责任领导:xx,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2.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履行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规定数量投运车辆,及时清理在机动车道、绿道、绿地、隔离带、无障碍设施等禁停区域停放的共享单车,规范未停进非机动车停放区以及在停放点内无序停放的共享单车。教育引导其他非机动车使用人在停放区内车头朝向一致规范停放。(责任领导:xx,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船山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3.规范广告信息张贴。运用数字城管平台语音警示系统整治乱张贴“牛皮癣”小广告行为,规范管理便民广告信息发布栏,督促责任单位(人)及时清理乱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向公安部门及时移送卖药、办证等违法小广告线索。(责任领导:xx,责任科室:市数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4.规范公共空间秩序。及时劝阻制止新安装违规的外置式防护栏(网)和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占道设施,清理严重影响市容观瞻的污损广告、店招、布幅,坚决拆除未经审批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占道设施,保证城市空间秩序和运行安全。(责任领导:xx,责任科室:综合督导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执法监管。逐一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六必须”“六不准”防尘降尘措施,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后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施工单位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陈xx,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安居区城管执法分局)。
2.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执法监管。严密管控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散装建材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对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以及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xx,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3.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常态化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宣传推广油烟在线智能监控工作,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和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xx,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4.认真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深入落实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占用城市道路销售和沿街兜售烟花爆竹、高香大蜡的行为,对在非指定区域、指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行为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xx,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三)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根据《遂宁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督促市政环卫作业单位增加清扫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洒水降尘频次,及时清理遗撒路面的.砂石、渣土、垃圾,确保城市道路路面干净。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及时纠正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城镇环境卫生整洁。(责任领导:xx,责任科室:综合督导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四)违法建设管控方面。春节期间是违法建设的高发期,要切实落实违法建设治理各项防控措施。督促社区和物业管理企业做好落实防控职责,城市管理网格人员坚持执法巡查全覆盖,做到报告及时、制止有力,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出现。(责任领导:陈xx,责任科室:规划和建设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和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结合辖区特点和各自职责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突出开展整治工作。春节放假期间,各基层执法单位要按照不少于70%的标准配置在岗执勤人员。
(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宽严适度、审慎包容”原则,春节期间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更加注重宣传教育和文明劝导,一切执法行为都要做到既严格规范又公正文明,既实现干净、整洁、平安、祥和的良好效果,又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不能发生重大执法负面事件。
(三)严格督查问责。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此次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由市局综合督导科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管理要求时紧时松、管理标准时高时低的现象和城管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履职差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单位机关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上报市局办公室存查,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坚持突发事件“零报告”和一日两报制度,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严格按程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情况。
为进一步净化、美化省会城市环境,充分展示省会城市 “三年大变样”建设成果,以整洁优美、清新亮丽、焕然一新和“干净、卫生、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春节及省、市“两会”,为广大市民创造祥和的节日气氛,区政府决定自12月28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迎“双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小街巷、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生活小区庭院内的环境卫生。
二、整治内容
清理所有可视垃圾;清洁沿街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墙体及公共设施;擦洗护栏、果皮箱、公交站牌、路名牌;擦拭沿街门店牌匾、门窗玻璃,清除沿街墙体、地面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小广告;清理各类违章占道经营;开展单位庭院、居民社区卫生大扫除等。
三、整治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区城管局牵头,桃园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机关干部、驻石部队、大中院校、沿街单位、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开展以清洁沿街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墙体立面、清理沿街乱贴乱画小广告、擦洗护栏等公用设施、清理城郊结合部积存垃圾及社区院落、单位门前环境卫生死角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统一行动。
(二)开展清洗公共设施活动。区城管局和桃园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公交、电力、网通、移动、邮政、交管等设施产权单位按照“谁的设施,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区沿街候车亭、公交站牌、交通护栏、交通标志、地名标志、电话亭、邮筒、灯杆、电杆、座椅、变电箱等设施进行全面擦洗、保洁、粉刷、修缮,清除积土污垢。
(三)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区环卫大队负责,组织开展以机械化清扫、24小时连续性保洁、小街小巷清扫为主要内容的清扫保洁,全面提升辖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
(四)开展市容秩序规范整治活动。区城管局和桃园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全面清理整治辖区内乱摆乱放、店外经营、店外加工、无证占道、集贸市场外溢等占道经营行为;加紧推进辖区占道市场退路进厅;集中力量清理主要路段、重点部位的'违章占道,保持城区主要路段和重点部位市容秩序。对一些市民投诉频率高,各类违章市场、早夜市、占道商贩聚集的街道,下大力进行彻底整治,切实改善周边环境。
(五)开展施工工地整顿治理活动。区城管局要对各类施工工地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检查,高质量落实施工工地管理“六条标准”,特别是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进行高质量硬化,施工车辆出入进行冲洗。对渣土运输车辆不苫盖、沿路遗洒的要按规定严格查处,坚决杜绝野蛮运输现象的发生。
(六)推进城管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开展文明执法宣传活动。按照《石家庄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狠抓队伍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亲情执法和人性化执法。通过采取张贴标语、设置便民岗台法规咨询、布设市民告知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由区城管局牵头,桃园镇、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整治重点,确保此项活动取得成效。
(二)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工作要求迅速行动,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市容考评办将依据《石家庄市市容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办法》对本次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列入今年一月份考评结果。通过考核评比,促进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四)搞好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营造共建氛围,强化教育并激发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支持此项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我县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xx年第一季度那坡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及百色市环境保护局相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管理,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切实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我县环境安全,给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工作内容
组织开展县辖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隐患排查,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清单:
(一)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环境监测站:要根据县辖区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1、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查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
2、固体废物使用或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涉固体废物单位生产管理情况,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是否规范正确,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3、县垃圾填埋场。重点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收集、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
4、县污水处理厂。重点对污水处理厂污水的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
5、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按照县尾矿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尾矿库重点项目治理,实现全县尾矿库环境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三、工作方式
环境监测站: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县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监督检查工作。
四、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5日-1月7日)
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我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和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隐患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8日一3月15日)
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1月8日起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在开展本级相关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县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相关工作情况要逐级上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
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要汇总整理本县相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填报20xx年那坡县环境风险隐患检查问题清单表(附件1)、20xx年第一季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企业问题汇总表(附件2)纸质扫描版和电子版交到应急中心,邮箱:xxx。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突出排查重点。充分认识危险源排查的重要性,要从源头上查找各乡镇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突出排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要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危险源、危险区域集中排查、分析评估和隐患治理工作的认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为排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务必严格按照目标和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排查,彻底整改,不放过一个危险源,不漏掉一处危险区域。对发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要提出治理措施,尽早消除或达到可防可控。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或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
20xx年春节将至,为大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全镇居民营造温馨、祥和、洁净的节日环境,镇政府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以打造“洁、绿、亮、美、序”的农村环境为主题,以全民参与为基础,从解决城乡居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突出抓好小城镇驻地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达到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驻地、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原则。各村委为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原则。培育试点村,形成工作亮点,实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高。
(三)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原则。实行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在完善体制、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努力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三、整治内容
(一)小城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
紧紧围绕小城镇整治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保洁、增绿、美化,完善小城镇驻地环境综合管理制度,充分体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1、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城镇主干道、广场、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环境卫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生活垃圾死角;加强绿化养护,及时进行补植补栽,镇驻地无枯树死树,无**土地,无杂草垃圾。
2、道路交通整治。对破损道路、沙土路进行综合整治,按照道路维修标准,集中整治车行道、检查井、路沿石、给排水管线等,规范施工方法,落实质量管控,注重道路硬化、照明设施改造相结合,打造示范街。
3、广告牌匾整治。整治户外广告设施,重点抓好主要街道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清理整治,对未经行政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全部拆除;要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的设置,做好门头牌匾的规划设计,做到统一规范、美观有序。要加强沿街建筑立面的整治,规范空调室外机设置,无残墙断壁、无乱贴乱画、建筑立面整治美观。
4、镇容镇貌整治。加强对主要道路、广场等区域的游商浮贩的查处力度,落实巡查制度,依法查处沿街占路经营行为。
5、不文明行为整治。采取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改变居民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生活陋习,逐步养成文明习惯。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清脏治乱为重点,重点整治村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搭乱建、农业废弃物和沟渠湾塘,继续健全完善城乡同治的城乡环境一体化管理机制,继续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1、整治村庄环境。彻底清除村庄内、村旁、沟边、田边及湾塘、沟渠陈年垃圾堆、粪堆、草堆,划定柴草固定堆放点,规范畜禽养殖,杜绝村庄内外垃圾乱倒、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拆除村内乱搭乱建、垮塌房屋,清除建筑垃圾、墙面乱涂乱画、乱贴乱挂及破损广告牌,规范宣传栏(墙)。平整修护村内主干道,清理疏通村内排水沟渠。
2、整治河渠沿岸环境。重点整治辖区内大中小河道、水库及沿岸环境,全面清除水域垃圾漂浮物、沿岸积存物。拆除沿河破损广告及乱搭乱建,清除违法占用河道,治理违法采砂行为。
3、整治道路沿线环境。重点整治309国道、217省道、农村生产路沿线环境,全面清除道路两侧及沟渠内存积物、树挂塑料袋、建筑废弃物、废弃地膜棚膜杂物。清除破损广告牌,拆除乱搭乱建,清理违法占路经营。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搞好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各村保洁员必须按时上岗。二是按每百户一个垃圾收集点标准,将垃圾桶集中摆放。三是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保护垃圾收集设施。四是各村委及保洁员要认真做好对环卫公司垃圾清运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云山镇20xx年春节期间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春节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对整治情况的督查、协调和调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协调解决。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二)落实各项制度。
1、周巡查制度
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责任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巡检,对重点区域联合现场办公,加快推进问题的解决。
2、通报制度
对存在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全镇通报批评。
3、考核评比制度
建立月考核制度,领导小组每月组织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终农村干部考核。
(三)加强宣传发动。采取一封信、宣传车、文化墙等丰富多样的形式,继续加强宣传发动,教育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造福人民的“民心工程”。按照上级创建工作要求,我校成立了“创模”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朝阳三中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我校教育要以“创模”为契机,深化环境教育,推进素质教育,为朝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贯彻落实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做好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之中,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创模”工作的领导
成立“创模”领导小组,“创模”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创模”工作。
“创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xxx、xx、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目标任务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全体干部、师生参与“创模”,形成浓厚的“创模”氛围。
要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创模”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校师生都知道“创模”的目的意义,知道教育局“创模”的决心和工作措施,知道“创模”对朝阳可持续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带来的好处,知道“创模”的有利条件和存在的困难,知道自己在“创模”过程中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从而增强学校干部、师生的环境意识,激发大家对“创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形成大家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确保学校师生对“创模”的知晓率大于95%。
(二)继续加强学校的环境教育,学校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创模”考评要求,积极开展20xx年创建“绿色学校”活动。
继续加强学校的环境教育,按照《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要求,在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活动,使全校环境教育普及率要达到100%,提高全体师生的环保意识,在校内、社区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加大20xx年创建“绿色学校”的力度,争取申报成功。
三、主要活动
(一)加强教师环境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环境教育水平
在学校实施环境教育,教师、学生是关键。拟继续组织对学校教师、学生的培训工作,分期分批进行环境教育的培训,提高学校教师学生的环境教育的水平。
(二)以课堂为主渠道实施环境教育,培养广大学生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
按照《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要求,通过课堂教学主渠道、课外活动、各种环境教育专题活动等形式,从理论上、知识上给学生补充养分,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学生对环境知识的学习兴趣,提高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20xx年环境教育普及率要达到100%;绿色学校学校特色和学科特点开设校本环境教育课程。
(三)做好20xx年创建“绿色学校”的工作。
在近年创建绿色学校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对环境教育新方法、新思路,探索创建绿色学校的新路子。
(四)学校带动家庭、学校参与街道委员会,推动全社会的“创模”工作。
环境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把环境教育与学校各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要积极与街道委会联系,参与街道委会的“创模”活动。绿色学校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将参与“创模”活动作为学校进行环境教育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要认真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1)开展3.12植树节绿化活动;
(2)开展6.5世界环境日活动;
(3)开展世界水日相关的活动;
(4)开展世界无烟日相关活动;
(5)开展环保征文活动;
(6)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7)开展环境手抄报评比活动;
(8)开展环保科技活动;
(9)“我为创模作贡献”主题活动。
(五)学校环境卫生常抓不懈。
各学校制定卫生扫除制度,规定每周二、周五下午为大扫除时间,每天早晨晨读前为卫生扫除时间,与迎检相结合,卫生区责任到人,检查后量化记分,确保校园时时整洁,为学生的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加强“创模”档案的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对学校“创模”档案的管理、收集和整理工作,逐步使学校的“创模”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学校设置档案室,配备了兼职档案员。档案员要进行“创模”档案整理和搜集工作,确保“创模”的每项工作都有资料可查。
四、工作要求
(一)必须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性,把“创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我校“创模”领导小组提出的创建实施意见,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保证我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创模”工作的领导。各班主任要将该项工作列入到班级今后发展规划之中,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分工负责,保证“创模”的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三)加大“创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切实做好“创模”宣传发动工作,使“创模”工作深入人心。学校要通过班队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样的活动,大力营造“创模”的浓厚氛围。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认真执行省、市、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一线作用,确保督查考核和责任落实到位,办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使生活垃圾处置、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能力建设得到提升,大气、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得到遏制,环境违法建设和违法生产项目得到规范,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消除,环境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整治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生活垃圾。加强对居民生活垃圾的管理,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保护环境卫生,督促市住建局、环卫处对小街小巷的垃圾收容器进行封闭管理,并对已建成投入运行的潞村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强运行管理,并完成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2、污水处理。加强污水处理,确保饮水安全。强化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建立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完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
3、社区要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强化环境卫生监督,重点做好无人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临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单位内部清洁。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加快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工程。以“煤改气”和锅炉脱硫脱硝工程为依托,加快推广高效锅炉、淘汰落后锅炉、实施脱硫脱销工程改造、提升运行水平、调整燃料结构为主要手段,提升在用燃煤锅炉污染防治水平。今年年底前,辖区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要全部淘汰到位,10蒸吨以上锅炉要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2、控制建筑工地扬尘。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辖区各在建工程,一是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强化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和渣土运输污染管理;二是各施工工地设置冲洗设施;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现象发生。
(三)建立健全环保工作长效机制
1、严格落实各部门的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完善环境追责制度,切实做到环境问题人人有责。
2、进一步完善环保协调联动机制。环保部门要强化对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与环保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建立环保督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将污染减排、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重点环保工作,纳入“大督查”格局,严格实行“周督查、月通报、季点评”等制度,督促各社区全面跟进、全程跟踪、一抓到底,督促责任主体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环保工作任务。
4、完善环保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考核的比重,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批污染防治等重点环保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完不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整治步骤
此次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从20xx年1月7日开始,至20xx年4月30日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月7日--20xx年1月15日)。各社区对照办环保综合督查整改落实任务分解会议安排的整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方案制定要以问题整改为导向,逐户、逐路、逐段的拿出具体的政治台账和清单,明确整改标准、具体任务、处置措施、时间安排、责任人。
第二阶段:问题整改阶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4月15日)。各社区要对照实施方案中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逐一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辨明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4月16日--20xx年4月30日)。由办统一组织总结验收。
四、措施保障
1、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敢于动真碰硬,切实解决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改善我办环境质量,办决定成立区办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常务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明确整改责任。有关单位、企业是环保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一把手亲自抓,制定专人负责,结合各自承担的任务迅速制定相应的配套整改落实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4、加强信息调度。各社区要于1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方案报送办。1月20日起,每半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4月15日前,报送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5、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微信、LED显示屏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全面深入报道全办环保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同时,要畅通环保举报热线,鼓励公众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辖区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区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xx〕2392号)和《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全市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河环函〔20xx〕23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及我区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矿山、有色采选等行业环境安全为重点,严防各类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保障我区生态环境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xx年1月上旬至20xx年2月底。
三、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有色金属采选、冶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排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环境集中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环境安全隐患,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一批环境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协调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卓同志担任。
同时成立集中整治现场检查组:
一组联系领导:
一组组长:
成员:
负责区域:
二组联系领导:
二组组长:
成员:
负责区域:
三组联系领导:
三组组长:
成员:
负责区域:
五、集中整治安排
(一)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全面自查。督促辖区内环境风险源企业对本单位环境风险隐患进行自查,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物料堆场“三防”措施是否完善,特别是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工业固废堆放场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督促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并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帐。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要不间断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一是各股室、部门对负责的区域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河池市问题清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及砖瓦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等高风险行业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厂、缫丝、砖瓦等重点行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境防范措施,积极保障岁末年初我区环境安全。二是对此次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现的环境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按时完成环境问题隐患整治;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情况,须上报局领导班子,并依法进行查处。
六、集中整治重点
(一)涉重金属企业。企业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建有尾矿库的,重点对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在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来源情况、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应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停产及关闭企业重点检查遗留原料和中间物料、废水、废渣存放和贮存情况。
(二)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查五圩工业集中区和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
(三)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进行检查。全面摸清化工企业厂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环境风险点、周边环境敏感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三防”措施是否完善,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生产管理情况,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是否规范正确,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五)其他排污单位。重点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股室各二层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采选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小组于20xx年2月10日将本组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和重大问题隐患清单报至马昊水处汇总,汇总材料经领导审核后于20xx年2月12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市人大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娄人常发[20xx]4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娄政办函[20xx]135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原则。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融入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努力做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促进生态环境的良好循环。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耗资大,因此,既要有紧迫感,又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要统筹兼顾,分轻重缓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步实施。
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要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坚持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新体制。积极引进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解决。
二、工作重点
针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以及城市化进程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主要问题,当前,我市加强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点是:加强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发展的整体效益和质量;合理调整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依法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监督执法,有效治理各类污染源,改善和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使我市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花更多、城更美。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
区域内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未经环保许可的建设项目,发改局等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用地和发放采矿许可证,规划部门不得发放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电力部门不得供电,金融部门不得发放贷款。
严肃依法查处未经环保审批而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的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长期坚持。
致力推进节能减排
到20xx年,环境污染和生态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及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总量控制在7142.4吨以下,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2384吨以下,比20xx年削减10%;镉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07吨以下;砷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吨以下。在全市经济整体推进发展的同时,力求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减少到最低。项目建设要让位于节能减排,按照《湖南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实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考核。
建立节能减排评价监督体系,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新、改、扩建使用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新建项目的技术条件要保证其完成节能指标,确保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全面实现。节能工作由市经济工作局负责,减排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配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抓好循环型社会、循环型区域、循环型产业体系、循环型企业、循环型经济支撑体系等“五个建设”,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尾矿渣、余热余压和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以上工作由市经济局负责,市发改局、市环保局积极协调配合。
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
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转。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步伐。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配合。
(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突出饮用水源保护
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一律禁止新建对水体有污染的排污口,主要饮用水源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达到规定的水质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5%。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的管理,确保水体不受污染。此项工作由水源保护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配合。
坚决依法保护饮用水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库、河道禁止投肥养殖,严格规范河道采砂,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市环保局、市工商局配合。
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来水厂取水口的水质监测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环保局负责。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
调整城市能源结构,逐步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逐步增加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例,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鼓励和支持城市生活锅炉使用管道焦炉煤气。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济工作局、市环保局配合。
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车辆的年检制度,对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实施强制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到20xx年,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减轻城市交通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加强工业燃烧废气污染控制,鼓励企业使用低硫燃料和采取先进的脱硫、除尘和低氮燃烧技术,防治大气污染。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工作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燃油污染的整治,防治油烟对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逐步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等清洁能源,到20xx年,全市饮食服务业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强化对施工运输的管理,采取道路洒水清扫,施工运土车辆上路前清洗、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在20xx年底落实到位。
加强环境噪声治理
加强对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居民住宅附近超标扰民的固定噪声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对建筑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依法征用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
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管理工作,新建道路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交通噪声污染严重的地区,要逐步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配合。
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步伐
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强化工业污染源的专项整治和监控。按照企业自筹与环保专项资金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查无证排污、超标排污、超量排污行为。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核辐射的监管和防治。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临控,严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长期坚持。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防“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反弹。坚决实行强制淘汰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或关闭。以上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经济工作局、市监察局、
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电力局、市人民银行配合。
深入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编制和实施城镇环境保护规划,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科学配置城市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生态质量。积极推进社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建设。
要进一步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坚决清拆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和窝棚。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分片包干、重点把守、全面巡查等措施,对乱摆卖、乱张贴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推进物业管理,消除卫生死角。此项工格由市城管局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
加快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医疗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市规划局、卫生局、市环保局配合。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农村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理畜禽废弃物,积极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农村沼气。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长期坚持。
加快我市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改造低效益疏残林,营造复合多树种、多功能、高效益的生态混交林,促进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重点加强铁路、公路、城市主干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和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
大力开展村镇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探索解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点带面,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促进村镇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特区内外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环境成本纳入各项经济分析和决策全过程,按环境容量优化经济布局,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实行宏观决策的环境影响论证制度,工业、农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各类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与发展决策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济工作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配合。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部门应共同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保护环境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等政策。建立健全环保执法程序、信息通报和案件移交移送等制度。
各部门要制定实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安,全面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和群体制事件处置能力。
各级司法机关要依法处理环境刑事案件,保障环境行政行为执行到位。
(三)确保经费投入
财政部门加强排污费的专项资金管理。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增加环境保护行政事业机构的工作经费,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要逐步达到国定规定的配套标准。
编制、人事部门要根据环保工作需要科学合理核定编制、配备人员,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环保投入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产业化,大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事业。
(四)大力宣传发动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环保基本国策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市民环境保护的自己组织和参与能力。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有关新闻单位配合。
加强青少年的环境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为加快解决影响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12号)、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xx〕2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xx〕1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牵头部门:环保办,配合部门:安监办、企业管理服务站。重点检查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焦化、酿造、制药、印染、制革、电镀、酸洗、热镀锌、码头、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以及污水、危废、垃圾、医疗废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许可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园区污染防治情况。牵头部门:园区社会事务科。配合部门:园区项目科。主要检查园区规划环评执行和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园区环境监测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重点环境**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牵头部门:综治办,配合部门:环保办。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环境**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具体以环保办牵头组织,企业自查,规划建设、企业管理服务站、安监办、园区社会事务科、综治办、环保三中队等相关部门配合的方式进行。
(一)按照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环保办负责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自查,审核汇总大检查情况,报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
(二)各排污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按时报镇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
(三)镇纪委监察室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督查环境问题突出、整治任务较重、整改进展缓慢的企业,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前)。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3月31日前)。通过向企业直接发放通知等形式,组织排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6月底前完成“土政策”清理废除工作。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
(二)加强部门联动。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依法从严处理。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企业自律。要在环保大检查过程中,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宣讲到位,让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环境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注重成果应用。要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等现有环境管理信息,提高大检查工作效率。要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基础台帐,建立和完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
【环境保护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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