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π”狂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为“π”狂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星期五,我们薛家小学201班举行了诗词大会的决赛。由初赛选出的四位选手加上选手自己挑选的两位小帮手各组成一个战队。我是“太白再世队”的队长。比赛在选手们的紧张期待中、观众们的热烈掌声中热火朝天地展开了。
第一题数字题“回眸()笑()媚生,()宫粉黛无颜色。”当主持人读完题目的时候,场上顿时鸦雀无声。选手们个个皱眉沉思,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还没有人抢答,这第一道题就把我们给难住了。“这句诗我应该听说过,怎么就想不起来呢?”我的心怦怦直跳,但我的大脑还在飞快地运转着。“10、9、8……”观众们的倒计时在我的耳边响起,我突然灵光一闪,有了!下一秒,我的手已经高高举起来。就在倒计时还差三秒的时候,我自信响亮地说出了答案:“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就这样,我得到了比赛的第一个十分。我们组的同学欢呼雀跃,其他三组的只有唉声叹气了。
接下来的三道题目我都顺利地抢到并答对了。我得到了40分,而其他三组的分数却仍然停留在0分,对手们个个目瞪口呆,我禁不住有些沾沾自喜起来。但乐极生悲,第五题、第六题我明明知道答案,却被倪晨涵抢了先。“oh,no!”我掩面叹息,懊恼不已。接下去,我屏息凝神,对手们也不甘示弱,大家你追我赶。但是我还是一马当先,率先冲破了100分。
接下去就是飞花令环节了,飞花令的主题字是“雨”。每队一句,按顺序轮下去,“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山路原无雨,空翠湿人衣”、“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一句句经典的诗句从我们的口中缓缓流出。到第三轮的时候,我对了一句“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后面的“逍遥队”绞尽脑汁,却哑口无言。许老师宣布比赛结束。我以绝对的优势拿下了冠军。
开始颁奖了,当许老师把沉甸甸的“金牌”挂到我脖子上的时候,我激动不已。以后我要更加热爱诗词,走上更大的舞台。
为了能读上书,我几乎是不择手段。由于临近期末,学业紧张,妈妈下令禁止看书,等到放假才能解除禁令。可是我已经无法与书分离。一天不看书,就像是丢魂似的,不知所措。表面上似乎已和书“分道扬镳”,事实上我只是替换了阅读时间,明的不行就来暗的,偷偷地“疯狂夜读”。
为了能蒙骗过关,我先把课外书藏在层层衣服的间隙中,若无其事地爬上床,然后把书转移到枕头底下,闭上眼睛装着睡觉。等妈妈房间的灯一关,我便马上睁开眼,抽出枕头底下的“宝贝”,迅速把自己深深地埋进被窝,打开台灯,把亮度调节到最低,开始我的“读书生涯”。那一行行文字似乎有着一种魔力,我如饥似渴地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徜徉,经常被蒙得汗流浃背、腰酸背痛,但我却无怨无悔。
尽管我保密到家,但还是“东窗事发”。老妈把我严厉地训斥了一顿后没收了我心爱的书,还发出了最后通牒——如若再犯,必将重罚。
一计不成,我又生一计,表面上老实地答应着,但依旧“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老妈一转身,我又“重操旧业”,用手机看起了电子书。手机既小巧,又不用打灯,还很方便隐藏,我心中不禁暗喜。为了不让老妈发现,我构筑了更严密的“防御工事”。我把枕头、布偶排成一排,只留一个空隙做观察口。老妈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她对我加强了巡查。当然我也是有对策的,每过几分钟,我就会十分警惕地从观察口瞭望妈妈房间的动静,一有风吹草动,我便马上藏手机、装睡,直到“警报”接触。
如果那天没有妈妈的巡查,我就会等到手机提醒“电池电量低,请连接您的充电器”时才肯罢休。
夜读的结果就是第二天哈切连天,视力直线下降,还有老师的致家长电话。尽管如此,我还是为书狂。
“咕噜咕噜……”我的肚子又在叫了。唉,我也是万分无奈呀。无论我吃多少东西,只要看到食物就会有一种无形的饥饿感。悄悄告诉你们哦:“我的大肚囊里呀,装的可全是饼干以及各种各样的吃的。”妈妈说我这就是馋,但是经过那件事后她却改变了看法。为什么呢?慢慢你就知道了。
那天,妈妈有些不舒服,只买了一些小咸菜和几个馒头让我凑合着吃一顿饭。妈妈苦口婆心地劝我:“晓艺,今天妈妈不舒服,你就将就这一顿吧!乖女儿。”妈妈为什么会这样说呢?之前每次吃饭,我家都是“满汉全席”,而这次却只有咸菜馒头,她自然免不了会担心。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我左手拿着馒头,右手麻利地把馒头撕开一个大口,挖了一大勺火红的辣椒油合上,张开“血盆大嘴”将它消灭掉。
妈妈在旁边看呆了,嘴变成了“O”型,慢吞吞地对我说:“你饿成什么样子了,这吃相也太‘独特’了吧!”可是她有所不知,刚刚我也不饿,可是一看到吃的,使不管它是中式西式,不管营养不营养,不管绿色还是膨化,我都会饿成一个大老虎,就像有一股无形的力就快点把它消灭掉。
哎,只因为这点,我的零花钱总是惨遭厄运,被人几经转手。这不,我又像警犬破案一样,在这“嗅嗅”那“嗅嗅”——我闻到了一股辣皮的味道。在那!我找到了,两眼发光,拔开双腿就往那儿跑,结果你们应该知道了,我的零花钱又在茫茫人海中与我告别。
如果你们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让我摆脱“吃货”这个绰号,一定不要忘了告诉我哦。
自从三年级下学期我就坚持每周六去游泳馆和我的好伙伴一起去游泳。尽管我加了一节跳绳课,但我依然每周六坚持游泳。
每一次游泳都使我难忘,特别是这周六,因为两个爸爸陪我们下水了,我们之间发生了不少趣事。
我们先去更衣室换上泳衣,等大家都到齐,我做了一下热身运动,就跳到水里。我开心地对好朋友瑶瑶说:“快下来呀!水温可好了。”她试了试水温也跳了进来,我们一回头发现爸爸也进来,他们正在聊天。
我和瑶瑶趁他们不备提前游了一圈,等我们回来他们才意识到,于是爸爸对我们说:“我们一起游吧!”于是随“3、2、1,开始!”我游起蛙泳,开始我被落在最后,我用尽力气超过了不怎么会游泳的叔叔,又超过瑶瑶,和爸爸齐头并进,我心想要超过爸爸,于是游起了自由泳,我抬头看了看到2米深水区了,我又翻了个身游起仰泳。等我再次翻身时已经到了3。5米深的终点了。
我上岸准备上跳台跳水时爸爸和瑶瑶也都赶到了,连叔叔这样既游的慢连泳镜也没带的叔叔都游了过来。接着我们又游了回去。
除了在浅水区玩,我最喜欢的就是跳水了,特别是在3。5米深水区的跳台上跳水。我站在跳台上两手合并,我往高跳,又一头钻进了水深为3。5米的水里。第一次我还不怎么敢,但我不断的练习,最终我一点也不害怕了,就把跳水当成游戏,和瑶瑶一起跳。
我们又分别用仰泳和蛙泳各游两圈。游泳不仅使我的耐力增加了,还让我懂得了无论什么事情都需要练习,以后我要每天坚持跑步和跳绳,相信一定能在这两方面进步。
回想以前,姐姐升入高中,由于生活的问题,我只好转校去滨海有名的第三实验小学。
刚入校我就被这美丽的校园和多彩的学校生活所感染了。可是有一件事却一直困扰着我,令我日夜难眠。篮球是三实小的校球,看着同学们的高超球技,我欣然神往却又目瞪口呆,好像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事。
有一次,体育老师叫我们旋球,同学们个个摩拳擦掌,球似听他们一样,不停旋着,我心里羡慕极了。我忍不住立即行动,可球就像着了魔似的,每次都从我手上跳了下来,我去捡球,还被石子拌了一跤。在回班级路上,只听体育老师说:“这学生怎么这么笨!”我心里有万分的委屈,回家我把书包扔在地上,用脚猛踹它,发泄着心中的委屈和愤怒。
这时奶奶走了过来捡起书包,带我来到家的后院,慈祥地问我怎么了,我便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奶奶听后微笑着说:“你看这田里的菜苗,现在就要它们长成那是不可能的,即使你去多么努力地浇水施肥也没用,它们都需要有一定的空间和时间,练蓝球也是这样,只要你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一定能成功的!”
奶奶这些话我一直记在我的心里。在后来的一段日子里,我与篮球成了亲密的战友,无论是在骄阳似火的夏天还是寒风凛冽的冬天,我都锲而不舍地练蓝球,有时感到手又麻又痛,但心里却为球技的一点点进步而充满喜悦。
我走过的练篮球之路有着无比的欢乐,它不仅锻炼了我的身体,也磨练了我的意志。如今我各种篮球招式,任意一个篮球技巧都能得心应手地展示出来,同时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成功来之不易,收获须要付出”。篮球让我品尝了先苦后甜的滋味。
我爱篮球,我为篮球狂!它陪伴我的童年,使我一生受益!
我12岁那年,整个乡都闹了饥荒,我们家也没有能逃掉,母亲整天愁眉不展,毫无生气,她有时在田间地头上走来走去,或是坐在门槛上。她没有把消息捎给父亲,怕他误了厂里的活。于是,她只得默默地扛着,而我也只是无可奈何地望着她。
花生地里还算有点收成。母亲总算欣慰了点,她小心地从地里把花生拔出来,抖了抖干沙的土,几粒瘦弱的花生显现出来,母亲把花生放在布袋里,然后把枯了的花生藤放进菜筐里。我出神望着那个布袋,却只能胆小的站在一旁。回到家,母亲把枯藤拿出来晒,又把布袋里的花生倒在篮子里挂到了房顶上,我知道,花生母亲会卖掉。这个时段的花生已经老了,须晒干了才好卖。于是,我和福生决定下午趁母亲。做佣时去偷食,要知道,那些粮食是我们一口子家几天的干粮钱。母亲知道我俩的脾性,才把花生袋放到几米高的房顶上。房梁上的花生可不好拿,福生使出浑身懈数也奈它无法。于是我蹑手蹑脚地拿起一根细长的竿子。往篮子边一靠,篮子立刻倾向一边,几粒花生便顺着竿子滚到地上,福生连忙弯腰去拾;也有十来颗的模样。可我心里却愈加难受,像有钉子似的,戳得我心慌,便没有吃。
第二天,天还麻黑麻黑时,母亲便跨着篮子出门了,我看她一路颠簸地小跑,就愈感心酸和后悔,待到下午太阳下了山坡时,母样才急匆匆回了家,她脸上挂着一丝笑容。我猜是花生卖完了,便暗自喘气,准备回屋,谁知这时,母亲把我叫住,说:“知道你们馋,便留了点,拿去吃吧。”母亲从上衣口袋里小心翼翼的拿出花生,那是几颗瘦弱的花生,乌黑乌黑的,皮都皱起来了。我感到有些难过了,知道生活不易,更懂得了母亲的爱。
书为何物?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书是一种传递或保存知识的一种工具,也有人认为书是一种供人娱乐的工具……我的理解却有些与众不同,我认为书是我的朋友,是我梦想中的天堂。
我的父母在我小的时候就很忙没时间管我,就给我定了很多漫画和杂志,从那时起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时光飞逝,一转眼我已是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了,读过的书更是数不胜数。象JK罗琳的《哈里波特》曹雪芹的《红楼梦》……使我的见识更加广博。
书给我带来了无数的欢乐与悲伤。读了《哈里波特》我不禁为他那悲惨的命运所悲伤,为他坚强的性格所折服;读了《老人与海》我仿佛也来到老人的身边,和他一起对抗那凶恶的鲨鱼;读了《背影》我发现了我应该对我的父母再多进一份孝心;读了《蓝熊船长的十三条半命》我似乎也走进了那个神奇而多姿多彩的世界。
我就在书的陪伴下一天天成长,是书使我那稚气未脱的文笔变的成熟了;是书使我原本狭小的心胸变的开阔了;是书让我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见多识广”的少年。在我最伤心的时候,书让我忘记了烦恼;在我最高兴的时候,书陪我一同分享。
我爱书,爱书中那一句句优美动人的语句;我爱书,爱书中那一篇篇妙笔生花的文章;我爱书,爱书中那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我爱书,爱书中那一条条使人明悟的道理;我爱书,爱书中那一章章似凝似散的散文。
我爱书,书就如同我的第二生命,我的良师益友。假如书是大海我就愿做一支小船在浩瀚的书海漫游。书,我为你痴我为你狂,是你陪伴我走过童年,走向少年。作文
“π”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迷,谁也不知道“π”的具体数值。同学们不喜欢“π”,因为“π”的进似值——“3.14”,乘以任何数字都不好算。但是考试还少不了它,圆柱,圆锥需要它,圆形的面积与周长需要它,所以同学们都恨死“π”了,但我是个例外。
我对“π”很感兴趣,是“π”的“忠实粉丝”。我打算毕业后,将“π”背到几亿分之一位上,我想“π”的“父亲”——祖冲之,知道他的孩儿有一个这么死忠的“粉丝”,他老人家在九泉之下定会露出微笑。
如今,已有一位“铁粉”男孩利用24小时零4分钟将“π”背诵到小数点后67890个数字,这个“铁粉”对“π”有多大的喜爱啊!是喜爱给了他动力,使他将“π”视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种可贵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3........”是谁在背圆周率“π”?是我。我已经深陷“π”,不能自拔。“π”的那种无穷无尽的神秘将我带进了“π”的宇宙。我在“π”的银河里自由飞翔,一串串枯燥无味的数字变得多姿多彩,丰富无穷,我时常有种一去不复返的感觉。
“π”是个优美的数字,也是个让人捉摸不透的数字。在背记“π”的过程中,我也遇到过挫折与困难,但我还是挺了过来,谢谢“π”,是“π”给了我坚强,谢谢“π”,是“π ”给了我克服其他困难的勇气与信心。
如今,数学课本里的“π”已经被“3.14”取而代之,但是“π”依然活在我的心中。3月14日,“π”的“脱壳日”我也不会忘记!
现在数学家们对“π”情有独钟,而今天的科技已经能把“π”计算到小数点后万亿位了,他们就是为了得到“π”的具体数字,揭开“π”的真实面纱。但愿人们能对“π”做更多的研究,给我们这些为“π”而疯狂的“π”迷们一个更长更广的飞翔航线!
“π”!我为你疯狂!是你给我的生活注入了色彩与欢乐!I LOVE YOU!
一有空就栽在书海中出不来?不用怀疑,我就是这样的。
前不久,我看上一个精致的饭盒,要老爸给我买一个。起初他并不同意,在我再三纠缠下,老爸不耐烦了,说:“从现在开始,看完100本书再来向我要。”此后的一个月多,我沉在书海里不能自拔,除了上课和睡觉,其他时间都钻在书中狂看,包括吃饭时间。现在想来,我很庆幸自己没把饭塞到鼻孔里。一个月又二十三天,我如愿拿到了“战利品”——粉红色精美的饭盒——感谢这段时间与我共痴狂的书籍宝贝们!
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不解之缘。每天晚上,妈妈都会给我讲睡前故事。先是绘本:《爷爷一定有办法》《歪歪兔》《鼠小弟》……说来奇怪,那时我虽不识字,但妈妈给我说一遍,我就能复述下来,八九不离十。慢慢地,妈妈开始讲寓言故事、童话,从此,田螺姑娘、拇指姑娘、白雪公主陪伴我入眠。
等长大了些,我会认一些字了,就开始自己读书。我尤其关注书中那些幽默的语言,常常“搬运”过来逗同学们笑。就因为这,我成了班级里的“开心果”。
呜呜,爱上阅读后,我最讨厌听到的一句话是“开饭了”,这哪是叫开饭啊,老爸总喜欢用他那祈使的语气命令我:“开饭了,放下你的书,过来!”
生活中,书就是我的宝贝。如果别人毁坏了我的书,我的身体就会发烫,就像有火在我身上燃烧一般难受。当然,我要申明一点的是,平时我并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但对书,我是视若珍宝的。
我经常要妈妈买书,妈妈开玩笑说,她的小金库被我掏空了。为了节省,现在,我就去图书馆借书,每一次都扛个几十本回来看个够。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了不起的作家,快乐的作家。因此我要多看书,多写作。不瞒您说,我已经开始写小说了,同学们成了我第一批读者,他们看后都说“挺好看的”,我还要加油!
书让人快乐,书让人陶醉,书让人着迷,我很享受与书相伴的时光!
古人有云:“书中自有千粒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著名作家高尔基认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读书纯粹是一种兴趣,一种享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这个活泼好动的小女孩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我在书海中遨游,为书而醉,为书而狂。
我捧起了《母亲》,伴着她走过了风风雨雨。当她被丈夫虐待时,我愤怒地为她鸣冤叫屈;当她思想逐渐开朗乐观时,我兴奋地为她欢蹦乱跳,手舞足蹈;当她儿子被关监狱时,我为她愁眉不展,坐立不安,当她与警官正面交锋时,我又为她激动地呐喊、抗争……
我走进了《简·爱》的内心,被她的崇高精神和人格魅力而深深吸引,一位普通的“灰姑娘”,没有倾国倾城的外貌,没有乖巧温顺的性格,却能说出:“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的这番话来,她有多么非凡的勇气和高尚的品格啊!
我来到《小丫林晓梅》的世界,故事让我结识了许多朋友,与林晓梅、贾里、贾梅等一道去经历了平平常常但却十分有趣的学习、生活,他们是那样的聪明可爱,那样的机智勇敢。他们的幽默,更是让我忍俊不禁。他们像花果山的小猴子,个个可亲可爱,又个个都有一身才能,他们更像我身边的朋友,个性鲜明充满正义,却又有那么一点叛逆。
我读……
书是一样奇妙的东西,它把知识无私地奉献给了我,让我知道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
书,是一把金钥匙,帮我开启了智慧的大门;书,是一双想像的翅膀,把我引向知识的天空;书,是一艘船,载着我从狭窄的小河驶向辽阔的大海;书,是一位知心朋友,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日日夜夜……
书——是你,带给了我无限的乐趣和不尽的收获,我将与你同悲同乐,同欢同喜。我要和你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啊,我为书醉,我为书狂!
其实我写下本文的题目便后悔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似乎有些名过其实,我并非爱的发狂,但也算是热衷,我并非喜欢在大家面前卖弄喉咙(主要是本人五音不全),但也时时听歌,甚至到了做作业也需要听歌的地步,不然的话,大脑无法激活,做题思路也会常常短路。
身为一个忠实的听众,收集歌星们的专辑是必然的,JJ,Jay,will,S。H。E的我无不喜欢,JJ的《江南》、《编号89757》、《曹操》皆是我囊中之物,Jay的系列专辑都是我的掌上明珠,will的《高手》与S。H。E的《不想长大》更是我的最爱……
我喜欢歌,并不是它是一首流行歌曲,而是喜欢它的那种律动感,有了它的存在,我的生活中充满了节奏,充满了精彩,做起事随着这些节奏更是有条不紊,即使偶尔havesomeproblems,没关系,权当它是一段变奏,接下来会更有激情。在家中,我走起路也会随着节奏蹦跳起来,惊地妈妈叫起来:“都这么胖了,你跳起来,不怕把这幢楼震塌了?”“……”
我喜欢歌,并不是它是一首流行歌曲,而是喜欢它的美妙的声音。音乐的魅力所在便是它的声音。有了它的存在,我的生活永远都是快乐的,妈妈常说:“笑笑笑,吃饱笑药了!”而所谓的“笑药”就是一阵阵乐声,无论在什么时候,听到音乐我便高兴,被妈妈训后;考试考砸后,只要听音乐,我便得到了无比的快乐。
因为音乐,一杯过夜的廉价咖啡也变得香甜;因为音乐,躁热的夏夜也变得舒适;因为音乐,我不得不爱我的生活;因为音乐,哪怕到一千年以后也不再寂寞。总之,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有了它,我的生活才会五彩缤纷,多姿多彩!
看见操场上同学们打篮球时生龙活虎的身影,我的手也痒痒的,也想去打篮球。于是,我便和同学们约好,每天晚上一起去打篮球。
但是有一次,我失约了。记得那一天,放学前我和同学约好晚上再去比试篮球,大家兴致都很高。但是,回到家妈妈告诉我,今天晚上阿姨请我们全家人到外面去吃饭,这可怎么办呢?在去饭店的路上,我的脑子里老是在想:我可不能失约啊!今天可是我主动约的同学,而且篮球也是要我带了去的,如果我不去,同学们就没得打球了;要不吃完饭再去吧,哎!只能这样了。
到了饭店里,开始吃饭了,我坐在椅子上,老是心神不宁的,什么也吃不下去,连我最爱的羊肉串都不想吃了。妈妈看见了,过来亲切地问:“宝贝,你怎么了,你得吃点啊!”我见妈妈开口了,就马上央求道:“妈妈,吃好饭我能去打篮球吗?不然我就失约了。”妈妈看了看手表,想了想,说:“吃好饭如果时间还早,那你就去吧!”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下了。于是,我开始狼吞虎咽地吃饭,一会儿时间饭就吃好了,我看了看时间,七点半,还好,还来得及。妈妈急匆匆地把我送到学校。操场上同学们已经在打篮球了,他们见我没来,就又买了一个新的。我连声道歉,马上加入了同学们的行列。一到了球场上,我马上兴奋起来,抢过同学的球,来了一个三步上篮,为我们队夺得了光荣的两分,队友们纷纷为我喝彩。今天,我打得特别投入,连平时最差的投篮,都准了好几倍。
从那以后,我对篮球越来越喜欢,越来越发狂了,篮球技术和投球技术也进步了很多。我之所以进步的快,是因为我的坚持不懈和我为篮球狂的原因。
我在班里有个小绰号,就叫“小书虫”,你可别觉得这是我骗你的,这是真的,我对书情有独钟。因此,在我身上发生的书的故事也不少呢。
有一次,我在看《汤姆·索亚历险记》,看到了山洞迷路那一段,我随着主人公担心、害怕,替他为贝琪做了那么多而惊喜若狂,看得正是兴起的时候,妈妈让我看着锅,说是饭煮好了,让我端下。结果我怕看书看的无法自拔,害的我们一家人吃了一顿糊饭,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的,而最令我难忘的是那一次“课堂偷书记”。
那一节上的正是数学课。我觉得枯燥乏味,一会儿坐着,一会儿趴那,过了一会儿,我便想起了快看完的《红楼梦》,我便把手偷偷地摸到书包里,此时此刻,我的眼皮在不停的跳动,脸红红的,心里更偷偷地打着寒颤,像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但对书的好奇心和需求心战胜了我恐惧的心理。
我马上翻开书,看到了黛玉葬花那个小故事,我仿佛进入了当时的那个境界,我跟着主人公伤心,跟着主人公流泪,又为花儿感到无限惋惜,我不时的抬头望老师,结果正好对上了老师的目光,我立刻低下头来看着数学书,我准备把《红楼梦》合住,结果看到一个“死”字,我又情不自禁的读起来。读到伤感处,我心里有说不出的苦闷,而就在这时,我的同桌用胳膊捅了我一下,我大叫一声,全班立刻哄堂大笑。我急忙看老师,却没望见,只见同桌瞥了一下后方,老师正站在我的身后,我顿时如五雷轰顶,心想:这下完了,少不了挨批了。我羞得脸红红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下课后老师在收拾东西。我想: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啊。这不,没过一会儿,老师让我到办公室找她。老师并没有批评我,她告诉我,读一本好书犹如结交一位良师益友,要选择对的时间,读对的书。老师的话,让我终生难忘。
古人曾说过:“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现代人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对书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感情。我爱书,我更喜欢读书。
生活如诗,人生如画。漫步在喧嚣的凡尘,游离于幽静的山野。一首抑扬顿挫的小诗,一段精彩绝伦的吟诵。睥睨万物,守望着生活,抒七情六欲,悟人生内涵。
洒脱
“蝶梦花丛独自笑,风起风落映枯杨。一踏千步不回首,朽花落叶不沾衣。”飘飘洒洒地来,亦潇潇洒洒地去。看云游四方的闲道,观隐居山林的隐士,哪位不是如此?短短的人生与沧海桑田的日月相比,不过是萤光与皓月争锋,甚是可笑。像他们一样干干净净,潇潇洒洒地生活,不亦是一种快乐,一种享受。淡忘虚假的荣华富贵,忘却诱人的倾世之权,潇洒地活下去。洒脱的诗韵,就在身边。
彷徨
“岔路之前欲何意,奈何桥旁思旧颜。事事沧苍如梦境,往事消散湮灭间。彷徨游离如隔世,大道万千何处选?”在喧嚣中生活,难免会有一些不顺心之事。在彷徨中选择,便成为了一个让人疯狂的问题。“前进还是后退;奋起还是平庸;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每当我难以抉择的时候,压抑的心灵总会让我萌生一些想要表达的话语。“不在沉沦中堕落,就在逆境中成长。”用坚毅的品质去消灭迷惘,用果断的抉择去打散彷徨。生命的坚强迸发于诗的灵感,用无尽的诗韵谱写辉煌的篇章。我的果断源于诗的灵感,而诗的美妙则源于生活。
爱恋
温暖的亲情:如同黑夜里的星/驱赶迷茫的孤寂/如美妙的圣水/冲刷了心灵的苍白/心颤的一刻/温暖萦绕心间。
美好的友情:如同深渊中的火炬/消灭了空虚与迷惘/如威武的军魂/充满了神圣的光茫/满天的星斗坠落/我并不孤单/因为有你忠实的陪伴。
朦胧的爱情:孤寂的灵魂/奢求那回眸的一笑/痴情的凝望/带来的是满心的欢喜/憧憬的梧桐/乞盼着凤凰的停栖。
生活中,处处充满了爱恋,而爱恋则源于诗的灵感。生活处处都有诗,有洒脱;有彷徨;还有爱恋。我为诗而痴狂。
也许,这个题目有点太过招摇了,可是,我确实喜欢,不,应当说是酷爱读书。在我的记忆中,由幼儿园起,随着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便无数次沉迷于那一个个魅力无穷的“小方块”把我所带到的神奇的世界中。记不清从何时起,阅读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正是因为这个挥之不去的执拗爱好,我付出了很多。瞧,周六周日,难得的闲暇时间,很多同学都在兴高采烈地玩耍时,我却埋头于书堆,读到高兴之时,还不时发出几声没有来由的傻笑;看,随着我读过的书堆成一摞摞整齐的“豆腐干”,我架在鼻梁上的镜片也由薄薄的两片换成了厚厚的“啤酒瓶底”。
但是,总的来说,在付出的同时,我也得到了许多许多。
其一,持之以恒的阅读,潜移默化之中提高了我的写作和驾驭文字的能力。俗话说得不错:“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虽然我远未到“下笔如有神”那样的境界,但通过阅读各种体裁和内容的读物,我还是学到了不少遣词造句的技巧和知识,提升了谋篇布局的水平。老师布置的作文很少会令我抓耳挠腮,一筹莫展。在海淀区组织的“20xx阳光少年《我心中新时代英雄》”征文比赛中,我还曾荣获优秀征文奖。
其二,广泛的阅读,拓宽了我的知识面,开阔了我的眼界,使我学到了许多从课本上无法学到的东西。记得一次科学课上,老师一句“你们有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吃米饭时会感觉越嚼越甜”曾问得大家面面相觑。而我凭借着对读过的《十万个为什么》里关于唾液中的酶可使淀粉降解为麦芽糖的一段叙述,把大家说得茅塞顿开。看着老师和同学信服的目光,我的内心不光是“得意”两个字所能形容的。
其三,阅读,带给了我许许多多不可替代的享受和乐趣。“喜欢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的辰光换成巨大享受时刻”,这应当是孟德斯鸠他老人家说过的吧,我深有同感。就像有人喜欢体育运动,有人喜欢跳舞唱歌一样,我喜欢静静地阅读。
我为书狂,我愿为书狂。
【我为“π”狂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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