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名篇叙事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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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名篇叙事抒情散文(通用21篇)

散文是一种抒发作者真情实感、写作方式灵活的记叙类文学体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典名篇叙事抒情散文(通用21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典名篇叙事抒情散文(通用21篇)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岂不潇洒又诗意。

墙角挂着的蓑衣正在滴水,上面还沾着些泥垢,颜色不再似从前棕的发亮,有些破旧,也许下一年外公就要扔了它吧,我想。

蓑衣的水还在滴,我的思绪也一点一滴回到从前。天渐亮,外婆在灶边用竹制吹火筒起火,那声音就像一首古老的歌谣,炊烟从烟囱缓缓冒出,由浓到稀薄而后消散,外公吃了早饭,便扛着锄头和蓑衣下地去了。

外公步伐轻快,望着那背影让我想起古时戴着帽子披斗篷云游四方的潇洒游侠。天总是变化无常,天忽然黑了下来,下起了大雨,我在竹椅上摇晃着腿,好不悠闲!

不好,外公还在地里,我慌忙撑起伞去找他,外公仍在地里劳作,我喊了声他回头看我,先回家吧外公,要不然你会淋湿的。他没停下手中的农具从容地回答:没事,我有蓑衣,不会淋湿的。我劝说了许久,还是拗不过他那倔脾气,回到家和外婆说了这件事,她笑笑:你外公啊脾气像牛一样倔,人也和牛一样能吃苦耐劳。

这件蓑衣陪伴外公数十载春夏秋冬,抵挡过骄阳似火,抵挡过风风雨雨,偶偶坏了外婆也会把它补好。然而现在却不能了,因为外婆离开了农村,来到城市找到了一份工作,只留下外公还在劳作。家人曾多次劝外公别再劳累了,到城市里过日子,但他坚持自己的想法,我行我素,对于外公来说,可能这里是他土生土长的地方,这里对他有太多的回忆了。

然而蓑衣承载着他对土地的热爱,虽然朴素却意义重大,也饱含着从前外婆补蓑衣的用心和爱,或许外公对妻子那般深情正如柳永说的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我不懂那境界,总觉得自己才十几岁把别人大半生的故事用短暂的时间了解,显得失落遗憾。

又一年回到故乡,蓑衣还挂在墙角的老地方,这次破的更严重了,颜色被雨水洗刷淡褪了许多,蓑衣伴随着外公变老,它似乎要经不起岁月的折腾散架了。即使如此,外公仍舍不得扔,管它沧桑变化,我不禁泛红了眼眶。

下一年蓑衣还是会在这个地方,我坚信。若远方的路人你偶经江南,恰巧烟雨朦胧,须不语,用心感受那蓑衣下人的境界。

年年岁岁蓑衣在,朴朴素素有深意。

“寒随一夜去,春还五更来。”初春时节,我和家人驱车来到了我县著名风景区—梨花溪,利用星期天旅游观光。

一下汽车,那如玉似雪的、漫山遍野的梨花便映入我们的眼帘。

你看,那山顶上雪白一片的梨花,远远望去,既像一朵朵飘浮在半空中的白云,又像一座座雪山矗立在天边,峰峦起伏,美不胜收。山坡上,那一树一树的梨花,带着“黄金嫩”,挂着露珠儿,开得千姿百态,开得重重叠叠,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真是“一夜好风吹,新花一万枝。”满眼的梨花在微风中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心脾,令人陶醉,使人仿佛走在琼楼玉宇般的仙境中,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山脚下,公路边,溪水旁,院落中,遍地是梨树,到处是梨花。路在梨树中,人在梨花下。那挂满枝头的梨花,有的花蕾朵朵,有的含苞初绽,有的昂首怒放,有的缤纷凋谢。洁白的花瓣在微风中徐徐飘落着,撒在公路上,掉在溪水里,落在院子中,飘在人身上,就像仙女散花一般。人逐花行,花随人飘;人在花中游,花随人荡漾。

走出梨花溪,我们又进了梨花沟。这里简直就是梨树的世界,梨花的海洋。沟边塘岸皆是梨树,房前屋后都是梨花。姜大妈家屋前的那棵梨树更是让人称赞不已,百看不厌。据说那棵树已经有七十多年了,树干高大粗壮,足足有二十多米高,直径有八十多厘米。树枝特别繁茂,上上下下有六七丛之多,小枝条堆在大枝条上,一簇压在另一簇上,千万朵梨花从上到下密密麻麻地开在树冠上,挂在枝丫间,不留一点缝隙。满树的梨花竞相开放,争奇斗艳,婀娜多姿,真是“春到人间万物新”。那纯洁雪白的颜色,直逼游客的眼睛,赏心悦目。

不觉之间已是日上三竿,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梨花溪。这时,我打开玻璃车窗,看着那里青青的山,望着那片蓝蓝的天,心里总是在想:明年的这个时间,后年的这个时间,再后年的这个时间,我一定还会来这梨花溪旅游观光吧。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题记

学习之余,我坐在窗边遐想,想我那遥远的未来、我那充实的现实和那往日的点点滴滴。回忆涌现出的都是那亲切的怀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姥姥教我骑自行车。笨拙的我却驾驭不了这高傲的自行车。我一次次地从自行车上摔落,姥姥一次次将我扶起。她不厌其烦地教我骑自行车的方法,又一次次的给我示范。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学会了。当我能够自己独自驾驭这自行车时,姥姥看着我那满身的尘土慈祥地笑了。那笑容至今留在我的脑海中,多么慈祥,多么亲切。

那是一个烈日当空的晌午,姥姥给我洗衣服。我坐在姥姥身旁,看着她用那满是皱纹的手费力地给我洗衣服时,我的心里很酸、很痛。我不会用华丽的语言感谢姥姥,也不会用一个甜甜的吻感谢姥姥,我只会扑进姥姥的怀抱,在她那迷惘的眼神中大哭一场,表达我对她的爱。那个情形令我多么怀恋。

那是一个沉闷昏暗的黄昏,姥姥躺在病床上默默地注视着我。全家人都在这儿,可姥姥始终拉着我的手。可能是姥姥与我的感情不是别人所能比的吧!她那昏黄的脸色显得是那样的刺眼,使我闭上眼睛默默地抽泣。姥姥用那仅于的一点力气抚摸我的脸颊,好像在倾诉我们曾经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她大限将至的时刻,我们就这样在一段段亲切地怀恋中度过。姥姥最终如一株耗尽生机的植物,匍匐到大地上。在那一刻,我懂了,她留给我的只是那数不清的回忆。有心酸的、有快乐的、有痛苦的、有幸福的,可是不论是什么样的回忆,都是我那深爱的姥姥留给我的,都是那亲切的怀恋。

我曾经很讨厌那棵树。

它生长在一片高而直的树林中,显得细弱、矮小。树林浓密的阴影犹如一池沼泽,深深地将它淹没。

它挣扎着,挣扎着伏下本该高昂的主干;扭曲着,扭曲着向树林的边缘伸展。当叶片穿过阴影触及阳光的一刹那,它幸福地颤抖。

就这样,它让出了空间,长成了一棵弯弯的树,让自己成了树林里的一个笑话。粗糙的树皮包裹着枝干,弯成一道丑陋的影,委身于高大的树木之间。那笔直与弯曲相对,更将那弯曲衬得无比刺目。

看着那棵树,我忽然想起一个人。

他不是个好学生,在满是精英的班级中,他的成绩近乎垫底。也许因为这个,同学们都不喜欢他,每次下课后他仍坐在座位上复习时,旁边的同学总会冷嘲热讽几句:“哟,这么勤奋啊?”“笨鸟先飞吧?”他只是笑笑,就像一点儿也听不出他们话里的尖刻似的。

每当遇到不懂的题目,他便会向他的同桌——那个班上成绩最好却也待他最苛刻的人请教。他总是低着头,很恭敬地问:“对不起,你可以帮我讲讲这道题吗?”那人总是轻蔑地笑着说自己没时间,有时还会嘲讽两句,他也不生气,只是一味地忍让与等待。如果同桌没能马上答复自己,他就会逮准同桌的闲余时间,一遍遍地重复自己的问题,直到对方为他讲解为止。

曾经,我看不起那树,也看不起那人,他们在我的眼中便是“懦弱”的代名词。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发现自己错了。

那棵弯弯的树,渐渐长得高大起来。浓密的树冠在那片树林中也有了一席之地,阳光箭一般穿过它的枝叶,洒下零星的亮斑;它的主干渐渐直起,嫩绿的叶在风中轻颤,挑逗着那一缕缕透明的金色。

在那金色的光影里,我仿佛能看到他的身影。三年时间,他几经变化,从成绩垫底的学生变成班里进步最快的人,最后成为班里成绩优秀的几个人之一。所有人都惊讶于他的变化,将这归为一个奇迹。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不是奇迹,这是一场蜕变,也是一场拼尽全力的博弈。

从树和他身上,我知道:忍让,不代表懦弱,而是力量的积蓄,只等时机一到,一跃而起。

秋天的风是秋姑娘手里的“芭蕉扇”轻轻一摇,摇出来的;秋天的风是一个本领高强的魔术师变出来的;秋天的风千变万化、法力高强,趁着你没注意,一下子就把秋天的美好呈现到了你的面前。

哈哈,你感觉出来了吧?秋天的风只是在天地间挥了挥手,转眼间,夏日的炎热就被秋姑娘的“芭蕉扇”扇走了,换上了一阵阵清爽的风。菊花仙子可开心了,她们一个个穿上了一件件五颜六色的衣服,红的、白的、黄的、绿的、紫的……在金风中争奇斗艳,翩翩起舞。特别是有一种长瓣菊花,仿佛是一位漂亮的姑娘把波浪似的金发披在肩上,把美丽的长裙系在腰里,在秋风的吹拂下,流光溢彩。

秋天的风受了感染,摇身一变,自己也成了一位小仙女。她走过的地方,红彤彤的苹果压弯了枝头;毛茸茸的栗子如同一个个调皮的孩子在树枝上探出了头,你挤我、我挤你。小仙女把手轻轻一拂,他们一个个就兴奋地甩掉栗蓬窝窝,蹦着、跳着到了地上。小仙女走过田野里,高粱红了,水稻也熟了,蛐蛐儿用清脆的声音唱着丰收的赞歌。小蛐蛐儿唱着,唱着,我的耳边仿佛传来了一阵更加嘹亮、优美的歌声:“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

秋天的风就像一支画笔,“唰”的一挥大地上就变了色。毛白杨上的叶子穿上了金黄金黄的秋装,画笔“笔尖”一点,树叶们纷纷变成一只只活泼可爱的小蝴蝶。她们一会儿在半空中盘旋舞蹈,一会儿打两个滚、翻几个跟头,一会儿又径直纷纷地扑向大地。“小蝴蝶们”给简朴平淡的大地铺上了一层金黄的地毯,给即将过冬的花坛盖上了一床厚厚的棉被。画笔在另一个染色盘里一蘸一扬,绿油油的枫叶就变成了一片红色的海洋,太阳一出来,和霞光连在一起,红得似火焰在烧。这一红一黄连在一起,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温暖,道不出的美感。

就在这时,小青蛙开始寻找自己冬天要冬眠的窝,小松鼠也开始存粮准备过冬。农民伯伯更是满心兴奋地在收获着丰收的果实。听,秋风送来了锣鼓喧天;秋风拂过人们的笑脸,将人们心头的喜悦传遍四方:哇,又是一个丰收年!

秋天的风,给人们带来了清凉,给人们带来了丰收的喜悦。我喜爱秋天的风,因为她是绚丽多彩的,是硕果累累的。

窗外的黄河冷风,吹来阵阵寒意。不知不觉已是初冬时节,月光在一层轻纱的陪衬下,更显凄冷。冷月透过白纱悄悄的爬上靠窗的床头,此时此刻,可有人跟我一样,同静思,共明月。看着月光不眠,静思前尘往事,思绪早已飞向九霄云外。我喜欢夜,喜欢她的安静!许久已未抬笔,今夜,着一素笔,静静书写我人生的“客人”。

年少之时,我们或因一次口角,或因一次帮助,或因一次交流,或因一次无厘头的碰撞,成就了一场最美最浪漫的遇见!情不知所起,经历了多少个风风雨雨之后,我们自然而然变成了对方整个青春年少里重要的角色。我们的相识是那么无厘头,我们的相交是那么水到渠成,我们的深交是那么坦诚彻底。

生命里有太多的遇见,有座客,有站客,也有问客。最是难忘座客,那年,那痴情纯真的一笑,成为我无法忘怀的最美点缀!于是,我便倾尽整个青春年华,用心对待,哪怕跌的粉身碎骨。我以为,这便是永远,便是归客。天空流星划过,请许我一世诺言!

时光匆匆,蓦然回首,我却已在尘世中弄丢了你。那似海的沧海,终究没有留住你一世温柔。今夜的我,独自面对当年那一场晓风残月。红尘深处,黄河岸边,在冷月中渐渐模糊。你达达的马蹄是个错误,你不是归人,是个过客,我亦如此。

倚窗静望寒月,静看黄河,觉出了凉意,觉出了落寞!

眼光流转,忽的看见桌上的手机亮着,是她?心中一股暖意流过,可叹吧,人生真是无法预料。

曾经以为的归客成了真正的过客,而从未抱有过任何幻想的过客却成了真正的归客。所谓“人生不过一场戏,你方唱罢我登场”,真真如是,这好像也是一场意外之喜。当你为一人伤感悲痛之时,当你因为前面风景忽然转换画面难过之时,却不知你也是别人眼中最美的风景,也有人在天涯的另外一头记挂着你,思念着你,珍惜着你!原来,人生处处是坎坷,人生处处是风景,人生处处是失落,人生处处是惊喜!是啊,人生总是在你失去一样东西的时候,给你另外一份大礼。

那么,我们何必执念太深?走过岁月的山山水水,总有一些人来,也总有一些人离去。都说前世的相欠,才能有今生的相见。来的许是还债,而那些离去的或许已经圆满。

缘来,惜缘;缘去,坦然!

我爱雨天,更爱在如丝的细雨中漫步。你看哪像牛毛、似花针、如细丝的小雨,飘飘忽忽,缠缠绵绵,不紧不慢,不愠不火,轻烟薄雾般在半空中随风而舞,吻遍了田野,拂过了山林,飘散进炊烟袅袅的村庄。那轻轻的“沙沙”声,如空旷幽静的山谷里的笛音,来了又去,去了又来,那般优雅,那般多情,由不得你不爱。

难忘那年那个阴冷的春日,一个叫雨的女孩随着南下的人流,带着她的行囊,还有我的初恋,在我的视线里永远的消失了。当我慢慢转过身,丝丝细雨不知什么时候悄悄的润湿了我的头发,顺着脸颊静静的花落……

雨天,成了我最黯淡最难捱的日子。

更难忘初为人师时的那个雨天,灰灰的云低低的压在头顶,如幽灵般浮动着。四周暗暗的,没有了晴日亮丽的光线,人如同照在一个阴晦暗淡的笼子里。失意落寞的我一遇到这样的坏天气就心浮气躁坐立不安。班上几个调皮蛋逃学捉鱼,盛怒之下,罚他们在教室门前的雨地里一站就是大半天。放学后,我诅咒这恼人的鬼天气,一头扎进细雨中,像并不算远的家奔去。没想到老校长从后面撵了上来。我放慢了脚步,我想他一定知道了——是来训斥我一顿的——他向来是以严厉出名的。

没想到他靠近我向我举过伞,望着伞外飘落的雨丝,静静地说:这雨多么温柔可爱、润物无声啊!人,也如这丝丝细雨,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来不得狂风暴雨,为人师者,一言一行都会在孩子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潜移默化,会慢慢成为孩子做人的标准……那亲切的声音似那细雨点点渗进了我的心田,我仿佛渐渐步出了迷失已久的雾霭,心中重又感受到阳关的灿烂。

此后,我喜欢上了着丝丝细雨,更喜欢上了这如细雨般润物无声的校园生活。

当细雨飘飘洒洒的时候,那“沙沙”的天籁之音时常就会召唤着我,离开家门,走上旷野。此时,远山朦胧,若隐若现,天不再高远,地也不再开阔,可空气却那么清新,四周那么静寂,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在蒙蒙细雨中,犹如独赴漫无边际的心之原野,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从绵绵细雨中感悟一些东西,任雨丝轻轻的飘打在脸上,清醒头脑,荡涤心胸,除浮去躁,静静地体味生命的历程,把握好人生的方向。

当妻子的概念第一次跃入我的脑海中时,我还在念大二,那时当即用“大业未成,何以为家”的壮志豪情驱赶了“妻子”二字。为此,我在大学博得了“苦行僧”的戏称。我的三尺书生形象一直矗立在同学心间。

告别美丽的校园生活踏上现实生活之路,妻子的定义再次闯入我的心海,但我仍不在意,只是一味地埋头工作,工作两三年后,有几个大学同学抱着孩子参加某同学的结婚宴会时,我才开始审视“妻子”二字的份量。我理想中的妻子应该是一个怎样的女子?有时我会反复拷问自己,而每次的答案却不尽相同:有时我把妻子定义为美丽大方、聪明贤慧的女子;有时我把妻子定义为漂亮秀雅、心灵手巧的女子;有时我把妻子定义为端庄秀丽、善解人意的女子……有关心自己的亲朋好友带着我对“妻子”的定义四处奔走充当“免费红娘”,但结果都因定义太严而未能玉成姻缘。

如此反复几次,我的心也渐渐地懈怠下来,自此不言“妻子”二字。

前年,也许是冥冥之中上苍有安排吧,我终于把妻子从概念变为内容。她是一位相貌平常、淳朴善良的农村姑娘,没有过多的相互了解,也没有过多的外在形式,我和她垒起了一个爱的小巢。

渐渐的,两人之家变成了三口之家,妻子和我围绕着孩子慢慢多了共同话题,虽然她不善言辞,但当我提到孩子时,多少个梦醒时分,妻子总是以抱着孩子喂奶哄着他入睡的形象呈现在我的眼前,那时,我觉得妻子是伟大的。

有时,我在工作上遇到了烦恼,她在家里的话便成了多余的唠叨,我便觉得她是一台噪声机。但我只是一个人慢慢地吞咽苦楚,我深知:工作上的事说给她听亦无益,还是不说的好。但不知怎的,总有一股失落清清浅浅地涌上心头。

一段时间里,和同事们在一起,海侃神聊,总会有许多新话题,新收获,一颗心总是被喜悦和新奇所占据。回到家中,与妻子几乎是在沉默中度过,妻子觉察到我对她的话的多余,于是常常在哄孩子入睡中打发时光。

岁月如水,我和妻子的感情如一台磨合了的机器,不用多言,却能表达言辞之外的默契。我想,人与人之间,弥足珍贵的正是那相知相属的默契。

幕布染成曲径回廊,假山堆成层岩丘壑,无论何种颜色都清瘦的灯光下,才子佳人们扬着仿佛永不曾变的曼妙水袖,聚聚散散。

玉冠镶宝,金丝细攒,美丽的衣饰下是俊逸的人。他剑眉朗目,她眉若远山,他素冒翩翩,她云鬓斜摇。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乃至出口的每一个字,呼应的每一个眼神,都如瞬时开放的花朵。一折戏,便是一个花团锦簇的春天。他们的颜色并不浓重,动作也是细巧而淡淡的,含蓄儒雅,似已成了他们的代名词。但那心思却细腻到隽永,爱与恨都绵绵无绝期。

一年又一年,一季又一季,同样美丽的人在同样美丽的舞台上,唱着同样美丽的词句,水袖折扇,无声地注视着台下变换的观众,却仿佛已将台上的人定格在了青春。

崔莺莺永远停留在美丽而叛逆的十几岁,林妹妹虽在韶华龄含恨遗世,当大观园的幕再次拉开,她的人生重新繁华着奔向悲剧。梁祝一次次重温三年书卷的日子,再一次次翩然飞舞。无论事实如何,我们看到的,都是他们生命中最精华的部分,喜与悲都如此激烈,又如此美丽。

至少在我们心中,他们永无白头时。

若是惯于听戏的老人,或许还能从不同的唱腔中忆起岁月的变迁,面对仅能在梨园门外匆匆一瞥的过客,我们的脑海里,除了花香,什么都不会有。

而那些演绎别人故事的人,那些被留住了声音与身段的妙龄女子,她们又过得如何呢?

照片上,只有一个个银发老人,笑得很慈祥,却已不再有十里洋场上的娇艳。当年荟萃的群英已各自散去,内战、抗战、军阀混战,那几十年的动荡显然不是便于花朵生长的净土,多少人身死,多少人堕落,侥幸生存下来的花枝,虽因自身坚忍尚未飘零,却还是落下了岁月的疤痕。

但毕竟,她们笑着。

时光注定所有的花都会失色,再紧密的怀抱也可能分开,再近的距离,有一天也会变成天涯。这是我们的无奈,也是另一种幸福。它使手边的一切变得珍贵,让我们倍感珍惜。她们的笑容,或许是对时光的最好回答。

她们拥有了传奇般的青春,当韶华老去,关心的人大多都还在,还在幸福的活着。珍惜了每一寸光阴的人,即便失去一切,都能过得快活,更何况,她们笑容告诉我们,已经很满足。

戏里戏外,青春永葆还是慢慢变老,其中得失,谁又能细说清。

车站,一直是悲与喜的交集。是悲与喜的融合。汽笛一响,多少泪水,多少难舍难分,一触即发。汽笛一响,多少笑脸,多少激动开心,一瞬间绽放。车站是个残酷而又美好的地方。

童年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偷偷跑去车站,那里有世间最美的情感,我喜欢看见——小朋友们看见爸爸妈妈时脸上藏不住的激动和高兴;女孩看见心爱的男孩回来时脸上洋溢的幸福;朋友看见朋友回来时的紧紧相拥;老师们看见同学们回来时脸上的骄傲神情。不知不觉间,脸上,就会充满笑容。我不喜欢看见——母亲送走孩子时眉宇间的担忧;情侣送走爱人时脸上失落的神情;亲人告别时的不舍;朋友挥手时的泪水。不知不觉间,我被这些情感所感动,脸上,不知何时爬满了泪水。

“小末,爸爸今天出发,快起床,我们一起去送爸爸。”从前说不喜欢分离的我遇到了无法避免的分离。我睁开朦胧的睡眼,匆忙地在脸上摸一把,拿上外套匆匆跟着妈妈出了门。一路上,妈妈不停地叮嘱爸爸注意保暖,注意身体。妈妈笑眯眯地对我说:“小末,和爸爸说点什么吧。”我打了个呵欠:“爸,注意安全。”我突然看见爸爸的眼角里有晶莹的泪水在闪烁。我看着爸爸跳上火车,挥手告别。我的心突然空空的。火车开了很远,我记得我和妈妈追了很远。我还记得爸爸在车窗上呵了一口气,写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反过来的“爱”。泪水,又占满了我的脸庞。爸爸的离开,我仿佛又看见那个年幼的我问爸爸幼稚的问题,如今爸爸去了远方,如今又会有谁为我调好闹钟?有谁会回答我幼稚的问题?

“小末,爸爸今天到家,快起床,我们一起去接爸爸。”熟悉的对白,只是改了几个字。我一咕噜的从床上起来,匆匆地洗刷好,跟着妈妈出了门。我又到了陌生而又熟悉的车站。看着爸爸,我突然发现我的眼泪不知何时掉落下来。看了那么多悲欢离合。真正到了自己亲身经历的时候,心里又会被某种情感填得满满的。我轻轻地对爸爸说:“欢迎回家。”然后,笑容就会出现在每个人的脸上。

车站,残酷而美好的神奇的地方。充满幸福、欢乐、不舍、悲伤。这种矛盾的情感造就了车站的独特。

“小末爸爸。今天孩子上车,去学校报到。快起来,我们一起去送小末。”

从前读书的时候,在外面,最想吃的是妈妈做的豆腐卷子。象做花卷那样把面撖平,摊开,放上白菜、豆腐、肉拌成的馅,再一层层卷起来,切成一块块,放到屉上蒸。

想念的食品,带着家乡的味道。带着亲情的感觉。有温暖,有记忆里的加工,无可替代。

第一次尝试,是发了面。没有尝到记忆里的味道。后来咨询妈妈,她说面不用发。一定要火大才会好吃。一咬开,中间许多层,软软的。家里是贴到大铁锅周围,会有一层糊底,我最喜欢吃微糊,感觉很香。也不管它利不利于健康了。

可是在自己的家里,只有用多形锅。还是蒸不出希望中的样子。

第二次还是有一点败笔。面撖得不够薄。但是老公仍然肯定了我。配的是玉米面粥。和他煮的花生。

老公喝了一些酒。在我的**声里。他很舒服的去沙发上想睡一会。我蛮不讲理地闹了一阵,定要让他去卧室躺着休息。

因为我在那里看书。可以看到他睡在身边。不想让他一个人寂寞的在黑暗的客厅里。我想没有人盖被子,他也许会在某一个时刻冷的。

不知为什么,老公很喜欢一个人呆在黑暗里。是小时候的习惯。现在每晚睡前,他偶尔会独自在寂静的暗夜里,坐上一会,抽一支烟。

最初我发现时,很不解。

他说,现在有了你。让我陪他一起坐在暗沉沉的夜色里。几分钟的时间。我觉得在分享他的某种心境。他早已熟悉的感觉,我微微的陌生。

年少时的我,最喜欢阴天。一个人走在漫天阴云下的田野里。是下雨之前。满世界都是忧伤。但并不溢出来,很自然的存在着。

仿佛有某种联系。两个不同经历的人。某处微妙的契合。

就象你不知道两个人,为什么会生活在一起。他们之间没有亲情,原本是那样的陌生。而这个尘世让他们相遇。也可以让他们分离。

此时在听《花田错》、《离歌》。“手里握着蝴蝶杯,不醉不归……请原谅我多情的打扰……再也找不回白雪覆盖的那些青翠。”打下这些字,不是日记的日记。

这样一幕幕淡然的场景,就是人生。有时候没有情节,象一轴画,平淡铺开。

有一次,红颜知己在电话里,问我在干什么,我说:“正在“自留田”里刨山芋呢。”她说:“你种什么山芋,是红色的还是黄色?是不是那种仔薯?我还有点喜爱吃山芋呢,你呢?”我毫不掩色地说“我啊,你现在给我二百块钱,然后跪在佛前祷告,我也不会把山芋吃掉的!”当她问及为什么时,我的心突然下沉至最底位。

山芋,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爱吃,特别是那种烤山芋,老远就可以闻到诱人食欲的香味,你看那烤得适中、表面焦黄,一拔开热气升腾,袅娜上升,足以冲击人的味蕾,再看那红得嫣紫、黄得杏黄的内里,无不催人早点大吃几口。

看归看,可要我真的把这山芋吃下去,恐怕有点难,不是山芋不好吃,而是我的心海中的岁月遗痕,让我一直厌恶吃它,说白了,现在你就是让我三天不吃饭,也不愿意吃,这是一种条件反射。

我虽然未经历过三年自然灾害,不知道当时生活是何般艰苦,但我却碰上了1972年农村吃烂麦子的年头,情景刻骨铭心。记得那一年小麦临近成熟时分,天开始没完没了地下起了大雨,连续数日,丰收在望的小麦站在田里,经过长时间的雨水侵泽,活生生地变成了一把把草绿色的牙刷;乘着间或天晴,被社员们抢收回来的,由于生产力落后,也在怯难逃。一个荒年突兀地出现在每个社员的家庭,本身就是春荒难度,却又雪上加霜地霉烂了小麦。

为度饥荒,国家划拔的救济粮是山芋干,父母求亲告友借来的也是山芋干,一日三餐都是山芋干:山芋面的粥、粥里沉淀的是山芋干、偶尔做的饼也是山芋干加工而成的,就这样整整吃了大半年的山芋干。

等到秋季作物收获后,除了难得的玉米、高粱外,进锅的大多又是原汁原味的山芋,整整一年多都是吃山芋。就是那一年,使我看到山芋就心慌、就生厌,更不要吃了。

听了我这番话,她也是深有同感地说:“嗨,别提了,山芋也就是这二年才敢吃的,我到现在还怕见南瓜呢,别说二百块钱,你就是把我头按在南瓜的盘子上,不吃半天不允许起来,也不要想让我吃上一口南瓜。”

并非是我们由于现在生活好了、忘本了,而是那种年代的岁月遗痕,在我们心海中的印迹太深了。

昨天从早到晚,淅淅沥沥下了几乎一整天的雨。今早起床,天色还是阴暗。因为客住荷园边上,已经养成了清晨去赏荷的习惯,便漫步来到荷园。

我喜欢清晨的荷园,因为只有在这个时间,你才能真正欣赏到荷花盛开时那千姿百态的娇容,闻到那醉人的荷香。

可是今天,我发觉荷园不仅闻不到醉人的荷香,成片的荷花都成了这个模样,如一个个少女见到陌生人羞涩地低着头。

清晨的荷花不该是这个模样啊,我有点纳闷,往日这个时间我见到的荷花都是在尽情展开她硕大的花瓣。可以清晰地看到花瓣中央一丛嫩黄的花须护着一个嫩绿的小莲蓬。一只只小蜜蜂在花丛飞来飞去忙碌地采蜜,小蜜蜂带刺的脚上沾满了花粉。只有在中午阳光特别强时才会合拢。

我仔细地观察这些清晨耷拉着头的荷花。原本应该想四面展开的花瓣,现在朝一边倒。有一边的花瓣向下垂,另一边的花瓣严严实实地把中间的花须和小莲蓬遮住了。我先是有点不解,后来明白了。

荷花之所以这样,是为了保护这些还很稚嫩的小莲蓬不受雨水的侵蚀。如果不这样做,暴露在风雨中的花须上的花粉一定会被雨水冲刷的干干净净。如果这样,那小莲蓬便不能长大结果了。

原来荷花也有生命啊,就如同人类母亲呵护着襁褓中的孩子,我惊叹于荷花深沉的母爱。原来那硕大的花瓣不仅仅是为了展示着她的美丽。也是为了给她的孩子遮阳挡雨。她不仅用这样的方式护卫着还未长成的小莲蓬,而且还似乎能预知今天还将下雨,所以迟迟不肯张开她那美丽的容颜。

我不仅对荷花肃然起敬了。我知道当小莲蓬一天天长大,不再需要她的呵护时,这美丽的花瓣便会一片片脱落,不惜牺牲她的美丽,掉入莲蓬脚下的田里,化作泥土。这时的荷花便完成了她的使命。她将在泥土中含笑看着自己的果实长大成熟。

这与人类何等相似,人与自然界的一切生物,为了孕育他们的后代不辞劳苦,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伟大的爱是无法用言辞来表达的。

从此我不会再用猎奇者的眼光来欣赏荷花。因为她不仅仅是这外表上的靓丽。

今天是十四号,离我演讲的日子已过去五天,头两天我不是为了没拿到名次才难过,我明白强中自有强中手,何况我根本就没什么了不起的本事。我难过,是为我怯场生发的状况而懊恼。为我白白浪费了基地选手的名额羞愧。接着我查找原因,替自己开脱,我甚至像个走路摔跤后的小孩期待有人安慰,有人来扶。

领导、同事、亲朋好友,良善之人大有人在。被安慰过后,我静心一想,其实也不算什么。胆小是我与生俱来的毛病。我害怕蚯蚓、鳝鱼、蛇;我害怕猫、狗、兔子和老鼠;我还害怕老师、医生、领导以及陌生人。尤其惧怕鬼怪和死人。

记得去年下旬临近旺季,我向领导提出:因为下班晚,我跟同事轮班下,领导拒绝了。其实我也明白,厂规不可能为某一个人而改变。可我就是怕。厂周围还好,路面宽阔,围栏处均匀的分布圆球似的萤灯,一旦过了岔路,路窄了不说,连路灯也没有。夜深人静时,骑车还好,要是没骑车,我常常会感觉后面好像有一双脚与我若即若离,回头去看,又什么都没有,这时我会心里发毛,脑海里立即浮现许许多多的青面獠牙,铜铃似的大眼睛不断往下滴血,像鞭子一样的舌头长且灵活,僵直的手朝前并伸着的恶鬼……我面对的是两条路:要么克服恐惧心理,要么辞工。

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一只胆小的老鼠,它渴望自己能变得强大,当自己如愿以偿变成一只威猛的狮子后,它碰到一只猫,吓得立即扭头就跑,它忘了自己已是一只狮子,改变容貌容易,改变恐惧心理太难。但是现在我已不那么怕鬼怪了。这还得感谢我的那位领导。

每当我一个人独自走在夜深人静的暗夜,害怕得不敢前行时,我就会在心里念叨:“都怪某某某整我,让我下不了早班也就算了,偏偏让我上班也不见天光,每天都是两头黑……”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脑海里不再出现凶狠丑陋的恶鬼,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应该在我不再埋怨领导的时候。

一个从晚上睡觉不把被子蒙着头就不敢睡的小女孩,到如今走夜路已不再那么害怕的中年人,这过程是不是叫“成长”?

“成长”这个词,在我印象中是用在未成年人身上的,当我时常听领导或同事用到这个词,我会觉得好笑。如今我懂了,不任年龄——每一次放弃或得到都是成长路上不可或缺的风景。我会像感谢那位领导一样感谢这次失误。也许我的稿子不够深刻,演讲也不精彩,无法让在场的听众记住太过平凡的我,就让我的笨拙加深大家的印象吧!

“于凡宇你也太笨了!写个字都不会。”我一手拿着字帖一手抱着头听着任晓迪在旁边“咆哮”。

我和她的故事还要从上学期说起,我是一个转校生。由于父母工作调动的原因,我们全家搬到了这座长满丁香的城市。我的性格有些内向,平时也比较喜欢安静。丁香对我来说有种特别的感觉,那一团团一簇簇花朵那悠然飘逸的幽香,总能让我感到片刻的`安适与恬然。第七中学坐落于一片丁香林之中,我站在讲台上低着头,等着老师给我分配座位,“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他叫于凡宇,希望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能够多多的关心和帮助他。哪个同学愿意和新同学一桌呢?”“老师让他坐我这里吧。这里正好也空着。”“那好,于凡宇你就坐在任晓迪旁边吧。”我低着头走到她旁边坐下,以后便开始了我的“痛苦”生活。

任晓迪个子不高,整天蹦蹦跳跳的,十分的开朗,待人也很热情。有她这个同桌我很快便适应了新学校的生活。她会在我认真听课时悄悄递过一张惟妙惟肖的老师画像,或是一个俏皮可爱的表情,让枯燥的课堂多了一点乐趣。

下午的一堂班会课,老师让我们竞选班干。任晓迪凑过来悄悄对我说:“我想竞选班长,可是没什么信心”。“选啊!同桌你一定没问题的!我全力支持你。”我鼓励着说道。她她的才艺展示是唱三只小熊。这首歌她唱的调皮可爱,加上她自己设计搞笑的动作,逗得大家捧腹大笑,演出非常成功她如愿成为了班长。在以后的工作中。她的确履行了她竞选之初的承诺: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班级的杂活基本都是她做,老师也经常把一些卷子拿给她让她帮忙改。有好几次在学校改完的卷子她就拿回家改。“老师也不给你工钱,没必要这么拼命干吧!”我替她抱怨道。“我是班长我不干谁干啊。”

一次成人高考要占用我们的教室当考场,值日生同学被要求在我们放学后打扫教室卫生布置教室。我不是值日生,但因为有些数学题不明白就在办公室跟老师讨论题。走得时候天已经黑了,当我路过班级门口准备回家时,看见班级还有人在干活,“这么晚了会是谁呢?”我好奇地推开门,看见任晓迪正费力的推着桌子。“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啊?”我一边上去帮忙一边问她。“还有点活没整完,完事就走。”她应答着“那怎么就你一个人干啊?不是有值日生吗?”我追问。“扫完除我就让他们走了。同学好不容易能早放学让他们好好休息吧。她一边关着窗户一边回答。“你也太善良了吧,这个班长真是选对了,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好班长啊!今儿我就发发善心帮帮你吧。”“不用,不用,你回家吧。我一会就能干完。”“你就别客气了,两个人不是更快嘛,同桌嘛,有难同当。以后别有福不同享就行。”“哈哈,那怎么可能呢。以后有好事第一个想到你。”她笑着说。灯火照进了这座安静的学校也照进了两个人的心里……

以后班级再有什么布置班级、周五扫除之类的工作我就会主动留下来。因为我知道她肯定会留下来干活。平时的时候我会帮她擦黑板、发作业。而她呢,会经常从家给我带水果吃。开始的时候我是不好意思要的,但每次都是拗不过她。推辞一番后我还是要收下。每次她都会说:“你能不能别和我客气啊!明知道最后你还是的拿着就别这么婆婆妈妈……

期中考试成绩下来,老师刚把成绩单发下来我还没来得及看,就被她一手抢过去“呦!行啊,同桌又是年级第一啊!”“你同桌是谁啊,跟我当同桌你骄傲去吧”。我跟她开着玩笑。过几天后我真的在走廊里听见她和别的班的女生说;“年级第一是我同桌”。听到这些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满足。

前些日子与友人看中市郊一葡萄园的菜地,看那一垄垄的青菜绿油油,水盈盈,实在心馋口馋。艳羡之余,俩一拍即合,找菜地主人租了几十个平方,于是热火朝天地干起来,锄地,施肥,买苗,栽菜。看着这几分地渐渐有了模样,心里一时欢喜无限!

菜地的主人住在葡萄园,闲时拿着篮子到菜地去摘几把青菜,然后等着东江上的渔船归来,拿上一两尾鱼,去冬剪下的葡萄藤就是柴火,一时,烟火人家,乡里氛围就浓厚起来。

自从租上菜地,天气好时,我们也过上半农人生活,菜地转转,摘几把晚上需用的青菜,聊聊天,喝喝茶,偶尔拿上一本书坐在阶下看看。雨雾起时,东江笼一江晨烟,飘飘渺渺,朦朦胧胧,一片江南烟雨的味道;天气晴好,则是阳光热烈,蓝天如碧,江水波光粼粼,野花在小道上开得热热闹闹,葡萄藤上的嫩芽儿一日一日绿起来。几日下来竟是爱上了这样的生活,仿佛是回到早前的乡里,闲适宁静,祥和安然!

我想这也许是从小生活在农村,骨子里对土地有一种亲切感,这种感觉被年轻时向往精彩生活的梦想给挤到某个可怜的角落,开不了花,结不了果。几十年的岁月磨下来,倦怠了年轻时的梦想,这种情节便不屈不挠地重新从角落里钻了出来,如同石头下顽强的种子,稍稍有些适合生长的空间,便发芽开花了。可朋友说不是这样的,她身边有很多从小生活在城里的朋友们也喜欢这样的日子,种菜养花,看书喝茶。那么便是一种回归?或是人类血液里留存下来的刀耕火种的生活遗传信息?

喜欢这种简素的生活,素面朝天,不修边幅,一笠遮头,天空辽远,大地醇厚。看江面悠悠地飞过几只鸟儿,听地里被惊蛰的虫儿清鸣,一锄头下去翻出几只松土的蚯蚓,地里的白菜抽薹开花了,恋蜜的蜂儿围着菜花绕。地里转悠几圈,晃悠着到江边的简易码头等渔船归来,电话先沟通,今儿有鱼或是没鱼。待得渔船靠边,舱里几只白鲜鲜的鲢子鱼或是鳊鱼在里面蹦跶,遂满心欢喜,今儿晚上家里宝贝儿就有东江新鲜的鱼吃了。提上一尾鱼,喜滋滋地扔进装满青油油的蔬菜篮子里。这种满足,欢喜,安宁尽是以往体验不到的。

那往昔的争抢斗气撑面子是为何,暗夜里流泻的流光溢彩的生活又如何?守一份安宁简单素静,归去来兮!曾经以心为形役,困在繁闹的岁月里惆怅烦闷,如今简单地行走,反而心灵淡定从容,一时心宽地广,快乐满足那么容易!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我们从最初的一,几经悲欢喜怒,绕弯迷路走到九,本以为会走到那个十,然而,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最终的归路却还是那个一,原来这个才是生命最初的本相:大道至简。一切最简单最素静的生活才是心灵与身体的安身之所!

夏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有很多美丽的东西。

一路鲜花,一路笑容,一盏不灭的灯……又是一个假期。

“浅,下周就放假了,同学们打算办一次聚会,趁着放假再聚一次,放松下,你去吗?”浅是个很乖的女孩,一般不喜欢参加聚会,可这次她答应了。

当天他们在一个小店里办了聚会,浅去后才发现自己有多么不合群。那一天所有女同学都穿上了最漂亮的衣服,而浅只穿了一条格子棉衣裙,浅站在中间如同天鹅群中来了一只丑小鸭,浅正是那只丑小鸭。

可浅的同学们虽然很漂亮内心却十分恶毒,她们嘲笑着浅,浅哭着跑了出去。

浅其实并不是一个物质的女孩,她从不觉得自己的家有多差,可这次却让她变了。

浅回到家后大哭了一场,哭完后她看着自己的房间觉的一切都那么差,桌子颜色太难看,椅子太烂,床太小,屋子不够好,自己的衣服太烂……不知不觉中浅变了。

浅升入高中后她开始变了,她不去吃饭宁愿饿着,她觉得这样可以省下钱买漂亮衣服,还可以减肥。浅开始学着把自己变得更好看,买流行的衣服,和一群姑娘去嘲笑另一个并不美的姑娘。

那一天正在上体育课,浅突然晕倒了,浅醒来后看到了医生和老师,浅才知道由于自己不吃饭血糖太低所以晕倒了,胃也有了些病,只好住几天院了。

浅住了一周的院,浅出院后变回了初中的那个自己,因为她明白了一些东西。这七天只有一个女孩来看过她,这个女孩却是一个被浅欺负过的女孩,可她还是来看浅了。她走后浅陷入了沉思,浅回想起了曾经的自己,和那次聚会上的自己。

夜,天空上的月亮那么亮,那么美,可如果没有星星月亮又怎么显得那么美丽,浅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

浅不再那么爱美了,她开始学着变回曾经的自己,她宁可自己永远是个丑小鸭,但只要自己永远单纯就好。

那天太阳升起的光芒,照在了浅的身上,浅仿佛真的长大了。

今天,没有事情可以做了。提前和朋友约好去平安公园散步。淡淡的晨雾,晨晓的幽静,让马路立刻变得比以前宽阔了许多。街上的喧哗也少了许多。

阿敏现已经到了,我们一起走进公园,等小燕。晨练的大多是中老年人,我们随着他们的节拍远远地踢踢腿,伸伸腰,感到身心格外的轻松。

小燕来了,我们沿着小路一边走,一边说。两个多小时转眼就过去了,回来的路上,看看紫色的牵牛花摇头向我招手,怪可爱的。出于对她的爱怜,我才下几朵,配上狗尾巴草,扎成了一束。握在手里心里好美。两位妹妹直夸我真有闲情逸致。

出了公园,一位老妇人回头一个劲地瞅我,开始还以为是看我的衣服的飘逸。(因为自我有这种感觉)可是她的眼球也没在衣服上,再想她的那个年龄也不在乎这个。猛然发现是那束野牵牛,我悄悄告诉她们俩,她们和我一样发现了这一问题。随着脚步,老妇人进了公园,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老妇人还转了90度,再次回头。我们三个都笑了。

一束野花都这样让人喜欢,这可能是公园里人多的缘故吧。路上遇到了一位朋友和她的母亲。打过招呼后,就先夸花美,然后才顺了一句人更美。谈起话来自然是牵牛花的颜色。一路上人们的回头率真的很高,我也带着欢喜品味这娇嫩的花,小敏告诉我,索性把花举过头顶,让她们连人和花一块看。

一束平凡的话,带来一天的好心情,何况还是生日。喜欢的不得了。再次细细地观赏这淡紫色的牵牛花,她的边沿蔫了,中央部分,由于叶子的轻微摩擦也破了一些小洞洞,高举的话,一定成射过阳光的。我对小敏说:“娇嫩的花,看来是经不起一点磨难。”“是呀,人娇气了,不也是不行吗。”小敏随口就来了。我顿时心里一惊,是呀,大自然再用它种种地自然现象在告诉我们人类好些的人生哲理。牵牛花虽然美丽,但是过了早上就枯萎了,美丽只是瞬间的事情。小草虽然平凡,也会有人摘几颗,或拔几颗拿在手里玩弄。可是他却一直都是在群里的力量下,吸引着数百万人的留恋。

来到楼下,看到邻居小孩珊珊跑来,看看自己爱恋的牵牛花,起初舍不得,因为我扎得实在好看。但想一想回家放进花瓶,她也没有什么精神,就送给他了。

一束野牵牛花给我带来了好心情,但是我却愿做一株小草,给世人永远的绿色。

暮春时节,又邀了几位朋友在家小聚。虽然都是极熟的朋友,却是终年难得一见,偶尔电话里相遇,也无非是几句寻常话。一锅小米稀饭,一碟大头菜,一盘自家酿制的泡菜,一只巷口买回的烤鸭,简简单单,不像请客,倒像家人团聚。

其实,友情也好,爱情也好,久而久之都会转化成亲情。

说也奇怪,和新朋友会谈文学、谈哲学、谈人生道理等等,和老朋友却只话家常,柴米油盐,细细碎碎,种种锁事。很多时候,心灵的契合已经不需要太多的言语来表达。

朋友新烫了个头,不敢回家见母亲,恐怕惊骇了老人家,却欢喜地来见我们,老朋友颇能以一种趣味性的眼光欣赏这个改变。

年少的时候,我们差不多都在为别人而活,为苦口婆心的父母活,为循循善诱的师长活,为许多观念、许多传统的约束力而活。年岁逐增,渐渐挣脱外在的限制与束缚,开始懂得为自己活,照自己的方式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不在乎别人的批评意见,不在乎别人的诋毁流言,只在乎那一分随心所欲的舒坦自然。偶尔,也能够纵容自己放浪一下,并且有种恶作剧的窃喜。

也越来越觉得,人生一世,无非是尽心。对自己尽心,对所爱的人尽心,对生活的这块土地尽心。既然尽心了,便无所谓得失,无所谓成败荣辱。很多事情便舍得下,放得开,包括人事的是非恩怨,金钱与感情的纠葛。懂得舍,懂得放,自然春风和煦,月明风清。

就让生命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吧。犹如窗前的乌柏,自生自落之间,自有一分圆融丰满的喜悦。春雨轻轻落着,没有诗,没有酒,有的只是一分相知相属的自在自得。

夜色在笑语中渐渐沉落,朋友起身告辞,没有挽留,没有送别,甚至也没有问归期。

己经过了大喜大悲的岁月,已经过了伤感流泪的年华,知道了聚散原来是这样的自然和顺理成章,懂得这点,便懂得珍惜每一次相聚的温馨,离别便也欢喜。

雪,渐渐地在这个冬天飘落,它,给万物都蒙上了一层暗淡的银沙。

凝视着雪花,只身一人站在湖中央的凉亭上,望着湖面,指尖轻触,一抹银色便融在我指尖,消散了。垂柳悄悄拂过寒月,抖落了银雪,寥寥几笔绘出了无以言说的寂寞;隐隐约约,几叶小船,带着幽幽的渔火,划破了这短暂的寂静,它,也划破了我对你们的回忆的枷锁。带着丝丝冰冷的月辉映在我微笑的脸上,尽管泪已浸出,尽管你们不在我身边,尽管那丝月的余晖已经逝去。从回忆中惊醒,才发现,雪又盘绕在我身边,惋惜的心不得不道别美好的回忆,对着冰冷的银雪拥抱,像个久别重逢的朋友一样分享各自的寂寞。

正当我捧着雪发呆时,又有好多银色滴落在我身上,缓缓转头,我在刹那被唤醒了——银花漫天飞舞,也有玉树琼枝的影子,但那树干上,又有些新绿在大雪中颤颤巍巍。我立马撑起伞护住那棵树,用手抚摸着那勇敢的嫩芽,那芽就好像你们,它在我身边,就仿佛你们在我身边。二二二二,世界第二我轻抚着这嫩芽,又想起了你们时常挂在嘴上的玩笑话,这也的确是个玩笑话,因为我们可的目标是第一啊!我眼泪又不经意间落下,但我明显感觉银雪不冷了,是啊,有你们在我又怎么会冷呢?

我终于又怀念起了你们,终于又揭开了我最不愿意触及却又最想触及的回忆。因为我怕,我怕你们不再记得我;怕你们忘了这个起点;怕我一解封这段回忆,我又会像个懦夫一样地哭。我最怕你们也跟我一样,像个懦夫地哭······就这样,我站在这冰天雪地中,似乎看到了你们的影子;似乎,看到了我们以前的悲欢离合;又似乎,面见了我们团聚的欢乐。

当你真真正正的热爱着某样东西时候,你终究会发现文字是何等苍白无力,无论是何等精妙的文字都无法一字不差的确切描绘出你的感官所见领会的风情万种,或喜或悲。因为文字与感觉之间终究存在隔阂,一条巨大的无法湮灭的沟壑。

我一直想领略一场轰轰烈烈的大雪纷飞,或者,一次昏天黑地的骤雨狂风。然而前者年年落空,后者纷至沓来,不厌其烦。我出生在南方的一座小城,温暖的大盆地将周围寒冷的空气狠狠的隔绝在外,将所有的人包裹起来,以至于我在这里几年来从未见过一场大雪。前方漆黑的柏油马路有一个大弧度的转弯,夕阳泣血,路灯毫无征兆的蓦然间亮起来,整个天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黑暗迅速弥漫,就像是被滴进清水的高锰酸钾一样扩散开。我在这条车流川涌的繁华街道上漫无目的的游戈。

前方广场的中央盘踞着一棵巨大的苍老的树,枝桠交错叠加,树根虬曲苍老,枝干皱痕遍布,泛出很沉寂的死灰色。视线很开阔,一览无遗。一个老人,苍老的手,手指青筋突出,眼窝深陷,脸上沟壑遍布,脸上一点一点黑色的斑,黝黑的肤色,指甲里面是沉积的污垢,散乱的银发。暮色四合,天空开始一踏糊涂的暗下去。

一层低过一成层的流云,在头顶上,徘徊游戈,摩擦着耳畔,低低的嘶鸣。我看见老人伸出手,轻轻地抚上那棵老树,眼神中的爱怜和那抹不宜察觉的忧伤,动作小心翼翼,宛若至宝。再前方,是一位穿着粉色泡泡袖连衣裙,粉红色丝带扎起两根冲天辫,她眼神中的专注深深地把我吸引。女孩的身后跟着一位打扮时髦的中年妇女,她的眼神和那位老人如此神似乎,同样有着一丝不苟的爱怜,只是隐去了那抹忧伤。女孩的目光一直尾随着老人,她顶着两个冲天辫,步履踉跄,火急火燎的跑向老人。深灰色的积雨云,开始凝聚,它们在积攒着力量,等待时机成熟的时候,释放。一双苍老的,饱含岁月的,一片浑浊的双眼,一双稚嫩的,懵懂的,新生的双眼,两束目光在空气中交汇。老人沉寂的脸上被唤起生机,她微微的笑着,双眼眯成缝,她伸出枯枝的手。

蓦然,女孩被人抱起。是那位打扮时髦的中年妇女,她仰望着看了看天。步履匆匆。老人弯曲的脊背和伸出的双手,僵硬在空中,我看见他的双腿抖了抖。密集的黑暗将她包裹起来。那颗即将被唤醒的苍老的心,那双骤然间明亮的眼睛,再次黯淡了。雨,淅淅沥沥的姗姗来迟,不温不火。老人僵硬着身躯,缓缓坐在老树周围的台阶上。雨,还是淅淅沥沥的下着,一直不温不火。我走了,这场突如其来的狂风骤雨来得太过于迅猛,让我感到茫然。

我无法得知老人之后的结局,就想我一直等不来的那场轰轰烈烈的大雪纷飞一样。

【经典名篇叙事抒情散文】

编程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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