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原因范文1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转移的过程中受阻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农民素质问题。
西方发展经济学家舒尔茨说过,改善穷人福利的决定性要素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决定性要素是人口质量的改善和知识的增进。促使农民增收,必须努力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民素质是突破农民增收缓慢问题的“瓶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劳动力总体素质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就业需求。劳动力受教育水平低导致了中国劳动力结构的失衡.2000年,中国15岁以上人口中仍有文盲8699万人,其中3/4在农村;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8.2%,初中文化程度占49.3%,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11.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6%,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社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领域将越来越窄,转移就业难度将越来越大,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任务非常艰巨而紧迫。
2002年全国共转移农村劳动力2385万人,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有12.5%。大量农村劳动力既没有打工所必需的一技之长,也缺少保护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城市生活常识,不适应就业和城市生活的要求,这就导致出现一方面用工单位招不到人,而另一方面大批进城农民工又找不到合适工作的现象。根据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目标,每年需要转移1000多万农村人口;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也制约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及产业结构升级。
中国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悬殊。1997年我国每百万农业人口中有科研人员数为77人,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137人)的56%,发达国家平均人数(2458人)的3.1%。美国的农场主大多数是各州立大学农学院的毕业生;西欧国家的农民除文化水平外,还要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领到“绿色证书”后,才能正式成为农民。而我国具有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劳动力仅占农村劳动人口的2.5%,这种现状对于未来在农业发展过程中新科技成果和现代化生产工具的推广使用,农业产业结构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等方面都构成巨大障碍。
(一)农民文化素质低,造成劳动力结构失衡。
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不高,是我国劳动力结构的重要特征。据统计,我国农村中仍以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为主,占90%以上。素质不高的农村劳动力滞留在农业部门进行谋生的可能性更大,在工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由于市场结构不同,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较高。这也可以从近几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情况看到,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劳动力在剩余劳动力转移中所占的比重逐渐提高。
一般来说,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是其向劳动生产率较高部门转移的前提条件。因此,农村劳动力向劳动生产率高的第二、第三产业部门转移的速度和规模,从根本上取决于农村劳动力素质。并且,随着市场的发展,企业、政府机构等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于是就产生了由于我国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影响其自身就业的情况。
(二)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度,制约了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由于历史原因和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城乡分离的政策等原因,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使农村劳动力难以在城市和乡村之间自由流动,形成了城乡二元的缺乏竞争的劳动力就业体制,农村劳动力难以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优化配置。农村劳动力不能及时填补城市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产生的岗位空缺,城市劳动力也难以到农村就业,以弥补农村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不足。改革开放以后,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如目前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升学制度,以及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的就业,无法形成统一开放的城乡劳动力大市场。
(三)农业面临产业化、集约化生产的压力。
农产品相对于市场需求量呈现总量过剩的现象,造成农产品价格连续下降。农业增加值的增长率也出现逐年下降的情况,1996-2000年农业增加值的增长率分别为5.1%、3.5%、3.5%、2.8%和2.4%。与此相联系,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率也呈下降趋势。但目前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仍比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高出10%-50%。在我国加入WTO以后,面对西方各国现代化农业的竞争,我国农业必须走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从而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实现高效的现代化农业。在耕地面积逐渐减少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将占用更少的劳动力而释放更多的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将由于农业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而不断增加。
(四)“人口逆淘汰”问题。
城镇居民只能生育一个子女,而农村居民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城市的教育条件要远远好于农村;城镇居民基数要远远小于农村居民的基数;从长期来看,被淘汰出局的不是素质低反而是素质高的人,这就影响了人口总体素质的提高。这是人口出现教育素质的逆淘汰,即城市家庭的生育率低,而农村家庭的生育率高,每年的新增人口80%以上分布在农村。
社会发展应该使得低素质的人所占比例越来越少,高素质的人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这样,人们的平均素质才会越来越高。但是,如果社会中低素质的人所占比例越来越多,那么社会就出现了“人口逆淘汰”问题。
二、加快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策
当农产品需求的增长慢于工业产品需求的增长,这种情况是农民的一个负担,那么当经济增长时,快速增长的农业生产率同样会使调节的过程变得更加困难。过去几十年来,由于农业生产率增长的幅度大于非农业,农业所占的国家生产份额的不断减少必然导致农业在国家劳力、资金等资源中所占份额的不断减少。如果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不能及时转移,有可能导致农民的收入进一步下降。即使在劳动力流动和移民方面没有政策限制,在大批劳动力有待从农业转出这一重大转换时期,农村与城市的劳动力在报酬上的巨大差异已经存在并且还将继续存在。因为巨大的收入差异将引导劳动力从农村地区流出,当经济增长发生在农业劳动者还占全部就业人数的相当份额的时期,劳动力转移是非常巨大的。
我国政府最近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来降低农民的负担,增加农民的收入。但是这只能暂时增加农民的收入,延缓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时间,降低转移过程中的矛盾。大多数国家的农业政策是为影响农产品的价格或是通过降低给农民的信贷成本而制定的,但是从长期效果来说,这并非是长久之计。因为如果农业资金的成本可以被补贴的话,那就意味着,与农业资金不被补贴(即按它的实际成本考虑)相比较,农业生产率将会更快增长,甚至会有更多的劳动力必须离开农业。因此对于农民而言,给他们便宜的信用贷款并非是件好事。应该通过实施适当的政策来加强要素市场尤其是劳动力市场的功能,农民才可以分享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利益。
(一)加速调整农村劳动力结构的主要政策在于使城乡之间的受教育机会趋于平等。
过去与现在的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有着更多及更好的受教育机会,但这并不是我国特有的情况。现今发达国家在其农村人口只占总人口很小比例之前,农民在受教育的方面也都是受到歧视的。但是,我们应该吸收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
我国在教育方面投资过少,尤其对于农村教育,在GNP中占的比例比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要小。此项比例在世界低收入国家平均为5.5%。1995年,印度把GNP的3.5%花在教育上,我国政府仅仅花了2.3%;近年来,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等于或大于GDP的40%,如果将其中的一小部分转移到农村教育方面,对于国家的长远利益显然是有利的。
在教育方面投资过少的代价十分高昂。在中国,大规模的农民进城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若进城的农民能和城市居民接受同样的教育,则城市也会从中大大受益。但城市居民对于从农村向城市移民持反感态度,而且这种态度在中国很普遍。持这种反感态度的一个原因是许多农村移民仅受过很有限的教育,并且不能很好地适应城市生活。
我们除了增加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机会外,另外应该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以受训农民转移就业为目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培训。对农民进行培训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世界银行研究显示,劳动者平均受教育的时间每增加1年,GDP就会增加9%。世界各国都认识到了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的重要性,甚至将农村劳动力培训作为基本国策,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目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由于素质不高,缺乏就业技能,难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也难以提升从业的岗位层次。为了使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总体上与我国现代化发展水平相适应,应急的办法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培训农村劳动力,使他们都掌握一技之长,尽快由农民转为产业工人,使他们能够得到合适的工作,富裕起来。
(二)多层次、全方位地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空间。
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同时,应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以当地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农业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向有比较优势的行业转移,对农业主导产业实行多层次的优化组合,把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密切地连接起来,逐步形成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实现城乡之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区域优势的发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
2001年底我国农业劳动力为3.3亿。农民所面临的劳动力调整的规模是巨大的。8.66亿的农村人口还在以稍大于1%的年增长率增长,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农村到城市的移民,人口每年将增加900万。相对来说,限制农村向城市移民的国家政策支持了农村地区非农业部门的发展。目前,大批与农业调整有关的人尚无法被大中型城市所接纳。如果有新兴城镇从现有的集镇中产生出来,农村地区非农业工作的机会就能够大大增加,调整的过程将会变得相对顺利。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使得农村成为更吸引人们生活与工作的地区。这涉及到在基础设施,包括公路、电力、通讯以及社会与文化活动等方面,增加实质性的投资。
1.发挥小城镇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成为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发展小城镇可以较大规模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规模效益,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建设。近年来,有些省市先后兴建农民商贸街,不仅吸引了农民进城经商,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对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的作用。同时还带动了农村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2.提高乡镇企业的效益,依靠科技改造乡镇企业,使其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加大农民增收的步伐。全国乡镇企业的集聚程度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12%提高到目前的20%以上。在发达地区尤为明显,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也创造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2002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增加到1.33亿人,比2000年增加514万人,比1998年增加800万人。
(四)从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来讲,应积极有效地发展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增长速度连续多年滞后于第二产业,使得三次产业结构呈现出愈加不合理的趋势。我国的制造业占GDP的比重长期以来一直保持上升的趋势,2003年已超过50%,特别考虑到中国的能源、原材料等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继续发展资本密集和消耗大量资源的制造业并非中国的优势,经济的重心应该逐步向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转移,第三产业增长的滞后也意味着服务业发展的滞后,积极有效地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增加就业。据计算,第三产业的就业弹性系数是第二产业的5倍以上。“九五”期间,我国新增就业人口的85%是在第三产业就业的。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原因范文2
关键词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非均衡度
中图分类号 C912.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5-0189-0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迅猛发展,其中城市经济、社会等方面迅速发展,现 代化进程加速,但农村收益相对较小,发展仍很落后,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等差异逐年拉 大,城乡矛盾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越来越突出,城乡发展失调。如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 现城市与乡村的一体化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为关键路径。本文从分析区域农村劳动 力转移模式的差异性入手,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指标体系,探讨 了区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和非均衡度的问题,为进一步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实 现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奠定基础。
截止2005年底,山东省总人口为9 2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6 066万人,占总人口 的6 5.6%。河南省总人口9 768万人,其中乡村人口6 774万,占总人口的69.3%,农业人口 7 643万人,占总人口的78.2%,比山东省高12.6个百分点。采用韩纪江老师《一种测算 农村 剩余劳动力的简便方法》一文的方法[1,2],对山东、河南两省农村剩余劳动力 总量 进行估算,山东省农村剩余劳动力2 367.9万人,河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3 025.9万人,河 南省比山 东省多658万。相比较而言,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较重。
1 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对比分析
课题组于2006年11月-2007年3月对山东省威海市、日照市和菏泽市三个典型地区进行调研 ,另外,山东师范大学与河南大学的150余名农村大学生还利用2007年春节假期广泛收集资 料。调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到农村调查农村劳动力转出情况,二是到企业调查 农村劳动力转入情况,共发放问卷1 000份,收回1 000份,其中有效问卷924份。调查样本 覆盖山东省17地市共103个行政村、河南省14个市44个行政村。下面根据调查结果,从五个 方面对山东、河南两省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进行分析。
1.1 转移地域类型
从转移的地域类型来看,山东省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比例较大,本村、本乡镇、本县、县 外省内和省外分布较为均匀。而河南省主要集中在省外转移,占54.4%,其次是县内省外, 占21.8%,这两者占到76.2%。对两省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山东省本村转移为11.8%,是河南 省4.4%的近3倍,本乡镇转移和本县转移均比河南省多出10个百分点,县内省外转移也 比河 南省多出6.6个百分点,而河南省省外转移则比山东省多出34个百分点(见表1)。山东省省 内消化掉本省农村转移劳动力的79.6%,河南省省内只消化掉本省农村转移劳动力的45.6%, 可见河南省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模式为劳动力输出型转移,山东省不仅消化了 本省大部分农村转移劳动力,还吸收了大量省外农村转移劳动力,为吸纳型转移。
从外出打工的距离,我们也可以看出以上分析的特点。山东省1 000km的比例最小,为7.8%,而河南省这一比 例次大,占到22%;河南省500~999km的比例最大,占到25.3%,而这一比例在山东省次小 ,前者为后者的两倍还多。这又一次说明了,山东省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倾向于近距离,而 河南省倾向于远距离(见表2)。
1.2 转移产业类型
两省就业转移类型的共同点在于,工业和建筑业承接了大部分农村转移来的劳动力,共占劳动力转移就业类型的60%以上,而最大的差别在于山 东省在建筑行业务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小于河南省,而在工业务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比例,山东省又略高于河南省(见表3)。建筑行业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但对劳动力 的素质要求不高,技术含量低,这就降低了低素质农村劳动力寻找工作的成本。所以,农村 转移劳动力平均受教育水平偏低的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在这一行业务工的比例明显偏高。工业 是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务工所从事行业中劳动力密集的一个行业,山东省属于工业相对发 达的环渤海经济区,当地较多的工、商企业为当地农村劳动力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同时 山东省农村转移劳动力平均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进入工业遇到的阻碍要小。因此,山东省 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工业务工的比例较高。另外,山东省转入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比例要 大于河南省,这说明山东省第一产业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要高于河南省,这有 利于山东省农业的健康发展,为农 邸加萍等:区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与非均衡度比较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8年 第5期村劳动力转移奠定良好的基础。
1.3 转移人口类型
从年龄结构上来看,两省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主要以20~40岁 之间的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但山东省40岁以上外出务工的农村劳 动力占外出务工劳动力的20.1%,比河南省高4.5个百分点,即使是50岁以上的外出务工劳动 力,山东省也比河南省高0.4个百分点。另外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河南省20岁以下的农村转移 劳动力比例远高于山东省(见表4)。
从性别结构上看,两省农村转移劳动力都是以男性为主,山东省为76.6%,河南省为62. 2%。 山东省女性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比例比河南省高近6个百分点,但在工业务工的女性农村劳动 力所占比例河南省要比山东省高14.4个百分点(见表5)。
从受教育程度结构看,两省农村转移劳动力中初中水平比例最大,在50%左右, 其中河 南省比例比山东省高6.6个百分点。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山东省农村转移劳动力受教育程度 为高中及以上的比例较高,占26.5%;而河南省农村转移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下的 比例要高于山东省,占78.3%。不容忽视的是,河南省20岁以下外出务工的人数比例远远高 于山东省,20岁以下的农村青年接受大学教育的很少。从长远看来,这必然会影响该地区农 村居民的文化素质的提高。而较低的文化素质也将会影响该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收入 水平,最终将会影响该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见表6)。
1.4 转移时间类型
调查显示,山东省农村转移劳动力一年中外出打工的时间主要集中在6~10个 月,占32.8%;河南省外出打工的时间集中在>10个月,占37.8%, 比山东省高出8个百分点。山东省<2个月 的占12%,比河南省高3个百分点(见表7)。这说明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在外打工的时间比山 东省要长,也就是说山东省农业兼业化现象比河南省要严重,农业兼业化的原因主要在于农 业现代化程度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农村土地制度严重束缚了农业现代化的进行。
1.5 转移收入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收入可以分为毛收入和纯收入,毛收入是指农村转移劳动力因 其付出的劳 动而直接从雇主那里获得的收入,纯收入是指扣除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关的各种成本后的净 收入,扣除的成本包括生活费支出以及在转移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等。这里的转移收入指 的是毛收入。从表8中可以看出,山东、河南两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平均转移收入都是600 ~1 000元的居多,但山东省比河南省高出4个百分点;两省转移收入为1 000~1 500元 的都 居第二位,山东比河南稍高;山东省转移收入在1 500~2 000元以及2 000元以上这两个工 资水平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比河南都高,特别是山东省转移收入在2 000以上的比例要比 河南省高出3个百分点;在300~600元这个工资水平上山东省为12.2%,而河南省达到22.1% ,为山东省的近2倍。经计算得出,山东省转移劳动力月平均收入为1 074.75元,河南省为1004.75元,山东省比河南省高70元,这说明山东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整体收入水平较河 南省高。
以上是对山东、河南两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可以得出结 论,山东 省属于农村劳动力吸纳型省份,河南省属于农村劳动力转出型省份。下面建立农村劳动力转 移区域非均衡度指标体系,对两省农村劳动力的差异进行综合定量分析。
2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区域非均衡度比较2.1 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指标体系根据系统性原则、空间性原则、水平和能力相结合原则、客观与主观相结合原则、静态和动 态相结合原则、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以及分析与评价相结和八项 原则,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指标体系,该体系共分4层33项指标。具体指标和典 型调查区域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原始数据见表9。
2.2 用AHP方法计算各指标的权重
现采用AHP方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指标体系中各指标赋予权重。首先对该指标 体系A、B、C、D四层构造两两判断矩阵。两指标相比,若前者较后者同等重要、稍重要、明 显重要、十分重要、极端重要分别用1、3、5、7、9标度,2、4、6、8表示他们中间的状况 。若后者与前者比较,其标度值用前者与后者比较的倒数值表示。采用德尔菲方法构造出农 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21个判断矩阵,经计算,得出比较判定要素权重表(见表10)。
2.3 综合定量计算
为了更直观、综合地反映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现利用表1原始数据进行定 量评估。首先对原始指标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表1所包含的33项指标数据中,可分为正 向指标和负向指标两大类。正向指标是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起正相关的因子,而负向指标则 相反。经过综合分析,将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 城乡居民收入比(乡村居民为1)、农村内部转移比重、农业兼业户所占比例、文盲半文盲 比重五项指标确定为负向指标,其余为正向指标。设Xij表示第i个样本的第j个指标 ,共有2个样本,每个样本有33个指标,则正、负向指标的计算公式分别为:
在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后,再计算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各样本多指标综合判定 值。计算公式为:
Yi=∑33j=1(WjX'ij)*100
其中,Yi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综合评价值,Wj为用表10中各指标 权重值。该公式乘以100是为了使两省区域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综合评价值介于0~ 100之间。利用以上方法和公式计算得到山东 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综合评估值为60.77,河南省为46.64,山东省综合评估 值比 河南省高14.13。两省农村老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差异系数高达0.263 1,说明两省农村 劳动力转移差异较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区域非均衡度的减少需要经过长期、 艰苦的努力,应根据不同的转移水平制定相应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因地制宜 。
3 结 论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个涉及整个国民经济,乃至政治、城乡、工农、教育等诸多 社会问题的庞大系统工程。不同区域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系统的特点各不相同,从上文对 山东、河南两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和非均衡度的比较研究来看,山东省农村剩余劳 动力转移的状况总体要好于河南省,但两省均需要逐步地、分阶段地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 转移,在转移模式的选择和设计上,既要注重非农产业的发展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拉动 作用,也要注重农业内部的组织创新与技术进步的推力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完成 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让转移出来的农民真正成为现代城市的市民,并有一个良好的 职业和就业岗位,能更快富裕起来。同时,也能使得留在农村的劳动力成为现代农业的专业 化经营者,成为富裕的新农民。为此,还需要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对区域内制度、教育、政策 等方面进行不断的改革,在农村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组织化等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 (编辑: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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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原因范文3
一、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我县有104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达83万人,农村劳动力近52万个,而全县耕地面积为52万亩,人均耕地仅0.5亩。按照当前农业的耕作水平,全县耕地仅够10余万个劳动力耕种,近40万个富余劳动力困在农村, 据统计2003年全县向外输出劳动力18万人次,还有22万个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
二、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原因
目前产生部分劳动力不能向县外转移的原因有:一是全社会就业形势严峻,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加大。二是城市化进程缓慢,制约着农村劳动力向大、中城市流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三是低层次的产业结构,在总量上制约着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水平,也不利于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发展较慢,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十分有限,在总量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水平。四是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低,越来越不适应向非农部门转移的需要,影响和制约了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五是由于有的家庭成员有病或残疾,有未成年的小孩、老人需要照顾不便于在很远的地方去,只能在距家不远的地方务工,时常需要回家照看老人、病人、小孩。六是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增多,一些家庭轻壮年劳动力倍感不足,特别是有的地方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落后,劳动强度大,必须要有轻壮年劳动力在家耕作才能保障全家人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劳动力的剩余仅仅属季节性、短暂性。如外出务工,一年需要往返的次数,差旅费用大,很不划算。七是外出民工子女就学难。由于对外来打工人员的歧视,农民子女到外地入托、上学难。由于上述原因,强化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也是发展我县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措施之一。
三、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形式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也会影响劳动力的就业结构,从种植业逐步转向林、牧、渔业。使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民营企业,从事食品和原材料的加工。目前,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有以下几种形式:按范围分,一是农业内部转移,是指种植业的剩余劳动力向畜牧业、渔业、林业等方面的转移。二是农村内部转移,它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县、乡民营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的转移。按行业分,一是向当地民营企业转移,二是向小城镇的服务业转移,三是向种养大户转移,四是向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业主转移。
四、强化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对策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光靠鼓励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还不够,必须力促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通过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可以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企业有工就做,没工种田,做工有收入,种田有效益。就地转移,不担风险,不心挂两头。因此,要使农村的家家户户都富裕奔小康,就必须时刻关心、关注农村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份子,做到“人尽其才”,要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分门别类的制定出发家致富规划和措施。我认为要切实搞好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全面推进r业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种养业规模生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将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解放出来;大力扶持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发展贮运销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吸引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2.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进一步增加吸收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数量。一是要依托龙头企业,引进大户业主,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订单运作,推进订单生产。大力支持和帮助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上下功夫;二是要创新经营机制、管理机制、土地使用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市场+体系”,实行产业化经营,规模化运作,一体化服务,“农企”双赢。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狠抓一批优势农产品的品牌培育、品牌包装、品牌宣传,实施名牌战略,打造名牌产品,促进优势农产品生产的不断发展壮大。三是要围绕畜牧、林果、瓜菜、粮棉油等农业支柱产业,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抓好高效经济作物规模化、集约化种植,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贮藏、运销和信息、技术等配套服务业,培育壮大、拉长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门路,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四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同步增长。把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主要载体,支持乡镇企业搞好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体制创新,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大力扶持劳动密集型的龙头企业,加快建立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户风险共担的联接机制,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聚集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
3.加快城镇化进程,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加快制定全市小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把重点放到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条件好、乡镇企业发展较快、农村专业批发市场有一定规模的小城镇上。创新小城镇投资、建设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改善优化城镇环境,增强对资本等生产要素和农村人口的吸引力。大力实施“工业兴镇”和“商贸兴镇”战略,坚持一镇一品、一乡一业,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壮大优势产业,提高产业集聚度,增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原因范文4
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多,比重大。以2001年为例,云南省共有农村劳动力1971.0万人,以目前农村一般生产能力衡量,按劳均负担耕地4亩计算,全省4386.6万亩耕地需要农村劳动力约1096.6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874.4万人,无论是在全省总人口、农村人口还是在农村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均高于全国及西部同类指标。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全省总人口中的比重为20.39%,而全国及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分别为12.54%和12.35%,前者比后两者分别高出7.85个和8.04个百分点。同样,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人口中的比重,云南省为27.14%,高出全国(20.12%)及西部(16.02%)各7.02个和11.12个百分点;农村剩余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云南省高达44.36%,均高于全国(33.18%)和西部(30.36%)同类指标,分别高出11.18个和14个百分点。
而且,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全国及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的比重,均高于云南省总人口、农村人口及农村劳动力在全国及西部的比重。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全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比重为5.47%,而云南省总人口、农村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在全国的比重分别为3.36%、4.05%和4.09%,前者比后三者分别高出2.11个、1.42个和1.38个百分点。同样,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的比重为19.43%,也高于云南省总人口、农村人口及农村劳动力在西部的比重,分别高出7.67个、7.96个和6.13个百分点。可见,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多,比重大。
二、产业分布方面
2001年,云南省第一产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21.7%,而第一产业中就业的劳动力却占就业劳动力总数的73.6%,这一比重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是最高的;第二产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42.5%,而第二产业中就业劳动力比重只占9.0%,这一比重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占倒数第二位,仅高于(6.5%);第三产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35.8%,而第三产业中就业劳动力比重却只占17.4%,这一比重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是最低的。可见,云南省产业结构的变动与劳动力转移的关联度不够,二者未能实现协调并进。
近年来,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行业分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占转移总数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转移到第二产业的比重呈下降趋势,转移后仍从事第一产业的比重较低(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1998—2002年,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大部分转向第三产业,且占转移总数的比重呈现出上升趋势,由1998年的51.70%上升为2002年的67.90%,上升了31.33%,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产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作出了巨大贡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后从事第二产业的人数占转移总数的比重略呈下降趋势,由1998年的42.61%下降为2002年的27.62%,下降了35.18%,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由先前从事第二产业为主转向从事第三产业为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后继续从事第一产业的人数占转移总数的比重较低,平均只有5.02%,说明第一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空间和潜力较小。
三、文化水平方面
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文化状况可以从对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调查中看出来(见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通过对134名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程度以小学和初中为主,分别占到了32.09%和50.75%,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而且,掌握专业技术的劳动力少,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占9.70%,整体专业技术水平低。
四、跨省转移方面
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在2000年11月1日,全国共有流动迁移人口1亿4千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242612226人)的11.6%。其中,跨省转移人口为42418762人,占总人口的3.41%。其中,江西省跨省转移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最高,为9.11%,其次分别为四川省(8.42%)、安徽省(7.33%)和湖南省(6.81%)。而云南省跨省转移人口为343542人,仅占当年总人口(42360089人)的0.81%,此比例仅高于自治区(0.76%)、北京市(0.68%)和广东省(0.51%),在全国排倒数第四位。
同样,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跨省转移人数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比例也较低,远远低于四川省、重庆市和贵州省同类指标(见表3)。
从表3中可以看出,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跨省转移比重太低,仅为4.67%,而四川省、重庆市和贵州省此比重分别高达约50%、57.7%和63.9%。云南省这一比重仅为四川省的9.34%、重庆市的8.09%和贵州省的7.31%,均不到1/10。另外,2002年,在本省内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占当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总数的85.82%,而转移到省外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只占当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总数的14.18%。
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跨省转移比重低,有地理位置的原因,即地处高原,交通不便,也有少数民族人数比重大等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思想观念问题。云南省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意识不足,还存有浓重的“离乡不离土”、“冻死饿死不出门”、“在家千日好,出门诸事难”、“家乡宝”等传统保守观念。
五、回流现象方面
云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后回流现象严重。这主要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第一,城市打工没有固定性。由于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进城农民带有一定的歧视性,使进城农民不能获得与城里人一视同仁的待遇,未能获得相同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使进城农民没有工作保证。同时,还要承担各项高昂的费用,使他们对在城市里继续打工存有后顾之忧,不得不重新回到农村。许多进城农民带有浓厚的传统观念,他们思想观念封闭、保守、安于现状、不图进取、害怕冒风险,父母担心子女去城里打工会学坏,也担心他们会上当受骗、不安全,另外,有些人担心女孩子外出打工后,村里的男孩子找不到媳妇,因而强烈反对女孩子外出打工。加上不习惯城里生活,吃不惯城里的大米,只想吃家里的洋芋,这些因素都使得进城农民不愿意在城市长期固定下来。有许多进城农民尚未等到工程结束,就返回了农村。
第二,大多数劳动力转移为近距离、季节性外出打工。有相当多的转移劳动力随着季节的变动而在务农与务工之间变动,进入农忙时期,就回到农村务农,农忙过后,又回到城里务工,过着“亦农亦工”的生活,使得劳动力转移的稳定性差。据统计,20世纪末,全省农村流动人口300万,其中,在城市暂住性打工人数达180万人,占到了农村流动人口总数的60%。由于季节性往返,使得劳动力大多为近距离、在本省内转移,跨省转移人数比重低。1995年,在返回农业的劳动力中,由本省返回的就占92%,而由省外返回的只占8%左右。
政府组织的劳务输出多具短期性。如政府组织进行的修水库、水电站、治理污染、北京奥运项目、上海世博项目(资料来源于省记委访谈)等劳务多具临时性,工程项目一结束,需要维护的劳动力很少,大多数劳动力又不得不恢复到以前的剩余状态。
参考文献:
[2]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资料综合提要[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
[3]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M].2003.
[4]云南省西部大开发办公室.中国西部大开发——云南发展研究[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原因范文5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4.6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的原因、现状与转移特点分析
1、农村剩余劳动力产生的原因
(1)农村人均占有资源不足。剩余劳动力的经济本质是劳动者缺乏必要的生产资源,从而丧失或部分丧失追求经济福利的机会。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13亿人口中有9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土地和资金是相对稀缺的生产资源,而劳动力的数量供给却相对过剩,所以必然会形成农村剩余劳动力。
(2)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就业渠道单一。受传统的农村产业观影响,农村产业结构单一,乡村工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很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尚处于萌芽阶段,这些因素都限制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
2、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
(1)农村剩余劳动力总体数量很大。目前,农村人口有9亿多人,农业劳动力45亿人,占全国劳动力的比重为46.9%。按照我国农业现行生产技术水平要求,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约为2亿人。
(2)农村剩余劳动力地区分布不均。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虽然带有普遍性,但在各地区的数量分布不均衡。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偏远山区,农村劳动力的剩余率较高,地区差别比较明显。
(3)农村剩余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在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7.4%,小学程度的占31.1%,初中程度的占49.3%,高中程度的占9.7%,中专程度的占2%,大专及以上程度的比重为0.5%,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体文化素质比较低。
3、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点。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农业就业人口比重过大,超过农业生产需要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同时,我国特殊的工业化启动历程和方法使我国长期存在第二产业对第一产业的剪刀差收益转移,农业劳动者对转移收益预期一般为正值,转移总会发生,体现出以下特点:
(1)数量巨大。据1997年年鉴统计,当年发生地区转移的人数就有3,000多万。
(2)转移意愿强烈。由于家乡的贫困,生活艰苦,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接受低工资,且又十分累、脏的工作。
(3)转移具有一定盲目性。农民信息不灵,一般是先到工作机会多的地方然后才开始寻找工作,最多只是依靠同乡的踩路效应辨识信息。这种盲目性往往可能使转移成本损耗而难有所得,转移成本变大。
二、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程度、速度、规模都在趋缓。
1、二元经济体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根本原因。中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建国初期我国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资金积累模式。这种战略可以概括为:以追求经济高速增长为主要目标的重工业导向发展战略。这一战略使得我国产业的形成脱离了劳动力剩余和资金短缺的客观实际,向着资本密集型而不是劳动密集型的方向发展。主要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实现农业积累向工业领域的转移。
2、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低素质妨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畅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能否顺利实现,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就是劳动力自身的素质是否能够满足非农产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我国农村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劳动力的比重高达80%,文盲半文盲占15.68%。在农业劳动力中,受过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仅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5%。劳动者素质低下已成为阻碍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瓶颈”因素。
三、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政策
1、走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城市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城市化对工业化的促进作用来实现。这种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城市化聚集效应来实现的;二是通过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来直接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三是通过城市化所带动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来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2、进行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创新,为促进农业剩余劳动转移提供制度保障。(1)土地制度创新。现阶段我国土地制度变革与完善比较可行的选择是:首先,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农村农用土地坚持社区农民集体公有,长期归农民经营使用;其次,切实保障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允许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2)改革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消除城乡户籍差别,使户籍不再与劳动就业、居住权利、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相联系,使户籍真正成为一种表明公民居住情况的证件。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必须与城市居民住房、医疗、教育制度的改革配套进行,必须与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相结合。(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转移到小城镇,割断与农村土地的联系,农民最大的担心是搞不好没有退路。因此,应尽早为转移到小城镇的农民建立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主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单位: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山东省莘县职业中专)
主要参考文献: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原因范文6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农业经营体制;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2-0072-03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及整体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关于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发生了一系列重要事件。首先是发展战略的转变,由农业支持工业转变为工业反哺农业,取消了农业税,逐步增加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各类城市化政策不断出现。土地流转成为农业经营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出现了专门的土地流转交易机构。 农业经济主体出现了非家庭化迹象,资本进入农业使农业开始向资本化运营转变。这些现象在东部发达地区表现得尤其明显。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有统分结合的双层农业经营体制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相应的经营体制必然也发生变化。那么,劳动力转移对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农业经营体制的影响是什么?如果农业经营体制内出现了明显的市场化因素,那么劳动力转移在此中的作用机制是什么?本文试图分析这些问题。本文研究的农业经营体制主要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也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主要形式。以下部分根据表述的需要,不在专门区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业经营体制的概念。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存在条件变化的事实
典型事实是经济研究的起点,关于本文的典型事实——劳动力逐渐转移、土地流转和土地流转持续进行。这些典型事实的出现反映了原有农业经营体制存在条件发生了变化。随着经济体制的整体推进,外资的进入,民营经济的兴起,城市劳动力出现了持续的需求,同时,国家逐渐放开劳动力流动限制,这些导致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向城市流动。通过收集其他学者整理的数据和自己的测算,我们得到了表1,具体的计算方法是用后年的城市化率减去前年的城市化率,得到的增量我们用来表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增量。这个方法算出的结果与现实可能会有出入,但是能够基本反映劳动力转移的情况。这个典型的农村人力资本要素向城市的流动在表1中得到了很好的描述。从表1可以看出劳动力转移率连年增长。更为重要的是这个转移率的增长类似转移增长的加速度,有很大的累加效应。这个时间序列反映了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是加速进行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客观事实。
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转移必定对农村土地经营产生重要影响。这个影响直接涉及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分散不利于规模化生产经营的现实,是这个不利条件发生了积极的转变,也即土地流转的出现和持续进行。我国土地流转情况学者们已多有研究,国家相关部门也及时作出统计描述。结合其他学者如赵德起的数据收集和自己的补充,得到表2。表2反映了我国土地流转比例逐年增长,从1999年的1.56%上升到了2009年的11%。流转比例的增长速度也一直保持上升状态,从1999年的0.37%到2009年的2.30%。土地经营权自古以来就是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因素,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限于我国基本土地制度,我国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土地不能私人出卖。但是,由于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在城市获得了远远高于农村土地经营的收入,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逐渐削弱,农村土地流转成了必然的选择。土地流转的逐渐扩大,已经影响到了农业整体的生产经营体制。这又是个重要的客观事实。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土地流转的根本条件和动力,土地流转方便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反过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这两个农村经济重要的客观事实改变了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形成的经营体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存在基本条件是城乡人口基本不存在流动,土地经营权基本稳定,农业经营主体是家庭。但是现在这些条件发生了变化,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农地使用权流转比例也逐年增加。必然会改变原有的生产经营方式,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影响会逐渐扩大。
二、关于农业经营体制变革的理论评述
对于1980年生的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学者多有探讨,主要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从制度变迁理论、制度绩效、产权、激励角度给予了解释。例如张五常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把制度变革原因归结为维持制度的费用和变革制度的费用,解释了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发生变革的原因。姚洋运用数理和计量方法研究了我国农业制度绩效。周其仁论述了我国农村体制改革后农村市场变化。黄少安从产权的角度运用计量的方法研究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激励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转移,以及农地流转持续增加,农业经营体制出现了新的特点,原来的解释出现了不适应局面。
制度变革成本理论认为制度变革的主体是政府。制度变革成本大于收益,阻力很大时,制度变革不会发生,当变革成本较少,收益大于成本时,政府才会推动变革发生。但是当前的制度新变化不是政府推动的,而是农民持续向城市流动的条件下,农村自发推动的,这种变化远远大于当年小岗村一个地方的私下变化。
产权理论强调农地产权对农民的激励作用,但是随着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转移,以及非农收入远远高于农业收入,单个家庭少量的农地产权的激励作用逐渐相对弱化。
发生这些理论与现实不适应的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地持续向城市转移。本文抓住这个关键变量,试图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角度,论述农业经营制度的变化机制和方向。
三、劳动力迁移对农业经营体制市场化影响的概念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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