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父子文范文1
[关键词]古典时期;雅典;婚配年龄;家族内婚
[中图分类号]k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10)08-0154-03
孙晶晶(1978—),女,潍坊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社会文化史。(山东潍坊261061)
古典时代,在法律上,雅典人的婚姻模式是一夫一妻制的。希罗多德曾指出,他们每个人与一个妇女一起生活。[1](p148)他们有禁忌,父母和孩子、同父母的兄弟姊妹之间、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都是非法的。希皮阿斯在与苏格拉底的对话中曾指出,父母与子女不可结婚是“神所制定的一条法律”。父母与子女结婚的话将遭受最大的刑罚。[2](p167)除此之外,在雅典城邦,两性之间的婚配还要遵循其他的一些原则,有其独特的婚配模式,笔者欲就两性的婚配年龄、家族内部婚配、公民集体内部通婚等方面,对古典时代雅典的婚配模式进行探讨,以求教于专家与同行。
一、婚配的年龄
雅典女性和男性的结婚年龄差别较大。女性结婚较早,而男性要晚得多。雅典人认为,女孩具备生育能力后就应该结婚。女孩结婚和初潮紧密相关。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女孩在13岁时就进入青春期,主要表现是胸部隆起和行经。在医学上,也鼓励女孩在青春期后结婚,因为行经后的女孩需要,否则对她的健康不利。[3](p99)柏拉图主张女性应该在16-20岁之间结婚。[4] 不过,亚里士多德则提倡女性18岁结婚,他反对女性在这个年龄之前结婚,因为,他认为,过早结婚的后果是过早的生育,这对妇女的身体和生命产生威胁。[5]普鲁塔克曾经提到,雅典的妇女在刚成熟时就结婚,她们不像斯巴达那样等到妇女完全成熟时再出嫁。雅典演说家德摩斯提尼的妹妹结婚时是15岁。[6]从色诺芬的《经济论》中我们得知,克利托布勒斯娶妻时,他的妻子“还只是一个小孩子”。伊斯可马可斯的妻子出嫁的时候,“还不到15岁”。[7]据此推断,雅典女孩结婚年龄应该在14、15岁左右。男性要到真正成熟时才能结婚。梭伦认为,男子结婚的年龄应该在28至35岁之间。[8]拉塞认为,30岁是雅典男人真正成熟的年龄,也是他们适合结婚的年龄,因为一个真正成熟的男性才可以胜任家长的角色。[9](p106)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新郎的结婚年龄应当是37岁前后。[10]柏拉图则认为男子成婚年龄应定于30至35岁。[11]由此看来,波梅罗伊推断雅典女孩理想的初婚年龄是14岁,男子应该在30岁左右结婚,还有一定道理的。[12](p64)不管波梅罗伊所推断的年龄是否完全准确,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即男女结婚年龄的差别很大。这样必然导致夫妻间年龄差别悬殊,丈夫的年龄大约是妻子年龄的两倍。不过,夫妻年龄差别也不能过大。在雅典人看来,判断夫妻在年龄上是否般配的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生育。老夫娶少妻,就可能会遭到立法者的指责,菲洛克特就曾有这种遭遇,立法者指责他说:“不错,你这个鄙夫,你可真配结婚!”[13](p188)
同样,老妇少夫的婚配也不为立法者所允许,如果立法者发现一个年轻男子,在一个富裕而年老的女人家里,听她使唤,他就会把这个人带走,给他一个适龄未婚女性做他的妻子。[13](p189)
夫妻之间的年龄悬殊使雅典的妻子们处于不利地位。①同时男女结婚年龄的差距使得有的男人死去的时候,妇女可能不到30岁,还处于生育期。因此,从有利于生育后代的角度出发,城邦允许寡妇再嫁。
二、家族内婚
在雅典,家族成员内部通婚比较常见,尤其是堂兄妹、表兄妹之间的婚姻。雅典人选择家族内婚可以加强血缘群体之间的联系。然而,他们这种选择更多的是与财产的传递和继承相关,一个男人会更愿意选择将女儿和一部分嫁妆送给一个家族内部的人,使那部分财产和女儿的后代都保留在自己的大家族内。女继承人的婚姻可以充分地说明雅典人选择家族内婚是为了财产继承。
在雅典,女继承人用epikleros来表示,意思是“带有父亲财产的人”。如果一个男性没有合法继承人,她的女儿就成为他财产的继承人,即女继承人。实际上女继承人并非真正的拥有父亲的财产。她只是与父亲的财产绑定在一起,谁娶她,就可以获得对这笔财产和她的监护权,婚后他们所生的儿子才是这笔财产的最终所有者。为了使这笔财产不致于散落家族之外,女继承人的丈夫首先要在家族内部选择。柏拉图强调,在为女继承人选择丈夫时,应该考虑亲密的血缘关系和财产的完整性。[14]一般来讲,女继承人的丈夫最好是她父亲anchisteia②内的男性亲属,最近的亲属有优先权。最常见的是她父亲的兄弟或他的儿子,如果这些人空缺,则在其他亲属中选择。在她父亲的亲属中,可以娶女继承人的人,首先按辈分决定先后顺序,她父亲兄弟辈分的人排在最前面,其次是他们的儿子;在同辈人中,按照排行确定先后顺序。在她父亲的兄弟中,长兄排在第一位,其他兄弟按照年龄依次排序。父亲兄弟们的儿子的顺序也是如此;其次,要遵循男性亲属优先的原则,同辈人中,男性优先于女性的后代。[15]女继承人父亲的anchisteia中也包括了他的女性亲属,因而女性亲属的男性后代也有娶女继承人的权力。不过,在同辈中,必须遵循男性优于女性、父系优先于母系的原则。总的原则是,只要在她父亲家族亲属中,有合适的男性亲属愿意娶她,女继承人就必须在家族内部婚配。
选择家族内婚也可能是出于其他原因,比如,家中有一个儿子过继给别人,那么这个家庭往往会选择将女儿嫁给自己的亲属,以此作为补偿。在地米斯托克利斯的儿子狄奥克勒斯过继给他的外祖父后,他的一个女儿嫁给了她同父异母的哥哥,另一个嫁给了地米斯托克利斯弟弟的儿子。
三、其他婚配模式
如果一个女孩不嫁给家族内的男性亲属,在理论上讲,她可以嫁给任何人,但实际上,她不会嫁到她父亲的社会阶层之外。伊赛俄斯的演说词中提到,有一个人欲将自己的妹妹嫁给他父亲的朋友。因为,他妹妹所嫁的人的财富至少要与她父亲留给她的嫁妆相匹配。[16]在雅典,有这样一个婚配原则,即“有钱人与有钱人婚配”,没有一个富裕的男人娶没有嫁妆的妇女,也没有哪个贫穷的男人奢望娶一个带大量嫁妆的妇女。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门当户对”。
另外,雅典实行公民内部通婚,至少在伯里克利公民权法颁布以后是这样的。民主城邦的法律严格限制公民身份资格,到公元前451年,伯里克利推行了一项法令,明文规定,只有父母双方都是雅典人的人才能获得公民身份。法令颁布后,雅典男性公民不能娶非公民女性为妻,女公民的监护人也不能将她们嫁给非公民男性。实际上,从此以后,不管是家族内婚的婚配模式,还是“门当户对”的婚配模式都要以这种婚配模式为前提,至少对于雅典公民而言,基本是在公民集体内部通婚了。
四、结论
综上所述,雅典城邦中的两性婚配模式要考虑家庭利益,也受到城邦的干涉。女性早婚和男性晚婚主要维护家庭的利益,同时也对妇女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女性早婚一方面是受到女性观念的影响,一方面也保证了女性能够顺利得到嫁妆,从而可以体面的出嫁,并获得合法妻子的地位。正如布伦德尔所指出的,女性到了青春期就难以驾驭的观念和对于婚前的重视,使得雅典人在女孩青春期一到就将她嫁出去。从这一点来看,早婚就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女性。但是,不可否认,女性早婚保证了她在父亲死前能够得到父亲为她安排的嫁妆。按照上述结婚年龄,在女孩出生时,她的父亲至少已经30多岁。而根据安琪(j. l. angel)的统计,希腊男人的平均寿命是45岁。[17](p7)因而要保证女孩在父亲生前得到嫁妆,早婚是有必要的。同样,男性结婚比较晚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姐妹早婚和兄弟晚婚的结果是,在兄弟结婚和分享父亲的财产之前,姐妹们都能得到嫁妆,得到合法的婚姻。③男性晚婚可能还有其他原因,如考克斯指出,男性晚婚是为了推迟儿子从父亲那里继承财产的时间。[18](p70)这样做可以延缓父子之间争夺财产和权力而产生的冲突。
但是,公民婚配也涉及城邦的利益。城邦也会干涉个人的婚配,特别是公民个体的婚配。在古典时代的雅典城邦中,强调整体主义。例如,柏拉图强调城邦整体的利益至上,在城邦中根本不存在个人的利益和价值。虽然,亚里士多德的主张不像柏拉图那样极端,但是,他在个人与城邦的关系上,依然坚持整体主义观念。他将公民的家庭、孩子的抚养与教育等方面都赋予了政治意义,将它们纳入城邦事务的范围。婚姻也不例外,根据城邦的规定,公民必须在集体内部通婚反映了城邦对公民婚配的影响。
女继承人的婚姻也反映了这一点。在法律上,女继承人父亲的anchisteia成员娶她是一种权力。普鲁塔克说到,娶女继承人也意味着要负担一种义务,即为她父亲的财产和家庭生育一个合法继承人。 法律“规定女继承人的法定丈夫若证明不能生育,则要将她嫁给他最近的亲属。另一个规定要求新郎和新娘应该被关进婚房中,并且分吃一个?X?K果,女继承人的丈夫要至少每月与她行三次”[13](p188)。由此可见,为了保证对城邦至关重要的家庭的延续,城邦通过法律干涉女继承人的婚配。
另外,虽然城邦规定同母异父的兄妹之间不可以结婚,但同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这种规定也说明,判定与否并非完全根据血缘关系,而是根据两个人婚姻是不是会造成两个家庭财产的合并。同母异父的兄妹父亲不同,那么他们就可能会分别成为自己父亲的继承人,他们的结合就可能导致两个家庭财产的合并,这是城邦所不允许的;而同父的兄妹结合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而同父异母的兄妹结婚不属于。城邦对公民婚配的影响由此也可见一斑。
注释:
①关于结婚年龄的差异导致妻子地位低下的情况,可以参见裔昭印:《古希腊的妇女——文化视域中的研究》,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21-122页。②anchis-teia是女继承人父亲的亲属集团。③在雅典,没有嫁妆的女性不能获得合法妻子的地位,大多情况只能成为妾。
整理
[参考文献]
[1](古希腊)希罗多德.历史:上册[m].王以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古希腊)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m].吴永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sue blundell,women in ancient gree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4]plato,laws,785.
[5]aristotle, politics, 1335 a.
[6]demosthenes,xxvii,4.
[7]xenophon, oecono micus,iii,13;vii,5.
[8]solon,fragmensts,27.
[9]w.k.lacey,the family in classical greece,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ithaca, 1968.
[10]aristotle, politics, 1335 a.
[11]plato,laws,721.
[12]sarah b pomeroy, goddesses, whores, wives and slaves,schochen books, new york, 1975.
[13](古希腊)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陆永庭,吴彭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14]plato, laws,924d-925b.
[15] plato, laws, 925.
[16] isaeus, ii,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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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让学生了解父母之爱,感受父母之情,体验爱的圣洁、无私和伟大;让学生学会理解父母,关心父母,孝敬父母,以实际的行动报答父母。
一、活动时间
略
二、组织领导:
组长:略
副组长:略
负责人:略
成员:班主任
三、活动主题
“传承民族孝悌文化,做新时代的美德少年”
四、活动内容
1、背诵经典诗文,传承中华孝悌文化
为使本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学校已在校园宣传墙上张贴了《弟子规》和《三字经》等经典诗文,要求各班组织学生积极吟诵和背诵,1—3年级要求背会《三字经》,4—6年级要求背会《弟子规》,结合经典诵读月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经典诗文吟诵比赛活动。
2、阅读中华24孝道故事,沐浴民族孝心之风
学校在宣传墙上张贴了24孝图,并配了故事情节。各班级在此基础上积极营造读书氛围,到图书室借相关书籍组织学生阅读,接受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熏陶。3至6年级每个班向少队部交不少于10篇读书心得。
3、跟随父母参加至少一次田间劳动
3至6年级学生由班主任积极倡导利用周末时间跟随父母参加至少一次田间劳动,让学生切身感受农业劳动的繁重和辛苦,体悟父母操劳种植的艰辛和不易,从而珍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理解父母懂事听话的好孩子。少队部将跟踪做好活动记录。
4、开展“我的孝敬日”
开展“五个一”活动。即4—6年级:洗脚、剪指甲、沏茶、做一顿饭、洗衣服。
1—3年级:洗脚、捶背、清洗碗筷、沏茶、叠衣服
各班级利用主题班会,运用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积极引导学生回到家里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分担父母的辛劳,从而学会体贴父母,尊敬父母。少队部届时将会把活动记录表发给各班级,学生实践后认真填写,交给班主任。
5、结合中华孝道传统和经典诗文开展主题讲座
本次讲座旨在通过对中华传统孝道的了解和对部分要求背诵的经典诗文的初步理解,让学生接受文明传统教育,继承民族优良传统,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从而懂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做人常理。
6.“感动与分享”家长交流感言
主题:我和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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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804年施行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近代民法典,《大清律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两部法典作为同时代的重要法典,其法典中所蕴涵的价值和留给后人的启示,仍然值得我们去挖掘和思考。本文以两部法典中关于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比较分析作为出发点,就此展开探究分析。
关键词:大清律例;法国民法典;结婚条件;比较分析
1804年拿破仑施行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近代民法典,是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法典。《大清律例》则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经过乾隆审阅后,正式“刊布中外,永远遵行”,为清朝的基本法典。两部法典作为同时代的重要法典,其法典中所蕴涵的价值和留给后人的启示,仍然值得我们去挖掘和思考。
一、两部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内容
《大清律例》中规定的结婚的必备条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达到法定年龄。虽然《大清律例》并没有明确规定结婚的法定年龄,但《大清通礼》规定清代的适婚年龄为男16岁,女14岁,这主要是因为历代封建王朝都提倡早婚。
《法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第一、双方当事人自愿,法典第146条规定未经合意不得成立婚姻。第二、达到法定年龄,法典第144条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五岁,不得结婚。第三、一夫一妻制,法典第147条规定第一次婚姻解除前不得再婚。《法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的程序:婚姻仪式应公开举行和婚姻证书应两次公告,法典第63-65条和165条-171条对此有相应规定。
二、两部法典规定的结婚禁止条件内容
《大清律例》中相关规定有:第一、同姓不婚;第二、亲属不婚;第三、良贱不婚;第四、禁止结婚的时间,丧期及父母被囚,不得自主嫁娶。
《法国民法典》中相关规定有:第一、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未得到父母同意不得结婚;第二,直系尊血亲与卑血亲间禁止结婚;第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三、对两部法典结婚条件规定比较分析
1、产生历史背景的比较分析。
大清律例的基本内容是以大明律为蓝本,在进行修订后成为清王朝的最后一部基本法典。中国传统法律的继承性特点体现在法律的传承不因一个王朝的更替而终止。张晋藩先生指出:制定法“在中国法制史上辗转相承从未中断,构成了中外少见的完整的制定法传统,成为中华法系的主干”。①因此大清律例在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是遵循了中国两千多年的结婚传统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举行礼仪程序。而《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法典,它第一次以成文形式确立了自由契约与私有财产权利的法律原则,首次系统地制订了适用于资产阶级需要的法律关系。马克思指出:“法国拿破仑法典并不起源于旧约全书,而是起源于伏尔泰、卢梭、孔多塞、米拉波、孟德斯鸠的思想, 起源于法国革命”。②法国民法典是由法国大革命催生的和资本主义的变革发展带来的结果, 更是得益于法国社会、思想以及法学的长期历史发展,是历史积淀和现实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法国民法典在结婚条件的规定才会超越以往,使自由平等原则在结婚条件中充分体现,而且允许男女双方在婚前订立夫妻财产契约体现契约自治原则。正是两部法典产生背景不同,才会使大清律例在结婚条件的规定上依然体现坚守传统,而法国民法典则代表变革创新。
2、文化影响的比较分析。
大清律例的文化基础是来源于中华文化传统,建立在符合封建统治的儒学基础之上。中国古代传统法学是礼法结合,而礼教对人的约束严格,从而使封建统治者在制定法律时对结婚条件的管束力比较强。因此,冀望大清律例在结婚条件的规定能够在礼教基础上统治社会中得到较大修改是不现实的,影响人们的传统观念是不易得到改变的。虽然在启蒙运动的指引下人们理性思维占据主导,但对传统的固守导致法国民法典依然存在着对传统的继承和妥协,这一点在婚姻家庭制度上体现明显。比如,虽然在大革命时期“中间法律”已经明确承认结婚和离婚自由,成年人不再从属于亲权,然而法典却很大程度上依然维护父权制家庭的传统。第148条就规定“子未满25周岁、女未满21周岁,非经父母的同意不得结婚父母意见不一致时,有父的同意即可。”清楚地表明,子女即便已经成年,其结婚自由也要受到父母的限制,尤其是父亲的限制。对比大清律例在法律继承上的一贯连续性,《法国民法典》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继承上趋于保守甚至是倒退。
3、父母对结婚的影响的比较分析。
大清律例结婚条件中,父母之命是必要条件。父母在子女的婚姻上拥有绝对话语权,子女在婚姻上处于依附地位,只能听从父母。是中国古代传统的封建礼教的重要体现,子女必须听从于父母的决定,婚姻不得自主。同样法国民法典也很大程度上维护父母的主导地位。第148条规定“子未满25周岁、女未满21周岁, 非经父母的同意不得结婚父母意见不一致时,有父的同意即可。”这一规定清楚地表明,子女即便已经成年,其结婚自由也要受到父母的限制,尤其是父亲的限制。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父母对子女的约束,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结婚的合意即双方当事人确立夫妻关系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并且年龄符合规定,不必受到父母的约束,而这一进步则要归功于启蒙运动的理性、平等、自由发展的影响。两者的比较说明了思想传统影响的根深蒂固和对一切事物发展的阻碍,新思想则因为其进步性必然取代旧思想,必然为人们所接受;同时因为新旧思想的冲突和激荡,其反应的法律必然体现了传承、妥协和发展。
4、男尊女卑在婚姻条件的比较分析。
“夫为妻纲”是封建社会夫妻关系的重要一点,大清律例同样规定夫权占主导地位。值的注意的是,男尊女卑是法国民法典同样体现,有违资产阶级宣扬的人人平等原则。法国民法典第12条规定:“外国妇女与法国人结婚者,依从其夫的地位。”尽管法国民法典体现了法制的进步,但是受法国传统夫权的影响,男尊女卑在婚姻条件中依旧保留着。说明了在历史的过程中夫权主导地位一直在存在着,妇女一直处于附属地位。这在两部法典中都有迹可循。当然由于历史的进步,思想的发展,法国民法典依旧体现了妇女地位的提升,值的肯定。
5、禁止结婚条件和本国人与外国人结婚规定的比较分析。
两部法典在禁止结婚方面的基本内容相同,这是归因与人类在共同生活中总结的基本经验,近亲属结婚容易导致遗传病的频发和族群的灭亡。此外,大清律例规定了和禁止结婚的时间,法国民法典则对此没有规定,这主要是受到两国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影响所致。大清律例规定了良贱不婚,法国民法典也在第161条规定:“直系尊血亲与卑血亲间,不问其为婚生或非婚生,禁止结婚。”同样,两部法典在对本国人与外国人的结婚规定都体现一定的歧视性,大清律例严禁本国人与番人结婚;法国民法典则规定本国妇女如同外国人结婚则所享权利依附夫权,不享有法国人待遇。因此两部法典对本国人与外国人的结婚所给与的权利受到极大束缚。(作者单位:重庆大学)
参考文献:
[1]李浩培,吴传颐,孙鸣岗等译,《拿破仑法典》,商务印书馆出版,1979年第一版.
[2]张晓蓓:《清代婚姻制度研究》,2003年.
[3]《大清律例通考》,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注解
经典父子文范文4
[关键词]古典时期;雅典;婚配年龄;家族内婚
古典时代,在法律上,雅典人的婚姻模式是一夫一妻制的。希罗多德曾指出,他们每a个人与一个妇女一起生活。[1](P148)他们有禁忌,父母和孩子、同父母的兄弟姊妹之间、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都是非法的。希皮阿斯在与苏格拉底的对话中曾指出,父母与子女不可结婚是“神所制定的一条法律”。父母与子女结婚的话将遭受最大的刑罚。[2](P167)除此之外,在雅典城邦,两性之间的婚配还要遵循其他的一些原则,有其独特的婚配模式,笔者欲就两性的婚配年龄、家族内部婚配、公民集体内部通婚等方面,对古典时代雅典的婚配模式进行探讨,以求教于专家与同行。
一、婚配的年龄
雅典女性和男性的结婚年龄差别较大。女性结婚较早,而男性要晚得多。雅典人认为,女孩具备生育能力后就应该结婚。女孩结婚和初潮紧密相关。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女孩在13岁时就进入青春期,主要表现是胸部隆起和行经。在医学上,也鼓励女孩在青春期后结婚,因为行经后的女孩需要,否则对她的健康不利。[3](P99)柏拉图主张女性应该在16-20岁之间结婚。[4]不过,亚里士多德则提倡女性18岁结婚,他反对女性在这个年龄之前结婚,因为,他认为,过早结婚的后果是过早的生育,这对妇女的身体和生命产生威胁。[5]普鲁塔克曾经提到,雅典的妇女在刚成熟时就结婚,她们不像斯巴达那样等到妇女完全成熟时再出嫁。雅典演说家德摩斯提尼的妹妹结婚时是15岁。[6]从色诺芬的《经济论》中我们得知,克利托布勒斯娶妻时,他的妻子“还只是一个小孩子”。伊斯可马可斯的妻子出嫁的时候,“还不到15岁”。[7]据此推断,雅典女孩结婚年龄应该在1
4、15岁左右。男性要到真正成熟时才能结婚。梭伦认为,男子结婚的年龄应该在28至35岁之间。[8]拉塞认为,30岁是雅典男人真正成熟的年龄,也是他们适合结婚的年龄,因为一个真正成熟的男性才可以胜任家长的角色。[9](P106)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新郎的结婚年龄应当是37岁前后。[10]柏拉图则认为男子成婚年龄应定于30至35岁。[11]由此看来,波梅罗伊推断雅典女孩理想的初婚年龄是14岁,男子应该在30岁左右结婚,还有一定道理的。[12](P64)不管波梅罗伊所推断的年龄是否完全准确,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即男女结婚年龄的差别很大。这样必然导致夫妻间年龄差别悬殊,丈夫的年龄大约是妻子年龄的两倍。不过,夫妻年龄差别也不能过大。在雅典人看来,判断夫妻在年龄上是否般配的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生育。老夫娶少妻,就可能会遭到立法者的指责,菲洛克特就曾有这种遭遇,立法者指责他说:“不错,你这个鄙夫,你可真配结婚!”[13](P188)hTtP://.cn
同样,老妇少夫的婚配也不为立法者所允许,如果立法者发现一个年轻男子,在一个富裕而年老的女人家里,听她使唤,他就会把这个人带走,给他一个适龄未婚女性做他的妻子。[13](P189)
夫妻之间的年龄悬殊使雅典的妻子们处于不利地位。①同时男女结婚年龄的差距使得有的男人死去的时候,妇女可能不到30岁,还处于生育期。因此,从有利于生育后代的角度出发,城邦允许寡妇再嫁。
二、家族内婚
在雅典,家族成员内部通婚比较常见,尤其是堂兄妹、表兄妹之间的婚姻。雅典人选择家族内婚可以加强血缘群体之间的联系。然而,他们这种选择更多的是与财产的传递和继承相关,一个男人会更愿意选择将女儿和一部分嫁妆送给一个家族内部的人,使那部分财产和女儿的后代都保留在自己的大家族内。女继承人的婚姻可以充分地说明雅典人选择家族内婚是为了财产继承。
在雅典,女继承人用epikleros来表示,意思是“带有父亲财产的人”。如果一个男性没有合法继承人,她的女儿就成为他财产的继承人,即女继承人。实际上女继承人并非真正的拥有父亲的财产。她只是与父亲的财产绑定在一起,谁娶她,就可以获得对这笔财产和她的监护权,婚后他们所生的儿子才是这笔财产的最终所有者。为了使这笔财产不致于散落家族之外,女继承人的丈夫首先要在家族内部选择。柏拉图强调,在为女继承人选择丈夫时,应该考虑亲密的血缘关系和财产的完整性。[14]一般来讲,女继承人的丈夫最好是她父亲anchistEia②内的男性亲属,最近的亲属有优先权。最常见的是她父亲的兄弟或他的儿子,如果这些人空缺,则在其他亲属中选择。在她父亲的亲属中,可以娶女继承人的人,首先按辈分决定先后顺序,她父亲兄弟辈分的人排在最前面,其次是他们的儿子;在同辈人中,按照排行确定先后顺序。在她父亲的兄弟中,长兄排在第一位,其他兄弟按照年龄依次排序。父亲兄弟们的儿子的顺序也是如此;其次,要遵循男性亲属优先的原则,同辈人中,男性优先于女性的后代。[15]女继承人父亲的anchistEIa中也包括了他的女性亲属,因而女性亲属的男性后代也有娶女继承人的权力。不过,在同辈中,必须遵循男性优于女性、父系优先于母系的原则。总的原则是,只要在她父亲家族亲属中,有合适的男性亲属愿意娶她,女继承人就必须在家族内部婚配。
选择家族内婚也可能是出于其他原因,比如,家中有一个儿子过继给别人,那么这个家庭往往会选择将女儿嫁给自己的亲属,以此作为补偿。在地米斯托克利斯的儿子狄奥克勒斯过继给他的外祖父后,他的一个女儿嫁给了她同父异母的哥哥,另一个嫁给了地米斯托克利斯弟弟的儿子。
三、其他婚配模式
如果一个女孩不嫁给家族内的男性亲属,在理论上讲,她可以嫁给任何人,但实际上,她不会嫁到她父亲的社会阶层之外。伊赛俄斯的演说词中提到,有一个人欲将自己的妹妹嫁给他父亲的朋友。因为,他妹妹所嫁的人的财富至少要与她父亲留给她的嫁妆相匹配。[16]在雅典,有这样一个婚配原则,即“有钱人与有钱人婚配”,没有一个富裕的男人娶没有嫁妆的妇女,也没有哪个贫穷的男人奢望娶一个带大量嫁妆的妇女。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门当户对”。
另外,雅典实行公民内部通婚,至少在伯里克利公民权法颁布以后是这样的。民主城邦的法律严格限制公民身份资格,到公元前451年,伯里克利推行了一项法令,明文规定,只有父母双方都是雅典人的人才能获得公民身份。法令颁布后,雅典男性公民不能娶非公民女性为妻,女公民的监护人也不能将她们嫁给非公民男性。实际上,从此以后,不管是家族内婚的婚配模式,还是“门当户对”的婚配模式都要以这种婚配模式为前提,至少对于雅典公民而言,基本是在公民集体内部通婚了。
四、结论
综上所述,雅典城邦中的两性婚配模式要考虑家庭利益,也受到城邦的干涉。女性早婚和男性晚婚主要维护家庭的利益,同时也对妇女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女性早婚一方面是受到女性观念的影响,一方面也保证了女性能够顺利得到嫁妆,从而可以体面的出嫁,并获得合法妻子的地位。正如布伦德尔所指出的,女性到了青春期就难以驾驭的观念和对于婚前的重视,使得雅典人在女孩青春期一到就将她嫁出去。从这一点来看,早婚就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女性。但是,不可否认,女性早婚保证了她在父亲死前能够得到父亲为她安排的嫁妆。按照上述结婚年龄,在女孩出生时,她的父亲至少已经30多岁。而根据安琪(J.L.Angel)的统计,希腊男人的平均寿命是45岁。[17](P7)因而要保证女孩在父亲生前得到嫁妆,早婚是有必要的。同样,男性结婚比较晚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姐妹早婚和兄弟晚婚的结果是,在兄弟结婚和分享父亲的财产之前,姐妹们都能得到嫁妆,得到合法的婚姻。③男性晚婚可能还有其他原因,如考克斯指出,男性晚婚是为了推迟儿子从父亲那里继承财产的时间。[18](P70)这样做可以延缓父子之间争夺财产和 权力而产生的冲突。但是,公民婚配也涉及城邦的利益。城邦也会干涉个人的婚配,特别是公民个体的婚配。在古典时代的雅典城邦中,强调整体主义。例如,柏拉图强调城邦整体的利益至上,在城邦中根本不存在个人的利益和价值。虽然,亚里士多德的主张不像柏拉图那样极端,但是,他在个人与城邦的关系上,依然坚持整体主义观念。他将公民的家庭、孩子的抚养与教育等方面都赋予了政治意义,将它们纳入城邦事务的范围。婚姻也不例外,根据城邦的规定,公民必须在集体内部通婚反映了城邦对公民婚配的影响。
女继承人的婚姻也反映了这一点。在法律上,女继承人父亲的anchistEia成员娶她是一种权力。普鲁塔克说到,娶女继承人也意味着要负担一种义务,即为她父亲的财产和家庭生育一个合法继承人。法律“规定女继承人的法定丈夫若证明不能生育,则要将她嫁给他最近的亲属。另一个规定要求新郎和新娘应该被关进婚房中,并且分吃一个榅桲果,女继承人的丈夫要至少每月与她行三次”[13](P188)。由此可见,为了保证对城邦至关重要的家庭的延续,城邦通过法律干涉女继承人的婚配。
另外,虽然城邦规定同母异父的兄妹之间不可以结婚,但同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这种规定也说明,判定与否并非完全根据血缘关系,而是根据两个人婚姻是不是会造成两个家庭财产的合并。同母异父的兄妹父亲不同,那么他们就可能会分别成为自己父亲的继承人,他们的结合就可能导致两个家庭财产的合并,这是城邦所不允许的;而同父的兄妹结合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而同父异母的兄妹结婚不属于。城邦对公民婚配的影响由此也可见一斑。
经典父子文范文5
国学,是我们中国智慧的宝藏。《弟子规》这本书,分为七个部分:即孝、悌、谨、信、爱众、亲仁、学文。前六项属于德育修养,后一项属于智育修养。列述弟子在家、外出、待人、接物与学习上应该恪守的守则规范。下面为洒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经典国学弟子规读后感,请您阅读。
经典国学弟子规读后感1我今天读了我们的国学经典《弟子规》,从这本书中我受到了许多启发,《弟子规》共有八个部分,这八个部分分别是:总序、入则孝、出则悌、谨、信、泛爱众、亲仁、余力学文等。
总序部分概括地介绍弟子规的主要内容:首先要孝敬父母,尊敬兄长,其次要做事要严谨,还要诚实、博爱,在做好以上这些事情的基础上,还要去学习文化知识。
入则孝这部分内容主要讲的是在家要孝顺父母的道理。要虚心听从父母的教诲,了解父母的好恶,力争为父母生活的更好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感觉自己做的还可以,为什么说只是还可以而不是非常好呢,这是因为在大多数时间我做的是好的,但有些时候在有些细节上还不够注意,比如,有时父母教育我时,我嫌他们唠叨,没有做到“父母教,须敬听”。
出则悌的主要内容是:在外边要尊敬师长,懂得长幼有序,并要学礼、懂礼等等。我在尊敬师长方面做的很好,对于老师和长辈我都能做到见面主动问好,从内心去尊敬他们,但是有些时候和同学相处的不太好,离“兄弟睦”的要求有点差距,我会努力做的更好。
谨和信的内容主要有:为人处事首先要做到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要端正,说话要文明,懂得反省自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等。我感觉自己在品行端正方面做的比较好,能够以诚待人。但是在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方面做的不够,有时东西摆放比较乱,而不经常收拾。另外,我在经常反省自己这方面做的不够好,不擅于和不愿意做自我批评,这是以后需要改正的,因为只有经常反省自己找到自己的缺点,才能改掉缺点,从而使自己进步。
泛爱众、亲仁的主要意思是:人在世上要有一颗博爱的心,要爱天地万物,爱万物生灵,要提高自己的品行修养,更要亲近有仁德之人,不诽谤别人,不强人所难等等。
今天,我就读到了亲仁这一部分,以后我会把剩下的部分全部读完的,从我读的弟子规当中,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我发现了自己的不少缺点,我一定会发扬优点,改正缺点,按《弟子规》的要求去做,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经典国学弟子规读后感2《弟子规》大家都有看过吗?相信很多人都没有看过。我以前也没有看,最近才抽出时间看了这本书,其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欲治国先齐家,欲齐家先修身,欲修身先正心。
而《弟子规》这本书,是依据至先师孔子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姊妹;其次在一切日常生活言语行为中要小心谨慎,特别要讲信用;然后要有一颗慈悲的爱心,对一切事物都平等博爱,善待天地万物,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更要主动亲近有仁德的人,向他学习;最后在利用剩余的时间和精力,来好好地学习其他有益的学问。
我们90年代的小孩,似乎每个人都呈现出不同于别人的个性。有的时候,我们爱去哪就去哪,根本不会跟父母说;有些时候,我们回到家里,就一头栽进房间里,根本也不会跟父母说。其实,在背后的父母都隐含着无比的担心。孩子在外边的时候,担心他是否迷路了,被拐了。我们根本不会想象到他们的焦虑,只会自己玩,不会想到别人的感受。我们爱我们的父母就该“出必告,反必面”,即出去的时候告诉父母知道你们去哪里,回来的时候,要当面告诉父母我们回来了,让他们放心。
曾经,我跟我的哥哥姐姐们相处,或许是因为我们玩得太熟了,所以我总爱直称呼他们的名字。也许是因为习惯了吧,我叫他们名字时候,他们也不见怪,哥哥姐姐们也没跟我说过什麽怨言。但其实,他们自己背后可能有些怨言,但却不会跟我说任何,或许怕我难为。我爱哥哥姐姐们就该“称尊长,勿呼名”,即称呼长辈的时候,不要直称呼他们的名字,要称号“哥哥,姐姐,叔叔,阿姨”等称呼,尊重他们,因为他们是长辈。
我最喜欢不分大小的跟长辈说话。有的时候,遇到我跟他们意见不同时,我总爱大声反驳,不分尊卑。他们有时候也会教训一下我,但我总是这样子左耳入右耳出,不太理会。其实,他们内心也很不满,但也不会狠狠地骂我,而我也不会想到这一点。我们爱长辈就该“尊长前,声要低”,即与长辈说话的时候呢,声音要柔和适中,不要大大声音地驳回,虽然他们比不会很严厉地教训,但其实他们内心也不好受的。
我们常常喜欢自出自入,“敲门”这个动作,我们根本大多数都不会用到。其实,别人的房间并不是可以让你随便进出的,有些人或许无所谓,但有些人却很在意别人进入他的放假的。然而进别人房间前,不敲门是一种坏习惯。我们尊重别人就该“将入门,问孰存”,即在入门之前,应该先敲门问一下:“有人在吗,我可以进来吗?”不要贸贸然就跑进去。
《弟子规》里的行为作则,就是作为学生,晚辈应该具有的规矩。我们要把《弟子规》中所赋予我们优秀品质的导向,跟着书内的作则好好学习,继承我国传统的美德。
看完这本书之后,令我们懂得了许多的道理:对我们来说,道德在我们现在社会是不可缺的。而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更应该秉承这样美好的传统美德。所以我们必须学习《弟子规》内存在的良好品质,从而扎德育之根。
经典国学弟子规读后感3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开始诵读国学经典《弟子规》了。《弟子规》的每句话都很短,只有十二个字,但里面的含义非常丰富。我的这本《弟子规》读本中还附带有很多流传已久的小故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弟子规》是教我们小孩子在家孝敬父母,外出和别人友好相处,在学校尊敬师长的行为规范,原名《训蒙文》,是根据古代名人孔子的教导编写的。从古代到现在,小朋友们都在学习这本书。
《弟子规》一开头就教我们“首孝悌,次谨信”,这句话的意思是:在日常生活中首先要做到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其次一切言行要谨慎、讲信用。接着就教我们“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我和姐姐平时基本上都做到了,除了有时我看书入迷了听不到妈妈叫我的声音。
父母养大了我们,我们该怎样孝敬他们呢?《弟子规》是这样教我们的:“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这句话的意思是:子女侍奉父母冬天要让他们感到暖和;夏天要让他们感到凉爽。早晨起床,要先向他们请安问好;傍晚回来了,要向父母报平安。这里还有一个“黄香温床”的故事呢。
黄香是东汉时的一个小孩子,他对父母十分孝顺。黄香九岁时,母亲去世了,他和父亲相依为命,对父亲非常体贴。
夏天,黄香每天都熬一锅清凉降火的青草茶让父亲喝,让父亲消去暑气。晚上,黄香用蒲扇扇父亲的床铺,直到枕头、竹席都没有热气了,才让父亲上床睡觉。
冬天,黄香每晚都先钻进冰冷的被窝,直到把被褥暖热了,才请父亲上床睡觉。
《弟子规》中的“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这段话我不太理解,读了更让我感动的故事“卧冰求鲤”,我知道了“如果父母疼爱我,我孝顺父母,并不是一件难事;如果父母讨厌我,我却还能用心尽孝,那才算得上难能可贵。”
王祥是西晋时临沂人,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的父亲给他娶了后妈朱氏。朱氏经常虐待他,可是王祥觉得她是长辈,一直都很孝顺她。
一年冬天,朱氏想吃鲜鱼,可到处都买不到。王祥只好跑到河边,准备把冰凿开来打鱼。冰太厚,很难敲碎,他就用自己的体温融化坚冰。后来,终于在冰上凿开一个大窟窿,有两条受到感动的大鲤鱼从水里跳出来。王祥带着鱼回到了家,继母朱氏被王祥的孝心感动了。
黄香和王祥都是一个孝顺的好孩子!我也要做一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爸爸妈妈累了,我就给他们捶捶背捏捏肩;妈妈胳膊疼了,我就给她揉一揉;我有好吃的东西就先让爸爸妈妈尝一尝。
当爸爸妈妈老了的时候,我也要天天给他们讲故事,陪他们做游戏;他们提出的任何问题我都会认真地回答;如果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就上网查资料,找到正确的答案。
《弟子规》教会了我怎样去孝敬父母,还有很多很多的道理。
经典国学弟子规读后感4中**学经典《弟子规》是一本决定你的行为修养和命运的书,在你误入歧途时,它就如同天上的北斗七星,如同每棵树上的年轮,如同东边初升的太阳,给你指引正确的方向,让你守得云开。
我是一个任性、倔强的女孩,从不懂得孝顺父母,更不会对父母的话言听计从,有时,做了一些让父母伤心、难过的事,也不会主动去安慰他们。自从读了国学经典《弟子规》。它如同初春的雨水,洗净了我心灵的污垢,让我懂得了“百善孝为先”。
《弟子规》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五千年智慧的结晶,是道德品行教育最好的素材。它让我懂得了:在父母和我们发生争执后,如果我们执意顶嘴,就会闹得不可开交,但《弟子规》中的一句话时刻警醒着我“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事,父母叫我们,我们再三推脱,父母有时要我们去做,我们却不立刻行动,读了《弟子规》后,我们会明白“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在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和挫折时,我们有可能会去选择做一只“缩头乌龟”,从而萎靡不振,也有可能会去选择自暴自弃,读了《弟子规》后,我明白了“勿自暴,勿自弃,圣与贤,可驯致”。同时也懂得了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敢于面对,因为天生我材必有用。也不必愤世嫉俗,看什么都不顺眼,而应该奋发向上,努力学习,不怕挫折,把失败当作成功之母,因为任何美好的结局都要经过艰辛的努力才能得到。
一个人要经历像蝴蝶那样痛苦的蜕变,才能逐渐变得完美无缺,同时,也是这痛苦的蜕变,使蝴蝶抛去了原来丑陋的躯壳,获得了魅力的身躯。夏天的知了,它们也是经过痛苦的蜕皮,才可以振翅飞翔。同样,人就如同那蝴蝶和知了,只有经历过,尽管这个过程很艰辛,但坚持下去,持之以恒,终究会变成美丽的”蝴蝶“,振翅飞翔的”知了“。在初步接触《弟子规》时,我就被它所蕴含的知识吸引了,每天,我都会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上面所说的点点滴滴,每天,我都会很”累“,但是,我选择坚持,我的父母现在高兴地不得了,说我变得懂事啦,这可多亏了《弟子规》,我相信,在我慢慢蜕变的同时,我的人生也会更加的精彩,人生的道路也会更加的平坦。
读了国学经典《弟子规》,令我受益匪浅,同时也想了许多,如果一个孩子没有受到过《弟子规》的教育,任由着自己的习气来成长,长大以后,这个恶习早已变得根深蒂固了,所以,当他走入社会,在工作里面跟领导、同事的关系一定不可能处的融洽,哪怕有了自己的家庭,那么家庭生活也不一定能够幸福,因此,没有良好的教育,吃亏的绝对不止这一个孩子!他还会影响到到身边的人。所以,国学经典《弟子规》就起着不可轻视的作用!
我们每个人的父母都在日益衰老,我们日益长大的同时,他们的眼角会多出一条条皱纹,他们的头发会多出一根根白发。父母把他们的爱全部倾注在我们身上,父母的爱比天高,比海深,在父母尚未”老“去的时候,我想作为孩子的我,应该回报他们,在他们累的时候,帮他们捶捶腿,揉揉肩,在冬天冷的时候,帮他们暖一暖被窝,在他们无聊的时候,给他们唱首歌,讲个笑话……尽管这些只是沧海一粒,但,我会尽力做到,让他们少一丝忧愁,多一份欢乐。是国学经典《弟子规》让我有了这翻天覆地的改变!
读国学经典《弟子规》使我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我们的人生道路走得更加从容,它对我们有益无害!
经典国学弟子规读后感5前段时间我们学校让我们写《弟子规》的读后感,在我的姐姐的引导下,我渐渐感悟了《弟子规》的意思。我这才发现,原来做人也有许多规则,“弟子”也有“规”。因此,想做一个受人敬重的人就得有规有矩,有礼貌,尊老爱幼,守信用。我就说一说我读后的感受吧!
首先是〈入则孝〉,这里主要是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亲人。《弟子规》里有这样的一句话“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亲人爱不爱你,你都要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亲人。因为,毕竟是他们生下了我们,养大了我们,我们总不能忘记养育之恩吧?
其次是〈出则弟〉,它是教我们怎么和别人相处的。比如“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意思是:兄弟朋友要互相尊敬,要和睦,如果不和睦,父母就要为你们操心,和睦,就少了父母亲的一份担忧,就等于是孝敬父母了。
〈谨〉,我们生活中做什么事,时时刻刻都要谨慎。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穿衣服要结钮扣,有定位,要整洁,还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喝酒要适量,不要喝醉了,否则容易被别人“说闲话”。顺便说一个故事:以前着名诗人王安石是当时国家的重臣,可他有一个坏习惯:不爱洗澡。有一次,国家开大会,他也参加了。正当国王在大会上公开地对王安石说话时,一只虱子,从他的脖子一直爬到脸上,会上的大臣都看得一清二楚,很快,这件事就传遍了五湖四海,成了千古的笑话。所以我们要吸取教训,不然也有可能成为别人的笑话呢。
人不要自私,要大方,不计较小事,这样你会很快乐。
仁,代表仁慈、亲仁。对外人仁慈,对亲人仁慈,对朋友仁慈,对同学仁慈……现在什么人都有,但有几个是做到“仁”的?我自己作了一首小歌:“能亲仁,当然好,好日来,坏日少”我们可要努力啊!
经典父子文范文6
一、粗解经典意思,不精确解读
由于历史距离、语言和形式可能存在的隔膜,再加上年龄因素、生活经验与理解力有限,有学生不喜欢读经典并不奇怪。再加上有不少经典著作是用文言写成的,意思难以理解,学生更会读得生涩和枯燥,直接影响阅读的兴趣和毅力。如果强迫学生去理解经典的意思,接受经典的价值,只会适得其反,反而让他们远离了经典。为此需要采取一些办法,改变国学经典的冷峻面孔,让学生能够亲近经典。
首先是选择合适的诵读教材。比如《弟子规》和《三字经》,它们都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是传统蒙学中的经典读物。它们三字一句,短小精悍,用最简单的语句、最凝练的方式,集聚了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文化中为人处世的优秀品质,如孝顺父母、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等。《弟子规》肯定人具有纯净纯善的本质,《三字经》被誉为“蒙学之冠”。如果说《弟子规》教我们规范行为,《三字经》则让我们了解历史人伦,两者相得益彰,都是我们人生路上的良师诤友。
但许多的《弟子规》和《三字经》的诵读教材采用的是“原文+注解+翻译”的结构,看起来面孔冷峻,读起来缺乏生趣。如何把国学经典唤醒、激活,让它有温度、有生命,使孩子们能趣读经典、活读经典呢?温州市在编写国学经典《弟子规》《三字经》诵读教材时坚持“粗解意思,不精确解读”,摒弃了从内容到注解再到翻译这一过于严肃和单调的说教模式。《〈弟子规〉选读》设计了由“大声读”“看图学”“小故事”和“小叮咛”组成的结构体例,《〈三字经〉选读》精心设计了由“大声读”“看图学”“故事会”和“智者语”组成的结构体例。根据原文创设符合当今孩子生活的情境,并用图画和对话的形式呈现,不仅增添了国学的现代气息,而且使孩子们在愉悦的状态中接受了熏陶。
如《弟子规》中的“才大者,望自大,人所服,非言大”一句,配上了对比图:一种是自吹自擂的人,人们不喜欢他;一种是真才实学的人,很受大家的欢迎。加上“人们佩服的是有真才实学的人,而不是那些徒有虚名、自吹自擂的人”这样的叮咛来帮助孩子大体理解其中意思。在解读了相对完整的原文后插入与之匹配的故事,这些故事蕴含着深厚的道理,既是对原文的升华,又是对知识的拓展。力求体现——变道德灌输为轻松看图;变枯燥乏味的说教语言为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古代故事;化严肃说理为以长辈或智者的口吻对孩子的叮咛。这样的诵读教材让孩子在生活化的情境中接触国学经典。
其次,在诵读指导时,不必逐字逐词逐句去理解意思,不微言大义。如学习《弟子规》中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一句时,不要求学生精确理解字面的意思,而是采用看漫画读意思的形式:果果的妈妈叫果果买酱油,果果马上答应妈妈,并很快地买回来了,做到了“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果果想从高高的围墙上跳下来,豆豆抬脚去踢路边的垃圾桶,你会用哪一句来劝?——“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果果的爸爸爱吸烟,果果和颜悦色地劝他的爸爸,果果做到了《弟子规》中的哪一句?——“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这样的指导,学生整体上懂得了意思,又觉得有趣和亲近。
再次,尽量让国学经典跟自己的生活建立联系。这也是一种理解。如《弟子规》的学习,当学生屡犯错误时,告诉他“德有伤,贻亲羞”“过能改,归于无,倘掩饰,增一辜”;个别学生不小心讲脏话时,劝他“奸巧语,秽污词,市井气,切戒之”;学生在家不听父母教导,要其做到“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学生外出要求其做到“出必告,反必面”;对个别贫困生,可说“若衣服,若饮食,不如人,勿生戚”;对只爱听别人赞美,别人说自己缺点就生气的孩子,就教育他“闻过怒,闻誉乐,损友来,益友却”;当个别孩子作业做得不工整时,作业本批上“字不敬,心先病”……这样也是一种生动的理解,是比解读字词意思更为有效的理解。
海德格尔在《时间与存在》一文开篇就说:一幅画,你看不懂,但驻足于画前凝视着。一首乐曲,听不明白,却让你久久聆听着。海森堡讲座现代物理学,很少有人听懂,听者也不忍离去。放弃直接理解的要求,展开思的可能性,超越语言之外,进入另一重思的境界,这是经典诵读所追求的。
二、构建经典意义,不恶搞全吞
我们该如何引导孩子对待经典?有的教师让学生顶礼膜拜,有的教师让学生胡乱解读,甚至有不少家长把孩子读点国学经典(蒙书)当成一种炫耀,而不是成长的需要,从而导致一些不科学的诵读方法存在。更如,2010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七岁的小姑娘王仙妮登台表演互动节目《猜百家姓》,她不是按顺序背诵,而是记住每一个姓氏排在第几位,但这又有什么价值呢?
毋庸置疑,有些国学经典的价值观在当时可能是合适的,但到了当今时代,就需要重新审视。温儒敏教授在谈到国学经典的解读时说,对经典的解构与颠覆如果作为一种特别的阐释或者再创作,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表现为对权威与传统的轻蔑、歪曲与亵渎,并和商业操作结盟,恶搞成风,就是一种文化病象。他提醒说:“我们接受经典,要有感情,还要有理性,对经典的某些不适合当今社会的部分,当然可以采取批判的眼光,但那也是同情的理解,我们主要是吸纳经典中那些体现人类智慧的部分。那种随意颠覆甚至恶搞经典的做法,根本就没有感情和理性。”
如《弟子规》和《三字经》中有一些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与我们当今社会相悖。所以,在诵读内容上,我们要保留励志、崇德、明史、为学等精华内容,舍弃或带有封建色彩、或与孩子们距离甚远的部分内容。诵读时,要指导孩子积极去构建国学经典的现代价值,既不要去歪曲,也不要去亵渎,更不要让孩子全吞。
如郭初阳老师在执教《弟子规 入则孝》一课时,引导学生与包括经典在内的文本进行平等对话。以“如果我是父母,我最希望孩子记住的六个字是……因为……”“如果我是父母,我最希望为孩子删去的六个字是……因为……”“或者,我愿意自己动手修改一下,把这六个字改成……”为主线展开教学,让学生以现代读者的身份,与《弟子规》的作者平等对话,于是学生的阅读热情被点燃,思考的潜力被激发。
为此,王尚文先生认为,如《弟子规》中“孝”的做法,对当代孩子来说,不可也不必照单全收,相比较而言,爱是更高的层次,孝是单向的,尤其是它和“顺”特别是“忠”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就不值得百分之百的肯定。“爱”是双向的,真诚是它的基本特质。与其强调子女孝顺父母,不如提倡父母爱子女,子女爱父母。又如《弟子规》中的“骑下马,乘下车,过犹待,百步余”,明显与当今社会的情况不符,只要我们见到长辈主动问好,就是尊重长辈,有礼貌。
对国学经典中的价值观,应该告诉学生哪些我们要做到,哪些内容和思想与当今社会相去甚远,不能照搬,告诉学生现在应该怎样做。学习时要让学生成为一个现代的读者、一个阅读的主体,在尊重原意的基础上进行现代解读。这就需要我们做好价值观的引领,既不能恶搞,也不能全吞。
三、增强诵读意味,不死记硬背
温儒敏教授说:“《古文观止》里边好多文章我都读过,有的还能背诵,当时也不见得有多深的理解,但那种对于古代文化的印象以及古文的语感也就积淀下来了,好的阅读习惯也逐步形成了,对我终身都大有好处。”国学经典要增强诵读的意味,就是要以诵读为主,以积累为主,让诵读声成为校园里最美妙的声音。对于学生来说,将来还会不断地接触这些内容,今天趁着记忆的黄金年龄多积累一些,将来会有一种熟悉感、亲近感。
1.环境诵读。如乐清外国语学校以三个年段的语文教研组为基本单位,由各位语文教师结合自己和班级的特点选定各年级的经典诵读篇目,然后将这些篇目的内容制作成画面富有童趣、色彩典雅的古诗文板,涉及的经典古诗文有《三字经》《弟子规》《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还有唐诗宋词等。教室的走廊成为会说话的文化墙,楼梯上挂有孔子画像,走廊上有巨幅的古诗文宣传板,学生公寓内布置与学生生活起居息息相关的经典诗句,餐厅廊柱上张贴经典诗句。整个校园成为了一座中华传统文化的学园,学生们每天都能看到这些经典诗文,随口都能读上几句。校园里总是回荡着稚嫩的诵读古诗文的声音。
2.课堂诵读。如苍南县龙港四小实践出了“活动式诵读”和“剧本化诵读”两种课型。
活动式诵读:课堂上运用各种有趣的激励措施以调动学生诵读的积极性。比如让学生当老师教同学背,让老师与学生进行记忆比赛,运用“能者领背”“拍手快板”“接龙对歌”“男女对联”“小组接力”“攻打擂台”等有趣的形式,把诵读课当作有趣的游戏课。
剧本化诵读:在“强记博闻,粗放感悟”诵读理念的指引下,把诵读内容剧本化,优化课堂环节,寓教于乐。每节课的教学时间控制在35分钟左右,诵读的文本控制在300字以内,化整为零,几个重要环节都体现出重在积累和传授记诵方法。
3.活动诵读。如瑞安塘下镇鲍七小学是一所农村小学,根据村小校情以形式的创新完善国学经典诵读。诵读:以读经典、背经典为主要形式,让学生日有所诵,大量积累;表演:以吟唱经典、演绎经典为主要形式,让学生感受、体验经典文化的魅力;讲故事:了解与诗文创作以及作者相关的故事,通过再创作改编成有丰富内容、语言生动的故事,开展讲故事活动;写作:在讲故事的基础上,仿照文包诗的形式进行写作,根据自己对诗文的理解进行改写、扩写;诗文绘画:根据诗文的内容和意境,进行创作性的诗配画;等等。再如,有学校每周晨会各班轮流进行诵读展示,一年一届“艺文节”中的“经典诗文个人秀”“经典诗文集体诵”“经典诗文全家读”等诵读比赛,不断激发师生的诵读热情。
4.节日诵读。还有的学校以节日为载体开展丰富的诵读活动。如“《论语》诵读之旅”主题诵读活动,每天诵读《论语》选段,然后通过课外阅读、影视作品的补充,比较全面地走进《论语》、亲近《论语》。主题诵读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论语学堂”诵读表演。
5.生活诵读。在平时的教学中,可以结合具体的语文学习增强诵读意味,如在教学《桃花心木》一文时,讲到人也要在艰苦的环境中生活,才能克服依赖的心理,经受得起生活的考验,可以引用《弟子规》里的“朝起早,夜眠迟,老易至,惜此时”。在教学《诚实与信任》时,引入《弟子规》中的“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 。
这些诵读活动,让学生通过诵读体验、实践参与、合作交流等方式,丰富文学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远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诵读课不要太像语文课(从导入到初读研读到结课等,可以自由一些、活泼一些、非正式一些);诵读课不要让国学经典诵读背负太多的说教负担(学生不是来受教育的);诵读课不是理解了才开始诵读(不要讲解太多,不要深入分析,不要微言大义,不要太多地告诉与灌输,而是在诵读中理解);诵读课不要太多古人形式(如摇头晃脑,鞠躬,学古人的吟诵。了解一些即可,与时俱进,追求国学经典的现代诵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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