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知识普及

税收知识普及 税收知识普及范文第1篇 一、普法指导思想: 在×—201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1)要通过举办税法专题讲座、赠送税法知识出版物、依托地方学校开设税法讲堂、呈报专题信息和报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税收知识普及

税收知识普及范文第1篇

一、普法指导思想:

在×—201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1)要通过举办税法专题讲座、赠送税法知识出版物、依托地方学校开设税法讲堂、呈报专题信息和报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做出的重要贡献,使他们了解税收工作,支持国税机关依法治税。

(2)要采取国税公告、国税网站在线咨询、送税法进机关、举办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展览及讲座等形式,引导他们了解税收在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了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意义。

(3)要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税法宣传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课外读物、进趣味活动的工作。通过法律知识读本、影视专题片和小板报、小广播、小活动等教育形式,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4)要大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容,加强办税服务和税法咨询,积极展示国税机关推进依法治税的积极成效,积极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管理。(×)要通过丰富宣传内容,优化宣传方式,强化分类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针对税收常识、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等内容,制作丰富多样的税法宣传资料。发挥互联网优势,突出面对面税法培训辅导,加强培训辅导宣传。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不同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分类宣传。

(二)国税系统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各种通用法律法规及税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学习宣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全员学法每年每人不少于×学时的要求,并把学法情况和考试考核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来抓,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观念。

四、普法内容和步骤:

(一)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国税人员法律素质。重点学习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物权法以及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增强国税人员遵纪守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国税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税收的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学习经济建设相关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会计基础知识》、《财务会计》、《财务审计》、《税务稽查知识》等知识,大力宣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三)学习税收专业类法律,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大力宣传《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条例》、《消费税条例》、 《发票管理办法》等系列税收法律知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切实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努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执法考核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和税务听证的水平,通过法制培训以案释法活动,促进法治国税建设。

五、普法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实施。

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要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力量。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局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载体建设

要注意发挥宣传作用,推出一批有特色、内容新、形式活的名牌栏目。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办好税法宣传专栏、专题节目、系列讲座、公益广告,既为社会大众喜闻乐见,又能够增强税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与行风评议、专项培训、支持新农村建设等热点工作相结合,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在利用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和“×· ×”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抓好集中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税法、政策咨询、办税服务内容的宣传不间断,依法诚信纳税要求的宣传不间断。对社会公众知悉、涉及税收政策或税收管理内容的文件,与新闻宣传稿件同步宣传。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纳税人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四)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要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基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增强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的意识。要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严厉打击和曝光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税收知识普及范文第2篇

县地方税务局在“*”普法工作中,法律常识特别是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广泛普及,“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深入人心,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的质量和广大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2009年是“*”普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对税法的遵从意识,对于税务机关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抓好我局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县地方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法目标

县地方税务局2009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努力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围绕群众关心的税收热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

管理要求,广泛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渠道、形式多样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县纳税人中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在全局税务系统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培训与税收执法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为构建我县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县地方税务局2009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目标是:通过普及税法知识和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推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税法宣传体系,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增强纳税人遵从税法意识。

二、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

的对象、任务和主要内容

县地方税务局开展“*”普法工作,对社会负有宣传普及税收法律和政策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的任务;对内部税务人员,要通过学习培训各种通用的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税务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对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税务系统面向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税收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1.2009年要结合税法宣传月活动和专项税收政策的要求,重点做好新政策的宣传。在巩固“*”普法宣传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省车船税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新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2.多渠道开展税收法制日常宣传。

一是各分局要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和显示屏的作用,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公示税收政策、征管规定和核定税额、违章处罚等情况;

二是充分发挥地税网站的作用,利用地税网站的优势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及时宣传税收政策,展示地税良好的形象和风貌;

三是继续做好《地税》刊物的免费赠送和《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指南》的免费发放;

四是做好税务咨询,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和解答税收政策。各分局要按照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继续做好首问责任制,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和解答税收政策;税务检查和稽查业务开展过程中要正确、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和解答涉税相关政策;

五是做好专题税收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各分局要充分利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辅导,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培训。

(二)地税局系统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着力提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务人员的运用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水平。

2009年系统内部重点做好以下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全局税务人员要按照“*”普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国“*”普法统一读本《干部法律

知识读本》的自学,打牢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税、规范依法行政观念。县局将在适当时间组织考试,以检查全局税务人员的学习效果。

2.按照县局培训部署,在年内举办1至2期培训,除培训的相关实体法税收政策外,2009年重点要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处罚法》等程序法的培训,由法规部门做系统的讲解培训。

3.增强税收执法实践能力的提高。全局税务人员要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努力提高执法实践能力。各分局、稽查局作为重点执法岗位,要努力提升税收执法水平,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县局将结合执法检查,加大对执法岗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与执法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地税局执法规范性水平。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鲁家荣、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股,负责组织实施我局普法日常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普法信息。在全局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各股室、分局具体抓的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网状普法工作机制。

(二)工作要求

1.各分局、稽查局、各股室要按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任务和主要内容按照职责完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中,各分局须在2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的年度普法工作活动方案,11月10日前将年度“*”普法工作情况书面报县局普法办公室,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县局“*”普法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各分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2.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对外是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优化纳税环境。同时,要通过严厉打击和暴光偷税、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治理纳税环境;对内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局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要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增强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的意识。要严格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3.搞好协作配合。“*”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效工作和系统工程,各分局、县局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县局的安排做好协作配合。

一是人教股要按照县局的培训计划组织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相关职能股室要按照县局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内容的讲授和辅导。

二是法规股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普法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同时,对“*”普法教材的学习组织检查、考试工作,确保“*”普法教材的学习质量;分局长,股室负责人要检查督促本分局、本股室人员按要求学习好“*”普法读本。

三是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好税收宣传月活动,法规股要积极协助办公室实施好税收宣传月活动。

税收知识普及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 信息化 税务机关

税收是政府采用经济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的重要杠杆。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税收收入的变化折射出的是辽宁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程度,而税收收入的取得必须借助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二、近三年来辽宁省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认识误区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化管理的意识和理念的认识比较淡薄,片面地理解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内涵。辽宁省税务系统有部分税务工作人员把税收征管改革简单地理解为外在机构与内部人员间简单的重新组合,而忽略税收征管改革对税收管理理念、方式、内容、运作程序等各个方面、较深层次的变革要求。还有部分税务工作人员认为税收信息化建设就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容易造成技术开发与业务需求之间的割裂。此外,全省税务系统部分税务工作人员对设备的利用率较低,计算机往往成了简单的打字机、开票机、数据文件存贮器。对各种数据信息只重视录入,却忽视了对数据信息的分析、整理、利用,造成大量的数据信息严重堆积,并且对于数据信息的共享性和开放性不足。

(二)数据采集、传递的不完善

就数据采集来看,辽宁省目前运用的税收征管方法和报税软件,普遍只重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账簿管理、凭证管理、税款入库、专用发票等涉及税收的各种数据的收集,然而关于纳税人与税收收入相关的各种信息,如财务报表、经营状况、银行存款等各种相关数据基本没有收集或根本无法采集,造成税务机关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分析缺乏依据。就数据传递来看,目前全省仍存在数据传递不及时的问题。全省多数地区以市、县局为单位建立数据库,大量、分散的小数据库仍需要通过数据库复制再经由互联网络,才能将各基层的税收征管数据逐级地传到各地市税务局,不仅存在时滞性,而且可靠性差,造成上报的征收数据是否准确等疑问。

(三)纳税人对于缴纳税款的观念不强

对于缴纳人员,纳税人缺乏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依法纳税观念不强,本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为了谋取蝇头小利,抵触依法缴税,千方百计地偷逃税款。每个人纳税人主观上都不愿意把自己的收入交出,即使中、西方的宪法都明确了纳税是公民的天职和义务,即使大家都知道“税收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主观上都不想付出,“搭便车”现象严重。同时人们普遍存在侥幸心理,不缴税或少缴税不一定就会被发现,发现了也不一定能全部补缴,犯罪成本较低。发现了处罚力度也不够,人们不怕被抓。纳税人对偷逃税款的羞愧感已淡化,很多纳税人认为人人都有偷逃税款的现象,惟我一人不逃此乃吃亏之举,从而诱发对偷逃税款的攀比仿效心理,认为偷逃税款是心安理得之事。同时,纳税人都存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并且普遍对从轻处罚抱有幻想,进而助长了纳税人偷逃税款的侥幸心理。

三、辽宁省加强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信息化人才战略

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型人才。只有具备专业的信息化人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辽宁省税务系统税务工作人员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的意识和理念的认识比较淡薄的问题,并能真正的把现代化的信息设备运用到实处,使其真正的有用武之地。在全省可以通过打破传统的用人制度推行信息化人才战略,建立能级管理制度,以体现信息化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并配合与之相应的收入分配政策,以激励各级税务工作人员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还可以通过吸收和培养高素质、专业技能强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数据信息具有较强综合分析和处理能力的信息管理分析人员,加大对全省税务系统各级税务工作人员计算机综合知识运用的培训力度,不断进行新知识培训,完善各级税务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以满足和适应税收征管信息化的需要;并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关心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总之,在全省税务系统要形成一个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形成一个充满活力的人才机制,来保证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各种人才的到位。

(二)加强信息采集及分析利用

通过加强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及分析利用,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税收信息数据的有效应用,保证信息数据的完整、真实、有效,从而切实地提高辽宁省的税收征管水平。

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在全省应逐步扩大纳税人信息数据的来源,扩大纳税人信息数据的范围,尽可能地多了解纳税人的经营状况、银行存款、资金往来等与其涉税有关的相关信息,不仅要采集与税收征管直接相关业务的数据,还要采集与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相关业务的数据,确保能够完整、及时、准确采集纳税人信息,充分做好信息数据录入的文章。例如,纳税人的银行存款动用、商业资金往来、财务报表、金融信用等,做到对税收征管相关业务数据的全面采集,并且要严格审核税收信息系统数据采集的质量,确保税收征管相关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此外,即时修正错误的数据信息,即时清理与纳税人涉税无关的垃圾数据信息,从而提高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质量。并确保各基层税务局的相关纳税的涉税数据信息即时、准确地传递给上级税务机关。

通过对纳税人数据信息进行深度加工来分析税收征管的状况,从中发现问题,挖掘税收潜力,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纳税人涉税数据信息的数据增值作用,加强全省的税收征管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互动,在全省应该全面利用工商、地税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登记信息,定期开展户籍信息比对核查,认真清理漏征漏管户。还可以利用发票信息比对,查找发票违法违章线索,加大打击制售假发票的力度,提高全省的税收征管水平。

(三) 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纳税人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税源的创造主体。由于税法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各种企事业部门和广大公民,税法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税法宣传的对象应当十分广泛,形式也应当多种多样,以使广大纳税人掌握必备的纳税知识。在辽宁省可以广泛地采取设置税法公告栏,制作宣传版,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利用各级税局网站、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媒体等开展税法讲座、有奖竞赛、辩论,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举办培训班,散发普及税法知识的宣传材料等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普及税法及其相关知识,普及纳税知识,使纳税人全方位地了解税收法律、法规与其相关政策的内涵,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的纳税意识,也可以从侧面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营造各级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

此外,还应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培养未来纳税人的协税意识热潮。在全省的各类学校开设有关《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知识的选修课程,通过开展税法知识辩论赛、作文、演讲、税收知识问答竞赛等活动,加强广大学生对《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知识的了解。并应坚持普及税法知识从娃娃抓起,使依法纳税观念在未来纳税人的头脑中稳固地扎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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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贺志东.《税收征纳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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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谢旭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切实加强税收征管[J].税务研究,2006(01).

税收知识普及范文第4篇

2001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四五”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税法宣传月为主要抓手,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普及税收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税收法律素质;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大力加强国税干部法制教育,大大提高了国税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为税收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

近五年来,我局坚持把“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税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兴税、管理强税,税干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从而有效地提升了我市国税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一)积极部署,形成机制。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要求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历来是我们国税工作的基本方针和主要内容。

首先,领导重视,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四.五”普法规划施行后,我局及时研究部署,将“四五”普法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国税系统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明确了法规科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的“四五”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牵头和协调,形成了高效的普法工作机制。此外,我局每年的国税工作会议上都把“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每年都召开全局性法制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对普法的成果进行总结,对普法的内容、方法、步骤作出了具体安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其次,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按照上级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市国税局制定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对全市国税系统开展“四五”普法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五年来,我局及时制定各年度实施计划,并将依法治税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纳入税收总体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再次,落实机构,规范运行。2001年7月市局成立了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税务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几年来,我局先后制发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度、税务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税收执法检查与监督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制度、重大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复议应诉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普法宣传与培训制度等一系列税收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和健全了依法行政基础。

(二)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构筑依法治税的坚实基础。

1、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市局领导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市局党组把普法学法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参与市统一的普法活动。积极参加“12.4”法制宣传日、税法宣传月、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活动。

2、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和执法现状,我局采取了市县局培训、录象授课、到党校和××税校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持续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宪法、新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税收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相关民法、经济法等法律知识的全员业务培训。五年来,我局广大税干接受法制教育培训次数人均每年超过6次,学时超过40小时,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人均每年超过15天。“四.五”期间,我们组织编写了《××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保证每名国税干部人手一册,作为专业执法案头丛书,进一步提高了国税干部的执法素质,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2001年在全省和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法制基本知识”考试竞赛中我市获得了团体第二名。2002年市局按照总局统一要求,组织全市国税干部认真参加全国国税系统统一执法资格考试。全市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达593人,参考率90%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96.62%。2004年我局又组织了全市税务干部对《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3、加强对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注重宣传效果,主动争取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为形成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环境,使国税工作更好地取得地方党政领导和社会的支持,近年来,市局及各县(区)局领导主动向市、县(区)领导专题汇报国税系统贯彻依法治税的工作措施,取得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地方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

(2)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近五年来,我们分期分批举办了各类业务培训班130多期,参加培训的办税人员达5000余人(次)。2003年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我局大力宣传,让纳税人全面了解政策的内容。2004年10月,××电视台对我局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情况作了专题报道。

(3)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开展每年的税法宣传月活动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宣传活动中,围绕主题,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编印、发放了《办税指南》等宣传材料10余万份。全市设置咨询台111个,拉横幅、标语300多条,举办文艺演出12场,观众达2万多人次。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等开展税收宣传,增强了税收宣传的整体效果。如2004年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稿件,部级8篇,省级10篇,市级173篇,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加强依法治税工作。

加强普法和推进依法治税涉及国税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做好此项工作,就要切实转变观念和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抓好执法风险防范、执法质量控制和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一)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税收工作质量标准。国税总局谢旭人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法制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我局对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行了完善、细化,提高了可操作性,规范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工作标准。

1、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度。“四.五”期间,我局根据省局、市政府有关执法责任制的文件,制定了《××市国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市国税局执法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市国税局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编印了《××市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进一步夯实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完善了税收执法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的实施,逐步形成了以内部考核为主,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执法考核体系,实现了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控,从而规范了税务执法,提高了国税部门的形象,进一步融洽了征纳关系。

2、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我局根据现行税务机构、岗位设置情况,按照以岗定责的要求制定岗责体系,明晰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专业化质量指标考核标准,力求做到全市岗位职责规范统一。同时不断规范完善执法行为,实行阳光执法。为此,我局制定了《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积极接受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评议。我局通过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及时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和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此外,我局还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举措,创新“两权”监督办法,依托和整合税收征管软件,建立了人机结合、动态管理的税收执法预警监控机制。

(二)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严把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关。为认真贯彻省局对税收重点执法检查的要求,我局坚持每年组织对各县(区)局和各直属单位进行税收执法检查。为认真贯彻省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市局重新调整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并确定了移送案件审理标准,制定了集体审理工作规程,明确了法规部门、稽查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审理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要求。同时为规范涉税案件移送操作,市局与公安部门讨论研究,确定了根据案情情况采取会审移送、当时移送、和公安提前介入三种移送办法,明确由稽查局扎口,法规处会审,分管局领导审批的案件移送程序、办法。

(三)加强管理,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制度和审查备案制度。处理好法律事务本身就是一个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过程,我局十分注重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使法律工作“关口前移、源头介入、全程参与”,从制度上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办法》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等规定,对国税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执法文书,严格把好法律关、业务关、协调关,确保文件制定和文书制作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同时,为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系统性和规范性,我局进一步明确凡是省局统一制发的文件,县(区)局不得重复制定。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职能。近年来,市局积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优化办税流程和简化工作环节和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迈出很大步伐。《行政许可法》实施前,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废止1件与现行文件相冲突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继续做好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同时规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没有出现违法许可和收费情形。另外我们积极进驻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对纳税人开展“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并利用因特网为纳税人提供信息和服务。通过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上作了汇报,为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的执法效能提供了支持和储备。

(五)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十五”时期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根据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统一要求,继续坚持点面结合、内外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打击涉税犯罪,优化税收法治外部环境的职能作用。税务稽查执法的刚性作用充分得以体现:仅2004年一年,全市各级稽查部门共查处各类涉税案件515起,查补税款1890万元,罚款674万元,滞纳金56万元。查补税款入库率达95.45%,依法移送率达100%。税务稽查为进一步打击涉税违法活动,促进全市税收秩序的不断好转,保证全市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做出了新的贡献。

三、五年普法成果显著,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税收知识普及范文第5篇

一、以人为本,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进一步加强地税系统法律知识学习宣传

认真组织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围绕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改善服务民生,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和掌握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和主要内容,并与税收征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宣传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省2014-2014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和《市2014年重点普法目录》中列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深入落实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地税部门领导干部及广大税干的依法管税能力,促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深入进行。切实加强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注重培养地税干部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提高地税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地税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推进“三和”地税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面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按照“发展为上,民生为先,稳定为重”的要求,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广泛宣传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倾心服务纳税人,努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围绕省局组织开展的送税法进企业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和培训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税收志愿者深入重点企业进行税法宣传和政策咨询等服务活动。三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五类”人员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不同需求,采取有效宣传教育措施,广泛开展税收性质和职能、税收法律法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正反两方面纳税典型等宣传工作。四是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突出抓好集中性的宣传活动。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全力做好全国第二十一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第12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性税法宣传活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向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地税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学习、培训及考核制度。以开辟“地税大讲堂”、举办更新知识培训班、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聘请专家授课及组织税干收看普法视频讲座等形式对系统内税务干部进行全方位培训,着力提升依法治税和公正执法的能力。二是不断完善学法、守法、用法、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普法情况工作制度。加强普法队伍、普法阵地、宣传交流平台建设,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制度,联合开展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同时,注重加强上下级、同级之间交流、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三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互联网、地税信息、地税简报等多种渠道的媒介作用,做好税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普法介质,取得普法实效,打造优质的税收征管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信息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地税部门在落实法治建设、“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方面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专门信息人员,上报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签后逐级上报或报送当地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重点围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的亮点和举措、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开展依法治理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内容进行组稿。

二、服务发展,深入推进地税部门依法行政

(一)系统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审议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相关意见。加强涉税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备案审查管理,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合理和规范。开展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证执法依据的时效性和合法性。二是建立并完善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突出抓好行政处罚法实施工作自查活动。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执法流程,注重法定的步骤、环节和时限规定,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三是积极尝试探索税收柔性执法,改进税收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促进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

(二)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继续组织开展年度税收执法综合督查工作,抓好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创新综合督查工作方式,合理确定督查时间、督点,着重在检查方式、人员选配、整改质量、责任追究等方面强化工作求,切实保障执法综合督查实效,规范工作开展行为。二是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在案件集中审理、执行结果报告、案件资料归档方面强化工作落实,切实完善审理工作机制,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助理审理员制度的积极作用。三是继续深化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及时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税收法制员工作的作用、任务和发展方向,加强税收法制员队伍管理,完善全市地税系统施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的考核举措。四是强化审批环节监督,规范自由裁量行为,认真落实、执行《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基准(试行)》,做到公平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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