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范文1
一、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认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行政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原创:市场经济还不是很完善,在改革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观点、观念和国外腐朽思想的不断渗透,必然会在一定时期内产生消极的影响,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能保证司法行政工作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各种不健康的、消极的、落后的思想和行为,正确引导广大干警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只有对司法行政干警进行持续深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才能教育干警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发挥的必然要求。
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使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条件下,司法行政工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因而,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就必须充分贴近我县的基本县情,从全力推进义县“四大战略”的高度,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高度,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唯有如此,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有章可循,方向明确。
(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行政队伍激活蓬勃生机的动力源泉。
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调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的积极性,以旺盛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来。我们认真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二是重视文化建设,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寓教于乐,积极在队伍中开展各种活动,组织调研报告研讨会、知识竞赛,组织观看电影、录像、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样化活动,不断增进教育效果,形成健康向上的气氛,促进干警思想健康发展,形成团结和谐的团队意识,打造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三是强化激励手段,充分挖掘人的潜能,实行目标岗位责任制,竞争上岗,并建立一整套系统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有利于弘扬正气,鼓舞干警士气,保持司法行政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严格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保证司法行政队伍的法治理念教育取得成效
(一)坚持领导与党员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在于领导同志的重视程度和表率作用。对此,我们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足够的精力投身教育活动。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主动,工作上狠抓落实,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好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保证教育活动有条不紊地扎实开展。同时,在党员中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领导和党员坚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更大的实效。
(二)坚持学习与工作并重,衡量检验活动成效。
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克服把开展教育与抓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避免出现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力争在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等方面取得突破,真正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要善于在工作中学习,通过学习推动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实际效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
(三)坚持理论与实际结合,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司法行政部门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取决于是否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真正解决好认识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在法律服务队伍中经常出现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收费不办案等违纪行为。要严格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剖析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义县“工业强县、农业富县、旅游名县、和谐兴县”的战略目标,为构建和谐义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着眼于推进依法治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制宣传效果。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落实到具体工作就是普法依法治理。一是要树立“大普法”的思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普法主管部门指导规划,各行业各部门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抓好全民普法教育。二是要特别突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正处于心理和生理不成熟期,特别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从小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对青少年的成长和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积极组织开展“法进校园”、法制文艺调演、法制宣传月(日)等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一轮学法用法高潮。三是要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二)着眼于维护县域稳定,探索帮教工作途径,降低重新犯罪率。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县域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正是司法行政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一种体现。为落实好“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四化”要求,提高帮教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今年我们要重点把好以下几关:一是把好“接收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要及时主动地前去做工作,督促其到驻地派出所落户口,并在司法所登记,防止放任自流,失去对其应有的制约和管束。二是把好“安置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对原来有单位并且经济效益较好的,可以介绍其回原单位上班。对自谋职业的要帮助其办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要与乡村两级政府联系,解决好农村回归人员的承包地问题。此外,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安置途径。三是把好“帮教关”。对刑释解教人员要坚持做到不嫌弃、不冷落、不歧视。思想上疏导、教育,生活上关心、帮助,行动上约束、规范。四是把好“监控关”。要与各有关部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做到信息及时、情况准确,防止刑释解教人员旧病复发,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三)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夯实“第一道防线”根基。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因此,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也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神圣职责。我们的做法是,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的发生,提高调解成功率。一是强化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增强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二是探索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法院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原创:扩宽人民调解的范围。三是创设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审查和确认制度及公证制度,确立人民调解的执行效力,完善人民调解的救济制度。四是推动人民调解队伍的专职化建设,形成以专带兼、专兼结合和网络化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五是引入考核机制,作为评估和管理手段,把人民调解工作目标列入综治考核,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六是推动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介入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水平。七是鼓励和引导群众,把人民调解方式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
(四)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使命。司法行政机关能否为服务大局承担起一份政治责任,关键在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要想为大局服好务,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广大干警要努力做到以胸怀大局为前提,以立足本职为基础,以履行职责为关键,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司法行政机关要树立“大服务”意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使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一是要努力提升服务能力。要树立法律服务品牌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以及管理方面的现念,全面拓展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介入经济、政治、文化、法治等各个领域,更好地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二是要优化服务机构的内部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在内的法律服务体系;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建立法律服务信用档案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法律服务业要把重点放在对法律服务秩序的监管上。三是要坚持法律服务为人民的指导思想,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将法律服务前移,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范文2
关键词:和谐社会 民主法治 法治主义
一、和谐社会的法律要义
和谐社会是一个美好的、具有终极意义的社会,是一个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社会,相当于古人说的“大同世界”和柏拉图的“理想国”。2005年2月20日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第一次明确地指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内容。总书记所概括的和谐社会的六个目标和内容中,首推民主法治,充分说明了民主法治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重要性及其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应当明确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法在和谐社会的特殊语境下表现出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特定含义,这种含义成为归纳判断和谐社会下法律的作用必要前提和基础。
二、和谐社会的法律表征
(一)法律是和谐社会的主要社会控制方式
社会控制方式是指对社会进行调整管理的主要方法。从历史上看,社会的控制方式经历了诸多发展变化,从神灵到宗教再到道德,最后才选择了法律。法律成为社会的主要控制方式,是十九世纪后期社会法学派的首先主张并加以完善的。
(二)中国的传统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和谐是一个能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概念,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相通相容源于文化本身在历史进程中的贯通性和连续性,这同样适用于现代法治对传统法律秩序观的承继。但是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在其社会发展与变革中都面临着如何使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实现科学合理承接的问题。在学界中,对于传统法治对中国的现代法治有无作用问题仍然有争论 有的学者认为,现代法治源于西方,既然当前的法治建设是移植西方的制度,那么对于中国的传统只能全盘革新,而进化到现代的法治社会 但是这些学者往往忽视了中国传统社会的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着眼于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史上,具有伟大而又深远的意义。其一,从我党执政观念角度上审视,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是我们党治国执政观念的重大转变;其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其三,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和产物。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科学地回答了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问题。
(二)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从根本上反映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我们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权力本质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法工作的核心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求执法机关在执法工作中必须以保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宗旨,以公正实施法律为首要标准,做到保护人民利益与维护法律权威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与惩治违法犯罪的有机统一、贯彻群众路线与保障专门机关执法有机统一。
(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订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 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四)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也是实现全体人民普遍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工具。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普遍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核心内容,是高举***理论和****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正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是根据全体人民的普遍意志和根本利益提炼出来的,是从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出发制定和部署的。我国法的本质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水融。为大局服务,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体现,是法的核心功能之一,是法治的历史使命。
四、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在法治状态之下,完备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体系,为社会提供了最明确的行为规则和规则体系。良好的立法为人们严格依法办事创造了条件,为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制度化的根据。法律是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在良好的法制之下,人们依法而行,社会矛盾就减少发生。和谐社会正是社会矛盾纠纷最少最小的社会。法治对于纠纷的预防作用和发挥就为和谐社会的建立提供了条件。即使发生了影响和谐的问题,也能迅速地加以解决,使社会归于和谐。减少矛盾和解决矛盾始终是社会发展过程所必须的,和谐社会在任何时候都需要法治规则之治作为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支持。理念是种观念,是行动的指导, 也是为人民群众普遍认同的一种价值取向。理念的偏差直接导致行为的偏差。我们要厉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有正确的理念作为指导,这就是要坚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支持。因为坚持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必须将国家的政治生活、 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纳入法治的轨道,用法治的权威来保障国家政治和社会秩序的安定。
当然,和谐社会的内涵更为丰富,和谐社会要求物质文明的建设要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协调一致,要求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昌明与文化的繁荣协调一致,要求人际关系、 社会秩序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是全面而又可持续的。所以,和谐社会是一个上位的概念,其中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建设法治社会,而建设法治社会理所当然应坚持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五、民主法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我们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很显然,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一)民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之源
民主,在制度化的民主中,任何一项规则的设计和政策的选择都必须符合最起码的民主要求和标准;如果不符合民主的最基本要求,那它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公正性前提。民主的本质决定了:第一,人们无论从事任何行为,都要遵循公正合理、普遍透明的预定程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以及对少数的尊重与保护,实行权力的合理分工与有效制约机制;第二,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价值追求及利益主张均可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展示和平衡;第三,各种不满、怀疑和对抗都应该消化在民主过程之中并保持在一种秩序的范围之内,各种利益冲突与争执都应该通过民主机制得以和平解决而不是诉诸强权与暴力 而这些正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之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之源
六、民主法治是促使社会和谐运行的最有效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至少需要形成四种健全的社会机制,即利益表达机制、激励动力机制、整合平衡机制和利益救济机制。利益表达机制主要通过政治民主机制来实现,激励动力机制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实现,整合平衡机制主要通过政府管理机制来实现,而利益救济机制则主要通过司法保障机制来实现。而促使和保障这四种机制正常启动和运行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民主法治。比如,利益表达机制的核心是民主,民主需要法律将其制度化,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所以,没有宪法及其相关的法律制度,利益表达机制就无法运行。又如激励动力机制的核心是人权和产权,没有人权保障,人将无法生存;产权不能清晰或没有保障,人将失去永恒的发展动力。只有人权和产权得到了充分的保障,社会全体成员才能在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中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和创造社会才能,所以,没有民事法律及其相关法律制度,激励动力机制将无法启动。民主法治还可以创造诚信友爱所必需的社会环境:民主的发展有利于培养人们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法治的完善则有利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诚信友爱地相处。
参考文献:
[1]张素兰.民主法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J].绵阳师范学院报,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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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范文3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认真学习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检察院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一项重要任务。
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检察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版权所有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检察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检察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今后,我要通过深入的学习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活动,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范文4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范文5
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通过学习罗干同志、***同志和省委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真正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较高的党性意识。
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进行检查,把提高思想觉悟与解决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公安工作坚定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客观需要;是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以打牢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教育学习,使我切实提高了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的认识,切实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目标任务的认识,切实提高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加强公安机关“四个能力”建设、真正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殊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入查找执法理念中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清廉从警的意识、一切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公安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和党性意识。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查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三基”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学习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既要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又要坚持在干中学,使学习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做好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作出自己的贡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范文6
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方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是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实践实现公平正义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活动,就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以树立“十种意识、五带头当表率、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五带头当表率”的观念,树立“十种意识”,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从而使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得到增强,从而在司法实践中消灭司法腐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每一个公民都要以遵纪守法为自己的义务和职责,只有人人遵纪守法,以此为荣,构建和谐社会才能不是一句空话;而违法乱纪之人,是国家的蛀虫,人民的败类,人人可唾弃之,他们是最可耻的。
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以下几点:
工作永远是第一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都要体现在具体工作上,同自己的本职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发扬和坚持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好作风,摒弃和改正不符合社会主义理念的不良工作作风。
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同遵守党纪国法结合起来。司法人员应该是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要自尊、自省、自律。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打铁要靠自身硬,只有自 己不违法乱纪,才敢同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才能更好的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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