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1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制度化,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我支部严格按照《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要求,2月份在我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事项,做到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规范化;支部班子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内容符合单位实际;认真查摆支部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出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与本年度党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中心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相结合,在职党员还要与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相衔接,进行评选不合格等次党员,与会党员人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经评选,无不合格等次党员。我支部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为新时期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
经过自查,我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一次),上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在开会过程中做好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党员签到并且上党课后认真保存党课讲稿。
巡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2
为深入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巡视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坚决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形变异“私车公养”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纠正“**”、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统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问题举一反三,对“私车公养”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和打擦边球等典型案件,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清理整治重点
(一)以各种方式违规用公务用车加油卡、油票、油本等(以下统称“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私车加油后公款报销等“私油公供”问题;
(二)违规将私车到定点维修厂维修、装饰,费用签字挂账等“私车公修”问题;
(三)将私车私用产生的路桥费、保险费、年检费、违规罚款等发票公款报销,或捆绑在公车上报销等“私票公报”问题;
(四)名义上将私车租赁给单位使用,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公用”之名,由本单位“消化”,或由下属单位买单等“私车公用”问题;
(五)利用其他各种方式“私车公养”问题。
三、方法步聚
专项清理整治从2018年12月12日开始,2019年2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6日)。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讲明政策、明确要求,把专项清理整治精神传达至每一名同志,切实做到“三清”,即:讲清自查自纠政策、说清违规行为后果、查清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同时,彻底打消顾虑和观望心态,按照要求积极行动,把握时间节点,主动清查整改。要对本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用车费用等有关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清理整改阶段(12月17日至1月11日)。各单位要对照清理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清理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附件1),严格把握政策要求,该纠正的纠正,该退缴的退缴,该处理的处理,确保在自查自纠窗口期(12月17日至1月11日)内清理整改到位。局纪检室、财务股要加强督促指导。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书面专题报告(附问题清理整改清单及台账),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9日中午12:00前报局纪检室,电子版发送jt307@163.com。
(三)监督检查阶段(1月12日至2月13日)。区纪委将对各部门、单位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通过扎捆滚动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特别对自查自纠阶段“零报告”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月14日至2月28日)。各单位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清理整治与巡视整改相结合,针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在彻底整改的基础上,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同时,要认真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紧盯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落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紧盯“**”向题,特别是工作落实中的****、官僚主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把握“五个持续”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具体协调、亲自督办,采取有力措施,在清理整改阶段切实做到真查真纠、严查严纠,确保专项清理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规定,针对清理整治重点进行全面起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积极主动清理整改,把握“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在自查自纠窗口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免予处理或从轻处理;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再次出现违纪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巡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3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2019年监察工作推进计划的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职代会及政工会确定的相关工作任务。上半年,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问题的情况,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无**举报,未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情况。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学习贯彻公司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及负责纪检监察的中层干部参加了公司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后按照会议的要求,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工作报告,总结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重点从五个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全体中层干部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中层干部廉洁从业承诺书》。
3.组织召开监督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暨协同监督会议,完成协同监督项目立项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监督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暨协同监督会,根据公司《关于开展2019年协同监督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协同监督项目立项征集工作。经党委会研究,从各部门上报的8个征集项目中,确定作为年度协同监督监督项目立项。监察部门每月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明确整改时限,下达协同监督意见书。
4.完成公司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工作。针对省公司第四巡察组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对巡察反馈的28个问题逐一建档。上报公司《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分析报告》,组织召开整改问题落实推进会,督促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整改,逐项销号,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27项,整改率96.43%。
5、完成公司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公司《关于深化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自查自纠工作通知》要求,各部门对照公司巡视巡察发现典型、共性问题清单深入开展发现问题“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全面排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自查自纠梳理排查出问题4个,立行立改4个,整改率100%。
6.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监督检查。按照公司要求,加强节日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监督检查工作。节前,通过门户网站有关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明确“十个严禁”;设立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渠道;监察部牵头,会同综合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对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明察。节日期间,通过发通知、短信、微信等形式开展廉洁提醒;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领导班子汇报督导检查工作情况。
巡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土资源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要求,做好保增长保红线工作,维护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服务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的预防查处机制,准确掌握崔召镇区域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发现和消除违法违规隐患,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对崔召区域的全面巡查监管,带动和促进全市动态巡查工作,为实施15号令和全覆盖卫片执法检查奠定基础。
二、巡查方式和主要任务
(一)巡查方式
1、采取自查、核查方式。在国土所自查基础上,市局组成联合巡查组进行核查。
2、巡点。在全面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梳理出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的重点检查;对在建项目的全面核查,对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两侧、风貌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矿产聚集区的重点巡查。
(二)主要任务
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对涉嫌违法具备立案条件的同步立案查处;排查消除存在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隐患;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收集巡查防区信息;保护耕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利益,遏制和惩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农业结构调整之名进行非农建设,借临时用地进行永久性建筑的苗头性问题。
三、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1、部署准备阶段(7月8日至7月10日)
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具体分工、准备有关事项(国土所准备事项:①提供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②土地利用台帐③新总建设用地台帐④违法违规用地台帐⑤动态巡查用地台帐)。
2、自查统计上报阶段(7月11日至7月14日)
按照本方案规定要求,国土所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非法采矿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汇总上报市局。
3、市局核查阶段(7月15日至7月17日)
市局组织联合巡查组进行核查,对自查上报所有违法违规用地、非法采矿点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成果报告局党委。
4、分析研究整改阶段(7月18日-7月25日)
市局针对每宗案件进行分析研究,逐宗提出处理意见,进行整改。
5、总结验收阶段(7月26日-28日)
市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次开展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整理收集成果,查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形成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报表,为下步开展重点巡查探索经验。
四、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
(一)政策界限
1、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非法批地、以租以及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占地、圈地搞房地产开发、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行为和重大、典型矿产违法案件。
2、对2012年10月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原则上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要逐宗书面说明不能拆除的理由。
3、对违法违规用地涉嫌犯罪、违纪的,都要分别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追究刑事或纪律责任。
4、对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构)筑物(或非法采、选矿设备),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承认错误作出书面检查的,可以免于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5、对已经建成的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村民住宅、确定属于公益性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基础性建设项目,且具备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在当事人书面保证接受依法处罚并同意按照规定条件补办用地手续后,可以暂缓拆除或没收地上建(构)物,限期补办用地手续。
(二)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动态巡查防区责任制,确保动态巡查全面到位。对巡查或在今后的卫片执法检查等执法监察活动中、通过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发现有案不报、压案不查、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必须严格按照15号令和《省市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执法监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全面进行巡查,并做好工作记录。注意搜集双保项目的相关资料,梳理巡查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隐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巡查总结和填报有关统计报表,形成巡查工作总结报告。
巡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5
港航企业自查自纠
6月14日,汕头局召开港航企业安全管理推进会,对辖区港航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督促港航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安全隐患。
在百日大检查第一阶段中,汕头海事局各单位通过走访港航企业、约谈港航企业等方式,推进港航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隐患的自查及整改,至15日为止,共有78家港航企业报送了自查和整改报告书,航运公司所属131艘船舶完成自查,报送率96%,自查项616项,隐患项297项,整改项292项,整改率达98.3%,从报送情况及整改率来看,各个企业还是比较重视自查自纠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
夜间巡航等弹性工作制
6月19日起,汕头局全面推行夜间巡航等弹性工作制,实现夜间、节假日巡查常态化,并形成工作制度。
汕头局坚持推行“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方式,以“阵地战”对“游击战”,严厉打击中小型船舶利用夜间绕开白天严管时段逃避海事监管的行为,把实施夜间巡查等弹性工作制作为当前强化现场监管的一项特别举措狠抓落实,并形成弹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辖区实际,汕头局进一步明确了弹性巡查的重点:全局范围突出码头作业巡查,重点打击逃避签证、超载、配员不足等行为;龙湖、榕江海事局根据汕头港潮汐及渔船夜间捕捞特点,重点巡查主航道及港区水域;榕江海事局、澄海海事处巡点是砂石运输船是否超载、船员是否有效持证;全局水域巡点是“四桥一链”及水工作业区,检查航标、夜间警示灯光等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施工、违法作业。
下一步,汕头局将把夜间、节假日弹性工作制常态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思想上真重视、行动上真作为、工作上见实效,确保弹性工作制与日常监管“零缝缝”对接,确保百日安全大检查与安全监管工作环环相扣。
加大“打非治违”
汕头局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安全监管不放松,切实做到“四个重点”,重点打击逃避签证、超载、配员不足等行为;重点检查“四客一危”船舶、清污作业船、施工船、砂石运输船和水上加油站等重点船舶;重点巡查交通密集区、桥区水域、施工水域及渡运水域等重点水域,重点解决辖区航道、锚地等通航水域养殖、捕捞碍航问题,贝壳船非法航行作业、莱长渡口小快艇非法载客、莱长渡运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监管难题。
巡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把“钱袋子”管住管好,斩断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道。
二、治理范围
办、中心各处室。
三、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发现2017年7月1日一2017年6月30日期间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省委巡视组巡视中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x财行一发〔2017〕x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财综发〔2017〕x号)贯彻执行情况。对重点问题将延伸检查并追溯到以前年度。具体检查下列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体系的情况。
(二)单位预决算管理情况。包括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情况;严格人员编制政策,严禁超编制安排人员经费情况。
(三)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情况。包括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银行账户开设和存款管理情况;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小金库”和“账外账”治理情况;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计提及其他管理情况。
(四)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情况;对外出租、出借资产的管理情况。
(五)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单位依法设置财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情况;会计、出纳分设,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管理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
综合处负责制定自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处室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总责。对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如实填报,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2017年6月5日前,综合处收集汇总并向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和《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第二阶段:接受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综合处定期汇总上报专项治理情况,随时做好接受上级检查准备。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财务管理违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综合处将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及有关表格于2017年10月25日前报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设在综合处,搞好组织协调和日常督办,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进度,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
(二)搞好宣传发动。对专项治理活动以适当形式进行动员部署。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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