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方案范文1
依照“预防为主、预防结合”的方针,以《省职业病预防规划(2012-2015年)》为指导,增强《职业病预防法》、《功课场合职业健康监督治理暂行规则》等司法律例的宣传贯彻,重点抓好开展职业卫生治理规范化创立活动和对生产运营单位首要负责人、专兼职治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专治,持续抓好功课风险申报,提高全市职业卫生监管程度。
二、工作目的
(一)持续做好职业风险申报工作,完成职业风险申报单位1000家。
(二)完成对生产运营单位首要负责人、专兼职治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4000人。
(三)开展企业职业卫生治理规范化建立活动,完成职业卫生治理规范化企业创立200家。
(四)保证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职业风险变乱和群体性职业中毒事情。
三、重点工作
(一)增强对全市职业卫生治理人员进行培训,拟分片区对生产运营单位首要负责人、专兼职治理人员职业卫生进行培训。
(二)持续抓好粉尘与高毒物品风险管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家具行业和石棉成品企业职业风险专治,加大对冶金、电镀、制鞋等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典型的职业风险违法案件。
(三)持续抓好职业风险申报,增强对申报单位现场审核,指导协助企业抓好职业卫生治理。
(四)深化职业卫生治理试点工作,开展职业卫生治理规范化创立活动,启动职业卫生安全答应证发下班作。
(五)依据“三定”方案要求,理顺全市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做好与卫生部分的工作交代,坚持全市职业风险单位基本档案。
(六)开展全市建立项目职业卫生“三还”大检查,提高我市职业卫生“三还”搜检立案率,加大法律力度,从源头上节制职业风险的发生。
四、保证办法
(一)将职业风险申报、职业卫生治理规范化企业创立、和生产运营单位首要负责人、专兼职治理人员职业卫生产培训工作归入对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目的。
(二)加大全市职业卫生监管系统建立力度,催促区(市)县安监局要按中心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分职责分工的通知》文件要求,专设机构和人员。
(三)增强职业健康宣布道育培训。一方面充分应用“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预防宣传周等活动,抓好全员职业健康宣布道育,提高员工自我维护认识;另一方面要切实抓好本年企业首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专兼职治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职业卫生治理程度;三是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增强对安监系统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监察程度。
(四)增强监察法律,加大对功课场合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察法律机构要切实把功课场合职业卫生监管归入主要的法律检查内容,加大对存在严厉职业风险企业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各级安监、卫生、劳动保证部分要增强联络沟通,互通状况,合时开展结合法律。
(五)增强职业卫生监管基本工作,合时制订出台《成都会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成都会职业卫生监督治理方法》、《成都会职业卫生监察法律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提高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程度。
职业卫生培训方案范文2
2006-2010年间,湖北省累计报告职业病人2万2149例,每年新增职业病517例,职业病人群呈增长趋势。
湖北省职业卫生形势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职业危害以高危粉尘为主,尘肺病居各种职业病之首。5年间,累计报告尘肺病2万1760例,死亡4834例。现有尘肺病患者1万6926例,还有大量疑似尘肺病人。对部分企业的检测结果表明,粉尘危害严重,有的甚至超标数百倍。二是职业病危害面广,职业健康监护率低。湖北省职业危害以矿山开采、化工、石英砂加工、电子制造、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纺织、箱包制鞋、船舶修造、建筑安装、木制家具制造等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企业为重点,这些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多,患病数量大。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私营企业相对较重。大部分企业没有为职工进行规范的职业病体检,健康监护率不足30%。三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队伍和支撑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相当一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不了解,培训率不足16%,危害项目申报率仅为18%,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率为2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不足,只有18%的企业履行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手续。监管体制机制不顺也影响了工作推进,技术支撑机构普遍面临着设备陈旧老化、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重点行业专项治理
广泛宣传动员,深入摸底调查
与安全生产工作相比,职业卫生宣传工作相对滞后。对此,湖北省安监局一直将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强力推动职业卫生工作的群防群治。湖北省安监局常年在湖北日报、荆楚网、楚天都市报和省局网站开辟专栏,面向社会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典型案例纳入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内容,提高全社会的防治意识。2012年4月23日,湖北省安委会在武昌首义广场举办了湖北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湖北省政府分管领导率省安监、卫生、人社、总工会4部门领导,现场向企业职工代表赠送宣传资料。40多家大型企业职工在广场列成方阵,20家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立了咨询台和展位,制作宣传展板10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提供咨询2万多人次,这是自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来湖北省开展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宣传周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另一方面,积极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通过申报逐步摸清危害底数,为治理打下良好基础。湖北省安监局坚持“四个纳入”:将职业危害申报纳入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指标,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评先表彰。逐级分解申报任务,层层落实职责,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推动了湖北省申报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2年底,湖北省用人单位申报数量达到1万5694家,较2011年同期翻了一番。
制定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培训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结合湖北省实际,湖北省安监局选定金矿开采、电子制造、汽车制造、船舶修造、水泥制造等5个行业为2012年重点治理行业,印发了《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湖北省2012年度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进行了动员布署;为增强治理方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湖北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组织专家分2次,对湖北省5个行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5次召开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编写论证会,分别为每个行业编印了《危害治理指导意见》,制定出行业治理的标准。另一方面,突出专业性,加大“三类重点人员”培训力度,围绕解决“不会管、不善管”的问题,开展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办班等形式,全年培训市、县安监局分管领导、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486人次。围绕解决“不会防、不会治”的问题,加强企业相关人员培训。结合五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湖北省安监局分为6个批次,组织开展央企、省属企业及重点企业主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专题培训,共培训2100多人次。市、县安监局重点抓中小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先后培训1万4000多人次;围绕解决“专家不专”的问题,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培训。组织两期职业卫生技术检测和评价人员培训班,培训检测人员366人,评价人员315人,并组织严格的考核,对合格人员统一颁发上岗资格证书,将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积极推动创建,树立先进典型
结合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湖北安监局开展了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借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思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考核标准,在实施职业危害防治专项治理的金矿开采、电子制造、汽车制造(改造)、船舶制造(改造)、水泥制造等8个重点行业中,大力开展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活动。制定了《湖北省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将活动分为宣传动员、创建实施、考核验收3个阶段,通过示范创建,典型引路,促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档升级,各地涌现出一批职业卫生管理比较规范、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样板企业。
严格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
按照《2012年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计划》,分别对湖北省60多家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湖北省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共下达执法文书726份,提请政府关闭企业23家。监督监察覆盖率达到80%。此外,做到“3个重点检查”:对湖北省属企业重点检查;对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重点检查;对工作推进慢、防治效果差、社会反响大的企业重点检查。湖北省安监局在检查中带领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人员现场采样,确保了执法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对典型案例进行解剖,区分不同行业、不同违法情节制作执法案卷,示范带动湖北省职业卫生执法检查深入开展。
认真检查验收,巩固治理成果
根据总局统一部署,结合湖北实际,湖北省安监局实施部门联动,强化执法推动,省市县密切互动,扎实开展金矿开采、电子制造、汽车制造、船舶修造、水泥制造5大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职业卫生培训方案范文3
1结果
1.1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该用人单位尚未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是用人单位的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必须要有近期计划和远期规划,用人单位应及时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规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保障条件等内容。制定规划前必须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全面了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种类、浓度(强度)及危害后果,了解有关防护设施的运行和效能,了解职工健康情况。在制订防治规划的基础上,制订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技术要求、经费投入、实施步骤、时间进度、验收方案等内容,并应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应用,并每年对防治规划进行评估。1.2工作场所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该用人单位制订、颁布了一系列与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的制度,主要包括: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员工康复管理细则、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等。为各岗位制订了相应的操作规程,指出了各岗位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每位劳动者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可减少或消除职业病的发生。为保证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用人单位应不定期地对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监督。1.3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该用人单位指派各部门及班组的安健环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过有关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在网上办公系统中有所记录。但用人单位应尽快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及对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还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卫生知识,告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特点及可能产生的健康损害。指导劳动者如何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劳动者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4]。用人单位每年应制订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确保每一名劳动者能及时了解职业病防治的相关知识,有利于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每一次培训结束后,应详细记录培训的内容、参加人员的种类、人数及考核结果,并应归档。1.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情况用人单位在《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标准》中规定了每年度对工作现场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职业病危害的监测点;每年度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监测结果作为职业病危害治理的依据;由专人负责日常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和毒物等)的监测。记录监测结果,每季度进行分析。上述制度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但尚未制订对粉尘、噪声、化学毒物定期监测的计划。1.5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情况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发现,用人单位在部分工作场所设置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如:在送风机旁设置了“请戴耳塞,当心噪声”的标识;在磨煤机旁设置了”必须戴防护口罩”的标识。但某些警示标识不规范,如在酸碱罐区设置配戴防护口罩的标识,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5],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如主厂房、灰库、脱硫车间设置粉尘、噪声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在污水深度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间、主厂房、脱硝氨区设置毒物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在存放高毒物质氨的精处理加药间和脱硝氨区设置红**域警示线,在酸碱罐区设置黄色警示线;并应明示应急疏散路线,在发生事故时指导作业人员逃生。1.6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演练情况该用人单位制订了《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其中明确了应急原则、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个部门的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应急保障、应急预案演练、宣传与培训等内容。在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公司级和部门级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各种不同类别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氨系统泄漏应急预案》、《酸泄漏应急预案》、《烧碱泄漏应急预案》、《气体或烟熏中毒的紧急预案》、《中暑的紧急预案》等。在制定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用人单位配备了部分应急救援设备,如在化学水处理站配备有防毒面具、防酸服和现场急救药箱等,在部分酸碱罐区布置有酸雾吸收器、防酸用沙、围堰、泄险区、应急药箱、喷淋装置及洗眼器,在集中控制室配备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脱硝氨区配有2个防毒面具、1个氨气报警器、2套防护服及2副护目镜等。用人单位还应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配备,如在工业废水处理间酸碱罐区设置围堰和应急药箱;精处理酸碱罐区加设应急药箱和泄险区;氨加药间增设围堰、应急药箱、喷淋装置及洗眼器;污水深度处理酸碱罐区加设应急药箱;脱硝氨区增设喷淋装置及洗眼器。用人单位应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设施的数量和性能是否能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进行救援,减少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此外,在主厂房、精处理加药间应设置应急救援通道。该公司曾组织过氨系统泄漏应急演练,但仅有照片及简短的宣传文字记录。该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应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考核有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应变抢险、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设备定期进行性能检查。该公司内设置卫生所,配备有2名医师和1名护士,并配有一定的应急医疗器械和药品。应与当地有一定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确保发生事故时员工能得到有效救治。1.7职业病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该用人单位在《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标准》中规定:收到职业病危害监测报告30个工作日内,报当地监督部门备案;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但用人单位应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还应在厂区的宣传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点等位置定期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该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的严重程度和该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1.8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纳入NOSA五星安全管理系统中,未单独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及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整理后,自成体系,统一编目并保存,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完整、有序[6]。1.9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该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投入了一定的资金,自该发电工程投产运行以来,购置了防噪声耳塞、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并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建议用人单位每年制订相应的计划,列出各项职业卫生经费的预算,从而为防治职业病提供资金保障。
2讨论
该发电工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制定了《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及各岗位操作规程,但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管理制度不够全面。因此该用人单位应在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后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应制定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进一步细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的相关规定。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要加强制度的落实,对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
作者:温亚男 张意 吴文红 章轶哲 缪庆 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职业卫生培训方案范文4
关键词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实训基地建设 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Countermeasures of Training Base Construction of Rehabilitation
Treatment Engineering Major in Five-years Vocational School
WANG Zhengcai, YUAN Haihua
(Changzhou Health Higher Vocational School, Changzhou, Jiangsu 213002)
Abstract To operate rehabilitation treatment engineering successfully in five-year health vocational colleges, the colleges should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of strengthening training base construction. It’s necessary to make practical scheme, form rigorous managing system to make it more functional and reach the goal of training talents in rehabilitation treatment engineering.
Key wordsrehabilitation treatment engineering; training base construction; countermeasures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受生产、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人口老龄化、自然灾害等社会和自然因素的影响,人类的致残风险在不同程度地增加,导致机体出现功能障碍需要接受康复治疗的患者越来越多,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康复机构迫切需要大量从事康复治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使这些特殊人群得到科学合理的康复治疗与康复指导,从而提高生存质量。为此,各级卫生职业学校先后开设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以适应市场的需求。以江苏省为例,六所卫生类高职校中已有五所开设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开设此专业的学校虽多,但大部分开设时间不长,从师资力量到实训条件尚不能确保达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这是当前卫生职业学校开设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亟待解决的问题,①本文主要探讨卫生职业学校开设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时应采取的对策。
1 详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学校要对全校所有实验实训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康复治疗技术专业除共享护理等医学相关专业的部分资源外,必须根据专业建设标准全面筹建专业实训场馆,添置实验实训设备,以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1.1 加强调研,科学论证
学校成立实训基地筹建小组,由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专业教师进行广泛的社会调查,形成实训基地建设方案思路,在此基础上聘请行业专家(从事康复治疗一线机构、行业协会及高校的专家)论证、分析方案的可行性,努力使实训基地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管理科学、运作高效、兼具社会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实训基地,确保培养目标的完成。
1.2 科学布局,合理配置
按照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职业岗位的要求,努力创建具有专业特色的实训基地。
1.2.1 布局合理
实训基地总面积≥1000平方米,实训室个数≥15个(按在校生200名计算),分4个功能区。(1)专业基础实验区,根据专业特点主要筹建人体解剖组织学、生理学实验室,有条件亦可筹建康复心理学实验室;(2)物理治疗实训区,包括运动疗法、物理因子治疗、传统康复治疗实训室;(3)作业治疗实训区,包括作业治疗、言语治疗、辅助具制作等实训室;(4)康复评定实训区。建成的实训基地能满足本专业在校学生的实训教学和50名社会人员技能鉴定与培训的需要。
1.2.2 功能齐全
实训基地能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所有专业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1)专业基础实验区:除配置医学类专业常用的标本、仪器外,增加运动系统、神经系统的标本、仪器,主要满足人体解剖组织学、生理学、运动医学、人体发育学等课程的实验教学。(2)物理治疗实训区:运动疗法实训室,主要用于开展关节活动训练、关节松动术、肌力训练等实训项目;物理因子治疗实训室,主要用于开展直流电疗法操作,低频、中频、高频电疗法操作,光疗法操作等实训项目;传统康复治疗技术实训室,主要用于开展腧穴定位训练、灸法、拔罐法、常用推拿技术、人体各部位推拿操作等实训项目。②(3)作业治疗实训区:作业治疗技术实训室,主要用于开展手工制作技能训练、感觉功能障碍训练、失认症和失用症的训练、日常作业活动分析等实训项目;言语治疗技术实训室,用于开展失语症评定与训练、构音障碍评定与训练等实训项目;③辅助具制作室,主要用于辅助具制作等实训项目。(4)康复评定实训区:用于开展人体形态测量、关节活动度测量、肌力评定、平衡功能评定等实训项目。 (下转第87页)(上接第64页)
1.2.3 仿真环境
实训基地按照康复治疗技术职业岗位对基本技能的要求,提供仿真的职业环境,使学生能在真实的职业环境下进行操作训练,并能根据教学需要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与项目教学。
1.2.4 设施先进
实训基地设施紧贴临床康复治疗岗位一线,适度超前,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学到本专业的先进技术;实训设备总值>100万元(按在校生200名计算),实训工位数充足,能满足每个学生反复进行技能训练的需求;医学基础、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康复评定实训内容自开率达100%。
2 努力营造良好的实训基地专业文化氛围
实训基地专业文化氛围能潜移默化影响并规范师生的行为举止,提升学生适应职场文化能力。
(1)营造良好的专业文化氛围。在实训基地布置与专业相关的图片资料,体现专业精神文化。
(2)形成良好的实训教学环境。在实训基地规划、布局时引入行业先进的文化思想,展示专业特色,具有浓郁的职业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实训教学环境。
(3)搭建学习专业技能的舞台。充分利用专业实训基地为学生搭建良好的专业学习平台,尤其是成为学习专业技能的舞台,利用实训基地资源开展各种技能比赛,让师生的职业技能、道德情操、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素养不断得到升华。
3 科学制定规范的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实训基地良性运行的重要保障,在制定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时要借鉴和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在人员培训、设施利用、科学研究、对外服务等多方面形成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确保实训基地功能最大、最优发挥。
3.1 健全管理制度,实施分级管理
实训基地设负责人1名,全面负责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安排和协调;制定各级实训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实训教学人员敬业爱岗精神;制定实训教学人员考核细则,按“双师型”教师要求对实训教学人员进行培养。
3.2 加强仪器设备管理,确保实训操作顺利进行
制定完善的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设1名兼职仪器设备管理员,全面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借用、报废等管理,使仪器设备始终呈现在良好状态,确保实训操作的顺利进行。
3.3 强化实训室管理,确保实训项目有效开展
建立健全的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由实训基地负责人全面协调、调度实训室的使用,督促实训人员严格执行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实训室在课余时间全天候为学生开放。
综上所述,卫生类高职校要办好五年制高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必须重视制定实训基地建设方案、营造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建立良好的实训基地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为各用人单位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康复治疗技术人才的培养目标。
注释
职业卫生培训方案范文5
【关键词】实用型;满意型;卫生;高职教育
一、加强实用型卫生人才培养的必要意义
(一)加强实用型卫生人才培养,可以提高全科医生的整体医疗水平
目前,我国合格的全科医生十分匮乏,注册全科医疗科的执业医师仅有8万余名,占执业医师总数的4.3%。在重视基层卫生的国家和地区,全科医生一般可占到医师总数的1/3甚至1/2以上。2011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建立中国特色全科医生制度作出了全方位的顶层设计,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适应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大力培养合格全科医生,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我国医学教育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
(二)以多样化的人才需求为切入点,统筹做好其他卫生人才培养工作
一是加强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当前,卫生事业的发展对公共卫生、护理、药师等专业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人才缺口大。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他们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解决相关岗位人才紧缺的问题。卫生部已经开始实施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工程,到2015年,全国急需各类紧缺卫生人才37万人。二是有针对性地举办短期培训班。分层次、分阶段、分项目针对现有卫生专业人员队伍进行专项、专科培养、培训和轮训,提高卫生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
二、加强实用型卫生人才培养的思路和措施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作为承担卫生人才培养的医学教育机构,适应医改需求,满足医改需要,是历史赋予医学教育的新任务、新使命。怎样在实用型卫生人才的培养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长沙经济建设服务,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们认为有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实用型卫生人才的学历教育
我院每年招生约1300人左右,以国家统招高考生大专生为主,适当招收少量五年制高职学生。同时开办大专、本科层次的成人学历教育,为优秀大专毕业生专升本创造条件,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3年,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在切实办好现有专业的同时,积极向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申报,争取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及中药学专业,为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等,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用型人才需要。
(二)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是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最紧迫、最核心任务,是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最根本的方法。我们认为应该充分利用长沙市卫生系统内的资源,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联合办学。我们积极筹备与兄弟医院联合开办护理、助产、药学、医疗、医学影像等大专班,设计将各培训班的理论教学放在卫生职院,临床教学放在医院。同时建立学院教授和医院专家联合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及时调整调整课程设置、专业和专业方向,促进专业设置与医院需求对接,提升卫生人才培养与医疗卫生单位需求契合度。
2.订单培养。护理专业是我院的特色专业,是国家护理紧缺人才培养基地、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省精品专业,近年,学院已试行与爱尔眼科医院联合招收了“爱尔眼科护理班”,招收并开设了湘雅博爱康复班,我院还将积极与各区县、各医院签订协议,订单培养护理、药学、助产大专人才,协议单位可参与选拨优质生源编班、以单位名字命名、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挑选学生实习、优先挑选最优秀毕业生,实现完全根据各医院的需求培养人才。
3.定向培养。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实现每个村卫生室有一名以上达到规定学历卫技人员”的要求,最为可行的方式是制定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的计划。同时,我院将积极联系为各医院定向培养手术室、ICU室、急诊室、供应室、产科、精神科等专科护士,为药房培养调剂师、为眼科培养验光配镜师、为口腔科培养口腔技师,为社区养老机构培养老年护理人员等卫生专门人才。我们将充分利用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实用型人才培养优势,各市级医院牵头,成立护理院及康复医院,扩张系统医疗服务规模。
(三)建立长沙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和医卫技能鉴定中心
一是建立由市卫生局主管的长沙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长沙卫生职业学院与医院合作,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人才培训、计算机及英语辅导、执业资格考前辅导等。根据基层卫生工作需要,灵活办班,按需施教,提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活动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培训方案、要求,由长沙卫生职业学院负责教学方案的制定、教学任务的实施、临床操作训练的衔接、考试考核的操作实施、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发放等。
二是在培训中心内建立长沙市医卫技能鉴定中心。积极与湖南省人社厅、妇联、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用人单位协调合作,积极推进医卫技能鉴定工作的广泛开展。如开展口腔医学技师、药剂师、社区康复治疗师、眼镜验光师、育婴师、月嫂、健康管理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按摩师、护理师等的技能培训、考核与鉴定,共同打造湖南省乃至中南地区最大最权威的医药卫生人才技能鉴定中心。同时,为长沙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企业下岗工人及转业军人转移培训,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也能为医院病房护理员正规培训、持证上岗做好服务,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培养技术人员。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医学无国界,教育无国界,依托长沙卫生职业学院现有国际国内合作办学的优势,继续加大开放交流力度,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医学教育机构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开展实质性、深层次的合作,特别是进一步办好护理(涉外方向)专业,在原有毕业生到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就业和深造的基础上,扩大学生的出国人数和合作的国家数,努力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国际交往与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护理人才,使学院实现在合作中发展,在发展中超越。
职业卫生培训方案范文6
第一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报告中提出的“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升我省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健康。
第二条加**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和重培训轻考评现象,提高现有培训资源的效率和效益,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三条推进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依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和省卫生厅、省人事厅《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归口管理、统分结合。在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上做到“三统三分”,“三统”即统一归口、统一规划、统一考评。“三分”即分类指导、分别实施、分级负责。
(二)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根据卫生工作需要,结合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需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卫生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考核评估、保证质量。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和评估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对每一培训项目执行情况都必须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四)坚持开拓创新、提高效益。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发展远程教育,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师资,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是以省卫生厅名义,由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承办的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及受卫生部或卫生厅委托,由厅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承办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项目管理。
第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在岗的卫生人员,包括临床医疗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社区卫生人员、农村卫生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卫生厅成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由厅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组成,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负责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工作。
第七条厅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
(三)审批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
第八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统一收集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二)整合、统筹和调配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三)编制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四)论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方案;
(五)监督检查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六)制定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标准;
(七)考核评估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八)统计汇总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决算等),编写《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信息》;
(九)向厅领导小组报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
(十)负责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及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
(一)制定本处室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处室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全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三)组织实施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
(四)教育培训项目结束后,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五)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质量监控,并协助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六)完成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制度。厅领导小组每年底召开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和部署下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必要时,厅领导小组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有关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各业务处室协调,厅科技教育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相关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审批制度。每年12月30日前,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将下一年的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厅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次年初统一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临时性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卫生厅委托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项目,由承办单位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评价报告制度。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教育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完成后均必须请学员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调查表》(表2),统一汇总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表3),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证书管理制度。按照《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和省卫生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岗位培训管理,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颁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等。
第四章计划与实施
第十四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不同,分类别、分层次编制科学、合理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表1),由厅领导小组审批后,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年度厅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交由成员处室实施。
第十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计划、社区卫生人员培训计划、乡镇卫生院卫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等。
第十六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培训项目。由中央、省财政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编制印发的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按照项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卫生人员的全员性教育培训、公共科目培训和在职在岗人员的医学学历教育由厅科技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七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应根据卫生工作重点,围绕岗位职责,满足岗位需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强调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八条全员性培训以公共性、基础性、综合性知识为主,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卫生行风、医学伦理、卫生法律法规、面向全体卫生人员的医学综合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十九条专项性教育培训以专业性、专科性、专题性医学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卫生管理、面向专业卫生人员的医学学科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形式应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短期培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远程教育等多种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发展远程教育,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及网络技术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解决“工学矛盾”问题,使基层卫生人员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全员性教育培训可利用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简称“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有条件的专项性教育培训也可利用“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
第六章基地、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二条建立省、市、县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教育培训项目。应根据各类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确定一批相关培训基地,如省级进修基地、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村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等。各级培训机构和各类培训基地要做好服务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设施,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三条从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要配备有与教育培训内容相一致的教材、讲义和教学辅导资料。
第二十五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须报厅领导小组备案,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组织开展的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师资情况和教材、讲义等须在培训结束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经费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由中央和省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经费要按照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其他教育培训项目的收费须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教育培训的规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十八条要规范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确定经费使用范围,以保证培训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教材建设、远程教育、光盘制作、教学条件、教学设施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监督和质量考核评估制度,考核情况作为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对参加教育培训的卫生人员进行监督与考评。每个培训项目要根据培训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组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与考评。每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年度教育培训情况报各相关业务处室,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各教育培训项目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汇总表》(表4)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二条对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要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考评,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每年底将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报相关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承办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三条对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质量进行监督与考评。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评估表》(表5),组织专家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并每年通报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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