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申报材料范文1
。主要事迹如下
一、不断加强学习,保持***员的先进性
一是进一步学习和实践“****”的重要思想,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质。通过学习,深化了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的理解,对如何以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促进人事人才工作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进一步打破现状,积极创新,不断开拓人事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局面。二是以身作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和贯彻两个《条例》和近年来中央、省和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对待权力,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该同志还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着重抓好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对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在党员中开展“整纪刹风,遵纪守法”主题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提高综合素质,全力推进员工队伍能力建设
该同志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以来,团结班子成员,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人才生态环境,促进员工队伍与人才市场的协调发展。一是加强组织员工的学是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注重员工队伍建设,着重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合理配置中层领导干部,组织开展了“我为人才市场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三、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开创人才市场发展新局面
(一)创环境,促进员工队伍与人才市场协调发展。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员工素质、提高员工服务意识上下工功夫,通过转变服务方法,拓展服务功能等形式,提高了员工的服务意识,拓宽了服务视野,进一步明确了服务社会、服务人才的宗旨。
(二)找支点,促进人才市场新发展。开展“我为人才市场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举行庆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二十周年等活动,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开创人才交流新局面,建设统一高效的无形人才市场,为我市招才引智提供高效的服务平台。
(三)树品牌,全力打造人才交流服务优势。一是推出系列优惠措施,拓宽人事业务,打造人事服务品牌二是加强与区内外人才市场、人才网站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联盟等形式拓展发展空间,打造市人才网的网络服务品牌三是采取举办人才交流大会和扩大专场招聘会等形式,贴近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需要,打造人才交流服务品牌。
四、开拓创新,全力做好人事人才工作。
(一)胜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努力实施“南博会”人才培养计划,了解高级会展经营管理骨干人才培训需求等基本情况,为开展高级会展经营管理骨干人才培训打下了基础。
(三)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服务力度,公开选拔的中青年信息化技术骨干,加强西部人才培养,加强我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大力实施技术标准人才培养工程,加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服务工作等。
(四)完成好我市人才工作会议的会前调研工作,参与组织起草人才工作会议的相关文件材料。
(五)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年培训项目,实施农村人才培养工程。
一是提出了我局的干部教育年培训项目,并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开展实施工作,共培训多人
二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实施意见,促进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申报材料范文2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发[**]29号)和《**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组通[2007]6号),现就做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面向省外特别是海外,重点支持引进以下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1、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人才;
2、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包括南京中国软件城、泰州中国医药城、**州纳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等)急需的人才;
3、已经实施或正在申报省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部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人才;
4、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并且地方有专门人才计划实行配套支持的关键性高层次人才。
二、人才条件
上述重点支持引进的人才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1、创业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在我省区域内投资或参与投资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其主导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国际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创业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与其所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专利、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高学历人才;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在省(海)外成功创业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年1月1日后到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本人为所创(领)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常驻我省工作。
2、创新人才:我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优势特色产业骨干企业和省级以上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的技术创新人才(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和管理创新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专家)。鼓励企业、各类创业创新载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相关学科领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担任过高层管理、技术职务;
(2)具有在国内外行业内知名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突出业绩;
(3)在软件及动漫、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与网络、专用芯片、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利用、城市轨道交通、生物技术与制药、水环境治理、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和现代农业等我省重点发展的高科技领域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
(4)**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驻我省工作时间年度累计在七个月以上。
三、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必须属于以下范围:
1、省(部)直属企业;
2、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3、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创业创新载体;
4、在上述范围以外,创业人才在**北5市投资或参与投资创办的,且属于该市确定的重点引资领域的科技型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创业人才所创(领)办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创新人才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4、反映引进人才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1)创业人才(A类)
对应于申报书(A类)中有关内容,提供反映本企业特有关键技术的技术特点、水平和优势介绍;企业主导产品在质量、性能、功能等方面相对于同类竞争产品的特点和优势介绍;创业者本人和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证书(证明)和以往成功创业的经历说明等。
(2)创新人才
a.技术创新人才-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B类)
对应于申报书(B类)中有关内容,提供引进人才近年来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承担有关研究开发任务(项目)中所发挥的作用、所取得成果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等的证明材料。
b.管理创新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专家(C类)
对应于申报书(C类)中有关内容,提供引进人才在原单位和现单位从事经营和管理工作中,本人主要提出并组织实施的重要战略决策、管理方法创新及其实际效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管理创新典型案例介绍,以及其它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保证字迹清晰。
2、申报材料分两部分装订。
(1)《**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一式六份,单独成册,不须合订,并提供申报书电子文档。
(2)将申报书一份与申报材料第2、3、4项合订一册,并在前附此册材料目录(注明A类、B类、C类),一式一份。
五、申报程序
1.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由创业人才所创办的企业、引进创新人才的企业或机构填写申报材料,向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申报。
2.各省辖市科技局负责对各单位所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引进人才的身份、学历、获自主知识产权等内容应重点进行核实确认。对于创业人才所创(领)办的企业,有关省辖市科技局应会同当地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对其诚信经营和依法纳税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于上述审查结果,各省辖市科技局应在申报书中“省辖市科技局推荐理由”一栏中予以确认。
3、在材料核实的基础上,各省辖市科技局应进一步根据《**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和本通知中有关引进人才的标准和条件,对所申报的引进人才组织初审筛选。初审结果报经省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将申报单位汇总表(样式附后)一式两份和汇总表电子文档,以及“关于报送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初审结果的函”一式一份,随同申报材料一并于4月15日至20日报送省科技厅(受理中心设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4、省科技厅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安排下,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市上报的引进人才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有关要求
1、各市要把人才引进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总体部署,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晰职责,务求实效。
2、各市既要广泛宣传、广开才路、举人唯贤,积极推荐引进的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又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层层负责、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人才申报材料范文3
为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市科委将启动*年*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B类)及启明星跟踪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
二、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须于*年1月1日前进入所在企业,所在企业须在*年1月1日以前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三、启明星跟踪计划面向*年1月1日后按时完成启明星计划(A、B类)项目研究工作并取得良好科研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
四、*年启明星计划继续支持“联合”申请的“产学研”项目。“联合”申请中,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人员申请启明星计划“A类”,围绕企业急需研发项目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对应企业科技人员申请启明星计划“B类”,开展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研究。“联合”申请项目(包括A类和B类)须在项目申请可行性方案中“国内合作形式和合作单位意见”一栏中注明“联合申请”,并填写联合申请对方的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等信息。申请单位(区县)还须在“*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备注一栏中注明“联合申请”项目。
五、*年启明星计划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支持的重点为:
1、国家和*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团队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2、国家、各部委以及*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联合申请”产学研项目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六、启明星计划的申请条件请参照《*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和《*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详见*科技网站)。申请者每人限报一项,且A、B计划不可兼报。已获*市科委人才计划资助的人员(启明星跟踪计划除外)和在站博士后人员不能申请。
七、为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0*年启明星计划实行限项申报。
1、A类:单位(以法人单位计)遴选后的项目申请数量不超过*-*年获得启明星计划A类项目数总和,不足4项的可申请4项。
2、B类: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八、申请者在“*科技”网站)填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区县)审核。所在单位(区县)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2份。
九、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须在*年9月30日前验收。启明星计划项目资助强度在15-20万元,启明星跟踪计划资助强度在20-25万元。
十、网上填报时间为*年2月14日至*年3月3日。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十一、书面申请材料一式3份,报送到*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年3月4日16:00时。
十二、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人才申报材料范文4
为了贯彻落实好4月30日全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5月12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仲生同志在市科技局五楼会议室牵头召开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全体同志参加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推荐申报工作协调碰头会。会上,三个部门分别交流了各系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推荐申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前一阶段推荐申报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三部门一致认为,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今年度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推荐申报工作重视程度高、动员部署快、工作起步早、各项措施实。
会议进一步细化了三部门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中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会议明确组织部门要负责好组织宣传发动,抓好服务协调;人事部门要负责做好意向性人才引进的申报推荐工作,突出抓好人才引进推动工作;科技部门要负责做好已落户优秀人才的排找推荐申报工作,突出抓好产学研企业的引进推动工作。会上还对做好今年的推荐申报工作靠实了22项具体措施,并分别明确了三部门各自的责任。
会议决定,市里三个服务督查小组将于5月中旬分赴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推荐申报工作进行督导服务。第一组由市人事局曹荣辉副局长带队,负责江都市、广陵区、开发区的引才申报服务督查工作;第二组由市科技局周军副局长带队,负责仪征市、邗江区、维扬区、化工园区、新城西区的引才申报服务督查工作;第三组由经贸委钱中声副主任带队,负责高邮市、宝应县、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国资委、农业部门的引才申报服务督查工作。为了提高督查服务的质量,会上还明确了12个方面的督点和服务内容: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汇报省引才政策主要精神以及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并督促地方尽快制定出台衔接省、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政策措施;检查各地是否专题召开动员部署会;指导并参加各地分产业、分区域、分载体召开人才引进工作专题部署会;检查各地是否给省外、海外家乡籍人才寄发引才荐才***;检查各地是否召开在本地工作的理工科优秀大学生引才荐才工作座谈会;检查各地是否通过本地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省人才引进政策;检查各地是否召开产学研企业负责人引才座谈会;检查各地是否从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科技载体、人才市场引进、去年以来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中逐一排找申报对象;收集汇总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组织发动各地明确专人进驻重点对象所在企业帮助指导整理申报材料;逐份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把关。
会议结束之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仲生同志对做好今年度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推荐申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仲生强调,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推荐申报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仅是省人才引进推荐申报的阶段性工作,更是今后一个时期组织、人事、科技部门人才科技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在推荐申报过程中,三个部门一定要强化合作,突出“四个重点”推进推荐申报工作。一要运用倒计时工作法,分地区、分行业拉网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梳理排找,切实摸清、摸准、摸实高层次人才存量资源;二要组织发动各县(市、区)和市组织、人事、科技三个部门两个层次的力量,实行面对面、“一对一”定点挂钩服务指导,加大重点部位的筛选力度;三要围绕重点目标、重点对象排人头,排任务,明确专门部门、专职人员,主动对接,定点跟踪,通过上门服务、到居住地服务等形式,务求服务的质量和成效;四要抓住五个重点环节。要抓好责任推进,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引才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推进人才引进目标责任的落实和到位;要推进政策制定,推动各地尽快制定有影响力、有实效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政策,对重点对象要舍得下本钱,实行一人一策,以政策的洼地效应实现引才的溢出效应;要搞好协同配合,三个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重大事项要及时碰头,对重要活动要群策群力;要创新方式引才,依靠部级、省级产业基地、产业产品的品牌优势,多渠道拓展引才,变被动等才为主动招才,实现引才方式的大跨越;要做好优质服务,在继续排找推荐申报对象的同时,要迅速整合力量,组织精兵强将,采用保姆式服务的形式,做好推荐人员的材料收集整理,并从评审材料的角度反复推敲、充实申报材料,确保以过硬的材料优势赢得申报的评审优势,提高推荐申报工作的命中率。
人才申报材料范文5
形式审查说认为,《测绘法》第34条规定,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物权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房屋登记实务中,《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3条第1款规定,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房屋登记办法》第11条第3款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综合法律、规章的规定可知,用作房屋登记材料前的房屋测绘报告的质量由测绘机构对测绘委托人负责,用作房屋登记材料的房屋测绘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则由申请人对登记机构负责。因此,登记机构对作为登记材料的房屋测绘报告只作查验该报告的有无,核对报告上记载的信息能否满足登记需要等形式上的审查。且房屋登记仅是一种物权公示手段,即对申请人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只要与其提交的登记证明材料载明的信息一致,就可以在登记簿上作记载,予以公示,故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登记时,只是利用房屋测绘报告,而无须对房屋测绘报告作全面的、实质性的审查。
实质审查说认为,《房产测量规范》(G B/T17986―2000)3・1・4条规定,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综合规范、规章的规定,只有经过登记机构审核、确认的房屋测绘报告,才可以用作房屋登记的依据。但是,经过登记机构审核、确认的房屋测绘报告,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的义务就由申请人转移给了登记机构。且房屋登记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和确定力,即房屋登记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具有权威性,不能随意变动,故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须对房屋测绘报告作全面的、实质性的审查。
如前所述,无论形式审查说,还是实质审查说,对其主张都有各自的依据和道理,孰是孰非?无从评判。笔者认为,房屋登记材料,是申请人依法向登记机构提交的证明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据,即房屋登记审查,实质上是证据审查,故应当从登记机构在证据审查中须履行的职责的角度来探究其对房屋测绘报告的审查责任。
那么,登记机构对房屋测绘报告的审查应当履行什么样的职责呢?
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 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0〕15号)第12条规定,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房屋登记,给原告造成损害,房屋登记机构未尽合理审慎职责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及其在损害发生中所起作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换言之,房屋登记机构对登记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审查未尽到合理审慎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何为合理审慎职责呢?笔者认为,合理审慎职责,即登记机构充分履行其在房屋登记中的法定职责,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到注意义务。具体到用作房屋登记材料的房屋测绘报告亦然。
合法性,即用作房屋登记材料的房屋测绘报告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具体体现:一是房屋测绘报告的制作主体合法。《测绘法》第22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该法第25条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因此,只有具备房屋测绘资质的机构和房屋测绘执业资格的人员,才可以从事房屋测绘活动,出具的房屋测绘报告才合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用作房屋登记依据的房屋测绘报告,登记机构须审查施测机构的资质。故在房屋登记实务中,登记机构须查验出具房屋测绘报告的单位是否有资质,在测绘报告上签字的测绘人员是否有执业资格;二是房屋测绘报告的内容合法。《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面积是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之一,该建筑面积是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 1―2000)测量的房屋建筑面积,由房屋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部分建筑面积构成。《房屋测绘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用作房屋登记依据的房屋测绘报告中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属于登记机构应当审查的范围。《房屋登记办法》第10条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有固定界限的幢、层、套、间为房屋登记的基本。因此,对为房屋登记提供建筑面积信息依据的测绘报告的内容,登记机构主要审查:①房屋测绘报告是否以幢、层、套、间为单位反映建筑面积;②房屋测绘报告提供的建筑面积数据是否按《房产测量规范》规定的范围、依据和方法计算。
真实性,即用作房屋登记材料的房屋测绘报告须客观、真实地反映申请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界址、墙体归属等情况。《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用作房屋登记依据的房屋测绘报告中界址点的准确性属于登记机构应当审查的范围。《房屋登记办法》第19条第(一)项规定,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登记机构应当现场查看。虽然《房屋登记办法》没有规定对因建筑面积变动产生的变更登记,登记机构须查看现场,但笔者认为,房屋建筑面积的增加或减少导致房屋面积变动,从而导致房屋界址点的变动,欲知晓房屋测绘报告反映变动后的界址点正确与否,登记机构唯有查看现场,因此,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和因建筑面积变动产生的变更登记时,登记机构应当现场查看,核实房屋测绘报告反映的是否是申请登记的房屋,界址点是否准确,墙体归属是否真实等。
人才申报材料范文6
“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学校和专业学院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
2、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
3、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三、实施范围
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按照学院、学科专业或导师范围自主确定实施范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将在《201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进行标识。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按原办法执行,不在此选拔范围)。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5日9:00-11月5日15:00。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5年11月18日前,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
4、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由申请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核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考生可通过各学院网站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进行查询。综合考核工作一般在2015年11月26日前完成。
5、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学院可对“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中的有关申请条件提出更高标准。
3、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yzb.nankai.edu.cn/。
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4、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5、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说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010)组合数学研究中心“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011)陈省身数学研究所“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021)物理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022)泰达应用物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031)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032)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04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051)化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05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060)生命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065)药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070)医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115)***政府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tiexin666##126.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需转载请保留出处:https://tiexin66.com/syfw/505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