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调发展理念范例6篇

关于协调发展理念范文1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既是革命的重要理论基础,又是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也是先重点解决中国的革命问题,再解决建设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五大发展新理念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展示了今天中国发展的大趋势

关于协调发展理念范文1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既是革命的重要理论基础,又是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也是先重点解决中国的革命问题,再解决建设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五大发展新理念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展示了今天中国发展的大趋势,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科学理念。

[关键词]

发展新理念;经济新常态;四个全面;中国梦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简称《建议》),为国务院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阐明党和国家战略意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和重大举措。《建议》有一个重要的理论贡献,就是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并以这五大发展理念为主线谋篇布局。

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五大发展新理念一经提出,就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和热议。这不只是因为它“新”,让人耳目一新,而且是因为它“深”,具有重大理论贡献。这里讲的“深”,不是深奥的“深”,而是深刻的“深”。这五大发展理念的深刻性和理论贡献,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切入讨论。其最大的贡献就是在政治经济学上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魅力之所以经久不衰,是因为这一经济学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剩余价值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奥秘,为无产阶级觉悟和革命提供了理论指导。

与此同时,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在其对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预测中,阐述了建设未来理想社会的许多重要思想。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既是革命的重要理论基础,又是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但马克思恩格斯当年重点针对的是如何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重点论述的是革命问题。同样的道理,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我们也是先重点解决中国的革命问题,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在革命取得胜利后,进一步解决建设问题。当然,这一主题的转换,从认识到实践都来之不易。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当我们把全党的工作重点从阶级斗争转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同时,也就开始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题的转换。今天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仅要联系当今世界的深刻变化深入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还要联系中国和世界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执政规律。重点是研究怎样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研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其中一个基础问题、关键问题,就是发展问题。今天,我们研究这个问题的任务,就是全面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在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我们改革开放以来做的全部工作,在经济理论上,就是探索以发展为重点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政治经济学。***在1984年评价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时候说过,“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1](P83)。从***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直到十以来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在经济工作实践和经济理论上,无论是工作重点战略转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参与经济全球化,还是提出科学发展观,形成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五大发展新理念,做的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政治经济学这篇重头文章。为此,我们经历了漫长的探索历程。这个过程大体有四个阶段。1.主题转化,重心转移。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工作重心开始转移。这个过程,从“行”到“知”,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直到1992年***南方谈话,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才从根本上统一了思想。2.体制变革,促进发展。从***南方谈话、党的十四大开始,我们决定以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为基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取代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重大举措,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当然,这一体制转变的艰巨性,不亚于甚至超过了重心转换。3.发展再认识。首先是认识到增长不等于发展,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同时更加关注社会建设,进一步意识到发展必须是可持续发展,今天的发展不能破坏生态,要绸缪子孙后代。所以,在十六大以后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4.新常态新发展。即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围绕“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特别是今天首先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破解经济新常态下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和大难题,以人民为主体,由科技创新开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发展新理念是“全面小康”与现代化相衔接的发展理念,是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发展理念,是立足国内与全球视野相统筹的发展理念,是全面和重点相协调的发展理念。今天形成这样的发展新理念,是全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不懈探索的结果,是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统揽全局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

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展示了今天中国发展的大趋势

指出:“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2](P48)关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的现实意义,概括之,它是我们破解经济新常态下各种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先导。首先,发展新理念指明了破解经济新常态下各种问题的根本路径,展示了中国在创新驱动下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大趋势。我国在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的时候,GDP总量是3645亿元,人均227美元。2014年,我国经济总量为63.6万亿元,折合10.3万亿美元,人均7590美元。从1978年到2010年GDP年均增长9.98%,持续三十多年高速增长,这两年开始减速,经济下行的压力较大。实际上,这两年东部下行偏多,中西部还有增长的。东部有下行,也有较快增长的,比如深圳。还有重庆,有两位数增长。这些省市保持增长的经验就是比较自觉比较早地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经济新常态表面上是速度问题,实际上是结构调整问题。用“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这12个字来描述新常态,强调对于经济新常态要“适应、把握、引领”。这六个字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适应它、把握它、引领它,就有一个怎么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问题,就有一个树立什么样发展理念的问题。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其理论贡献和新的亮点是突出用创新驱动取代要素驱动,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中国利用劳动力红利的发展阶段已经走到尽头,消费、投资和出口拉动也需要原创性科技成果支撑,与此同时,新的科技革命正在蓄势待发,创新驱动的阶段正在到来,这是一幅全新的发展图景。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是新阶段新发展的重要亮点,不仅着眼于可持续发展,而且将创造大量新的发展业态。坚持对内协调发展、对外开放发展,是实现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开放发展推进“一带一路”,通过协调发展实施“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这是极其重要的发展思路。而且,“十三五”规划与以往的五年规划相比,第一次在全球视野下制定规划,第一次把“一带一路”这样的战略写进规划中。坚持人民为主体的共享发展,有助于更好地把发展、民生、社会建设融为一体。当然,一个社会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比如脱贫,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减少六亿多贫困人口,成绩巨大,但按照中国贫困线标准2300元测算,还有七千多万贫困人口,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可能还剩一两千万贫困人口,到那时就由政府兜底全包下来。因此,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是要我们尊重客观规律性,发挥主观能动性,掌握经济新常态下工作主动权。这一发展新理念,指明了中国发展的大趋势和我们努力的方向。其次,发展新理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决胜之策,展示了中国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中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大趋势。党的十六大提出要紧紧抓住21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重要奋斗目标,丰富和发展了***提出的“三步走”发展战略,也是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的郑重的政治承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五年,是冲刺阶段、决胜阶段。与此同时,当前发展还面临许多问题,即“短板”,包括在多年发展中累积的农村贫困、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生态保护不力、民生欠账较多等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针对的、要解决的就是这些问题。这一发展新理念,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中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发展的大趋势。最后,发展新理念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展示了中国充满自信奔向现代化的大趋势。发展新理念,不仅能指导我们解决经济新常态下各种问题,指导我们制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而且能指导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十三五”规划是连接两个“一百年”,即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并为第二个“一百年”打下坚实基础的发展纲要。事实上,这次编制“十三五”规划的任务,不仅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还要为这以后3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实现这“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自十以来,励精图治,谋篇布局,先是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现在又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五大发展新理念。这五大发展新理念,是我们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科学理念,展示了中国充满信心奔向现代化的大趋势。

当然,深入理解发展新理念的现实意义,必须仔细研究当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形势和任务、经验和问题。

(一)机遇和挑战。当前面临的形势,是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现在进入一个重大的调整阶段,即经济新常态的阶段。这与世界经济出现的根本性调整有关,一方面金融危机以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另一方面各个国家都在谋求新的增长动力、新的经济格局和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此刻,国内国际两方面结合起来,对中国来讲是一个新的机遇。这个机遇稍纵即逝,抓住了才能够形成新的强大的发展动力。挑战也很明显,经济下行的压力较大,更大的是结构调整的难度。如果结构不能调整,还按照原来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来谋划“十三五”,那么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甚至新能源产能也过剩,这是没有出路的。唯一的出路就是创新,即转变思路、转变增长方式。既然机遇和挑战并存,就要求我们在过去三十多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寻找新的发展出路、形成新的发展理念。

(二)形势和任务。总体来讲,中国经济发展的形势是好的。尽管我国GDP增长速度从过去两位数降到现在7%上下,但仍然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更重要的是,这个7%是在一个庞大的基数上即10万亿美元总量基础上的增长。尽管经济下行但就业率持续三年上升,2015年三季度就业人口达1000万人以上,调查失业率为5.22%,这意味着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已经初见成效。因此,既要看到问题,又要看到向好的趋势。任务很明确,就是通过“十三五”这五年的努力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人均国民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这是很重要的指标,是对人民群众一个庄严郑重的承诺。然而,全面小康不仅仅是经济发展实现两个翻番,还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发展,尤其是生态的发展。人民群众应是在“绿水青山”下谋求幸福的生活,而不是生活在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的环境里面。这个任务很艰巨,但是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已有基础来完成这个任务。所以,在这样的形势和任务面前,面对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发展要求等问题,我们党形成了五大发展新理念。

(三)经验和问题。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我们努力在学习中成长、在学习中积累经验。尤其是最近三年多来,我们认识到经济新常态下面临的新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十八届三中全会形成的五大领域、六十多个方面的改革决策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一些重要决策,这都是我们在发展中形成的重要经验,这些经验对我们未来的五年,对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都是弥足珍贵的。能看到问题并始终保持清醒,这是我们党的优点。对于现在的问题,我们党是很清醒的。这个清醒,体现在对经济形势的分析上面,更体现在对问题的认识上面。从确定“全面小康”目标开始,党就强调要解决三个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过党的十六大、***、十以来的努力,破解三个不平衡的难题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还没有最后彻底全面地解决。农民问题、社会建设问题、环境问题、民生问题都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去解决。怎么能够弘扬经验、破解问题、补上短板,是编制“十三五”规划时面临的非常重要的一个难题。而破解这个难题需要有新的发展理念,因此形成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

三、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新理念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

(一)五大发展新理念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党的十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3](P15)五大发展新理念的主题词是“发展”,时代新要求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是一个高标准的科学发展理念,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我们可以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轨迹,来考察这一发展新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系。第一步,在十报告中,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总的目标提了出来。第二步,十后,秉持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一手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手抓反腐败斗争,“老虎”、“苍蝇”一起打,全面从严治党。第三步,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改革总目标,并做了战略部署。第四步,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环节,对于建设一个法治中国做了精心部署。现在到了第五步,形成一个全新的发展理念,来实现十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这个轨迹是一个圆圈,从确定“全面小康”目标开始,然后从严治党,全面改革,全面法治,形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后,提出发展新理念,向“全面小康”目标冲刺。这就好比打仗,目标确定后,整顿组织队伍,形成攻击力,完善保障体系,最后发起攻击。在这么一个从确定目标到实现目标的历史轨迹和逻辑运演圆圈中,可以看到,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决胜阶段的决胜之策,就是发展,就是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因此,这一发展新理念无疑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

(二)五大发展新理念是“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连接线。说过,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要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和领导艺术,学会统筹兼顾,而且还要始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一元论原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处于中心位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战略举措,应该围绕和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无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因为,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每一个“全面”都是围绕“第一要务”展开的。我们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小康社会。这“五位一体”不是五元论或多元论,而是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一元论意义上的“五位一体”。这要求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忘记“中心”,甚至偏离“第一要务”的错误倾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新理念,把“发展”作为“五位一体”之“体”突出出来,特别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都归位于“发展”。这不仅有利于防止和克服忘记“中心”,甚至偏离“第一要务”的错误倾向,而且能够以发展为“硬道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和党中央治国理政“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各个组成部分连接起来,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党的十指出:“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决不能有丝毫动摇。”[3](P15)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地推进。

(三)五大发展新理念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基础。通过五大发展新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使之成为一个战略布局,需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内部的三对关系。1.协调处理好“1”和“3”的关系。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4]因此,“四个全面”实际上是“1”加“3”个全面。即无论是改革、依法治国、治党,都要服务于“全面小康”。当然,“全面小康”也不能偏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要求。这是“四个全面”战略实现过程中要处理好的第一对关系。实质上,就是要处理好发展与改革、法治、治党的关系。2.协调处理好“2”与“2”的关系。这对关系就是“全面小康”、全面改革和全面法治、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即解决“搞活”与“治乱”的关系。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把社会内在的生机和活力激发出来。生机和活力激发出来,中国就活跃起来了。但是,在“活”的同时一些腐朽的东西也出来了,鱼龙混杂,乱象频发,乃至败象显现。事实上,进入21世纪前后,党就意识到这些问题,意识到搞活不能搞乱,也意识到治乱不能治死。现在,我们在原有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破解这个难题,就是既搞活又治乱。“四个全面”,前两个“全面”侧重于搞活,后两个“全面”侧重于治乱,努力把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国。3.协调处理好“3”和“1”的关系。这对关系就是“全面小康”、全面改革、全面法治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中国***是执政党,所有问题最后都要聚焦于党的自身建设。坚持对“全面小康”的领导地位,坚持在全面改革中、全面法治中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祛除队伍里的“病灶”和不健康因素。由于以前有些人违背党的宗旨、离开党的规矩,做一些不该做的事,十后不容许这样做,因此出现了在搞活的时候“乱作为”,在治乱的时候“不作为”的现象。这种现象影响了我们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执政地位,同时也影响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里,除了“1”和“3”的关系,“2”和“2”的关系,关键就是“3”和“1”的关系。处理好这对关系,实际上就是要破解“乱作为”与“不作为”两个陷阱。我们不应该“乱作为”,不能“乱作为”,也不应该“不作为”,而应该有“大作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新理念,就是要求我们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去作为,对于防治和抵御“乱作为”、“不作为”,破解“难作为”,做到“大作为”至关重要。总之,五大发展理念是我们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基础和关键。

参考文献:

[1]***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3]十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关于协调发展理念范文2

(一)公平发展理念

相较于形式而言,经济法的公平发展理念更加看重的是结果上、实质上的公平。一方面,经济法强调公平竞争。为了更好地解决单纯市场调节情况下可能发生的市场失灵现象,经济法的公平理念强调将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进行结合,从而实现良好的公平现象。另一方面,经济法看重诚信规范。为了防止不正当竞争、恶意竞争的发生,保证消费者与竞争者之间的力量均衡,经济法通过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度来进行调节,维持社会经济发展的诚信与规范。

(二)可持续发展理念

可持续发展是指对特定区域的需要不能危害其他区域的需求能力,当代人的需要不能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的发展。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整个法律体系应当共同承担的历史使命。经济法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经济法强调顺应生态发展、社会公益与社会责任。

为了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经济法注重引导经济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如在《企业所得税法》中,通过规定对符合节能环保条件的相关企业予以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来鼓励相关企业改进生产技术,从而达到节能换环保、实现集约型经济发展的目的。

2.经济法追求社会整体利益及经济发展的区域平衡。

由于我国不同地区间资源分布和资源运用各有差异,因而经济发展存在着东、中、西部差异较大的现象。为了改变这一现状,经济法也在其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调节作用。同样以《企业所得税法》为例,《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以产业优惠为主、企业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配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心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战略部署对区域优惠政策加以调整,实现区域优惠政策从目前的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最终建立起产业政策导向与区域发展战略导向相协调的税收优惠政策机制。

二、经济法以人为本理念的进步性

(一)是对社会本位理念的有效补充

不同于民商法中以个人为本位的理念,经济法更注重的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即社会本位,这无疑有助于实现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但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单靠社会本位理念仍无法全面解决社会与个人之间的现实矛盾,社会整体利益作为社会本位理念的核心其界定也时有改变。而以人为本理念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具体体现为以下三点:

1.以人为本理念是对人的内在物权更直接的保护。

在以人为本理念下,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增加不以牺牲他人合法利益为代价,而是通过改善技术水平、法律规范等来提高市场的发展水平,达到社会利益总量的增加。

2.以人为本理念更加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

以人为本理念强调在当前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对后展需要的影响,做到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和长远利益共同最大化。

3.以人为本理念下社会整体利益具有同一性。

不同于简单的机械相加,经济法中社会整体利益强调社会本位与个体根本的辩证统一,强调要加强对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科学性指导,实现全面发展。

(二)有助于平衡协调理念的实现

经济法作为协调市民社会与国家政治间利益的法,一方面要协调运用“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另一方面又要协调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间的平衡。由于传统的平衡协调理念不能够真正对利益的协调作出具体实际的指导,导致实际操作效果大打折扣。对此,以人为本理念提供了很好的补充与指引。以人为本理念强调要最大限度的维护人的安全自由和交易的安全公正,在个人权利遭到侵害时,要确保其权利利益能够有法律保护。这无疑弥补了平衡协调理念自身的盲目性和缺乏实践性,从而保证平衡协调理念的真正实现。而这就为平衡协调理念提供了实际着陆点,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明确了对特定经济主体利益的保护,增加了针对性和目的性,使平衡协调理念中易出现的盲目性和缺乏实践性得以弥补,进而有助于平衡协调理念的真正实现。

三、如何树立经济法的“以人为本”观

(一)应突出全面发展

全面发展作为经济法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目标,其具体内涵包括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和抉速发展。要确保全面发展得以实现落实,我们必须将这三点统一起来。

1.协调发展。

所谓协调发展就是要求将经济、生态和社会三者协调贯穿到发展过程中来。一方面,协调发展要求注重市场经济个体间的协调。尽管社会财富的增长需要经济主体对利益的追求,但由于发展中不断形成的个体差异的积累以及诸如贫富差距拉大等社会矛盾的增多,经济的发展也随时都有停滞甚至负增长的危险。因此,经济法以人为本的理念应当力求在个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间找到平衡点,保证社会的整体利益不因市场主体追逐自身利益而遭受损害。另一方面,协调发展也要注重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的脆弱性往往是经济法主体所容易忽略的。我们必须协调好主体需求的无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实现当下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平衡,真正实现生态、经济以及社会的协调发展。

2.安全发展。

安全发展理念主要包括维护市场之间的竞争环境和秩序、防范市场和国民经济总体的运行风险。具体可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从宏观角度讲,人口、资源、环境的安全应当被列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使经济法成为真正的绿色经济法和发展保障法。从微观角度讲,我们必须将个体安全的维护放在更高的角度和层次中去讨论,而不能单单考虑自由公平和弱者权利的保护。我们必须在竞争机制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保护之间寻找**平衡点,力求兼顾当前经济安全和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的总体安全,真正将经济法以人为本理念的进步性落到实处。

(二)应突出公平正义

在经济法以人为本的理念中,与全面发展同样重要的还有公平正义理念。以人为本,一方面要注重形式上的公平,同时还要要注重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

1.要重视形式上的公平。

形式上的公平具体包括经济领域的规则公平和信息公平。关于规则公平,又称制度公平,强调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法主体应当享有同等的权力,承担同等的义务,大家基于同样的环境和制度来进行竞争,且不因各自的客观差异而区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信息公平则强调各经济主体在接收信息时不应受到信息提供者的差别对待,更不能存有歧视现象。也就是说,经济主体之间所享有的信息资源和渠道应当是同一的,经济主体之间在地位上是平等的。由于经济主体各自角色的不同,我们不能盲目要求每个经济主体的信息完全一致或绝对完整,但至少我们应当保证社会成员追求和获取的信息是足够公开透明的。为了真正实现信息公平,我们就必须克服信息传播和接受过程中存在的障碍,控制信息成本。同时我们也必须积极采取措施防范虚假信息和欺诈行为的侵袭,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使其拥有较高的信用度。此外,我们还要避免在宏观支配和信息分配的过程中出现内幕交易情况的发生,从而真正保证信息传播渠道的正当性,保证各主体能够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地在经济领域内接收和使用信息,最终实现信息公平。

2.必须注重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

关于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二者可统称为实质的公平。经济公平需要满足市场主体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关于政策、机制、信息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为了真正地实现经济公平,经济法必须进行一系列的竞争规则的制定与完善,并要对竞争进行有效监管,同时借助政策的力量来刺激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并有效指导其经济行为,最终实现资源整体利用率的提高、弥补市场的缺陷、保证竞争的自由与公平、实现有效配置市场资源的使命。除了要注重经济公平,我们也必须能够认识到社会公平的重要性。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便是对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获得的利益进行再分配,通过对不同主体获得利益的调节,使利益分配控制在市场主体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从而减小贫富差距,使社会整体趋于公平,进而实现更具宏观意义的公平。

四、结论

关于协调发展理念范文3

关键词:区域均衡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区域均衡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是区域经济学研究中的永恒主题和重要课题,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与区域经济关系则是区域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也是目前区域经济学中内容最为丰富的研究领域。研究和探讨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的机制设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就我国而言,从建国初期的区域均衡发展战略,到改革开放时期的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再到如今的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区域发展,我国已然经历了区域发展模式的战略性转变。当前,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区域差距逐渐加大、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区际矛盾日益突出,促进和加快实现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迫在眉睫。因此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的机制设计对于我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颇具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1对概念的界定和认识

区域均衡发展,是指在区域间存在发展水平差距的背景下,继续发展先行地区经济的同时,逐步实施重点转移和政策倾斜,促使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提速”,趋向于缩小地区间的差距,最终实现相关区域发展水平接近或收敛的过程和状态(郭甍,王少林,段晓华 2006)。“区域均衡发展”在概念内涵中强调各区域的发展结果和发展水平的格局和态势,要求各区域最终发展水平的平衡与相近,实现水平差异的最小化,对不同区域的产业结构、增长模式、相互关系等范畴不做界定。

区域协调发展是相关区域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发展上相互联系、关联互动、正向促进,区域利益同向增长,区域差距趋于缩小的过程和状态。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是实现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和谐、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共同提高、社会的共同进步(李兴江,唐志强 2007);具有“密切区域经济联系、促使区域分工趋向合理、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效率、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4个标志(彭荣胜 2008)。“区域协调发展”在概念内涵中强调各区域发展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和角色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提出了区域差异逐步缩小的要求,对不同区域的产业结构、共同涉及的领域、相互关系等范畴做了界定。

笔者认为,区域均衡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其实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同一个问题就是区域发展模式和关系问题,两个方面就是前一个强调宏观整体最终状态和最后结果的态势与格局;后一个强调整体中的个体之间在发展过程中的关系体现和路径追求。

“区域均衡”与“区域协调”两个概念之间不存在单向的包含和推演关系,简单地说,均衡不一定协调,协调也不一定均衡;协调只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促进均衡的实现,比如产业梯度转移、要素跨区流动、区际分工合作和专业化、市场和基础设施共享、先行地区拉动落后地区发展等等,实现差距缩小和发展均衡;均衡也只是在一定程度可以促进协调的实现,两个概念都提到了“区域差距逐渐缩小”,试想如果区域差距过大导致区域间失去互补的空间和联系的结点,那么协调就无法实现,因此均衡的过程和结果必然伴随着差距收敛从而为协调提供了一定的有利条件。

针对“均衡”、“协调”、“发展”等相关概念,很多学者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和理念,有助于我们从概念、关系和过程认识方面更好地切入和探讨均衡与协调发展的机制设计。

“非均衡协调发展”:审慎地使区域发展不均衡,同时保证差距不致过大和相互间协调共进,是在发展推动资源和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实现宏观整体较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区域发展中先实现保证协调和适度不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发展,然后以非均衡协调态势促进均衡与趋向均衡的实现

“发展中均衡”:与“均衡中发展”相对,前者是指以发展为首要目标、在发展中兼顾相对和动态均衡的过程与结果的强发展;后者通常是指单一的、平均的或者不合理的均衡下的弱发展。在现实区域经济发展中,往往可以借助非均衡发展过程,达到高水平、高效率的空间均衡;否则很可能是低水平、低效率的均衡发展和普遍贫穷。(曾菊新1996)

“动态均衡”:区域经济发展中所表现的均衡发展与一般经济学中的均衡概念有所不同,它更强调是一个动态过程。均衡是非均衡这一发展过程的最终结果,均衡是动态的,它需要经过非均衡的运动上升和发展到新的均衡态,即旧的均衡不断被打破,新的均衡不断建立,经济运行的总体均衡中包含局部的非均衡。(陈秀山,石碧华 2000)

2 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的机制设计

2.1 机制设计的内容与原则

何谓“机制”?“机制”是在一定的动力驱动下,相关主体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按照一定的路径和方式,达到一定结果的机理和制度。这里的“机理”是指运动、演变、联系与作用的原理;“制度”是指组织形式、运行规则、工作方式和演变路径。

在机制设计过程中,需要确定和设计机制最初的驱动力或驱动主体、以及驱动作用点和作用方式,然后在已知原理的指导下,设计出承受动力作用而运动变化的相关主体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路径,使其在动力、组织和路径的复合作用下达到目标状态;简单地讲,主要就是设计驱动主体和路径。

在设计中首先要遵循“机理指导下组织与路径设计”与“目标约束下组织与路径设计”双重兼顾的原则,注意驱动力及作用点、作用形式的可行性、科学性与可获得性,同时要遵循给予一定的激励与约束保证相关主体自觉选择和步入已设计路径的原则。

2.2 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机制的驱动主体与路径

根据驱动主体的不同,笔者认为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机制包括四部分子机制:上级政府推动机制、先行地区拉动机制、落后地区自我发展机制、其它帮扶机制。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通过刚才对相关领域重要理论的回顾和分析,我们得出应当以政府行为作为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机制的主要驱动力,从某种意义上说,该机制是一种非市场机制或者非完全市场机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视市场机制在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笔者认为,整个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机制应当是嵌套在市场机制中政府行为驱动机制,应充分重视和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以政府行为驱动机制为引导,实现机制的最终目标

任何经济系统的发展,本质上说都是产业部门的发展,区域经济发展也不例外,其本质是区域内产业系统和产业结构的提升和发展。因此在机制设计中,应把产业系统作为首要作用点和影响层次,充分重视机制路径中对产业系统的作用和效果,之后再设计具体投资行为、收入与消费等作用层次。

3几点建议与思考

3.1 将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置于战略高度

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在思想和观念上将区域发展的均衡与协调摆在战略层面的高度上。从长远出发、从全局出发,在整个区域发展战略中体现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的谋略和规划。不仅上级政府和落后地区政府要重视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的战略地位,先行地区也应当给予充分关注,切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切忌贪图自身快速发展的“蝇头小利”而忽视长远的、宏观的战略收益。

3.2 正确认识区域均衡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

作为整个机制驱动主体的各级政府,一定要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区域均衡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均衡与协调虽然在一定条件可以相互促进,但是两者之间没有单向的包含和推演关系,要以均衡为目标和结果、以协调为关系和过程将两者统一在区域发展的实践当中。既不能为了追求绝对的、静态的均衡而导致宏观区域的低水平发展与不协调,也不能只追求效率和速度而忽视了区际差距和区域协调。在发展中求均衡、以非均衡协调的过程来实现最终高水平的区域均衡与协调。

3.3 清楚认识各级政府在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体来看,本文设计的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机制应当是嵌套在市场机制中政府行为驱动机制,应充分重视和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以政府行为驱动机制为引导,实现机制的最终目标。各级政府都应当认识到这一点,在充分尊重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合理运用自己的行政职权和社会经济干预能力,对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起到驱动作用。从各个子机制关系来看,上级政府、先行地区和落后地区要分别以主体关键作用、协助配合作用给自己定位。

关于协调发展理念范文4

刚才,我们集中学习了《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第八部分“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关于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作为发改人,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是我们的职责要求,我有一些感悟,借今天研讨的机会,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深刻认识新发展理念

发展理念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具有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直接关乎发展成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引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线。其中,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五大发展理念既有各自的目标要求、内涵特征、基本遵循和具体措施,又相互贯通、层层递进、相得益彰,是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五大发展理念,完全符合我市实际,契合转型发展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期盼。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是一项系统庞大工程,新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党员干部的认识和行动。作为全市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我们发改委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高度、程度和力度很大因素上决定着参谋助手作用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顶层谋划水平的高低。我们支部的党员干部理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透一点,坚决把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全力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在新发展中履行好职责

我们作为发改部门,既要注重政策和改革举措的设计谋划,又要注重推动任务落实,努力在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上作出新贡献、彰显新作为。

1、推进创新发展,必须聚焦重点、转换动能。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的地位是“牛鼻子”,创新发展的要义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作为发改部门,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理念,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的区域创新体系,切实以创新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把创新发展的关键点放在加快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上,突破点放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上,着力点放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上,立足点放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上,切入点放在第三产业发展上。

2、推进协调发展,必须统筹兼顾、补齐短板。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协调发展的要义是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协调的关键是“弹钢琴”,必须把解决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城乡不平衡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实现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产业分工布局合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坚持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繁荣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发展;坚持园区聚集发展。

3、推进绿色发展,必须守住底线、筑牢屏障。绿色是生命的象征、大自然的底色,绿色发展的要义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绿色的目的是“筑屏障”,必须把绿色作为科学发展和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进一步深化改革,突出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于协调发展理念范文5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征求大家的意见和深刻反思,感觉到自己主要是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墨守陈规、循规蹈矩。

1、自我教育、党性锻炼不够,理想信念有所淡化

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每一位***员必备的政治素质,是***员永保革命生机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通过近来的继续学习和深刻反思,理想信念的确在不知不觉中淡化了,特别是对党的最高纲领的有机统一,理解不够深,把握不够准,信念看得近,理想看得远。

2、群众观念树立不牢,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细致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每个***员的行为准则,但是,因为长期从事机关工作,特别是在政协机关工作,总认为,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是党政工作部门的事,殊不知,走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念,为群众服务,有直接间接之分,政协具有联系面广、代表性强的特点,作为机关工作人员,虽不具备直接为群众服务的优势,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体察群众疾苦,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本应是政协干部的强项,但做得却很不够,表现在:一是联系群众的量小面窄,客观上机关事务缠身,但主要是缺乏深入扎实的实干精神。二是在深入调查研究上未能很好的身体力行。即使搞调研搞视察,也是浅尝辄之,走马观花,对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知之不多,了解甚少,难以拿出具有独到见解的意见和建议来,因而所形成的调研成果,一般性的泛论议论多,关系全局的深层次问题的较少。这些都反映出自己群众观点不强,工作作风不够细致深入。

3、驾驭整体工作能力欠缺,参谋协调职能发挥不够充分

机关工作是政协工作的枢纽,参谋、服务、协调是秘书长的三项主要职能,承担着政协系统各种会议、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担任秘书长以来,由于长期从事一个侧面的工作,在驾驭整体工作上,思路不多,措施不力,特别是为主席会议参谋作用方面,往往满足于完成好领导交办的事项,在重大活动中参得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协调内部关系也是一项重要工作,但往往考虑的是,内部都是科级干部,不愿为一些事情得罪人,导致工作不够协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协政是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工作的三大职能和重要途径。政协机关作用就是贯彻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的意图,把各项工作组织和实施好,当好参谋,搞好服务,提高效率。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思路不多,创新不够。有工作态度,但主动不足,有工作效果,但未能精益求精,比如承担全机关的报告撰写、文件起草,但常常是满足于领导交办的事项,满足于一般性的文件事务处理,对各种资料常常是被动应付,未能深钻细研,精益求精,因而诸多调研报告、视察考察报告、经验材料等文字平平的较多,“精品”就较少,这些都说明了自己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创新精神不足。

二、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

存在的突出问题,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观原因主要是:

1、从认识上讲,主要是忽视了理论学习,放松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

正确的世界观、科学的人生观、积极上进价值观是每一个党员干部永葆革命斗志的政治素质,只有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从而形成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但是由于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自觉不自觉淡化了“三观”教育,致使工作满足于现状,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应有的进取精神,产生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2、从工作上讲,主要是对新时期政协工作地位作用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的主动性有了差距。

长期以来认为,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不具有立法的性质,政协不是行政机关,不具体管理事务,政协所做的多是务虚工作,做与不做没有多大的区别,很难收到一定实效,作为政协机关干部,只要处理好日常事务就可以了。鉴于这种认识就不知不觉产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因而学习放松了,工作松劲了,标准降低了,只求一知半解,未能精益求精,这也是产生多种问题的重要思想根源。

3、从党性上讲,主要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不够紧迫。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最高标准。作为政协干部,只有把自己工作融于为群众利益鼓与呼中,才能实现其自身价值。但往往认为政协是从事务虚的工作,看不见,摸不着,难以为群众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对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比如农民增产不增收,下岗职工再就业难,经济发展不宽松等问题,总以为是上级领导考虑的事,因而产生了事不关已,免谈为好的错误思想,对群众疾苦了解不多,反映甚少。通过深入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深深感到这是自己群众观念薄弱,宗旨意识淡化的表现。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今后要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努力。

1、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政治理论是当前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使自己的思想适应形势的变化和要求,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因此在今后工作中,要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增强主动意识,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

一是树立进取观念。立足本岗职位,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委员服务,研究和探索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创造性地做好机关工作。二是扎实工作作风,对自己所从事的资料工作,舍得扑下身子深钻细研,精于求精,多出“精品”,真正反映出政协工作应有的水平。三是凝聚工作合力,政协机关是窗口,是整体工作的直接体现,要从规范制度入手,建立建全工作机制,从而形成全机关讲协作、讲奉献、讲服务、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充满活力的机关集体。

关于协调发展理念范文6

一、会计国际协调化的相关概念辨析

虽然会计的国际协调化是一个惯常用语,但在我国会计界,对会计国际协调的若干概念往往存在诸多的解释并混淆使用,会计协调或会计协调化尚未取得比较一致的认识。会计“协调化”的表述,经常涉及“可比性”、“标准化”及“统一性”的概念,最近又使用了“趋同化”这一概念。在正式开展欧盟会计政策国际协调及对我国会计国际协调启示的讨论之前,有必要对会计国际协调相关的若干概念进行探讨和界定。

(一)会计国际化与会计国际协调化会计国际化是一个泛意词,指会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而客观发展起来的不可逆转的超越一国国界的趋向。从某种意义上说,国际会计的开拓和发展,是从国别会计的比较研究开始的,在国际会计初始创立阶段,对国际会计的认识存在“会计国际化”和“会计国别化”等不同的学派,并由此引发“会计国际化”和“会计国家化”之争,此时,“协调化”的概念还不明确。随着对各国环境差异的认同和对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明确,“会计国际化”与“会计国家化”从环境因素对会计影响人手,找到了两者的契合点,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求同存异的会计国际协调化概念才正式在国际论坛出现,其时间比“会计国际化”概念要滞后得多。1973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会计国际化进入国际会计协调阶段,会计的国际协调化概念源于会计国际化概念。会计国际协调化是使不同国家间的财务报告变得更具有可比性、对制定决策更有用为目标,一种降低国家间财务报告差异的过程。它着眼于主观的推动和促进,是一个调节国别会计差异的过程。随着协调化的进展,国别差异将不断缩小甚至在某些方面消失,协调化富有弹性和开放性,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国际经济环境条件下,协调化可以有不同的含义。

(二)会计形式性协调与会计实质性协调 会计国际协调的含义是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构成的会计准则执行机制的系统协调,从而产生可比的,进而决策有用或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会计协调是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内涵的“向前”和“向后”的延伸,“向前”即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执行机制的可比,“向后”即会计信息质量――决策有用性或价值相关性的提高。因为会计准则及其执行机制实际上构成了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即在会计准则规定的范围内,会计人员通过专业判断进行会计处理以及经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然后最终生成会计信息。会计协调应该是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各个环节的协调,既包括会计准则的协调(形式性协调),也包括执行机制的协调(实质性协调)。实质性协调是指企业在会计实务上协调一致,也就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差异减少;形式协调,是指会计准则的协调。形式协调是会计协调的基本条件,通过准则协调一致,限制企业在会计实务上的多样化,减少财务报告的差异,进一步提高财务报告实质上的协调程度。对会计规定(形式)和会计实践(实质)的协调进行区分是至关重要。很多国家形式上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很多公司虽然声称使用了国际性会计准则,但其编制的财务报表仍旧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这表明实质层面的协调仍十分有限。形式上的协调能减少可供企业选择的会计方法和程序,使会计准则更加科学和合理,为企业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的编报提供比较好的基础和前提。但是,仅有形式上的协调是远远不够的,因企业可以借助盈余管理和其他机会主义行为,甚至虚假陈述或报告行为粉饰、扭曲财务报告。

(三)会计国际协调化与会计国际趋同化20世纪80年代,会计协调化一度被认为是与“标准化”、“统一性”、“可比性”不同但相关的概念。随着经济全球化成为大势所趋,会计准则的协调已经逐渐取得共识,将趋同的概念正式应用于会计领域,应该“归功”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趋同是最近几年才被广泛运用的新名词,是对全球会计协调化更深层次的描述。趋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标志着会计信息的“高质量可比”概念。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成功后,正式提出“趋同”概念,以取代以往协调化目标。会计的国际趋同意味着各国向单一的会计标准过渡,而今这个单一的会计标准就是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关键,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对促进国际会计协调更有利。应注意的是,与会计国际趋同并不等于相同,趋同允许由于国家在经济环境、法律制度、文化理念及监管水平等原因在会计处理方面存在差异,但它也不是简单的协调,而是协调的进一步深化。会计国际趋同是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长期协调的必然结果。

当前,就会计国际化发展现状而言,研究“协调化”是必然的选择。尽管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将其目标定位于“趋同”(标准化),但相对于标准化而言,协调化是更加真实、更加普遍的现象,也更容易达到。会计国际化是一个含义比较宽泛的概念,是一个“比较―协调化―趋同化―统一性”的由弱变强的过程,不经过协调化就达不到标准化,这一顺序客观地描述了会计国际化的发展过程。

二、欧盟会计政策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的进程

欧盟是推动国际会计协调化最具有成效的区域性国家联盟。在会计协调化进程中,欧盟在执行其财务报告公告问题上具有不同于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能力。根据欧盟会计政策国际协调的进程,欧盟会计政策的国际协调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一)区域性协调阶段根据1957年《罗马条约》的规定,欧盟的管理机构可以特定规则,要求各成员国立即执行,也可以较为宽松的指令,要求成员国在既定的期限内纳入国家法律。在欧盟的指令中与会计最有关的主要有第4号指令、第7号指令和第8号指令。随着会计指令的颁布和应用,欧盟国家财务报告的可比性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由于欧盟指令不能完全替代成员国法律,各成员国必须通过修订其法律或重新颁布新的法律来执行指令,因此各成员国在会计政策协调进程中仍存在局限性,执行进程差别极大,导致欧盟为各项指令设置的最后截止期限经常会被成员国延后或忽略不计。因此,欧盟内部会计协调主要是以法、德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会计模式与英国会计模式之间的差异协调。

(二)国际趋同阶段 1995年,欧洲委员会宣布欧盟放弃发展其特定会计准则的长期目标,要求成员国今后以国际会计准则作为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以此支持国际协调活动。在IOSCO于2000年5月认可了IASC的核心准则计划后,2002年7月,欧洲

议会和欧洲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的1606号法令》。欧盟决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应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606/2002号法令”具备相当高的法律地位,即不需成员国批准,国际会计准则即可实施使用。但是欧盟并非无原则地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对国际会计准则的认可引入了近乎“苛刻”的双重认可机制,即先通过技术层次的认可,再进行立法层次的认可。欧洲委员会于2001年6月专门成立了“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以事前介入的方式了解和影响IAS的制定,并对的准则及其解释进行专业评估,提出是否予以采纳的建议,而后在立法层次,由欧盟及其成员国代表组成的会计监管委员会(ARC),负责审批EFRAG提交的采纳建议及具体时间表。对于技术层次主张采纳,而立法层次予以反对的事项,则要求由技术层次寻找替代方案。即立法层次在认可国际会计准则方面起最终的决定性作用。这种双重认可机制,从成文法系的欧洲国家立法程序来看是可以理解的,欧盟不可能不通过认可而把准则制定权授予IASB这样的民间机构。同时,设置这种双重认可机制的目的,也在于加大欧盟在国际协调化进程中对IASB的影响。

欧洲除英国外大多数属于大陆法系国家,由于国际会计准则受英美法系影响很大,因此大陆法系在向国际趋同的过渡进程中受到的冲击更大。大陆法系国家由于会计准则处于法律来源层次的最低一级,其合法化需要按程序纳入法律,这在时间上有一个过程,所以,实现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目标只能分步骤地渐进性推进。此外,大陆法系会计与税收存在紧密联系,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要求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相分离,但合并报表可以不受税法的限制,国家纳税只是根据单个公司报表。故在向国际趋同过渡的现阶段,法国对非上市公司允许选择是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但是禁止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单个公司报表。总之,大陆法系国家由于自身会计制度特点使得其国际趋同的过渡过程呈渐进性特征。

三、我国现阶段会计国际协调化的特点

为我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打通接轨国际资本市场的平台,我国会计国际协调所作的努力呈现以下特点:

(一)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的国际趋同 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国家可以获得国际会计准则所带来的好处和方便,即交易成本的降低,而对于未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国家,由于世界上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国家的增多而相应地导致需要“翻译”的会计准则的种类减少,从而降低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交流的成本,可以得到有关的好处与方便。在对待具体国际会计准则问题上,各个国家都可能存在“搭便车”现象,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动机不强。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并不是一种盲目的、被动跟从的选择,而是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的主动选择。2006年的会计准则改革已经在许多重大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取得了实质性趋同,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有利于西方国家给予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待遇,今后我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时,提供的成本数据的真实性就不能被轻易否定了。这样,一方面,可以大大节约个别企业的应诉成本,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另一方面,可以降低欧盟对我国企业所处市场经济的认定标准,我国企业将获得―个较好的出口环境,对其他国家的市场经济认定条件也会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推进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有利于排除我国出口贸易的巨大障碍,维护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此外,准则趋同有助于我国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能够降低在华外资企业的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方面的交易费用,而且还能够改善我国吸引外资的商业环境。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对于我国企业开展境外经营和投融资业务将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不分阶段提速的国际趋同 与分阶段逐步完成趋同的欧美国家不同,我国对于会计国际趋同遵循了渐进过程中的提速趋同策略。“趋同”与“协调”相比,趋同更强调方向,协调则有双向互动的含义,并更强调中国特色。趋同给会计准则建设的提速定调。渐进地导人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国家会计制度体系不可避免地会增加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和降低财务报表清晰度,周密确定渐进趋同的范围和速度至关重要,一方面过渡期不可太长以至现行规范流于国际gSt和传统会计的混合体,但同时又不可太短以让职业界做好充分的准备,否则会招致一系列的问题。笔者以为,我国能采用提速趋同原因有三,一是趋同既是会计程序协调也是利益关系的协调,既有技术问题也有政治问题,我国会计与国际趋同的难度较小,因欧美国家经过长期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形成了各自的特点,国际趋同之前必须经历艰难的协调阶段,而我国没有历史包袱,可以直接引进最先进的会计规范体系和会计技术。二是我国是政府主导型的会计模式,财政部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具备足够的行政权限和强制力,能够确保新会计制度的快速有效推行。三是经济的国际化程度推动了我国会计与国际趋同,影响制度变迁的经济因素的快速变化成为国际趋同的动力,某种意义上看,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事件也是一种会计国际趋同的倒逼机制。

(三)兼顾我国特色的实质的国际趋同 我国的会计准则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尽可能地借鉴了国际惯例,缩小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会计国际趋同应体现在实质性内容上,而不是简单地编译。我国政府推行会计国际趋同的态度既积极,又不乏现实。例如,考虑到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已成为企业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新准则针对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环境,规定对长期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考虑到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实务的特点,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对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尚未规范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了规范,要求按照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考虑到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以成本模式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基准模式的同时适当引入了公允价值;在关联方披露准则中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因为如果把国有企业都作为关联方,它们之间的交易都作为关联交易披露,既不现实也没有意义,这样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和工作量,甚至会掩盖真正关联交易的事实。

四、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会计协调的基本经济理论依据是,会计实务的主要差异阻碍了资本流动。在会计国际化发展大势所趋的背景下,借鉴欧盟在国际协调中所取得的经验,我国应以积极的姿态努力实现我国会计的国际协调,有效地推进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

(一)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国际会计准则供多个国家使用,效益由所有国家共同分享。从经济学上说,国际会计准则是一个国际公共物品。国际会计准则的使用从目前看,一个国家使用了,并不会影响其他国家的同时使用,即不具有对抗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又不具有排他性特点,而是具有很强的外部经济效果或收益的外溢效应。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权的博弈论中,最大限度地减少我国改革的成本和风险,是当前会计研究最紧迫的

一个问题。会计国际协调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对于我国特有的一些经济交易事项,在西方发达国家没有或者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没有规范的,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可中国特殊的会计环境及其有关会计处理方法,另一方面应呼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时能够更多地考虑象我国这样一个处于转型经济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特殊会计问题。这样,可以缩小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差距,减少我国会计制度的转换成本。当然,没有经济实力的参与总是有限的。我国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主导权方面是后来者,暂时处于被动和从属地位,我国的长远目标应当是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博弈中发挥重要作用,构建我国准则制定机构与有关国际组织之间平等对话和沟通的平台。

(二)把握实质协调与形式协调的关系在过去的十多年内,我国会计管理部门无论在国际协调还是在国内协调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形式上的协调工作,会计准则协调化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在会计学术界,对形式上协调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实质性协调的关注。会计协调的理解存在片面的认识,只要会计准则的制定有助于会计协调,会计实务必然也会遵循会计准则而朝着更协调的方向发展。事实上,实质性会计协调才是最关键的环节,仅有形式上协调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企业在准则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有很多扭曲和违规的行为。企业可以借助盈余管理以及其他的机会主义行为,甚至是虚假陈述或报告行为粉饰、扭曲财务报告。我国当前应对准则的执行情况给予更多的关注,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与强化会计准则的执行机制应同时并举,在实质协调方面开展有益的探索,如引进国际上的独立审计师、实行稽派员制度、试点会计委派制等。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强化会计标准的执行机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应当加快制定和完善会计准则,加强会计监管之外,还应当加快步伐,完善市场环境,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根本转换。趋同是第一步,等效才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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