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违章建筑情况汇报范例6篇

违章建筑情况汇报范文1 二、参加管理对象:镇机关干部、村书记、主任、土管员。 三、管理内容:①未批先建。②批少建多。③移址建房。④违法开采国土资源。⑤地质灾害防治。⑥国土。⑦群众**。 四、实施办法: 1、建立村国土资源管理服务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成员由村主任、村国土资源协管员组成。 2、农户建房必须按照有关审批手续申请办理建房手续,持有动工证后方可动工建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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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管理对象:镇机关干部、村书记、主任、土管员。

三、管理内容:①未批先建。②批少建多。③移址建房。④违法开采国土资源。⑤地质灾害防治。⑥国土。⑦群众**。

四、实施办法:

1、建立村国土资源管理服务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成员由村主任、村国土资源协管员组成。

2、农户建房必须按照有关审批手续申请办理建房手续,持有动工证后方可动工建设。

3、村土地管理协管员要根据镇政府的规定,及时到镇土管集镇办办理农户建房报批手续。

4、充分利用民生服务日的作用。在每周二的民生服务日驻联村干部负责督查在一周内有否违章建房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处理,向镇政府汇报本周情况。

5、*镇政府组织土管集镇办、镇督查组相关人员,每月组织一次巡查,发现违章建设情况及时通报和处理。

6、对违章建筑实行“各级”负责制。A、各村书记、主任、土管员要及时关注本村建房情况,发现违章必须及时阻止,及时汇报,村级阻止未果,要及时向镇联村领导和驻联村干部汇报,镇联村领导、驻联村干部经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处理。B、镇政府接到举报违章建筑的情况严重的,要及时向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请求协助处理。C、欢迎群众举报违章建筑、非法占地等情况,对举报者实名登记,给予举报奖励,并要做到对举报者保密。

7、因建房未经镇同意而分户者,不予办理建房报批手续。

8、严禁非法取沙、非法开采矿山,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9、保护耕地。挖掘可开发土地资源,积极争取耕地整理、低丘缓坡开发建设用地复垦等开发项目,保证本镇耕地动态平衡。

五、村级国土资源管理服务小组成员的职责

1、宣传土地、矿产、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

2、协助做好对所在村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管理,及时制止并向镇、国土资源所报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和其它土地的违法建房、非法采矿、毁田取砂等违法行为。

3、参与对所辖村日常个人建房用地审批的踏勘,批前、批中、批后的检查监督以及土地纠纷的调处等工作。

4、协助做好私人建房用地报批、农村土地登记发证、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与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工作。

5、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并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组织避让工作。

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要详细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做好工作记录的同时,每个月必须汇总向镇报告;对于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村级协管员在向镇和镇国土资源所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在村“两委”领导下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并严防事态扩大,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村协管员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如实反映情况,充分发挥协管作用。

六、镇驻联村干部考核办法

1、对全镇干部实行全员单列考核,镇机关干部必须树立保护国土资源人人有责的意识。并纳入驻联村干部月度工作考核。国土、规划立案一次,对所联系的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驻联村干部月度考核分,不封顶。

①未批先建,每立案一次,对所联系干部作如下处理:A、基本农田建房扣5分;B、宅基地建房扣2分;C、原址拆建扣1分。

②批少建多,发现一次扣1分,在限期内改进处理的不予扣分。

③移址建房,发现一次扣3分,在限期内改进处理不予扣分。

④未经批准违法开采国土资源,发现一次扣发5分,在限期内改进处理的不予扣分。

⑤土管件,每次扣2-10分[市、地、省、京分别扣2、4、6、10]。重复加倍扣除。

⑥群体**,每次扣10-30分[市、地、省以上分别扣10、20、30]。

2、对镇联系村领导的月度考核扣分标准:

联系一个村的镇领导与驻联村干部同扣;联系二个以上村的镇领导按驻联村干部的50%标准扣分。

七、村级国土资源服务领导小组考核与奖惩

(一)对村书记、主任月度工作考核与驻联村干部实行同步扣分。

(二)对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镇负责,具体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对村国土资源协管员工作情况进行初步考核后报镇审查。对完成的工作任务与考核奖励挂钩,实行奖惩分明。考核按百分制记分,考核记分办法如下:

(三)考核内容

1、认真做好土地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5分)。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5分。

2、完成第二次土地利用变更调查(5分),未配合到位酌情扣分。

3、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每周不少于3次,并做好动态巡查记录的(20分)。每少巡查一次扣2分,动态巡查未记录一次扣1分。

4、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所报告(25分)。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一起扣5分,未及时上报违法用地一起扣3分。以书面报告为准。

5、积极协助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有效控制本村内的违法用地(10分)。当年新增土地违法案件率控制在该村总户数的5‰户以内,结案率达98%以上,发案率和结案率每提高或下降1%分别加或扣1分。

6、积极做好村民建房“四到场”的全程管理工作,并建好台帐做好登记(15分)。每少一次扣1分。

7、协助做好涉及土地的调处和稳控工作(15分),每发生一起赴市访扣2分,地访扣4分,省访扣6分,进京**扣10分。发生群体性**,此项不得分。

8、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并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组织避让工作(5分)。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损失每次扣4分。

(四)奖励措施

1、一年内本村无违章建筑,年度考核另加分5分,并按人口数分别给予人口1000人口以下(含1000人)奖900元;1001人口至2000人(含2000人)奖1500元;2001人至3000人口(含3000人)奖2100元;3000人口以上奖3000元。此项奖励对象为:村书记、主任、村土管员享受,奖励奖金由村列支。

2、在本年度凡有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每开发五亩土地,对该村加年度考核分1分(本条加分5分封顶)。在本村有违章建筑的,在未处理之前不予办理有关建房审批手续。

3、对多次有违法建筑未发现或隐瞒被国土部门立案的村,年度考核要进行扣分。立案一次每人扣发奖金50元。巡查、举报发现违章建筑、非法开采一起每人扣发奖金100元。

4、党员、村干部有违章违法用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除作相应的违章处理外,对情节严重者还要作党纪、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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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结合管委会关于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要求,以“杜绝增量,消减存量”为原则,坚决遏制违章建筑现象,全年确保实现不发生一起违章建筑建成的目标。坚持上下联动,形成以综合执法为主体,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包保分工

将中心城区以社区和村为单位,划分为七个片区。每个片区按社区现有实际在岗人数划分为若干个包保地块,分别落实到人头;综合执法大队下设四个执法中队,其中三个中队分别负责2至3个包保片区,一个中队负责西景区山门、松天线旅游公路两侧、卧龙社区和四公里规划区域;相关部门分别承担相应职责,形成层层负责、全天巡查、全程监控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职责

(一)执法大队工作职责。明确执法大队对查处违章建筑负主要责任。充分调动执法力量,合理划分包保片区,坚持全天候巡查,消除管理盲区,杜绝监管死角。发现在建违章建筑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坚决制止。建筑物施工进度处于窗口以下的,由执法中队立即拆除或推倒;建筑物处于檐口以下的,由执法大队负责立即拆除;对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执法大队必须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及时报执法支队组织力量;违章建筑拆除后又复工重建的,对全部建筑材料予以没收;对本方案实施前已经建成的违章建筑,要逐一排查登记,制定限期拆除计划,原则上每月拆除数量不少于2处,全年不少于20处。

(二)社区(村)工作职责。各社区要根据包保片区工作安排,调查每户居民房屋建筑情况,制作影像资料,填报《居民房屋调查档案》,绘制房屋建筑情况(草图),形成完备的档案资料,在确保不遗漏一户的前提下,于5月1日前全部报区办公室档案室归档备查。要保证调查质量,确保调查资料准确、可靠、全面。社区工作人员须坚持日常巡查和报告制度,对各自包保地块坚持每天巡查一遍,发现有违章抢建现象要及时向包保片区的执法中队报告;发现违章建筑同时破坏农用耕地的,要同时报区国土资源分局立案查处。要建立日常巡查记录,向执法部门报告发现违章建筑后,要记录在案,以备日后考核及责任认定。社区工作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社区自行调整包保责任人,并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三)党群人事部工作职责。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搞好宣传,张贴公告、印制宣传标语和宣传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抢建违章建筑可耻的社会氛围。负责查处在处理违章建筑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职、、等行为。

(四)规划建设环保局职责。根据执法部门拆除违章需要,负责提供所需机械设备。对已经完成征收或正在征收的区域,要组织征收地块包保部门和所在社区加强巡查和管理,防止在已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挖现象的发生,发现有抢种现象要及时协调执法大队予以铲除;对违法建筑严重违反《规划法》的,要依法处罚。

(五)办公室工作职责。指导社区开展好居民住房情况普查工作,调查结束后,及时组织抽查验收,并及时整理归档。根据区领导安排,切实做好督查工作,每月负责汇总编制查处违章建筑成果简报。

(六)社会事务局工作职责。组织社区(村)按本方案要求,按时完成相应任务,纳入社区(村)月工作量化考核之中,定期调度巡查情况和成果。要加大考核力度,根据发现违章建筑时的建设情况酌情扣分,对因工作失职,使违章建筑主体建成而未巡查发现或未及时报告的,取消社区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区通报。

(七)公安分局工作职责。积极支持执法部门查处违章建筑行为,对严重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以及涉嫌破坏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

(八)国土资源分局工作职责。加强辖区范围内用地检查,对违章建筑非法占地破坏农用耕地的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四、奖惩措施

结合“创业立功”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零违建社区(村)”活动,对全年未发生违章建筑问题的社区(村),年终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敢于执法,包保片区全年未发生违章建筑的执法人员,区委将提请管委会有关部门予以重奖或重用;对因执法不力,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违章建筑管理失控的执法人员,将提请管委会有关部门给予组织处理。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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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大集镇管理力度,改善辖区环境面貌,打造“绿色峰江”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总体要求,以“统一思想、痛下决心、坚决彻底、全面取缔”为工作方针,落实有效措施,打好场外拆解和“露天焚烧”、重金属污染防治、金属熔炼压延铸造行业环境污染整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整治、绿满峰江、清洁家园六大攻坚战,为建设“和谐峰江”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整治对象与目标

(一)取缔辖区内各村居场外非法拆解点的非法拆解行为,加强拆解垃圾“露天焚烧”整治,并对上述整治场地进行长效监管,确保场外非法拆解场点不反弹、不转移蔓延。1、严禁在定点单位拆解场点外进行固体废物拆解;2、定点企业要规范拆解经营行为,加强工业垃圾监管,严禁倒卖批文,违者一律上报上级环保部门予以取消定点资格;3、严禁违反规定将固体废物运入街道;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转卖废旧塑料、废电线电缆、老扁机、下档料、拆解垃圾、线路板等固体废物,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非法从事废旧塑料、废电线电缆、老扁机、线路板等固体废物拆解和拆解垃圾分拣、清洗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停止固体废物买卖及拆解、分拣、清洗行为。原有固体废物及拆解垃圾限于2011年5月15日前自行清理处置完毕,并自觉拆除乱搭乱建的作业工棚。逾期继续非法从事固体废物买卖及拆解、分拣、清洗行为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从重处罚。6、严禁露天焚烧废旧电线电缆、生活垃圾、拆解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一律处以治安拘留。

(二)严厉打击非法进行金属表面处理(小电镀和熔铅、锌、锡等)等涉重企业(个体户)的违法行为,发现非法行为视情节依法立即予以制止、立案查处或函告相关部门查处,并一律予以取缔。

(三)对于清查出来的各类非法金属熔炼、压延、铸造企业(个体户),依法予以打击取缔;对已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金属熔炼、压延、铸造企业(个体户)由区政府对其下达限期治理、限期验收文件,逾期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依法予以打击取缔。1、限期关停对象:未经环保审批和未经环保整治验收的金属熔炼、压延、铸造企业(个体户)。在2011年5月12日前自行拆除相关生产设备、主动办理自行关停手续,逾期没有完成自行关停工作的,将于6月30日之前其生产设施和违章建筑。2、限期验收对象:已获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许可后已建设并投入生产,但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个体户)。没有按期通过验收的企业(个体户)应于2011年5月15日前自行拆除相关设备。逾期没有自行拆除的,将于6月30日之前强制实施关停。3、限期治理对象为:一是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二是经环保整治验收的熔炼企业(个体户)。企业(个体户)于5月31日前通过限期治理验收,没有按期通过验收的企业(个体户)应于6月15日前自行拆除相关设备。逾期没有自行拆除的,将于6月30日之前强制实施关停。

(四)严厉打击辖区内上述整治后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现象,建立制止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快速反应机制,强化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综合整治,在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整治的基础上,推进复土绿化工作,并鼓励流转经综合整治后的相关土地。

三、职责分工

1、各村居、机关各办公室要在街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各自职能,紧密配合开展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承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认真做好有关文件、方案的起草以及其他文字资料的撰写、汇总、保存;做好宣传资料的准备,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编辑整治工作简报;协调好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能;搞好相关表格的设计、分发、收集和汇总;筹划好集中强行取缔阶段的力量部署和有关工具调度;做好考评验收阶段的工作总结、资料整理和归档,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3、按照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重点突破的原则,责任分解到相应工作片。要求各片片长亲自抓,可根据分户包干的原则,把责任进一步分解到驻村干部、工作片同志,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4、街道工办要积极配合区工商、税务、工业、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对重点整治对象户经营范围进行核实查处;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明查细察;对纳税情况进行清查审验,发现问题的,协助职能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街道城建办要配合区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对重点整治户或企业的规划、用地情况进行检查整顿。

6、街道宣传办要积极以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7、街道政法办、办、派出所要负责做好相关法律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掌握动态,化解矛盾和纠纷,做好整治行动的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工作。

8、街道农办、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所要认真做好整治后各户主的转产引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

9、街道纪工委要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严重阻挠整治行动的党员,依照有关党纪条规予以处理。

四、工作步骤与方法

1、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

工作要求:对辖区范围内的场外拆解和“露天焚烧”、重金属污染、金属熔炼压延铸造行业环境污染、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和具体情况;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建立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订整治方案及具体日程安排,落实街道工作片、工作人员分片分村责任包干办法;街道和村居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并签订责任书;街道整治办和宣传办配合,以多种形式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各责任片将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资料送达到户,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各责任片负责进一步核实各村居场外拆解和“露天焚烧”、重金属污染、金属熔炼压延铸造行业环境污染、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等相关情况;公示取缔和整改对象名单;汇总第一阶段工作情况。

2、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及强制取缔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

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理,减少货源;送达取缔和整改通知书,提供各村居内思想较顽固、抵触情绪强的重点整治户名单;重点整治户按照要求自觉进行清理,有资质和通过环评的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各责任片负责对责任村居的取缔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实行日报制度;街道将研究确定后的重点户名单报区整治办;配合区整治办协调工商、税务、国土、环保、规划等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执法查处;对心存侥幸、拒不配合的重点整治户,组织力量进行强行拆除,对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重点整治户进行取缔;汇总第二阶段工作情况。

3、第三阶段:迎接考评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工作要求:街道整治办在对各村居开展自查自评和对工作片及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全街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结、资料汇总等工作,并报区整治办,迎接区整治办组织的考评验收。

4、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7月11日之后)

工作要求:街道整治办制定环境综合整治巡查制度和目标管理长效责任机制,巩固深化行动成果;各村居确定专人负责巡查工作;各工作片和驻村干部负责对所在村居进行监管,一旦发现死灰复燃苗头,立即予以取缔并报告街道整治办,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防工作反弹。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街道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村居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讲求实效。

2、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街道建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机关人员共同参与的责任机制。各村居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街道各工作组要严格依法行政,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综合采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的手段,确保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生态峰江”建设、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使群众认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内容等。通过有效的宣传,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吸引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万众一心、齐心协力、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事例,强化舆论监督。

4、强化协调,联动执法。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信息编发制度、联合督查制度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各种重大问题和困难。各村居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街道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听从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配合,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违章建筑情况汇报范文4

【关键词】违章搭建;管理措施;现状分析

前言:在城市的发展当中,规划、建设、管理、执法四个重要环节缺一不可。违章搭建不仅破坏着正常的城市秩序,而且对城市的良性发展有着严重的危害。如何对违章搭建进行有效的预防和管理,是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政府实施城市先行规划设计,维护城市规划建设,保证人民群众良好的生活环境,全面推进城市依法建设的重要一环。

1、违章搭建的现状

违章搭建指的是未经正规部门批准允许而擅自搭建的非法建筑。违章搭建的建设种类、性质各不相同,结构也复杂多样。从摸底情况看,违法建设普遍存在,有蔓延的趋势。

违章建筑是城市的疤,不仅妨碍市容市貌,安全性与稳定性也令人担忧。 瑞安地处沿海经济发达地带,由于历史与社会各方面的原因,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屡禁屡建。瑞安违章建筑的现状,主要表现在老的违章建筑依然存在,新的违章建筑防不胜防。一是大多违章建筑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超标准建设;二是建筑材料大多简易低劣;三是建设时间短、平、快;四是随意性、反复性大。一般作为出租房,也有自身使用,作为厨房、住宅等。

瑞安市违章现状几大特点:从违章建筑主体来看,有本地人、也有外来人口:从违章占地情况来看,有占用房前屋后空地的、道路的;从违章搭建用途来看,有因住房紧张而自用的,有用于拆迁赔偿的,有的是用于出租获利;是从违章搭建速度来看,大多数违章建筑属于个人行为,结构简单,成本低,大多利用节假日、夜间偷建抢建,发现时已经建成。

2、违章搭建的原因

经济利益驱动。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了每个人的目标,城市作为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同样也就意味着土地资源最为宝贵和稀缺,违章搭建者的正是出于这一私心,不顾政府工作管理而进行违章搭建。而政府则要保证社会经济环境的平衡,所以要对整个城市的规划进行控制,并不能一味的开发建设。正是追求利润与平衡发展的矛盾,使得违章搭建的现象屡见不鲜,也使得违章搭建的管理问题成为一个难点。

政策规划不完善。首先,在关于违章搭建的管理制度上并没有一个完善的体制,变化的内容深度不够,实践性不强,给违法者留下太多的空子可钻,使得执法不严密,审查力度加大难。其次,制定政策的管理层对社会现状和群众心理了解不够,,执法法规过于死板,偏向于规定某一城市某一区域的整体状态,而忽视了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在制定政策时,应从居民的角度出发,采用大禹治水的办法疏导而并非严堵,这样才可使供需平衡,使政府能够更好地进行城市建设管理。

行政干预不恰当。在城市规划方面,大多数都没有参考群众的意见,对城市的规划,建设完全掌握在规划管理人员的手中,这样不仅不能够考虑到大多数公民的感受,同时也会出现,有的行政领导从眼前的利益和局部利益出发,支持非正规的建设项目,越级审批等等。这种行为往往使得居民的城市生活环境质量下降,甚至于违章搭建的行为无异,破坏了公平性的原则。

执法监督不严格。在执法者进行日常巡查时,巡查不到位,对违章搭建的处置不及时,或者处罚过轻,都从另一方面刺激了违章搭建的蔓延与滋生。法律当中规定对违章搭建和要求限期整改并处置罚款,甚至严重者予以限期拆除,但是在实际的巡查过程中,由于权力限制和司法过程复杂,真正能够落实处罚的并不多,甚至都大大降低了处罚标准,并不能够达到最终的效果。

3、管理措施建议

首先要定“专项整治”:凡是属于违章搭建的项目,无论情况如何背景如何,都要确定为整治对象。要专人专区管理,以执法管理团队为中心,将违章搭建的项目落实到每一位执法人员的身上,实行每日无缝隙的监管,及时汇总报告,让领导了解掌握相关信息,使得其能够具有针对性的和合理性的处理相应的违章搭建问题。执法人员应每天深入违章搭建区域,记录真实情况,实行轮班制,当日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处理问题,不能拖延。

其次要提高行政效率:要减少或简化审批程序,精简办事机构和审批的事项,可采用并联审批机制,对于涉及多个审批部门的事件,可以召开联合座谈会,进行综合事务处理,一次性得出具有可行性的结论,改变多个部门分批次办理,审批拖沓的现状。这样既能够优化投资环境,又能够真正减少违章搭建的存在,还可以降低成本,降低人力物力,提高老百姓对政府的满意程度。

第三要“一视同仁”:注意在行政审批时注意一碗水端平。有些人利用关系逃脱了法律的束缚,而有些人则免于惩罚,这样也会造成执法困难。相关部门应该注重在执法过程中的一视同仁,杜绝弹性审批弹性管理,坚持一碗水端平,公正对待每一场执法。在遇见特殊情况时应特事特办体现人性关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百姓的角度出发考虑。

第四采取“两兼模式”进行执法管理:上层重视的管理部门,为了更好地查处和管理违章搭建行为,派出得力的执法干部分别到社区街道等地区进行相关事件的指导,负担起查处违章搭建和管理工作事件的一种工作思路。两兼模式主要包括资源整合和违章搭建的的行为管理,推动群众的行为观念转变,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进行监督等。这样可以更加注重督查考核和群众监督作用,可以注重违章搭建行为的前期查处,变事后为事前,更可以整合资源,便于执法。

第五要加强宣传: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建设的规章制度的宣传,加大查处声势,抓好正反典型跟踪报道工作动态。利用街道文化墙、橱窗报刊宣传、宣传手册,将违章搭建的相关政策利用多种渠道在重点区域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理解执法者的用意和初衷,拆迁的目的并不是影响人民群众的土地收益,而是对土地资源进行集约管理,实现土地的资源效益最大化,特别是在查处违章搭建的过程中做好宣传,争取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从而使良好的观念深入人心。

结束语:违章搭建的情况复杂,同时也就意味着管理执法层的政策应是系统而多样的。只有看到违章搭建情况的本质,把握其特点,从群众的角度出发,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采取多样性的处理方式,才能够更加有效的防范、查处违章搭建。从而进行科学的城市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韩苏冬.论违章建筑[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04期

违章建筑情况汇报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坚决遏制“两违”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村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我乡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全乡“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查处“两违”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两违”建筑整治日常工作。各村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相应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和落实措施。

三、工作措施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存在的“两违”现状,各村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深入人心,达到预期效果。一是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座谈会,全方位的各种会议,阐明乡党委、政府整治“两违”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二是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宣讲活动。村“两委”负责人要深入到村组、村民家中讲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以及市、县颁布实施的相关政策、规定,剖析“两违”典型案件,讲清“两违”建筑在拆迁中不予补偿的事实。三是采取悬挂横幅、发***、橱窗专栏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加深他们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引导群众自觉支持和拥护本次“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2、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各村要对本辖区内在建建筑进一步上门上户排查,排查工作要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对“两违”建筑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于12月1日前报乡政府办。

3、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各村和有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有所侧重,有的放矢。重点围绕集镇以及105国道、大机路、沙黄路以及岷黄路两侧的“两违”建筑开展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小产权房开发、违反村镇规划建房,荒山建独楼等行为;各村要选择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拆除,从而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加大整治力度,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工作成效。

4、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发挥应有作用。“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协调,各村要将新发生的“两违”现象及时报送有关职能部门,一经查实,及时组织实施拆除;派出所、土管、村镇规划、司法所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及时查处发现和举报的“两违”案件;派出所要负责“两违”专项整治的治安保障工作,制定紧急情况处置方案,依法维护拆违现场公共秩序和安全;纪委要负责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监督,对出现新“两违”案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本次“两违”专项整治活动,各村对各组及分管负责人要制定考核细则,切实落实责任主体。

5、建立信息报告机制。全乡范围内建立“两违”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健全信息网络。完善乡、村、组三级防控工作网络,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乡范围内的“两违”防治和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各村要组织专门的“两违”巡查队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类信息处置汇报,各村值班干部和各组组长负责每天巡查所在区域,发现“两违”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职能部门报告。二是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四点半之前各村将当天巡查和控违情况上报乡整治办。三是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各村也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有报必查、署名必复,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做好登记,作出相应处理。举报电话为:6771018。

6、形成齐抓共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定人定责,分段包干,严格执法,控制局面”的原则,加强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建立乡党政领导分村和重点区域包片机制,并成立乡“两违”建筑整治执法大队和各村“两违”建筑巡查大队,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需要。二是快速查处新的案件。通过全天候地毯式的巡查,对新发生的任何“两违”现象,无论缘由,坚决予以,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彻底干净,不留尾巴,要通过对重点“两违”现象的查处,在全乡上下形成支持“两违”整治,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分期治理历史问题。对历史上遗留的“两违”问题,要区别情况,按照“先重大,后一般;先恶性,后普通;先经营,后自住”的原则,制定年度“两违”整治工作计划,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分期、分批予以查处和拆除。

7、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干群结合,依靠群众的违法违章建筑举报、发现、监管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违法违章建筑的再次发生。各村守土有责,要做好制止问题发生和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加强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措施。

四、督查考核

1、定期督查。乡“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治工作及存在问题,组织、牵头、协调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解决好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总结经验、通报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齐力做好“两违”专项整治工作。

违章建筑情况汇报范文6

一、总体目标

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管理的法规和制度体系;清除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情况;改革管理方式,确保应招标项目和应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达到100%,严惩规避招标、假招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整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严厉打击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得到增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确保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范围、重点内容和主要工作

范围:20*年以来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

重点内容:突出招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建设监理、安全生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明招暗定,弄虚作假、签订阴阳合同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招标机构无资格或超越资格、出借资格和挂靠行为;三是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四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严厉查处工程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监理不到位行为;六是严厉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使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阴阳合同、明招暗定、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规范招标,认真解决市场封锁和不正当竞争问题;三是严厉查处无资格或超资格、出借资格和挂靠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作方式,完善“公平、公开、公正”市场交易机制。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作用,按规定应进场交易的工程项目必须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中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五是加大对招标投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快招标投标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招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制度。积极推进评标方式改革,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强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管,在招标信息、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制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标人确定等关键环节上加大监督力度。

(二)组织开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专项整治。以资质管理为手段,加强工程承发包队伍的监管。通过对工程施工现场经济技术相关人员的检查,确定其是否有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凡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严禁将建筑劳务分包给无资质的队伍。

(三)组织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整治。重点治理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压级压价、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理工作不到位等不规范行为。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对监理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依法将不合格的监理企业清出建筑市场。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针对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四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一是高处坠落。在高处坠落的专项治理上,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外,还有两点,首先要强化操作者的安全防护意识,使他们自觉地遵章作业;其次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员的责任,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防护情况的监督。今后,凡因为未系安全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一律要追究现场安全员责任。二是塔机。加强对塔机的拆装、使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环节的管理,绝不允许已经淘汰、查封的不合格塔机重新投入使用。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企业制定塔机拆装专机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强制性技术标准审查,并对塔机的拆装过程实行旁站监理,对不具备相应资质而从事塔机拆装作业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立即向主管到部门报告。一旦塔机出现问题,监理单位要承担与施工单位同样的责任。三是房屋拆除。严格对拆除技术方案的审查,加强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止野蛮、冒险作业;施工单位要对拆除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围挡、悬挂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物危及居民安全。四是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对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安全监督部门要把脚手架列入安全事故的重要危险源,作为日常安全监督的重点,加强监控。另外,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既要提高广大建筑劳务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更要确保安全。

第二,要切实加强各类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针对园区施工存在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告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园区、招商引资、城乡结合部、个人建房和民营企业等安全管理薄弱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对所有的建筑工程,不管是办了手续的还是没办手续的工程项目,都依法纳入监管范围,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

第三,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奖惩力度。市政府在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里明确规定,要给予安全生产优秀企业招投标加分奖励,其中对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企业,在今后一年内的招投标中加3分,市级的加2分。如果年内因工死亡率超过万分之零点五,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和损失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财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资格。

(五)规范主体行为,清理防范拖欠

1、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把全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摸准摸透,分门别类建立详细拖欠台帐。继续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确保情况准确,避免遗漏。按照全区总体目标和进度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二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逐个工程项目、逐个企业提出还款计划,列出清欠时间表,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2、从防止新的拖欠发生着手,在立项、规划、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多个环节,建立和完善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监控机制。新上建设项目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必须审验业主或投资人有无拖欠行为,凡有拖欠工程款尚未还清且未签订还款协议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拖欠工程款的,不允许其参加开发项目投标。严格新建项目的资金审查制度,新开工项目未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或与项目投资额相符的有效资金证明文件的,不予办理立项、规划、土地、招标和施工许可手续。

3、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调度、统计、督查工作力度,加快清欠进度。加强对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业主或投资人按合同进度拨付工程款的情况,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以停工。加强竣工备案审查,对拖欠工程款严重的竣工项目,不予办理备案手续,不准交付使用。

4、严肃查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企业。对长期拖欠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要坚决取消其开发、投标资格;对恶意拖欠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要收回其资质证书,清出市场。对那些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涉及农民工人数多的典型案件,要坚决曝光一批、查处一批、清理一批。

5、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新开工程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用工资保证金予以解决。

三、职责分工

(一)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建筑处负责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导工作。

(三)招标办负责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针对招标投标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对招标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并把情况及时向区监察局汇报。

(四)由清欠办协同其它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工程款拖欠及农民工工资。

(五)基建科负责建设、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主体参与工程建设。

四、工作步骤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20*年3月15日至4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等形式,让每一个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社会各界都了解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20*年4月21日至5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建设局将自查自纠表格下发到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手中,各单位应认真对照自查自纠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一律在5月15日前自行改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表后上交建设局;对逾期不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存在问题隐匿不报或5月15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做出处理。

(三)20*年5月2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期间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查处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写出执法大检查总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向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对严重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罚。

(四)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及建章立制阶段。对全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活动做出总结,对本年度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情况做出基本估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深入探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问题、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问题、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建设系统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建筑市场政府监管信息系统等问题,并制定规范性文件给予制度上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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