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协议范文1
【法律问题】 我和陶某是协议离婚,离婚前后总共有3份协议。在第一份离婚协议里,我们约定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股票份额折价平分:股票归他,他支付我10万元补偿款。在一个月后签订的第二份
【法律问题】 我和陶某是协议离婚,离婚前后总共有3份协议。在第一份离婚协议里,我们约定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股票份额折价平分:股票归他,他支付我10万元补偿款。在一个月后签订的第二份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股票份额折价平分。我俩拿这份协议在民政局作了离婚登记。离婚后陶某一直没按约定处理股份。5个多月后,因为股票行情不景气,我和陶某又达成了一份补充协议,内容是股票份额我不要,他自愿付给我10万元,30天内付清,也一直没有履行。现在他反悔了,说我们早就达成了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已经登记,折价平分又没有具体约定方法,想把这事情放放再说。我不知道我们在离婚前后达成的这些协议哪个才是有效的?我还能要来这10万元吗?
【律师建议】 你的问题也是很多协议离婚的朋友都会遇到的问题,协议离婚往往都要经历一个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产生若干份离婚协议或是补充协议便不足为奇。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也就是你和陶某用以登记离婚的第二份离婚协议,应该是具有最强的效力的,但这也不能机械理解,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 首先,在民政局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并不是一锤子买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另外的约定来改变它。所以,虽然你和陶某达成的补充协议与第二份离婚协议内容矛盾,仍然是有效的。 其次,即使没有补充协议,仅就前两份离婚协议来看,陶某所说的“没有具体约定折价平分的方法”也是不成立的。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得十分清楚,而在之前的离婚协议中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以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是有效的。你和陶某在第一份和第二份离婚协议中都对分割股票份额作出了约定,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并没有根本的改变,只是第一份协议约定得更具有操作性,是有效的。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对你们的财产问题尚未执行,建议你向法院提讼。
达成协议范文2
但是两岸经贸关系依然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大陆利用台资的数额连续五六年一直在下降,直到去年才有所上升,上升了30.4%。“从某些角度来说,大陆和台湾错过了产业合作的**十年。”胡石青告诉《经济》记者。因为十年前大陆刚加入WTO,两岸之间的产业存在着明显的代差关系,当时大陆主要发展的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这恰恰是在台湾被淘汰的“夕阳产业”。
随着大陆人口红利的减少,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大陆已经开始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发展,也就是所谓的产业转型升级,这时候就会跟台湾的产业发展产生冲突。液晶面板产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十年前台湾当局禁止岛内面板企业来大陆投资建厂,即使允许来大陆投资其技术含量也必须比岛内产品低一代半。那时候大陆十分希望台湾企业过来投资面板产业,而台湾却坐失良机。如今,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协议的不断落实执行,为两岸的经贸合作扫清了诸多障碍,而且两岸产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并存局面,已经隐然浮现。
“现在货物贸易的协议双方正在商谈,最乐观估计年底可以谈完,但根据服务贸易的谈判过程来看,货物贸易的阻力将会更大。”胡石青说。因为双方已经错过了十年前的**合作期,这十年间大陆的产业不断地升级追赶,于是产生了很多利益上的纠葛和交叉。大陆的产业要发展,台湾的产业也要发展,达成协议就意味着减少对产品和市场的保护,削减贸易壁垒。这对于两岸的产业,尤其是“夕阳产业”将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因此达成货物贸易协议的周折肯定会多一点。
两岸之间的贸易尤其是货物贸易,还面临着外在环境的冲击。因为两岸贸易中有65%是转口贸易,也就是台湾的零部件在大陆加工成成品,而产品的最终消费地都在欧美。2008年以后随着欧美市场的衰退,本应给两岸贸易带来明显拉动的ECFA,却因为欧美市场的大幅缩水,实际效益不如预期。现阶段我们还看不出来欧美市场什么时候才能走出低谷,大陆为了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提出了发展内需产业扩大国内市场的策略。这将给两岸经贸关系带来双重影响,既增加了新的合作可能,也为两岸旧的合作型态带来了挑战。
日益凸显的产业替代和被替代,产业追赶和被追赶已成为两岸经贸关系的一个特征,两岸产业利害关系的不一致性日趋明显,大陆和台湾的一些产品已经在海外市场开始竞争,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说,一些冲突难以避免。这直接导致了部分台商认为大陆对台让利的程度不大,甚至还有一些台湾的悲观人士认为,两岸的经贸关系已经从合作走向了竞争。
“谈到两岸经贸关系,民间交流不容忽视。可以说两岸经贸关系能走到今天,民间交流是最基本的动力,也是维系两岸之间能够持续发展的纽带。”胡石青告诉《经济》记者。两岸之间经过了几十年的隔阂,大陆能够成为台湾第一大贸易伙伴,台湾能够成为大陆第五大贸易伙伴,民间交流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两岸一家亲的局面就是在民间交流的过程中产生的。
达成协议范文3
问:我与他2004结婚,婚后生有一女,最近因感情破裂,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双方都是上班族,怕带孩子拖累,也怕带子女影响再婚,谁也不愿意与孩子共同生活,因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达不成协议,登记机关没有予以离婚登记。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就不能离婚吗?
答:“感情破裂”是“准许离婚”的唯一的不可附加任何条件的条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并不影响当事人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2、 派遣合同到期继续劳动,补偿应由谁承担?
问:两年前我来市里打工,被一家政公司聘用,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派往一责任公司的植物园做清洁工。去年二月合同到期,我继续在植物园从事清洁工的工作。没人和我们办理合同续签,这一晃一年有余。我该找谁补偿我的工资?
答:你们基于劳务派遣继续劳动。家政公司与你们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家政公司应承担补偿你的双倍工资责任。
3、被误导买保险,能全额退吗?
问:我妈妈到储蓄所存钱,回家后经我们询问,才知道她存的不是储蓄,而是保险。她回储蓄所变更,业务员告诉她内部有规定,要“退保”只能拿回一半。这可咋办?
答:我国法律明文禁止保险公司人员占用银行窗口打着银行的旗号,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保险”。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有过错。你妈妈误买保险的钱款保险公司应当全额退还。
4、 楼下卖房楼上有无优先购买权?
问:我住在顶层七楼,最近同单元的二楼有住房要出卖,我想把我7楼的房子卖了,把二楼的买下,我能主张优先购买权吗?
答:楼下和你自己居住的楼房,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不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共同共有,因此你不能以民法通则的规定主张优先购买权。
5、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要不要提前三十日通知?
问:开春后,我来市里一饭店打工。当时饭店的老板说,工资每天30元,一月一结。我们贪黑起早,干两个多月了,一分钱工资没开。老板没和我们签书面合同,我想走人也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吗?
答:老板用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们可以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不必提前三十日通知。
6、房产证交给了儿子,咋房子还不能由儿子独自继承?
问:我姑晚年丧伴,经人介绍,找了吴某相伴,吴住进她家后不久,我姑就将自己的房产证,交给了儿子,准备将来房子由儿子继承。可在她死后,吴某和儿子闹起房产继承纠纷,最后房子,由她的儿子和吴某共同继承。房产证已交给儿子,咋没起作用?
答:房产证是房屋的产权证明。但房屋产权证转移,并不等于房屋产权变更,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发生移转。你姑还没立遗嘱,因此房子应由她的老伴吴某、儿子共同继承。
7、承包后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
问:我是某中学的食堂管理员,前不久学校决定,将食堂承包给我。饭菜质量标准,价格以及我们的工作时间均由学校确定。食堂的支出,实行大包干。请问,现在我与校方还存在劳动关系吗?
答:校方让你承包食堂,只是一种经营模式的改变。饭菜质量标准,价格以及你的工作时间均由学校确定。食堂的人员报酬支出,实行大包干。你与学校的劳动关系没有改变,应认定你与学校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8、农民工讨工钱 没钱能请律师吗?
问:今春工地繁忙,活出奇地好找,一个工90~100元,我们姐妹二人从农村来某工地做饭。说定工资一月一开,可干了近三个月了,却分文没给。听说,上边把工资发给了工头。可工头没了,只知道他姓李,家住哪不知道。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请律师***。兜里无分文,律师能帮忙吗?
答:你可以向工地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应该可以得到帮助。
达成协议范文4
【关键词】TPP 经济格局 影响与展望
一、TPP简介
最早由APEC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文莱四国发起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原本无人问津,随着2009年美国宣布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简称TPP)谈判,开始受到各界关注。TPP的最终目标是要建成亚太地区市场准入水平更高、竞争政策范围更广、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大、劳工和环境标准更严、争端解决约束力更强的高标准自由区。耗时多年的TPP基本协议初步达成。
TPP只是美国应对东亚合作、获得非传统经济利益的工具。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经济小国或许能够从TPP中获益,但是对大国而言,TPP的经济价值甚微。TPP造成的贸易转移会使中国每年损失大约1000亿美元的出口,越南将是TPP达成的最大赢家,与中国、孟加拉国、印度等国家相比,越南将可以以更加优惠的条件向美国市场出口纺织品。
二、美国推动TPP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层面
TPP将给美国带来出口的大幅增长。美国的出口行业是美国加入TPP谈判的最大的受益者,比如农业领域以及那些依赖于知识产权的行业。美国农产品要出口到日本等国家仍面临很多障碍;另外有赖于知识产权行业的诸如制药、电影、媒体等行业都会得到适当的益处。TPP生效意味着美国会降低纺织业、制衣业和鞋业等关税,这些行业都将面临更激烈的挑战,也意味着一定的损失。一些学者对美国加入TPP,以及日本进一步加入TPP后的福利效应分析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虽然这些研究基于静态模型,且对TPP成员扩大情况、TPP情景假设等方而的考虑还稍显不足,但是其基本结论却明确显示,美国加入TPP,所拉动的GDP增幅并不明显。
(二)政治层面
美国总统提出了转向亚洲或是亚洲再平衡,这是美国加强与亚洲经济关系的第一步。TPP包括了劳动者和环境保护,国有企业优惠限制等迄今为止贸易协定从未涉及的领域。事实上,与其说参与TPP是美国的短期经济行为,不如说是其战略性选择。一方面,TPP有助于提高美国企业参与亚太地区的商业机会与竞争能力。有研究表明,排除美国的亚洲经济一体化将导致美国福利受损,而TPP将会使美国的企业得到亚洲市场的准入机会。另一方面,美国通过TPP来达到平衡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助于维持美国的长期经济影响力。通过维持与韩国、日本等国家的经济联系甚至政治安全联系,达到排除中国竞争,确保美国主导亚太格局不受挑战。
三、TPP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
(一)经济层面
中国是一个外向型经济体,具有较高贸易依存度。中国经济长期以来的发展与增长是对外贸易发挥重要作用。TPP对中国出口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贸易国的限制,二是出口条款规定的制约。TPP各成员国产业本身有内部互补性及贸易转移效应,TPP是南北合作型的区域贸易组织,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出口产品各不相同。TPP中的新兴经济体同我国的产业结构及要素分配趋同,市场和结构上存在强烈同构性竞争。此外,TPP中高标准的过境审查程序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政治层面
TPP的达成,“去中国化”导致中国被孤立,很可能意味着以“10+X”为主体的亚洲区域经济合作进程陷入停滞。与此同时,TPP战略的实施也削弱了中国对东亚区域的战略影响力。近年来,东亚地区经济发展和经济合作关系十分紧密,东亚经济一体化有了一个初步的尝试。随着东盟和亚太经合组织的成立,亚太地区的联系日益密切,亚太经济一体化程度越来越高。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国发展壮大成为亚太地区的第二大经济体,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也不断扩大,相比之下,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越来越力不从心,因而借助TPP将中国排除,使中国在东亚地区被边缘化。
四、小结
TPP不是一个排他的、封闭的国际贸易体系,并不是参加了TPP后,其成员国就要与其他非成员国断绝一切贸易往来。许多TPP成员国也是其他贸易协定的成员,也存在各种多边(贸易联盟)或双边协议。中国要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密切关注TPP的发展势头,及时调整方针政策并作出反应。更重要的是,应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更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改善市场环境,尽可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国际环境。同时,也应该探索TPP以外的各种可能的有利于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全毅.TPP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影响:中关对话语权的争
夺日[J].亚太经济,2012(5):12-18.
[2]乔其明,窦尔翔,李东阳.TPP谈判及其对中美贸易的影响
与战略[J],2014(09):11-13.
[3]杨立强,鲁淑.TPP与中日韩FTA经济影响的GTAP模拟分
析[J].东北亚论坛,2013(4):39-47.
[4]王晶.TPP达成对我国制造业国际化的潜在影响及对策
[J].现代管理科学,2016(7):85-86.
[5]罗凯天.TPP 劳工条款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与应对研究[J].
达成协议范文5
为何老人愿意“搭伴”生活,“搭伴”温馨生活的背后又隐藏着哪些隐患,到底如何才能让老人既维护合法权益,又生活得愉快?
家住沙坪坝区模范村的李爷爷今年75岁,妻子10多年前因病去世。如今,李爷爷与老邻居“搭伴”生活,两人住在一起,相互照顾,形影不离。
看电影送礼物,老人“搭伴”过日子
每天李爷爷都会牵着老伴外出买菜、散步;周末两个老人还会到三峡广场看场电影,服务员都认识他们,免费送爆米花给他们;每到节日,李爷爷还会买丝巾、杯子等小礼物送给老伴。
对现在的“搭伴”生活,李爷爷感到“很幸福,但压力很大”。
“曾有人在背后说我老不正经,70多岁了还找老太婆耍朋友。”李爷爷说,他与现在的老伴在一起,并不是想在物质上有任何追求,而只是不想一个人孤单地生活。一次他生病了,老伴每天都挤公交车将热腾腾的饭菜送到医院,让他感动不已。“我们相互扶持相互鼓励,这样会给对方增加生活的信心。”
白天“搭伙”,晚上各自回家
在九龙坡区白马凼有两位老人,77岁的邓爷爷和70岁的袁婆婆。几年前,他们的老伴都去世了。他们选择结成伴,白天在一起生活,晚上各回各家。
“每天早上她来家里叫我,然后一起出门买菜,中午在她家吃饭,下午参加社区活动,吃过晚饭后又各自回家。”邓爷爷告诉笔者,他与袁婆婆是在一次社区活动中认识的,两人很投缘,逐渐熟悉起来。
不久后,袁婆婆得知邓爷爷独自居住,无人照顾时,她就常常叫邓爷爷去“搭伙”。渐渐地两个老人相互有些离不开了。
“我负责买菜,她就负责做饭。”邓爷爷觉得很幸福,就算子女不在身边,他也不会感到孤独。“有一次我突然头晕,躺在床上起不来,还是老太婆喊我时发现了,给我儿子打电话,及时送到了医院。”邓爷爷说,他觉得生活上有了依靠,两个老人相互照顾,又不影响家庭生活。
老人黄昏恋,子女观点不一
据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统计,目前,全市60岁及以上老人达560余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左右。其中,65岁以上老人有300多万,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71万余人。该市老龄委宣教处处长表示,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无偶老人黄昏恋已成为普遍现象。
老人“搭伴”生活,更多希望得到感情上的慰藉,但想修成正果,往往比较难。
在调查中,赞同老人“搭伴”的子女占了一半。“妈妈都75岁了,身体多病,借个伴儿生活就够了。”42岁的易先生表示,他母亲与现在的老伴认识不到半年,对方没有退休工资,也没有房屋,不稳定。但是妈还是愿意跟他做伴。
“我希望外公找个伴,家里热闹点好。”家住南岸区的邓小姐说,她外公已78岁,现在与60多岁的保姆住在一起。自从有了伴,外公变得开朗豁达起来,“过年过节时,外公从不给自己的孙孙发压岁钱,但保姆的孙子来看外公时,他拿了100元红包。”
“我们几个姊妹平时没有什么时间照顾爸爸,只要他高兴,结个伴也挺好的。”家住九龙坡区谢家湾的陈女士介绍,她的儿子正在念高中,平时又要上班又要照顾儿子,对父亲就有点疏忽了。“我非常赞同父亲老来有伴儿,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我们的心理负担,而且还可以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充实,有人在身边照顾,做子女的也更放心。”
沙坪坝区模范村的李爷爷说,一个人生活太孤单了,子女们每天要忙工作、照顾孩子,不可能一天到晚陪他。找个伴可以说说话、聊聊天,现在感觉时间都过得快了。
少年夫妻老来伴,老伴的爱难替代
“老人就如同小孩子,在生活中未必需要多少物质,他比年轻人更需要心理上的一种安定感和安全感,而这种情感的依靠和寄托未必是孩子能给的。”专家表示,子女的关心不能替代老伴的爱和照顾,所以当父母有意找伴时,应该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支持。何况现在社会压力那么大,年轻人都忙着奋斗,能真正陪伴在父母身边的时间很有限。因此,“搭伴”度过晚年是为了提高老人晚年的生活质量。
中国有句俗话“少年夫妻老来伴”,这样的养老方式正好符合中国的传统思想。人到了老年后,由于心理与生理上的变化,逐渐只剩下养老需求。老人搭伴生活是一种简单的处理方式,对老人来说,不仅找到伴侣,而且精神上有了寄托,关系也并不复杂。
专家认为,社会开始包容、理解、接纳老人找老伴儿的行为,因此老人也要放宽心态。对待感情要真诚,真爱对方。如果感情破裂,好聚好散,千万不要为“搭伴”伤心伤身,更应豁达一点。
不过,专家提醒说,对待找老伴儿也应有必要的谨慎,对于不知根知底的人还是要有防范心理。
专家表示,老人因年龄的关系,许多生活习惯很难再改变。一旦盲目结婚就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如果采取“搭伴”的方式,“合则聚不合则散”,在心理上有一个缓冲期,就算关系不能维系,对彼此的伤害也能降到最小。
提醒
“搭伴”生活,双方权益没保障
专家介绍,同居关系的双方权益没有保障。老年人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尤其复杂,涉及与前配偶共有财产以及双方子女的财产,也包括双方个人财产和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
专家表示,一旦出现纠纷,很难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是婚姻关系,婚后取得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外一般是共同的;如果是同居关系则需证明财产是共同的,举证要复杂很多。
专家说,如需维护自身权利,可在婚前做财产公正,至于婚后财产有特殊性的也可约定。至于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父母婚后另一半,要看子女与其是否构成继父母、继子女的关系,双方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构成则需要赡养,反之则无法定赡养义务。
老人“搭伴”生活,达成协议少麻烦
专家分析,这部分老人的子女大都已到中年,在家中各项事务中占有主导地位。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子女害怕其继承财产有流失,或者老人的钱财被“忽悠”走,给老人再婚一些阻力。
“老人有立遗嘱和赠予的权利,如果谈婚论嫁,或多或少老人也会为另一半考虑,这是许多子女担心的问题。”45岁的程女士说。
此外,子女还因赡养的问题而有所顾虑,比如老人再婚后,是否需要多赡养一个人,增加赡养的负担。
如何处理好老人“搭伴”带来的问题?
专家提出,这要老人与子女两方来解决,首先,老人要学会把握幸福,在“搭伴”前要了解彼此的脾气、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对老年人的态度。要懂得彼此尊重,有问题及时说出来,不要乱发脾气。老年人在“搭伴”前先在今后的生活、财产等方面达成约定或协议,有助于减少和杜绝隐患和纷争。
达成协议范文6
4月25日,中房股份的定增方案出炉。中房股份拟募资9.5亿元,用于收购江苏国盛恒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盛”)90%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以转型煤层气开发。
在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整的时刻,经营陷入困境的中房股份选择转型,公司希望通过此次收购的能源业务重振业绩。其转型能否成功?
在增发方案中,被收购资产方作出了盈利承诺,未来3年累计实现的扣非后的净利润将不低于5.7亿元。
但这一业绩承诺的达成却比较困难。实际上,煤层气开采一直面临矿权重叠和工艺不成熟的困难,我国煤层气开发进度缓慢。中房股份的“煤层气开发梦”很有可能“梦碎”。
募资近10亿杀入煤层气领域
4月25日,中房股份披露了定向增发预案,公司拟以6.84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1.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亿元,用于收购江苏国盛90%的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
以201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江苏国盛全部股东权益的预估值约为9.15亿元,90%股权对应的预估值约为8.24亿元。在此基础上,各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不超过8.1亿元。
中房股份对进军能源行业抱有极大的期望。《投资者报》记者采访到公司证券部人员,他表示:“公司进入煤层气开发、生产和销售行业,一方面推动公司业务实现战略转型,有效规避公司房地产业务长期停滞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长期稳定增长;另一方面,籍此并购机遇,公司能够利用上市公司资本平台、公司治理和管理经验优势,实现公司在煤层气行业的市场扩张和业绩提升。”
中房股份原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主要在华北及北京等地区开发住宅小区,并积极参与城市的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建设等项目。
但自2008年以来,中房股份的房地产开发业务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投资者报》记者查阅公司2012年年报以及2013年半年报发现,其近两年无新的在建项目,土地储备少,主要收入为出租房屋租金收入,房地产主营业务面临困境。
中房股份201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2.9万元,同比增加111%,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房收入增加所致;实现净利润-449万元,同比下降60%。中房股份称,虽然当期营业收入增加,但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也相应增加,使得公司亏损扩大。
房地产行业的调整,让经营陷入困境的中房股份选择转型,其能否借此华丽转身令人关注。
事实上,从今年1月起,中房股份公司就开始停牌筹划通过资产重组涉足煤层气领域。
2月18日,中房股份公告,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及(或)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山西省古交市境内优质煤层气资产及云南省曲靖市境内焦炉煤气制取天然气资产。
不过后来并购案出现波折。中房股份3月21日的公告显示,因与焦炉煤气制取天然气资产的持有方就相关收购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上述资产不纳入收购范围。公司收购的标的拟定为江苏国盛,该公司持有山西省古交市境内优质煤层气资产权益。
PSC合同本属于泛亚能源
为了解更多并购详情,《投资者报》记者来到江苏国盛位于北京的办公地址泰康金融大厦23层,希望采访到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不过根据公告中的上述公司地址,记者并未找到江苏国盛。反而看到另一家公司泛亚大陆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能源”)。泛亚能源的工作人员王琛告诉记者:“江苏国盛和泛亚能源共用地点办公,属于关联公司。” 记者调查发现,两家公司确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关联公司。
江苏国盛通过全资子公司古交市国盛恒泰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交国盛”)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司”)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古交地区煤层气资源开采产品分成合同》(以下简称“PSC 合同” ),从事古交煤层气合作开发项目。据记者了解,PSC合同原本并不属于古交国盛,而是属于泛亚能源。
对此,江苏国盛的公共关系部经理范晓鹏解释称,“泛亚能源是2007年PSC合同的签约方。为便于PSC合作项目单独的核算与投资融资,所以特地成立了江苏国盛作为独立的项目公司。2011年4月,PSC合同转让给了江苏国盛。2014年该合同又转给江苏国盛的全资子公司古交国盛。”
根据古交国盛与中联公司签署的 PSC合同,双方将联合对古交煤层气进行开发:PSC 合同工区位于山西省中部古交市的西山煤田,合同区面积为552平方公里。《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显示,2007年中联公司划出640平方公里与泛亚能源合作。
对比可知,上述关于古交煤层气的合作开发权益面积存在近百平方公里的差异,泛亚能源是否把古交煤层气的合作开发权益面积全部转让给了江苏国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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