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现状范文1
一、农村治安的突出问题
1、暴力冲突有所增加。由于部分人员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心胸狭窄,有的因口角发生争执,有的因承包地、排灌水、收种农作物和宅基地边界等发生冲突,常常用拳头解决问题,因得不到司法的适时介入,从而使一些小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演变为刑事案件。如2002年年底,南郊镇某村村民薛某和钱某因为宅基地的划界问题而大打出手,薛某将钱某打成轻伤,后被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侵犯财产犯罪日益猖獗。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欲望的膨胀,为达到对金钱和物质占有,部分外来打工者选择广大农村作为作案地点。在犯罪类型上表现为盗窃、抢劫、诈骗等;在区域上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在犯罪对象上分为鸡鸭、羊及农用物资;在作案方式上呈现团伙作案、流动作案;在赃物处理上表现为转移迅速、消化快捷、不留痕迹,往往在盗窃或抢劫后几个小时内就把赃物处理掉,销售渠道畅通,销赃远,隐蔽性强。笔者在司法机关了解到,2002年他们办理了一件外地打工者结伙行窃、收赃的案件:陈某等8名外地打工者因觉得赚钱不多,便结伙到几十个村庄大肆进行偷羊、偷鸡鸭,然后将偷窃的赃物销给2名本地人王某、赵某,短短半个月内,有上百户农民家的家禽家畜失窃,一时间人人自危,其所带来的危害性可谓不言自明。
3、邪恶势力有所抬头。流氓恶势力抬头,村霸乡霸不断出现,他们为所欲为,无所顾忌,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封建宗教宗族活动十分频繁,续家谱,修祠堂;非法宗教活动频繁,宗教信徒队伍不断壮大。如2002年5月,陈某、彭某等利用自己在乡里的恶名,寻衅滋事,先是利用非法手段禁止金某在其乡里收购猪小肠,迫使金某无奈只得向他们交纳保护费才能做成生意。
4、黄赌毒等迅速蔓延。在读书无用论和一切向钱看等不正确思想的误导下,贫乏的农村社会文化生活,充裕的农闲时间,为黄赌毒提供了便利条件,物品泛滥。最为突出的是风气日盛,参赌范围越来越广,赌资越来越大,上瘾,难以自拔,赌债高筑,诱发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行为,引起社会动荡,影响社会治安。2002年9月,公安机关在城厢镇某村破获一起10多人聚赌案件,收缴赌资竟达20万余元。
5、集体**时有发生。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重大决策不民主,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干群关系紧张,加上有的村干部挪用集体资财,打击报复有隔阂的村民,导致规模较大的集体**,越级**。
二、产生治安问题的主要原因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引发的:
1、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与物质需要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社会生产力水平依然是相对落后,农村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仍占较大比重,原始的耕作方式,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意识,致使农村还没有完全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农村经济仍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发展水平上;同时,大多数农民在摆脱贫困以后,已不满足于温饱水平,看到部分农民通过劳动致富及开始享受高消费,使他们产生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强烈愿望,消费欲望的膨胀在不能通过正当途径满足之后,便用不法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违法犯罪就成为必然。
2、社会管理任务的加重与社会控制弱化之间的矛盾。农村土地承包在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同时,促进了农村社会关系及社会生活生产等方面的变化,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婚姻、家庭、生产、生活等民事纠纷大量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社会管理的任务和难度;而另一方面由于集体经济的相对削弱降低了基层组织的支配力,部分村干部不再愿意担当吃力不讨好的角色,导致相当一部分基层组织处于不健全或瘫痪状态,民事调解组织工作力度不够,民事纠纷调解不到位,矛盾化解不及时,造成矛盾升级,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农村的治安保障机制不健全,不能充分发挥治安保护的作用;刑事案件不能得到及时侦破,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保障,导致对农村管理处于无序与混乱状态,农村社会控制力减弱,社会不稳定,治安案件多发。
3、思想意识的转变与教育的滞后之间的矛盾。市场经济给农村社会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市场经济的一些负面作用也冲击着人们的思想观念,部分农民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在一定程度上被扭曲,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他们把物质利益的获取作为自己的唯一目的;而另一方面,农村的教育机制不能及时调整,运转不协调,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部分未摆脱贫困的农民子女辍学,文盲、半文盲不断增加;村组很少召集开会,也很难召集,集体教育已经很难落实;教育的严重滞后,降低了农民的文化素质,使部分农民的错误观念不能得到及时纠正,遇事不顺,处理不当即可能演化为违法犯罪。
4、农村人口增长与农村土地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但农村人口仍未按计划生育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农村人口仍在不断增加,人口的增长,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宅基地的扩张,耕地的减少,使土地资源更加紧张,土地纠纷越来越多;有限的土地提供不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劳动力变得过剩,终日无所事事,势必给治安造成消极影响;生活物质在总量一定的情况下,人口的增加导致生活水平下降,为生存、生活,在不能通过正当手段获得财产时,侵犯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教育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要用***理论、同志“****”的重要思想、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法治理念教育武装全体农民,积极搞好公民道德进万家活动,认真抓好科普和移风易俗工作,培养广大农民的文明法治意识。利用生动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在农村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活跃乡村农民文化生活,在帮助他们学科技的同时,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矛盾的意识,使农民知法、懂法,自觉地用法、守法。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作用,用传统的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塑造人、感染人、凝聚人,不断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组织,把村委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抓班子、带队伍,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村委班子领导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健全与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及时向村民公开,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规范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
3、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加大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积极培育经济增长点,搞好农村可持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减少群众担忧,把农民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到发展经济上来,以推动农村经济更快发展,从而达到稳中求富,富而思进,繁荣农村的目的。充分发挥干部、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的联系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村民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务实肯干,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村民创造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帮助他们破除因循守旧、不思变革的小农意识和等、靠、要的不良思想,鼓励村民积极自我创造机会,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发展家庭经济,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社会治安现状范文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1―0037―02
1沈阳市旧住宅区社会治安管理现状
作为老工业基地,沈阳市拥有数量众多的老旧小区。近些年市政府高度重视,花大力气整顿了大量的旧住宅区,为老百姓办了实事。2010年开始,沈阳市启动了“弃管小区”改造三年计划,投资15亿元改造了1502个弃管住宅区,受益人口达165.5万人。市长陈海波表示,随着弃管住宅区改造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后续管理责任的初步落实,“弃管”这个特定称谓在沈阳已经成为历史,“弃管小区”改称为“旧住宅区”。但由于旧住宅区的“先天不足”,改造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根据统计数据,改造后的小区,其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专业化物业管理(235个小区,占157%)、自治管理(20个小区,占1.3%)以及社区代管(1246个小区,占82.9%)等。其中占绝大部分的是由社区代管,这种管理模式下的旧住宅区,仍然避免不了管理水平有限、基础设施欠缺、管理费用匮乏、社会治安管理水平难以大幅度提升等困境。为了打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必须加大力度整治社区环境,尤其要下大力气整治、减少旧住宅区频发的盗窃、抢劫等社会治安问题,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
根据课题组的调研,沈阳市旧住宅区居民对目前的小区社会治安问题非常关心和关注,调查显示,48.2%的被调查者表示对小区的治安状况不满意,44.6%的被调查者表示一般,仅有7.2%表示满意。有近70%的被调查者表示发生过车辆被盗事件,另外诸如入室盗窃、街面扒手、打架斗殴等事件均有发生。
为切实改善旧住宅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出行安全,沈阳市政府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改善100个旧住宅区居住环境建设”工作,以建设美化、绿化、整洁、通畅的住宅区为目标,本着“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住用安全”的原则,在全市老旧小区范围内选择100个住宅区,通过改造全面提升旧住宅区管理水平,此项工作已列入2014年沈阳市政府为城乡群众“办实事”内容之一。该项工作主要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增设健身娱乐设施、增设安全防范设施、整修破损道路等5大项17小项改造内容,其中增设安全防范设施中,特别提到要在旧住宅区安装挡车器、新建门卫(监控室)、修建小区围墙、维修外墙空鼓、安装监控探头等多项措施。
由此可见,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旧住宅区社会治安管理需要进一步提升水平,但是仍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系统完善,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共同提高旧住宅区社会治安管理水平。
2旧住宅区存在社会治安问题的原因分析
虽然各界都比较关注旧住宅区的管理问题,但一直以来,该问题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分析其原因多种多样,但是最根本的矛盾所在,无外乎资金投入与资金来源不匹配造成,加上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导致管理主体缺位,管理媒介缺失,管理目标无法实现,即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管理过程不可持续。
具体来讲,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就是旧住宅区自身特点,居住群体属于中低收入者,素质参差不齐,园区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房屋自身破损程度较为严重等等,导致对齐管理的前期投入过大,纯粹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节的难度很大,这样导致物业企业不愿意参与,政府又没有精力面面俱到,导致无人管或者管理效率低下,效果不理想的结果。目前沈阳有80%以上的旧住宅区由社区代管,这种管理模式属于粗放式管理范畴,由于缺乏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不可能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根据调查显示,居民普遍认为没有物业公司、流动人口太多、安全设备缺乏等是造成小区社会治安问题的主要原因,另有部分被调查者认为警务工作缺乏,没有实行封闭管理等也是重要原因。
分析调查结果可以发现,旧住宅区居民对物业公司参与管理是认可的,但由于旧住宅区自身特点,却没有物业公司愿意接手。同时广大业主也指出了对基础设施,警务工作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深入探讨对旧住宅区实行管理的机制问题,保障旧住宅区能够得到长期有效的管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
3提高旧住宅区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对旧住宅区进行有效管理,提高旧住宅区社会治安管理水平,总体思路应该是“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全民参与”。
随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物业企业参与小区的管理已经具备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与管理资源,物业企业理应成为小区的管理主体。但是由于旧住宅区的特殊性,完全依靠企业的市场行为却很难满足企业的逐利动机,因此政府应该在一定程度上积极参与,发挥指导、协调、扶持、激励、约束等功能。同时采用“谁受益、谁出力”的原则,调动园区内具有热情和能力的业主参与到日常管理工作中,降低物业公司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具体来讲包括如下措施。
3.1管理主体层面
明确物业企业作为旧住宅区的管理主体,负责旧住宅区的日常管理。由于物业企业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提供旧住宅区日常保安保洁工作非常容易,理应成为旧住宅区的管理主体。但是旧住宅区的特殊性导致目前大多数物业企业不愿意接管,这也是物业企业逐利的本质决定的。在此过程中,政府要发挥积极的扶持与促进作用,包括部分或全部出资完善旧住宅区围墙、路灯、监控报警设备等基础设施设备,降低物业企业的前期投入,提高盈利预期,促进物业企业积极参与。资金来源,可以通过政府的财政拨款、建立专项基金、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等多种方式筹集,甚至可以通过企业赞助、广告经营等方式获得部分资金投入。待旧住宅区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物业企业就可以参与日常管理,管理模式可以参照其他小区,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也可以结合园区特征进行分类管理。另外,由于旧住宅区居住群体特征,有很多下岗或待业的业主,还有部分退休老人,可以充分调动一部分具有热情及能力的业主参与日常管理,组成治安巡逻队等进行日常巡逻,收集居民意见反馈等,降低物业企业在保安工作方面的支出,提高工作效率。因此,管理主体视角下,旧住宅区社会治安管理应该以物业企业为主体,政府扶持,业主参与。
3.2管理对象层面
明确旧住宅区中管理对象的特征,系统评价人、物、事的现状与发展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旧住宅区社会治安管理的水平。根据旧住宅区居住群体的低收入特征,对其收取的费用要保证不影响其生活水平,标准不能过高,要考虑大多数群体的基本物业服务需求来确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针对少数具有特殊需求的群体,可以通过采取特约服务的方式额外收取费用。关于流动人口,物业公司可以联合社区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旧住宅区的居住群体更多的了解物业管理带来的好处,让大家主动参与到园区的管理中来。针对旧住宅区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物业企业要联合政府一起进行完善,其中这一环节政府要起到主导作用,并且要从资金上大力支持,帮助物业企业以较轻的负担承担起旧住宅区的管理职能,只有这样才能迅速提升对旧住宅区的管理水平,尤其是社会治安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针对居民比较关心的社会治安事件,则需要加强监督执法力度,能够快速有效的解决居民遇到的各种问题,物业公司与当地的警务工作者要紧密联系,快速响应,能够真正解决问题。根据调查显示,居民认为安装监控设备、聘请物业公司、设立社区警务队等手段是解决旧住宅区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要方法,另外成立社区志愿者巡逻队也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管理对象方面,要以较低的收费标准提供符合业主需求的社会治安管理,需要政府大力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办事效率。
3.3管理目标层面
保证旧住宅区居住者能够安居乐业,就需要各主体能够长期合作,实现多方共赢。首先,物业企业作为旧住宅区管理的主体,其根本性追求就是盈利。目前,物业企业的收入来源主要为物业费,但由于旧住宅区的居住者大多为中低收入水平,且流动人口较多,很多业主具有物业管理需求但是支付意愿却不高。这种矛盾下,一方面需要物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业主主动交纳物业费,另一方面,还需要从制度上约束不交费的业主,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对欠费业主进行警告与惩罚,以此来实现物业费的顺利收取,例如对恶意欠费业主在园区内进行公示,通知业主所在单位,强化诉讼判决的执行力度等。另外,要鼓励物业企业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一定程度上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如果物业企业实现了长期稳定的盈利,那么对于旧住宅区的管理也必然就实现了长期稳定的目标。
3.4管理媒介层面
理论上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防护结构是**状态,考虑到旧住宅区的特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人防应该以物业企业保安员为主体,动员业主参与组建巡逻队,并加大警务工作人员的巡查力度。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物业小区安保队伍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一方面,业主与企业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安保人员,另一方面,安保岗位的工作性质与福利待遇又严重制约了人员的聘用,这种矛盾急需解决。根据经济学规律,价格机制是较好的市场调节剂,通过提升安保人员的工作福利与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岗位口碑,从社会舆论角度多多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等等,是今后要加强的重点工作。例如可以直接提高工资水平、为安保人员购买各项保险、强化法律法规与业务技能培训、改善工作环境等等,通过政府与物业企业联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安保队伍,是提升旧住宅区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针对旧住宅区的特征,要将安保队伍与小区居民组建的巡逻队结合起来,从物质与精神奖励等方面激励巡逻队参与到小区的治安管理中来,降低物业企业的成本,提高物业管理的持续性。
物防最基本的就是实行封闭管理,修缮小区的围墙,设置有人看守的住宅区大门及值班室,配备警棍、手电筒等必要的防护器械,设置报警电话。为住宅楼统一安装单元防盗门,业主家里尤其是一楼二楼等较低楼层安装防盗门与防盗窗,园区装有安全照明灯等,同时增强个体治安防范意识。该项工作应该在物业企业承接旧住宅区伊始与政府部门联合完成。
技防则主要采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业主使用家庭报警系统,进一步补充技防的范围与层次。有条件的园区还可以建立网络治安管理平台,如QQ群,短信平台等作为补充。
3.5管理机制层面
在对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管理目标、管理媒介进行系统讨论的基础上,将各个层面的内容进行整合,即形成了一系列的管理机制,促进持续提升旧住宅区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实现旧住宅区居民安居乐业。
第一,资金投入机制。通过财政拨款、政府专项基金、引入社会资本等形式,联合物业企业共同完善旧住宅区的
基础设施设备;在物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职业资格
作者简介:
徐龙双(1988-),男,四川广安人,天津商业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产业经济与区域发展。
考试、法律法规普及、社会保险补助、安保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方面,由政府适当投入,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
第二,激励与约束机制。一方面激励物业企业积极承接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对承接积极,效果良好的物业企业进行表彰,甚至可以从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在承接新的项目时给予一定的优先权。而对于不愿意承接旧住宅区物业,或者管理效果不佳的物业企业,则可以限制其承接新的项目,或者资质审查时给予特殊标注,把物业企业承接旧住宅区的管理纳入到企业的社会责任与诚信档案。
社会治安现状范文3
[关键词]社会治安;广州;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社会治安面临着多重压力。而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州,其社会治安状况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有效地防范广州社会治安,是社会各界努力探索的问题。然而,影响广州治安的主要因素有哪些?不同因素的影响程度如何?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改善广州社会治安?解答这些问题对改善广州、广东乃至全国的社会治安状况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实证模型的构建及说明
(一)模型的构建
构建模型时,需要对广州市社会治安状况、破案效率、防范投入、人财物流动状况、宏观治安环境、潜在危机进行量化,确定相应的指标。然后收集相关指标数据为样本,通过相关与回归分析,研究各因素对广州市治安的影响。
本模型的具体方程假定为:Y=b0+b2(b2、b3、b4、b5、b6、b7、b8、b9)P
其中:“刑事立案数”为因变量Y,“刑事案件破案率”、“人均GDP”、“总人口数”、“公检法司支出”、“广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全省刑事立案数”、“全国刑事立案数”分别为自变量P。
b0为本方程的常数项,b1、b2、b3、b4、b5、b6分别为各变量的系数。
(二)模型变量分析
1.社会治安状况的度量
本模型采用刑事立案数作为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指标。因刑事立案数是一国或地区中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数量,是反映治安状况的晴雨表。
2.影响因素的选择与度量
本模型在选取社会治安的影响因素时,结合广州经济快速发展、总人口规模大、外来人口聚集、农村转移劳动力数量大等特征,选取破案效率、人财物流动状况、防范投入、潜在危机、治安环境五个影响因素进行考察。而在度量上,分别选取刑事案件破案率、人均GDP、总人口数、公检法司支出、广州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全省刑事立案数、全国刑事立案数。
(三)模型数据来源与规模
1.数据来源
本模型采取多种途径收集数据。其中,广州人均GDP、人口总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等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广州统计年鉴》《广东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其他数据则由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司法局等部门提供。
2.模型数据规模
本模型选择数据的时间跨度为1996—2005年,数据样本包括1996—2005年的广州市刑事案件破案率、人均GDP、总人口数、广州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广东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广东省刑事立案数、全国刑事立案数。具体数据见表1。
三、模型实证分析
(一)模型回归方程
运用SPSS11.5统计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到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回归方程、相关系数、决定系数、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中的置信水平。见表2。
(二)模型分析
1.破案效率与治安状况的关系分析
从表2可见,广州刑事案件破案率与刑事立案数呈高度负相关关系。其回归方程为:Y=19.65-25.19P1,回归方程的自变量P1的系数是负的,说明变量Y随着变量P1的增加而减少。从方程的拟合效果看,相关系数R为0.94,决定系数R2为0.95,非常接近1,可见该方程拟合效果都很理想。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中,统计量F为143.59,统计量对应的置信水平Sig。均为0.00,这远比常用的置信水平0.05要小。因此,可以认为广州刑事案件破案率与刑事立案数的方程是极显著的。这表明,广州刑事立案数随着刑事破案效率的提高而下降;反之亦然。从表1给出的数据也可以明显地看出,1996—2005广州刑事破案效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而刑事立案数则呈现上升趋势。
2.人财物流动状况与治安状况的关系分析
在本模型中,人财物流动状况主要通过人均GDP和总人口数来体现。从表2可见,广州人均GDP、总人口数都与刑事立案数呈现正相关关系。两个回归方程分别为:Y=3.37+1141 P2和Y=-53.68+0.09 P3,自变量P2、P3的系数都是正的,说明变量Y随着变量P2、P3的增加而增加。然而,不同的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正相关程度、方程的拟合效果却存在差异。人均GDP与刑事立案数、总人口数与刑事立案数的相关系数R分别为0.59和0.74,决定系数R2分别为0.35和0.55,可见人均GDP与刑事立案数的回归方程的拟合效果明显差于总人口数与刑事立案数的回归方程。另外,从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来看,两个方程统计量对应的置信水平Sig分别为0.07、0.01,前者大于0.05,后者则远小于0.05,因此,可以认为人均GDP与刑事立案数的方程是不显著的,而总人口数与刑事立案数的方程是显著的。即表明人均GDP的发展并不能带来治安状况明显的恶化,同时由于人均GDP是衡量一地区或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可得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并不必然导致广州社会治安的恶化,而总人口数量的增加则是导致广州市社会治安恶化的重要因素。
3.防范投入与治安状况的关系分析
财政支出中公检法司支出与刑事立案数的回归方程为:Y=3.68+0.18 P4。回归方程的自变量P4的系数是正的,说明变量间呈正相关关系。但是,从相关程度、方程的拟合效果来看,其相关系数R、决定系数R2分别为0.63、0.40,可见财政支出中公检法司支出与刑事立案数相关程度不高,回归方程的拟合效果并不理想。而从方程的显著性来看,其方程统计量对应的置信水平Sig为0.05,为临界值,可见方程并不显著。由此表明广州市的公检法司支出与社会治安状况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从表1也可以看出,虽然广州市的公检法司支出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但是并没有带来刑事立案数下降的结果,1996~2005年广州市的刑事立案总体呈上升趋势。存在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防范投入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虽然投入的数量不断增加,但是利用不合理、缺乏针对性等导致其没能带来治安状况的必然改善;二是防范投入依然不足,现实防范投入相对于改善治安状况所需要的投入而言份额太小,所以很难利用这些投入对完善治安状况有所作为。
4.利益冲突及潜在危机与治安状况的关系分析
在本模型中,利益冲突及潜在危机主要通过广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来体现。从表2可见,广州、广东、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刑事立案数都呈现正相关关系。三个回归方程分别为:Y=-0.87+0.00 P5、Y=0.36+0.002 P6、Y=2.03+0.03 P7,自变量P5、P6、P7的系数都是正的,说明变量间呈正相关关系。而从变量相关程度、方程的拟合效果看,相关系数R分别为0.75、0.61、0.63,决定系数R2分别为0.57、0.37、0.40,可见广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刑事立案数的回归方程的拟合效果优于其他两个回归方程,而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刑事立案数的回归方程的拟合效果最差。另外,从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来看,三个回归方程统计量对应的置信水平Sig分别为0.01、0.06、0.05,即可见广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刑事立案数的回归方程极显著,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刑事立案数的回归方程较显著,而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刑事立案数的回归方程不显著。这个分析结果表明:广州市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对广州社会治安造成威胁最大,次之则是全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对广州社会治安的威胁也较大,而广东的威胁不明显。
5.宏观治安环境与治安状况的关系分析
本模型的宏观治安环境主要通过全省刑事立案数和全国刑事立案数来体现。从表2可见,全省刑事立案数、全国刑事立案数与广州刑事立案数呈现高度正相关关系。其回归方程分别为:Y=2.37+0.19 P8和Y=0.61+0.03 P9。可见变量间呈正相关关系。从相关程度和方程拟合效果看,变量的相关系数R分别为0.95、0.88,决定系数R2分别为0.91、0.77,可见变量的相关程度非常高,方程的拟合效果都很好。此外,从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来看,两个回归方程统计量对应的置信水平Sig分别为0.00和0.00,均远小于0.05,可见两个方程都是很显著的。这表明,广州市的治安状况与宏观治安环境之间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全省、全国治安环境的恶化,直接会导致广州治安的恶化。从表1的数据也可以看出,全省刑事立案数、全国刑事立案数与广州刑事立案数呈同步上升趋势。
四、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
社会治安现状范文4
1.1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现状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和网站的相关资料和介绍可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中央综治委)是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和协调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全国各地的情况来看,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一般在政府部门的市级和区级政府部门内设置。负责调查研究,掌握各地社会稳定和治安状况,督促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督查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各级政府加大了社会治安投入,以郑州市为例,从2002年起,郑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社区建设“三个一”工程的意见》,决定明确巡防队员工资、保险、服装、装备列入财政预算,由政府每年拨款7000余万元予以保障。为加强对巡防队伍的领导,郑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拿出35个行政事业编制,在市综治办成立了巡防管理处,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成立巡防工作管理办公室。
1.2社会治安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从现有的社会治安管理现状可以看出,尽管政府足够重视,但社会治安风险管理中还存在以下的问题急需解决:
1.2.1对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各级政府已经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及其下属各级组织,但是当前对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少相应的风险评估体系和制度,甚至根本没有建立风险评估的制度,没有专门人员对社会治安风险进行专门的管理,对相关的风险评估方法的研究比较缺乏。直接导致了社会治安风险评估的缺失,为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导致无法根据社会治安风险预测动态地安排防范措施。
1.2.2对社会治安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够在郑州市乃至河南省内当前的社会治安风险管理中,社会治安管理系统根本没有建立起来,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及其预测预警系统也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依靠信息化建立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及其预测预警体系能够快速便捷的建立社会治安各级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能够依靠网络快速的传递社会治安信息,利用信息系统实现的评估方法迅速地实现社会治安风险的评估、预测和预警。
1.2.3对社会治安管理的条块分割和各自为政,阻碍了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的能力发展社会治安管理的多头管理与各自为政进一步导致了风险评估制度和体系的缺失,造成了“谁都管理,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因此应该加强统一和协调,综合政府各部门的力量,对社会治安风险进行统一的评估和管理,将政府、社会治安管理部门、社会治安巡逻、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社会力量统一协调起来,才能为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做出贡献。
2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对策分析
2.1使用科学社会治安风险评估方法社会治安风险评估是指在社会治安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对社会治安风险发生的事件,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建立评估指标,根据相应的评估方法,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过程。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应该在科学的制定评估目标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应该确立社会治安风险评估的目的,主要目标包括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该本着有利于社会和人民的基本原则确立社会治安管理的总体目标。其次要注重评估方法的科学使用,应该根据社会治安风险的具体情况合理的选择评估指标,科学分析评估方法的原理、优缺点和使用范围。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应该能够科学地识别潜在危险和给出安全防范措施。社会治安风险评估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科学方法,做出科学评估,给出科学合理的措施。
2.2建立科学的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机制社会治安风险预警是在社会治安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用预警技术、预测与决策技术等预测未来的社会治安风险等级,并给出相应的风险评估等级的技术。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社会治安风险等级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治安风险的管理和控制。相应的预测技术是核心内容。预测是对未来的情况做出预估的一种技术,风险预测就是对未来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的技术,根据风险评估的时间序列的历史数据,采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对未来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常见的时间序列预测技术包括平均、移动平均、指数平滑、灰色预测等。这些技术往往包含时间序列数据挖掘和预测技术。对风险进行预测以后,还需要预警技术对风险进行分类和分等,不同的等级设置一定的标准,不同的标准代表风险的不同严重程度,并对应设计不同风险防范措施。社会治安风险的防范措施,可能包括在不同的地点设置不同的警力、对重点犯罪类型进行防控和对犯罪多发地区进行重点布防等。
2.3建立集成式社会治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集成式社会治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包含对社会治安风险基础数据的收集、评估、预测和预警一些列技术和方法。因此,集成式社会治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是以基础信息收集整理和存储为起点,以社会治安风险数据挖掘和分析处理为重点,以社会治安预测预警为终点的集成一体化信息平台。系统平台提供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的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的基础信息分析社会治安风险预测预警信息系统支持等集成功能
2.4积极争取变革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根据基层管理人员和巡防员的反馈,现有的社会治安管理的三级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不便,某些时候一定程度造成多头管理,均不负责的现象。因此应适当谋求更加积极科学有效的社会治安风险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3结论
社会治安现状范文5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农村社会治安网动员大会。省市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在百忙之中来参加这次会议,是对我们这项工作的重视,特别是省市领导的讲话,对于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网的方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一定不辜负省市领导的期望,努力总结经验争创典型。下面,在韩书记讲话的基础上,我讲两点意见。
一、为什么要建立农村社会治安网
这项工作是受辽宁省北宁市的经验启发,通过书记办公会研究,由区委副书记与政法委书记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既到外地去取经学习,又结合了本地实际,经过两个多月的充分准备,制定了实施方案。另外,根据村情民意大调查了解到:在被调查的户村民中,有的认为“治安状况一般”,的认为“村治保组织作用发挥得不好”。再一个是,全区个行政村共个派出所仅有名警察,造成地域广、人口多、警力弱的局面,迫切需要一张安全网来进行覆盖。通过群众对我们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警力与地域面积的现状,进行对比之后,更加坚定了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决心。
过去我们对治安工作就提出“线上巡逻、面上联保、点上值班相结合”的方法,农村社会治安网是在过去工作基础上的一种完善、一种补充、一种创新。
建立农村社会治安网是讲政治的需要。当前农村“****”学教活动如何开展和实践?这主要从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是抓经济。通过发展,解决根本问题,改善群众的物质与文化方面的需要;二是关心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我们在全区开展的联村(居)包户、联富帮贫、扶助贫困中学生等活动都是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建立农村社会治安网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是体现、实践“****”的具体行动,这样就使人民群众有冤有处申、有难有处找,让他们感觉到党和政府的代表就在身边。
二、如何搞好和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网
刚才,省市领导都已经讲到这个问题,讲得非常到位。这些要求在我们今后完善实施方案中要归纳进去,要用这些要求来指导我们的具体工作。下面,我站在区委的角度上,提几点要求。
⒈做到“两个明确”
一是要明确建网的意图,明确我们为什么要建立农村社会治安网。二是要明确自己的任务,明确各自在这张网中网结的作用,主要发挥的作用和主要任务是①协助村治保组织,搞好本村的社会治安工作。②完全彻底地掌握社会治安的全面情况。③震慑坏人,为好人壮胆。④方便群众,密切关系,提供服务。⑤随时随地解决矛盾。⑥帮助“两教”人员彻底转化。⑦进行法制教育,开展普法宣传。这些作用发挥好了,就明确了自己的任务。要动脑筋、想点子,努力发挥作用。只有作用发挥好了,才能出经验。我希望村村要有经验,为全市推广这项工作提供经验。版权所有
⒉体现“三个要求”
一是时间要保证。要确保一村一警一周去一天。只有时间保证了,才能了解到足够的情况,才能彻底掌握村里的治安情况。二是作风要扎实。既要保证时间还要保证工作效率,不能敷衍了事。要有准备和计划,具体地了解与解决一些问题。三是责任要落实。一村一警实施后,村里的治安情况就要落在包村干警身上。如果有治安案件发生,包村干警就要提供全面的情况。要将村里的治安情况好坏与包村干警的选拔任用直接挂起钩来,包村干警调整使用时要征求所包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⒊达到“四个目的”
一是体现存在的价值。要公布包村干警的警号与联系方法,让群众感觉到干警的存在,干警要经常为群众提供服务,使群众感觉到社会治安离不开干警。要体现人民警察的责任感、觉悟和素质,感觉到群众很需要干警,同时也要使干警感觉到这个任务很光荣。
二是干警要了解所有的人,同时也要让群众了解干警。包村干警不同于村里的群众,主要任务是掌握情况,提供服务,这就需要深入群众,与他们交朋友。干警是来了解人的,也是来让人了解的。只有了解所有的人,处理问题才有把握和分寸,才知道从哪里入手,所采取的措施,才能有针对性。
三是要确保在一定时期内,使所包村社会治安状况有根本好转和根本巩固。包村干警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个详实的计划,帮助健全所包村的治保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今后区领导下村调研,要由包村干警汇报本村的治安情况。
⒋做到“纲举目张”。
社会治安现状范文6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对“未成年人”这一法律概念进行界定。作者通过调查和查阅资料,对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现状进行了摸底,通过查阅了大量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研究报告,分析出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现状,并进一步对现状进行论述和分析。
治安案件 未成年人 现状及成因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国家重视对未成年人在各方面的培养,重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还处在少年时期,社会知识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没有预见能力,也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对这些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主要是教育,使其明辨是非,这样更有利于其成长。但不处罚不等于放任不管,要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应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违反治安管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而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立案查处的法律事实。
一、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现状分析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相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资料也逐渐增多,如今已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专项统计资料。笔者发现当前我国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具备以下现状:1、未成年人治安案件发生数量有所上升有关数据显示,1991年,全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未成年人达42681人,占未成年人作案人数的22.56%;1997年为29940人,占未成年人作案人数的19.60%.但是结合未成年犯罪的比例来看,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在逐年上升,所以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也是逐年上升的,只不过所占的违法犯罪比例有所下降。也就是说,治安案件的发生率也在逐年增加,但刑事案件的发生率更高,即说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在日益严重。2、治安案件涉案的未成年人以在校学生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章第11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根据2008年的《中国未成年人权益状况报告》,2007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人口覆盖率已经达到99%,小学学龄儿童的净入学率由1991年的96.8%上升到2007年的99.5%;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较1991年上升28.3个百分点;高中毛入学率达到59.2%,较1991年上升33.2个百分点。这种高入学率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一般集中在中学或者中职院校内,治安案件的发生也多发生在校园,通常由学校负责处理和消化,而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已经脱离了学校。这也给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调查带来了难度,过多的校内处理减少了发案记录,减少了我们对治安案件数量的统计,但是,从另一个侧面考虑,这种减少证明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在学校内部消解了矛盾,对社会稳定和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不无裨益的。3、未成年人治安案件以轻伤害案件居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条对治安案件的调整范围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即适用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而在笔者的调查中发现,涉未成年治安案件的种类多集中在对人身权利的侵害。原因有二:一是,侵犯财产权利的案件通常私自解决或者由学校处理,并不报案;二是,过于严重的伤害案件直接由刑事立案不作为治安案件处理。
二、未成年人治安案件成因1、家庭或监护人监管不力。15―16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初中毕业后没有再继续上学接受教育,有的父母忙于生计,有的家庭残缺,有的过分溺爱娇惯,使这些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监管,游荡于社会上,加之生存技能缺乏,在经济拮据时容易受到诱惑走上犯罪道路。如西安东郊某村16岁的小亮和小莫,其父母整天忙于维持生计,无暇对他教育和引导,初中毕业后他们便开始在社会上游荡,逐渐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惯,最后结伙盗窃快艇发动机被抓获。2、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这些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思想单纯、幼稚,判断是非的能力较差,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充满好奇心,冲动性强,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他们过早进入社会,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对他们有很大的诱惑,羡慕奢华的生活,特别是从相对经济落后的农村来城市的未成年人,容易产生自卑、怨恨、仇富等心理,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很可能铤而走险,实施犯罪。如吴某等5名15―16岁未成年人,初中毕业后从陕南山区农村来到西安,大都市的繁华让他们心理失衡,就持刀进入一小超市进行抢劫。3、道德和法制观念普遍淡薄。由于现在大部分学校只重视升学率,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缺位,导致未成年人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思想、习惯侵蚀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 未成年涉罪人员文化程度多集中在初中以下文化,初中毕业后未继续入学且无固定工作,混迹于的社会的闲散未成年人,由于还处于青春期的冲动阶段,其普遍特点是厌学、经常出入网吧、无经济来源、易受诱惑,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人群,占涉罪未成年人的70%以上。如贺某和郭某因玩网络游戏时发生争执,便相约打架,双方共十几名未成年人参与,导致1人死亡,4 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刑。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监督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在工作各个环节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是单独对未成年人适用的,而是既适用于成年人,又适用于未成年人。通过对未成年人案件现状进行分析,从而推动从《治安管理处罚法》角度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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