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申请范文1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建设日期:年月至年月
说明
一、申请重点建设项目应在科学定位、合理规划、瞄准目标、凝练方向、突出重点的原则基础上,详细阐述项目的建设意义、建设内容、经费预算、设备购置、预期总体建设目标和阶段目标,做好项目的节点安排。
二、项目建设实行项目责任制。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是:
1、提出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计划;
2、提出本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3、组织本项目的建设实施,负责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保障;
4、协调本项目的内部关系,解决内部出现的问题;
5、提出本项目建设的年度报告、年度统计;
6、根据要求安排本项目接受中期检查;7、出具本项目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做好验收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如下:
1、各单位确定项目负责人,提出立项申请并填写项目,提供必要的论证材料;
2、校内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专家及职能部门签署意见;
3、学校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最终审核批准后,发出开工建设的批复文件,并正式拨款。
项目建设意义
总体目标
总体建设内容
分年度建设计划及阶段目标
重点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支出预算1、设备购置费2、设备维修费3、图书资料购置费4、房屋建筑物维修费5、实验材料费6、测试分析加工费7、租赁费8、业务费合计
预算总额
分年度预算额年年年年
备注说明:
1、项目建设严格实行预算制,申请人须认真填写《重点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总表》《重点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费预算明细表》和《重点建设项目业务费预算明细表》。其中,后两个《明细表》均指在总预算额度内、且计划在项目申请当年使用的经费;以后年度的项目使用经费计划及明细则应按“分年度预算额”在每年末学校统计下一年度经费预算时统一申报。
2、学校分期划拨的经费以各项目提交的当年年度预算批准额为准。各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按期执行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
3、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开工建设批复文件的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在建设过程中如确需变更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必须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提交有充分变更理由的申请报告和论证材料,经校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预期建设目标不能降低:批准建设经费额度不得突破。
项目立项申请范文2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二、项目概况
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的准入分析
一、发展规划分析
二、产业政策分析
三、行业准入分析
第三章 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第四章 节能方案分析
一、用能标准及节能规范
二、电气节能
三、给水排水节能
四、结构节能
五、暖通空调动力节能
六、建筑节能
七、节能效果综合分析及评价
第五章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方案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第六章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一、环境和生态现状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和生态影响综合评价
第七章 经济影响分析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第八章 社会影响分析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项目立项申请范文3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会使用上申请书,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产业园立项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产业园立项申请书1象山县发改局:
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生态畜牧业养殖,我公司拟定在象山县罗香镇那帽岭投资建设生态肉牛养殖场。本项目利用象山县适宜的自然环境、丰富的饲草料资源,采用科学的饲养和管理技术,一期建设为年出栏1000头的高档肉牛育肥基地。二期项目建设目标,未来三年内达到年肉牛出栏2000头的目标。
整个项目规划用地100亩,其中牛栅建设20亩、牧草种植区40亩、放牧区40亩。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流动资金900万元。以上申请立项望贵局能给予审批。
申请方:
20__年01月07日
产业园立项申请书2根据《__县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贵县经济发展形势,现申报__有限公司,落户在贵县。该项目现向__县发改委申请备案,详情如下。
__有限公司,建立于__年,专业从事__的生产和销售,随着__县招商引资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我公司决定在__注册成立独立公司,公司主要产品有__系列。
并可根据顾客需要生产不一样规格的产品。经销各种__等。公司以良好的信誉和质量赢得了客户,开拓了市场、生产逐年发展产量和销量稳步提高,产品畅销__各地。项目属新建项目,投资总额_万元,总建筑面积_㎡,建设资料: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_㎡。2、综合楼一座:建筑面积_㎡项目建设期2年(从_年_月至_年_月)。项目建成后,能够使农民增收致富,同时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青年创业的问题,透过建设此项目,能够发展和促进_的工业化发展进度,并与农业科技、民族文化、旅游业互相整合,促进西部农村科技事业的和谐发展。带动_县的经济发展。
现特向发改委申请项目立项,望给予支持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
产业园立项申请书3__县发改委:
根据《__县20__年开放型经济工作意见》精神,结合__经济发展形势,经__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本人在江西__经济技术开发区__工业园投资兴办__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塑料制品加工与销售;高频头、有源(无源)天线等电子原配件、机顶盒的加工与销售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无污染、能耗低,而且产品质量可靠先进,可以满足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产品市场空间广阔,产业发展前景良好。项目建成后对地方经济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项目名称:__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资方简介:投资人__ 中国香港公民
三、项目投资额为__万港元
注册资本__万港元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项目建设地址:__经济技术开发区__工业园。
六、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投资__万港元,主要用于厂房装修和购买安装设备。项目采取先租凭后购买__经济技术开发区__工业园厂房实施,总占地面积约__亩,其中厂房11000m2、办公楼500m2、员工宿舍1500m2、绿化用地约3000m2。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年生产高频头、电视接收机600万套,年产值约为7500万元,年创税收200万元以上,计划安排劳动用工约200人,经营期限为20年。投资回报率为53.94%,回收期2.62年。
本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抓住数字电视行业蓬勃发展的机会,形成数字电视从前端到终端的较为完整产业链,为客户提供更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使项目尽快实施,恳请县发改委尽快批复。
产业园立项申请书4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了____,依据___,我单位拟建___项目。现已完成___等准备工作,现申请项目备案登记。特将项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全称____,单位性质_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号码___,法人代码(有关凭证)____,注册资本及行业资质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性质:
3、拟建地点: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___平方米,___平方米
5、建设工期及计划开工时间:建设工期_个月,__年__月开工。
三、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_万元,其中自筹_万元,申请银行贷款_万元。
本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敬请审核准予备案登记。
附:
1、《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一式五份)
2、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及法人代码证3、其它凭证(资质凭证,移民土地凭证、资金凭证等)
(联系人:联系电话:)
____(公章单位)
二__年月日
产业园立项申请书5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兹有我公司“__项目”申请立项。项目选址于__,总用地面积__平方米,建筑容积率__,建筑密度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__平方米,商品住宅__平方米,项目总投资__万元,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我公司自筹解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向贵局申请办理项目核准手续,请给予办理为盼。
项目立项申请范文4
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按照《2021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安排,经省委宣传部批准,2021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学科,以及省委讲师团“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经济(含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等学科)、管理(含管理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艺术、其他(含教育学、体育学等学科)七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1年“深度学习”专项活动拟立项项目和省委讲师团“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比照此条执行。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途径和要求: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sas.csdc.info,申报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审核时间:8月23日至8月24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由省内专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七、各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由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报送通过审核的申报成果《汇总表》1份(《汇总表》由网上自动生成导出,须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须报送《汇总表》中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1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word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作为文档名)一并报送。
4.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一并报送。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审查把关。不提供复制比检测报告或复制比检测报告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成果,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5.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6.受理实物材料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至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7.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会科学项目与奖励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sas.csdc.info)“通知通告”栏中申报操作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
项目立项申请范文5
总则
第一条现根据《汕头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汕头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汕头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活动申请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宗旨:引导学生社团在开展全校性的大型社团活动,鼓励我校学生社团积极展现社团文化,促进社团自身的发展,规范学生社团课外活动项目的立项。
第三条学生社团立项活动申请时间为春季学期,即每年第3个月。
第四条本条例的约束对象:汕头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属下各合法学生社团。
第五条本条例自颁布即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汕头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所有。
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报对象:汕头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属下注册时间满一年的合法学生社团。
第七条学生社团立项活动必须是学生社团在计划时间内利用课余时间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活动项目。
第八条申报类别:汕头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属下各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社团可按照一下类别进行申请。
1.创业实践类活动
2.科学技术类活动
3.体育健康类活动
4.文化艺术类活动
5.思想政治类活动
学生社团立项申请流程
第九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流程:
1.学生社团需如实填写《汕头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请书》,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和经费预算。
2.向所属委员会提交《汕头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请书》,活动计划书和经费预算。
3.经委员会初步审核后,由委员会上交到社联主席团审议。
第十条校团委答辩流程:
1.学生社团立项活动计划书经社联主席团审议后,委托社团资讯部举行立项活动答辩大会。
2.答辩竞选出的五佳立项活动将得到校团委支持。
学生社团立项活动开展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活动启动经费。各个活动经费需控制在规定经费内,超出规定经费支出由社团负责。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重点活动立项一经批准,项目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应及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保证计划期间内完成。活动效果将会将其作为下一年社团申请的评分标准之一。
第十三条本学期申请立项的社团活动,立项获准后需在本学期内举办,不得申请于下学期举办的立项活动。
第十四条若学生社团立项活动未能如期开展,将对该社团做出如下处理
1.若社团取消开展该年的社团立项获准项目,未来1年该社团将不得申请立项活动。
2.若社团推迟该年的社团立项获准项目至原定日期的一个月之后,该社团的立项获准项目经费将减少原定经费的20%,同时在社团评优中考扣除相应的分数。
3.若社团推迟该年的社团立项获准项目至原定日期的一个星期之后而在一个月之内,该社团项目负责人需要向所属委员会提交活动延迟申请表。经社联主席团审议批准后,方能推迟活动开展时间。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项目将在举办期间内受到校团委监管和社联工作人员跟踪并予以评分,对实施效果不良的项目,收回一定比例(5-10%)的活动启动经费。对严格按照规定举办活动,并取得显著效果,有一定影响的立项活动,校团委将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活动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写出总结报告、经费总结报告和相关的活动资料,由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鉴定。在必要时,组织相关的展示活动。
第十七条活动项目已经完成,有显著的效果,在学校内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 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将可以作为社团重点活动保留下来,学校将继续给予支持 ,作为学生社团品牌活动争取定期举办; 活动项目虽已经完成,但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在学校内造成不良的影响,项目负责人应提交详细的分析报告。
项目立项申请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科学决策、绩效评估”的管理模式,通过福利公益金的资助,推动社会组织创办社会公益福利项目,增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促进我市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资助范围与要求
(一)社会组织申请资助的项目应符合福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围绕民生和群众利益,体现福利性和公益性,并且具有创新意义。内容主要包括:为扶贫救助、扶老助残、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区服务、婚姻家庭、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等领域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项目。
(二)申请资助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2.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社会组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均无不良记录;
4.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
(三)为充分发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民办社工机构”)的重要载体和阵地作用,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对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社工机构经验收后可给予一次性创办资金补助。
(四)申请资助的社会组织应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通过实施受资助项目,进一步深化服务内容、细化服务项目、创新服务形式,使组织自身得到发展壮大,项目发挥示范效应,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的受益面,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受资助的项目开展面向社会的活动时须有“福彩公益金”标识。
三、操作程序
(一)创办民办社工机构申请资金补助
民办社工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福利公益金资助民办社工机构创办的形式为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范围为2000元~50000元。由民办社工机构注册登记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民政局组织实地验收后确定是否给予补助及补助的金额。
(二)创办公益性项目申请资金补助
创办公益性项目申请资金补助的主体是在本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性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具体操作程序为:
1.项目申报阶段
福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创办公益性项目,由社会组织按照相关要求申报所要创办的项目,本市范围内各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市民政局申报。
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机构注册登记证书或备案登记相关材料;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印证材料。
2.受理申请阶段
市民政局对申请单位、项目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将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项目不属于本办法规定资助范围的;
(2)申请资助对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3)同一内容重复申报的(包含以不同的项目名称申请);
(4)单位或者法定代表人有不良记录的;
(5)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或者税务申报的;
(6)有其他情况不宜受理的。
3.审核立项
市民政局负责对受理的有关申请项目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立项。程序如下:
(1)材料审核。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材料、集体讨论。
(2)现场勘查。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勘查社会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及其硬件设施条件。
(3)专家评审。市民政局组建评审组,对所申报项目进行最终评审,确定拟资助的项目。评审组的评审规则和标准由市民政局另行制定。
(4)确定拟资助的金额。根据评审组意见和资金安排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确定拟资助项目的金额。
(5)公示。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拟资助的项目及金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签订协议。公示通过后,与申请资助方签订协议。协议事项另定。
4.项目实施
项目审核立项后,各申报组织应制定项目实施措施和受助金使用计划并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根据项目实施进程,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服务质量。
四、资金管理
本办法福利公益金的资助仅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项目的实施以及完成项目所必需的费用,相关社会组织不得把资助金挪作它用。
(一)资助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和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二)对提供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民办社工机构,设立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社工机构启动、正常运作和项目服务。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组织,市民政局将根据评审组的意见和资金安排计划给予一定的项目资助经费。
(四)鼓励和提倡受助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筹集和吸引其它资金共同投入。
(五)资助资金原则上按7︰3的比例分两次拨付。资助协议签署后,拨付资助总额的70%。项目完成后,受助组织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资金使用报告,通过检查评估后,拨付其余的30%。
(六)重大资助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报帐制等管理制度,并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七)对截留、挪用和高估冒算、投资不实、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该社会组织不能再次申请资助。
五、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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