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建设范文1
【关键词】溪东乡;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党的十提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我们的中心工作。近年来,福建省松溪县溪东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会议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载体,把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打造绿色家园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活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农村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持续健康发展,走出了一条乡镇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模式。
1 溪东乡生态环境建设问题所在
溪东乡位于福建省松溪县北部,距县城38公里。村镇沿渭田溪东岸布列,故名。1984年撤社改乡,辖8个村委会,48个自然村,83个村民小组,1.33万人,聚居汉、畲、黎 、侗4个民族。境域面81.72平方公里,其中山地10.35万亩,耕地1.36万亩。龙山海拔1349米,为松溪县第一高峰。毛竹4.1万亩。地下矿藏有钨、大理石、花岗岩等。产稻谷、毛竹、笋干、茶叶。乡镇企业形成以清水笋、香菇为主的食品加工和以竹、木为主的林产品加工两大产业。小学“四率”连续十二年保持部颁一类标准,被列为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乡之一,村村有医疗所,户户饮用自来水。公路通县城。有先秦时期文化遗址。
近年来,溪东乡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长期以来,环境保护工作重乡镇轻农村,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还存在不少问题。
1.1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能力较弱
溪东乡农村饮用水源主要采用地下浅层水源及地表水,容易受到污染,虽然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一定保护,但一部分地区仍然缺乏完善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1.2 农村生活污染问题依然严峻
垃圾三级处理模式处于初步阶段,大多数村庄还没有实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处置,尤其是垃圾填埋、焚烧处理能力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垃圾处理需求,大量垃圾被集中堆放,垃圾渗滤液问题影响严重;无足够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尤其是一些偏远的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环境,导致农村群众生活环境受到影响,个别地区甚至影响到村民的饮水安全和农田质量。
1.3 农村企业污染依旧存在严重隐患
溪东乡农村各企业布局分散、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企业污染点多面广,虽然近两年有所整治,但仍然有一部分企业污染较重。如多家清水笋罐头厂等。
1.4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普遍存在
目前,溪东乡对农药品种使用上还未有具体管理措施,农民群众图省钱,大多都使用普通化肥,而这种普通化肥大部分都渗透到土壤和水体,对农田及周围环境产生着一定威胁。
综合分析溪东乡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主要可归结为农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企业污染三大类。问题的根源在于环境保护工作宣传不到位;环境管理重乡镇轻农村,农村环境监管体系缺位;公共投入渠道不畅,农村污染治理能力缺乏;扶持政策措施不力,农村污染治理市场化难以推进;技术处理模式不当,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低下。
2 溪东乡生态环境建设做法
溪东乡在生态环境建设中按照“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为抓手,不断探索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精心打造绿色家园。
2.1 深化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
牢固树立“保护第一、生态优先”的理念,切实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通过制作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和环保知识手册、创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活动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知识、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人人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浓厚氛围。
2.2 加大农村清洁家园治理力度
一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进一步建设微动力污水处理站或地埋式无动力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各村多采用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生物膜法、沟塘等方式进行污水处理。二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对乡中村、乡村结合部的区域垃圾收集转运,纳入乡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对各村推行“组保洁、村收集转运、乡处理”的乡村一体化处理模式,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逐步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存放、统一收集、统一清理、统一处置。三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调查监测与划界定标工作,设置保护区标志。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制定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2.3 着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一是,做好清洁田园工作。首先加强化肥、农药的市场管理,建立以供销系统为主渠道的农药化肥营销网络,发挥行业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其次加强对沼气、秸杆的能源化综合利用,加快太阳能等农村再生能源技术、产品和示范项目的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农业的资源利用率;最后是政策扶持,全面推广秸杆还田等技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二是,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地,严格执行环境评审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全力推广生态化养殖木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三是,大力推进“白色”污染治理。针对县级废旧塑料制品加工企业的再加工能力,根据乡村人口和地膜覆盖面积确定回收指标,在乡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行政村设立回收点,确定个体流动回收员,形成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2.4 建立农村生态建设投入机制
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生态建设,如全力推进雷厝片300亩以上的高产粮食栽培示范片建设,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做大做强周墩村400多亩有机茶园示范基地;积极引进有识之士到溪东村马源自然村投资建立葡萄等果蔬示范基地,同时带动乡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民与企业投入为主体,信贷投入为补充的市场化、社会化的农村生态建设新机制。
2.5 强化农村生态建设监督检查
乡党委、政府及各村委依法履行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环保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以创建部级生态乡、生态村为载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增强基层环保工作力量,在乡级政府设立环保工作站,配备专职人员,各村设立由村干部兼任的环保监督员,各农村小组设立由护林员兼任的环保信息员,逐步建立乡、村、组三级环保工作网络,完善生态环境建设防意联建共管机制,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加强监管,巩固建设成果。
3 取得的成效
3.1 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积极推进
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涵盖了农村水环境质量、畜禽养殖粪便处理、农田化肥及农药施用量、水土流失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溪东乡被评选为部级生态乡,溪源、古弄被评选为部级生态村,周墩、西洋、举上、溪东被评选为省级生态村,朱源、东源、雷畲、西边被评选为市级生态村,真正打造一个富美和谐的新溪东。各地在创建过程中,涌现了不少好的做法,如溪源村妇联发动全村家庭主妇开展“庭院整治”,同时出台相关配套鼓励政策,有效改变了村镇的环境面貌;古弄村生态创建实行年度申报制度,将创建计划纳入各级的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投入到位。此外,溪东乡党委政府出台了考核奖励办法,对创建成功的村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所有这些对生态村的创建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3.2 “生态庭院”构筑初见成效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过程中,溪东乡在县农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以卫生改厕、沼气开发利用、庭院美化绿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生态庭院”创建活动,强力推广“畜―沼―茶”模式,以猪、牛、羊粪作原料生沼气,沼液和沼渣作为优质肥料喷施茶树和毛竹,减少病虫害,节约农药、化肥,同时处理好畜禽养殖粪便等污染。把厕所、猪圈与沼气池连在一起,常年可产气,不仅实现院落的美化、净化、亮化,而且村民可省下一笔液化气费用,大家也极少上山砍柴火,即能节约能源又保护了生态。正如现在村民常挂嘴边的一道打油诗:“做饭不烧柴和炭,点灯不用油和电,烟熏火燎不再现,文明卫生真方便。”目前全乡先后建起了沼气池560多座,从而构筑起一条不产废料的家庭经济产业链,同时减少了对水、大气环境的污染。
3.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始启动
溪东乡根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要求,高效率开展“三清一示范”工程建设,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共在全乡辖区内设置警示牌10个、防护网280米,进行河道淤泥清淤、清运、绿化修复长度1380米,减少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对河流水质的污染,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建设微动力污水处理站3座、地埋式无动力处理设施7座、厌氧池、氧化塘、人工湿地等, 铺设暗沟及管网5517.5米,设备日处理生活污水500吨以上。目前已有5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溪东乡党委和政府还出台了鼓励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投入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方案,对试点项目工程,经验收合格,财政给予30%补助,有效激发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试点积极性。
生态环境建设范文2
积极方面的影响、水利工程设施在建设完成之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短时间内不会体现出来,但是却能够有效的增加社会的经济效益。在水利工程设施建成之后,对于水利灌溉、减弱洪水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小自然灾害带来的威胁,从另一封面来说也为人民提供了一个比较稳定的生活环境,使得人民的生活有了基本的安全保障。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相比与其他工程设施来说,成本较低,而且属于不会产生太大的环境污染的工程,在水利工程建成后可以大大减轻水资源缺乏的压力与地区之间跨流域调水的运输压力,并且在枯水期时也能解决部分地区严重缺乏水资源的问题。因此将水库的建设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上不是没有理由的,在改善水库周边地区水质条件和增加水体的自净能力上,水利工程建设又起到了保护自然环境的积极影响。
2.水利工程建设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
2.1消极方面的影响
水利工程的建设对于当地的生态环境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在水库建成后,下游河道的流量过程将会被改变,而水库在存蓄汛期洪水的同时也存蓄了非汛期的基流,这样则容易导致下游河道水位的降低甚至断流。除此之外,水利工程建成后周围将会出现很多生态环境问题,下游的天然湖泊容易面临干涸的威胁,入海口的位置将容易形成海水倒灌的问题,尤其对于航运业以及水产养殖等都会产生较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在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库区周围地区在水库蓄水后,输水渠两侧的水分大量渗入地下后,地下水的水位同时被抬高,则库区周围附近的土地就会被浸没从而导致土地的盐碱化、沼泽化等问题。
2.2积极方面的影响
由于我国水资源匮乏,而且地理分布不均匀,因此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将会大大改善我国水资源缺乏的现状。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跨流赵小宏绥化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绥化152062域调水工程就是很好的例子,跨流域调水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地区的水资源危机,也大大改善了因缺水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的困境。在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中,南水北调工程作出了表率,这项庞大的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的解决了我国南北地区水资源严重分布不均的问题,在缓解了北方地区缺水危机,满足了工业生产用水需求的同时,也大大减少了水资源分布不均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除此之外,大型的水利工程建设有抵抗沙涝的重要意义,例如三峡这样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之后有效地解决了长江流域沙涝的问题,并且在建成后,由于库区聚集了大量的水资源,蒸发量也随之增多,水利工程设周边地区的空气湿度将会提高,这样不仅有利于周边植物的生长,也改善了周边地区的环境,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
3.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3.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影响
评价体系为了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影响体系。在进行水利工程施工之前,工程师应当认真勘察并且记录施工地区的周边环境,然后对于日后建设以及建成后将会产生的影响作出科学全面的评估分析。水利建设的工程师在设计环节中应当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不断完善防治手段来减轻水利工程建成后将会带来的消极影响。在制定科学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体系需要注重水利工程建设对经济和生态环境这两个方面的评估结果,力求实现经济效益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利工程发展三者的协调共同发展。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过程中个,工程师和相关科技人员应当充分考虑社会、环境、经济、人民等多方面的因素,认真评估生态环境的实际价值,从而做出水利工程建设的可行性方案,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3.2注重水利工程的建设规划与选址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设计环节中,由于河流的流域状况将会发生很大的改变,因此在水利工程的设计环节需要对河流进行重新的规划评估,在坚持生态环境可持续理念的前提下,保证河流流域规划的合理性与严谨性。在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期,尤为重要的是选址工作,尽管水利工程的建设多多少少会给周边地区的环境以及人民的生活带来影响,但是工程师应当尽量选择对于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并且降低移民率。这就需要工程师和相关科技人员在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初期做好水利工程的建设规划与选址工作,并且做好合理的评估与估计,将可能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最大程度的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作用。
4.结语
生态环境建设范文3
加强水系生态治理、保护与修复,建成水系沟通联接、水源互为调剂、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水系,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基本实现人水和谐共处。构建骨干河流、水库生态保护带,加强上游水土保持和清洁小流域治理,地下水开采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0%,重点水土流失地区和易灾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形成骨干河道生态保护带,河流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水功能区总体达标率达到85%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地下水采补基本平衡,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2临沂水生态功能区划分
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变粗放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为中心,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功能为目标,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统一规划,加强法制,严格监管,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实际,将临沂市生态功能区作如下划分。
1)中心城市水生态功能区。包括兰山、罗庄和河东3区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开发区等2个部级开发区。该区域经济基础较好,城市化水平高,是临沂市的经济中心,具有人口众多、交通密集、耕地面积少、建筑面积广、河流分布相对集中等特点。面临着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制约。因此该区域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2)西北部低山丘陵水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蒙阴、沂水、费县、平邑、苍山县北部和沂南县西部,约占全市总面积的50%,该区域水库总数占全市的60%,森林覆盖率高,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方面有重要作用,同时还是临沂市的生态屏障。如果该区域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对临沂市乃至整个鲁中南地区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合理地利用该区域的水资源优势,适度开发水生态旅游,加强科普、宣传教育,逐步建成生态旅游、避暑度假、休闲疗养、科研考察的旅游风景胜地。
3)沭东低山丘陵水生态功能区。包括莒南和临沭东部。该区域耕地面积少,山坡地开发较多,森林郁闭度低,水资源相对匮乏。该地区应加快生态恢复性建设,建设水土涵养林、经济特产林,对超过25°以上的坡地全部退耕还林。
4)中南部两河流域水生态功能区。包括郯城、沂南东部、苍山南部和临沭西部。该区域为两河形成的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是临沂市的主要产粮区。鼓励该地区以发展生态农业为中心,建立绿色农业产业体系;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为根本,建立绿色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以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市场为核心,建立绿色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以推广绿色农业技术为重点,建立生态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以绿色化、有机化为目标,建立产地水生态安全体系;因地制宜,创新生态农业模式。
3水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
生态功能保护区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洪水调蓄、提供淡水、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会与经济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按照“上游源头水土保持,中游库坝调蓄,下游生态湿地”的总体思路进行治理。
3.1上游源头水土保持
在上游源头地区进行水土保持治理,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50km2,完成列入全省水系生态规划的12个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构建动植物生长、栖息、繁衍场所;开展水源地保护工程,对包括岸堤水库、费县石岚水库、费县古城水库、平邑唐村水库、岳庄水库、莒南石泉湖水库、相邸水库和临沭凌山头水库等8处水源地工程进行保护。4.2中游库坝调蓄在中下游增加拦蓄,扩大水面面积,强化河道生态治理,实施完成蒙阴、费县和沂南3个县的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对蒙阴县梓河、沂南县东汶河等15条河道的生态治理。将沂河、沭河等天然水系、分沂入沭水道、新沭河、邳苍分洪道等人工水系,岸堤水库、陡山水库等大中型水库,沂沭河梯级开发等水利工程的主要组分连通,通过强化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系统整治与建设,实现河库渠相济、截蓄治保并举,初步建成涵盖城区、洪水走廊、湿地、水源地、水土保持区的临沂市水系生态网络。
3.3下游生态湿地
经过工程和生物净化措施,城市排水水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满足了农业灌溉和生态用水要求。将这些可利用的再生水配置到所需要的区域,是做好水循环利用的关键环节。在强化企业再生水回用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等微循环、小循环利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区间调配利用,构建起区域性的水循环利用的网络。在武河湿地出口,打通了与沂河相连的明渠,并在渠首建成控制工程,使经武河湿地提升为III类标准的水汇入沂河,通过马头拦河闸进入马头灌区,为1.96万hm2农田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在市区西部,临沂市依托南水北调邳苍分洪道截污导流工程,利用新建和维修截蓄导用工程,每年拦蓄利用兰山、罗庄、苍山3县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中水3534万m3,为沿线3.42万hm2的农田灌溉提供了补充水源。罗庄区双月湖湿地公园,每天有2万m3再生水进入湿地,保证了湿地的生态环境用水。
4结语
生态环境建设范文4
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前提——“良法之治”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立法一直行驶在“快车道”上,没有哪一个法领域能像生态环境法那样,几乎年年有法律通过,甚至一年有几部法律出台。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我们就已经十分自豪地向世界宣布:中国已经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环境法体系。但是,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生态环境立法发展最为迅速的年代里,我国的环境污染及自然资源破坏却日趋严重。笔者认为,引起环境污染及自然资源破坏的原因固然有很多,但当初在“摸着石头过河”、“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指导下,我国生态环境立法自身尚存在诸多缺陷,已严重影响到实施的效果,因此必须加以完善。笔者认为,完善我国生态环境立法主要应围绕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一)生态环境立法的价值合理性——确立可持续发展为生态环境基本法的立法目的
由于立法时所处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特殊的时代背景,作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现行《环保法》第1条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作为一项立法目的。虽然,从理论上来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涵极其丰富,但实践中,衡量“现代化”程度的标准却往往被庸俗化。经济增长的数据成为“现代化”的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标准,同时也是考核地方官员“政迹”的关键标准。众所周知,促进经济增长的途径有很多,其中通过资源高投入、高消耗、环境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亦能达到,美国、日本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以前曾走过这条路,我们在计划经济年代基本上走得也是这条路。但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靠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换取的所谓“经济发展”和“繁荣”是虚幻的,最终是得不偿失的。
基于对人类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的深切关注,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了长篇报告《我们的共同未来》,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2)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进一步深化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迄今,可持续发展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认同,不少国家积极采取行动,相继制定出适合本国国情的规范和政策。1994年3月,中国国务院了《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基本对策和行动方案,并提出要进行体现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环境立法,将可持续发展提高到战略高度,可持续发展在我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是,由于在《环保法》立法时可持续发展尚未为国人所普遍认同,故未能成为《环保法》的立法目的。事实上,在我国很多地区迄今为止还在走着“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从事着或正准备从事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经济建设”。在全国环境污染及自然资源破坏日趋严重的今天,及时修正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立法目的,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使生态环境立法紧跟国际步伐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潮流,提升生态环境法的品性,使其具有价值的合理性,无论是对执法还是对人民群众的守法及环境意识的提高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
(二)生态环境立法的工具合理性——整合现行环境资源立法
长期以来,我国的生态环境立法一直受到非理性思路的影响,其后果表现为在立法时容易就一时一事做出规定,缺乏深厚的理论基础以及体系化的通盘考虑和综合平衡,所立之法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诸如体系不完善、法律规定操作性不强、法律条文之间互相冲突等种种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实施的效果,对造成实践中的执法困境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法律来说,“法律将容忍事实上的困难,而不能容忍不一致性和逻辑的缺陷”(3),因此必须对现行生态环境立法加以重新整合。
1、注重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之间的沟通与融合,保持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本身的和谐一致。
到目前为止,虽然我国已制定了众多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却并没有形成科学、完备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其突出的表现就是作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地位非常尴尬。《环保法》地位的尴尬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环保法》是1989年由第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与其他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的单行法处于同一立法层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起到基本法的统领作用。其次,从内容上来讲,虽然现行《环保法》在立法体例上包括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两大内容,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部由国家环保机构负责起草修订的环保基本法却基本上是一部污染防治法,并没有规定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因此无法适应自然资源综合性、整体性保护的要求。
实践中,我国的生态环境立法基本上是针对单项污染防治和单项资源要素保护进行的,缺乏对污染的全面控制和资源整体保护,形成了分部门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各部门之间协调困难重重。例如,按照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环境资源管理体制上人为地分割为土地、农牧、矿产、林业、水利等众多产业部门和行政区划。这些产业部门和行政区划的第一职能并不是保护环境资源,而是通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创造经济效益,因此必然与环保部门发生权力冲突。生态环境立法上如此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的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很多部门经常从部门利益出发,对本部门有利可图的,往往互相争夺审批、发证、收费、处罚、解释等权限,闹得不可开交,而无利可图的则往往无人愿意负责,互相扯皮、推诿,人为造成许多工作漏洞,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被肢解和架空,其职能根本无法落实。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为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当务之急是必须对现行的《环保法》重新进行修订。重新修订《环保法》应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增加对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等内容,与此相应,名称上可更名为《环境资源法》。2、提高立法阶位,改由全国人大颁布,以便与《宪法》规定的“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及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统领地位相符,以利于形成不同层次的法律体系。3、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突出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使环保部门与经济管理部门在制定、执行有关决策时互相协调,有效防止部门之间的冲突。
2、注重生态环境立法的现实性,使所立之法具有可操作性,实践中能够顺利实施。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立法中,有关法律规定缺乏操作性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一些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抽象,实践中难以把握。例如《环保法》第29条规定,“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但对于何谓“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却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实践中难以把握。其他的一些如排污许可证制度、总量控制制度、集中控制制度的适用范围更是充满了弹性,增加了落实的难度。
其次,立法中缺乏程序性规范。迄今为止,我国尚无一部统一的环保程序法,甚至连作为环境纠纷非诉讼处理重要方式之一的环境仲裁制度都无法可依,实践中根本无法操作。而环境自力救济因没有统
一、明确的程序,实践中受害者经常会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容易激化矛盾,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因为没有明确、合理、完备的实施方式和途径,环保实体法中的内容便无法落实,其效力便无法得到保障,其中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便成了空中楼阁。例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规定了公众参与的原则,但却对公众参与的程序、方式、对公众表达意见的处理、公众意见的效力等均未加以规定,因此,该规定在实践中远未起到立法预期的效果。又如,《环保法》第6条在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时,却未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向何部门检举、控告以及有关部门对检举、控告处理的程序、期限、有关部门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等等都未做出任何规定,最终使得该规定在实践中根本无法落实,其实际的作用就是除了宣示立法者的立场外,基本上是一纸空文。
针对上述情况,在整合现行生态环境立法时应注意对其中原则性的规定予以细化,以便于在实践中操作。另外,在当前制定统一的环保程序法尚有困难的情况下,应针对环境资源法中实体性规定,通过在本法中或在其实施细则中及时地补充相应的、完善的程序性规范,以确保实体性规范的实施。
3、消除现行生态环境立法中法律规定互相矛盾冲突的现象。
我国现行生态环境立法中,存在的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法律规定之间常常自相矛盾。例如《环保法》第37条规定,“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安装使用,并处以罚款”。从该条文的表述来看,如果排污单位没有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其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并非违法。但是,依据《标准化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而“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4)。因此,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无疑又是违法行为。这种法律规定之间互相冲突的情况,在我国的生态环境立法中不是个别的现象。由于立法上的冲突,实践中常常让人无所适从,法律的尊严也因此而被大打折扣。因此,在整合现行生态环境立法时必须尽力消除法律规定互相矛盾冲突的现象,以维护法律规定的统一性,便于法律的实施,进而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我国生态环境法治的核心——“普遍守法”
“良法之治”仅是生态环境法治的前提,实现了“良法之治”也仅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第一步。“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守,依然不能法治”(5),对我国的生态环境法治来说,其最终实现的标志是“普遍守法”的形成。具体而言,“普遍守法”又包括执法和守法两个环节。
(一)“普遍守法”的关键——严格生态环境执法
学者在分析我国环境法的实施实效时严肃地指出(6),当前,我国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存在普遍不力的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和综合经济部门及其领导狭隘地从发展本地经济的角度出发,没有坚持“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的环境法基本原则,自觉不自觉地走上了“重开发,轻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的道路,在进行重大经济发展规划和生产力布局时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甚至知法犯法,作出明显违反环境法律规范的经济发展决策。个别政府部门和领导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极其淡薄,以权代法、以亲代法,干预、阻碍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对企业违反环保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听之任之,有些领导还为之说情护短,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办法,帮助企业和有关责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可以说,对于当前严重的环境问题的产生,执法不力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治的基本原则必须是官方行为与法律的一致,没有这一原则,就等于什么也没有”。我国生态环境执法中的执法不力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环境污染和生态资源破坏愈演愈烈的恶果,而且还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动摇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因为民众如果从经验中得出连政府都带头不守法的法律经验,将会从根本上动摇他们关于法律的信念,甚至使人们失去对法律的信心,更不必说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了。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去除那种将“发展就是硬道理”庸俗地理解为经济增长就是发展的全部内涵,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在评定干部政迹方面,不能仅以经济增长数据为标准。同时,执法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在环境执法时做到勇于执法、敢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执法。为此,必须建立一套人民检察院环境司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各政党、各人民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督,以切实保障环境执法依法进行。此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严格执法的实现,在立法确立生态环境法律中有关规定的实施主管部门时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不能主观意想,要切实考虑该部门是否适合行使主管职能,在制度设计时充分地考虑到“制度防恶”,从源头上杜绝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产生。
生态环境建设范文5
关键词:环境法律制度 生态文明 建设形势
一、引言
随着工业社会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情况也越来越严重,保护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社会的首要任务。我国在十会议中提出构建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的降低污染情况,保障环境资源的生命力,是关系到人们生活的福祉,关乎到民族持续发展的长远计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各行业人民都要高度重视起来并且长期坚持下去。同时,环境保护机构也在不断地探索和创新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方案,使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位。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因此,只有不断的完善环境法律制度,才能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实施,从而在根本上降低环境污染程度。下面将具体分析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以及与环境法之间的联系,分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前形势以及发展目标,探析我国致力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原因,解析在环境法的基础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策略。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以及与环境法之间的联系
(一)内容
生态文明是一种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物质文明所并列的文明形态。我国在十会议中指出,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同时要与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相互融合,致力于发展美丽新中国,努力实现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持续发展下去。在我国,生态文明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物质文明以及精神文明的发展相比较水平处于劣势,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生态资源严重匮乏,资源分布不均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加剧,传统的生态系统已经出现退化现象,快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实现资源高度节约,在中国,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对较少,而工业企业的生产对资源的需求量逐渐加大,造成了我国资源严重短缺的形势。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就是要求社会大众共同做到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其次要做到控制污染,降低污染。从上个世纪开始,我国的经济开始快速发展,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造成了环境大量污染,如此严峻的污染局势使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实施高度关注,必须将控制污染和治理环境工作高效完成。生态文明建设是在环境危机的背景下所产生的,在思考现代工业技术所导致的人与社会发生矛盾的基础上,将文明生态学作为基础,以生态文明的价值观作为指导,从思想理念、物质理念以及制度理念三个方面进行思想改善,从而使人与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实现现代化新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心理念就是人与大自然在相处的过程中必须要顺其自然规律,珍惜爱护大自然所带来的一切自然资源,合理、节制地使用自然资源。人类作为大自然中的高级文明形态,要努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大自然持续发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关系
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步伐并不是马上就能完成的事情,这是一个复杂且艰巨的工程。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离不开法律的支持。环境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强力保障的规章制度,能够从根本上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实施。与其他法律文献不同的是,环境法产生于国家应对环境危机的时候,这就决定了环境法的基本定位就是是在法律领域内防治环境危机,环境法作为国家的政策制度,要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高度契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最有力的法律保障。旧时的环境法主要是防治环境污染而制定出的规章制度,随着工业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法也在不断地完善和更新,新型的环境法是以建设生态文明、保障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作为己任,在新型环境法的有力保障下,建设生态文明的脚步将实现更大的跨越。
三、分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前形势和发展目标
(一)当前形势
1、工业经济社会的发展使环境污染问题显现出来,生态环境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历史中,人与大自然的矛盾越来越严重,由于人类没有节制的使用、开采,导致自然资源严重匮乏,逐渐走向枯竭状态,资源短缺严重阻碍了社会文明的持续发展。根据我国环保机构的调查,在2004年的时候,我国因为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经济直接损失五千多亿元,占据了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3.05%,由于生态资源破坏和环境严重污染造成了大量的自然资源被浪费,生产设备被损坏以及人力资源的大量贬损,这些方面严重束缚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2、生态破坏问题导致国内出现了社会矛盾和一些,从国家环保部门调查的数据来看,2001年至今,我国每年的环境破坏事件和生态污染问题不断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进行投诉,事件更是以飞快的速度增长。1996年至今,每年由于生态污染问题引发的在不断的上升。最近这些年以来,大型环境污染事件频频发生,例如在2012年,四川和江苏民众因为担心环境遭到污染而聚众反对一些工业项目的运行,生态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稳定和谐。
(二)发展目标
环保部门明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目标是将阶段性目标和长远性目标有机结合,现阶段的目标就是要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这也是当前社会公众必须要努力完成的任务;长远目标就是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将国家建设的更加美丽,实现国家民族的持续发展。同时也能够为国际生态环境保护作出重要的贡献,用自身的力量去保护全球生态环境。
(三)我国致力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原因
国际生态环保企业的全面发展给我国生态环保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从美国方面来说,在20世纪中期的时候,美国就开始致力于开发生态文明科技,目前的美国环保科技技术在国际生态环保中已经处于遥遥领先地位,占据了国内外大部分发展市场。经过国际环保组织调查表明,当前全球对生态环保市场的需求量已经超越了6000亿美元,而以德国、加拿大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成为生态环保市场的主导国,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相比于这些发达国家,我国在生态环保市场中虽然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之下,差距仍然较大,在世界多国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下,我国应该更加高度关注生态环境建设,并且要将生态文明与社会经济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展经济,发展国家,所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变得势在必行。
四、解析在环境法的基础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策略
(一)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融入到环境法中
生态文明建设是以环境法作为保障才能顺利实施,因此,只有不断地更新和改善环境法律制度,才能使生态文明建设快速落实到位。环境法律制度在立法时都是根据相关的法律目的和法律理念来制定的,而我国的环境法是在20世纪80年代所制定的,立法理念是防治环境污染,强调环保预防,与现在的生态环保理念相差较远,因此,为了实现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将先进的生态环保理念融入到环境法中,从而使环境法律制度符合当前的环保局势。
(二)提高社会大众生态环保意识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环境法律制度作为支撑,还要使全民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因为生态文明在人们生活中是无处不在的,例如节约用水,餐桌不剩饭菜等都体现了生活中的生态文明,因此,培养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是刻不容缓的,这就需要环保部门开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的中心思想,举办生态文明教育活动,使生态环保理念深入到每个国民的意识里,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环保活动,从而在根本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进度。
(三)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执法必严是法律制度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在我国环境法已经基本形成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环境法律制度成为了实现生态环保的关键所在。在此之前,生态污染问题之所以会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大多是因为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严格处理环境污染问题,造成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因此,必须要加强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培养出一支严谨负责的执法团队,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通过现代化信息公开方式使环保执法活动变得公正透明,执法人员能够积极接受社会群众和大众媒体的监督,从而使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位,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实施。
五、结语
工业社会的发展使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人类作为生态文明的高级形态,有责任也有义务来改善生态环境问题。这就需要国家环保部门将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理念和环境法律制度融合在一起,使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同时要加强环境法律执法监管,对生态环保活动进行严格执法,阻止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最后开办环保理念宣传活动,加强全民环保教育,培养社会群众的环保意识,从而在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污染情况,快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参考文献:
[1]李兴锋.论环境法生态主义理念的合理内涵及实现路径[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
[2]冯嘉.负载有度:论环境法的生态承载力控制原则[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8).
[3]董自富.生态文明对我国环境法生态化的影响[A].2013-201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C].
生态环境建设范文6
在城市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任务。而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没过于园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在现代城市中的地位日益显现,它所起的作用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得以认识。城市环境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健康关系是十分密切的,随着城市环境的改善,人们的生活、健康水平和工作效率也会日益提高。园林绿化作为城市环境的重要条件,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园林绿化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可以净化空气、调节气候、降低噪声、遮荫覆盖、防风防灾、美化城市,对改善人民的生活、生产环境,提高环境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还可以给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游览、休息场所。
1. 城市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主要压力
地区开发会对城市及周边的大气、水、植被等环境带来影响。大气环境方面,由于拟开发的功能均属对大气污染贡献较小的类型。只要整个片区的燃料类型以燃气为主,相信东部地区南片的开发不会给整个大气环境带来显著的影响;植被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区植被的减少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只要把建设生态城市作为地区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在不超越适宜自然生态自我修复的环境开发容量内,协调城市建设、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实现城市与自然生态的共融、共生、共长,植被环境的受影响程度将可得到有效控制。
2. 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作用
2.1关于净化空气的功能
现代城市的空气中存在着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氟化氢等有害气体,严重的空气污染危害着人们的健康。为控制空气污染,加强城市绿化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树木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净化空气。据测定:1本文由收集整理公顷阔叶林在生长季节每天产生750公斤氧气,吸收1000公斤的二氧化碳。有绿化的地方比没有绿化的市区街道,每立方米空气中的含菌量少85%以上。
2.2关于调节气候,遮荫覆盖,防风防灾的功能
实践证明:夏季绿地的气温要比城市中的路面、广场等建筑区的温度低10℃左右。七、八月份柏油路面的温度高达30℃-40℃,而草地的温度只有22℃-24℃,林地中的温度更低,一般情况下,公园中的空气湿度,要比城市其他地方高27%。由于城市绿化能发挥调节气候的作用,从而为人们创造了遮荫覆盖、防暑降温、凉爽舒适的良好环境。防护林带,可以抵御风沙的侵袭,并使保护区范围内冬季温度得到相对提高。
2.3关于降低噪声的功能
城市中的噪声是一种有损听力中枢神经的环境污染。林木对声音有散射与吸音作用,所以,在城市中特别是道路两旁多植树木可以降低噪声。据资料记载,绿化的街道比不绿化的街道,噪声可降低8-10分贝。
2.4关于美化城市的功能
园林绿化可以运用形状、色彩风格各异的花草树木,利用各种不同的地形、道路、河流及建筑,创造丰富多彩的景观,美化市容,使城市绿树成荫,百花争妍,使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变得优美、舒适、清新。
2.5关于公园绿地的游憩功能
城市中的公园以及其他各公共绿地,是广大群众游览、健身休息以及进行某些科普教育、文化活动的场所。现在,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园绿地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方面的功能更为人们所重视。
这些功能是其它基础设施所不能比的,但这些功能,许多是看不见、摸不着,是间接体现的,或者要过很长时间才能发挥作用的,不像其它基础设施比较直接,短时间可见效。因此,还有很多人的绿化意识以及保护、爱护绿化的意识不是很强。
3. 针对东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对策与建议
3.1维育山体与森林
东部地区东北部和中部的山体与森林是东部地区最重要的生态资源,也是东部主要的旅游资源。保护这些山体、大力增加森林面积一方面能弥补城市建设带来的植被损失,大大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增加生物物种多样性,在有效提升东部地区生态品质的同时进一步
增加生态旅游吸引力,促进旅游业发展;另一方面,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评价还能带来生态保护的收入(这是《京都议定书》的内容,将来有可能实施)。
3.2规划阶段就充分考虑多方面利用水资源的问题
东部地区严重缺水,中水与海水的利用不仅需要,而且可行,关键是在规划阶段就要考虑管道布设,在楼房建筑上要有此项要求。将东部地区的用水建设建成全国科学用水的典范。
3.3规划好固体废弃物处置方法和场所
在方法上应着重于生物技术的应用,不仅满足无害化,还应尽量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并从源头上控制(如采取垃圾处置收费的方法)以达到减少垃圾排放的成效;在固废处置场地的选择上则要充分考虑所采用方法的长期环境效应,切忌只考虑经济的可行性和短期的无害性。
4. 如何提高城市品位和环境保护
现在,在城市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任务。而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没过于园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在现代城市中的地位日益显现,它所起的作用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得以认识。
4.1重视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执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整体规划,严禁侵占规划绿地。城市绿地的规划应合理布局,远、近期结合,点、线、面结合,构成完整的绿地系统。
4.2加强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建设的监督管理,提高绿档次
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建设项目),必须从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入手,加强其配套绿地建设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施工前的设计审核把关必须严格,以提高绿化档次。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的建设,其配套绿地必须严格控制,要求加大投入,提高档次,不要再出现只见草坪不见树的现象。
4.3实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制度,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现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基本无严格地、强制性地、比较细化的标准,不像建筑工程。而绿化工程中的植物是有生命的,又是具有观赏性的,那么它的好坏不能简单地、硬性地去套某一标准,而只能靠施工单位(企业)的自律去选择植物。
4.4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并把历史运用和体现于园林之中,提高园林的历史文化底蕴
4.5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绿地的养护水平和质量
绿地的建设是短时间的,而养护管理是长期的,因此,绿地的养护管理水平和质量,具体体现的是城市经营者的管理理念和水平,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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