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实施意见范例6篇

实施意见范文1 全面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依法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夯实城市管理基础、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实现依法治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增强全社会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感,依据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以“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美化、包设施)为重点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如下: 一

实施意见范文1

全面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依法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夯实城市管理基础、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实现依法治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增强全社会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感,依据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以“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美化、包设施)为重点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城管局成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国宁任组长,副局长李镇国、方毅军任副组长,市容处昝浩、执法处邓雅萍、法规处沈志刚,锡山、惠山、滨湖、崇安、南长、北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彪、吴伟君、唐国良、李东海、孙意德、肖伟民、洪斌,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孙文军、市城管治安分局局长虞广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毅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城管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以确保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有效开展。

二、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具体职责是:

1.研究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进展,做好牵头组织、日常指导及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制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达标标准,结合“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及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绩效考核,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责任主体。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职责是:

1.根据市统一部署,制订本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对街道(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2.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执法保障,依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情况同步落实执法管理监督责任,并对执法监督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3.了解与掌握本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情况,并定期向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主管部门报告。

(三)各街道(镇)负责落实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职责是:

1.按照市、区部署,制定本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

2.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内容详实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

(四)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见《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公用事业、规划、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工商、旅游、体育、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产权所有及《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立面整洁。

市公安城管治安分局要积极支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对阻碍城市管理人员及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范围要求

二环以内主次干道沿街、沿广场经营户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100%,二环以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90%以上,执法管理监督责任与责任书签订同步落实。

四、方法步骤

实施意见范文2

一、深入开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年”活动,不断提高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在全面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全区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依法对辖区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类教育进行管理,不断提高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1、做好市属初中的接收工作。落实“基础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做好驻区7所初中的接收工作,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属地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实现顺利过渡,确保教育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和提高。

2、完善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年内完成对全区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的调研,对小学教育资源整合、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接收和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进行全面规划。继续加强教育基础建设,完成鞍山路小学新教学楼建设任务,按计划做好校舍维修工作,争创1所省级规范化小学。

3、提高进修学校和**中专的办学水平。以我区方中圆步行街建设为契机,依据《山东省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加大我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力度,实现“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建设目标,争创省级示范教师进修学校;**中专要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导,进一步开拓思路,加强建设,做好与高校的联合办学工作,扩大生源,提高办学水平。

4、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按照《民办教育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国有民办小学的管理;顺应教育发展形势,引进驻区民办初中,逐步形成多种办学模式并存,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5.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素质教育大讨论,倡导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统一广大干部教师的思想认识。认真总结我区推进素质教育的经验,探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协调引导好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努力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

6、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以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继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启动“奥运风、民族魂”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德育工作“项目开放日”活动,实施“**区小学班主任成功计划”实现德育常规工作的新突破;深化“情系未来”法制教育品牌建设,创建“校园绿色网吧”;深入开展环保教育系列活动,年内争创1所市级绿色学校;推进国防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组织开展好山东省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国防教育日等活动;深入实施家长教育素质工程,拓宽家长学校的授课渠道,加大家长学校教材教法的创新力度,汇编《**区家长学校授课教案集》,开展优秀家风20则征集活动。

少先队工作要继续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以“雏鹰争章”为激励手段,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要继续加强少先队基础建设,促进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开展,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好务。

7、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按照“优化学科课程,推进综合课程,规范活动课程,开发校本课程”的思路,在课程结构、课程设计与教学管理上进行有益的改革与实践,年内举办**区第五届课程改革研讨会,推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课堂教学研究。注重教研活动的实效性,组织开展好“旋转课堂送好课”、各学科优质课比赛等系列教学研究活动,举办好**市英语学科课题研究成果总结推广现场会、**区小学写字教学现场会、快乐习作现场会及小学数学专题研讨会。开展好校本教研。指导各学校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积极推广反思式校本教研模式,鼓励学校将本校在案例反思式的校本教研中积累的优秀教育教学案例汇编成集;二是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对学校评价要淡化分数,强化综合办学水平;对教师评价要注重“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行为;对学生评价要将文化知识、身心素质、综合能力等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体系、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和学生学习评价体系,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全面、主动发展。三是开展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继续组织好对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学质量监控,同时,结合各学科特点,开展好语文写字和朗读情况、数学计算能力等的抽查式学科调研。注重对教学质量监控情况进行分析和反思,形成教学质量分析报告,进行反馈并指导下阶段的教学工作。

8、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做好幼儿园的分类定级工作,组织我区示范幼儿园和部分一类幼儿园迎接市教育局的复查和验收。组织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省、市十佳幼儿园开放观摩活动,推动我区各类托幼园所办园质量再上新台阶。加强幼儿园课程体系建设,推进园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结合实际建立起科学的课程体系。积极开展“关爱幼儿教师行动”,通过“**区幼儿教师心理健康调研与分析”课题研究,了解我区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维护教师健康的心理水平。推广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早期儿童养育与发展”项目的研究成果,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服务,提高家庭幼儿教育质量,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9、不断深化社区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区2004-2008年全民素质教育规划》,稳步推进争创“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各项工作,实现全年“一二三四”的目标任务。即:搭建一个平台,加强社区教育网站建设,为社区居民搭建网络化学习的平台;开展二项调研,年内完成对社区教育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的深入调研,举办社区教育理论研讨会,为创新社区教育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提供现实依据;举办三个层面的培训,针对社区居民、社区教育辅导员和社区教育管理者三个层面的不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举办社区大课堂授课现场观摩,提高社区教育培训水平;搞好四项特色活动,协助办好第二届邻居节、第三届市民读书节,组织好第三届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展示和第六届社区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加快学习型城区创建步伐,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10、深入开展科技艺术教育活动。加大科技教育创新力度,举办**年**区小学生科技节,参加好第2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积极开展各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学校艺术教育质量,年内争创全国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一所;做好首轮艺术教育三年规划最后一年的实施工作,制定全区下一个三年学校艺术教育规划;举办**区第十六届小学生艺术节,参加**市第十六届中小学生文艺汇演,争取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全国第二届文艺汇演”;做好舞蹈形体课的实验工作,力争在年底形成符合我区学生实际的推行意见。

11、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年是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问题,依据国家、省、市各级教育学会《“十一”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做好《**区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的编制和工作,力争有更多的课题顺利立项并开题。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举办**区第三批教育科研实验教师中级培训班,继续开展“教育科研理论与课题研究半月记”活动,全面提高教师的科研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成立“**区教育学会”,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工作制度,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的蓬勃发展,实现我区教育科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好教育科研评优工作,制订《**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与管理办法》,从**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区级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组织参加好省、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山东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的评选活动,带动全区教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

12、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装备水平,改造部分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的语音室和实验室,加快图书室微机化管理系统的配备速度,使学校图书室逐步实现微机化管理,广泛开展“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提高视频点播网、K12资源库、协同办公网等现有网络平台的使用效率,完成BLOG教学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推广使用工作,搞好“信息技术在学科中的应用”课题研究,继续组织好“京青港跨科、跨校、跨地专题研习”活动。

13、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做好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化与发展,组织开展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年内争创2-3所市级语言文字示范学校。

三、进一步加强体育卫生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4、广泛开展校园体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开展好大课间文体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大力实施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在部分小学中开展“2+1”项目的实验,努力使每一位学生在小学阶段初步掌握两项体育锻炼的方法和一项乐器演奏技能;积极开展学生体质检测工作。

15、不断加强社区体育工作。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社区体育项目的参与性和趣味性,力争承办1-2项市级以上全民健身活动。加强社区体育管理,定期举办社区文体员培训班,指导开展好区级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评选工作,促进社区体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16、继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抓好运动员训练工作,合理调整规划竞赛项目布局,继续保持我区竞技体育的领先水平;认真做好人才输送工作,促进学校业余训练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提高输送队员质量;做好参加**市第二届运动会的前期准备工作。

17、不断强化学校卫生管理。以创建健康校园为契机,以培养学生良好卫生的卫生习惯为核心,针对小学生身心特点,广泛开展青春期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视力保护等卫生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高度重视并指导局属各学校认真做好各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健全学校卫生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对饮食饮水、卫生室药品等关键环节的定期检查和常规管理。做好学生查体工作,广泛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争创市级红十字学校。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8、做好局属各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规范区级机关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规范局属各单位人员收入分配管理,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管理规范的分配制度,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19、加强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启动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制定出符合我区教师专业化发展需求的培训方案;继续实施**区名师工程,建立市、区、校三级骨干教师人才库,积极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作用,组织好“我与名师同上一节课”活动,带动一批具有先进教学理念和创新能力的一线教师尽快成长起来;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新的《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0、实行教师交流挂职制度。落实区教体局《关于实行教师交流挂职制度,加强教师均衡发展》的文件精神,完善教师交流挂职制度,鼓励优秀骨干教师到区属学校进行异地挂职锻炼,推进与先进城市、地区之间、与手拉手地区学校之间的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21、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在不断加强干部常规培训的基础上,办好第三期校长提高培训班,与相关高校联合举办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班,对部分优秀的年轻干部和骨干教师进行强化培训。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设高绩效机关。

五、加强宏观管理,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2、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继续实行规范化学校动态管理。做好《**区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把常规性督导和专题性督导结合起来,在继续开展办学(办园)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的同时,重点对课程改革、社区教育、校园安全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通过督导,促使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职责,着力解决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第二轮规范化学校动态管理,举行学校管理现场会,对10所省、市、区级规范化学校进行复查,切实提高我区基础教育的整体质量和办学水平。

23、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巩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成果。以我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为契机,继续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管理规定,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大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的力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保障良好办学秩序。

24、大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教育稳定。认真落实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做好校舍维修工作,消除校园不安全隐患;全面推行学校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评选区级“平安示范校园”。

25、优化教育服务,深化“真情融教”品牌建设。去年,“真情融教”被市教育局评为“**市教育服务名牌”,被市总工会评为“**市十佳服务品牌”。要以此为动力进一步优化教育服务,深化“一一七”便民服务工程,做好小学就学服务工作;**年,我区被确立为**市唯一一个“山东省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区”。**年要积极开展好实验区的各项工作,继续实施“教育惠民工程”,落实对特困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学生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和扶持政策;开展好对贵州、胶南等手拉手地区的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做好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和招生考试服务工作,树立**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

26、做好工会工作。继续深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好师德教育月活动。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创建“信得过”基层工会,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好“工会体育年”活动,举行**年教职工田径运动会和乒乓球比赛。

实施意见范文3

一、正副主任科员设置原则

1、正副主任科员职务按规定设置,指标由县里统一掌握。

2、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

二、正副主任科员确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确定正副主任科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任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应达到相应的任职标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申报主任科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副科级职务(含副主任科员和部队副营职,下同)10年以上,年度考核连续5年称职以上;

2、任副科级职务5年以上,连续三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

3、年龄男在55周岁(女在50周岁)以上,担任副科级职务满5年,且工龄满30年,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申报副主任科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进机关工作满8年;或经考试考核,从企事业单位录用工作满8年,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大专毕业进机关工作满10年。

3、中专、高中毕业工作满18年。

以上三条同时需具备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任科员5年以上,年度考核连续3年优秀。

三、正副主任科员职数设置

1、按照我县县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全县县级机关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194名,按二分之一计算,可设置正副主任科员97职,其中主任科员不超过50%,可设置48职;副主任科员可设49职。

2、根据浙组[97]45号文件精神,全县乡镇机关正副主任科员职数按乡镇行政编制数的10%核定。全县乡镇机关可设正副主任科员96职,其中主任科员可设置29职(按乡镇机关正副主任科员总数的30%计算),副主任科员可设67职。

四、正副主任科员的确定方法

1、符合申报主任科员条件且目前仍担任实职的,本人提出申请可优先确定为主任科员,同时免去现任副科级领导实职。

2、因年龄关系从副科领导岗位改任副主任科员的,可优先确定为主任科员。

3、当申报对象多于职数名额时,采取综合评分的办法,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具体评分办法:

(1)工龄分:在党政机关满1年计1.2分,在其他单位满1年计1分。

(2)职务分:申报副主任科员的担任党政机关中层正职(包括部队服役期间正连以上职务)满1年的计1分,担任县直各单位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及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等职务每任职满1年计1.5分;申请主任科员的担任副科级职务(包括副主任科员和部队服役期间的副营职务),每满1年计1.5分。

受以上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原任职时间不能计算。

(3)年度考核分:近5年年度考核每确定优秀等次1次计1.5分,称职每次计1分。

(4)先进扣分:申报主任科员的在任副科级期间,申报副主任科员的在任科员期间,获得过县级综合先进的每次加2分,单项先进加1分;地级综合先进每次加4分,单项先进加2分;省级综合先进每次加6分,单项先进加3分;部级综合先进每次加8分,单项先进加4分。同一年度中获得过两个以上先进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4、占职数副主任科员如已达到不占职数副主任科员任职条件,经填报不占职数副主任科员审批表,改任不占职数副主任科员(不再对外发文公布),其空出的职数用于确定新的副主任科员人选。

五、审批程序

实施意见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执政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要求,以创新实施有效的制度为手段,以最大限度的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为标准,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为目的,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

二、实施对象

本意见实施对象为镇机关干部及镇机关编制外聘用人员。

三、实施内容

本意见所指的“两考一审”主要内容为随机摇号汇报、月底例会汇报和权责同等联签,即随机摇号汇报和月底例会汇报为“两考”,权责同等联签为“一审”。

(一)随机摇号汇报。本制度由镇组织办和宣传办共同牵头实施。镇党政办负责对镇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和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编号。镇宣传办每月安排一次汇报会(原则上与机关干部学习会结合),汇报的对象通过摇号随机抽取,原则上每次抽6名;汇报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汇报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前阶段主要工作、下阶段重点工作计划、联村(联厂)工作、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对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等情况。参加会议的机关干部若对汇报同志分管的工作不熟悉或对汇报的内容有异议,可以在汇报后当场提出问题,汇报对象要当场答复。镇组织办负责做好汇报对象的测评工作,每次汇报会结束后,镇组织办要组织全体参加会议的机关干部对汇报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每次评出1-2名“月工作之星”,授予流动红旗一枚,镇党委、政府予以适当奖励。“月工作之星”作为每年年终镇年度优秀工作者候选人,在年底接受全体机关干部的评选,镇党委、政府对获奖者给予奖励。

(二)月底例会汇报。本制度由镇组织办牵头,以片及工办为单位落实。各片片长、分管工业副镇长每月月底召集一次联村、联厂工作汇报会,汇报对象为联村联厂干部;汇报会时间原则上定在每月的28日,遇休息日可作适当调整;汇报的主要内容为联村联厂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发现的问题等。各片片长、工业副镇长对联村联厂干部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由片、工办出面,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镇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次各片、工办在汇报会结束后,要组织联村联厂干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评出1-2名“月工作之星”,授予流动红旗一枚,镇党委、政府予以适当奖励。“月工作之星”作为每年年终镇年度优秀工作者候选人,在年底接受全体机关干部的评选,镇党委、政府对获奖者给予奖励。

(三)权责同等联签。本制度由镇组织办牵头实施。镇党委、政府各线分管领导和各职能室,对村、企业上报的各类项目补助、救济补助、党员发展等所有要求镇里审批的事项,在审批之前,必须提交各联村、联厂干部签署意见,否则一律予以退回。联村联厂干部要全面掌握所联村、厂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好联签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制度或不符合程序的事项,联村干部应先进行劝阻,劝阻无效予以拒签。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在联签过程中、的各线分管领导、各职能室负责同志和联村联厂干部,镇党委、政府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实施意见范文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9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济政发[]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济全科组发[]6号)的要求和市卫生局《关于“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卫生教育和培训,协助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培养农民爱清洁、讲卫生、懂健康的生活习惯和拥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最终实现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重整体腾飞。主要任务是:

(一)帮助广大农民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意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生命科学观念,相信科学,反对愚昧,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

(二)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生产和生活能力。依靠科学指导,了解卫生常识,拥有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

(三)根据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要求,搭建农民健康教育的服务平台,整合、开发卫生资源,为农民科学素质提高提供服务。

二、组织实施

根据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区卫生系统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协调小组,负责行动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区爱委会办公室、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消杀站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在区卫生局的统筹领导下,负责落实本辖区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作中如出现问题,由协调小组负责召集会议,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科。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明白纸、小册子、黑板报、宣传栏、宣传画、标语、举办讲座、开办健康教育农民夜校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传播“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核心信息。此项工作由爱卫办牵头,妇幼保健站、局业务科和镇医院共同协助完成。

(二)加大对农村居民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他们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此项工作由局业务科、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负责完成。

(三)推进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全面强化“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此项工作由区新农合办负责完成。

(四)开展医疗卫生下乡活动,组织局属和驻区医院专家为广大农村送卫生知识、送卫生技术,此项工作组织由办公室、业务科负责,人民医院、二院协助完成。

(五)建立健全农村健康教育网络。此项工作由业务科负责,镇医院协助完成。

四、具体工作安排

由协调小组统一组织、各部门共同开展以下工作:

(一)年底,成立协调小组,成立卫生科普教育专家组,提交各部门讨论、修改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

(二)年,举办各级各类相关卫生科普活动;参加市卫生工作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及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及意义的论坛,交流经验,探讨思路,提出下一步推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意见。

(三)年年底,总结开展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成功做法,向社会推荐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农民科学生产和文明生活的有效模式。

实施意见范文6

一、准确把握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

区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监督法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以下要领,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1、人大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2、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总的目标是一致的,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必须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切实提高监督的实效。

3、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由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人大机关是常委会的集体参谋、服务班子。在贯彻实施监督法中,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开展监督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提供优质服务,是机关各部门的共同职责。

4、办公室作为常委会的协调部门,应努力做好机关实施监督法的协调工作。

二、采取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监督工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四个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既要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部署与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还要通过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对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既可以在分别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再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也可以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几个突出问题,深入进行专项监督。

3、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为促使整改措施得到落实,必要时应当再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务求一抓到底,见到实效。

4、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手段,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更佳效果。

三、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制定工作计划

1、机关有关部门每年根据监督法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按下列分工收集、综合分析和汇总整理有关反映,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确保议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1)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具体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

(2)区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及闭会期间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由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

(3)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

(4)机关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进行该项调查研究的部门负责。

(5)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室科负责。

(6)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办公室根据媒体报道负责分析归纳。

2、每年12月上旬,负责上述各个途径反映问题汇总整理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送办公室综合平衡。

3、办公室提出常委会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的征求意见稿,先交由各工作委员会分别征求和反馈“一府两院”相关部门意见后,再拟定出计划草案,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提请下一年度代表大会后的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4、计划的内容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指导思想、重点、时间及负责承办的工作委员会等。

5、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送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一府两院”,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办和各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

6、机关有关部门根据计划,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沟通情况,掌握动态,督促其按照计划的要求,按时提出专项工作报告。

(二)开展视察和调研

1、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将要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具体组织工作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2、常委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调研的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三)准备会议材料

1、有关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应当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在视察和专题调研中提出的问题,以及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整理,提前转送“一府两院”,以便他们认真研究,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2、“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20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稿送交有关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并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修改,有关工作委员会就专项工作报告稿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交换意见,修改完善,力求在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

3、专项工作报告修改后,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有关工作委员会如需提供相关参阅资料,应同时送交。

4、办公室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7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和相关参阅资料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便他们提前阅读报告,做好审议准备。

(四)听取和审议报告

1、专项工作报告由“一府两院”负责人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区政府可以委托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2、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进行审议。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五)处理审议意见

1、会后,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由有关工作委员会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汇总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2、在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后,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整改,落实整改建议,改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常委会汇报整改的进展情况。

3、在“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前,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继续保持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进一步了解情况。在收到“一府两院”提出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4、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一府两院”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四、关于计划和经济工作监督

(一)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1、区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

区人大财经工委应当在报告之前开展前期调研,向区政府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取得资料,听取意见,形成若干材料,提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区政府的报告和财经工委提供的参考材料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2、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管部门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时,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应当分派熟悉情况的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要求说明情况、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3、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财经工委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计划调整方案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区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除特殊情况外,区政府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个月前,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议案报送常委会,由区人大财经工委对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财经工委应当及时与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听取他们的情况通报,认真做好方案初审。

3、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议案和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4、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的计划调整方案和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并作出批准调整的决议。

五、关于预算监督

(一)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区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决算草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向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

决算草案应当按照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调整数或者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并作出说明。

2、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1个月前,将区决算草案提交区人大财经工委,由财经工委结合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查。

财经工委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之前开展前期调研,向区政府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取得资料,听取意见,形成若干材料,提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区政府的报告和财经工委提供的参考材料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3、常委会举行会议时,由财经工委提出关于上一年度决算的审查报告。主要内容是:

(1)总的评价,提出是否批准政府决算草案的建议;

(2)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做好财政预算工作的建议。

4、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监督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6)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5、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财政部门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上年度决算草案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应当分派熟悉情况的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要求说明情况、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6、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财经工委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1、区预算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区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整。预算安排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整的,区政府应当提请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3、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1个月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提交区人大财经工委进行初步审查。

财经工委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之前开展前期调研,向区政府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取得资料,听取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4、区政府财政部门在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10日前,将预算调整方案及其报告送交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的初审意见同时送交。办公室应当在会议7日前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5、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的报告和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并作出批准调整的决议。

六、关于审计工作监督

1、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提出的审议机关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区审计机关代区政府起草的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的1个月前,送交区人大财经工委进行初步审查。

3、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财经工委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送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常委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区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七、关于组织执法检查

(一)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1、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时间、工作分工和程序,按本“意见”第三部分第(一)项所述制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的规定执行。

2、拟订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时,在议题选择和时间安排上应当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综合考虑,平衡安排。

(二)拟定执法检查方案

1、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就其负责的执法检查项目,在检查实施前1个月制定出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

2、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并就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与“一府两院”做好沟通,请有关方面参与。

3、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审定通过后,由有关工作委员会以常委会办公室的名义书面通知“一府两院”并通知检查组全体人员。办公室协助有关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应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三)开展执法检查

1、执法检查组的组成参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组织。

2、开展执法检查的有关事项参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执行。

(四)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1、有关工作委员会在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协助执法检查组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现状的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的分析、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对有关法律法规所提出的修改完善建议等进行综合,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2、执法检查报告由执法检查小组或有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向主任会议汇报,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

3、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进行的执法检查,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将执法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级人大常委会。

(五)执法检查报告的处理

1、常委会会议听取执法检查组组长或副组长作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2、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整理,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将审议意见连同审议的报告,分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3、在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2个月内,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当就整改情况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进行跟踪督查,并督促“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间内向常委会分别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改进的情况的书面报告。

4、在收到“一府两院”提出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由常委会组织跟踪检查,也可委托有关工作委员会跟踪检查。

5、关于执法检查其它事项,参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执行。

八、关于通报和公布

(一)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的内容

1、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

2、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

3、常委会听取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区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

4、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5、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上述第2、3、5点内容依法向区人大代表通报。

(二)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的形式。

向区人大代表通报一般采用书面或其他媒体形式。

向社会公布采取刊登《*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区公众信息网、区政务网上公开报道等形式。具体形式是:

1、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等,在《*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上刊登,并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区公众信息网、区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布。

2、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3、对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可以通过区公众信息网、区政务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向社会公布的审签工作程序

1、凡以常委会名义的公告和常委会会议通过的需经媒体公布的决议、决定,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签发,送办公室。

编程小号
上一篇 2024-06-10 22:06
下一篇 2024-06-10 20:06

相关推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tiexin666##126.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需转载请保留出处:https://tiexin66.com/syfw/514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