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完美的人生终点
最完美的人生终点范文第1篇
但是谁又有“完美无瑕,万无一失”的人生呢?“我们预定的到站并不等于人生的终点。但在人生的终点上,我们最好能含笑地说:我虽然错过的很多很多,却毕竟把握了最关键最美好的,这样,“错过”便仿佛是碧绿的叶片,把一生中“收获”的七彩鲜花映衬得格外明艳! ”刘心武把错过说得如此美好,对呀生活中的错过不就是这样吗?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一个地方,那里永远都见不到那美丽的流星。除非他爬上那高而想得巨山,如果运气好的话就可以看到100百年一看的流星。有一个人,他是多么的希望看到他从来没看到过的流星呀,听过路过的商客说:那美丽的流星雨像宝石一样从天空上落下!他心动了,因为11天后就是流星出现的时候。他下定了决心要爬上那座巨山。他爬了好久终于到了山顶,那已是十天后的上午。他盼望等待那夜晚,等待那人们口中那宝石一般的流星...他等啊等啊从上午等到了傍晚,从傍晚等到了午夜,他太累了,在朦胧中睡去...在他醒来时,看到眼前一闪,那就是他梦寐以求的流星。但他再也看不到了。他丧失了信心,痛哭了起来。突然有一束光,他抬起头他眼前一片殷红的朝霞浸染了东方的天空,茫茫大地依旧沉浸在沉沉的夜色之中。红云纵横,横跨天际,在远处黑色楼宇的遮挡空隙中,尽情绽放着恣意的激越,令人心潮澎湃。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那么美的朝霞。他擦干了眼角的余泪,嘴角扬起一个大大的微笑看着世界上最壮观的景色。几秒钟,短短的几秒钟,他看到了令他一生难忘的景色!他虽然错过了美丽的流星,但他看到了壮观?美丽的朝霞。
如果说人生是一块玉璧,就少不了一丝微瑕;如果说人生是一张白纸,也就少不了一个黑点。但是,你想过没有,有些时候这些微瑕与黑点才是人生的美丽所在。也许,这些美丽并不好,却正是它们为你的人生增添了许许多多的乐趣……
从辨证的观点来看,微瑕的极端正是一种完美,而完美的极端却恰恰是一丝微瑕。没有一个人的人生是完美的,除非他不是凡人。刻意追求的完美其实是最不完美的;刻意的追求给你带来了完美,但你会很累,很累;更令人称奇的是,你的完美又有了微瑕……微瑕,微瑕,它不会消亡,只有永远追随着你。
而往往每一个的错过之后都有着一份意外的收获,为人生增加了一份美丽的颜色...
最完美的人生终点范文第2篇
柏拉图以理念论为核心的美学思想内含完整的美学价值论框架。“美本身”是一种先验的价值标准和绝对的价值实体,具有极致性与自足性。“美的分有”描述了作为永恒的价值范型的“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价值等级关系,而“美的回忆”则强调了作为完满的价值理想的“美本身”对美的追求者的价值范导作用。
【关键词】 理念论 美学价值论 美本身
柏拉图以理念论为核心的美学思想在中外美学史上占有勿庸置疑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它也是美学史上最为难解的谜之一。其难解之处或许还并不在于体系的复杂与命题的晦涩,而在于柏拉图的理论论述本身所具有的“纵深宽广、层面复杂、结论多元”[1]的特点。这一方面与柏拉图的理论著作采用的对话文体有关,另一方面也同古希腊哲学、美学思想未经专业分化、具有浑然整一性的特点紧密联系在一起。就后者而言,柏拉图哲学与美学论述常常在几个不同层面同时展开。策勒尔在其名著《古希腊哲学史纲》中认为:“在柏拉图的哲学中,理念论具有本体论、目的论与逻辑学的三重意义。”[2]p141-142在我看来,策勒尔所划分出的几个层面是远远不够的。柏拉图的理念论哲学与美学就哲学与美学本身而言至少在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语言论等几个层面同时展开。如果从更为广阔的学科视野而言,又是与神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学科交织在一起的。这样的好处在于理论论述的背景至为宽广,而意蕴也更为深远,有助于对“美”的问题的全方位探究,并且形成一种普遍哲学性质的美学思想。但是,对专业化分工的学科建制已极为细密的现代研究者而言,这种浑然整一的特点却极为不利于对其开展系统详切和条分缕析的深入钻研。wwW.133229.coM唯一的解决方法或许在于,尽量从多层面、多角度对柏拉图的理念论美学加以剥离式的分析,但同时又不能忘记其各个层面是致密的交织在一起的,是一个整体性的理论构造。
就中国的西方美学研究界而言,对柏拉图理念论美学的研究长期处于一种认识论美学范式的支配下。其特点在于,把“理念作为共相”这一认识论层面上的解释作为基本的出发点,推演出一种认识论进路的美学本体论体系,并冠之以“柏拉图理念论美学体系”的名称。从这种研究路径出发,研究者在柏拉图美学思想中发现了一系列的认识论美学的基本问题,如美的本质、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关系、理性与感性的关系等。我无意于否认这种认识论研究路径的合法性及其所作出的相当的成就。柏拉图的理念论美学本身就笼罩在浓重的认识论氛围之中,因而认识论层面的探讨是极为必要的。问题在于,这种单一层面的研究并不能涵盖柏拉图理念论美学的所有内涵。它所能发现的不过是“冰山的一角”。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谈到,对柏拉图哲学思想的理解,要么就“发现得太多”,要么就“发现得太少”[3]。在我看来,我们以往对柏拉图理念论美学的研究就存在着“发现得太少”的问题。当然,要从各个可能的方位和角度对柏拉图理念论美学进行既剥离又整合的研究是一个浩大的工程,绝非一人之力可以完成的。因此,在本文中,我只是尝试着与以往的认识论研究路径有所不同的方位,即美学价值论的方位,来切入柏拉图理念论美学,对其可能的美学价值论内涵作初步的分析,以期为理解柏拉图博大精深的美学思想提供一种新的维度,使之彰显出新的意义。
一
柏拉图理念论美学由“美本身”理论、分有说与回忆说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其中,美本身理论构成了理念论美学的出发点。所谓“分有”,简单而言,就是美的事物对美本身的分有。所谓“回忆”,简单而言,就是爱美者对美本身的回忆。
柏拉图所说的美本身,也称为美自身、绝对的美等,实际上也就是美的理念。在早期对话《大希庇阿斯篇》中,苏格拉底对希庇阿斯说:“我问的是美自身,这种美自身把它的理念加到一件东西,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4]由此可见,柏拉图此时已把美本身同美的理念相关联起来。不过,直到中期对话的代表之作《斐多篇》、《会饮篇》、《理想国》、《斐德若篇》等中,美本身理论才在一种成熟的理念论哲学的基础上被加以阐述。
《斐多篇》中那段著名的“苏格拉底的思想自述”向我们描述了柏拉图之所以创建美本身理论的缘由。文中的苏格拉底回顾了他从最初热衷于“那门被称作自然科学的学问”,到产生怀疑与困惑,最后建构了理念论——即关于美本身、善本身等绝对理念的学问——的过程。正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就美本身理论的提出而言,价值论上的思考实际上占据了柏拉图思想的中心位置。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指出,自然科学的最大问题在于只能说明世界得以产生、运动、发展变化等的“条件”,但却不能解释“为什么这样最好,为什么它应当如此”。[5]p106这一指责从科学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是毫无道理的,只有从目的论和价值论的方位才可以理解。柏拉图在此实际上是不满足于一种缺乏对世界与人生的存在意义和终极目的之关注的纯粹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解释。在他看来,世界的“始基”不仅仅是一种自然性的本原,同时也应该作为世界成其为世界、人生成其为人生的价值依据。“我想,通过分别确定每一现象的原因,并进而确定作为整体的宇宙原因,他能把每一事物的**状态和什么是宇宙之善完全说清楚。”[5]p107无疑,自然科学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此,他转向了理念论。“我在各种场合下首先提出被自己判定为最健全的理论,然后把与这种理论相一致的东西,与原因相关的也好,与其他事物相关的也好,都假定为正确,而与之不合的就视作不正确。”这种最健全的理论,就是“绝对的美、绝对的善、绝对的大等等一类事物的存在”。[5]p109与上述的分析相应,这里的“正确”与“不正确”也不能仅仅理解为认识论上的“判断”,而应主要在目的论、价值论的“评价”的意义上来理解。因此,美本身(绝对的美)在此也就不单是一种逻辑上的从特殊经验归纳出来的一般共相,而成为一种先验的价值标准。有了美本身这一先验价值标准的设定,就可以依此判定和评价现实中的美的事物与不美的事物。反过来说,现实中的美的事物也从美本身这里获得了其存在的价值依据。“我要简洁明了地,或者简直是愚蠢地坚持这样一种解释:某事物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为绝对的美出现在它之上或者该事物与绝对的美有某种联系,而无论这种联系方式是什么。……依靠美本身,美的事物才成为美的。”[5]p109-110
柏拉图在把美本身设定为一种先验的价值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美本身的一系列基本特征。就价值论的层面而言,最重要的两个特征是:极致性与自足性。柏拉图认为,美本身是超越了经验界限的一种极致完满的价值状态。“任何不完善的事物都是不能作为别的事物的标准的。”[6]
美本身作为一种先验的价值标准,必然意味着美的极致,意味着美的价值取向在极致状态下所可能达到的终极的理想境地。因此,美本身并不仅仅是一种用以评判美的事物的价值标准,它凭借其绝对的价值完满性占据了超越于世间的一切流变、残损和缺憾的崇高地位,因而与现实中的美的事物拉开了距离,并形成一种价值上的张力,犹如几何学中的“圆”与经验世界中的圆形事物的关系一样——“几何学上的‘圆’或正可说是经验的圆的‘理念’,它同经验的圆之间的亲切而紧张的距离使经验的圆不致自是其是”[7]p53。而对人来说,“这美本身的观照是一个人最值得过的生活境界,比其他一切都强。”[8]p273因此,美本身还表现为一种符合人类生存愿望的最高价值理想,表现为可以使人的生命超脱于现实生活中的无尽的纷争、扰攘、混乱与荒唐的无价值状态而获得最终的灵魂安顿的一种终极的价值目标。但是,这种终极的价值目标是否只是人类在内在的心灵世界所构拟的一种观念性的价值模型呢?在柏拉图看来,如果承认这一点,也就意味着把美本身的价值绝对性与终极意味交付于暗昧不明的人类主观世界,而这也就意味着价值的绝对性与终极性的丧失。因此,柏拉图还进一步把美本身规定为一个绝对真实的、自足的实体性存在。美本身既独立于现世中的一切实在的价值经验,也独立于一切人类主观的价值祈想,既不因美的事物的消亡而消亡,也不因人的主观好恶而有所变化,而是“永恒地自存自在,以形式的整一永与它自身同一”[8]p272。柏拉图在《会饮篇》中以极大的热情对这一“神圣的纯然一体的”价值实体加以赞颂:“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它不是在此点美,在另一点丑;在此时美,在另一时不美;在此方面美,在另一方面丑;它也不是因人而异,对某些人美,对另一些人就丑。……那些美的事物时而生,时而灭,而它却毫不因之有所增,有所减。”[8]p272-273
值得注意的是,当柏拉图把美本身设定为自足的价值实体之时,实际上是把美本身提高到了本体论的层次上。策勒尔指出:“从本体论上讲,它(指理念——引者)代表真正的存在,即自在之物。”[2]p141自在之物既是实体。柏拉图的理念本体论实质上是一种实体本体论。因此,柏拉图指认美本身为绝对自足与自我同一的价值实体,也就是对美本身这一绝对的先验价值标准与终极的价值理想给予了本体论上的承诺,把美本身提升为一种本体性的价值。作为本体性价值的美本身把先验价值的绝对性、终极价值的理想性与价值实体的自足性囊括于一身,在遥远的非现实的彼岸世界向凡尘的芸芸众生与纷繁物象投射出辉煌灿烂的价值之光,使世间万物相形见绌,从而激励着人类不满足于现实的生存状况,力图超拔于现世,追求灵魂的不朽与人生意义的永恒。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承认:“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美本身’、‘善本身’、‘大本身’或‘美的理念’、‘善的理念’、‘大的理念’之说所诲示于人的是一种运思的智慧,更是一种人生教化,它从人的切己处说起,把心灵的关切引向终极。”[7]p55
二
既然柏拉图把美本身规定为一种本体性价值,那么,美本身就不再仅仅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从具体的美的事物中归纳出来的一般共相,甚至也不再仅仅是一般的价值评价意义上的功能性尺度,而是一切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价值维系与人通过美的价值的追求而获得自我生存意义之确证的意义源泉。问题在于,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究竟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建立起价值上的关联的呢?美的价值的追求者又是以何种方式追求美本身并在此追求中获得心灵上的价值归依的呢?柏拉图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的构成了他的理念论美学中的分有说与回忆说的基本内容。
柏拉图在《斐多篇》中谈到,“在我看来,绝对的美之外的任何美的事物之所以是美的,那是因为它们分有绝对的美,而不是因为别的原因。”[5]p109从价值论的角度来说,这就意味着,经验世界中的具体的美的事物之所以具有美的价值,其原因就在于分有了作为绝对价值的美本身。但是,这种解释还是太表面化了。有必要在对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作深层的思考的基础上,对分有说作更为深入地解释。
关于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中西方的绝大多数柏拉图哲学与美学的研究者都以“分离”和“分有”来描述,并且认为,分有说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分离说的补充而提出的。在我看来,把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用“分离”和“分有”来描述大致上是不错的,但认为分有说乃是分离说的补充,则仍然是企图从单维的认识论进路来把握柏拉图思想的全部内涵的结果。确实,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把作为一般共相的美本身从具体的作为个别殊相的美的事物中抽离出来,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认识论的难题,比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者”的逻辑悖谬的问题,因而,需要补之以分有说来说明个别事物与理念共相之间的隶属和相似关系。不过,正如柏拉图本人在晚期对话《巴门尼德篇》中所承认的那样,分有说仍然未能解决分离说带来的认识论困境,因而柏拉图在晚期不得不进一步发展出通种论来解决这些困难。问题在于,如我们在前文所述,柏拉图之所以创建理念论很大程度上是用来解决价值论、目的论问题的。1因而,如果我们从价值论的角度来审视分离与分有的问题,可以得出不同的看法。在此,我认为有必要提及著名的古希腊哲学研究专家陈康先生的观点。陈康先生在对柏拉图中期理念论的代表之作《斐多篇》进行了深入研究后指出,“相”(即理念)与具体事物之间的所谓的“分离”,实际上讲的只是完备与不完备之间的“距离”,是程度与性质上的差别,而不是类似于空间的分隔的那种“分离”。[9]尽管陈康先生在此处并为使用价值论一词,但他对“分离”所作得解释却是价值论意义上的解释。具体就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而言,两者的“分离”实际上就是价值的绝对完满性与绝对的不完满性之间的距离,是一种价值实现的程度与等级上的差异。不仅如此,正如“一切可感的相等都在追求绝对的相等,但是缺乏相等”[5]p76一样,一切美的事物也都因其价值上的不完满性而追求着绝对完满的美本身。因而,美本身不仅是美的事物的先验的价值评判标准,而且还是美的事物的绝对的价值“范型”。“柏拉图所谓的理式是真实世界中的根本原则,原有范形的含义。”[8]p124朱光潜先生从认识论角度来谈理念,所以他讲理念是“范形”,本文从价值论来看,故而也相应改称“范型”,即对于感性事物有着普遍的价值典范作用的终极范本与最高典型。由此,我们再回到美本身与美的事物的“分离”与“分有”的关系上,我们可以发现,从价值论上来说,“分离”与“分有”不是被补充与补充的关系,毋宁说,“分有”正是内在于“分离”之中的。一方面,美本身与美的事物由于价值绝对完满性与价值绝对不完满性之间无法克服的差距而是“分离”的,两者之间的价值鸿沟是永难弥合的。另一方面,两者之间的差距属于价值等级内部的差距,美的事物以美本身作为它的永恒的价值范型,因此,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一种“分有”与“被分有”的关系。这种分有与被分有的关系又有两层意思。其一: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在价值取向上是相通的,都是美的,美的事物也因而“占有”了作为美的绝对价值的美本身。其二:由于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价值差距是永远无法消除的,美的事物永远是不完满的、有缺陷的,因而它只能“取了一点”或“沾了一点”[10]美本身,只能“分有”到美本身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在我看来,这才是美学价值论维度上的对分有说的较为完整的把握。
如果说,分有说强调的是美本身相对于美的事物的价值范型地位的话,那么,回忆说则强调的是:美本身作为终极完满的价值理想对美的追求者起一种价值范导的作用。柏拉图认为,这种美本身对美的追求者的范导的方式就是唤起后者的回忆。在《斐德若篇》中,柏拉图谈到,人的灵魂是从理念世界“下落”到人世中来的。在理念世界中,灵魂已洞见了作为本然自在的绝对价值实体的美本身,但是,投生为人之后,灵魂受到肉体的遮蔽,就把美本身给忘记了。不过,由于世间的美的事物分有了美本身,美本身以一种不完满的方式在美的事物中显现出来,因而,灵魂可以从现实中的美的事物得到启示,“见到尘世的美,就回忆起上界里真正的美”[8]p126。因为,美不仅在理念世界里最为光辉灿烂,即使到了人世,“我们用最明朗的感官来看她,发现她仍旧比一切更明朗,……只有美才赋有一种能力,使她显得最出色而且最可爱。”[8]p127因此,“回忆”就是灵魂在美本身的范导之下向绝对的美的本真价值世界的回返。它把人类带出自身存在的偶然性、无根性,把他们与作为本体性价值的美本身关联起来,从而回复到应然的本真存在状态。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回返的过程中,“迷狂”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柏拉图认为,人若想要回返本真的价值世界,就必须让灵魂与肉体彻底分离,而要做到这一点,有两条途径。其一是死亡,这是《斐多篇》中的观点。其二就是美的迷狂。“有这种迷狂的人见到尘世的美,就回忆起上界真正的美,因而恢复羽翼,而且新生羽翼,急于高飞远举,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象一个鸟儿一样,昂首向高处凝望,把下界一切置之度外,因此被人指为迷狂。”[8]p125由此可见,迷狂实际上就是人在回忆起美本身之时的一种心醉神迷的精神状态。在这种状态之下,肉体对灵魂的遮蔽被消除了,灵魂沐浴在美本身的绝对价值之光的朗照之下,进入了“纯粹、永久、不朽、不变的领域”[5]p83。在柏拉图看来,这正是人生价值的最大实现。
在《会饮篇》中,柏拉图进一步把回忆的过程描述为爱的过程。他认为,美本身的回忆者也就是爱美者。爱美者本人处于丰富与贫乏、有知与无知、有价值与无价值之间,但在爱的推动下,他渴望着一切美的、善的、有智慧的、有价值的东西,因为“爱情就是一种欲望,想把凡是好的永远归自己所有”[8]p265。既然美本身不仅是“最出色而且最可爱的”,而且本身就是一种先验的、绝对的、终极的本体性的价值,那么,美本身必然成为爱美者追求的最终目的。柏拉图把爱美者对美本身的追求分为几个阶段:“好象升梯,逐步上进,从一个美形体到两个美形体,从两个美形体到全体的美形体;再从美的形体到美的行为制度,从美的行为制度到美的学问知识,最后再从各种美的学问知识一直到只以美本身为对象的那种学问,彻悟美的本体。”[8]p273这就是著名的“美的阶梯”。很明显,这一爱美者对美本身的追求过程同时也就是爱美者自身的价值升级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爱美者不断提升自我的生活境界,灵魂得到了净化,心灵找到了归依。如果我们再回到分有说,回到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的角度,美的阶梯也就同样意味着美的事物的价值分级。各类美的事物因分有美本身的多少,因其与美本身在价值完满程度上的差距的不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美事物的价值等级秩序:从美的形体到美的心灵,到美的行为制度,再到美的知识,最后高踞于这一价值层级的顶端的就是那如其本然、精纯不杂的“美本身”。
因此,回忆说和分有说实际上是同一件事情的两面。以美本身为价值范型的美的事物所形成的价值等级,必然反映为爱美者对美的价值追求所达到的不同程度;爱美者对美本身的回忆作为对灵魂与美的本真价值世界之间的价值关联的重建,起初也必然以分有了美本身的美的事物为其直观的对象,并经由这一美的阶梯,最终达到美本身,“彻悟美的本体”。在美本身的先验价值标准与终极价值目标的范型作用和范导之下,世界的价值化与人的价值化是统一的。这就是柏拉图理念论美学所内含的美学价值论的基本框架。
参考文献
1、陈中梅. 柏拉图诗学与艺术思想研究[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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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一卷)[m].王晓朝译.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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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黄克剑. 祈向虚灵的真实——西方价值形而上学窥略[j].东南学术,2002,(5).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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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美的人生终点范文第3篇
死亡,一直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在尝尽了世界的美丽,生命的珍贵后,人们常常惧怕死亡,而终日生活在恐惧之中,这样的生命已经完全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剩下的只不过是一具身躯,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其实,人们应该用一种崭新的眼光看待死亡。死亡,只会让生命更加完美。试想一下,没有死亡,生命将无限延长,世上的人口只会越来越多,当人们所有的兴趣都消失殆尽,所有的激情都无影无踪,所有的渴望都不能唤起心底的空虚时,你才会发现,生命的无限延长并不是好事,它让你看不到行进的终点,以致失去前进的动力,而死亡才是对生命最完美的诠释。它如同你的影子,与你随行,时时提醒着你,生的时间如此短暂,你的理想,你的抱负,都必须在死亡降临之前实现,它鞭策着你,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分钟,让生命以最饱满的热情去实现它,以最真挚的情感去完善它。
死亡更是一种宝贵的财富。生命只有一次,而死亡也只有一次。婴孩的出生带给了全世界幸福,老人的死去带给了全世界财富。生命的开始在母亲的子宫中孕育着,他们有着同样的期待与梦想;来到这个世界,看到这个世界,感受这个世界,于是生的渴望带给他们巨大的喜悦,也让他们拥有了这一生只能拥有一次的财富??生。任何事物都有两面,太阳分阴阳,时间分白昼与黑夜,缺一不可。同样,既然有生命的诞生就终将会有生命的消逝。生,只能拥有一次,死亦只能拥有一次。仅仅只能拥有一次的死,难道还不是世间弥足珍贵的财富吗?
死亡也是一种重生。如同那浴火的凤凰般,因涅而重生。天地万物,生生不息,周而复始,开始即是结束,死亡亦是重生,就像亦个圆,没有起点,没有终点,但任何一点都可以是起点,也都可以是终点。当生命在这个地球上降临时,死亡也随之降临,它却一直都隐形存在,只有生命已走到尽头时,它才显露出来,完成这一神圣的时刻。人们都知道生时的世界,却不知道死后的世界,这也许只有品尝过死亡滋味的人才能明白,却无法说明白。当你快乐地活着时,你附带着死亡的气息;当死亡来临时,你身上萦绕着生的芬芳。
最完美的人生终点范文第4篇
青春时光的爱情
是不是每一个女孩都期盼在最美好的时光里都应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呢,纵然最终是劳燕分飞,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应该有那么一段让人回味终生的甜蜜呢。真的在我的笔下写不出爱情的回肠荡气,哀婉缠绵。因为我自己就没有那样一种爱情体验,没有这样一种体验,人生是不是一种遗憾呢,在最美好的时光里,却没有人来爱自己,也没有去爱过别人。也许有过暗恋却不是现实中的人。翻看大学时代的照片,真是青春飞扬的年龄,在这个时段的女孩真的没有丑女,这么好的女孩却没有怜香惜玉之人。有时自己安慰自己是我的眼光高了,看不起那些平凡的男孩吧,或者是自己太高傲了,拒人于千里之外了。不过好在最终找到了自己生命中的那个人,尽管于他也许是千帆过尽的归属,而于我却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慨。婚姻就像是爱情的一个结局:最无遗憾的人生是,既体验了爱情又有了完美的婚姻,结局与过程都很圆满可谓最幸福的人了;第二种是没有体会爱情的过程却有美满的婚姻结局,稍微有点遗憾;第三种人呢,有刻骨铭心的爱情却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而寻寻觅觅之后的婚姻却不尽人意,很遗憾;最后一种是既没有享受爱爱情也没有完美婚姻结局的人,是非常遗憾的人生了。那么你的爱情婚姻属于那一种呢,最无遗憾的人生是可遇不可求的,因为不完美也是人生的一部分。但是正如古人所说的“惟勤修不堕”,心中要有追求幸福的期望,每个人都会拥有自己的幸福。
最完美的人生终点范文第5篇
【摘 要 题】终身教育
【关 键 词】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教育目的
自从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三届国际成人教育促进会”上法国学者保罗·朗格朗首次正式提出“终身教育”一词之后,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学习社会的概念便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传播开来,加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力推动,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思想很快成为各国教育界乃至思想界的热门研究课题之一,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社会也逐渐成为联合国及世界各国指导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但是,在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思想迅速传播的过程中,人们探讨最多的是它与传统学校教育的差异,它对传统教育的冲击,即更多的是在形式和概念的层面上探讨它对传统教育的矫正和革新,更多地强调教育的全程性、全员性及教育机会的均等性等教育形式方面,更多的突出教育的终身性、主体性。当然,这些都是非常必要强调和突出的,它们正是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思想得以提出并能迅速传播且日益显示出其强大生命力的根本之所在。然而,笔者在此想表明的是,这种强调和突出似乎跨越了某些基础性研究工作更多地去追求目标的实现。如果不首先搞清楚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教育目的,即如果不首先弄清它们的出发点和最终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那么我们将很难对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也很难对其规划和实施。因为,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根本目的是开展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构建学习社会的根本前提和首要条件。因此,只有首先弄清楚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我们才可以谈论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实施、学习社会的构建等实际问题。
一、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目的是一致的
尽管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出现的时间、强调的侧重点甚至在所追求的实际目标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是,它们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
终身教育这一概念出现的时间比终身学习早,终身学习的概念是在人们对终身教育这一概念的不断学习和理解的过程中出现的,是对终身教育这一概念的不断发展和推进。从保罗·朗格郎最先提出“终身教育”这一概念起,人们对它的理解就一直存在出入。保罗·朗格郎认为,“终身教育所意味的,并不是指一个具体的实体,而是泛指某种思想或原则,或者说是指某种一系列的关心及研究方法,”即指“人的一生的教育与个人及社会生活全体的教育的统治。”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研究所专任研究员R·H戴维则认为“终身教育,应该是个人或者集团为了自身生活的向上,而通过每个人的一生可达到的一种人情的、社会的、职业的发展过程。这是在人生的各阶段及生活领域,已带来启发或提高为目的,并包括全部‘正规的’、‘非正规的’及‘非正式的’学习在内的,一种总合和统一的理念”。关于“终身教育”的这两种最具代表性的观点,尽管在表述上各有侧重,但其中心思想都是一致的。他们都强调人的一生及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应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接受所需要的各种形式的教育,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实现自我完善。而人们对“终身学习”这一概念的理解,则突出强调的是学习者的主体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调学习者个人内部的变化。它是一个在社会的支持和引导下,个体在某一生中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以求得意识和行为的改善,从而不断提高其文化素养、社会经验和职业能力的社会活动过程,它主要针对的是成人期以后的教育和学习状况而提出的。因为在成人期及其以后的人生发展阶段,学习者和接受教育的人均是自立的社会人,他们不可能再像儿童、青少年那样单纯的从事学校学习和接受教育活动,他们必须担负一定的社会作用和责任。这就决定了他们必须以自己为中心,去选择适应的学习机会和学习内容,而且他们常常采取的是“自我导向”的学习方式,在任何场合,他们都应当以自己为中心进行计划和实施各项学习活动,自主管理自己的学习活动。
尽管“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存在以上显著的不同,但这也仅是着眼点和侧重点的不同,而非思想本质和最终目的意义上的不同。终身学习的实质“并非是要否定或轻视教育的作用和功能,而更需强调的是,在确立终身学习为主体的基点上,变教育的‘强制性’为对成人独立的学习活动的支援和促进。究其根本意图,即是试图通过高质量学习计划的制定,有效学习课程的供给,即对学习者个人进行个性化学习的援助等措施,来推动成人终身学习的开展。”[1]也可以说“终身学习”概念在突出学习者的主体性的基础上,对社会提供的终身教育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终身教育体系为终身学习者提供富有成效的个性化学习援助,而反对传统教育的“强制性”和整齐划一性。但是,就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思想本质和最终目的而言,两者都是非常一致的,即它们都是通过不断丰富和发展人们的知识,使逐渐形成适应社会发展和自我完善的技能,最终达到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的目的。也就是说,人们进行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谋取职业的能力,而更重要的是为了追求人性的完善和人生价值真正的实现。这也正是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教育目的之所在。
二、关于追求人性的完美与人生真正价值实现之教育目的观
追求人性的完美与人生真正价值的实现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任何形式的教育和学习的目的,只要有一种正义的教育,一种面向全人类的文明的教育,都应该具有这样的教育目的,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思想也不能例外。
在人类历史上,人们对完美的人性与真正人生价值的孜孜追求一直没有间断过。早在17世纪20年代,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J·A·Comenius,1592-1670)在其《大教学论》中就已明确指出:“假如要去形成一个人,那便必须由教育去形成”[2]大哲学家康德认为,“人的目的是做人”,“人只有靠教育才能成为人”,教育目的据以产生的理想为“发展人所有一切自然禀赋和才能”。[3]德国教育家福禄培尔(F·Froebel,1782-1852)在其《人的教育》中指出:“教育的目的就是实现忠诚的、纯洁的、宁静的也便是神圣的人生”。[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发展委员会在1972年5月发表的《学会生存》报告书中对教育目的作了如下论述:“把一个人在体力、智力、情绪、伦理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使他成为一个完善的人。这就是对教育基本目的的一个广义的界说。”[4]并进一步指出,这种教育的终极目的必然是特殊的,同时也是普遍的。这一目的又常体现在对以下事物的追求中,即体现在对科学的人道主义、理性的发展、创造性及对社会负责的精神的追求上;体现在对构成人格因素的智力的、伦理的、情感的、身体的均衡发展的追求上;体现在对有关人类历史命运的积极认识的追求上等方面。最早提出“学习社会”(Learning Society)这一概念的美国著名学者、原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哈钦斯(R·M·Hutchins)在其《学习社会》一书中强调教育的根本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国家的繁荣”,也不仅仅是为了个人获得谋取职业的能力,而是应该使每一个个人的自我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并使个人的人格臻于完美。如果不把人性的培养放在教育的首要位置,并彻底的转变以往的传统价值观,那么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人的教育,也更谈不上学习社会的创建。他说:“教育必须从单纯的职业获得及人材的养成中解脱出来,而向人生真正价值的实现这一目标转换。”[5]
以上所有这些对教育目的探讨,均体现了人类对教育本质的认识的不断深化,这也是人类社会的教育得以产生并日趋繁荣、日趋必要根本之所在。因为教育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本然地包含着人类对美好生活、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人们总是通过教育的传递和塑造功能,把前人积累起来的宝贵知识和经验生生不息的传递下去,并在这种传递过程中,不断塑造和完善人类自身,不断实现人类自身的价值。因此,作为现代社会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特征之一,人们积极追求知识技能的学习,人们希望终身接受教育,正是人类不断追求自身完善,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内在需求的体现。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思想正是顺应了人类文明发展的这一宏大趋势,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由此,我们提倡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思想,我们设想创建和实践学习社会,就必须建基于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这一根本目的之上。其实,也只有不断追求人性的完美与人生真正价值的实现,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才能成为不带任何功利色彩的富有人性修养的真正意义上的人类教育和学习活动;也只有如此,真正意义上的学习社会才有可能得以实现。
三、创建学习社会的根本出发点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和学习社会的思想观念影响了世界各国的教育发展,追求教育终身化和学习终身化,重视社区参与教育活动,进而创建学习社会,已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我国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国务院1999年1月13日批转的教育部《面向求学网振兴行动计划》也明确规定,“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1999年6月13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逐步完善终身学习体系,运用远程教育网络为社会成员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但是,目前人们对于学习社会的创建研究多是“如何创建学习社会”这一焦点问题,即较多地从创建学习社会所需要具备的社会条件、遵循的原则及学习社会的模式等“形成性”层面进行研究和探索。这对于学习社会的创建无疑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具有较大的理论指导作用。但是,在此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对于学习社会的本质有一个科学的把握,即应该正确认识我们所要创建的学习社会本来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也就是说,应该首先弄清创建学习社会的根本出发点是什么。如果我们对学习社会的本质没有一个恰当的把握,如果我们简单地认为只要为所有社会员提供了范围广泛的教育和学习机会的社会就是学习社会,或者一个单纯教育制度发达的社会就是学习社会,那么我们对于学习社会的认识就未免显得太肤浅了,而我们据此所“创建”的“学习社会”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社会。
创建学习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在于对人的认识,即身处学习社会中的人应具有什么特征,应达到怎样的发展水平,也就是说,学习社会对人的规定性是什么。只有弄清这一根本问题,我们才能据此进行创建学习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哈钦斯指出:“所有全体成年男女,仅经常的为他们提供定时制的成人教育是不够的;除此之外,还应以学习成长及人格的构建为目的,并以此目的制定制度,以及更以此制度来促使目的实现,而由此建立一个朝向价值的转换及成功的社会”[5]在此,哈钦斯强调了学习社会对人、对人生及对人生的真正价值的培养和实现,这应该是学习社会的本质之所在。只有充分体现人的价值,为人的价值的培养和实现提供充分的环境和保障,学习社会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也只有使人生的价值得以充分体现,使人类天生具有愿意学习和接受教育的天赋得以充分的发展,学习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才能成为现实。
学习社会只有在不断追求人生的完美与实现人生的真正价值的教育目的基础之上,才能得以实现和不断发展,这是创建学习社会的根本出发点。最后,让我们重温哈钦斯的名言,它对我们创建学习社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具有许多启示:“学习社会这种形式……现实是可能的。即为了受启发而学习,为了具有人性而学习。由此世界范围的交流将成为现实,教育也将恢复其本来的面貌。”[6]
收稿日期 2002-12-10
【参考文献】
[1] 吴遵民.国际终身教育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2] 张焕庭.西方资产阶级教育论著选[C].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
[3] 康德论教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4.
[4]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R].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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