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类体育运动范文1
摘 要 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体育与信息技术产生了广泛交集孕育出新的体育项目——电子竞技运动,为现代体育开辟了一个崭新的领域。2003年11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将电子竞技设为我国第99项正式体育竞赛项目。
关键词 电子竞技运动 现状 对策
一、前言
我国电子竞技运动的产业化发展目前暂处于相对低谷状态,但也蕴涵着重要的制胜因素,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对我国电子竞技运动发展现状及对策思考进行分析。
二、电子竞技运动概念及分类
(一)电子竞技运动的概念
1.国家体育总局对电子竞技运动定义为“电子竞技运动就是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通过运动,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心眼四肢协调能力和意志力,培养团队精神”。
2.从字面理解可看出,电子竞技运动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电子”,是方式和手段,是借助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各种软硬件以及由其营造的环境来进行。二是“竞技”,人与人之间的竞赛,是运用计算机通过网络所营造的虚拟平台,按照统一的竞技规则而进行的竞赛的体育活动。三是“运动”,它分为虚拟化和虚构化两类。综上所述,电子竞技运动其实就是计算机技术与竞技体育结合的产物,是借助信息技术平台,把传统的竞技体育项目电子数字化。
(二)电子竞技运动的分类
1.根据目前电子竞技运动的发展,可以将电子竞技运动分为虚拟化和虚构化的电子竞技运动。所谓虚拟化电子竞技运动,指现实中实际存在的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电子竞技运动项目仅仅是利用数字体育网络平台将这些项目虚拟化,例如类,FIFA等。所谓虚构化电子竞技运动,指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完全是利用数字体育网络平台虚构的竞技体育项目,例如星际争霸,魔兽争霸等。
2.根据竞技能力主导因素分类标准可以将电子竞技运动项目进一步细化,如表1所示。技能类运动项目主要是要求运动员具有快速的反应能力和手脑协调能力、娴熟的鼠标和键盘操作能力。智能类运动项目是指那些主要要求运动员具有高超的相关项目的思维能力。智能技能结合类运动项目对运动员的智能技能都提出了极高要求,运动员不但要具有复杂的战略战术思维能力,还要具有快速的反应能力,手脑协调能力及娴熟的键盘鼠标操作能力。
表1 竞技能力主导分类模式
分类 项目
电子竞技运动 虚拟化电子竞技运动 智能类 类等
智能技能结合类 Fifa系列,Nba live系列,格斗类等
虚构化电子竞技运动 技能类 CS,三角洲特种部队,CF等
智能技能结合类 帝国时代,魔兽争霸,星际争霸等
3.根据比赛项目种类进行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种:
(1)FPS。第一人称战术射击类游戏(FPS),考验运动员的反应能力、团队配合能力以及战术运用。反恐精英(CS)、胜利之日(DOD)、战地、使命召唤等都属于第一人称战术射击。其中著名的CS偏重在任务中消耗敌人有生力量,杀敌的重要性更大些,而DOD则更偏重阵地的争夺与控制。
(2)RTS。即时战略类游戏(RTS),考验的是运动员的全局战略布置、宏观战术、细节操作、反应能力。魔兽争霸、星际争霸、红色警戒等都属于即时战略游戏。其中著名的星际更看中大局的掌控能力和前后方整体的运营;而魔兽则更看中正面战场的复杂战斗的操作。
(3)RTS-SLG。DOTA类游戏(RTS-SLG),从著名对战游戏《魔兽争霸III》的RPG地图“DOTA”衍生出的类型,相对于传统RTS来说,省略了建造的环节,降低了资源采集的比例,而把游戏的重点放在“探索”和“侵略”两个部分。运动员操纵的对象数量比较少,需要的操作数相对低,而更考验运动员之间的配合,以及对对方战术策略的侦察与反制。
(4)SPG。传统体育类游戏(SPG),这考验运动员对传统体育项目是否掌握,对键位操作是否合理,FIFA、极品飞车等都属于传统体育类游戏。可见球类运动和竞速赛车类是主流。
(5)FTG。格斗类游戏(FTG)除了反应力和操作熟练度外,更是对快节奏下的心理层面的一种考验和对抗。著名项目有拳皇、铁拳、VR战士等。包含传统的强调出招套路连续流畅的2D格斗,新兴的强调真实感的3D格斗,以及一些口碑很好的同人格斗。
(6)除此之外,还有飞行射击类的STG;策略类的SLG项目以及休闲益智类项目也可以参与其中。
(三)电子竞技运动的基本特征
1.竞技性与对抗性。电子竞技是以信息产品为运动器械,人与人之间智慧、技能及手眼速度的较量,也是人与人之间勇气、毅力、心理素质的比拼。
2.竞赛规则的统一性。电子竞技运动基本上是体育比赛模式,具有与相应体育项目相同或相似的竞赛规则,比赛时间、参与人数等有着公平的、严格的规定。
3.锻炼身心的目的性。电子竞技运动的目的是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脑眼四肢的协调能力和意志力。
三、电子竞技运动的发展现状
竞技类体育运动范文2
关键词:大学生;新型体育项目;电子竞技运动;高校体育
1.正确认识电子竞技运动
1.1电子竞技运动的特点
“电子”指的就是此项活动是借助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以各类软、硬件为依托进行的一项运动,它就类似于在传统体育中的场地和器材等。这也是电子竞技运动和传统体育最根本的不同点。
“竞技”也就是对抗和比赛。与传统的体育项目一样,电子竞技运动也是有一般竞赛的规则的,在这样的规则之下进行各类公平、公开、公正的比赛项目。参与者的水平需要靠严格的培训来进行提高。
与传统的体育项目相比,电子竞技运动也具备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具有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都受到广大群众的参与。
1.2电子竞技运动的分类
电子竞技的项目当前分为两种类型:一个是对战类型,这也是比较典型的竞技运动,它的主要项目有:反恐精英(CS)、星际争霸、魔兽争霸和FIFA足球。另外一种类型是休闲类型的,这类则包括有:中国象棋、围棋、桥牌、台球、麻将等,这些项目都还需要竞技体育培养体制的适当引导,使其能朝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2.我国电子竞技运动的发展现状
2003年11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宣布电子竞技运动成为我国第99个正式体育竞技项目,这就为电子竞技运动提供的最根本的保证。(现已重新定义为第78项体育运动)电子竞技运动开展于我国的时间相对较晚,各种标准尚未出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它的顺利发展。因为没有了特定的标准也就失去了比赛和竞争,作为体育项目之一,它在发展初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很多电子竞技比赛多是处于民间组织,管理比较混乱。当然这并不影响我国在电子竞技运动方面发展的台式,近些年以来,国内名目繁多的电子竞技大赛层出不穷,参赛选手逐渐呈现出专业化与职业化特点。中国的电子竞技玩家已经达到了4000 多万,并继续延续着井喷式增长的状态。
3.高校环境为高校体育开展电子竞技运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高校的学生年龄大多在18~24岁之间,此年龄阶段的青年十分喜欢网络,开展电子竞技运动也是大学生生活特点和成长的需要之一,大学生比青少年学生心智更加成熟,具有判断是非和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正确引导一般不会出现沉溺于网络的现象。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对新事物同样具有好奇性和探索性,而电子竞技运动本身也具有体育的本质,尤其是竞赛原则和对抗性的规范,逐渐让崇尚个性的学生所喜爱。伴随着健康、运动的认知越来越高和对电子竞技运动的深入了解,这项活动必定会能更好的在高校开展起来。
4.高校体育如何开展电子竞技运动
4.1 提高高校师生特别是体育教师对电子竞技的认识
目前,很多人认为电子竞技就是网络游戏,高校中的一部分师生也是这样的,对此项活动的开展并不支持。觉得这是有阻碍学习的活动。所以我们就必须要对他们进行相关的讲解以及介绍,介绍此项活动对我们现实生活所带来的好处,能够很好地提高我们的团队能力、协作能力。而且还能够提高对现代社会的适应能力。改变和打消他们对电子竞技活动的误解,只有消除了他们的偏见才能够使得这项活动能够健康和有序的开展。目前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课堂的需求, 教师教育观念的改变,不仅是时展的象征,也是教学改革成败的关键。信技术教学能否成为高校教学的重要手段,关键在于高校教师的多媒体信息素质。笔者作为高校体育教师认为除了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样也需要对电子竞技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充实自己,达到一专多能,这样才能把握时代脉搏,迎接新时代的挑战,真正成为实现现代化教育跨越式发展的生力军。
4.2选择适合学生的电子竞技项目
高校在开展电子竞技运动的时候需要考虑到符合大学生的年龄、心理的特点,要充分发掘竞技育人的优点和优势,开展一些好的项目,这些项目需要能够充分锻炼学生的思维、反应和协调等能力,利用这些项目有效提高大学生的精神毅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可以选择一些能够有效锻炼团队协作的项目,诸如足球、篮球、赛车等。尽量少的选择如反恐精英、星级争霸之类的项目,因为这些很容易滋生他们的好斗心理,进而产生心理障碍。
4.3组建相关专业的师资队伍和竞技团队
高校有许多才毕业或者从事教学工作不久的年轻教师,其中不乏有学习过软件开发、软硬件维护和网络维护人员,他们都有过硬的电脑硬件和软件的基础,所以进行电子竞技培训,会使得他们更加容易胜任教学工作。同时,在教学中,特别是在体育教学中可以选择电子竞技为一门选修课,专业教师授课,如此一来,不但能让学生更了解电子竞技运动,也能为沉迷网络的大学生指清方向。通过诸多面的考察,笔者认为高校开展电子竞技运动可谓是万事具备,比赛方式以学校的名义举办大型赛事较为稳妥。由学校主办电子竞技赛事并颁布比赛规程,再由各院、系电子竞技社团承办院级赛事,通过比赛吸纳优秀电子竞技运动选手,选出其别突出的运动员,组建专门的电子竞技运动队伍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类电子竞技比赛。这种比赛方法方法不仅存在着与其他体育赛事的共同点,而且对于电子竞技来说具有了重要的意义。在一个方面上来讲,这样的赛事是由学校方面出面举办的,所以稳定性可以得到保障。在另外的一个方面来说,这样还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宣传作用。让更多的师生能够更好的认识电子竞技。(作者单位: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运动训练学》田麦久主编 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年版
[2]《运动心理学》 全国体育教材委员会 编 人民体育出版社 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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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题】体育研究
我国的运动训练学理论体系始建于1983年。20年来,伴随着我国竞技运动水平的迅速提高,运动训练学理论研究也取得了巨大的进展。特别是近几年来,在运动训练的基本理论方面,不断推出新的研究成果,出版了一系列运动训练学领域的研究性专著。曹景伟等(2001)把这些独具特色并有重要理论价值的研究进展称为运动训练学理论的“中国流”,主要包括项群训练理论的提出与建立、运动员选材理论的研究与实践、竞技能力的结构及其评价、博弈理论与制胜规律以及训练理论对训练实践的指导与服务等内容。本文则拟从6个方面进行阐述。
1 运动训练学三层次理论体系的确立
人们在描述运动训练学理论体系的时候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进行不同的构架。从横向来看,运动训练学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运动训练的原则、运动训练的内容、运动训练的方法、运动训练的安排、运动训练的负荷这样5个方面。而从纵向来看,可以解释为包含着一般训练学、项群训练学和专项训练学这样3个层次。适用所有的运动项目的运动训练学的理论,称做“一般训练学”;适用于部分运动项目的运动训练学理论,称做“项群训练学”;而适用一个运动专项的运动训练学理论,则被叫做“专项训练学”。构建这样一个三层次理论体系的关键在于项群训练学的提出和建立。
1984年,田麦久提出了建立“分类训练学”的构想。1987年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了题为《项群训练理论的构思与命名》的论文。1990年在北京亚科会上发表了论文《项群训练理论的建立与应用》,1998年正式出版了《项群训练理论》专著。
2000年出版的《运动训练学》全国体育院校通用教材中,把“项群训练理论”列为重要的一章,这表明项群训练理论已经得到训练学界的认可,达成共识。这一章里的第一节为项群训练理论的总论,包括项群训练理论的建立及其科学意义、竞技运动项目的划分、分类及项群体系的构成和项群训练理论的应用三方面的内容;第二节则分别论述了依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所聚合的8个不同项群各自的竞技特点和训练方法。
项群训练理论问世十几年来,受到体育界的普遍重视,并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其中主要的理论进展包括:依复合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多标准多维度的项群组合、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以及项群概念的广泛应用。
1.1 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 竞技运动项目的项群划分是建立项群理论体系的重要前提。1983年,田麦久首次提出以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为标准进行项目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体能主导和技能主导的两大类的项群理论体系。近年来,田麦久吸取了谢亚龙、竺义功、徐本力等对项群的划分提出的不同看法中的合理思考,建立了复合主导竞技能力的概念,依不同项目的竞技特点,实事求是地确定拥有两种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类属。把射击、射箭等项目归属为技心能主导类项群,把各种球类项目和格斗类项目归属为技战能主导类项群(表1)。
这样一种划分,应该说,对于我们更加准确地认识不同项群所包含项目的竞技特点,会有更好地帮助,会使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解除若干不必要的束缚,更有利于我们准确地认识项目的竞技规律,从而确定对应的训练理论和方法。
1.2 多标准多维度的项群组合 经典的项群训练理论中,主要是以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运动技术的动作特征和运动成绩的评定方法为3个分类标准建立起了3个主要的分类体系。而实际上我们应该认识到,因为由于有着无穷个分类标准,项群体系的划分从理论上来讲也是有着无穷个的。所以在我们的研究过程当中,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建立新的项群体系,进行相应的研究。这里仅以几篇论文为例,如“持拍隔网对抗性项群男单选手基本单元竞技过程的运行模式”,用“持拍隔网对抗性项群”这一名称,概括乒乓球、羽毛球、网球3个手持球拍进行比赛的项目。又如“陆上同场对抗性项目集体球类项目”的名称,就排除了水上、冰上的同场对抗性集体球类项目,只包括足、篮、手、曲4个项目了。总之,我们在实践的研究过程当中和我们在进行分析组织训练活动当中,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的需要,按照多种标准、多个维度组织相应的项群进行研究。
表1 主导竞技能力的项群划分的调整
原有项群名称
调整后的项群名称
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表现准确性项群
技心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同场对抗性项群
技战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隔网对抗性项群
技战能主导类隔网对抗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格斗对抗性项群
技战能主导类格斗对抗性项群
1.3 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 面对3个层次的训练学理论体系,任何一个训练学命题,如训练的原则,训练的内容,训练的方法,训练的负荷,训练的安排等等,都既可以在一般训练学层次进行研究,也可以在某一个项群和范畴内进行研究,还可以就一个专项的需要进行理论研究。
训练大周期的划分是否恰当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能不能使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周期性变化,适应于特定日程重大比赛的参赛需要。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主要表现特征是不同的,显然,其训练大周期的划分也应该有着明显的区别。而经典的马特维耶夫的周期学说的主体内容,是在体能主导类项目的训练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很少顾及到技能、技心能、技战能主导类项目的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变化和表现的特点。田麦久(2000)关注到这一问题,并专题研究了训练大周期划分的项群特点。他首先分析不同项群运动员良好竞技状态的主要表现和相应的指标,然后建立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评价体系,确立不同项群运动员良好竞技状态的培养途径,最后提出不同项群大周期中阶段训练的安排要点(表2)。
不同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的表现,有着明显的区别。体能主导类项目运动员竞技状态的主要特征,就是看是否在比赛中能够表现出**的体能状态;体操、跳水这些项目主要是看成套动作的熟练稳定和流畅的连接;射击、射箭项目,主要是看运动员技术感觉的细腻度与心理状态的自控性;而各种对抗性项目,则主要是看技术是否合理、熟练,战术准备是否充分,战术运用是否多变而实效。不同的项群运动员竞技状态表现的主要特征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训练大周期的结构就不应该是同样的,而应该各有其特点。这一研究为非体能主导类项目运动员训练大周期的安排,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也为人们在项群层次上开展更多内容的专题研究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示例。
表2 不同项群大周期中阶段训练的安排要点
项群
大周期中阶段训练安排的要点
体能主导类各项群
1.专项化程度的变化;2.负荷强度与复
合量的变化
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
1.由单个动作到成套动作的完成过程;
2.有序地提高成套动作的成功率
技心能主导类表现准确性项群
1.基本功训练,空射到实射的转换;2.
提高并力求完善定向的心理自控能力
技战能主导类个人对抗性项群
1.技战术积累及针对性选用;2.实战性
对抗训练及热身赛安排
1.技战术积累及针对性选用;2.阵容选
技战能主导类集体对抗性项群
配,组合训练及成队训练;3.实战性对
抗训练及热身赛安排
1.4 项群概念的广泛应用 项群训练理论被提出20年来,已经得到了体育界普遍的共识。而且,项群这一概念正日益广泛地被应用于体育工作、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健身、体育产业、体育管理等众多的领域。
2 训练目标导向与控制作用的强化
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人的一切行为又都是为了实现其目的而展开和进行的,这是人们的一项共识。但是在我们的实践活动当中,又常常会被具体的微观事物所包围,而忘掉了为实现终极目的而做的努力。训练活动当中也是这样,如某教练员,训练课的初始目标是想让运动员很好地掌握一项技术,或改进一个动作细节。但运动员做得不好,教练员生气了,罚他再作50遍。运动员学习、掌握动作技术,本来应该是在神经系统、肌肉反应各个方面都处于良性反应的状态下、在很好的协调状态下才能够做好。这时,运动员已经疲劳了,动作也没做好,你还要罚他再做,什么时候能做好呢?运动员在疲劳的状态下即使勉强完成了动作,其动作质量也很难保证。教练员的这一要求是与其在这一堂训练课的初始目的不一致的。
所以,在2000版《运动训练学》教材中,特别强调训练目标对训练活动的导向和控制作用,专门列出一章谈“运动成绩与竞技能力”,而且,排在全书第三章这样显要的位置。发展竞技能力与提高运动成绩,是运动训练活动的直接目的,运动员在训练中完成竞技能力的变化,并在比赛中力求使它变成相应的运动成绩,得到社会的承认。训练的所有内容、各种训练负荷、各式各样的训练安排,都是为了训练目标的实现。把训练目标问题置于一个重要的位置,会有利于人们强化训练目标的导向意识。
强调训练目标的导向和控制作用是竞技需要原则的体现。竞技需要原则本质上就是从实战出发的训练原则。训练是为了比赛,要从比赛的实战出发,紧紧围绕着目标的实现去组织训练活动,才能取得更好的训练效果。这样一个本来是很明确的基本认识,过去却没有得到必要的关注。此前各个版本的运动训练学教材,都没有把训练目标的重要价值给予更为充分的确认和强调。新版《运动训练学》教材的这一变化,则把训练目标的导向与控制作用鲜明地突显了出来。
3 训练理论时空构架相对均衡的调节
训练理论的时空观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认识运动训练活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在时间、空间里运动。运动训练的空间特征包括训练的内容、训练的方法和训练的手段;运动训练的时间特征则包括训练的过程、训练的周期和训练的安排。
张英波(1998)“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的时空协同理论”的研究认为,运动训练的空间特征和时间特征密切地协同和配合,是实现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良性转移的必要条件。其结论之一为:“运动训练的内容与方法是运动训练活动的空间构成因素,运动训练过程是训练活动的时间构成因素,运动训练的计划是时、空因素协同的组构,运动训练计划的实施则是时、空协同的具体操作。”这条结论看来似乎没有什么新鲜的内容,但却是从时空观这样一个视角来认识运动训练活动,从时间、空间的关系和协同去理解运动训练活动的规律和要求。另外一条结论是:“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中,时、空因素良性协同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获得同样的转移效果只花费最短或者较短的时间,花费同样的时间可获得最大或者较大的转移效果。”显然,这两种协同的形式正是我们的训练活动所追求的目标。
附图
图1 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转移时空协同的结构模式(引自 张英波 1998)
多年以来,在运动训练学的理论研究中,人们常常偏重于对运动训练空间特征,即训练的内容和方法的研究,而却相对忽视了对于运动训练时间特征,即训练的过程、节奏和安排的研究。例如,在1990年版的教材里面,反映运动员运动训练空间特征的章节很多,而反应时间特征的章节很少。但在运动训练的具体活动当中,许多教练员都是按时间特征来考虑问题的。今天练什么,明天练什么,这个月练什么,下个月练什么,这是教练员组织训练活动重要的思维路线。因此,在新版《运动训练学》教材里面,把原来的“运动训练过程的结构组织与控制”这一章,分成了“运动员多年训练计划与实施”、“运动员年度训练计划与实施”、“运动员周课训练计划与实施”一共3章,加大了关于反映运动训练活动时间特征的内容和份量,使得运动训练时空特征的均衡性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4 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
研究并建立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结构模型,是实施模式训练的重要工作环节。任何运动员的竞技能力都是由其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运动智能这五种子能力所构成的,刘大庆、田麦久的研究,使得我们对这五种子能力的组合方式,亦即其结构特点有了更为全面的科学认识。
根本勇(日,1985)把经济学界的“木桶模型”引入了运动训练领域。一个盛水的木桶由若干木片所围成,用桶中所盛的水平面的高度表示运动员的总体竞技水平,各个木片的长度则代表不同的子能力,即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运动智能的发展状况。由于各种子能力发展的程度不同,所以各个木片的长度也不相同。在这个模型中,木桶里能够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那些长木片所代表的优势子能力,而是取决于最短的木片所代表的劣势子能力,因为,长木片本来有可能围存的水会从这块最短的木片所造成的缺口流出去。因此,我们就要找出运动员竞技能力构成中最差的子能力,及时地予以相应的发展,藉以促进运动员总体竞技水平的提高。“木桶模型”表达的是一种对于平衡的追求,要求我们注意发展不同竞技能力之间的均衡性特征,通常称之为“补短”。
刘大庆的研究中发现,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中各个子能力之间的不均衡状态是普遍存在的,呈现着非衡结构,从哲学意义上说,这种现象的存在又是绝对的。但其构成因素中某种素质或能力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其它高度发展的某种素质或能力所弥补或代偿,从而就使得总体的竞技能力保持在一个特定水平。例如,邓亚萍凶狠快速的技术风格对其较低的身高条件的补偿;朱建华出色的助跑起跳结合技术对其最大力量不足的补偿等等。
与“木桶模型”相对应,我们为运动员竞技能力的非衡结构及其补偿效应设计了新的模型,称之为“积木模型”。这个新的模型如同一个积木堆,由9个小积木块构成。绿、红、黄3种颜色各有3块。我们把这个积木堆的体积比做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总体水平,绿、红、黄3种颜色的小积木块则代表不同的子能力。如果从积木堆中去掉2块黄色的小积木,再用一块绿色的小积木和1块红色的小积木“补偿”到积木堆中,积木堆的体积,即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总体水平仍然保持不变。以此直观地展示竞技能力的非衡结构及其补偿效应。提示我们在运动训练过程中,注意充分发挥运动员优势能力的竞技价值,通常称之为“扬长”。
“木桶模型”与“积木模型”分别从不同的视角观察竞技能力的结构特征,用不同的图象展示竞技能力结构中各子能力之间的不同联系。两个模型各适用于不同的运动员,或同一个运动员不同的训练阶段。所以说,“木桶模型”与“积木模型”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反映和表述着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构成状态,我们把它们叫做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图2)。
附图
图2 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
5 运动训练学基本概念科学定义的给出
在一个学科的理论体系中,基本概念的选定及其科学定义的给出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理论建设,但多年来我国运动训练学界还没有系统地进行这一工作,许多概念的定义存在着明显的逻辑缺陷。田麦久等16名运动训练学者(1999)对运动训练学的常用概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从中选出190个词条作为基本概念,并分别编写了释文。
我们注意到,此前的同事们在解释这些概念时出现最多的逻辑错误有两个。一是将概念归于不恰当的类属,二是提出了不应有的理想期望。前者如把“竞技体育”归结为一种“活动过程”,后者如把“比赛战术”定义为“正确地分配力量,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限制对方特长,为战胜对手而采取的合理的有效的计谋与行动”。
一切人类的行为都可以归为一种活动过程,把“竞技体育”归结为一种“活动过程”,也不应说是错误,但不准确,类属过大。而如果将其归结为一种“体育活动”,则明确得多,准确得多。
“比赛战术”这个概念本身并没有特定的倾向性。有正确的比赛战术,也有错误的比赛战术;有实战效果很好的比赛战术,也有实战效果不好的比赛战术;有成功的比赛战术,也有不成功的比赛战术,或者失败的比赛战术。而如果把“比赛战术”定义为“正确地分配力量,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限制对方特长,为战胜对手而采取的合理的有效的计谋与行动”,做不到“充分发挥己方特长,限制对方特长”,所采取的计谋和行动不够“合理有效”,那就不是“运动战术”了,这显然有悖于运动训练的实践和运动竞赛的现实。这一证伪的结果告诉我们,原有的定义违背了对此类概念应“中性定义”的原则。我们把它改成“为战胜对手或为取得预期的比赛结果而采取的计谋与行动”,定义本身不被附加任何倾向,就具备了普遍的适用性。
《词解》的作者对大约1/3的词条作了如同上述的修订,同时为过去未见定义的近半数的词条给出了全新的定义。从而完成了对运动训练学基本概念体系的一次重要的基本定义的规范化工作。
6 运动训练学理论向竞技体育学理论的扩展
运动训练是竞技体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们实践活动的不断丰富,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运动训练学的理论也在逐渐地向竞技体育学的理论扩展。竞技体育的主体活动是运动员的培养、训练及参赛的过程,沿着这一轨迹进行思考和设计,竞技体育学应该包含着运动员选材学、运动训练学和运动竞赛学以及贯彻始终的竞技体育管理学,这4个学科应该说是构成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主体学科群(图3)。
在运动选材学方面,我们国家已经陆续出版了一些有关的专著。国家体委科教司于1983年出版了《优秀青少年运动员科学选材论文汇编》;赵斌(1989)、谢燕群(1990)、刘献武(1991)、曾凡辉等(1992)、钟添发等(1995)陆续出版了有关运动员选材的若干专著。我国有组织的运动员选材工作的普及程度在世界上是领先的,许多项目运动员选材工作科学监控工作也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在运动竞赛学方面,有刘建和(1990)的《运动竞赛学》和肖华富(1990)的《运动竞赛方法学》朱章玲等(1995)的《运动竞赛学》和王蒲(2001)的《运动竞赛方法研究》等。竞技体育管理学领域有关的理论专著中,比较有力度的有周爱光(1999)的《竞技运动异化论》,宋继新(1999)的《竞技教育学》、吴寿章(2001)的《实施奥运战略的历史痕迹》等。这些研究成果的问世,正在为我国《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形成重要的积累。
附图
图3 竞技体育学理论体系的主体学科群
本文所列举的上述6个方面只是近年来我国运动训练理论研究的主要成果。我们应该而且可以期待,中国的运动训练学理论必将会伴随着中国竞技体育的持续发展一步步走向成熟,也会向世界运动训练学界贡献出更多新的科学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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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类体育运动范文4
学校体育在竞技人才培养上存在着巨大的优势,培养全面发展的智能型竞技后备人才是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共同的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应该树立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将竞技人才的培养融入到教育大环境当中。高等学校特别是艺术类院校中,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培养竞技体育人才,推动学校乃至地区的竞技体育发展, 值得思考与研究。
关键词:竞技体育人才;艺术院校;培养;训练
我国在特有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背景下,培养了大批的竞技体育优秀人才参加世界大赛,为国争光,提升了社会主义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为竞技体育事业的腾飞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着经济、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知识更新速度的加快,原有的培养观念和训练方法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的要求,因而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改革,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的形势,培养出适合当今社会发展需要的智能型竞技体育人才。由于教育领域适龄青少年的业余训练只是在有限的部分学校开展,且没有形成体系,许多具有运动潜质的适龄人口得不到系统的训练,造成训练竞赛参与人数少,比赛的次数和规模不能满足需要,使得我国虽有大量的自然人口没却有成为体育训练人口,这种状况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竞技人才的培养和发掘。那么在各级各类学校中,艺术类院校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培养竞技体育人才,推动学校乃至地区的竞技体育发展, 值得思考与研究。本文以山东艺术学院为例,就如何培养竞技体育人才进行了探讨,以求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1. 山东艺术学院的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8年8月,前身为山东艺术专科学校。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改建为山东艺术学院,开设本科专业,并被赋予“为全省培养音乐、美术、戏剧等方面高等艺术人才”的光荣使命。学校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13个教学单位。
2. 山东艺术学院目前的体育条件分析
山东艺术学院目前具有专职体育教师9位,主要以中青年教师为主,教师的性别比例、职称结构基本合理,学历以本科及研究生所占比例较多,学习、科研能力强,精力充沛,有利于开展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
山东艺术学院体育教师专业技能专项技术较强,其中还有退役的优秀运动员。坚实的专业知识是开展运动训练的基础。体育课程不仅可以满足大多数学生的需求,而且有利于竞技运动项目的开展。
山东艺术学院的场馆比较齐全,器材设备较为完备,为开展竞技体育提供了物质基础。目前,山东艺术学院在校学生9218人,虽然艺术类的院校学生具有一定的闲散性,但是通过对学生喜欢从事的运动项目进行调查,爱好相同体育运动项目的同学经常会利用课余时间一起进行锻炼,这为选择有潜质的学生进行专业化训练提供了人力基础。此外,学校领导非常关注学生的健康发展和全面发展,为开展训练营造了有利环境。
综上分析,山东艺术学院具备了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基础条件――教练员、运动员、训练场地、资金保障等。如何将这些因素有效地运用于培养过程之中以实现一定的训练目标成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3. 艺术院校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建议
3.1 确立合适的培养模式
艺术院校的学生一般强调个性化发展,有自己的思想和追求,集体主义精神、团队意识则相对淡漠。与普通院校的大学生相比艺术院校的学生个性化、风格化表现得尤为突出。这是艺术有别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显著特点。培养与训练竞技体育人才应秉持“体教结合、教育为重”理念,旨在培养文化素质与运动水平“双高”的学生运动员,即不但有较高的竞技运动水平,而且必须具有与普通大学生相当的文化程度。通过高校学习,在学到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掌握运动技能,要在艰苦的磨练中,换来人格的升华,在校园文化气氛的熏陶中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2选择和开发竞技运动项目
学校的体育课程应该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不同需求、体育课程目标、办学条件、学生体育基础等诸多因素,特别是要按照增强体能、增进健康的课程目标要求,对竞技运动进行科学的选择、引进和必要的加工改造,或进行有针对性的重新设计,使其转化为能面向全体学生并受到广大学生喜爱的,能让学生基本学会以及能收到多种效益的体育教材内容,成为增强体能、增进健康、提高素质的体育手段。对竞技运动项目进行改造,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更好地锻炼身体、增强体能、增进健康、发展个性,有利于学生适当掌握那些最基本的运动技术技能,为终身从事体育健身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3.3 挑选后备力量、合理定位运动员的身份角色
运动员选材是竞技体育的开始,挑选运动员的时候要注意考虑运动项目的特点,力求使用科学的测试和预测方法,提高选材的成功率。运动员在竞技训练的管理工作中不仅仅是被管理者,
同时应该是管理工作的积极参与者。学校首先要保证学生运动员享有接受大学教育的权利,并通过制定运动员道德行为规范使其与高校教育目标和整个学校的育人理念统一,进一步规范学生运动员的行为。在体育与教育有机结合的过程中,训练与比赛应始终围绕着教育这条主线展开,学生运动员在完成学业的同时获得竞技、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3.4 建立完备的竞赛体系
运动竞赛是在裁判员主持下,按照统一的规则要求,组织与实施的运动员个体或运动队之间的竞技较量。完备的竞赛体系,是促进普通高校发展高水平竞技体育和培养高层次体育人才的有力杠杆。因此,不仅学校内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而且要将学校培养的竞技体育人才推向地区、国家乃至国际比赛的舞台,建立自下至上的竞赛体系,不断健全与规范大学体育竞赛体系,在重视竞赛公平原则的基础上,打造高水平的运动队。使运动员得到社会的认可,满足其作为社会成员的需要。
3.5 构建竞技体育管理模式
竞技体育管理是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类院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离不开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高等艺术学校的竞技运动体系是教育体系与竞技体系有机结合的一个复杂系统,建立科学、合理、具有高校特点的管理体制是保证高水平竞技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运动队管理在艺术院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校竞技体育人才的过程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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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类体育运动范文5
摘要:基于制度经济学和服务产品理论对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无形性、公私混合性、正外部性、供给刚性等经济特性及竞技体育前期劳动显著性、有效竞技能力时效性、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等生产特点予以诠释,为中国竞技体育改革提供以下启示: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制度应为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价格上升提供获利机会;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创新应循序渐进允许过渡期产权存在;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改革要兼顾市场选择与公共选择的统一;建立健全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正外部性竞技体育公共产品需由政府提供。
关键词: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生产特点;制度经济学释义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10)06-008-05
竞技体育制度安排、体制改革一直是多年来竞技体育经济与管理领域里的研究热点。虽然有很多学者对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生产组织方式、产权安排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却很少有人以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及生产过程特点为逻辑起点对其研究,鉴于此,本文基于新制度经济学和服务产品理论,对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生产过程特点所要求相匹配的竞技体育生产制度安排做出制度经济学解读,以期为中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提供理论参考与启示。
1、服务产品与竞技体育服务产品
第二三产业一词最早出现于英国经济学家阿・费希尔教授所著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他按照产业发展的三个时序,把社会经济结构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国按三次产业划分社会经济结构,是1985年正式提出的。2003年,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进行了重新规定。新规定的三次产业划分中将体育与文化、娱乐列入第三产业中15个门类中的第13类,按照以上划分可知竞技体育产业属于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提供的产品主要是无形的服务产品,国内开创《第三产业经济学》的李江帆教授认为服务产品是非实物形态的劳动成果。自然界的劳动成果由实物劳动成果和非实物劳动成果构成,社会产品包括实物生产和非实物生产所创造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实物产品和服务产品。
竞技体育产业属于第三产业,生产的产品是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由于服务产品是非实物形态的劳动成果,据此,本文将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定义为:运动员、教练员提供的以获胜为目的的运动训练及运动竞赛等非实物劳动成果。
2、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
服务产品理论研究为人们认识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特性提供了理论基础。服务产品使用价值具有非实物性,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同时性,非贮存性,非转移性,再生产的严格制约性和作为劳动产物的必然性等特点。竞技体育服务产品除了具有相应的特性外,还衍生出其它特性。
2.1 产品无形性
由于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具有服务的“活劳动”形式,是非实物劳动成果,它是无形的,没有静止质量、体积。观众既不能看到竞赛服务品的大小,也摸不到软硬,观众能感知的是比赛时的激动心情及赛场的热烈气氛,这种无形性使竞技体育交易在界定、度量、实施产权时异常困难。
交易的实质是权利的相互转让。实物产品的所有、占有、使用与处分以实物产品存在为前提,构成完整的财产权利结构,物品产权的交易,由于物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并且其生产、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边界比较清晰,较易界定,容易实现让渡,因而其转让、获取易为法律所保护。相比之下,竞技体育服务作为一种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看不见,摸不着,且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各环节交织在一起,很难清晰确定各自边界,无法实际交付某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因此,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使得在实施交易时对其进行产权度量、界定比实物产品困难得多。
2.2 产品公私混合性
经济学将社会产品分为公共产品、私人产品。
公共产品的性质是一旦生产出来,任何人无论是否付费都可以消费和享用,而且一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妨碍他人的消费。某些竞技体育服务产品也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如:对于刘翔的夺取奥运冠军,很难将其他国民排除在民族自豪感的受益者之外,而且由此产生的激动与喜悦也不会因大家共享而降低其效用。但是正是因为这种消费的非排他性,使每个人都能免费从这类产品的消费中得到好处,每个人都想做一个“免费搭车者”,市场支付不足以弥补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所以,在一些虽具金牌优势但市场需求不旺的项目上,私人是不可能生产这类产品的。因此,在完全市场机制下,这类产品的提供往往不足。如果政府对生产奥运项目部门不予投资将导致竞技体育市场在“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供给不足,因为没有一家私人企业能够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向消费者提供免费或低费用的奥运竞技项目。
私人产品是同时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和受益的排他性的产品,这类产品可以按不同的数量有偿提供给个人,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购买并消费。如球拍、球衣、NBA、FI方程赛事。
竞技体育项目中既有获利能力强,满足企业和个人需要的私人产品,如:足球、篮球、网球,又包含只满足国家需要的公共产品,如举重、跳水、柔道等项目。而且处于不同训练阶段竞技体育属性也存在差异,有的更接近公共产品,如备战奥运集训阶段的各项训练与参赛;有的则更接近私人产品,如乒乓球、羽毛球的初学阶段。
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混合性质,意味着竞技体育产权具有较大选择空间,既可以采用私人产权也可以实行公共产权还可以建立俱乐部产权,亦可能是某种程度的组合。
2.3 外部性
外部性指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附带地”产生了一些好的或不好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由其制造者承担,并不增加制造者的成本收益,而是由外部(其它生产者或消费者)承担,给外部带来成本和收益。好的影响称之正外部性,坏的影响叫做负外部性。
竞技体育的外部性主要出现在高水平竞技阶段。表现为举办奥运等重大国际赛事能带动主办国或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国家或地区的形象;夺取世界冠军能增强民众的凝聚力和民族自豪感,但这种效益并没有在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不能增加奥运主办单位或参赛个人的经济收益,若这种正外部性不能得到补偿,因主办和参与赛事的成本收益不对等,将会导致这类竞技体育赛事的供给数量小于社会实际需要置,有时甚至会出现零供给。所以,对这类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由政府提供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有效供给的不足。
2.4 供给刚性
稀缺性是一切经济资源的共性,高水平竞技体育资源不仅稀缺,而且稀缺性强,供给刚性。这是由于:首先,运动员先天禀赋要具有常人所不具备的人格特质。研究显示,不论是参加集体还是个人项目的运动员都比非运动员在独立、聪明、自信方面,更胜一筹。其次,一名优秀运动员所必须具备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使运动员变得更加稀缺,如篮球被称为“巨人的运动”,只有超常身高的人才可能成为篮球运动员难进入篮球界,而职业足球运动员往往以拥有田径运动员的身体素质为前 提。第三,成为一名职业运动员除了必须具备上述天赋外,还,面临“后天”成材率低、运动寿命短的限制,15-39岁非洲裔美国人成为NBA球员的机率在北美四大联盟中最高,也不过五万分之一。第四,运动员培养周期长,少则5-8年,多则10年以上,而且随着竞技运动的竞争性加强,优秀运动员的成才周期也在延长。此外,运动伤病和激烈竞争使运动员淘汰率非常高,运动寿命短暂,这些因素致使高水平运动员供给刚性。
再从需求角度看,随着竞技体育商业化进程加速,竞技体育多种使用价值凸显,相对于社会需求而言,高水平运动员供给不足也凸现,一些知名运动明星年收入千万。甚至过亿,如大卫,贝克汉姆、基米,莱科宁、罗纳尔迪尼奥、罗杰,费德勒、姚明等,这充分表明高水平竞技体育人力资本高度稀缺。供给刚性。高水平竞技体育人力资本稀缺与供给刚性,意味着竞技体育生产要素价格具有较大上升空间。人们看到了潜在的获利机会,倘若旧制度阻碍了这种获利的可能,人们就会产生创新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需求,这将对原有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提出挑战。
3、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生产特点
生产概念涉及的是人类用一定的资源(投入)创造一定的可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劳动成果(产出)的方式问题。它是人类为了达到满足自身需要的消费目的,通过对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的组合、投入和有目的的消费,创造或增加某一使用价值的行为。由于人们的需要既要用实物劳动成果来满足,也要用非实物劳动成果来满足,因此,人们有目的地创造的劳动成果并非只是实物产品,也包括服务产品,所以,一切提供劳动成果的活动都是生产活动,人类生产就是对包括实物产品和服务产品在内的各种劳动成果的创造。由于高水平竞技运动技能是通过大量的时间消耗、巨额的资金投入以及长期艰苦训练而形成,能满足人们消除疲劳、缓解紧张、丰富文化生活、为国争光的需要。因此,竞技体育的训练和比赛也是一种生产活动。
竞技体育生产特点主要表现为前期劳动显著性、有效竞技能力时效性、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
3.1 前期劳动显著性
某些服务产品的劳动过程往往包含有显著区别的前期劳动阶段和后期劳动阶段。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就是这样一种具有显著区别的前期劳动阶段和后期劳动阶段的服务产品。竞技体育的生产过程包括劳动阶段较长的运动训练期(根据运动训练学的一般规律,从开始选材、训练到逐渐成熟、成长为一名优秀运动员,大约需要8-10年的时间)和较短运动竞赛过程,对于某些项目前期阶段劳动的显著性更加突出,如百米跑比赛,用(赛)场上一秒钟,场下十年功来形容毫不为过。这种显著性前期劳动阶段意味着运动训练所投入的时间、精力、资金越多,若无缘比赛,则面临的不确定性与风险越大,甚至可能出现前期的长期劳动全部无效的现象。前期劳动显著性的竞技体育生产特点给生产投人者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
3.2 有效劳动时效性
这里的有效劳动是指运动员保持个人最好竞技能力的时间。竞技体育追求“更高、更快、更强”,挑战人体极限,最大限度挖掘人体运动潜能。随着竞技运动竞争日趋激烈,运动水平也越来越高,许多运动成绩,特别是体能类项目的成绩已逼近人体极限,以至于想提高l厘米或缩短百分之一秒都变得异常艰难。这势必要求运动员进行相应的极限化训练才有可能超越已有成绩和对手,对运动员的体能智能、心理素质、身体形态方面提出极高要求,运动员一旦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则被无情淘汰。因此,运动员的淘汰率很高且运动寿命短暂。
高水平运动员职业生涯与其它行业相比,如电影明星要短得多。有研究者以连续3届进入全运会决赛(进入前8名)作为衡量我国优秀运动员的运动寿命指标,能够进入全运会决赛表明该运动员竞技能力达到自身**竞技阶段或竞技能力保持阶段。如果运动员能够连续在3届全运会进入决赛,则表明运动员的有效竞技能力(或称运动寿命)至少可达8年,然而,研究结果显示:中国优秀运动员高竞技水平持续时间较短,90%都不能保持高竞技水平在8年以上。
优秀运动员高竞技水平持续时间较短,运动员的价值基本在该期间体现,这就对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及其效率提出较高要求,若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不确定或产权流转效率低,将大大损失运动员人力资本价值,若不能及时转移到最能体现其价值的地方去,就难以发挥应有价值甚至闲置浪费。
3.3 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
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既表现为运动训练与选拔输送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淘汰可能,还表现在竞技场上胜负结果不可预知。由于比赛结果受多因素影响,如运动员竞技状态、教练员临场指挥、竞技对手技战术的变化、赛场环境等诸多因素,运动员稍有不慎,比赛结果就会出人意料。
竞技场上胜负结果不可预知,表现在竞技场上常出现一些实力很强的运动员发挥失常,输给弱过自己的运动员,如:美国射击运动员埃蒙斯多次在各项世界大赛中获得金牌,在雅典奥运和北京奥会上都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决赛,决赛中也一直发挥出色,成绩遥遥领先,金牌唾手可得,可偏偏在最后一枪,要么脱靶,要么环数出奇低而痛失金牌。对于对抗性类博弈竞赛,竞技场上参赛双方运动员经常根据自身与对手赛情变化,不断调整相应技战术上,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创造力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挥得淋漓尽致。越是竞技对手实力相当的比赛。就越充满悬念,其悬念越大,魅力就越大,价值也越高。很多NBA篮球赛事都是在比赛结束前两三秒钟才决出胜负,往往观众不到最后就不知道比赛最终结果。
竞技体育前期劳动显著性、有效竞技能力时效性、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等生产特点,要求竞技体育生产要素投入者做好自我风险规避准备,同时也需要竞技体育生产组织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以降低竞技体育行为主体投入风险。
4、对中国的启示
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生产特点对与其匹配的生产制度提出内在要求,为竞技体育改革提供理论依据与启示。
4.1 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制度应为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价格上升
提供获利机会
高水平竞技体育人力资本高度稀缺、供给刚性,意味着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价格具有较大上升空间,存在潜在获利机会,倘若旧制度阻碍了这种获利可能,人们就会产生创新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需求,将对原有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提出挑战。
随着中国竞技体育商业化程度的提高,运动员人力资本价格飙升,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成为利益相关者角逐对象,围绕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问题引发的矛盾层出不穷,诸如:运动员为了一己私利违反队规。被国家队开除;运动员因广告、赞助收入分成与运动队产生纠纷;恶意抢注运动员资格而引发的单位和地区间“注册权”和“参赛权”的争议等,这些运动员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纠纷归根结底在于现有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权能已不适应当今社会竞技体育发展现实,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阻碍了这种获利可能,必须对其进行改革,使之为竞技 体育人力资本价格上升提供获利机会。
4.2 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创新应循序渐进允许过渡期产权存在
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使得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界定困难,加之中国高水平运动员人力资本的存量绝大多数是以国家为主,企业、个人共同投资形成,竞技体育人力资本由于形成过程的特殊性,使之对其相关资产的测量和评价所花费的成本巨大,很难清楚地界定评估产权主体各自的投入大小及比例,这就很可能导致界定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的预期收益小于预期成本,当清晰界定产权的预期收益小于预期成本时,产权就会处于模糊状态。而且竞技体育产品公私混合性使竞技体育产权具有较大选择空间,既可以采用私人产权也可以实行公共产权还可以建立俱乐部产权,亦可能是某种程度的组合。具体采用何种产权形式**,科斯认为能够最大限度降低交易费用的产权就是**产权形式,**的产权界定是对应于“某一时空”的特定环境,是动态的,因此不能泛泛地说某种产权形式**,也不能绝对地认为私有产权最好。产权创新并不是一步到位的。中间存在处于过渡期的产权状态,这种过渡期的产权状态是产权创新过程中某一特定阶段的最优选择和必经阶段。
在计划经济制度中,人力资本产权完全是国家的;在市场制度中,产权过多地表现为一种私人状态;现在中国处于市场制度转轨期,产权的**选择就应表现为既利于私人管理能力,又利用国家行政能力的“模糊产权”状态,由于这种模糊产权具有与过渡期的市场形态相吻合的综合效应,兼具私人管理优势和国家行政力量在资源控制上的双重优势。在这一时点上,可能比产权明确的国有和私人企业效率更高。我国奥运优势项目的主要部分是属于资产专用性强的竞技项目,在国家尚需奥运增光,市场又无力提供这些奥运竞技产品前提下,除了一些具资产通用性的竞技体育项目逐渐走向产权制度清晰的私人产权,多数项目尤其是具有较高资产专用性的竞技项目还是国家投资为主,政府组织形式仍是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主导形式。只要投资主体多元化存在,国家、企业和运动员共享产权的“模糊产权”状态就会持续下去。
因此,中国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要与所处社会政治经济、传统文化及竞技体育发展的不同阶段相适应,产权具体形式灵活多样,允许过渡阶段存在。不过,作为过渡阶段的产权形式――模糊产权,虽然在一定条件下会有较高效率“被人们选择”但它实质上属于产权不清,从长远角度看仍是低效率的,会成为竞技体育产业发展的障碍。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明确界定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逐渐减少直至消灭模糊产权。
4.3 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改革要兼顾市场选择与公共选择
的统一
由于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属性具有公私混合型特征,既包含部分非竞争的公共产品、又囊括一些竞争领域的私人产品,因此对其改革也将涉及公共选择和市场选择。市场选择和公共选择各有其适用范围。在竞争性领域,市场交易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交易成本;而在非竞争性领域,公共选择领域则成为避免市场失灵的必由之路。在具体的改革措施上应更多考虑市场交易,而在改革与否、如何改革等战略性问题的决策上,则较多依赖公共选择。这要求我们在竞技体育改革路径的选择时,要根据竞技体育产品的公共性程度、改革的不同阶段,对市场选择与公共选择的采用要适时随动。
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创新,在具体制度安排的选择上既要考虑各具体运动项目市场需求程度、商业价值大小等资产专用性特征所要求的适宜组织形式,在充分分析比较竞技体育服务产品需求的基础上,选择奖牌密度大市场需求小,公共性外部性大、资产专用性强的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如:举重、柔道、跳水等项目作为政府生产提供重点;对一些群众基础好、市场需求大、具有效用可分割性的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如;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可通过特许经营、契约外包等方式交由市场主体生产和提供;而且要根据不同训练阶段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公共性程度确定不同生产组织形式,公共性强的阶段,如备战奥运集训阶段的各项训练与参赛阶段考虑主要由政府提供;而对产品私人性较强阶段,如乒乓球、羽毛球的初学阶段则由市场提供更为合适。
4.4 建立健全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
竞技体育前期劳动显著性、有效竞技能力时效性、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等生产特点,要求竞技体育生产要素投人者做好自我风险规避准备,同时也需要竞技体育生产组织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以降低竞技体育行为主体投入风险。
优秀运动员作为特殊的职业群体,其职业特点决定了社会保障体系对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和支持竞技体育发展的重要性。竞技体育人力资本的形成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物力、财力,而运动员运动技能形成过程却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中途淘汰、疾病伤痛等各种意外出现的几率非常大,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将给个人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传统的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运动员的退役安置、运动员伤残风险、运动员淘汰去处、运动员文化学习没有保障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一系列社会保险、伤残保险、就业安置和社会福利与优抚等竞技体育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如:建立运动员在役时期的文化学习保障制度,为运动员文化学习提供保证;明确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的社会扶助性制度;建立、健全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再就业安置制度;建立运动员风险互助组织,促进体育商业保险的开发与完善,切实对运动员的伤残疾病发挥保障作用。以促进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性发展。
4.5 正外部性竞技体育公共产品需由政府提供
某些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正外部性将会导致这类竞技体育赛事的供给数量小于社会实际需要量,有时甚至会出现零供给。中国的奥运争光项目正是这样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产品,是属于全社会每个成员不论是否购买都可以享用的产品,而且一个人对其消费并不妨碍、影响他人的消费效用,由市场提供是缺乏效率的。这是由于私人产品是没有外部成本的产品,而一国选手获取世界冠军殊荣很难将其他国民排除在民族自豪感的受益者之外,因此在完全市场机制下,这类产品的提供往往不足。如果政府对生产奥运项目部门投资不足将导致竞技体育市场在“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供给不足,因为没有一家私人企业能够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向消费者提供免费或低费用的奥运争光项目。所以,对这类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由政府提供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有效供给的不足。
需要指出的是:其一,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并不表示一定由政府部门直接生产,也可能是政府购入私人生产的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然后再向市场提供。其二,对公共产品以及私人产品的划分并非一成不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同一种产品究竟属于何种类型产品的认识可能有所不同,同时对产品性质的区分须还考虑市场发展的程度。例如,在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对竞技体育需求普遍少而国家又需要奥运争光的经济社会环 境下,中国政府应提供全部奥运竞技服务产品,而在一些竞技项目社会需求广、经济发展水平不断上升的前提下,为了提高竞技体育生产制度效率,则要调整政府提供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5、小 结
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生产特点对与其匹配的生产制度提出内在要求。
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使得在实施交易时对其进行产权度量、界定比实物产品困难得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混合性质,意味着竞技体育产权具有较大选择空间,既可以采用私人产权也可以实行公共产权还可以建立俱乐部产权,亦可能是某种程度的组合;某些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正外部性将会导致这类竞技体育赛事的供给数量小于社会实际需要量,有时甚至会出现零供给。所以,对这类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由政府提供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有效供给的不足;高水平竞技体育人力资本高度稀缺、供给刚性,表明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价格具有较大上升空间,存在潜在获利机会,倘若旧制度阻碍了这种获利可能,人们就会产生创新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需求,将对原有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提出挑战。
竞技体育前期劳动显著性、有效竞技能力时效性、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等生产特点,要求竞技体育生产要素投入者做好自我风险规避准备,同时也需要竞技体育生产组织提供相应制度保障,以降低竞技体育行为主体的投入风险。
通过对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生产特点的制度经济学诠释,为中国竞技体育改革提供以下启示: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制度应为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价格上升提供获利机会;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创新应循序渐进允许过渡期产权存在;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改革要兼顾市场选择与公共选择的统一;中国应建立健全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正外部性竞技体育公共产品需由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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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类体育运动范文6
论文摘要:工具理性是西方工业文明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哲学思想,现代竞技体育作为人类工业文明的重要产物之一,自然也深受其影响:一方面,“利益空间”的不断生长和设定,使竞技体育成为各类参与者的特殊工具;另一方面,在竞技体育“工具化”发展趋势下,各种显而易见的矛盾和冲突始终伴随着其全球化进程。
最初提出“工具理性”这一概念的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M·韦伯。工具理性也称“形式理性”(formalrationality),是西方文化传统理性思维以及重视经验和自然的哲学传统的具体产物。西方启蒙理性的发展高扬了工具理性,而伴随世界范围内的科技革命,人类开始极端推崇工具理性,由此使人类社会或在局部或在一定地域内进入深刻的发展矛盾中。一方面,在工具理性的推动下,人类社会生产力和人类认识与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提高,进一步塑造了“人类的绝对话语权”,科学技术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但与此同时,“工具理性科技理性)所倡导的对自然缺少人文价值关怀的征服引发了一系列对人类命运产生不良甚至致命影响的全球性问题。比如,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导致了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在人与社会关系方面,导致了贫富分化的悬殊,社会结构的失调,个人本位的膨胀等;在人的精神生活领域,导致了拜金主义的盛行和道德滑坡等”。
“工具理性”作为工业文明时代占据主导地位的思想体系,自然也深刻地影响着竞技体育的发展。100余年的发展中,它的工具性历程从未间断,尤其是在其全球化态势形成之时,又以各种隐性和显性的特征扩展到世界范围,并通过各种利益群体的实践以具体的结果表现出来。
1竞技体育“工具理性”的基本内涵
论述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前提,即竞技体育的工具性以价值理性为基础。因为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互为存在的基础和条件,如果一味强调和追求工具理性就极易造成人性扭曲。“价值理性”(valuerational)也称“实质理性”(substantive rational),它不仅是一种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而且是一种目的理性、批判理性、建构理性和信仰理性。价值理性为体,工具理性为用,价值理性为工具理性的存在提供精神动力,指引着工具理性活动的方向。当理性与竞技体育价值交融而凝成独特的价值理性时,便获得了新的质的规定,便成了区别于工具理性的具有独特意义的理性—既指向竞技体育发展的终级目标,又指向竞技体育的现实发展,其中凝结着人类文明对竞技体育的历史作用结果。因此,竞技体育的“价值理性”就是体育实践者遵循体育之精神内涵,即是否实现了体育所要求的公平、公正、团队、竞争超越等行为品质。它并不看重所选择体育行为的结果,而是各类主体的人格完善。回顾百余年的发展,竞技体育从地域、民族走向世界的实质就是其精神价值契合了时代的发展,为人类的发展确立了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这本身就是其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相统一的过程。顾拜旦早就指出:“正如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胜利,而是斗争;不是征服,而是奋力拼搏。”《奥林匹克**》也指出:“奥林匹克主义是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并使之全面均衡发展的一种生活哲学。”其宗旨是:“通过开展没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并按照奥林匹克精神—以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比赛精神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从而为建立一个和平和更美好的世界做出贡献。”这些精辟的论述,都从不同的角度指出了竞技体育文化的基本内涵,就是为人的均衡发展提供一种自由境界。这种自由,一方面以充满人文精神的体育运动为全人类构建起一座能够实现友谊联结的桥梁,并提供一种以奋斗、尊重基本公德为基础的全新生活方式。正如国际奥委会第4任主席埃德斯特隆所说:“奥运会无法强迫人们接受和平,但是它为全世界的青年人像亲兄弟一样欢聚一堂提供了机会。”砰另一方面,为体育参与者精神升华提供借鉴和实现的平台。因此,在真正的竞技体育精神世界中,既不存在任何分裂对抗和强权压制,也不存在什么超越主体范畴的更高原则,体育主体作为概念,只是道出了人作为本体在竞技体育社会中存在的一种自由状态。
以价值理性为基础,再论述竞技体育的工具理性内涵就有了足够的精神和现实动力支撑。工具理性的核心是对效率的追求,在韦伯的理论中包含着两重含义:一是指目的——手段理性;二是体现为一种行使理性的含蓄性质,而不论是否含有手段——目的程式。现代竞技体育诞生并发展于“工具理性”思想占主导地位的工业文明中。一百余年来,不论文化架构,还是发展秩序、运行机制都深刻体现出这一核心理念。
第一,竞技体育作为人类实践的对象,自诞生之初就具有了一定的“工具性”,即竞技体育作为一种实践对象,不仅表现为客观存在的有用性,而且表现为不同主体之间的有用性。这种交互的客观有用性,使各种体育主体相互联结,共同存在于体育实践过程中,彼此以“合目的性”状态成为他人的目标或工具。这样,不同的体育参与者就具备了一定的工具价值,并表现出很强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在手段——目的的发展逻辑中,当代竟技体育获得了属于自身,当然也属于各种主体的工具性内涵,不同的参与主体根据各自的利益投人到竞技体育之中,采取各种“合法”或“不合法”的手段获取利益的最大化。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种景象,在竞技体育“合法”理性的外表下,总是顽强地表现出难以控制的非理性来。这也正如马克思}s}所说的“每个人只有作为另一个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每个人只有作为自我目的(自为的存在)才能成为另一个人的手段(为他的存在);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把自己当作自我目的才能成为手段。”
第二,在工业大生产时代,西方主流价值观和思维模式成为竞技体育存在的基本范式,其发展过程的 “工具化”特征也深刻体现出来。“个性至上”、“理性至上”、“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等是现代竞技体育产生的思想基础,尤其是在社会变革深人的时候,这些思想基础又以更为现实的途径构建起竞技体育的发展体系。这一过程的根源在于人类的思维模式、价值观念、取向等不断作用到竞技体育文化机体中,并在各种外力的作用下,使原有的价值空间被不断设定,如权力、经济、科技、政治、市场等空间。这些价值空间在设定之初,就已经被人为地划分出不同的主体,并“合法地”认定了等级,规定好他们的行为模式、权利与义务,这样就造成了体育主体“合目的”倾向的最大化趋势。但这些价值空间并非是静止不动的,它时刻处于不断的颠覆和重新设定中。各类利益群体在可能的条件下不断扩张着所属的价值空间和影响力,他们或积极或“迫不得已”地采取各种充满丰富想象力和创造性的实践手段。这样一来,原有的利益格局被不断打破,竞技体育也“自然而然”地被纳人到了“不断调和矛盾”的发展轨道上。当竞技体育权力空间、经济空间、政治空间极大拓展时,所属主体相互联结,共同构成了竞技体育发展的历史实践者,于是就产生了竞技体育商业化、职业化、市场化、法制化发展的抉择。这些合力的交互作用,在使竞技体育成为一种强势文化系统的同时,也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出现了与主体分离的趋势,因此产生了各种危机。以奥运会为例,伟大的权力和经济空间不断改造着其发展的内在逻辑,居功至伟或“至高无上”的国际奥委会是核心权力组织,随着奥运会全球化影响的深入,其权力空间在不断扩大;奥林匹克营销计划,即著名的“TOP”计划开启了奥运会整合全球资源的历程,其经济、市场空间成为常人难以涉猎“高端产物”;而寻求国际政治和举办国政治的支持,又使奥运会始终左右于“政治化和非政治化”的两难境地之中。毋庸置疑,利益空间的不断生长是竞技体育全球拓展的重要资源,但不能忽略的是,这一过程并不是那么 “纯粹”,其中夹杂着发展逻辑的变换或置换,这就使竞技体育的价值冲突和利益掌控呈现出集中化和复杂化的趋势。而当竞技体育从科学技术中寻求发展逻辑之时,参与主体的任何实践活动也在“大同”的模式中开始遵循技术的自律逻辑,“技术理性”也成为了竞技体育所遵循的主要原则。凸显其价值理性的主体在不自觉中成为了一种工具性的存在,从而也成为一种客体和手段,这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现代竞技体育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体系。
第三,当利益空间大规模延伸和拓展时,整个竞技体育就成为有机联系的系统,各类主体具有了明确的分工,当一类群体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必然要为其他群体利益的实现做出贡献。所以,在整个体育实践过程中,各类体育参与者都在客观上具有了满足他人需要的工具性价值,这成为竞技体育发展所遵循的一个基本规律。由于分工的客观存在和细化,参与者也成为整个竞技体育发展所需要的工具,尤其是当体育主体不断产生新的需要时,又以积极的姿态促成新一轮的分工。今天,体育主体的利益已经上升到国家和民族主体层面,这些主体无法回避当代竞技体育的伟大影响力,开始挖空心思地采取各种方式和风格去构建以体育为平台的民族发展契机。 于是,各种传统、民族的资源有了走向世界的新的平台,并上升到象征领域的高度去寻求获得一种“现代化”的身份。这种利益联结能力的广泛提升,使竞技体育的目的化倾向更加突出,不同身份的人群成为了体育主体,开始疯狂瓜分和占有原本已经拥挤不堪的利益空间。由此当代竞技体育的发展进人到一个悖论之中,多元主体在拓展体育发展空间和平台的同时,又重新制造出各种“利益空间”,使自身可能成为“异化了的对象”。竞技体育在我国的发展就呈现出这种独特性。就整体发展而言,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不论是在规模上还是资源投入上都能够利用“举国体制”这一利器快速实现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但就现实情况而言,这一整合过程始终伴随着一系列的阵痛:体育体制、体育权力格局的更迭和变换,各种权力主体进一步分割着的拥挤空间;旧有的发展秩序被不断颠覆,新的秩序始终处于孕育之中;竞技体育体制改革、部门改革、法制化发展的呼声日渐强烈等。由于新发展秩序有效性的缺失,体育人茫然不知所措,他们既不知道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由此造成了体育价值观、体育发展观、体育道德观的失落和混乱。而与此相应的是,在多重权力主体的运作下,竞技体育市场产生的经济空间已然被事先划定,各种主体利用“合法”身份采用各种非常手段”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身份是法律和国家权力机关赋予其的法律地位,表现出当然的合法性;而非常手段则表明中国竞技体育经济秩序的缺失,无法采取常规性的运作手段,表现出或然的非法性,这样就出现了令人迷惑的现象,在利益产生后面临诸多分配主体,“不公”成为各级或各类主体的共同诉求,各种围绕此种情况产生的难题也层出不穷,无法调和。这些都使中国当代竞技体育在不断的震荡中努力地寻求着新的发展路径。
2竞技体育“工具理性”带来的消极影响
近些年,随着竞技体育工具性价值的日渐凸显,越来越多的主体投人到了对竞技体育工具价值的恶性追求中,各种“异化”现象也应声而至。
第一,体育主体的否定性弱化了。人与动物和其他物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人是一种永不满足的存在物,是一种对现实进行不断否定的存在物。动物和其他存在物满足于自然给予它们的本质规定,它们永远不能超越自己的本性。今天的人类更加具有智慧,但也更加具有多样的需求。当竞技体育成为满足人类需求的存在物时,一些体育行为者也想当然地具有了一定的“工具性”,这种工具性使体育主体不断超越自我,拓展着他们获得更多利益回报的美好愿望。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因受自身“工具性”的辖制,他们不得不要首先成为其他主体的“存在物”才能够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这样屈从于“工具价值”身份就成了无力改变的基本状况。运动员在今天竞技体育的联结中具有关键性的地位,各种资源的有机整合都是为了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成绩,这一过程本无可厚非,但当运动成绩和“利益”紧密联系时,多数运动员便成为了某种实验品或牺牲品,为了获取“世界认同”,大量运动员成为“铺路石”,丧失了基本的“话语权”,而当这种认同成为现实时,他们又被无情边缘化,成为“合法的淘汰者”。
第二,参与者的主体性被物化了。主体性是人的本质规定,它决定着竞技体育的发展,但当竞技体育被过度工具化了的时候,体育主体也成为了改造对象,主体性被物化在利益实现中,主体性价值也逐渐被湮没了。一方面,在对竞技成绩的绝对追求中,很多运动员丧失了全面接受教育的权利,使他们在退役即面临“淘汰”的悲惨境地;另一方面,当代竞技体育过度的职业化、商业化趋向,“不可避免地站污了竞技体育的神圣,导致竞技体育服从于商业利益……竞技体育的参与者及相关人员屈从于利益的获得和分配,并为此不择手段,歪曲了健全的人格”。为此,何振梁撰文指出:“奥林匹克对职业运动员开放可能导致奥运会失控”,“过度的商业开放带来了现实和潜在的威胁……滥用***的根源是商业化(或政治)的考虑。它对奥林匹克起着消极的作用。它违背了体育的根本目的,损害了运动员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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