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范例6篇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范文1 我县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项目共三项: 一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及省、县二级配套补助资金。 1、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依据为省农业厅2012、2013年分配我县资金额文件); 2、农机购置县财配套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12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范文1

我县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项目共三项:

一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及省、县二级配套补助资金。

1、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依据为省农业厅2012、2013年分配我县资金额文件);

2、农机购置县财配套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12、2013年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专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所列水稻生产种植机械(播种机械、插秧机械及育秧设备)、水稻生产收割机械、粮食烘干机、畜牧业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以及我县本地农机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补贴产品等机具(设备),在中央、省级补贴基础上,县财按机具价格的10%给予累加补贴,各级累计补贴不超过购机总价格)。

二是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12、2013年我县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经县农机部门确认后,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三是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12、2013年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经县农机部门验收合格之后,给予补助30元/亩{年限1万亩})。

坚持清查结合、纠建并举,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到位,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资金使用数据库。

对我县2012、2013年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供日常管理需要。重点做好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清查,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务求工作规范,数据准确。

二是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监管监督工作。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对照省农业厅制定下发的《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在执行省定方案规定下的规范操作方面进行严格监管。监管内容:严格执行省定方案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经销商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

2、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县农机部门在经过一年的实际考察确认后,才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3、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由乡镇农机站或县农机站组织工作人员到农户的田里,实际清点秧盘数目,核算机械化插秧的亩数之后,经县农机部门给予登记确认,并做好数据存档,在年终才根据机械化插秧的总亩数向县财政申请给予补助。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

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修订完善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及时制定、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服务指南,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7月上旬)

成立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和实施方案抄报县纪委、县财政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7月25日)

认真开展自查,主要工作:一是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二是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着力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26日-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10月10日-11月30日)

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好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把握进度,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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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宾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今年9月,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对我单位的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项目进行项目支出再评价工作,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宾阳县2019年度预算绩效再评价通报》的要求,现结合第三方评价公司给出的整改建议,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存在问题:

1、存在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项目档案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不够完善,项目方案缺少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及相关制度。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开展了相关质量控制工作,但没有形成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归档;项目产出质量以及项目效果相关指标的实现情况佐证材料缺少归档,导致本项目产出质量及效果指标实现的有效性无法充分证明。

3、存在资金分配方案不够合理,部分项目缺少资金安排问题。

4、存在部分项目宣传不够充分,实际操作存在较大疑惑问题。

二、整改措施

1、完善实施方案,加强制度管理。一是加强自身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实施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合理规范资金使用;二是查阅台账,找出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三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各项目细则,严控补贴条件,提高项目质量。

2、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台账工作。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归档资料内容、归档时间、归档责任人等提出明确要求;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收集及归档保存。

3、合理分配就业补助资金。一是对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采取分类管理法,对不同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细化管理的内容,使就业资金的管理更加精细化、条理化;二是我单位财务股自行组织自学活动,学习历年来各项政策文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务制度等,加强学习,巩固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做好今后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工作;三是局牵头成立一个资金监督小组,不定期对我单位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及管理进行检查,加强自我监督。

4、加强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一是多渠道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线下通过开展招聘会、政策汇编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政策,线上通过开通 “宾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与“宾阳融媒体”、“宾阳印象”“宾阳吧”等热门媒体的对接,多平台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多维度为企业和群众服务。针对有特定性的政策,主动电话告知群众。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政策,我部门筛选出全县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一一电话联系咨询其就业情况、推荐就业信息。通过主动出击,目前已有1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进入公益性岗位就业。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区、市部门单位开展的“打包快办”、“企业公益性岗位”等政策业务培训会,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县区的交流学习,吃透相关文件政策,积极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三、完成情况

查阅台账,找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9〕54号)涉及的210万资金分配方案以及县级配套的16.45万的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各项政策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财务制度的学习,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策解释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疑部分,特别是新政策执行落实时的不确定性,及时跟上级单位沟通反映,获取反馈,把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范文3

第一条“两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国家补助资金,实行定额补助、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补助范围为已列入国家“*”期间补助规划的有馆无舍或馆舍面积低于300平方米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

第二条省文化厅负责该专项补助资金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项目申报程序。列入建设规划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县计委和文化部门在每年年底之前,将下一年度的项目建设计划报市州计委和文化局审核,然后报省计委和省文化厅。省里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配套资金落实等情况,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并上报国家计委和文化部。

第四条项目申报内容。已列入国家补助规划的“两馆”建设项目,申报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及用地状况、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时间、总投资、拟申请专项投资资金数额、县级政府配套资金承诺;

(二)当地计委的立项批文;

(三)项目建设的设计方案、预算、施工合同;

(四)项目建设开工许可证。

第五条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建设任务目标责任制。各项目所在县(市)文化局主要负责人为项目实施责任人,并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投资等负全责。建设过程中严格实行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和合同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建设规模、标准要切合实际,不留资金缺口。

第六条项目监督和管理

(一)实行报审制度。每一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报省计委和省文化厅会审,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实行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工程开工后,每半年向省计委、省文化厅报告工程进度,以便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按进度拨付资金。

(三)实行检查验收制度。建设项目完工后,要向省计委、省文化厅报送建筑外形、内部主要功能布局照片资料、资金决算表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套。省计委和省文化厅也将视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

第七条资金管理

(一)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的,将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

(二)项目建设以当地政府承诺的配套资金为主,并限期投入,省计委、省文化厅在接到国家专项资金通知后,按工程进度下拨。

(三)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在一年内未动工或地方资金不到位的,则停止拨付该项目的补助资金。

第七条“两馆”设施建设是社会公益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要为其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征地、拆迁和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八条罚则

(一)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规定并造成重大损失的,首先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二)凡未按批准的方案、内容建设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单位,要严肃处理,并取消专项补助资金。

(三)凡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则暂缓或停止拨付专项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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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中央“两直”政策出台后,特别是6月29日省厅“两直”政策部署会召开后,我区严格按照尹厅长重要讲话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专班,把落实“两直”政策作为当前财政部门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在落实“两直”政策过程中,我区吃透精神内涵,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精心设计方案,聚焦资金筹集、资金分配和资金监管三个环节,加快政策落地,最大限度释放惠企利民红利。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资金筹集环节,应统尽统

我区握紧“资金池”方向盘,及时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第一时间拟定“资金池”建立方案,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加大统筹力度,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惠企利民,形成资金叠加放大效应,共筹集区级配套资金4亿元,惠企利民资金池规模达到了8.83亿元。

同时,聚焦组织培训环节,确保技能到岗。组织各业务科室参加财政部、省财政厅开展的视频培训,着重学习掌握“两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业务操作等。设置专人专岗,从总源头总分发岗到登记岗、国库与信息中心支付数据对接、再到业务单位的支付数据导入和绩效目标填报,指令逐级迅速传递;各个岗每天专人定时接收上级指标,做好资金分配、下达、登记、支付数据对接录入、绩效目标填报及自评等工作。

二、聚焦资金分配环节,应纳尽纳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梳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岗清单、外贸企业援助清单以及困难群众救助清单等“三张清单”,细化惠企利民资金分配方案,强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项目筛选,精准确定扶持对象和补助项目,尽早发挥资金效益。

(一)“两直”资金分配情况

1.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中央直达)

我区分配到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115万元,全部用于全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

2.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央直达)

我区分配到中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3401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9128万元;用于全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4273万元。

1912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金额1黄岩文化馆迁建工程30002长潭库区二级保护区2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27003黄岩区佛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04黄岩区生活垃圾生态飞灰填埋场改造工程15005黄岩区四好农村路工程73286台州市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黄岩分摊2600

合计191283.其他资金(中央直达)

(1)中央下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5000万元,安排用于82省道复线马鞍山至后洋段工程。

(2)用于义务教育、基本养老保险、普惠金融、扶贫、基本公共卫生、困难群众救助、职业技能提升、就业、安置、城乡医疗救助等项目经费共计16753.4万元。

4.省级惠企利民资金

省财政下达的惠企利民补助资金2009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全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

(二)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纾困情况

1.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纾困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全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的部署,区财政局积极谋划,7月上旬拟定全区“两直资金”分配方案,7月16日搭建完成全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资金池,具体资金方案已于7月17日经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资金池共计11163.4万元,包含1115万元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427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009万元惠省级企利民资金以及3766.4万元区级配套补助资金。此笔资金将覆盖全区8474家小微企业和10307家个体工商户。线上申报工作已于7月20日结束,7月22日已进入公示环节,7月30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2.国有房产减免情况

7月2日,区财政局召开全区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减免租金再核查再部署会议。会上讲解了房租减免政策口径及工作要求,各单位立即按要求重新核查房租减免情况,并重新报送了房租减免汇总表。7月6日起,区财政局组织工作人员相继对交旅集团、城投集团、区农业农村局等重点单位做了现场指导督察,帮助单位查漏补缺,确保房租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执行规范。全区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减免租金工作基本完成,共计减免租金1951.14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受惠137处,计530.07万元;个体工商户受惠1695处,计1421.07万元。

三、聚焦资金监管环节,应控尽控

研究落实“两直”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直达流程,建立全覆盖、全链条、动态化的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建立定期对账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推动社会监督,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范文5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民政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政部《关于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优抚经费发放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优抚抚恤资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保障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灾救济资金(捐赠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及其他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

第三条民政资金的会计核算适用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四条民政专项资金是党和政府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急需的保障资金,必须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优抚抚恤资金用于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开展“双拥”活动、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和其他优抚政策落实;自然减员经费应用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住房和生活困难问题。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保障金用于退役士兵再就业补助和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费。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用于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及其他城乡特殊困难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

救灾救济资金用于特大的自然灾害、灾民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解决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无力克服和临时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的修缮补助等;救灾捐赠资金除用于上述用途外,还可用于捐赠人指定的与救灾直接相关的用途,其他直接用于救灾方面的必要开支等。

农村五保供养金用于农村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保障需要。

城乡医疗救助金用于城乡特困群众重病、疑难病、慢性病的医疗补助救助。

福彩公益金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事业,兼顾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审批程序及发放办法

第五条优抚抚恤资金: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伍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等对象,由民政局按标准分季度向财政局提供分配方案,由财政局负责将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优抚对象持证领取。现役军人的优待金由县民政局根据各乡镇现役军人情况,拟定年度军人优待金分配方案,报县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局下拨各乡镇兑现到个人。

第六条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民政局负责审核退役士兵档案,在核准符合安置政策、人数的基础上,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安置标准报县政府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将资金兑付到个人,报财政局备案。

第七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本人申请村(社区)入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场、区)审核(公示)民政局审批(公示)民政局编制对象补助花名册和资金补助使用方案财政局核拨资金。

第八条救灾救济资金(含捐赠资金):民政局根据各乡镇(场、区)上报的情况,在据实核查的基础上,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与财政局协商后,报县领导审定,由财政局将资金划拨到乡镇(场、区)。救助对象按照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场、区)审核村(组)张榜公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办理。

第九条农村五保供养金: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查、公示、申报乡镇(场、区)审核民政局审批发证、编制资金分配方案财政局核拨资金。

第十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本人申请乡镇(场、区)审核民政局审批并编制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财政局核拨资金。

第十一条福彩公益金:民政局根据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提出使用计划,报县领导审批后,由财政负责划拨。

第四章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按照“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资金直达个人”的要求,除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由民政局直接发放给个人外,城乡低保、农村和城乡医疗救助、优抚抚恤定补、救灾救济等直达个人的专项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无金融单位的乡镇(场、区)由当地财政所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个人,灾民建房等特定资金由县财政“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户,乡镇(场、区)民政办备案。

第十三条各乡镇(场、区)对县拨的民政资金要按照规定时限发放,按要求定期公开公示,及时报民政局核销。对帐上滞留的民政资金余额过大、账据未核销、未公开公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乡镇(场、区),分配资金时只分配计划,待整改到位后再予拨付。

第十四条民政局每季度对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核销一次,审计局每年对民政专项资金审计一次,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各乡镇(场、区)民政办要建立专项资金台帐,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积极接受各级监督。

第十五条所有民政专项资金的审批和分配,必须严格程序,杜绝暗箱操作、人情违规审批等现象的发生。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分配使用,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管理及划拨,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资金分配上出了问题追究民政部门责任,资金运行管理出了问题追究财政部门责任,资金使用出了问题追究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及所属相关单位责任。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每年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乡镇(场、区)当年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中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照国务院年11月30日出台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的规定处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范文6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一是高度重视,摆上位置。省市民生工程工作会议之后,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情况汇报,对做好我县民生工程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在县委理论中心组进行讲解和学习,统一几个班子思想认识。县委书记孙仁、县长权俊良、常务副县长沈旭东多次听取民生工程情况汇报,对做好民生工程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明确指示,对有些工作还亲力亲为。二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不仅按要求成立民生工程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而且还成立了以权俊良县长为组长、沈旭东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各位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的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以部门为依托、各位分管县长为组长的6个民生工程分项目责任组,并明确了各个组的职责任务。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了民生工程联络员。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为我县民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6月28日县政府召开了由各乡镇乡镇长、财政所长、民生办主任、中心校长、计生办主任、人事劳动服务站站长、水利分局局长、县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民生工程联络员、民生办全体人员等参加的高规格民生工程工作会议。县长权俊良、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全体出席。会上传达了省市民生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民生工程工作,与乡镇签订了民生工程工作责任状,县长权俊良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做好民生工程工作提出明确而严格要求。

2、调整支出结构,落实配套资金。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所需资金大头,由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承担,但由于我县是人口大县,县级所负担的配套资金也较多。初步测算,按十二项民生工程筹资方案全部落实到位,我县20__年共需配套资金约2709万元。由于十二项民生工程启动时,我县的20__年支出已经确定,为了保证配套资金落实,我们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对支出预算进行了调整,将相关配套资金挤入年初预算。少数暂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的,也按照项目实施的需要,先行拨付地方配套资金,待年末调整预算时再予追补。目前除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外,其他各项所需配套资金均按规定落实到位,从而有力地保证了我县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

3、制定配套政策,规范项目实施。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分项目制定十二项民生工程配套政策,集中以霍邱办[20__]82号文件印发。同时,为便于民生工程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我们还制定了全县民生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和分部门实施方案、全县民生工程宣传方案、督查方案以及相关的工作职责等配套文件,保证了各项民生工程有章可循,按计划实施。

4、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在成立分部门民生工程责任组的基础上,将各项民生工程工作逐一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及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的股室,并明确了具体职责任务。与此同时,县政府还与各乡镇签订了民生工程目标责任状,将十二项民生工程工作逐一细化、量化。不仅落实了任务职责,而且还明确奖惩措施,将民生工程工作列入对乡镇政府和县直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年度考评、严格奖惩。

5、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实施民生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要把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和关注民生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中去,需要进行宣传。同时,实施好民生工程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让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十二项民生工程的内容和政策规定,这也需要进行广泛宣传。因此,我们特别注重加强宣传

工作。制定了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声势、广范围地进行宣传。在县电视台、电台开辟民生工程专栏的专题节目,邀请十二项民生工程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开展专题讲座,回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报道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在霍邱网站上设立了民生工程专题,将民生工程相关政策、工作动态、领导讲话、工作简报、宣传材料等全面放在网上,便于群众查阅和掌握。在《大别山晨报.霍邱》上整整用了三个版面,全面宣传报道了我县民生工程情况。另外我们还利用工作简报、电视字幕、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从而达到了良好效果,为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6、加强督查,严格管理。我们制定了民生工程督查方案,对督查的内容、方法和问题的处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8月中旬,我们开展第一次民生工程督查,分4个督查组逐乡镇、逐部门,按督查方案开展了督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组长沈旭东同志亲自听取民生工程督查汇报,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工作及继续开展督查做出了明确指示,并安排将督查汇报会情况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印发。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以民生工程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逐一列出文字报告给各责任组,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10月22日,沈旭东县长再次主持专题会议,听取各民生工程责任部门民生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逐项排除民生工程完成任务的日程,对确保在今年底如期完成民生工程计划任务,提出明确和严格要求。

与此同时,财政在资金拨付和管理上,进一步严格要求,凡是补助到个人的全部实行打卡发放,凡是工程建设类,一律按基建程序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另外,为了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堵塞漏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在财政供养人中,全面实行指纹认证管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并已取得明显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二、十二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

1、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初、省下达我县农村低保对象39969人,人年均补差标准260元,全年共需资金1039.2万元。其中县级按30配套,需资金312万元,已按规定列入年初预算,省财政补助资金也已到位。上半年的补助资金520万元已按规定通过财政补助农民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第三季度补助资金由于在等待省里提高补差标准调整通知,暂时尚未发放。现在已接到省增加120元补差资金479.63万元,我们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及时测算分配,在10月底前将原标准的下半年部分及新提标的部分全部拨付下去。

2、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我县现有五保对象20772人,其中已保并享受省财政补贴的15492人,未纳入财政补贴的5280人。按照人年均1200元供养标准计算,已保对象户需补助资金1859万元,其中省财政按人年均850元补助,计1316.8万元,已列入对我县转移支付基数。县级配套542.2万元,通过乡村落实土地收益、村民互助互济等形式予以解决。1-3季度的财政补助资金均按“一卡通”方式打卡发放到位。

3、关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20__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职工1220人,今年新增到龄人员260人,合计1480人,均按人月均175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足额发放。所需资金为省和县按1:1配套解决。目前省财政已拨付到位资金128万元,县财政配套部分已列入年初预算128万元并按规定拨付到位,不足部分通过调整预算落实到位。

4、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县农业人口137.87万人,自愿参合农民1132830人,参合率达82.16。参合农民筹资1132.83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66.42万元,中央和省补助资金3964.9万元,合计统筹资金为5664.15万元,均已足额到位。截止10月21日统计,全县已补偿参合农民4000余人,兑现补偿资金1500多万元。其中1-5月份补发了5124人参合农民补偿资金771.7万元。我县新农合工作在起步迟、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雷厉风行,高效快捷,用不到别人1/3的时间,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创造了民生工程新纪录。

5、关于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市政府下达我县20__年参保任务4.2人。截止目前,已完成2.1万人,其中学生1.5万人,一般城镇居民0.6万人,已征缴参保资金80余万元。计划在11月中旬全面完成参保任务,并按要求申报省级补助资金。县财政人均10元,计42万元的配套任务,将通过调整预算予以落实。

6、关于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今年省财政下拨我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64万元,县财政按上年度省补助此项资金45万元的10安排配套,计4.5万元,合计268.5万元。截止目前,已救助30427人,已支付救助资金90.25万元。其中支付全县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缴纳新农合参合资金3万人计30万元;按1000元、20__元、3000元三个标准首批共支付8种重大疾病患者427人,计款60.25万元。第二批医疗救助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年底前可全面完成任务。除资助缴纳参合资金外,救助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

7、关于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今年省、市下达我县肺结核病病人救治任务182例,省财政已下拨资金19.4万元(含全球基金结核项目配套经费补助3万元,不含由省统一采购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自动洗片机经费2万元)。目前已完成65例,占当年任务的35.7。省下达的艾滋病救治经费5.4万元,特困艾滋病人群生活救助1.2万元,目前正在摸底登记之中,不久即可落实支付。

8、关于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①省下达我县今年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5个,总投资215万元,其中省补助175万元,需地方配套40万元,目前省补助资金已到位,地方配套部分将通过调整预算予以落实。5个乡镇卫生院建设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预计12月份可以全部开工建设,并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②省皖卫妇[20__]71号文件下达我县20__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1

个,市民生工程责任状下达2个。现已建成1个(文昌社区服务站)。按省皖卫妇[20__]71号文件规定,需配套资金4万元,将通过调整预算予以落实。目前省补助78.7万元已到位。9、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__年中央和省共分配我县免杂费(含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631万元,县财政补助公用经费216万元,县财政承担贫困寄宿生生活费55万元,合计4902万元。此项工作已于年初新学期开学前全面启动实施。资金均已足额拨付到位。

10、关于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我县20__年底上报库存D类危房40221m2,预计投入资金2413.3万元,计划到20__年底全面完成消除危房任务。20__和20__年两年,中央和省共投入资金1669万元(其中20__年投入831万元已到位),计划建设项目113个。目前已开工项目102个,其中完工66个,在建36个。预计到年底前在建的36个项目可以完成,未开工的11个项目可以全面开工。其余工程需资金744万元,将在20__年通过开行贷款解决,县财政承担贷款利息,相应列入明年预算。

11、关于加速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20__年省市下达我县解决5万人的饮用水安全任务(其中0.5万人是20__年项目),共需资金1950万元。其中央和省应补助1201万元,已到位1125万元,需市县配套749万元,县财政已落实配套资金60万元,其余689万元将通过市场化运作及统筹安排其他项目资金配套等多种渠道筹措解决。目前,20__年项目正在实施,20__年项目涉及姚李等5乡镇自来水厂建设,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11月份可进行招投标,预计年底前可全面开工建设。

12、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我县今年新确认奖扶对象129人,加上原有已享受对象,合计1069人,全年共需奖扶资金70.92万元,在上级补助资金未到位前,已由县财政垫资于8月底一次性通过“一卡通”全部打卡发放到位。目前省财政补助58.1万元和市财政配套6.41万元均已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民生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配套资金难以足额落实。十二项民生工程政策受益群众主要在农村,而我县又是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因此,承担的民生工程任务十分繁重。另一方面,我县又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财政十分困难,虽然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但县财政的配套资金压力却相当大。同时市级财政也很困难,无力承担其应承担的部分,也转移给县财政,更加大了县财政的压力。因此,象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县级配套将无力承担,只能采取多渠道筹措方式予以解决。

2、下达的指标任务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如我县符合条件应保的五保户20772人,而省里只按15472人补助,尚差5280人没有纳入五保覆盖范围,对此五保老人意见很大,也产生一些矛盾。

3、有些政策的制定不够科学合理,给基层的实际执行带来一定难度。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居民反映年缴费180元偏高;规定应参保而未参保人员,如要在以后某年度参保,必须从开始实施此制度初始之年补缴,很多人认为这样太过苛刻。再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经费开支范围,特别是涉及个人待遇方面,规定太死,不符合农村中小学实际情况,加之有些支出标准过低,教职工反响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4、对一些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上还不够准确,工作经验还不够。如新农合方面,由于起步较迟,正式实施前的1-5月份补兑付补偿资金受多种因素影响,实际支付资金与时间跨度不成比例。加之担心透支崩盘,在操作把关方面比较谨慎,致使补偿资金支付数额不大,进度不快,目前的结余额过大。即使年底前慢性病门诊支出兑付、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后出现集中补偿情况,预计年底仍会较大数额的结余。如不很好地处理,可能会影响明年新农合工作的开展。此外,一些民生工程实施的外部环境也有差距,如乡镇卫生院的软硬件建设还不能够适应新农合的需要,群众有意见。

5、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涉及对个人的补助一般进展较快,也很顺利,但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多、基建程序严格复杂等多种因素制约,致使进展缓慢,与时间进度不同步,影响到整体民生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

6、宣传工作不够深入。一些政策还没有真正宣传到群众中去。没能全面发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民生工程工作的健康开展。

7、财政统筹的功能不强。虽然民生工程办设在财政局,但受机构、人员及工作经费等多种因素制约,难以很好地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

1、应区分县区贫困状况和承担任务的大小,按不同比例确定市县的配套资金任务,以避免马太效应出现。

2、从省级层面完善政策措施。如新农合方面,可否考虑设立省级风险调节基金。分别由省财政和县区各承担一部分,一旦出险,先从风险调节基金支付,再从该县下年度资金中扣回一部分。这样既可以统一全省政策口径,又可以解决基层过分谨慎问题。

3、对涉及个人部分,应做到应保尽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确定各民生覆盖指标,减少基层矛盾,缓解基层压力。同时适当提高对个人的补助(偿)标准,更好地发挥民生工程的作用。

4、从民生工程的长期化、固态化的角度考虑,应建立民生工程长期工作机制。在编制、人员、经费以及工作模式和方式、方法等方面统筹安排,妥善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刚刚闭幕的党的***将民生议题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充分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理念。实施好民生工程就是贯彻落实***的具体行动。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和乡镇都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民生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具体承办股室要全力以赴抓。各部门、各乡镇都要按照民生工程要求和职责任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全年民生工程实施任务。凡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将按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状规定予以处罚,同时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说明原因。

2、继续搞好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要在原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增加宣传时效,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人民群众,让他们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同时还要向各个部门和领导宣传,引起各方高度关注,营造良好氛围。要突出办好民生工程宣传简报,及时报道和宣传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工作动态,通报各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促进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

3、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完成计划。对照民生工程任务,逐项进行摸排,通过倒计日程,将各项民生工程逐一细化、量化,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属于补助个人部分一律按时间进度发放到位;属于救助类项目,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救助、救治和报销力度,确保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属于工程建设类项目,要在严格遵守基建程序的同时,尽量简化手续,确保在年底之前全面开工建设,并力争完成任务。

4、全面落实配套资金。实施较早的民生工程项目需县级配套资金已列入年预算,其他必须配套的资金,均按支出进度需要,已由财政垫资拨付。下一步我们将逐单位逐项目,核实核准后,将应由县级配套部分全部列入调整预算,确保必须由县财政配套部分落实到位,不留缺口。

5、加强督查,严格管理。实施民生工程后,我们已开展了二次全面督查和抽查。我们计划在年底前再开展2-3次全面督查和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以文字报给各个责任组、主管部门及乡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且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民生工程办公室。同时由财政局配合各部门,针对民生工程实施要求,制定更加细致和可操性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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