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纳税服务工作总结范例6篇

纳税服务工作总结范文1 一、抓思想观念转变,增强服务意识 我组一直重视纳税服务工作。上半年,服务组根据纳税服务中心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把纳税服务作为建设税收强市(或县)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要求我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建设服务型税收。年初省局召开了工作会议,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及月计划。工作计划中把纳税服务提高到与依法治税同等重要的地位

纳税服务工作总结范文1

一、抓思想观念转变,增强服务意识

我组一直重视纳税服务工作。上半年,服务组根据纳税服务中心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把纳税服务作为建设税收强市(或县)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要求我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建设服务型税收。年初省局召开了工作会议,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及月计划。工作计划中把纳税服务提高到与依法治税同等重要的地位,做为税收工作的灵魂来抓,要求全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努力打造服务型税务机关。通过抓思想观念转变,我组人员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创新思路,为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最强大的支持和动力,推动了我组纳税服务上新台阶。坚持了每周一例会和每周一课制度,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做好了职责分工,设定了岗位职责,编写人员分工一览表,设定AB角和工作上报日期;六月份开始实行了效能管理日常考核制度,做好了新人入职前的培训工作。通过抓思想观念进一步促进了工作,上半年在服务组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中心工作中,共接受咨询宗(其中来电咨询宗、网上咨询宗、来访咨询宗),电话咨询多数为E税通操作、社保费、二手房税收政策;受理举报宗(其中来电举报宗、网上举报宗、来访举报宗、信函举报宗),主要是纳税人举报假发票行为;收集纳税人的建议宗。

二、创新服务手段,打造现代服务平台

(一)参与省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沟通的主要渠道之一。省局纳服中心非常重视发挥热线电话在纳税服务工作特别是日常服务工作的强大作用,把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开展纳税服务的主要平台,按照总局及纳税中心的要求,我组积极参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我组在坚持每两个月编辑出版一期《12366热点问题汇编》的同时,为更进一步发挥热线电话的信息技术优势,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避免分散建设与资源浪费,我服务组协助省局拟订了建设全省统一的12366热线系统的总体方案和技术功能需求。该方案使地税系统12366热线电话系统实现全省联网、安全快捷、双向互动以及信息共享。目前,我组正与有关处室部门紧密联系,争取该系统在今年全面投入运作。去年,我市只有等地级以上县开通使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半年工作,今年来又有等分局开通使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使我市开通12366热线的地级以上县达到,占全市90%以上的比例,其余各县区开通有专用咨询电话。

(二)加强咨询服务管理。坚持依法、无偿、准确、规范的原则,扎实做好日常纳税咨询服务。一是落实总局咨询服务工作规范,制定咨询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畅通咨询渠道,规范咨询流程,提高咨询服务实效,全面规范和加强各类咨询服务。二是全面开展纳税培训。依托市、县两级纳税人税法学校,每月固定培训时间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培训,打造税法培训品牌。

(三)打造“税企e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纳税服务中心召开了服务品牌推介会,隆重介绍并推出“税企e家”服务品牌。在开展对“税企e家”税企互动QQ群工作中,我组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和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按照“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得到满足”的要求,进一步拓展电子办税平台应用领域,完善了办税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环境服务和**服务等功能,并制订了相应的服务标准、服务措施和服务制度,力求在便捷、高效、热情的纳税服务中,为纳税人减轻负担,帮助纳税人提高竞争力,与纳税人共同抗御金融危机的影响。“税企e家”服务品牌的推出,为纳税中心服务工作掀开了新的篇章。“税企e”家服务品牌的每一项理念、每一项内容都紧扣我们纳税人的需求,涵盖了办税的每一环节。它见证我组为纳税人服务的真情实意,税收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信息管理,提升纳税服务层次

在税收信息化条件下,我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充分依托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和改善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提升纳税服务层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坚持每季度对自助办税服务开展电话回访,了解纳税人对自助办税服务功能设置和使用方面的需求。同时加强信息的上报,鼓励服务组人员积极投稿,做好单月《纳服之窗》相关栏目的编辑工作,并每月将纳税服务热点问题和纳税服务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坚持每月上报省局,同时我组税务知识库的初步构建,提升了工作人员能力。一是推广网上报税和银行网点申报,实现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缴税和银行网点申报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可使纳税人在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各个环节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改变了以往不论路途远近,纳税人必须到办税服务厅报税的单一模式,纳税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或选择网上报税、或选择银行网点报税、或直接到办税服务厅报税等,拓宽为纳税人服务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四、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要求,我组各级人员加强了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搞好了学习、宣传和辅导,使广大税务干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为知晓本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操作规定。一是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作为税务机关我组人员当带头执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相关规定,充分认识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我组内部,坚持不能有门户之见,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其他部门就不认同,随之而来的相关规定也不执行;以及认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是搞形式、走过场,做“秀”而已。二是修订办法,逐步完善,减少缺陷。对目前出台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进行适当的修改,使其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纳税服务工作总结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和服务型税务机关。

(一)基本原则

1.树立平等理念。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观念,要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在依法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利的同时,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2.满足合理需求。各级国税机关要以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实现纳税义务和维护纳税人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倾听纳税人呼声,准确把握纳税人合理需求,更多地从纳税人角度考虑工作思路和措施,及时解决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3.坚持统筹协调。综合考虑全市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外环境、基础条件和发展现状等因素,理顺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纳税服务与组织收入的关系,统筹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创新与稳定、成本与效益等关系,做到科学筹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4.实现经济效能。充分运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降低征纳成本,提高服务效益,为纳税人提供操作简便、成本节省、程序简化的纳税服务。

(二)规划目标

到年末,全市国税系统初步形成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纳税服务热线为平台,以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为任务,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优化平台、提高能力、强化预算、细化考评为保障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

1.最大可能地响应服务需求。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准则深入贯彻,纳税人需求获取渠道日益畅通,纳税人需求分析机制全面建立,纳税人合理需求得到高效满足。

2.最大限度地挖掘服务潜能。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基本完善,纳税服务的岗位技能和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更加到位,纳税服务的组织决策和计划控制更加成熟。

3.积极应用纳税服务平台。在国家税务总局构建全国统一的税务网站群和纳税服务热线为核心内容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平台下,建设以即时互动、功能多样、便捷高效为主要特征的“网上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绝大部分涉税事宜的便利环境。

4.最大程度地提升自愿遵从。纳税人了解和履行纳税义务更加高效便捷,纳税人办税负担逐年降低,纳税人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税法宣传

通过丰富宣传内容,优化宣传方式,强化分类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

1.丰富税法宣传内容。根据纳税人对宣传内容的需求,以纳税知识、税收政策和征纳沟通渠道作为宣传重点,针对税收常识、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等内容,制作丰富多样的税法宣传资料。

2.优化税法宣传方式。根据纳税人对宣传方式的需求,明确内部服务平台和外部新闻传媒等各类宣传方式的适用范围。发挥互联网易于检索、信息量大的优势,加强互联网宣传;突出面对面税法培训辅导生动直观、易于沟通等特点,加强培训辅导宣传;推进税务部门与涉税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区、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的合作,加强社会化宣传。

3.注重分类税法宣传。根据纳税人对税法宣传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分类宣传产品。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类型,企业管理层、财务主管、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涉税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志愿者组织等不同组织,分别开展税法宣传。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不同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针对纳税人对税法宣传的个性需求,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分类宣传。

(三)办税服务

通过完善服务功能,拓展多元办税,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帮助纳税人更便捷高效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完善服务功能。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健全和完善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等办税服务制度。在有条件县区加快推进自助办税,探索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的业务,并逐步扩大“同城通办”范围,为办税不便的纳税人提供流动服务和上门服务。

2.拓展多元办税。建立以网上办税为主体,上门办税、电话办税、短信办税、邮寄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实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缴税、涉税审批、信息查询等涉税事项的多元化办理。完善现有网上办税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在纳税人自愿选择前提下,积极引导纳税人选择网上办税。做好推广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全国统一的电子申报系统》,大力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加快推行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为依托的电子缴税方式。

3.优化办税流程。继续优化和整合办税流程,完善办税流程内控机制,建立新增办税流程会签制度,避免增加纳税人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在国家税务总局建立测算纳税成本的标准成本模型(SCM)下,运用标准成本模型测算每项业务流程所耗费的时间、人力和资金,根据纳税成本的测算数据定期分析评估办税流程的合理性,为持续优化办税流程提供依据。积极推行办税业务标准化作业,进一步规范办税行为,缩短办税时间。

4.精简涉税资料。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涉税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全面清理并取消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重复报送的各类资料。积极推进无纸化办税,延长纸质资料报送期限,在电子资料具备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四)权益保护

通过切实保障纳税人税前、税中、税后权益和及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保护纳税人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

1.充分保障纳税人税前权益。在国家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积极做好相关讨论稿在本地区征询意见工作,广泛听取纳税人、涉税中介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集上报相关情况。对于国家新的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等形式予以公开,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环节和事项,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

2.切实维护纳税人税中权益。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对于遵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快捷地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对于不遵从的纳税人,依法采取管理和稽查措施,维护正常税收秩序。在依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过程中,税务机关应当避免纳税人的正常经营秩序受到影响;处理过程应当告知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听取陈述和申辩,做好解释和说明;处理结果应当合理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做到公平、公正。税务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纳税人依法享有减免退税权和保密权等法定权利。

3.着力保护纳税人税后权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受理和处理纳税人的投诉、举报以及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申请,对职权范围外的纳税人诉求,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快速响应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启动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纳税人。根据纳税人自愿原则,依法组织调解,化解税收争议。

4.及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充分利用与纳税人直接接触以及第三方调查等各种渠道,收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税务管理、税收执法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定时汇集和科学分析纳税人需求,结合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通过有效渠道及时反馈或者公告,增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度和认同感。

(五)信用管理

通过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提高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综合效能。

1.加强信用评定管理。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完善纳税信用评定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以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开发纳税信用评级软件,建立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纳税信用的动态管理。

2.强化信用结果应用。健全纳税信用分析制度,完善自愿遵从纳税人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区分不同风险级别,合理调配资源,实施分类管理,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将纳税信用评定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促进全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

(六)社会协作

通过规范涉税中介服务,加强与社会组织协作,发挥社会主体的服务优势和杠杆作用。

1.发挥涉税中介作用。优化涉税中介机构执业环境,健全涉税中介行业制度,为涉税中介机构守法、中立、公正开展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杜绝指定或强制税务现象,促进涉税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加强涉税中介执业质量评估监控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向涉税中介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涉税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发挥涉税中介机构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加强社会组织协作。加强与财政、公安、工商、银行以及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和组织的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支持纳税服务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志愿者税收知识辅导培训,为志愿者和需求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创造条件。与咨询、科研等机构合作,联合开展满意度测评、需求调查和纳税服务课题研究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制

健全纳税服务机构,明确纳税服务职责,建立领导协调机制,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1.健全纳税服务机构。全市国税系统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的要求完善纳税服务组织机构。

2.明确纳税服务职责。明确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内部各部门的纳税服务职责,规范服务事项运转流程,形成内容完整、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纳税服务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

3.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蕴含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的实际情况,在各级国税机关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纳税服务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保障和促进纳税服务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推进制度建设

推动纳税服务法制建设,健全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制度,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1.推动完善相关法律。结合国家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坚持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基本原则,规范纳税服务的主体和职责,保障纳税人的基本权利。积极推动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规范执行纳税人权利保护行政程序,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渠道。推动税收信用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健全纳税服务制度。根据纳税服务工作需要,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系列制度规范》,明确税务机关各部门的纳税服务业务流程和考核办法,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纳税服务制度体系。

3.建立制度创新机制。积极应用国家总局建设的全国性制度创新交流平台,鼓励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定期总结和交流各地经验,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制度。

(三)优化平台建设

优化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标准统一的办税服务厅、的税务网站群和纳税服务热线,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提供渠道保障。

1.建设标准统一的办税服务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统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持续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科学配置办税服务厅资源,按照税源分布状况科学设置办税服务厅,依据工作量合理调整窗口职能,提倡设立全职能窗口为纳税人提供综合性的办税服务,优先配备人员和设备,积极推进自助办税,引导纳税人选择网上办税等便捷服务渠道。

2.推进税务网站建设。在总局构建全国统一的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为龙头、省级税务网站为主体的税务网站群的基础上,推进本市税务网站建设。按照省局推行省级税务网站上搭建功能和界面统一的“网上税务局”工作部署,做好我市税务网站整合。在实现宣传咨询、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基本服务功能基础之上,逐步拓展网上互动功能,增强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投诉举报在线受理等征纳互动功能。

3.推进纳税服务热线建设。依托总局、省局建设全国统一的部级和省级纳税服务热线规划的实施,推进我市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完善宣传咨询、投诉举报等基本服务功能,逐步拓展并开通发票查询、待办事项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电话申报、满意度随机调查等功能。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短信服务功能。

4.实现纳税服务信息共享。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指南库》和建立总局、省局两级纳税服务信息平台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纳税服务信息平台、《纳税指南库》在我市应用工作,推进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之间的服务功能整合和互动,逐步将各类纳税服务事项整合到统一的平台上管理,逐步实现纳税服务平台与税收征管、办公自动化等税收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共享。

(四)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提高服务能力、建立激励机制,打造高素质的纳税服务队伍,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1.合理配置人力。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服务工作实际情况,适度增配纳税服务岗位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选配适合纳税服务工作要求的人员从事纳税咨询、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工作;定位长远发展,积极引进纳税服务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

2.提高服务能力。大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税收业务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将纳税服务人员纳入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的整体计划,统筹安排,分层次、分类型逐年开展。培训内容包括纳税服务制度、工作规范、服务准则、服务技能、心理调适技巧等。重点加强纳税服务负责人理论培训、业务骨干师资培训、纳税咨询和权益保护人员专业培训。

3.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纳税服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关心与支持力度,强化纳税服务人员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人才评价、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建立纳税服务人才库,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和激励,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工作热情。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服务工作岗位视为培养锻炼干部、提升综合协调能力的重要岗位,逐步建立纳税服务岗位激励机制。

(五)加强经费管理

加大纳税服务经费投入,规范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提高纳税服务经费使用效率,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1.保证经费投入。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明确将纳税服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并逐步加大其所占比例,确保纳税服务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2.规范经费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需求变化,动态管理纳税服务经费,适时优化投放结构,逐步规范经费构成,切实控制纳税服务成本。

3.提高使用效率。在优先保障为大多数纳税人提供普遍服务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满足纳税人迫切需求的分类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持续保障“网上税务局”等基础工程建设,大力支持纳税服务工作创新,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资金使用效率。

(六)细化绩效考评

建立科学有效的纳税服务考评机制,全面开展纳税服务绩效考评,通过分析评估结果查找存在问题并加以完善,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提供监督保障。

1.建立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合理、普遍适用”的原则,围绕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纳税服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2.开展绩效考评。按照“内外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内部服务绩效测算和服务质量回访、外部监督员评价、第三方调查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指标数据分析,客观评价纳税服务绩效。

纳税服务工作总结范文3

《意见》主体包括九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明确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的目的和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主要是要求强化措施,切实解决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第三部分主要要统筹协调,有效解决基层税务机关额外工作负担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是解决好办税排队拥挤问题的四项可行性方案。第五、六、七部分,分别从加强需求分析、创新纳税服务,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能,坚持办税公开、加强纳税信用建设等方面优化纳税服务的指导性意见。第八、九部分主要从建立考核机制,强化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监督,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等方面明确落实“两个减负”、优化办税服务的监督与组织保障等工作要求。

近几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党组对税务系统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初见成效。*年,总局分别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规范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和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种类和管理要求。*年,总局将全国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统一规范、简并为67种。*年,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和《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着力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报送报表、资料的负担。总体上看,全国税务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围绕总局纳税服务总体部署,坚持以优化纳税服务作为税务部门实践“*”重要思想、加强税收征管、改善税务形象的有力措施,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式,发挥了税收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增强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健康稳步增长。

尽管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纳税服务行为不够规范,一些办税程序较为繁琐,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过多、重复;基层税务机关额外工作负担的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为了进一步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年5月,总局召开了以“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为主题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全国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流程为导向,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深入落实“两个减负”,持续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力求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着重解决当前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总局根据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在深入基层调研、广纳众议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意见》,这对于进一步落实“两个减负”,全面优化纳税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质,表明了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必须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为国家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同时,主动为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纳税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方便其履行各项纳税义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诚心诚意为纳税人服务。税务机关开展和推进“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就是践行“*”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一方面,体现了税务机关更好地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倾听纳税人和基层的呼声,着力解决广大纳税人和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另一方面,通过落实“两个减负”,形成税收征纳双方和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的一种良性互动机制。基层税务机关负担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会相应减轻;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又有利于减轻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压力,对于税务机关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推进依法诚信纳税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其次,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是提高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实现税收事业的和谐发展,对于税务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税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的共同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必须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努力在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建立起一种符合时代特征的征税、纳税、协税、护税的融洽关系,引导纳税人不断提高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符合建立和谐税收关系的要求,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通过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不必要的负担,促进各级税务机关转变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观念,积极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环境,有利于提高税法遵从度;通过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促进上级税务机关转变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在制定政策、布置工作时,更多地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为基层贴近纳税人、搞好税收管理与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再次,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是加强税收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途径。纳税服务既是税务机关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又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管理的一项措施。当前,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政府机关的执行力建设,而执行力的落脚点体现为有效的作为。任何工作只有得到有效落实,任何问题只有得到有效解决,才能有助于管理效能的提升。落实到税务机关,就是要把管理的效能意识落实到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具体工作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强化税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过程中有效地作为。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税务机关必须建立征纳双方联动机制,通过整合资源、打破职能部门壁垒,使纳税人的合理的正当需求和利益主张得到税务机关全面、迅速地响应,特别是通过加强内部协调,及时处理征纳矛盾,建立良好的矛盾疏导流程,使征纳关系的社会风险得到有效释放。同时,建立健全持续改进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征纳现状,以纳税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为导向,促进税务机关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改进工程流程、理顺管理职责,从而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税收管理工作的有效作为,既体现为强化税收管理的实践过程,又体现为各项管理措施的实践结果,不仅靠实践来检验,还得靠结果来衡量。“两个减负”工作正是通过在征管实践中不断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达到提升效能的目的。当前,税务机关已充分认识到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不必要负担,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是上级税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两个减负”能否落实到位,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不必要的负担问题能否得到切实解决,是衡量当前税务机关工作执行力的重要标准,也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途径。

《意见》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和突破:

一是时机恰当,定位准确。《意见》是在全国上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普遍关注民生问题的背景下出台的,抓住了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的有利时机,同时以纳税人和基层负担重这一税务机关面临的征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的一系列措施,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二是针对性强,切合实际。为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负担,对于防止和解决好办税排队拥挤等问题,以及加强需求分析,坚持办税公开,加强纳税信用建设、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能、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工作实效等方面,《意见》有针对性地做了很多具体规定。特别是针对当前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税务机关重复找纳税人、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纳税人端电子申报软件负担重以及维护不便利、办税排队拥挤等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了较为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同时,针对基层税务机关反映的内部报表资料多头重复报送、多头重复布置工作、数据资源利用率低以及一线人员负担重等问题,了有利执行的减负增效工作措施。

三是措施创新,操作性强。如:通过巩固和完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税环节,优化办税流程,规范涉税文书,“一户式”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规范纳税人电子申报的纸质资料报送,减轻纳税人端软件费用负担;通过大力发展网上办税业务,适当增设服务网点,合理设置办税窗口等措施,切实解决办税排队拥挤问题;通过将个性化服务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税流程简化、维护纳税人权益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整合服务资源,加强纳税服务手段与平台建设;通过明确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考核评议与追究机制,强化监督力度等等。

纳税服务工作总结范文4

论文摘要:税收管理员制度施行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得以强化,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然而,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分类不够细化、管理幅度过大、缺乏奖优惩劣机制等问题。本文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执行的实证分析,就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和手段做了一些有益的思考。

税收管理员是指税务机关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自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强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素质、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2008年度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就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

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专票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减免税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国税局为例,该局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绩效考核尚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二)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基层税务部门的分类管理不够细化,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

目前,在税源管理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员较少,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总纳税人有2800多户,但税收管理员仅30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100户,若要管好,难度显而易见。从征税成本看,目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几乎是美国的l0倍。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则需要增加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而这显然与国家实现征管目标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废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税收管理员担负着对纳税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管理、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多项职责,并且还要对所管理的事及管户负全责。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与专管员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没有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五)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风险加大

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这种税务文书导致税收管理员要承担纳税人管理方面的责任。假如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那么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则存在不真实等问题,税收管理员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也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仔细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建立在对企业直接“管”的基础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的概念

税收管理员应扩大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外延方面不仅仅基层税务部门的税务人员是管理工作员,每一层级的税务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内涵方面不仅是管理,而应该是管理与服务并重,这里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要让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的服务。按照税收风险理念,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每个人都有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职责,真正形成税收管理团队去应对纳税人群体;让一些管理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去处理复杂税收事项,将无差别的对纳税人平均管理转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的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

明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在全员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依托税收基层管理平台实行层级和岗位之间的考核评价体系、管事和管户相结合的执法与服务并行,形成“全员管理、专业评估、重点稽查”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税收管理员从层级上应分为总局、省、市、县、基层五级;从每个层级的岗位分工上应细化为:风险采集、纳税服务、税源调查、综合管理、稽查监督等岗位。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日常管理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分户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全程管户和环节管事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适度的专业化管理,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事项,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识别以及一些重点涉税事项的调查等交由专职管事人员负责。同时,专职管事人员要将在分析、评估、重点涉税事项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跟踪监控;税收管理员也要结合日常管理,将发现的疑点及时交给专职管事人员作为分析的依据。

(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管理权分成若干个环节,分解到不同的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建立起各个征管业务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其核心为权力的分解、过程的控制和岗位的制约。分解权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责任,要坚持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管户和管事的责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户的形式出现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强化责任,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源管理能力、遵从服务能力的提高。

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这在基层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屡次出现。因此,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坚持规避风险的原则,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签字等执法风险的事项,同时在管户上采取集体履职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方式,弱化个人管户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执法等方式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合理划分管户制税收管理员与管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管户税收管理员是指以特定纳税人为管理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管事税收管理员是指以不特定纳税人的重点事项和一次性(或偶发性)重要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按事项分类。管户制,指税收管理员以划定的特定纳税户为管辖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为主要职责。管事制,指税收管理员不以特定的纳税户为具体管辖对象,而是以不特定纳税人的特定涉税事项作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主要职责。管事与管户结合制,指纳税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中的日常涉税事项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承担,纳税人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涉税事项由管事的税收管理员承担。

2.按级别分类。国家税务总局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特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省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省级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市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市区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县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全县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税源监控及一般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

3.按岗位分类。风险采集岗,负责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种信息,在发现纳税人有涉及税收风险的可能而计算机又不能自动提取该风险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手工录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并提交给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审核。风险采集为全员采集,对一些特殊任务的风险采集由特定人员采集。纳税服务岗,负责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传递与反馈。税源调查岗,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的核实、优惠、认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税收政策和宣传解读。综合管理岗,负责特定纳税人、特定事项的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监控和缩小纳税人纳税遵从偏离度。稽查监督岗,负责追补没有遵从税收法规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并对上一环节的税收管理人员从管理能力、廉洁自律方面实施监督。

(二)合理优化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配备

税收管理员可按“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类型配置,也可按行业、产业类型、规模配置,还可聘请“院校管理学者、行业管理大师、标准认证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员专业管理团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结构应为:行政机关20%左右,税收服务厅15%左右,税收管理员65%左右,其中,调查核查人员为30%,纳税评估人员为20%,税收稽查人员为15%。

(三)逐步建立以流程管理制度为主线的考核机制

纳税服务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纳税服务 地税局 满意度 纳税人 调查

一、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现场调查和电话调查两种形式,制作《纳税服务问卷调查表》和《地税局机关工作情况调查评价表》开展面向纳税人的调查工作,共发出《纳税服务问卷调查表》共300份(现场调查100份,电话调查200份),收回有效问卷共293份,有效率为97.7%;共完成《地税局机关工作情况调查评价表》10份。

1.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纳税服务问卷调查表》共设计20项问答题,重点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服务渠道、税法执行、政策宣传是否及时、**渠道是否畅通等指标是否满意进行调查评价。《地税局机关工作情况调查评价表》共设计10项问答题,从第三方角度出发,针对机关科室、税务所的工作效率、政务公开、服务态度、政策执行、服务环境、涉税咨询、服务纪律和便民措施等指标进行调查评价。

2.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现场随机抽样,针对办税大厅的纳税人采用访谈法;采用观察法深入税务机关,对其工作状态进行现场评价;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选择被调查对象,然后进行电话调查。其中,各个纳税所的纳税人人数抽取比例分别为:第一税务所占20.18%、第二税务所占22.69%、第三税务所占25.64%、第四税务所占27.65%、第五税务所占1.25%、第六税务所占2.59%。根据调查结果反映,被调查者中企业法人(经理)有8人,占全部调查人数的2.4%;财务负责人有95人,占全部被调查人数的32.1%;办税人员有190人,占全部调查人数的65.5%。从调查结果来看,参与此次调查的主要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他们对纳税服务工作十分关注,希望能够获得更全面、便捷、周到的纳税服务。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此次调查实行匿名答卷,确保了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能够真实的反映出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满意率、关注度、聚焦点和期望值。从调查结果统计分析来看,非常满意占74.7%,基本满意占25.3%,不满意为0。总的来说,纳税人对某地税机关的纳税服务满意度普遍较高,其中有部分被调查者认为某地税局的整体纳税服务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特别是在办税效率、服务态度、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有了很大提高,纳税人对地税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给予了很大的肯定。

1.关于地税局税法宣传及辅导培训的满意度

在税法宣传和辅导培训方面,纳税人对地税局的税法宣传、辅导培训有很高的认可度和满意度。97.3%的纳税人认可地税局税法宣传的途径,认为宣传途径多样,当然也有个别纳税人认为被动接收宣传较多,接受效果不佳,且地税局部分网站链接打不开,需要加强建设。98.6%的纳税人认为税法知识的辅导培训对自己有帮助,特别是QQ群的建立对纳税人很有帮助,能及时、便捷的得到纳税辅导服务,1.4%的纳税人不知道QQ群号,因此觉得此项措施帮助不大,也有个别纳税人反映对新的纳税人没有给与及时的培训等。96.6%的纳税人认为纳税局的宣传及时并准确,3.4%的纳税人认为宣传的准确性较低,一些相关政策没有及时通告。

在纳税人的需求方面,一是在纳税机关提供的辅导培训方面,52.2%的纳税人希望提供办税流程的培训,61.1%的纳税人希望获得税收政策方面的培训,52.9%的纳税人希望获得税法知识方面的培训,还有部分纳税人希望获得纳税人权益维护方面的培训。二是在税务机关可提供的服务方式上,纳税人比较偏向于一站式服务、QQ网上答疑、税管员辅导,各占了61.4%、53.6%、43.7%的比例,上门服务、经常性的辅导培训也比较受纳税人欢迎。三是在纳税机关提供政策辅导和纳税服务的途径方面,纳税人期望通过QQ网上答疑、纳税人学校、12366短信、地税网站、宣传资料以及税管员方面获得辅导服务,对于上门辅导期望值不高。

从问卷总体情况可以看出,地税局的税法宣传、辅导培训工作得到了大多数纳税人的认可。QQ网上答疑尤其受到纳税人青睐,各种宣传方式对纳税人了解税法知识方面也有一定的帮助作用,但也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在政策法规方面,政策法规的变动对于企业而言举足轻重,建议税管员多到企业进行指导,或是用短信、网址的形式进行及时的通知;部分纳税人对于某些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不清楚,导致有时办业务需要来回跑,比较麻烦,建议在这方面加强宣传和指导,对相关业务所需材料给出严格、规范的要求;办税大厅的咨询电话比较难接通,希望能在电话咨询方面改进;不同的部门会发送相同的12366短信内容,导致纳税人的生活受到影响,建议在这方面规范操作。

2.关于地税局税务大厅办公服务的满意度

根据我们的调查,绝大多数纳税人对于税务大厅的办公服务很满意,有84.3%的纳税人对于地税局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方面给予了肯定,认为地税局在大厅办公服务方面明显优于其他部分地税局,甚至可以作为标杆模范单位。当然,也有一小部分纳税人认为部分办税流程还需简化,希望能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的办税方式,同时,希望网上申报流程也能更简便,在办理时限方面,能在节假日后多顺延几天。

纳税服务工作总结范文6

大讨论活动上的发言

地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在净化纳税环境、组织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立足本职,践行先进性?我认为必须要紧密围绕“六个一流”的要求,立足稽查工作实际,找准工作的定位,理清发展新思路,做好六方面工作:原创:

(一)转变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思路。逐步确立“视纳税人为客户”的纳税服务理念。大力贯彻落实《征管法》,为纳税人提供全面、规范、便捷、经济的查前、查中、查后服务。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统一,公开、公正、效率、便利,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等工作原则,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提高纳税人守法意识,构建纳税服务新体系。(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稽查水平。要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自身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利于节假日时间,加强《》、《税法》等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善于运用各方面的知识,善于对工作的得失加以总结、反思,做到边学习、边工作、边总结、边提高;坚持虚心向教,多向周边的同事、领导请教,加强同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团结,营造心齐、实干的工作氛围。

(三)定期征询意见,搞好服务监督。要积极转变工作观念,认真、虚心、真诚地向纳税人征求意见,通过定期调查、问卷调查、座谈会、开展评税活动、走访行风义务监督员等方式征询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稽查工作的满意度,及时向外界宣传地税部门的新政策、新举措,了解基层纳税人一些好的想法和合理建议;建立健全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制、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我们更好地做好各项税收服务工作。原创:

(四)立足稽查岗位,实施诚信稽查。坚持执法服务型稽查,做到检查一户,税法宣传一户,涉税辅导一户,送税法上门,当好检查员、宣传员,把服务作为与纳税人进行沟通的桥梁,切实让纳税人感到依法纳税就是享受税务机关文明服务的过程,形成“你查诚信帐,我纳诚信税”的良好互动局面,以诚取信,逐步建立融洽的税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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