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的命脉范文1
[关键词]日伪时期;东北地区;殖民经济;金融政策
一、日本帝国主义在我国东北地区实行的金融经济侵略政策
日本帝国主义长期以来对我国实行侵略扩张政策。1927年日本田中内阁召开东方会议,制定侵略中国的总方针。《对华侵略纲领》的制定,标志着日本帝国主义决定侵占整个中国东北,实施大陆政策。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军侵占我国东北三省,随后在我国东北地区建立洲国傀儡政权,对我国东北地区人民实行长达十四年的奴役和殖民统治,残酷镇压东北人民的爱国抗日斗争。与此同时,日本帝国主义迫不及待的制定了一系列经济侵略方针政策,掠夺我国东北地区丰富的农业、矿产、金融等资源,垄断并操纵我国东北地区经济经济命脉,实行殖民统治。
日本帝国主义早在1933年就在洲国傀儡政权范围内公布了“经济建设纲要”,对我国东北地区金融经济政策制定了其所谓的“四大根本方针”:
第一、凡开拓利源振兴实业之利益,务摒除一部分阶级垄断之弊;
第二、举国内天赋之所有资源开发无滥,而谋经济各部门综合发展,特于必要之部门施以国家之统治;
第三、广求资金于世界,尤应采取先进各国之技术经验,并搜集一切文明精华,利用弗遣,以收实效;
第四、审查中日两国相依相辅的经济关系,而重其谐协,使相互扶助之关系,日加密切。
以上日本帝国主义在洲国范围内公布的“四大根本方针”,其表面上看是为了促进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强经济交流与合作,其本质是为了把我国东北地区经济变为殖民经济,附庸于日本经济体系之下,加强对我国东北地区的经济侵略和殖民统治,通过统治和利用我国东北地区的金融和经济,实施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侵略政策。
二、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东北地区金融经济的具体举措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加强对我国东北地区的殖民统治,在金融经济领域实行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操纵东北地区金融经济命脉,掠夺我国东北地区经济资源,以促进其本国经济发展,加强军工建设,为实施全面侵华方针政策做准备。日伪政权在东北统治时期主要采取了以下殖民经济侵略措施:
(一)建立金融机构。1932年,政权在长春成立“中央银行”,建立中央金融统治机构。在当时的银行各部主要负责人员中,日本高级管理人员达到百分之九十比例,中国职员多为低级职员。日伪政权抢夺东三省官银号、边业银行、吉林永衡官银号等我国金融机构,将奉、吉、黑三省的官银号改为中央银行分行,又将在同一地方的各字支行合并,在各大都市分行委派日本驻员,监督银行业务。在当时东北重要地区的银行分行经理,均由日本人担任,从人事任命上控制中日管理人员比例,加强对银行金融机构的操控。
此外,日本帝国主义对地方银行业务实行严格限制。1934年6月,日伪政权施行“银行法”,命令地方银行必须更换营业许可证,通过限制手法,合并地方银行,以实现其殖民经济统治的目的。中央银行建立以来,地方银行在银行业务方面受到极大限制,被强迫进行招揽“存款”和“储蓄”,搜刮民间财富,逐渐成为中央银行加强对地方经济侵略的工具。
(二)从银行业务方面加强经济殖民统治。在当时的中央银行,除了办理日常银行业务,其一项重要功能是协助日伪政权加强对金融领域的殖民统治。如:参与政府有关金融的重要计划;指导并统制金融机构对于资金的吸收与运用;统治国外资金的引进;维持通货的安定;整理金融机构及增进其机能;保持金融事业与生产事业的紧密联系。中央银行通过以上任务垄断东北地区金融市场,配合日伪政权加强对东北地区的经济侵略。此外,日伪政权在当时东北地区推行伪币制度,其准备金来源于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东北金矿过去的产品和低价收买民间的金银首饰。除此之外,日伪政权还严禁伪币流入日本,设置众多兑换机构加以防止,实现操纵东北地区经济命脉的野心和目的。
(三)采取多种方式搜刮民间财富。日伪政权为了进一步掠夺我国东北地区民间财富,采取了多种方式手段,在当时开展“国民储蓄运动”,在东北地区设立众多储蓄会。储蓄内容众多,诸如“国民储蓄”、“房地产储蓄”、“五金储蓄”、“商品附加储蓄票”等。发行名目众多的,如“福民”、“赛马”、“水灾赈济”等并强迫执行。日伪政权对我国东北地区工商业横征暴敛,采用各种苛捐杂税对我国东北地区人民加强剥削掠夺,为其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服务。在当时通货膨胀、物资缺乏、物价飙升,我国东北地区人民生活水平严重下降,日益贫困,东北地区经济发展遭受沉重损失。
(四)设立大兴公司和兴农金库操纵东北地区经济命脉。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东北地区实行经济侵略政策,将东北航运业、钱粮业、烧锅等副业划归于中央实业局统一管理。1934年中央实业局改组为大兴公司。大兴公司隶属于中央银行,在当时主要负责典当事业,此外还经营保险、等相关业务,采取欺诈方式手段来残酷剥削东北地区民间财富,为日本军国主义加强对中国侵略提供了大量经济资源。
兴农金库主要负责当时东北地区的农业贷款业务,但农业贷款资金往往被地主阶级所垄断,农民在农业生产劳作中仍严重缺乏农业资金。为了满足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需要,1934年日伪政权设立兴农金库,表面提供农民长期资金贷款,实质是为了完成日伪政权的农产品征购任务,对东北地区进行经济掠夺。日伪政权在当时对农产品的掠夺造成东北地区民生凋敝,百姓生存艰难,对东北地区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
三、对日伪政权经济侵略政策的总结与分析
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东北地区进行长达十四年的殖民统治,其经济侵略是整个侵华战略的重要环节。日伪政权通过对东北地区进行金融经济侵略,降低战争成本,掠夺财富发展本国军事工业,为其实施全面侵华战争和以战养战策略做准备。日伪政权实施的各项金融经济措施从本质上都是为了掠夺我国经济资源,控制东北地区经济命脉,给我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灾难。
当今时代,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的发展,国际形势日益复杂。我国在发展中日外交关系和对外贸易的进程中,必须时刻铭记历史,提高警惕,维护我国经济独立与经济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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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晓峰.日本对东北民众的金融剥削[J].大连近代史研究,2010,00.
[3]朱绍文.日本帝国主义九・一八事变后对我国东北的经济掠夺[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03.
国民经济的命脉范文2
【关键词】国有企业,民有民营,股份制,产权改制,产权流转,公正的平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国民经济命脉,
一
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是目前争论得最多的问题,特别是郎咸平"炮轰"格林柯尔的顾稚军及顾稚军因相关问题被拘之后,更加热闹非常。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本取向的国企"改制",是中央的决策,并非单纯是某些经济学家的主张所为,因此,所出现的问题并不能完全算在所谓"主流经济学家"的头上。中央决定对国企"抓大放小"已经充分说明:除了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外,所有国企全部都要改制,由国有转为民有,变成民有民营经济成分。而到现在,中央甚至连大型国企也想进行产权改制了,通过资产上市、股份出让的方式,银行、石化、电信等等几乎所有领域的大型企业转制为社会化所有、社会化经营,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将股权占有量升上滑下则可。比如如果中国银行上市,而政府又愿意将自己对中国银行的股分占有量降低到50%或更低的程度,则中国银行就不再是中国政府属下的企业,已经不再是"国有企业"了;但情况也可以反过来,政府在股市上收购中国银行股分达到50%以上,则企业重新回到政府手上而重新变成国有企业。一个典型的事例是:日本小泉政府提出议案要将被称之为世界"巨无霸"的"日本邮政公社"股分化,首先由政府持有100%的股分,然后打算在10年间将这些股分全部出售,最终使原属于日本政府经营的纯公益性的"日本邮政公社"完全民有民营化。这个事例无论本身是否合理,是对是错,至少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资产,无论多么庞大,都是可以流转的,通过股票市场就是主要的流转方式。因此,将产权固定在什么"制"上,并不是很恰当的。
有人甚至对国家(政府)主办与拥有公司企业提出质疑。如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最近刊登题为《当前改革的聚焦点:政府的双重身份与双重功能》的文章,指出政府所具有的双重身份与双重功能问题:"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国家不同,政府不仅只是政治实体,而且还受国家委托履行经济实体的职能,拥有大批国有企业。国家所有制企业,实际是政府所有制企业。政府一身兼有’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的两重身份,同时履行两种不同职能,使得政府既不能成为真正的’公共服务’者,也不能成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的’所有者’。"并且进一步指出,国企改革的"重点应是政府本身的定位与职能问题,关键在于解决政府一身兼有双重身份与双重职能。只有把作为’经济实体’的身份与职能从政府身上分离出去,政府才能充分履行’政治实体’的身份与职能,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问题在于,如果政府不能再以"经济实体"的身份与职能,去经营管理国有企业,完全放开让国企自行经营又担心"内部人控制"问题,那么这些国企到底何去何从?出路只有一条:通过股份制而将所有非公益性的国企产权转制出去,变成民有民营的企业。政府只办那些被介定为公益性的非盈利性企业,这些企业不能赚取利润,必要时要牺牲自身利益而维护公益产品的低价格。比如如果石化行业的企业(如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被介定为政府所有,那么它不能再通过出售石油类产品而赚取利润,它存在的目的是要维护石油产品的低价格,由此引起的亏损由政府补贴(对于当今世界石油价格迅速上涨的局面,这个问题显得非常重大)。这才体现出企业的公益性质,否则,如果它变成以盈利为目的,那么它就不应再由政府主办,应由民间通过市场竞争来主办。
产权通过股权形式的这些动作,使我们意识到一个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并非是一个很确切真实的问题,因为我们并不能将生产资料局限于某个"制"之下,从而形成公有制(实际上是国有制)与私有制之分。复杂社会之中生产资料的各种混合体制,已经是最常见的事实,因为它最适合于社会经济的运动发展。一个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积累等等有形无形的资产,它们并非只局限于某种所有制之下,比如只局限于国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人所有制等;而是充分流转的。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并不仅仅是消费品市场的经济形态,而且包括生产要素的市场经济如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等等。这些市场形态的存在已经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公司企业中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都是不固定的,都是充分流转的;这种按经营优势原则通过等价交换流转于各个所有人之手的"所有权充分流转",是市场经济所必然产生的现实。市场经济通过竞争而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企业产权的充分流转,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比如甲人有一企业但他却对之经营不善,另外,乙人善于经营这个企业,于是,乙人想收购甲人的企业,以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这样,就不应受原先框定的所有制的约束,而实现产权流转。
因此,中国国企改制的核心问题并非所有制之争,并非公有制、私有制之争,而是国有产权改制过程中的"公正性"问题,因为,产权流转需要一个公正的平台。国有产权原属于全民所有,但由于法制不健全,导致改制过程中腐败现象严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使国企改制出售过程中全体公民感受到严重的利益丧失,从而引起对改制的不满,引起对"郎咸平炮轰顾稚军"事件的高度关注,再加上意识形态上的"私有化情结",否定改制的呼声日高。因此,政府必须创造一个"公正的平台",以让国企产权改制得以公正实施;更普遍地说,让所有社会资产都得以充分流转,使所有资产都被配置于最优位置、最有效用的经济环节上。这是政府必须向全社会提供的一个基本的制度化的经济服务。这种"公正的平台"首先要使国企产权改制、国有企业出售获得等价交换的条件,否则,国企将会被贱卖,全体公民就会感受到利益丧失,就会反对对国有经济进行彻底改革。郎咸平对国企改制的"炮轰"就是反映这种存在于民意之中的意识形态的一个事件,因此很容易得到众多民众(包括许多左倾学者)的响应。但问题并不在于郎咸平所指责的"国企改制",而在于改制过程中的不公正,政府未能提供"公正的平台"以让国有产权出售过程中得到等价交换。当然经过"郎顾事件"及其它问题的研究后,政府已经大大加强了建立"公正的平台"的工作,比如暂时不容许国企管理层收购原国企,就是一个公正平台还未建立起来时的杜绝非公正行为(自卖自买行为)的措施。
二
当今,公有制的主要体现形式仍然是"国有制",也就是国有制经济。虽然新出现的观点主张"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形式,但这只是一个发展方向,它仍没有达到对"国有制"取而代之的程度。回顾国有经济的历史我们并不难发现,国有经济是一种只适应计划经济条件,但却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发展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经济,已经使政府(及政府的银行)背负沉重的债务并且再也难以承担,所谓"吃光财政吃银行,吃光银行吃股市"正是这种债务问题的真实写照,现在股市也已吃光,因此不得不转制了。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使国有经济陷于困境,国企纷纷破产,只有哪些对市场具有垄断特权的国企才能生存(今年出炉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前15名绝大多数是垄断型国企,其利润占到了这500强企业的50%以上)。另一方面,国有经济的存在使计划经济残余难以清除,市场经济体制难以完全建立。我们知道,一个企业(无论国企还是私企)内部并不采取市场的办法来运行,而是采取行政指令的办法来调动其中的各个生产要素,使企业运行下去。如何运行?直接由企业产权所有人指挥,或者授权于他的经理人指挥。而在计划经济时期,全国所有国企实际上就是一个庞大企业的各个车间,这个庞大企业由政府部门(它代表全体公民行使公有制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通过指令性计划加以指挥运行,这种情况与今天每个企业内部通过行政指令而运作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差别,因此按其所有制来说是合理的。但这种将企业内部的指令性管理方式升级到一个巨大国家层面上,使国家所有经济都按一个企业内部的方式运行,就存在着巨大的缺陷,这种缺陷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资源的行政指令性配置的失效,二是经济缺乏活力。为了既保持经济的国有地位,又使经济获得更好资源配置与更有效的活力,人们就想出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办法,满以为这个办法可以让国有经济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体制。但从理论上并不难预料,让国有经济的经营权游离于其所有权之外,必定很容易产生经营管理者对国有经济的腐败蚀,因为,按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办法,国企经营者(那怕他们是政府委任的人员)在他们的具体工作中具有难以监督制约的权力,从而使他们非常容易出现随便浪费、容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实际上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如所谓"审计风暴"正是因此而出。国家审计局每年对国有大型企业甚至国家部委进行审计,都程度不同地出现经营者不负责任、失职问题,甚至腐败犯罪问题。因此,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并非科学的可取的办法,政企分离所带来的问题,比如所谓"内部人控制"及由此所引起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与政企合一所产生的问题同样令人烦恼。
相反,如果是民有企业,则企业产权所有者会时刻对其授权的经理人进行具体监察,必要时自己亲自经营管理企业,亲自作出经营管理的具体决策,决不会让企业出现任何背离产权所有人意志的事情。因此,在单一产权的民有企业中,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毫无意义的,在此,所有权随时授权于任何人对企业的经营权,也随时将权力收回;这并非这两个权力的"分离",而是同一个权力的一个延伸出来的方面。经营权是所有权的一个体现形式,它并非可以游离于所有权之外而自行其是。比如,某公司老板将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事务交由某个人;这种情况不应理解成是这个人有经营管理权,相反,应该理解成是老板对自己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一个方式,即"老板设置一个经理人"这件事情只是公司产权人对自己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的体现,而不是什么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正象《公司法》中所说:"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所体现的正是他们对自己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尽管这个权利是通过某些经理层而实施与实现的。
因此,既然是国有资产,国家部门就完全有权进行经营管理,完全有权实施"国有国营",而不是什么"国有民营"。如果国家部门未能经营好国有资产,分离出所谓的经营权于"民营"又容易出现不负责任、、化公为私的问题,那么,国家只好放弃对国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了。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种情况,这就是当今政府致力要做的"国企产权改制"的事情。在此应该指出的是,国家放弃对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并不等于国有资产的流失,只要产权流转过程是公正的,等价交换的,那么,通过这种产权转制,国家仍掌握着相等价值的国有资产,对这些资产,国家可以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用于清偿历史欠债(如安置国企老职工的欠债),可以用于形成更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
三
有一个观点是:国家将大部分国有企业产权转制出去,但仍需掌握关键行业的关键国企,因为国家要"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实际上,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考究。因为,以什么方式"掌控国民经济命脉",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同结果。一般来说,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就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要害部门与基础性行业进行垄断专营(独资或控股)。比如银行、石化、电力、电信、交通、重要矿产资源、重要设备制造行业等是国家需要掌控的国民经济要害部门与基础行业,因为掌握它们就等于掌握了整个国民经济;而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在形式上就是由政府对这些部门与行业进行行政垄断性的经营,不容许民间资本、境外资本进入相关行业。但这种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的方式就存在很大问题,因为对基础行业与关键部门进行行政垄断性经营,从而使这些行业有效供给减少,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不利影响非常之大。比如近期汽油、柴油等缺乏,就有许多人指责是政府对石化行业垄断经营的结果,因为垄断经营尽管价格可能受到控制,但供给积极性会比竞争经营差很多,从而在市场需求增大时容易造成短缺。银行业也是一个典型的"国民经济命脉"行业,并且负有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交付的重任。国家严格控制银行业不容许民间资本进入,消灭了所有"个人钱庄",于是造成金融有效供给不足,融资困难,民营经济很难得到银行资金支持。不过由于有需求,许多民营企业也能够从社会上获得一定的融资,从而使民营经济在如此艰难困境中顽强生存与发展。
从这一点来看,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并不有利于国民经济,相反,开放这些命脉性行业与部门,让不同所有制资本参与经营,能够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国民经济的命脉范文3
[关键词]特定行业;竞争;管制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从字面上看,本条针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规定一方面要对其合法经营进行保护,另一方面要对其控制。但是。有争议的问题是:如何理解“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进一步而言,本条是否排除了《反垄断法》管辖?这些行业的主管机关是否完全排除了《反垄断法》所确立的竞争主管机关对反竞争行为的管辖权?这是本条适用所面临的核心问题。
首先,需要把握两类特定行业的概念界定。关于“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这并不是明确的法律概念,需要国家根据不同的情形作出认定和判断:同时,二者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一般理解,广义的国家安全,包括国家政治安全、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等,狭义的国家安全一般指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可以理解成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因此,二者并列的情况下,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一般理解为军工、能源等与国防相关的行业。我国关于国有经济和国有资产的发展战略的文件中对上述两大行业有相关的规定可以供我们参考。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12月18日转发了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表示,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下简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在《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国资委主任***代表国资委提出对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最新部署:国有经济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即在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里,国有资本要保持“绝对控制力”。这一领域目前有40多户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占全部中央企业的75%,国有资产占82%,利润占79%。国有经济在这一领域要保持绝对控制力,国有资本要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其中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由国有资本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而在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九个行业。国有资本要保持“较强控制力”。这一领域目前有70户左右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占全部中央企业的17%,国有资产占12%,利润占15%。国有经济要对这一领域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商贸流通、投资、医药、建材、农业、地质勘察等行业。这一领域目前有50多户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占全部中央企业的8%。国有资产占6%,利润占6%。国有经济要在这一领域保持必要影响力,表现为国有资本对一些影响较大的行业排头兵企业以及具有特殊功能的医药、农业、地质勘察企业保持控股。
具体到本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是否可以理解为国资委所圈定的七大行业?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划等号。首先,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国资委的工作部署以及规范性文件是服务于其特定目的的,不能凌驾于《反垄断法》这一法律之上;其次,国资委文件的政策性描述更多的是从所有权的视角和行业重要性的角度出发。这种界定的科学性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一般而言,对于受管制行业更多的是以其产业性质以及国家干预形式为界定标准。
关于“依法实行国家专营的行业”,我国目前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食盐专营办法》等确立的烟草、食盐等行业。关于这一行业的范围,涉及到对“依法”的理解,即何种效力层次的法律规范所确立的专营行业才是《反垄断法》所认可的“行业”。
二、第七条适用的法律解释学分析
如前所示,对于本条所涉及的两类行业,学术界以及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一般是以产业性质与国家干预方式为标准进行界定一般而言,这二类行业可以用自然垄断行业和承担政策性任务的行业来描述。如产业组织理论一般在分析其产业性质的基础上,将其界定为自然垄断行业、网络产业等。管制经济学、经济法学等经济学和法学学科则是从政府干预的形式的角度进行研究。认为对于上述产业,国家可以采取管制等干预手段。并且具体研究了管制与宏观调控、反垄断法执行等干预手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从具体实践上看,有的国家颁布了专门的法律来对该行业中的反垄断问题进行规范,如俄罗斯《关于自然垄断的俄罗斯联邦第147号法》,阿塞拜疆《阿塞拜疆共和国自然垄断法》。
就本条而言,《反垄断法》出台后有评论认为,其确立了垄断行业的合法性,排除了《反垄断法》的适用。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下面我们将从对本条的立法目的解释、体系解释、文义解释以及立法过程解释四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第一,立法目的解释。《反垄断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本条也规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可见,本条的国家干预目标和《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存在相同之处。因此。从立法目的上。不能认为本条所规范的国家干预完全不属于《反垄断法》的范畴,也不能因此认为其从整体上排除了《反垄断法》的适用。
第二,体系解释。本条作为《反垄断法》的总则性条款,无法解释成为对《反垄断法》适用的排除。如果是适用除外条款,首先应该有特定的语言说明,同时应与相关的适用除外内容处于相同的位置(从体系上看,适用除外条款独立存在于第八章中)。
第三,文义解释。在描述对特定行业的干预主体时,本条明确运用了“国家”一词,而并没有将“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的主体限定为某类管制机构,
第四,立法过程解释。《反垄断法》的制定过程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其中的一方力量即是享有“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监管权力的政府机构。各方力量对于上述行业的《反垄断法》适用的争夺,使得《反垄断法》立法经历了一个一波三折的曲折过程。
国民经济的命脉范文4
何伟是中国商品经济最早的提倡者
之一、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退休教授。上世纪80年代初期,人们用一些代名词来称呼那些杰出的经济学家,比如,厉以宁被称为“厉股份”,吴敬琏被称为“吴市场”,萧灼基被称为“萧股市”,而何伟则被称为“何商品”。
中共十三大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后,曾召集三位专家编写一册干部学习商品经济的宣传提纲,其中就包括何伟。
最近,关于国企改革,他又有宏论,抨击“当前的国企性质已经发生变异”,并说,现在有人在维护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名义下捍卫国企,实际上是捍卫既得利益集团。而这个既得利益集团的出现,加重了我国改革的难度。
国企四大垄断特权
记者:你提出当前国有企业的性质已经发生变异,具体指什么?
何伟:首先,垄断企业的主体已发生变化。在政企分开之前,垄断企业的主体是政府;在政企分开后,垄断主体是企业,它们代替原来的工业部对本行业进行垄断。
其次,国企的资本构成发生变化。在政企分开前国企资本100%是国有;在政企分开后,许多国企已实行股份制,有的还有外国资本介入。
再次,目前的国企具有分配自和经营自。
记者:这些应当说都是符合市场化的一些做法,本身无可厚非。
何伟:关键是改革的前提就不对,前提是什么?垄断。本来我们是要改革这种垄断,搞政企分开就是要消除垄断,结果垄断企业继承了这个弊病,而且权力更大。原来上边还有个部管着,现在有了经营自、分配自,权力增大了。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这种企业可能根本生存不下去。
政企分开后的国有企业,已经不是100%的国有企业,有的已是股份制企业,甚至还有外国股份。原来国有企业的工资全国统一,差距很小,基本上是平均分配,厂长的工资不能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几倍,企业没有自主分配权,利润全部是国家的。
政企分开后,企业是自治法人,利润不再上缴国家,可以自主分配,由此出现了高工资、高福利。全国7个垄断行业共有职工2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占全国当年职工工资总额的55%。高职者年薪几百万,甚至数千万。这些领导者既以企业家的身份获得高收入,又以国家官员身份享受着政府行政级别待遇,旱涝保收,退休后还享受省部级待遇,已经成为既得利益者。
记者:也就是说你认为现在国企的垄断权力反而加强了,具体来说,哪些方面加强了?
何伟:这些国企虽然已不是原来的国企,但仍享受原来国企一些特权。
首先,它们有获得社会优势资源的垄断权,如石油、电信、电力、烟草、煤炭、航空、金融、保险等,总之都是国字头的。这些优势资源只能由国企垄断经营,民营企业不能进入,已进入者必须退出。
其次,国企享受着国家投资的优先权。据国家发改委透露,我国社会总投资2007年13万亿元,2008年可能超过17万亿,2009年预计超过20万亿;其中大部分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绝大部分投向国企。这次应对金融危机,国家4万亿元的投资,据说民营企业所得不足5%。
再次,国企获得银行大量贷款。国企顶着“红帽子”,银行可以毫不犹疑向国企贷款。国企拿到银行贷款后大力扩张,比如目前出现的“地王”均为国企,国企在房地产领域已占据60%份额。
最后,国企具有股票上市的优先权。股票上市是企业圈钱的大好机会,而国企一般都有优先权,截至2002年,国企在股市上圈钱已超过7000亿元。以后又圈了多少钱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国有资产的核心部分几乎都已上市,其圈钱数字会大大超过2002年以前。
我们的GDP是土色的
记者:但是不可否认,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现在的国有企业毕竟效益好了。
何伟:国资委说,国企搞不好我要挨骂,搞好了我也要挨骂。为什么会挨骂呢?就是因为没有进行改革,维护了垄断特殊利益集团。现在靠垄断,银行贷款百分之八九十都给国有企业,股票上市国有企业也是优先,资金来源上得到这么多优惠,还要垄断价格,能不挨骂吗?
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挣钱谁能赚过谁?当年就是因为国有经济经营不好,改革效率低,才把民营经济引进来。现在你要靠垄断优势去保值增值,追求利润最大化,民营企业当然竞争不过你了。
而且你的效率和国外一比就很低了。有人说我们的GDP是土色的,不是金色的。人家GDP中的核心技术占50%-60%,我们占1%-2%。要站在高处要求自己,不能说我现在可以了,很大了。这个不行,在世界上站不住。
记者:做大做强国企的确是现在的一个明显趋势,这背后的根源是什么?
何伟:国企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要对国有经济有一个明确定位,也就是要国有经济干什么?十五届四中全会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回答,即:“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产业中的骨干企业。”这一决定将国有经济锁定在“三个行业两类骨干企业”之内。这是第一次提出明确定位,以前从来没有过。
这就引起了“国退民进”,或者说“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控制的行业和领域当中,国有经济应该进,以外的应当退,而总的趋势是“国退民进”。之后才导致了政企分开,取消了几个工业部,为民营经济发展开拓了空间。
中央的这个决定,从理论和实践上讲有重要意义。《***宣言》诞生以来一百多年,国有经济到底要干什么,对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界定。应当说十五届四中全会是第一次在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明确定位。从实践上来讲,过去国有经济管的面多而宽,结果是管不了、管不好,效率很低,浪费了好多资源,人民不满意。所以国有经济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这个定位非常重要。
但是这个定位前几年遭到了两个“旋风”的冲击。境外的郎咸平刮了一个“郎旋风”,境内的刘国光刮了一个“刘旋风”。两个旋风一刮,国有经济的定位很快被修改,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的“自然垄断的行业”被改为“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这就大大扩大了国有经济占据的范围,压缩了民营经济的经营空间。
不能垄断地追求利润
记者:但是两个“旋风”肯定不是一种公开的理由吧,其背后深层的理由是什么?
何伟:现在将国有经济做强做大的理由,一是说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二是说国有经济是党执政的支柱;三是说为了加强中国的综合竞争力,国企要保值增值,与世界上的大企业抗衡,因此就把许多小企业合并在一起做成大企业,进入世界五百强。把小舢板放在一起做成了航空母舰,从总量上来说可能很大,但是质量很差。就拿中石油来说,人均利润才1万美元,而美孚人均50万美元,从核心技术、经营管理效率、劳动生产力到经济效益,和国外行业相比差距很大。
记者:这三个理由看上去都很正当,你认为有什么问题?
何伟:这三个理由都难以成立。
就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基础、党执政的支柱这两点来说,实际上,现在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应当说是平分秋色的,民营经济贡献率可能比国有经济贡献率还要大。难道说民营经济就不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民营经济就不是***执政的支柱?当年我们说,不改革,中国就是死路一条,那么谁救了中国呢?是国企还是民企?应当说是民企救了中国市场,国企当时是改革对象,真正救中国的是民营企业。
正因为我们是两个经济轮子一块转,所以十六大才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另外一个,国企要保值增值,这个提法对不对呢?在一定条件、范围、时间内这个提法是可以的,因为刚改革的时候有些国有资产流失了。但是如果把国企的任务定为保值增值,就把国企引向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国企的主要任务应当是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国有经济有的就是要赔钱的,比如北京的公共汽车就是赔钱的。提供公共产品为什么要国家经营呢?就因为它不能赚钱,民营经济不愿意经营,所以必须国家经营,这样才叫国有经济。
追求利润最大化,国企在任务上就偏了方向。国企就会继承原来垄断的优势,利用它的优越条件来扩大经营。国有企业为什么出现了那么多地王,就是因为这样,它可以用国企的优势,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银行贷款,股票上市,以它特有的优势,获得垄断利润。
记者:应当说,现在的国有企业已经发生了变化,资本结构变了,有些是股份制的,在这种情况下国企难道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吗?
何伟:追求利润可以,但不要垄断地去追求。石油出口价格远远低于国内的销售价格,你这是垄断国内市场,低价出口,赚的是国内老百姓的钱。也正因为垄断,没有竞争,才会出现中石油人均利润1万美元、美孚人均50万美元的局面。
如果说垄断后利润交给国家也可以,但是利润又很少上缴,而自己形成高工资高福利高补贴,特别是那些高级管理者收入动辄几百万,形成一个特殊阶层。
死人抓住了活人
记者:出现这样的问题,你认为当如何从根子上解决?
何伟:表面上看这是某些部委的问题,背后实际上还是观念的问题。现在好多人认为,公有制占主体就是国企占主体,只有这样才是社会主义制度,这就是观念上的问题。
公有制占主体,但什么公有制?公有制的内容是什么?公有制是国企还是民营经济?如果定位是国有经济占主体,那国有经济就应当做强做大;如果说公有制占主体,那公有制包括的范围就很大了,国企、集体经济、股份制、各种基金,都是公有,该做强做大的就不光是国企了。
另外,国有经济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原则上是对的,但问题是什么是国民经济命脉?哪些行业是国民经济命脉?银行、石油、铁路、航空、钢铁是国民经济命脉,那么粮食棉花是不是国民经济命脉?笼统讲国民经济命脉,那么到底谁才是?还有,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怎么控制?整个行业垄断是一种控制,国人控股也是一种控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也要细分,否则笼统一讲,就变成怎么做都是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我们在观念上仍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不够。
案例
中石油“夺冠”为何反挨骂
中国人历来是喜欢第一的,这次却一反常态。
5月30日,由英国《金融时报》评选出的2010年度全球500强企业榜单上,中国企业第一次站上榜首―― 截至2010年3月31日,中石油市值达到3293亿美元,比第二名埃克森・美孚高出130多亿美元;微软名列第三;中国工商银行紧随其后,排名第四;中国移动排名第十。
中石油“夺冠”赢来的不是喝彩,反而是骂声一片。在各大门户网站的跟帖中,几乎看不到赞许的声音。“当年期待我们有世界五百强企业,现在有了,却更加心酸。”腾讯网友“小景”评论说。
北青网的一份网络调查更能直观说明问题。在1302人参与的网络投票中,投票表示“辛酸,油价抬上去的”为891票,占68.43%;投票“不买中石油股票”的为260票,占19.97%;投票“骄傲,中国强盛了”共124票,占9.45%;表示“投资中石油股票”的只有28票,占2.15%。
为何全民“唱衰”中石油?首先是因为巨大国企中石油的市值走高与百姓福利的改善毫无相关。如果非要说相关的话,那也可能是一种负相关。
我国的石油价格实行国家定价,价格垄断之下,怪现象频生。其一是我国石油涨价的积极性远高于降价的积极性。有车主做过统计,近五年国内油价涨10次降4次,涨的时候每吨能涨五六百元,降的时候才降二三百元;国外油价降了一个月才跟着降,国外油价涨三天就立马跟着涨。人们形象地比喻这种局面为“涨若放箭、跌若拉纤”。
其二,长期以来,我国的石油出口价远低于国内销售价,相应的,国内的加油站零售价远高于欧美等国。《第一财经日报》的调查显示,2010年3月,国内汽油、柴油的出口价(折合为人民币后)约是5012元/吨、4644元/吨,比国内零售价至少分别便宜3400元、2700元。
发改委解释说,国内油价之所以高是因为其中含有向国家上缴的城建税、消费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但是经测算,即使刨去这些税费,出口油价仍低于国内成品油价10%左右。
举此二者,是想说明,中石油之“大”非但并未给百姓带来福利,反而令百姓承担着高油价之苦。
回到这次新闻事件本身,中石油此次登顶的是市值。不明真相者以为中石油一定深具投资价值,殊不知中石油竟是境内众多普通投资者的噩梦。2007年11月5日中石油在境内上市。香港H股上市每股1.27港元,A股上市发行价高达每股16.7元。上市当天开盘价飙升到48.6元,普通投资者纷纷追高,至今未能解套。坊间调侃:“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满仓中石油。”
相反,中石油在美国融资不过29亿美元,上市4年海外分红累计高达119亿美元。而境内投资者由于支付价格过高而所占股本较低,专家测算,他们希望通过分红收回股本需要100年左右。如此内外差异,令人心寒。
中石油成就的似乎只是它自己。2007年5月,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公开表示“深感对不起中小股民”,并表示在高油价的大背景下,中石油将不改造、不新建办公楼、不买小汽车,以节省成本。然而,2009年就曝出太阳星城事件,中石油以超低价给员工购房,一时舆论哗然。
作为大型国有企业,中石油所创造的利润本应与全民共享,然现实中非但无利可享,反而处处与民争利。用学者马光远的话说,“它很赚钱与我无关,但它赚的是我的钱。”如此,岂能不背负骂名。
中石油凭什么能够这么做?原因在于垄断。在腾讯关于此条新闻的7520条网友评论中,被顶得最多的一条获得2 万多次支持―― “国家的悲剧,都是垄断惹的祸。”
中石油、中石化这些大型国企龙头,不仅继承了国企改革前国家工业部门的垄断权力,而且因拥有了经营自和分配自而实际上进一步放大了自身权力,从而变成了一个“独立王国”或者说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于是,我们看到中石化原总经理利用对国家资源的巨大处理权力,一次性将加油站批给情妇,再经转手轻松获利1亿多元。
国民经济的命脉范文5
中国古代的城市大多是因政治功能而形成并生存的,基本上都是从国都至县(邑)的各级行政机构驻地。这些城市往往也是地区的或全国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甚至是军事中心。但随着政治中心的转移,一座城市的其他功能也可能随之消失。一旦城市的功能改变,即使自然条件依然如故,相应的硬件和软件都会随之改变。否则,这些硬件和软件不是过剩就是不足,或者只能废弃,城市就会失去生命力。
城市功能的生命力很大程度体现在城市的文脉上。所谓“城市文脉”,就是指一座城市的文化及文化传统——不仅仅是指当时存在的文化,还包括过去的文化。因此与城市的功能是否延续有密切的关系,如果这两者是延续的,那就形成了一种传统;如果两者是不同的,或者以往有过这样的不同,这种传统就中断了,难以形成文脉。一座城市,尽管现在的文化很发达,如果过去的文化已不复存在,或者从来没有这样的文化,要形成文化传统必定要假以时日,形成自己的文脉则更需要长期的积累和绵延。
另一方面,只有形成了自己的文脉,并且得到延续,城市的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才有可能推到极致。文脉不仅是城市的基本设施、名胜古迹、文物遗址的积累,更是一代代城市人的文化和智慧的结晶,足以保持城市的记忆,提供调节人地关系和适应变化发展的经验。
但是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并非所有的城市都能保持不变的功能,特别是在变革的时代,受到天灾人祸的摧残,一些城市的功能被强制改变,城市被破坏殆尽,延续数百上千年的文脉就此中断,幸而不绝如线,也已岌岌可危。例如,三国吴、东晋、宋、齐、梁、陈六朝的都城建康(建业)作为南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存在了三百多年,其功能基本不变,文脉得以延续。但到隋灭陈时将建康城彻底毁灭,将地区行政中心迁往别处,当地人口几乎全部外迁,这座六朝古都便从地图上消失了。尽管以后的南京是在这片土地上重建的,但除了战火毁灭不了的古代遗址遗物外,还有多少六朝遗风?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中国的绝大多数城市都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城市功能的同化、泛化,都要具有经济功能,要以生产为主;都要破旧立新,将传统当垃圾清除,立新却缺乏创新。改革开放以来又经历了急剧扩张和大拆大建,城市功能同化、泛化的趋势加剧,甚至盲目确保不现实的发展目标。大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大量城市人口成为移民,能够传承城市文化的本地人口迅速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具有延续城市文脉的自觉性,不采取特殊的措施,文脉的断绝是不可避免的。
国民经济的命脉范文6
关键词:农村;基础水利工程;意义;作用
中图分类号:S27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7-0223-1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水利作为农业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稳定农业生产、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现阶段要充分利用全国上下高度关心关注水利的良好氛围,围绕提高防洪抗灾能力、供水保障能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大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大范围动员社会力量,抓住时机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努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 健全和完善农村基础水利工程的意义和作用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农村水利更是农业的命脉。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村水利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我国人多地少,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衡,各地农田经常受到水旱灾害的威胁,兴修水利、平整土地、战胜灾害、建设高产稳定田,一直被看作农业发展的命脉。为此,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水利,更多地与农业生产密切联系,相应的水利建设主要是以蓄水、引水、提水、灌溉、抗旱排涝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水库、沟渠、排灌站、水井建设及小流域治理等。
1.1 农业生产方面
农村水利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坚实基础。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目前我国灌区以占全国 46%的耕地,生产了全75%的粮食、80%的商品粮、90%以上的经济作物。随着人口的增多,粮食增产任务越来越重。近些年江苏、浙江、上海等建设了高标准农田水利的地方,都是粮食生产稳步增长的地方。
1.2 农民生活方面
农村水利建设是保障农民饮水安全、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坚实基础。水利是民生之本,加快水利建设,保证饮水安全和防洪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1.3 农村生态方面
农村水利建设是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社会和谐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当前我国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较大,这些问题的背后或多或少与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程度不同有密切的关系。做好水利工作,调节好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维护用水公平,营造稳定的用水秩序,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然而,目前我国农田水利基础脆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仍然是制约农业稳定发展的突出因素。同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还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不高,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就业,组织动员农民投工投劳难度加大;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等力量不足问题凸显,出现质量隐患的风险加大;工程建后管理和维护机制不健全,过快老化损坏问题突出。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水利工程建设。
2 发展农村水利基本建设需要加强的工作
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农田灌排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加强末级渠系改造、田间工程配套、重点涝区治理,强化“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二是抓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节水灌溉技术普及推广,建设一批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片区;三是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严格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四是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对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工程设施要在每年的农闲季节修复,对各类防洪设施要在明年汛前全面修复;五是抓好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推进中小河流和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六是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努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已将水资源与粮食、石油并列为战略资源。有的还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高度,将水短缺列为危及世界粮食安全,危及人类健康和自然生态的严重问题。我们必须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来重新认识新时期农村水利建设的战略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调整发展思路,走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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