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管理办法
餐厅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职工餐厅岗位设置
(一)职工餐厅下设办公室,设餐厅管理员、会计(兼保管员)、出纳(兼采购员)各1名。
(二)餐厅灶间设厨师2名,服务员3名。
(三)职工代表5名。
二、餐厅管理规定
(一)就餐办法。
1、餐厅办公室制作餐卡,各单位根据用餐人员数量自行领购。
2、外出执行公务人员中午必须回职工餐厅就餐,特殊情况须提前说明原因,以便餐厅合理安排用餐数量。
3、就餐时统一使用餐厅托盘,自选饭菜。
4、就餐者持餐卡先划卡后领取饭菜。
5、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在本餐厅就餐。
6、除集体加班外,公休日一般不安排就餐。
(二)就餐时间。
1、餐厅开饭时间为中午12:00-12:30,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得提前。
2、因公不能按时就餐者,应提前通知餐厅留饭。
(三)就餐人员十项守则
1、就餐人员应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做到文明就餐。
2、就餐人员必须到餐厅就餐,不得将食品带到办公楼内用餐。
3、就餐人员应自觉服从餐厅人员的管理。
4、餐厅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
5、爱护餐厅的公共设施及公物,饭菜及餐具不得带出餐厅,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餐桌、餐凳。
6、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按先后顺序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插号,不得将餐卡转借他人使用。
7、讲究卫生,自觉保持餐厅的整洁,不得将饭菜汤等洒泼在餐桌、椅、地上,残余饭菜应倒入指定的容器里,餐具放在指定的存放处,做到人走桌地两净。
8、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根据个人饭量领取饭菜,不得少吃多要。
9、餐厅内严禁酗酒。
10、用餐后不得在餐厅内长时间逗留。
(四)餐厅工作人员十项守则
1、餐厅工作人员按岗位分工进行工作,做到遵守纪律,服从分配,团结一致,搞好协作。
2、餐厅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3、工作人员不得私拿、私分、私吃餐厅主副食品,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奖金或工资,直至辞退。
4、餐厅工作人员,上班前必须换工作衣帽。
5、餐厅工作人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
6、应保证准时开饭,并在开饭五分钟前做好一切准备。
7、在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8、在工作过程中,要爱惜餐厅用具、设备。
9、监督用餐人员是否存在浪费等行为,敢于制止并向管理员汇报。
10、餐厅工作人员在职工开饭后用餐,用餐完毕要马上整理卫生。
三、餐厅管理方式
1、职工餐厅实行专人负责,民主管理,餐厅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努力提高饭菜质量,降低伙食成本。
2、餐厅管理员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征求有关饭菜质量、口味、服务态度、卫生等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采购材料入库前,保管员必须验收,履行签字入库手续。入库后要加强保管,分类存放、分类记帐;出库时要严格执行发货制度,保管员凭厨房领料单发货,由保管员和领料员两人签字出库。
4、认真贯彻《卫生食品法》,把好病从口入关,生食和熟食分开,食品和原料分开,防止污染,防止肠道传染病,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5、广泛征求意见,每周订一次食谱,按照食谱调剂伙食,要经常变更饭菜花样,搞好主食和副食的搭配,保证干部职工吃饱吃好。
6、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非伙房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禁止传染病者入内。
四、财务核算规定
1、餐厅办公室要加强餐厅的经济核算管理。
2、财会人员应按财务制度的要求,设置帐簿及原始凭证。
3、应建立健全库存物品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不准有帐外物品。
五、卫生管理规定
1、健全卫生制度。餐厅工作人员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2、地面、墙面、天棚、烟罩、门窗、工作台、用具保持洁净,无灰尘、无蛛网、无污染。
3、严格厨房卫生要求,按规定卫生标准执行。
4、食品按“四隔离”要求存放,严格交叉污染。灶间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5、禁止加工使用变质和过期食品。
6、垃圾要入桶盖好,及时清理外运。
7、积极消灭四害,及时喷药、拍打,消灭苍蝇、蟑螂、老鼠等虫害。
8、工作时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常洗常换保持洁净,禁止穿拖鞋。
9、从业人员不准留长发、带戒指、染指甲。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0、从业人员要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
六、库房管理规定
1、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领料完毕后,领料人应立即离开库房。
2、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存放有毒物品。
3、一切出入库的物品,都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
5、库房内禁止存放私人物品,库房内的物品不准私自外借和私自送人。
6、库房的钥匙由保管员妥善保管,不准随意交给他人。
7、库房内的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有序。
8、库房应经常性的进行除虫、灭鼠工作,以保证库存物品不生虫,无鼠害。
9、库房的各房间应配齐灭火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
10、库房每月盘点清库一次。
七、岗位职责
(一)餐厅管理员岗位职责
餐厅管理员在办公室领导下,全面负责餐厅各项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餐厅工作计划,安排布置工作任务,指导、督查餐厅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2、负责组织餐厅工作人员本职业务培训,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完善餐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的措施标准。
4、全面负责餐厅的食品卫生及工作间卫生的管理监督。
5、负责餐厅的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
6、负责伙食调剂,审定食谱及接待工作。
7、负责市场调查,对采购人员实施有效管理监督。
8、负责拟定炊事设备、设施的添置和更新改造计划。
9、协调餐厅各环节的工作,妥善解决和处理各种矛盾,维护餐厅人员的团结。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餐厅会计岗位职责
餐厅会计在餐厅管理员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餐厅的财务工作。
2、负责餐厅的资金管理,成本核算。
3、按期提供餐厅的各种统计数据和报表。
4、负责餐厅的固定资产管理,清查资产,每月盘库。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餐厅出纳岗位职责
1、在餐厅管理员的领导下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餐厅的现金及存款的管理。
2、负责将餐厅应收的款项收款入帐。
3、负责支付各项餐厅应支付的款项。
4、负责审核发票、入库单的正确与否。
5、负责餐厅的现金保管和安全工作。
6、负责餐厅的考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采购员岗位职责
1、根据采购计划或主管领导的安排,做好主、副食品、调味品、炊具、什品的采购工作,及时采购回所需物品、原材料。
2、熟悉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拒绝采购发霉、变质、腐烂及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及原材料。
3、搞好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货源渠道,保证所购物品及原材料质优价廉。
4、采购的物品及原材料必须当天填好入库单,交保管员验收入库。
5、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手续完善,结算及时准确。
6、积极参与餐厅管理,主动提供市场信息,根据市场变化提出合理化的采购建议。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保管员岗位职责
1、对采购的食品及各种原材料做好验收入库,需过秤的要过称,需计件的要核对清楚。
2、库内食品及原材料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记明显,建立原材料进出帐簿,保证帐实相符。
3、同类材料凭领料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好发料工作。
4、库内常备食品、原材料储备有定额,及时做好申购计划。
5、要加强所存食品、原材料的管理,确保不生虫、不霉变,防止腐烂变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6、定期做好物资清点。
7、不得擅自存放个人物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服务员岗位职责
1、服务员必须具备正确的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仪容仪表,熟练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接待能力。
2、每天餐前必须将餐厅的桌椅、地面等擦洗干净,无灰尘杂物,餐具要进行全面消毒洗刷。
餐厅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餐厅 管 理 规 定 (试行稿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司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公司内部餐厅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为公司广大员工提供卫生、洁净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及今后为公司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各类餐饮经营场所。 第二章 餐厅管理 第三条 内部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办公室代表公司负责对餐厅的监督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就餐厅的经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1.办公室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以及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颁布实行的餐饮管理方面的法规; (二)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内部餐厅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餐饮服务单位的招聘、签约; (四)负责对公司餐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五)代表公司接受与处理员工对餐厅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 2.员工监督权利: (一)员工有权就餐厅卫生条件、饭菜质量、价格等方面问题提出疑问、建议、意见或投诉,并有权要求餐厅给予明确答复; (二)在自愿推举的前提下,由员工中选举产生5名餐厅卫生监督员,由办公室定期召集监督员、餐厅经营者进行三方座谈,集中反映、处理对餐厅经营管理方面的疑问、建议及投诉。 第三章 服务要求 第四条 餐厅餐饮承包服务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单位,同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协议。 第六条 餐饮服务单位以服务公司广大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特点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第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规范其内部管理规定。 第八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保证食品质量,办公室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不定期检查、抽查,餐厅应努力增加和不断调整饭菜口味,严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价格,文明服务。 第九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张贴餐厅经营情况公示单,有义务、有责任诚恳接受并及时解决员工有关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十条 餐厅服务经营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招聘餐厅工作人员,所聘人员须到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 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部门、广大员工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处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各种牌证,其费用由餐厅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厅卫生问题受到处罚,由餐厅经营单位承担,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 第五章 餐饮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条 各类餐饮用具、设备均由餐厅自行购置,并应指定专人保管,制订完善的使用条例。 第十四条 应定期对餐饮用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消毒处理,以确保设备的使用正常和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 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做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不得加工卫生状况不确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各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职责: (一)餐饮服务负责人(服务协议签约人)职责: 1.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 2.负责制定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3.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与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与上岗证。 4.负责货源采购、送配点的索证工作,不得采购无食品供应合格证供应点的食品,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购。 5.保证食品的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6.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措施。 7.保证盛具、餐具的严格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液应当对人体健康无害。 8.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反之,不得使用。 9.积极配合市、县各级主管单位、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整改。 10.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公司将立即终止餐饮服务协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餐厅经营者自行承担,公司不负担任何连带责任。同时将报请卫生、工商等主管部门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餐厅卫生监督员职责: 1.负责对餐厅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条件等方面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 2.代表公司广大员工,广泛了解、征求意见,随时就员工意见集中的问题向餐厅经营者提出质疑,要求其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在由公司主管部门、餐厅经营者参加的座谈会上提出意见、建议,并对餐厅经营管理者进行打分。 (三)炊事员职责: 1.注意身体健康,如患腹泻、发热、呼吸道感染、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等,应暂时隔离,治愈后再上岗,防止炊事员带菌污染食品。 2.荤素生食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 3.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4.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5.食品出售前洗手,出售时不用手抓食品、不抽烟。 6.做到生熟盛器、揩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 7.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8.负责工具、机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9.个人卫生做到三白(帽子、衣服、口罩)三勤(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二00五年五月五日
餐厅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伙食管理 民办院校
一、民办院校伙食管理的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是高校伙食管理的最重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伙食管理的基本依据。食品储存、加工等流程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高校伙食管理部门是食堂管理的责任主体。高校食堂开业必须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而负责该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高校食堂的法人代表是高校校长,对升达学院来说,院长是食堂的法人代表,并在《餐饮服务许可证》上显示,这是高校伙食管理部门拥有伙食管理权的可靠依据。
(3)政府的政策、文件精神是高校伙食管理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多次下发稳定高校伙食价格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精神有的是指导性的,有的是规定性的,各高校都要遵照落实。
(4)高校的办学思想也是高校伙食管理的依据。生活养成教育是升达学院的一大特色,学院在与各食堂承包商签订协议时,就把学院的办学思想、管理制度写入食堂承包协议书中,并将诸如《食堂管理工作奖惩条例》等规定作为协议书的一部分列入其中。这样,学院就把对食堂商户的管理具体化、明确化,也为学院伙食管理部门对食堂的日常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民办院校伙食管理的基本思路
(一)饭菜价格市场化趋势
高校伙食管理面临两难境地:政府为了保稳定,要求高校饭菜价格稳定,这具有浓厚的计划色彩;另一方面,高校饭菜原料价格是随市场而变化,学生对饭菜质量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这就要求价格市场化。高校伙食价格面对市场与计划两只手,处于两难境地,这使得高校伙食管理面临困境。
当前,升达学院饭菜价格是以市场为主,价格管理为辅。从近几年来看,升达学院着力构建多层次的饮食供应结构,来适应学生多层次的需求结构,饭菜价格的市场化趋势明显,学生对饭菜价格的意见大幅度降低。升达学院的食堂饭菜价格在实践中走出了一条价格逐渐市场化的路子来。
(二)食堂管理法制化
当前,升达学院伙食管理面临着如何管理,管理深度问题。升达学院食堂管理着力于依法依章则办事。随着国民法治意识的提升,食堂承包商户的法治意识也在增强,法制化、规范化是食堂管理必然要走的道路,粗放式管理已经不合时宜。
过去,升达学院食堂承包商户大多数是个体户、夫妻店,食堂管理不够精细,甚至无章可循。现在,升达学院已经引进多家餐饮公司承包经营,商户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管理法制化、管理精细化势在必行。
(三)食堂运营公司化
目前,高校食堂运营主要有个体经营、公司经营、集团化经营、学校自办食堂等模式。个体经营有其灵活性,但不利于经营水平的提高;集团化经营能够提升餐厅的品味,但校内众多食堂由一家餐饮集团承包经营,对学校饮食服务的控制力较强,相对来说,校方对食堂的控制力较弱,校方政策落实难度大;学校自办食堂使得校方控制力很强,政策意图能够落实彻底,但学校的负担大,管理难度也大,灵活度不足。学校食堂由不同公司经营,相互竞争,相互制衡,既能提升餐厅品味,又能不失其灵活性。不同公司在竞争中,也给了学校控制餐饮运营的空间。由此来看,食堂运营公司化是高校食堂经营较好的选择。
当前,升达学院正加快引进餐饮公司的步伐,利用餐饮公司的力量,有步骤的改造老旧食堂,使得学院食堂逐步得到升级,不断提升学院师生的就餐环境。
三、民办院校伙食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合同管理。
升达学院分别与承包食堂的商家签订协议。在食品相关法律的框架下,学院与商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商家应遵循的服务承诺等方面以协议的形式确立下来。这样,以协议的形式保证校方对食堂的管理不失控,同时,也以协议的形式保证了商家一定的自由经营权。
(二)餐饮市场管理
当前,高校餐饮市场存在校内商家之间的竞争、校内与校外商家之间的竞争、外卖与现场销售之间的竞争。学院伙食管理部门要维护校内商家正常的竞争秩序,禁止无序竞争,禁止恶性竞争。校内校外商家之间的竞争有利于饭菜价格市场化,但要教育学生提高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外卖使得学校无法对饭菜质量进行监督,同时,外卖使得社会化的商业竞争引入校内,会或多或少影响校园环境。因此,学院可以禁止外卖商家进入校园送餐。
(三)餐厅文化建设
作为高校的餐厅,必定要有其丰富的文化气息。高校餐厅不同程度的也反映了一个学校的办学品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标准化食堂评估中就有对餐厅文化的要求,并具体到对餐厅电视的要求。民办高校应该重视餐厅文化建设,在餐厅布置电视、电子屏等信息公告平台、餐厅监控设备以及可供学生随时查看的后厨操作实时监控系统,全方位塑造健康、雅致、舒心的餐厅文化。
(四)制度管理与过程控制
高校伙食管理制度大多比较健全,主要是制度的执行与过程控制问题。升达学院各食堂采取奖扣分制,校方和学生的检查一律按规定扣分,当然,学院也对检查成绩优秀或其它公益事业表现突出的进行奖分。学院对各食堂学年末最终考核成绩末尾者给予一定的惩罚或直接解除协议予以淘汰。这样,在动态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实现过程控制。
餐厅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那么我为什么会把这三个词联系在一起呢?请先来看一下这三种身份的概念。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是指在组织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管理人员工作绩效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组织的日常经营状况以及企业的成败兴衰。
钟馗:中国民间传说中能打鬼驱除邪祟的神--赐福镇宅圣君,民间常挂钟馗的像。春节时钟馗是门神、端午时钟馗是斩五毒的天师,钟馗是中国传统诸神中唯一的万应之神,想福来福,要财得财,有求必应。
门神:门神系道教因袭民俗所奉的司门之神。在我们中国,可以充当门神的人物有很多很多,主要有:关羽和张飞,佛教的四大天王以及韦驮护法与伽蓝护法,张、黄、蘇、李四将军,王天君和马天君,神荼和郁垒,方弼和方相这哼哈二将以及《封神演义》当中的郑伦和陈奇,秦琼和尉迟恭,青龙和白虎,赵云和马超、马岱,薛仁贵和盖蘇文,孙膑和庞涓,白起和李牧,扶蘇和蒙恬,秦三世和楚义帝,孟良和焦赞,燃灯道人和赵公明,姚期和马武,魏徵和徐茂功,赐福天官和刘海,加官神和晋禄神,和合二仙,玄坛真君与五路财神,关胜、关平、周仓,徐延昭与杨波,裴元庆和李元霸,岳飞和温琼,岳云和狄雷,赵匡胤和杨衮,胡大海和常遇春,还有就是刚刚才说到过的锺馗。但在这些门神当中,流传最广的,也是最受百姓欢迎的,当属秦琼和尉迟恭。
介绍过这三种身份的性质之后,大家应该可以看出他们的共同点与差异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都有监督作用,管理人员监督的是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员工,门神当中的秦琼和尉迟恭监督的是各路牛鬼蛇神,钟馗监督的是路上闲逛的魑魅魍魉。同时,他们在都具有监督作用的共同点之外,还有些微小的差异,大家可以静下心来仔细的分析、推敲一下他们之间的差异,笔者认为,管理人员和钟馗之间的差异还是很小的,但管理人员、钟馗与秦琼和尉迟恭之间的差异还是很明显的,差异就是门神只能贴在门上吓唬各种小鬼,而管理人员和钟馗可以主动的出去“捉”。管理人员可以去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违规人员,然后给予这些违规人员相应的处罚,钟馗可以去捉那些违背了天条的各路小鬼,将神话传说当中的各种人物与现代管理制度相结合,还是很有趣的。
笔者曾经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观点——说国人的奴性比较强,笔者认为确有些道理。
举一个真实的例子。
笔者就职的公司,因为餐厅的场地有限,所以每天午餐时都要请就餐人员分别按时段就餐。简单的要求就是:一线人员在每天的11:30分开始就餐,二线的管理人员要求在每天12时开始就餐。同时,这两个所要求的时间不得提前,为什么不能提前去餐厅就餐呢?因为如果早于11:30分去餐厅就餐,饭菜还没有准备好,大家都拥进餐厅会给餐厅的工作人员带来不便,同时,也不利于保持餐厅的卫生状况。如果早于12时就去餐厅就餐,11:30分去的一线人员就餐还没有结束,会造成餐厅的混乱,只有遵守一线人员11:30分开始就餐,二线管理人员12时开始就餐的管理规定,才可以实现既不影响餐厅人员按时开餐,又不影响餐厅就餐秩序的基本要求。
但是,这个基本的小小的要求,如果没有管理人员的死看死守,仅凭着员工自觉遵守,是几乎永远都无法实现的。
这个按时就餐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公布之后的前两天,公司的员工遵守的都还不错。
一线员工基本没有早于11:30分去就餐的,二线的管理人员也可以做到不早于12时去餐厅就餐,但从第三天开始,大家就把三天前公司的要求抛在脑后了。食堂管理员私下里和笔者说:“领导,你抽空去楼下餐厅看看吧,得管管了,现在每天11:20楼下餐厅的窗口就得排上20多人的队了!”“哦?这样!好,我明天中午去楼下看看,如果有必要的话,就按制度的要求处罚几位,不然大家记不住公司的要求。”笔者这样回答食堂管理员。
第二天,为了解决昨天食堂管理员向笔者反映的不按时就餐的问题,笔者在中午时放下了手头的工作,带着《行政处罚单》在11时15分走进了公司的餐厅。食堂管理员所言果然非虚,刚过11时20分,就有两名公司车间的同事走进了食堂。笔者问他们二位:“你们没看到公司关于按时就餐的规定么?”他俩满脸通红的同时哑口无言,笔者说“抱歉了,我只能按照公司的规定,对你们二位每人处以5元钱的罚款,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们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不能,更不能践踏规章制度,你二位就当一人消费5元钱吃顿中午饭吧!希望你们下次不要自费进餐,谢谢支持!”这二位亲爱且可爱的同事自知理亏,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争辩也没有请笔者手下留情,转身退出了餐厅。他们二位走出餐厅之后,后面再没有一位同事提前进入餐厅,想是笔者在餐厅进行违规处罚的消息被他二人给走漏了!
自打这次笔者对违规人员进行了处罚之后,餐厅的秩序着实是好了几天。好到什么程度?好到11点30分之前,即使有提前收工的同事可以就餐,也不敢进入餐厅等候,宁可在餐厅外面等着,也绝不踏进餐厅一步,那时的餐厅,真的就和“雷池”一样啊!11点30分之前,餐厅外面全都是等候进餐的同事,11点30分一到,大家立刻有序进入餐厅排队等候就餐,而且排队的过程中没有一位插队、加塞儿的同事,那真是可以用一句成语来形容——秩序井然。
但是好景不长,这种美好的秩序井然现象,只持续了短短的不到一周时间就又变成“涛声依旧”了!笔者因为分管工作较多,没有办法每天都下楼去餐厅,监督大家遵守就餐要求时间的落实情况,因此在五个工作日之后,食堂管理员再次来找笔者说:“领导,你还得下去看看,这几天餐厅的就餐时间又没有人遵守了!”笔者呢,没有办法,只好再一次拿着《行政处罚单》走进餐厅。公司的同事们,还是很聪明的!11点22分,公司餐厅的玻璃门外面闪过了一双眼睛,快到笔者这裸眼5.0的视力水平都没有看清是谁!虽然没有看清是谁从餐厅玻璃门外闪过,但是笔者却听到了一句清晰的话语“领导在里面呢,不能进去!”听到这句话,笔者是哭笑不得啊!这帮可爱的同事,他们改变打法了,他们开始有预谋、有组织、有分工的看着笔者了。没有办法,只能接受这个现实。这,也许是企业的一种无奈,或者说,是企业的一种悲哀。
正因为这种现状和无奈,致使笔者在某一天,再次下楼去餐厅检查就餐时间落实情况的时候,突然有了一个这样的想法,既然笔者在餐厅就可以秩序井然,既然笔者在餐厅就没有人插队、加塞儿,那就去婚纱影楼做一个笔者的喷绘照片挂在餐厅墙上呗!咱多花点儿钱,咱做个大的,咱做个比真人还大的,花不了几个钱不就把监督就餐时间的问题解决了么!把笔者的喷绘照片挂在餐厅的墙上,就像年节时在门上贴门神一样,用笔者的照片把那些企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小鬼”吓跑,笔者,老刘,也当一次公司的“门神”!或者,笔者也可以当一次钟馗,发挥一下“捉鬼”的职能,把上次那位玻璃门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过的仁兄逮出来。哈哈!多么有趣的一个想法啊!”
这只是一个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这不是神话传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企业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也正因为有了笔者亲身经历的故事,才有了笔者所提出的疑问——管理人员是钟馗还是门神?管理人员,钟馗以及门神的定义,笔者在本文的开头已经向大家做过介绍了,在此不再赘述。笔者说一千道一万,其实目的只有一个,应该如何解决当前企业当中存在的员工自觉程度不够,需要死看死守监督要求落实结果的实际问题。
多数人,大多数的人,都是自觉程度不够的,都是需要被监督的。但是,不能用管理人员的喷绘照片去监督啊!不能往公司门上贴门神去监督啊!不能请天师钟馗去监督啊!管理人员应该如何解决监督落实结果的要求,请听笔者下面的一些建议和观点。
笔者认为要解决管理工作当中的死看死守现象,首先要把拟订规章制度作为工作重点。规章制度的拟订要规范,要细致,要全面,要没有空子可钻,要明确奖励办法及罚则,要确定一项制度要求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为了使各位同行可以更加明晰的了解笔者所说的这第一个建议,笔者再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作为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员,笔者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拟订、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某些行政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产生加班时可以按照加班的工作时间折算存休,不计算加班费用。这是一个在笔者未到公司之前的规章制度,笔者就职于公司之后,说实在话,并没有发现此条规章制度有何不妥之处。但是在后来的某一天,问题自然而然的出现了,因为公司的某些员工发现这条规章制度有一个空子可钻。空子在哪里?空子就在规定了可以存休的同时,没有规定不可以必须先有存休然后才能休息。所以,某些聪明的同事就在自己有个人事情需要处理时,只和本部门的主管领导打个电话告诉一声说:“领导,我先休息了”,之后就心安理得的办自己的私事去了,待私事办完之后回到公司上班时,再在公司多呆上那么几个小时,报个加班把已经休过的时间补回来,这是一个多么有创意的做法啊!这是一位多么聪明的同事啊!古人云:“闭门常思自己过,闲谈莫论他人非”,在这个真实的故事发生之后,我不断的反思自己的行政管理工作做的是否完善,反思之后的结果就是——作为一名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在拟订规章制度时,力争做到尽善尽美,做到滴水不漏,做到没有空子可钻,不然,就会给一些聪明的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造成可乘之机。
第二个关于解放行政管理人员自己,又不影响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的建议就是充分授权。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将行政处罚权授权给有责任心的,敢于坚持原则的,工作时间相对宽松的一般管理人员。在前面笔者所说的食堂事件出现之后,笔者在公司设置了一个“督导员”岗位,将公司一名老职工的工作内容定性为“公司督导”,同时授予该员工行政处罚权。这位公司的老同志在公司就职时间超过十年,对公司的了解程度比笔者还要全面,而且他本人性格刚直,处事公平,敢说敢管,敢于坚持原则,平时他的工作内容不是很多,工作的闲暇时间他经常自发主动的去公司餐厅帮忙,笔者认为他是替代其监督公司用餐管理规定的**人选,因此在要求他监督公司用餐管理规定的同时,赋予他行政处罚的权利,可以代替笔者对违反公司规定的人员直接进行处罚,此举公示之后,食堂再无违反规定的现象出现,而笔者本人,也因为找到了合适的“门神”来替代自己,而解放了自己的有效工作时间。
最后,就是要将监督检查工作定性为“常态管理”工作内容,在拟订好完善的规章制度,充分对合适人选授权的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要通过抽查来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进行和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可以使企图钻空子的聪明员工摸不着管理人员出现的时间、次数和规律,既然摸不到“天师钟馗”出现的时间、次数和规律,又害怕自己因为违规而被“天师钟馗”擒住,那就只有老老实实地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这一个选择了。这三项“组合拳”同时打出,管理人员就可以将“钟馗”以及“门神”的“神力”集于自己一身,就可以在解放自己有效工作时间的同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
说了这么多,管理人员到底是“钟馗”还是“门神”呢?
笔者认为,管理人员即是“钟馗”又是“门神”。规章制度公示、之后,需要监督、检查规章制度所要求的落实结果时,管理人员是“门神”,要时刻从合适的角度去观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要“贴在”或“挂在”合适的地方发挥威慑作用。当有极个别聪明的员工违反了规章制度之后,或即使没有事实违反规章制度,但将要违反规章制度的苗头出现之后,管理人员必须发挥“钟馗”的作用,将这些有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小鬼儿”抓出来,对他们按照“天条”进行严肃的处罚,以便于公司的运营工作正常开展。同时,通过这种奖励先进员工,处罚后进员工的行政管理手段,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公司员工的日常行为,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标准。
餐厅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1.1特许者: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帐户及帐号: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1.2受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证件名称:号码:
1.3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美其乐餐厅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互相理解、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美其乐餐厅,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投资开办并经营特许餐厅。
特许餐厅名称:(以下简称特许餐厅)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特许餐厅性质:
经营地址: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其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餐厅的经营范围:
3、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
3.2乙方若为合股经营,则股东应在各方面意向、意见上达成一致,并提供合伙协议书供甲方备份。
3.3拥有餐厅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且无任何经济纠纷;合法使用权在5年以上,并提供证明。
3.4身体健康,家庭和睦;
3.5诚实、守信、正直、热情,热衷于餐饮业经营,有一定的餐饮经营经验;
3.6所有的从业人员愿意主动接受甲方的各种学习与训练;
3.7认同甲方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甲方的管理模式进行经营,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与各种支持。
4、特许经营权益费及其他费用
4.1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以现金或汇票形式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人民币万元整。
4.2为保证本合同各项条约的严格执行,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以现金或汇票形式一次性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出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
4.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人民币元整。自特许餐厅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30天计算)结束后3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4.4当甲方向乙方特许餐厅派驻管理或技术人员进行实际管理操作时,乙方向甲方派驻人员按照每人每日元支付外派费,并支付来回路费(以车票为准)。
4.5乙方于特许餐厅开业之日前7天内向甲方交纳原物料购货押金人民币元整。乙方原物料采购款每天结算壹次。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有知情权。
5.2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餐厅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
5.3有权向特许餐厅配送美其乐餐厅相关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甲方保证乙方加盟店与甲方自营店享受同等待遇,并保证所提品的质量,由于甲方所提品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4有权在合同终止后收回对乙方特许的条款和标志(字号、徽标、旗帜、颜色、字体、广告宣传画)的使用权。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特许餐厅正常经营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字号、徽标、旗帜、颜色、字体、广告宣传画的使用权。
5.5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餐厅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6向乙方提供字号、徽标、旗帜、颜色、字体、广告宣传画的使用权。
5.7为乙方特许餐厅提供技术骨干人员岗前培训。
5.8在乙方特许餐厅提出管理指导的要求后,甲方有义务在协定时间内提供管理指导和建议,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9提供开办特许餐厅所需的证明材料。
5.10对乙方广告促销策划的进行统一指导。
5.11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甲方拥有《手册》所有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或特许餐厅不得扩大使用。
5.12向乙方提供特许餐厅所需设备设施的采购清单及预算方案,经双方认可后另行签订设备设施代购协议,商定设备设施采购相关事宜。
5.13向乙方提供特许餐厅装修方案,指定装修实施方。如果乙方不接受甲方所指定的装修施工方,则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特许餐厅装修方案设计费,该费用按特许餐厅面积每平方米元计算;如果乙方接受甲方所指定的装修施工方,则乙方无需向甲方交纳特许餐厅装修方案设计费。特许餐厅装修相关事宜由认定的装修施工方与乙方另行商讨。
5.14向乙方配送原物料每周趟,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规定趟数所发生的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5.15甲方有权每个月调整一次特许餐厅产品原物料出厂价及出售价,并且保证向乙方的供货价格不高于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价格。
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有权有偿使用甲方注册的美其乐餐厅专用徽标、名称、标准字体、颜色、旗帜、广告画等宣传物。
6.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餐厅经营管理指导。
6.3有在特许餐厅所在地开设分支构的优先权。
6.4有特许餐厅装修过程中的监督权与建议权。
6.5有权在特许餐厅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考核。
6.6有权在甲方确定的产品售价基础上自行确定产品实际出售价。
6.7承担开办特许餐厅所需要的由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资金及费用。
6.8负责办理特许餐厅正常营业所需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切手续,因该类问题而造成特许餐厅无法正常营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9承担由双方共同认可的餐厅促销活动发所生的相关费用。
6.10按由甲方设计并得到双方认可的餐厅装修方案及要求进行餐厅装修改造,保证餐厅装修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餐厅的开业经营条件。
6.11乙方或特许餐厅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等,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6.12保证特许餐厅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6.13不得在特许餐厅之外使用本特许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6.14按甲方提供的方案进行餐厅宣传活动,同时不得将其用于特许餐厅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
6.15乙方及特许餐厅只能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或指定的、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产品和服务。
6.16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合同中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益费及其他费用。
6.17当需要甲方派员提供经营管理支持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6.1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企业形象及声誉,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6.19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在任何地区以任何形式开设美其乐分机构。
6.20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名、更换法人或更换股东。
7、特许餐厅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7.1特许餐厅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与规范标准。
7.2特许餐厅有义务每周将其营业额情况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报送给甲方.
7.3特许餐厅应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制定的特许餐厅财务规定规则。
7.4乙方应按月将特许餐厅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10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8、商标使用
8.1仅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特许餐厅所使用的商标(以下简称商标)合法所有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15日内,乙方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保证特许餐厅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由于乙方及特许餐厅自身经营管理责任而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或第三方评估决定。
8.4乙方及特许餐厅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商标的注册申请。
8.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特许餐厅不得在特许餐厅以外使用甲方商标,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商标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的规定
9.1乙方及特许餐厅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特许餐厅不得将其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餐厅保证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叁年内不将与特许餐厅相关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餐厅的财产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投保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向乙方派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其权利、义务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12、违约与处罚
12.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赔偿金额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确定。
12.2乙方或特许餐厅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将商标再许可、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在特许餐厅之外,自行制作和/或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餐厅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媒体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餐厅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应由乙方承担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3、合同的延期、解除与终止
13.1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三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双方重新签定合同并商定有关特许经营事宜;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2除本合同条款12.2之规定外,甲方发现乙方具有下列但不限于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餐厅,或擅自改变特许餐厅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餐厅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3.3本合同在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情况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餐厅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餐厅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序;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5)本合同有效期满。
14、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4.1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7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餐厅的工商登记。
14.2乙方应在7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及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招牌和资料等。
14.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餐厅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5、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15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依法律规定处理。
16、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特许餐厅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7、特许餐厅的折旧年限
特许餐厅折旧年限为年,从特许餐厅开业之日起计算。
18、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9、附则
19.1乙方承诺特许餐厅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餐厅权利义务的规定。
19.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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