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民盟申请书
入民盟申请书范文第1篇
我怀着无比崇敬和激动的心情,写下的我的申请__我志愿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在陈述我的申请理由之前,我想介绍两个对我影响最大的人__
一个是民主战士闻一多。早在中学时代,我就学过他的《最后一次演讲》。他“拍案而起,横眉怒对的手枪”,怒斥特务们:“你们完了,快完了!我们的光明就要出现。”他长须飘飘,和爱国学生们携手同行,走在挽救民族危亡的队伍前方。他的诗篇,犹如点点红烛,照亮黑沉沉的夜,引领着人们寻求光明!他的浩然正气、铮铮铁骨和崇高的民族气节令我敬仰。成为老师之后,我一次又一次的带领学生们学习他的文章和诗篇,对我来说,每一次学习都是一次灵魂的涤荡和精神的沐浴!我虽然平凡,但我想向先生那样,做“口的巨人,行的高标”!
另一个是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他留美归国后,拒绝高官厚禄,创办乡村师范。他赤脚穿着草鞋,与学生一起种菜、施肥,把每一分钟都用在教育事业上,甚至把文稿的收入也用来资助孩子。他的高尚人格,在人们的心中树立了一座晶莹的师德丰碑!自从我选择教师这个职业那天起,我就把先生的那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
虽然斯人已逝,但他们的人格魅力却历久弥香。他们成为我人生的灯塔和航标。后来我了解到,他们都是民盟成员,于是,我开始向往加入这个组织。但我深感自身的不足与渺小,一直怀揣着这份梦想,竭尽全力地工作。在三尺讲台上,谱写着我的人生乐章。我用自己的美德、爱心与智慧,引领着学生们追寻理想。16年过去了,我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一些成绩,面对着许多机遇和选择,我依然坚持着自己最初的梦想。当我觉得和民盟成员的差距渐渐缩小时,我终于敢于拿起笔,写下我的/,!/申请__我志愿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因为:
一。 中国民主同盟是中国***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中国***通力合作的参政党。民盟的基本职能是以宪法为准则,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民盟走过了一条爱国的、革命的道路,是中共久经考验的亲密战友。作为一个爱国人士,我愿意把参政、议政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表达对祖国、对中华民族的爱。
二、民盟的盟员与领导,他们大部分是文教界和其他方面工作的中上层优秀知识分子。作为一个人民教师,我愿意成为这个组织的一员,并在它的领导下和它一起不断地成长、进步。我愿意贯彻民盟制定的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发展祖国的教育事业、文化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民盟始终坚持与中国***“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并在现阶段,将工作重心向“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转移。民盟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提高全民族素质而努力。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深感自己肩上责任之重。因为未来社会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一切高科技的掌握,一切宏伟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相信自己在加入民盟后,能更好地奋战在教育工作的第一线,为培养新世纪的优秀人才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
作为教师,我们肩负着传承文明、开启智慧、塑造灵魂的神圣职责。我一定继续以闻一多、陶行知这些民盟先辈为榜样,投身到祖国的教育事业中,培养出更多的国家栋梁之材,为国家和民族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
为此,我申请加入民盟组织,并愿意遵守民盟章程,履行盟员义务,执行民盟决议。敬请组织上批准我的申请。
申请人:
入民盟申请书范文第2篇
笔者个人学经历背景
笔者的观察认为欧盟内部行政事务涵盖层面广泛,谈及是否录取者须具备特定工作与学术背景的问题。各领域的人力皆有招收的需求。以欧洲议会为例,其第一阶段的制式履历中,即有一栏提供秘书处各总署(Directorate-Gener列表并要求申请者列出其中三个希望进入服务的总署。笔者即依自己的所学以及兴趣依序选择了对外政策(DGExternalPolici资讯(DGInformat及议程业务总署(DGPresid非常幸运地,最后笔者如愿进入第一选择。其次,笔者认为语言能力绝对是影响申请实习的一大变项,英法文的程度是申请者在制式履历上必须提供的资讯。而在实际工作上,欧洲议会内部流通的文件都至少以英法两种语言编写与准备。
并未有过类似的工作经历,笔者在此次实习之前。但论及笔者的录取资格与该份实习工作最直接的关连性,或许是笔者曾就读於台大政治系国际关系组,以及甫自日内瓦国际研究高等学院(InstitutdeHautEtudeInternationalGenève毕业的这两项背景。然而就工作经历而言,笔者曾在就读台大新闻研究所期间担任过国科会计划研究助理,之后也曾在赴日内瓦前在中央研究院的欧美研究所担任过短期的研究助理。研究助理的工作当予笔者最受用的训练在於不断与学术研究保持接触,并且从中学习如何系统化表达自我观点的能力。研究助理的工作之余,笔者也持续加强英法语。
而笔者的学校则与许多著名的国际组织毗邻而居,促成笔者申请该项实习最主要的因素是笔者在日内瓦的学业生活。日内瓦是国际组织汇集的大城市。学校里的同学平日对申请支薪或不支薪的实习的工作皆十分主动积极,笔者在环境使然的影响下,并因为毕业论文题目为研究欧盟对台政策的演进,故决定除了向日内瓦当地的国际组织提出实习申请之外,也向欧盟的实习部门投石问路。
欧洲议会秘书处实习生招收简介
各重要的欧盟机构都有独立的网页详列实习申请资讯与公告,欧盟的实习生招收制度相当成熟与系统化。主要招收的单位为行政单位而非以私人名义零星招收,故绝大多数都为支薪实习并且能给予实习生尚算健全的员工福利。尽管各欧盟机构招收实习生的运作乃各自为阵,但招收时间及实习期间约略一致:分为一年两期,每期5个月;第一期从3月至7月,第二期则从10月到隔年2月。就学历门槛而言,各欧盟机构大多要求申请者须至少持硕士以上的学历。
各欧盟机构的招收程序各有不同,如同前述。但在第一阶段时皆采线上寄发履历的方式进行,收件截止日约为实习开始日的半年前。申请者的履历格式由各机构给定,申请者须按次填写。此外,第一阶段申请除了制式的履历外,申请者无须寄送任何参考或证明文件。履历寄送后,申请者等待回音的合理时间约为三至四个月不等,有时或因某些被录取者临时放弃机会的缘故,递补者也可能迟至实习前半个月甚至实习开始后才收到通知。以笔者所申请的欧洲议会为例,收到进一步通知之后,申请者必须寄发身份证件(如护照或成员国身份证一类)文凭影本,个人作品及推荐信一封。实习事务单位在确定录取名单并确认文件无误之后将寄发工作契约及实习须知。若以欧盟执委会(EuropeanCommiss而言,该机构的实习事务单位将会视录取单位的需要通知入选者至布鲁塞尔面试。
对外政策总署实习工作内容
笔者所进入的对外政策总署乃处理欧洲议会对外关系的主要单位,该总署又分为两个子署:委员会暨多边团体(CommitteesandMultilateralBodies),以及议会联会代表团暨政策发展(Inter-parliamentaryDelegationsandPolicyDevelopment)。笔者服务的子署为后者,并直属於政策发展此部门之下。该单位主要的角色类似於议会自有的智库,但规模与预算远较民间智库来得小;其服务对象则可概分为议长,议事委员会及议会联会代表团三类。
政策发展部平日运作的方式主要为:若上述的服务对象有其所关切的特定议题,又或有出访及招待外宾的需要时,政策发展部须依这些需求在事前准备书面简报,又或者是时事分析,以利议长及议员们掌握议题重点或各国政情,并从而协助议会建立对欧盟对外政策的政治立场。
该部门的业务又再依地区性及主题性两大原则分为两类:地区性业务主要依地理区分类且有各自的办公室负责,笔者的工作即属此类。笔者平日的工作即为协助与亚洲地区相关的议题简报与政情分析。主题性业务则涵盖有人权,安全与国防及发展议题等等。
在实习过程中,另值得一提的是前往位於法国史特拉斯堡的欧洲议会见习的体验。欧洲议会在成立之初,为突显欧洲整合所蕴含的和解意义,特将会址设於位於法德边境的史堡。然而,主导欧盟发展的欧盟执委会及欧盟理事会(CouncilofEuropeanUnion)却将总部设於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为求积极参与欧盟决策过程,欧洲议会稍后也将大部份的活动移至布鲁塞尔进行,惟史特拉斯堡的欧洲议会在法国坚持下仍须常设,最后演变为议会每月都排有一周的议程须在史特拉斯堡进行,该周被惯称为「史特拉斯堡周。鉴於此,欧洲议会秘书处设有经费供实习生在五个月的实习期间可前往史堡一次,希望藉此让实习生参与议会的完整运作。对笔者而言,虽然议会的经费仅供每位实习生在史堡停留两个工作天,但前往史堡见习的经验的确让笔者对欧洲议会在欧盟体系中的政治角色及其偏重社交的内部文化有更深切的体认。
入民盟申请书范文第3篇
由于意大利2007年劳工申请采用网上发送申请新程序使审批工作快于往年,但仍有很多工作要做,截至目前为止刚刚审批结束2.4万多份申请,但被拒绝的申请多过被接受的申请,拒绝率远远高于2006年.2006年被拒绝的申请约为1/3,但在2007年刚刚审批结束的24177份申请中,12902份申请被拒绝,拒绝率达53.5%。
导致申请被拒绝的原因中因为雇主取消雇佣申请被搁置的只有不到400份,在警察局因为有被驱逐前科申请被拒绝的有3600份,其它9000份申请则在地区劳动部门(Dpl)被拒绝。Dpl的工作就是核查工作关系,评估申请者的收入是否可以雇佣一名职员的可能性,正是在这个环节上,很多申请者因为收入不足被拒绝。据都灵移民统一窗口负责人介绍,每月600欧元纯收入是最低基本要求,年毛收入15000欧元是最低的,所以很显然申请有希望被接受的前提只能是在不低于双倍最低年收入的情况下。很多申请者的收入只够维持自己的生活,因此根本不可能雇佣一名全职家庭工或一名工人。有的申请则是因为填写,据拿波里移民统一窗口负责人介绍,填写错误主要是在家庭工申请中,最常见的就是表格中提问是否有移民工人,申请者以为是指将要雇佣的工人,所以回答是,这样就造成申请者有两名移民劳工,他的收入很显然就不够了。对于在表格中出现的这些自相矛盾的填写错误,申请者会被要求递交解释或补充说明,在家庭工申请中,如果申请者的收入过低,可以将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个家庭成员的收入合并。
由于2007年庞大的递交申请数量,使很多低收入申请者虽然所递交申请被系统接受,但最终会因为收入不足而被淘汰,在这些申请者失望之余,由于在审批中超过一半的拒绝率,使那些在递交申请中由于时间延误而不抱任何希望进入总名额的申请者又有了希望,他们有很大的机会重新进入总名额。(尹华)
意大利年满18岁的移民
子女可获得家庭目的居留
考虑到刚刚达到成人年龄的移民选择其未来的问题,意大利内政部决定这些人可以获得以家庭为目的的居留,这项决定在3月28日公布出来,就在这以前,很多刚满18岁的移民都不得再依靠父母的居留,他们必须以学习、工作、家庭或者医疗目的申请个人的居留,如果他们没有明确的目标,就有可能因得不到居留而返回原籍。
如今这种情况有所改变,这些年轻人可以获得以家庭为目的的居留,其期限与父母的居留期限一致,同时父母必须具有相应的收入和居住条件。内政部的这一决定有利于那些生活在意大利的刚刚成年的外国人,在没有为自己的将来明确做出安排前,获得合法居留的身份。
意大利最高法院曾经多次要求政府方面考虑类似问题,“如果一个年轻人在能够经济自立和安置到社会中之前,他们的家长应该继续抚养和教育他们”,这是意大利公民法中第30款规定的内容,是人们最基本的权利,对外国人也一样。在内政部3月28号的法令中第5款第5段还强调:要保护移民家庭的完整和家庭成员的相互联系。另外,还要求对1998年6月25日第286号法规第31款第2段的规定正确实施:对于那些附带在父母居留上的年满14岁的未成年外国人应该给予一份家庭目的的居留,直至18岁有效,警察局应以外国孩子父母申请居留时的文件为审查依据,发给他们居留。(译文)
意家庭团聚需提交
年收入居住证明文件
意大利内务部颁布新通告,自4月10日起,家庭团聚申请通过网上进行。
意大利内务部通告中写明,“自4月10日起,将对根据移民法第29条有关家庭团聚和家人陪同的申请手续开始实施信息化办理方式”,因此,“从该日起,将不再接受非通过新方式递交的申请”,而“在4月10日前以原有方式递交的申请自然继续按照原有的程序办理,申请者不需要重新通过英特网再次递交申请”。
新的办理程序完全采用了2007劳工输入的申请办法。因此,首先要在内务部网站interno.it上注册,然后通过“Sportello unico Immigrazione”软件将“Ricongiungimenti familiari”表格下载到电脑内,预先填写这些表格,之后只需点击“发送”便将申请发送出去。
用户需要选择发送S 表(家庭团聚)或 T 表(家人陪同)。此外,如果住家是租用的则需有房主的接纳声明,即填写并打印表格s1或t1,如果是受雇者,则须由雇主填写表格s2或t2,声明工作关系的存在。
同雇主协会、负责移民事宜的慈善机构和协会所签署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因此,同劳工输入办理一样,不会使用电脑的移民可前往附近的这些服务窗口寻求帮助。
意大利内务部系统在接到这些申请后,将会立刻征询警察局的意见,然后发信给申请者指明具体日期前往移民统一窗口呈交有关年收入和居住证明的文件。这时,根据要求,还应出示填写好的表格s1, t1,s2和t2。只有文件呈交完全者才会发给注明日期的递交申请证明。从该日起,90天后,如果还没有得到答复,则被申请者可直接前往所在地的领馆申请签证。
内务部还决定,如果申请家庭团聚的人的年收入不能达到相应的低限,还可以考虑“配偶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经济收入”。而对于住房要求:填写申请的人可以安排被申请的家人住在与自己户口不同的地方,并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自己也前往该处共同居住。(译文)
美年度H-1B签证
今年申请比往年更激烈
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4月7日表示,该局在当天下午5时停止接受2009年度H-1B签证的递件服务,今年自4月1日开始收件以来,连续五个工作日收到超过名额限度的申请件数。
USCIS发言人克丽丝・洛提根表示,申请件数远超过用来抽签的65000个签证,移民局会尽快宣布具体事宜。
H1B签证今年的申请比以往更热烈,名额显得更紧缺。外界估计,4月1日开始收件的当天,移民局就收到十多万个申请。有报导指出,到4月2日,估计寄到移民局的申请已近20万件。
另据美国移民律师协会表示,该协会4月2日与移民局开会时得知,移民局各服务中心接到的申请信堆积如山,估计当时接到的申请件已经在25万至40万之间,是去年接获总申请数的2至3倍。移民律师协会估计移民局在4月20日起为申请人发送收件收据。
USCIS对外界的猜测未加评论,不过该局指出,如果今年申请H1B签证者,在东西两岸受理中心之间选错地址者,移民局不会因此而拒绝受理。
按规定,加州和佛蒙特州移民服务中心分别受理全美不同地区的H1B签证申请。加州服务中心还专职受理不受65000个名额限制的H1B申请案。
不过,有些申请人在加州和佛蒙特服务中心间选错递件地址,移民局表示,他们参加抽签的机会不会因此受影响。不过,如果H1B申请递交到德州和内布拉斯加州服务中心,申请人将失去抽签资格。(邰彦)
加申请枫叶卡免担保人
加拿大联邦政府在最新一期的Canada Gazette法令公告中,宣布申请枫叶卡的简化规定,新规定中,申请人不需要找一名有专业的公民作为担保人,没有担保人的申请人,也不再需要到律师处进行宣誓。
移民律师王仁铎指出,通常在Canada Gazette公告1个月后,若公众并无太多反对意见,即可择日实施。他说,枫叶卡实施5年多以来,这是第一次移民部修改申请规定,显示移民部对于处理枫叶卡申请工作所耗费的庞大人力物力,已开始进行检讨。
枫叶卡是于2002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不少已领枫叶卡的人士均已经到换卡的期限,移民部统计,在2007年至2011年约有60万人需要换卡,等于每年有12万人需要重新换卡。
刊载在Canada Gazette的枫叶卡修改规定的理由,是移民部预期每年换卡人潮将耗费大量移民部的人力,而申请表上要求担保人的部分,经移民部检讨,是否有担保人并不影响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因此移民部认为是时候将担保人部分取消。
由于过去不管是第一次申请枫叶卡,或是申请换枫叶卡,都必须要填写担保人部分,若无担保人的申请者,必须在律师面前进行宣誓,确定自己所提供资料并无造假,但在新规定实施后,不仅不需要担保人,律师宣誓的部分亦不需要。
王仁铎说,这是一项便民的措施,不过,并不代表移民部在审查枫叶卡资格时,不会了解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
他说,例如移民部还是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原有的护照,或是出入境纪录证明,来证明申请人在过去5年当中是否曾居住2年,符合居住条件,再决定是否给予枫叶卡。(译文)
新西兰政府:过境游客需要
申请签证并支付签证费
新西兰政府3月26日宣布新的过境签证规定,过境新西兰的旅客今后需要申请过境签证并支付120新西兰元(约合96美元)的过境签证费。
根据从3月28日起生效的新过境条例,途经新西兰前往世界各地的旅客哪怕只在新西兰境内停留几个小时,都需要申请过境签证。但持有有效签证前往澳大利亚或到新西兰的旅客则不会受到影响。
新西兰政府表示,修改过境条例是为了加强安全防范和避免走私。(黄兴伟)
纽约肯尼迪机场
开始对部分入境游客
核对十指指纹
美国国土安全部3月25日宣布,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开始针对部分入境游客核对十指指纹。
国土安全部“美国访客和移民身份指示技术”系统项目主任莫科尼说,核对十指指纹有助于海关官员更准确地识别入境旅客。对于合法入境者来说,这样做能更好地保护他们的身份不被盗用。
当天从肯尼迪机场入境的部分旅客对记者说,扫描十指指纹跟以往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因为不熟悉程序,多耽误了些时间。
国土安全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去年11月宣布,美国将从扫描入境者两个食指的指纹过渡到扫描全部十指指纹。不过,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与美国有免签协议的欧洲国家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公民以及一些国家的外交人员、美国邀请的他国贵宾可以不提供指纹。
目前在美国部分国际机场使用的“美国访客和移民身份指示技术”仍处于评估阶段。今年底,这项措施将被推广到美国所有入境口岸。(但凡)
绿卡等待者背景审查趋严
申请回美证需要按手印
从3月5日开始,美国绿卡等待者和政治庇护者申请回美证都要按手印、拍照,以备安全背景审查。
美国移民局最新关于1-131申请表的指导通告,要求申请回美证和难民旅行证者在提交申请时要到移民局的申请服务中心(ASC)按手印和照相,用于安全背景审查,并保证相关回美证件有生物标识。
移民局说,在收到申请者提交的1-131表之后,移民局会邮函通知申请者,并定好预约时间,要求申请者到ASC办理相关手续。
新规定适用于所有离开美国时14岁到79岁的1-131表申请者。移民局敦促所有申请者提前安排好时间,在出发前有足够的时间安排预约,并获得相关旅行证件。虽然当局督促所有申请者在离开美国之前就提交1-131申请,但那些申请时身在国外的人也被要求到美国在海外的使领馆去按手印和拍照。
申请人必须交纳80美元的生物标识服务费,除非申请人能提交足够文件证明交纳不起这笔钱。1-131表的申请费一律不免。
需要办加急手续者需预付钱给快递公司,保证申请表、预约通知和批准的回美证能快速递送到申请者手中,申请者必须说明加急理由。
移民局称,新政策对保证移民申请处理过程的安全至关重要,也符合国会的要求。增加的生物标识将使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更深入地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也便于移民局核对身份,防止相关证件被假冒和滥用。(余东晖)
韩国积极推进奥运期间
中国人免签入境
韩国法务部正在积极推进在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后,即7月至9月,韩中两国可以免签证入境的事宜。另外,韩国方面还将为访韩的中国游客签发复数签证,大幅减少中国游客入境的繁琐手续。
法务部长官金庆汉称:“为了搞活经济,我们要多多吸引中国游客。”表明了要减少中国人入境手续的方针。
2007年,有3400多万名中国人去海外旅游,而去韩国旅游的只占其中的2.7%,92.025万人。法务部还决定在北京奥运会前后的7月至9月,示范推进两国间免签证入境计划,并逐渐扩大发放对象范围。(译文)
英国实施“移民评分制”
英国外籍工人移民评分制的第一阶段已开始生效,这个人们等待已久的制度在今年夏季结束时将全面实施。
英国大臣们说,这个几十年来最大的移民制度变革,会帮助英国对欧盟之外的移民进行更好的控制。但是保守党人士则希望每年允许移民的人数应该有年度限额。
新制度要求移民工人证明他们有充分的技能,有关官员会对这些技能评估看英国经济是否需要。申请者的技能会以分数形式得到评估。一个特殊组织会为政府部长们建议,针对英国经济的需求,何种技能可以获得多少分数。
这个制度是参考了澳大利亚的移民规定,已经规划了3年。被取而代之的旧规定中包括80多项分类。批评人士说,过去的分类让人感到困惑,太复杂,而且也没有达到政府的目的。
新的移民五层制的第一层首先是对高技术移民生效。一些已经在英国居住并希望延长工作许可的人士属于这一范畴。
去年在英国就有14000人希望能续签。内政部表示,这个制度将会在夏季结束时全面实施。
另外,在英国还没有工作的海外高技术人士也可以申请到英国,因为他们被视为是能够为英国经济作出贡献的人群。这一组人群包括那些高级商务人士、企业家和科学家。
内政部大臣史密斯说:“推出这个澳大利亚形式的评分制是为了确保只有那些英国需要的人士才可以来这里工作和学习。”移民事务部长拜尔恩说,英国政府对澳大利亚的评分制度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研究。
将会实施的下一个层次是针对已经得到工作邀请的一般技能的移民,希望聘用一般技能移民的公司从秋季开始需要许可证。
对外国学生的制度将会从明年开始实施,但是目前针对低技术工人的制度实施日期还没有决定,这主要涵盖那些来自贫穷国家的人群。
另外英国政府还会对那些雇佣非法移民的公司推出新的惩罚制度。
对于刚刚加入欧盟的东欧工作者来说,这个新推出的评分制并不适用。因为作为欧盟成员国公民他们有权到欧盟的任何国家工作。(茗贺)
美国移民局:2010年起绿卡申请处理缩短至四个月
美国联邦移民局国内事务副主任麦克艾兹近日表示,移民局将力争从2010年下半年起,将绿卡和入籍申请的单件处理时间大大缩短为4至5个月。
麦克艾兹介绍,由于2007年6月宣布开放职业移民名额,导致当年夏天的职业移民申请成倍增加。
移民局在去年一年总共收到140万份绿卡申请,是2006年全年两倍。仅在去年7月,移民局便已收到30万份职业移民身份调整申请,再加上其他类别的申请递件,共有80万份的申请递交至移民局,相比2006年同期增加了350%。
麦克艾兹说,由于去年夏天大幅度增加的申请数量,由此带来单件申请的审理速度不得不由过去的7个月时间延长至16到18个月。
但麦克艾兹表示,移民局正在加紧增聘人手,并积极调试新的电子处理软件,加快处理速度。希望能在2009年底前,完成目前这一批积压的申请案件。自2010年下半年起,实现将绿卡申请的处理时间缩短至4个月,入籍申请的处理时间缩至5个月。(陈帆)
希腊十月举行移民
申请长期居留考试
希腊政府近日最终决定在今年十月对申请长期居留的移民开设语言文化考试,申请人必须符合欧盟法案规定的相关条件,具体时间为10月4日(周六)。报名时间将于5月30日截止。
成千上万的非欧盟移民生活和工作在希腊。与欧盟其他国家相比,希腊在申请长期居留上设置的障碍要多得多。大部分移民把申请长期居留看作是摆脱希腊繁琐的行政程序的唯一途经,只有拿到了长期居留才可以摆脱每一年或两年对居留进行的必需性的延续。
政府表示,只有合法在希腊生活和工作5年以上,并且持有高中毕业证书的移民才可以申请此项居留。根据政府统计数据,约有25万移民符合此项条件。但是在申请之前,移民必须完成175小时的希腊语言文化课程,教育课程由教育部下属部门提供。
根据希腊内政部的数据资料显示,目前为止只有仅仅三名希腊非欧盟移民持有长期居留,五人即将获批,另外还有十份申请材料正在等待内政部官员的审批。这18人都参加了175小时的希腊语言文化课程,并且持有与希腊高中毕业证等同的学历。
在2007年9月,政府已经对希腊语考试难度进行了下调,从四级难度降为二级难度。然而,根据课程负责人的描述,只有完成了三级和四级课程的人才可以参加十月份的考试,目前只有约3000人符合这一条件。
只完成了二级课程的移民不能参加今年的考试,但可以参加2009年2月份的考试。二级课程主要向移民传授日常希腊用语,完成二级课程的学生必须可以明白希腊媒体发表的各类通知,进行基本的交流、书写和填写常用表格。而四级课程则要求学生达到希腊高中生的语言水平。
同时,由希腊大学教授们组成的小组仍然在重新编写针对移民的希腊历史教科书。由于新的教科书还没有到位,授课部门只能暂时使用10页的小册子帮助参加10月份考试的移民通过测验。这本小册子根据考试问题编写,使考试过程更加简单化。
入民盟申请书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欧盟 地理标志 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
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是一项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制度,它是一种无形产权意义上的商业标志,地理标志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能给所标志者带来~定的经济利益。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各国都力求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争得~席之地以提高其产品的竞争优势,各国部竭尽所能来对其具特色的产品进行有力的保护,地理标志变得尤为重要。
一、欧盟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一)欧洲地理标志保护的主要法律规范
欧盟因其庞大的、多领域的合作而产生了对其成员有约束力的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地理标志要求产品和地理来源具有某种联系,地理标志要求产品具有归因于地理来源的“质量”和“特征”以及“声誉”;地理标志要求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制备”其中至少有一个环节是在限定的地理区域内完成即可。在欧共体法甚至缺乏地理标志这一概念的情况下,欧共体法院通过一系列判例阐述了其内涵并确立了保护原则。在此基础上,欧盟又通过立法逐步建立了地理标志保护制度,70/50号指令是欧共体关于地理标志的最早立法,该指令规定,将某些命名只保留给本国产品的做法具有对进出口进行数量限制的同等效果,除非这些命名构成原产地名称或来源地标志。欧盟《关于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的欧洲理事会第2081/92号条例》,本条例适用于除葡萄酒和烈性酒之外的农产品,涉及了地理标志保护的各个方面。.1992年7月l4日的2081/92号条例是欧盟地理标志法律规制的基础性文件。该条例生效后又经过多次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修改来自两个文件:一是1997年6月12曰的535,97号条例,它授权欧盟委员会修改2081/92号条例;二是2003年4月8日的692/2003号条例,此次修改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和澳大利亚发起的wto争端解决程序。
(二)欧盟地理标志申请注册的程序
1.提出申请
欧盟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了两种相似的申请程序,分别适用于位于欧盟境内的地理标志登记申请和位于第三国境内的地理标志登记申请。这两种申请程序都包括三个阶段:即申请人向地理标志所在国政府提出申请:所在国政府对于申请是否符合条例规定进行审查;如果所在国政府认为该申请合格,再:该申请转交给欧盟委员会。下面就欧盟境内的地理标志的程序问题进行了简单的介绍。由于欧盟条例和指令不是由欧盟机构而是由成员国政府来实施,成员国政府就成为事实上的欧盟执法机构,而欧盟国民通过本国政府提出地理标志登记申请实际上是直接向欧盟机构提出申清。因为欧盟条例在成员国具有直接的和优先的效力,成员国就有义务将条例规定的受理、审查和转送程序付渚实施,否则申请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起诉本国政府。
2.接受审查
欧盟委员会在六个月内对登记申请进行正式审查,核实申请包含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所有要件,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相关国家。委员会还负责将登记申请及申请日进行公布。如果经审查该地理名称满足受保护的所有要件,委员会就在《欧共体官方公报》上将下列信息进行公布: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申请的主要内容,调整产品制作、生产或制造的国内法规以及必要时的结论依据。如果《欧共体官方公报》公布登记申请后六个月内,委员会没有收到符合第七条的异议,该地理名称就被列入《被保护的原产地名称(pdo)和被保护的来源地标志(pgi)登记簿》,登记的内容包括有关的登记团体和监督机构的名称。委员会还负责将以下信息公布在《欧共体官方公报》上,列入登记簿的名称,按第九条和第十一条对登记进行的修改。如果经审查该地理名称不满足受保护的条件,委员会就决定不在《欧共体官方公报》上公布登记申请。委员会在决定对登记申请和登记在《欧共体官方公报》上公布前,以及决定对申请进行登记前,可以咨询原产地名称与来源地标志委员会的意见。
3.提出异议
条例规定,欧盟委员会将初审合格的登记申请公布于《欧共体官方公报》后的六个月为异议期。但条例根据地理标志所在的国家和异议人所在的国家规定了不甚相同的异议程序。条例第七条适用于欧盟国民钊‘对欧盟境内的地理标志登记申请提出的异议,这些规定的相同点在于,利益相关人都需要将写明理由的异议送交所在国政府,该国政府负责对异议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异议转送给欧盟委员会。异议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被受理:表明该登记申请不满足条例第二条对于地理标志的定义;表明该地理标志如被登记,就会侵害既存的同音异义或同形异义的名称或商标或该条例公布时合法存在于市场上的产品:表明申请登记的名称具有“通用名称”的性质。异议被受理后,委员会邀请有关成员国进行协商,并在三个月内达成议。达成协议的成员国将协议内容告知委员会。如果协议结果未改变原申请内容,委员会将对该地理名称进行登记与公告。如果协议改变了申请的内容,委员会将重新进行初审后的公告,并再l进行异议程序。如果有关成员国不能达成议,委员会将在按第十五条的规定咨询原产地名称与来源地标志委员会并做出决定,该决定将考虑到当地传统习惯和混淆的实际可能。
4.修改与撤销
有关成员国可以申请修改产品细则,委员会将按第六条规定的登记审查程序重新审查该地理标志。如果修改很小,委员会可以决定不重新审查。任何成员国都可以向另一成员国提出,该国境内受地理标志保护的某种农产品或食品不满足产品细则规定的条件。后者应进行审查并将结论和采取的措施通知前者。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协议,欧盟委员会将进行审查,必要时咨询原产地名称与来源地标志委员会,并采取有关措施,包括撤销该地理标志的登记。委员会撤销地理标志登记的条件是:有关团体、自然人或法人提出合理的撤销申请,经原申请国核实并转送给欧盟委员会:或者有合理的原因证明,不能保证受保护的农产品或食品满足产品细则的条件。撤销地理标志登记的决定也应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
二、欧盟地理标志保护给我国的启示
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零散的分布于各种单行的法律、法规中,如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就有关于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方式亟待解决,如一些蚬已很驰名的商业标志,我国未建立完善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结果造成原产地名称被淡化,成为同类产品的普通名称或标志,许多原产地名称被注册为一股产品商标,从而剥夺了原产地其他生产者使用原产地名称的权利。我国一些企业,也因法律意识淡薄而使用外国的原产地名称,从而发生国际问知识产权争端。笔者认为,现如今地理标志的保护在国际上日趋成熟,我国现行的《商标法》采用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保护地理标志的模式,这并不足唯一方式,亦非最好的方式。国家质检总局从1999年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的关于原产地标记的管理规定,但随后世贸组织的jjij入又产生了新的问题,2005年6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出台并没有缓和或消除它在早已存在的问题,所以应该有专门的法律完善之,因此,像欧盟这样的区域组织的保护模式是我国所要借鉴的。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也山台了一些与frips议相一致的规定来实施该议的精神,所以我国对地理标志保护的范围与协议是一致的,即工业产品、农产品、加工产品等都是受保护的对象。可见我国的保护相较欧盟来说是比较宽泛的,只是我国由于公民、单位、组织等对地理标志的保护重视不够,导致我国在实践过程中不能将地理标志的保护充分的运厢。所以我国应该不仅仅是体现出精神就可以了,而是要积极地用到实践中。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对农产品的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更可谓是意义深远。我国幅员辽阔,拥有很多珍贵的遗产,特别是拥有一些知名的地理标志,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符合我国的长远利益。所以我国在此契机下应该对农产品的地理标志的保护有更深层的认识,应对它的保护给予足够的重视。
欧盟地理标志的申请程序前文中已进行丁简要的陈述,欧盟在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审查、异议、修改和撤销方面部与欧盟的委员会息息相关,可见该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我国在这方面就比较混乱,关于地理标志的有关登记申请程序有自己的一套实行制度,但往往会出现产权归属的冲突,这与我国申请对地理标志的保护的机构有关,我国保护地理标志的机构是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局,所以行政权力的并行导致各类问题层出不穷。
trips协议关于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程序包括议机构、动议、申请、产品说明、检测和决定等,我国加入wto后对国际上关于地理标志的程序保护是遵循trips协议的,在我国境内对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保护的程序是:第一,申请人先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出口企业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本辖区内出入境硷验检疫部门提出;第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对拟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文件、资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第三,国家质检总局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公报、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受理公告:审查不合格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的注册登记制度在有本身的特点外还应当考虑到要想实现对地理标志现实意义的保护就应当加紧制定一个更好体系以便能在实践和应用中不沦国内还是国外有关申请的问题能得到快速而有效的施行。
入民盟申请书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弘扬“感恩尽孝”、“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亲情、乡情、友情”的情感纽带,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凝聚热心公益、关心贵定发展的青年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加入以“弘扬中华文明,反哺故土亲人”为理念的“春晖行动”中,力所能及的为贵定县的经济文化发展做出贡献,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成立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
第二条 社团名称: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英文名称 :Chunhui Union Of Duiding)。
第三条 社团宗旨: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响应“十八大“的号召以“亲情、乡情、友情”为感情纽带,以“志愿、公益、互动”为原则,以“尽孝、感恩、反哺”为宗旨,借助“血缘、地缘、业缘”,架起情系家乡及贫困山区的爱心人士和在外游子、在校青年学生尽孝亲人、回报家乡、回馈社会的桥梁,为家乡和贫困山区的发展实施精神性扶持和物质性援助,实现东西部及城乡之间的良性活动,唤起人们对伦理道德规范、道德要求、行为准则的重新认识,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共圆“中国梦”。
第四条 基本任务:
1、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服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2、传承中华民族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引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3、倡导“尽孝、感恩、反哺”的春晖行动理念,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4、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引导青年学生服务团体有序的在贵定县开展活动,参与本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标。
5、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号召贵定县的在外游子关心家乡的发展,团结一切关心和支持贵定县发展的县内外人士,共同努力促进家乡的发展。
第五条 本联盟遵循国家有关于此类团体的规章制度,合法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心公益,对春晖行动具有高度认同感;
2、贵定籍在读大学生以及由其组建或负责的校内外学生公益团体;
3、贵定县企业人士、教师、青年及其他关心家乡发展的爱心人士;
4、关心贵定县发展的省内外爱心人士、青年学生以及学生公益团体;
5、承认本社团章程;
6、遵守本社团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会员入社的程序:
1、春晖公益联盟通过纳新招纳会员,入社人或团体提出入会申请;
2、社团通过对提出申请团体或个人进行审核;
3、审批注册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发放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管理:
1、会员届期为二年,届期满后,社团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终止;
2、会员严重违纪,根据章程规定,召开常务委员会决定除名的,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停止;
3、定期召开联盟全体大会,主席向会员介绍社团活动以及工作报告。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联盟章程、组织结构、财务制度等事项的知情权;
2、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3、参与联盟活动与接受培训的权利;
4、对本联盟的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拥护党和学校的各种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联盟良好形象;
2、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3、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
4、积极投入本联盟的建设工作,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5、弘扬爱心,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6、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联盟权力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被除名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联盟。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 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常务委员会。联盟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执行总干事、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联盟执行机构;
3、审议联盟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联盟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联盟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联盟的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
第十六条 组织结构:
1、本联盟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执行总干事一名;
2、本联盟设立秘书团支部、组织组、宣传组、外联组、信息联络组职能部门,团支部社书记一名,副书记二名,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二名,根据联盟发展情况,适量扩招。
第十七条 各组权力与职责:
1、团支部:
(1)负责联盟的监查工作及纪检工作;
(2)负责联盟与贵定县县内企业人士,爱心人士及贵定籍在外企业、政府等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筹资为家乡建设项目;
(3)负责到贵定县参与活动的各学生团体的协调工作;
(4)其他一切应由团支部负责的工作。
2、秘书组织组:
(1)统筹处理联盟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有关档案、材料的起草、整理和保存;
(3)负责工作计划的拟定和工作总结的撰写;
(4)负责会场的申请和清理,会议的通知、安排和记录;
(5)负责联盟的财务管理;
(6)协助主席、副主席协调各组的工作;
(7)负责社团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
(8)负责各个部门、各项目组及活动团队任务分配;
(9)协调各个组开展活动;
(10)其他应当由秘书组织部负责的工作。
3、宣传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宣传工作和与县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工作,塑造联盟良好形象,提高联盟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
(2)负责联盟活动的前期动员与后期宣传,主要包括:海报、宣传板、横幅、新闻稿等。负责联盟视频、照片的拍摄、整理、处理、存档;
(3)负责联盟人人网公共主页、微博等宣传阵地的运行;
(4)负责社团各类宣传资料的撰写与发放;
(5)其他应当由宣传组负责的工作。
4、外联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对外联络工作;
(2)增进与其他学校社团及组织间的交流;
(3)接待联盟来访者;
(4)负责各项活动的联系工作和筹集活动经费;
(5)其他应当由外联组负责的工作。
5、信息联络组:
(1)负责与贵州省各级团委、各级春晖行动联络处的联络工作;
(2)加强与其他高校“春晖社”的联系和交流;
(3)负责与春晖行动有关的信息调研;
(4)负责联盟所建立的微公益平台、网站等网络服务工作;
(5)其他应由信息联络部负责的工作。
第十八条 本联盟的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本章程;
2、热心联盟工作、工作能力强,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4、未受过的处分。
第十九条 本联盟主席、副主席任期二年。卸职主席经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名审议批准后,可担任荣誉会长,负责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本联盟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体会员大会;常务委员会例会每年两次,全体会员大会每年两次;
2、检查职能部门执行决议的情况;
3、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代表本联盟出席的活动;
5、其他应当由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其他应当由副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总执行干事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其他应由执行总干事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团支部书记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的团支部事务,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主持联盟团支部的对外联系工作和联盟内部的监查工作;
3、其他应由团支部书记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联盟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执行本章程;
2、在本联盟所负责领域内有较强工作能力,能坚持工作;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3、未受过处分。
第二十五条 各组组长负责所在部门的一切工作,有权召开本组例行会议,各部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负责人的产生:
1、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经民主推选、自我推荐成为下届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候选人,考察其工作能力、对联盟贡献、个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指导单位、常务委员会及民主推荐委员等各方意见确定。
2、各组租长及副组长:原则上由联盟换届大会统一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个别更换可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各负责人的罢免
1、罢免正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必须经20名以上会员联名提交书面意见至常务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组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同意则罢免决议通过。
2、罢免各组负责人必须由10名以上会员提交书面意见至主席,经主席审核后,提交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
3、若主席、副主席及各组负责人的决议及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及严重违反本章程,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后,可直接进行罢免。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联盟经费来源:
1、上级组织拨款;
2、接受捐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网上公开,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联盟在秘书组织组中选任财务专员,负责经费的申请和管理,负责联盟的财务预算、决算,负责监督各个组、各项活动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行财务公开。财务专员至少两名,分别负责会计与出纳工作,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与接管人员理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联盟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 对本联盟章程的修改建议,由指导单位、联盟常务委员会或20名以上本联盟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全体会员大会上通知,并于7日内报指导单位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联盟终止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联盟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有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六条 本联盟终止决议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并进行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联盟终止前,须在指导单位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查财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联盟经指导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指导单位的监督下,按照社团财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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