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生活状况
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农村籍大学生;家庭;意愿;行为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浪潮中,农村大学生怀抱着个人与家庭的期望,肩负改变个人与家庭命运的重任进入城市大学学习。本文旨在对农村大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意愿及其所做出的努力程度进行描述性分析,以探寻促进农村大学生个人发展与家庭发展良性互动的有效路径。本研究数据源于对江西省九江学院本科农村大学生的问卷调查。调查样本通过整群抽样方式获得。本次调查共发放530份问卷,其中回收有效问卷500份,有效回收率为94.3%。
一、农村大学生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意愿
由表1可知,91.8%的农村大学生有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意愿。56.3%的农村大学生表示打算从经济方面改善家庭发展状况,22.9%的农村大学生表示从家庭内部关系方面改善家庭发展状况,18.2%的农村大学生表示从家庭外部交往方面改善家庭的发展状况。上述结果表明,农村大学生普遍把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作为其首先要改善的方面;其次,农村家庭内部或多或少有一些不和谐的因素,身在城市的农村大学生也希望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善家庭内部的关系,使得家庭更为和谐;再次,由于农村地区家庭成员流动层次相对较低,社会关系网络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庭发展,农村大学生希望通过自身努力帮助家庭扩展外部交往,以实现家庭的更好发展。
在被调查的农村大学生中,有61.6%的人设定过改善家庭发展的目标。在改善方式方面,被调查者主要选择直接工作(48.7%)、创业(23.5%)、考研(22.9%)、婚姻(1.4%)和其他(3.4%)。然而,理想与现实毕竟有一定的距离。调查结果显示,90.4%的学生还未达到上述目标,这可能是因为被调查大学生尚未毕业,其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目标多要以毕业以后才能实现。
综上所述,农村大学生大多数心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老乡亲,立志要用自己所学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意愿,多数也设定了相应的目标,希望能通过个人工作、创业、考研继续深造等方式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和谐家庭内部关系以及扩展家庭外部交往。他们将改善家庭的重担肩负在自己身上,并且希望自己可以改变家庭世代务农的状况,以追求更好的生活。
二、农村大学生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行为
在调查农村大学生在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行为时,调查结果表2显示,71.0%的农村大学生做出过或者正在进行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努力或尝试。他们多表示正在通过好好学习以争取不辜负家人期望、做兼职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与家人经常沟通以期更好地了解家庭状况、参加社会实践以增加个人社会经验以及参与家庭经营等方式来改善家庭发展状况。这说明大多数农村大学生能将意愿转化为行动,并通过实际行动践行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目标。
另外还有29.0%的农村大学生没有进行过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努力,主要原因有时间不允许(31.7%)、没有机会(22.8%)、学业繁重(21.6)、经济状况不允许(17.9%)以及其他等方面。
在努力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行动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挫折。有96.3%的农村大学生将遇到的挫折归为经济不允许、时间不允许、社会关系不足和技术不够(见表3),也有11.2%的农村大学生表示挫折主要来自于其他因素,包括家庭因素、个人自身的因素以及社会的歧视等。
在遇到困难或者挫折的时候,绝大多数(94.1%)的农村大学生都有想办法克服困难或者挫折,但是也有5.9%的农村大学生表示没有想办法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其主要原因是感觉自己没有能力把问题解决掉(45.2%)、没有信心(35.5%)、没有目标(6.5%)以及一些其他因素(12.9%)。在想办法克服困难或挫折的农村大学生中,有59.9%的人最后克服了困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有40.1%的人虽然努力但还是没有成功。
从尝试和努力的结果来看,只有4.0%的人表示其尝试得到了很好的效果,23.6%的人表示尝试获得了较好的效果,57.1%的人表示效果只是一般,同时还有15.3%的人表示尝试努力的效果很差甚至没有效果。与之相对应的,在实现目标方面,也只有2.6%和8.6%的农村大学生表示目标全部达到和目标基本达到,50.1%的被调查者表示目标部分达到。但是有高达36.1%的被调者表示目标没有达到(详见表4)。
三、农村大学生改善家庭发展状况意愿与行为现状的小结
大学校园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各个阶层并有着各不相同家庭背景、生活环境和成长经历的莘莘学子。农村大学生不可避免地亲身感受到了城乡的物质生活条件、生活方式、思维习惯、教育文化资源的各方面巨大差别1。农村大学生因为家庭的贫困和生活的艰辛大都愿意且意愿较强烈,希望通过自身努力去改善家庭的发展状况,他们为了实现改善家庭发展状况的意愿,都设定了相对具体的目标,以期使家庭在经济方面、家庭内部关系方面以及外部社会关系的发展等方面有所改善。
由于农村大学生受家庭条件、教育背景及个人特征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在人际交往、社会关系网络、环境适应能力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欠缺。所以他们在在实现个人目标过程中总是遇到很多的困难,他们将此归为是家庭社会关系、没有经济后盾以及社会对农村人的歧视等方面。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靠经济与社会网络等社会资本来达到目标的情况还是大量存在的,但是农村大学生的家庭背景决定了他们的社会关系网络,尤其是其强关系主要在农村,网络规模相对较小,网高(社会关系网中的最高位置)普遍偏低,网络内部异质性低2,这就使得他们涉及到经济与社会关系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所以农村大学生认为经济因素和社会关系是阻碍他们实现改善家庭发展的挫折。最后目标的实现效果往往是不尽如意,甚至有的目标都没有达到。
在对农村大学生接下来的目标的调查中发现他们更趋向于毕业直接找工作。究其原因是农村大学生深深地感受到了农村家庭生活与经济方面的困难,同时觉得自己已经长大成人,有义务也有责任为家庭做贡献,所以他们希望能够尽快的减轻家庭的负担,担起家庭的重任。
总之,农村大学生由于自己的家庭现状而有了改善家庭发展的强烈意愿,同时又是因为家庭背景而在努力改善家庭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对较多的困难,但是却没有削减他们改善家庭发展的意愿与行动。因为农村家庭的困难与艰辛,农村大学生有了很大的努力动力,使得他们能够更努力的向着改善家庭现状的目标努力。
参考文献
1杨金平,熊辉,毛成耀.从社会学的视角看农村大学生就业与构建和谐社会J.黑河学刊,2007,(3).
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 五项原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理论和资助政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社会贫困群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贫困”程度的界定应当以社会贫困程度的界定为基本依据。由于“贫困”的定义受到一国国情、文化背景、社会发展程度及社会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贫困”是一个具有发展性、历史性和地域性的概念。从经济学角度看,贫困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依靠劳动所得和其合法收入无法维持其基本生存的一种状态。从社会学角度看,贫困是机会和能力的剥夺,即贫困者无法享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其经济收入和个人发展、享受的权力被社会剥夺。我国教育部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的有关文件中将之解释为“在国家招收的普通本科生、专科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支付教育费用困难,或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1]。在这个前提下,许多高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为若干等次。一般的划分等次是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由低到高将家庭经济学生划分为“一般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特殊困难学生”。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一般困难。
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父母亲有一方因下岗(失业)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父母亲有一方因残疾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3.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非义务教育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因突发性变故或遭遇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导致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
5.父母亲有一方亡故或父母亲离异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6.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困难。
指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1.父母亲双方均下岗(失业)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父母亲双方均残疾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或一方长期患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3.学生家庭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害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低于家庭所在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
5.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特殊困难。
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父母亲双亡的学生。
2.父母亲双方均丧失劳动能力或父母亲一方长期患重大疾病(如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3.家庭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遵循的五项原则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工作原则、工作组织、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再认定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中“意见”和“方法”的主要规定可概括为五原则。
(一)信息公开的原则。
国家资助政策公开,让全体大学生充分了解资助政策体系;高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方法和程序公开;高校工作组织和评议人员名单公开;被资助大学生名单及其资助金额公开。
(二)家庭所在地出具证明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先要得到学生所在地乡镇或街道的认可,认定其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群众评议的原则。
由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报审。
(四)再认定原则。
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实时动态管理;二是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慎重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切实掌握学生的消费水平,认真做好新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新认定工作。
(五)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应该对全体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心理教育和励志教育。教育学生:家庭较富裕的不要申请;家庭困难的要勇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励志成才[2]。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困难
尽管各级政府和高校都已经就如何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给予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实施细则,然而进入操作层面,却面临众多困难。
(一)学生家庭收入信息及其可支付信息难以核实。
面对《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提供的家庭收入信息和影响支付学生费用费用的信息,某些数据是不可靠的,原因可能是学生来自全国各地,提供的信息难以核实;某些学生未能准确上报自己家庭经济情况。
(二)学生家庭所在地提供的“贫困证明”的困难程度难以确认。
既然难以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断定学生是否难以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是否可以依靠“贫困证明”断定呢?答案显然不是一定的。事实上,工作不可能如此简单――仅凭一纸证明,不可能把全部工作交给学生家乡。即使“贫困证明”全部可信,也要分出轻重缓急,这是比较困难的。
(三)学生消费情况难以掌握。
既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仅供参考,就必须补以学生消费情况调查表,对《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加以验证。消费情况信息,对于新生是没有的,对于老生也是难以掌握的。某些高校可以统计校园卡食堂就餐消费情况,但这不够,辅导员和班主任必须全面了解学生的耐用品消费、日常衣着消费和日常娱乐消费等。
(四)学生家庭的资产难以确切了解。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学生家庭的资产情况,如住房情况,是否有机动车,以及是否有空调等,是主要佐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可设计栏目,但所填写的内容也是难以核实的[2]。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管理方法的改进措施
(一)做好国家助学金工作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在新生入学之际将家庭经济困难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同时,在新生入学时就开始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因为刚入学时学生反映的家庭经济状况比后期得到的相关信息要真实得多。国家助学金工作人员要掌握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性工作,这样才能把国家助学工作落到实处。
(二)照顾地区差异,灵活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并不平衡,因此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不能使用一个标准。也就是说,可以将所有的学生统一评比,优先考虑偏远及贫困地区的学生,相同条件下,偏远及贫困地区的学生尽量提高一个等级。
(三)资料审核与个人访谈相结合,努力确保公平公正。
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证方法与程序,逐步促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多样化。资料审查只是对学生提交资料的筛选,因为假证明太多,材料只能作为一方面进行考察,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与学生进行面对面谈话,因为很多信息并不能靠一张调查表获得。此外,对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工作的评议小组成员还要进行必要的相关培训,使得他们具有完成工作的能力;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工作时可以采取一些科学的方法处理,比如综合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不单单是看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而是从各个方面入手,处理相关信息。
(四)认真调查学生家庭情况,确保信息详细真实。
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时要大量收集申报家庭及困难学生的一些相关信息,在学生出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真实性上做好审查工作,必要的时候还可采取家访的方式。从政策层面出发,尽量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的配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审核,地方主管部门比高校更有发言权,因此,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凭证。所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证明的审核应该从源头抓起。其实,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让地方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成本提高。更有效的手段是需要国家采取相关严格的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时要认真把关,不能凭关系随便办理,对于那些的经办人一经发现要严惩不贷。
(五)建立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过程中,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在此过程中学生个人信息还要及时进行更新,有些学生刚进入大学时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很好,需要资助,但是在以后的一年或者是几年后其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需要相关的经济资助,那么这样的资助机会就可以留给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相反,有些学生在刚进入学校时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但是在就读期间其家庭经济状况有一般转变为困难,那么我们就可以重新考虑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要做到经常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以便更好地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与此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应该实行动态管理,简言之就是取消“一定终身制的做法”。这样不仅可以给家庭遇到突发事故的学生享受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待遇的机会,而且可以把那种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学生移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更可以及时把那些“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剔除。具体做法是,每年或每学期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学生在校期间的消费水平和同学的民主评议的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是否保留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进行适度调整,主要可分为提高档次、降低档次和撤销档次三种情况。
(六)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由于各种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无法做到万无一失,每年总会有“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混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队伍。因此,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期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后期管理过程中要不断完善认定工作,真正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平、公正、公开”。具体做法是建立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在国家助学金发放以后,教师要通过回访、座谈、学生监督检举等多种形式对助学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用助学金进行奢侈消费的必须严格处罚,不仅要追回已经领取的助学金,还要对其进行违规处罚。另一方面,这种行为和学生作弊行为有相似之处,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更多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期管理工作不能只靠教师在办公室完成,不管采取哪一种方法都离不开班级学生的参与及配合,教师应深入学生群体获得第一手资料[3]。
(七)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从思想上杜绝不诚信的行为发生。
诚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公众讨论的一个焦点,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对当代大学生来说举足轻重。然而,要做好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首先要改变传统教育中重智轻德的现象,提高诚信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地位,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德智教育体系,努力宣传教育德育的重要性,力争把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渗透到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真正做到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另外,在开展诚信教育的同时,不仅要注意教育方法的多样化,还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利用各种载体及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让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社会,组织学生实践,在实践中体验诚信带来的快乐。
(八)高校老师要注重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心理问题逐渐演变成一个热点问题,而大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种事件越来越多,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证在某种程度上会给困难学生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虽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解决了物质上的问题,但同时会给他们带来心理上的问题,甚至会有某种程度上的自卑,这些都是潜在的需要我们重视的问题。高校老师要经常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流,鼓励他们自立自强,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困难学生”这个称谓,把重心放在学习生活方面,用健康的心态接受美好的大学生活[4]。
五、结语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可以组建一支专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队伍,这支队伍可以由老师组成,也可以由学生组成。老师组成的队伍可以以一种长者的身份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勉励与关怀,而由学生组成的队伍,则可以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龄人的生活圈中增进交流,从而获得更多的自信,培养自己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地合理使用资助金,杜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学生铺张浪费、随意花销资助金。高校中某些学生在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养成依赖助学金的坏习惯;某些学生不能很好地使用助学金,用原本来完成学业的资金办一些完全不必要的事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政策的落实,这项工作关系到千万个家庭,也关系到学校与教育的使命,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国家的未来。希望本文能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余华平,郭梅.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思考[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155-157.
[2]胡全仑,宋亚飞.论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规定与实践[J].教书育人,2011(5):30-31.
[3]王小健.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若干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3):71-72.
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文第3篇
带着朱奕龙等8名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希望民政部门出台《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办法》的1928号提案,记者来到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大量事实和数据展示:提案的内容与社会救助司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办法的工作模式已经基本确立。
社会救助,是指由政府承担责任,为依靠自身能力难以维持生计的城乡贫困家庭提供物质帮助,使他们能够抵御生存危机,从而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的主旨在于保护困难群体的生活安全,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项目。
为了确保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就需要准确评估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以便从众多申请者中,识别出真正困难的群众。在一系列社会救助中,民政部承担着认定救助对象的职能。
以往低保工作人员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的。救助工作中出现一些申请人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一些基层干部为“人情保”、“关系保”等大开方便之门的问题。这极大地损害了社会救助的公正性,影响了社会救助资源的公平公正分配。
在2010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朱奕龙等8名委员提出“关于民政部门出台《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办法》的提案”之前,部分民政部门已经知难而进,一边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一边大胆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经验。
民政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试点实践经验,探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运用相关部门、机构的收入、财产信息,综合查证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从机制上防范基层 “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
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2012年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经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民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信息查询办法,并负责跨省(区、市)的信息查询工作。到‘十二五’末,全国要基本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上海市、湖南省湘潭市等地的大量实践,展示了实施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多重社会效果。
实践证明:以往那些领取低保金却在外高消费、住经济适用房却开着豪车的 “高档贫困户”,不得不收起装“穷”的面具。
记者在有关媒体的报道中看到:湘潭市民政局局长王龙林回顾道,传统的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带有很大的主观色彩,无法做到客观、准确。民政部门进行金融资产查询也会遇到法律上的限制,居民家庭财产审核比收入审核更难,有多少房产、存款,是否拥有股票、基金和机动车,没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支持配合,民政部门是束手无策的。
为解决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的难题,湘潭市探索建立了跨部门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公安、房产、人社、工商、税务、公积金)的共同参与,工作人员可随时按程序无偿从相关部门获取真实、客观、有效的信息。同时,为了保护居民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信息的隐私权,困难家庭向政府申请救助时,家庭成员须共同签订救助申请家庭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民政部门也将承担为救助申请人相关收入及财产信息保密的法律义务。
以往为了吃上低保,领导批条子、朋友打招呼,人情救助、关系救助等现象屡禁不止。如今,有了精确的核查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任何人都“爱莫能助”。
从2011年6月份开始,湘潭市对4167户新申请城市低保救助的家庭进行了核对,只有1244户符合条件被纳入低保救助,核对检出率为70%。仅这一年,湘潭市就节约了3000多万社会救助资金。
从2011年起,民政部就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的143个单位。据统计,试点地区累计对83.6万户住房保障和城市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进行了比对核实,检出不符合条件的3.4万户,避免财政资金损失约3.2亿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仅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率,还减少了基层干部的自由裁量权,形成对社会救助权力上下共同行使的制衡机制,同时又对社会诚信意识的培养产生积极的影响。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的领导谈到,为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实施,他们特别注意重视与全国政协委员的沟通和交流,多方呼吁、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他希望更多的政协委员们关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多方支持,才能加快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逐步建立起覆盖中央、省、市、县四级,涉及保险、税务、金融、房产等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居民收入、财产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才能为城乡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文第4篇
Abstract: Through the survey of mental health level of 445 student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with financial difficulties, it is found that the overall level of mental health of them is lower than that of the students without financial difficulties. Through the mental intervention means of group psychological training, individual psychological consultation and training of emotion regulation, the mental health status of them can be improved effectively.
关键词:高职高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心理干预
Key words: student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with financial difficulties;mental health;mental intervention
中图分类号:B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1-0201-03
1 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高校收费制度的不断改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称贫困生)现象己十分普遍。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在全国1000多所高校中,贫困大学生的比例为20%,特困生的比例在5%-l0%之间,且二者还有上升的趋势[1]。李春山等人调查发现贫困大学生所占比例逐年提高[2]。当前贫困大学生在高职院校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总体人数较多,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直接影响到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为了切实提高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为中医药高职高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本研究拟针对高职高专层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群体,探讨心理干预的有效对策,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大学生的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
2 研究方法
2.1 测验法
选用90项症状清单(SCL-90量表)、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等。
2.2 调查法
选用全省通用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及其经济情况。
2.3 个案分析法
在被试中寻找有代表性的案例,深入研究,搜集个体性的材料。
2.4 访谈法
访谈对象主要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主管领导、在校大学生、辅导员、心理社团成员、心理学任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教师等,针对该校心理健康教育现状、发展趋势、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特点、目前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心理需求等问题开展访谈。
2.5 文献研究法
学习研究国内外有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资料,特别是高职高专层次大学生心理健康理论,从理论的高度去认识课题的内涵。
3 研究结果与讨论
3.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现状分析
对访谈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后,总结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有以下心理、行为特点。
首先,学业焦虑较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学习成绩十分看重,普遍存在焦虑情绪多数贫困生理论科目学习成绩尚好,但实践性科目(如计算机,外语听力、口语等)不如其他学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经济条件限制其无力购买所需的学习用品;另一方面,有的学生来自贫困地区,当地教育水平较低,落后的教育、学习方法对其学业产生不良影响。
其次,人际交往消极退缩。校园生活丰富多彩,但是贫困生却很少参加群体活动。一方面是因为集体、社会活动有时难免需要额外的开销,对这类活动只能消极退缩;另一方面,自身人际交往能力的缺乏。他们因家庭贫困而自卑,但作为一个自我意识已经成熟的个体,他们又有强烈的自尊要求。因此,对涉及自己的事情非常敏感,容易形成情绪和感情上的强烈波动。由于这种心理特点,使贫困生在人际交往和群体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表现出明显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他们有融入群体的强烈愿望,但又往往因为自身的问题导致矛盾和冲突;他们有得到周围环境支持的心理需求,却又不愿接受他人的同情和怜悯,从而出现人际交往的消极退缩现象。
第三,心理矛盾的冲突性强。大多数贫困生对艰苦的生活有较强的承受能力,他们好强、好胜,希望在生活上自立自主,经济上自食其力,为父母减轻负担。生活中各类竞争的日趋激烈,贫困生需要承受完成学业和就业上的多重压力,加之现今建立在严格学分制基础上的高教管理体制(虽然教育部门也出台了一些相应政策,但实施起来很困难),使贫困生既不能通过多修学分、提前毕业来减轻经济负担,又不能通过先工作赚钱,再继续读书,延缓毕业来自己解决教育费用的问题,这就使他们对贫困更加被动和无奈。在他们身上集中了这些矛盾的剧烈冲突,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负面的情绪反应,如焦虑抑郁、多疑敏感、烦躁不安,甚至心身疲惫等。一些同学反映自身欠学费、欠债问题比较严重,成天处于忧心忡忡的状态中。
第四,情绪抑郁,孤独感强。部分贫困生因为家庭突遭变故,对生活道路的艰辛和坎坷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情绪低落,意志消沉,遇事感到困难重重,无能为力,进而否定自我价值,对学习、生活乃至娱乐缺乏兴趣,体验不到其中的快乐,喜欢独处,沉默寡言,逃避现实,消极懈怠,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孤独和抑郁的消极心理状态。
3.2 心理测验结果分析
课题组对2009级所有2225名学生进行SCL-90、UPI测验,随后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筛选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45人,从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随机抽取445人,对两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3.2.1 SCL-90测验结果分析
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总体状况。
从数据统计结果来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总分及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精神病性等10个因子分均高于非贫困生,且呈显著性差异(见表1)。从该数据中可以得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总体水平低于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性别差异。
对44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SCL-90测验的性别差异比较分析。其中,男生为244人,占54.83%,女生为201人,占45.17%。进行方差齐性检验后,进行t检验(见表2)。
通过表2结果可看出,在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敌对和偏执等4个因子上,男生高于女生(P
3.2.2 UPI分析结果
利用大学生人格健康调查表(UPI)进行测查,对学生的诊断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有明显的心理问题,需要尽快进行心理咨询;第二类为可能有心理问题,应引起关注;第三类为心理健康。此次调查发现44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有明显心理问题,须尽快进行心理咨询”的学生为101名,占22.8%。这一比例与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显著差异(p>0.05)。
男、女贫困生3类心理诊断结果比较见表3。经卡方检验,男女贫困生间3类心理诊断无显著差异(p>0.05)。
3.2.3 个体咨询案例分析
在课题研究期间,本课题组成员共接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28人次。在个体咨询的过程中,发现寻求心理援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问题为就业,学习(含升学)、恋爱、情感,人际交往(含家庭关系),经济压力,其他。详细分布见表4。
由表4可以看出,单纯因经济压力大而前来咨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不是很多,但是家庭经济困难所带来的影响会体现在学生生活的各个方面,不可忽视。
3.3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干预的试验分析及心理干预体系的初步探讨
3.3.1 心理干预方案设计
根据访谈、心理测验等结果,课题组制定了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干预方案。课题组从44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随机抽取120人,使用随机数字表将其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对实验组的60名同学进行心理干预,对对照组的60名同学进行常规教学和管理。
本项研究采用实验组―对照组,前测―后测实验设计。心理测验采用SCL-90、SAS、SDS三个测验。主要的干预措施为团体心理训练,并辅以个体咨询、讲座、心理活动、放松训练等。
3.3.1.1 团体心理训练
团体心理训练时间为每周两次,每次约2小时,共4周,分为3个阶段。
第一,初始阶段。
在第1次活动中,向成员介绍团体名称为“自信心训练营”,目的是通过一系列活动,让成员了解自我、认知自我、理解自我、发展自我,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以便在大学生涯中,比以前生活、学习、工作得更轻松、更愉快、更自信。
第二,主题活动阶段。
这是本活动的主要阶段。每次活动确立1个主题,针对当前贫困生的心理困扰进行训练,共设立了6个主题。①共建精神家园;②认识自我;③突破自我;④悦纳自我;⑤发展自我;⑥温馨祝福。每次活动都以一定心理学理论做指导,配以生动活泼的形式让大家去体验,去升华。
第三,结束阶段。
在最后1次活动中,我们要求全体成员畅谈自己整个活动的感受,写下自己最深的体验和最大的收获,最后填写了有关问卷,以便对训练效果进行评估。
3.3.1.2 个体心理咨询
本课题组的四位心理学老师在我校“心灵港湾聊天室”值班,优先接待本课题组筛选的被试,提供个体咨询服务。在课题研究期间,共接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28人次。通过个体咨询,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入了解自我,调适自己的情绪,正确的看待家庭经济困难这一现状,学习人际交往的技巧,有针对性的解决自己的其他心理困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3.1.3 情绪调节训练
有研究发现,在所有的负面体验中,经济困难与焦虑、抑郁之间存在着相关关系。在访谈、心理测验中也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不知所措、焦虑、抑郁、人际敏感、恐惧等负性情绪。如果不及时消除这些负性情绪的影响,则难以健康成长、顺利发展。处理负性情绪的方法很多,如运动法、音乐法、宣泄法等,学生易于掌握,效果较好。在心理干预中,我们针对学生的各自心理特点,采用多种方法对学生进行放松训练,如呼吸法、冥想法、渐进式肌肉放松法、生理相干与自主平衡系统(SPCS)等。
3.3.1.4 其他心理干预措施
本课题组还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举办了“大学,我该如何爱你”;“朋友,请伸出友好的手”;“微笑面对生活”;“健康心态、阳光心灵”等专题讲座,并举办了“心语心愿”心灵故事讲述活动、“团结就是力量”趣味心理运动会、“心灵之路”心理征文活动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同伴的支持、鼓励下积极参加这些活动,不仅锻炼了胆量,提高了自信,还在活动感悟生活的美好与真谛,取得了较好的心理调适效果。
3.3.2 心理干预数据分析
在实施该方案之后,对干预前后的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见表5。
数据表明,除了SCL-90附加项目之外,实验组、对照组在SCL-90总分、因子分SDS、SAS标准分都有非常显著差异,实验组明显优于对照组,说明实验产生的效果比较好。而且实验组的SCL-90因子分各项指标均在阳性指标2以下,心理健康状况非常良好。反观对照组,除附加项目之外,SCL-90各项因子分都仍呈阳性(≥2),健康水平还比较差。
4 结论
①富有特色的、有针对性的团体心理训练可从认知、情绪情感、人际交往等方面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②团体心理训练辅以个体咨询更有效的,而且效果更持久。
在贫困生深刻的认知,行为的不断纠正基础上,团体咨询辅以个体咨询的训练成果可以巩固下来,成为个体心理素质的一部分。在面上的宣传、教育、团体训练之后,在点上进行查漏补缺,最终达到良好的心理干预效果。
③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知水平,有利于消除心理障碍,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④情绪调节训练有助于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参考文献:
[1]胡建文.用系统原理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的新思路.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8):178-179.
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全盲人口家庭;幸福感;原因;建议
目前,路桥区全盲人口家庭的幸福感总体不高:虽然现在这些家庭的经济水平有所提升,但状况仍不乐观;社会对其关注度也不够高;而政府虽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但落实情况较差。因此,明确造成全盲人口家庭的幸福感相关原因、提升全盲人口家庭的幸福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造成盲人家庭幸福感现状的原因分析
1.经济状况:总体小康,但低于平均
路桥区全盲人口家庭的经济水平不高是其家庭幸福感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经济水平不高影响了家庭中的盲人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较低的经济水平影响了家庭成员的受教育程度和休闲娱乐活动的改善。
2.成员情况:家庭和睦,且矛盾较少
路桥区的盲人家庭组成较为简单,大部分为两口之家和三口之家。简单的家庭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家庭和睦,也减少了出现家庭矛盾的几率。另一方面,由于全盲人口家庭生活中困难较多,家人之间更能互相扶持。
3.社会态势:较为尊重,但关注欠缺
全盲人口家庭作为比较特殊的家庭形式,对待他人的的反应会更敏感。社会的尊重度和关注度对他们的幸福感有很大的影响:①随着人民素质提升,许多人对盲人的尊重度有了很大的提升。作为在身体上有缺陷的盲人及其家人,社会的尊重度的提升是对他们心灵极大的安慰,使得盲人家庭这方面的幸福感得到提升。②但是很多人对盲人的了解其实并不多,甚至会有一些误解和过度的同情,这些会影响盲人的情绪,让他们不能很好的感受到社会集体带来的幸福感。
4.政府政策:落实全面,但力度不足
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盲人的教育、劳动就业等做了明确规定。虽然政策落实较为全面,但是这些政策的补助和落实力度却有很大的欠缺,只能解决全盲人口家庭的一些表面问题,不能带来根本上的改变。[1]
二、对于提升全盲人口家庭幸福感的建议
(一)政府:宏观调控,总体提升
1.完善经济补贴的相关政策
现如今,依旧存在一定比例的全盲人口特困家庭,这些家庭往往生活水平较低且生活幸福感也低于一般水平。此外,对残疾等级的判定程序以及申请盲人经济补贴的过程较为繁琐。在增加盲人每月的政府补贴的同时,对于那些特困的盲人家庭,政府也应当对这些家庭的幸福感有所关注。并且,在申请盲人的经济补贴时,政府可以适当简化申请步骤来减少盲人的不便。
2.完善对盲人的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
(1)完善公共设施。为方便盲人出行,每个城区都应该设置盲道。而以实用为主要目的的盲道也应该减少曲折程度,同时,也应关注其占用和磨损程度。而除盲道以外,政府也应当加强其它的盲人公共设施建设,丰富盲人的业余生活【2】。
(2)完善教育服务系统。如今,大多数高校只对盲人开设按摩与音乐专业,其专业选择较少。此外,在全面普及盲人的基础教育的基础上,无障碍考试应当受到更高层次的重视。政府应当重视盲人受高等教育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盲人R笛裆俚奈侍猓让他们能够依照其兴趣爱好来发展。
(3)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盲人保险普遍实行的情况下,偏远地区的部分医疗保险制度可能尚未健全;对于这种情况,政府需要扩大基础医疗服务范围。此外,政府应当在保障必要程序的同时尽可能简化盲人就医程序,给他们带来更多的便利。
(4)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现如今,政府已经对全盲人口家庭的就业情况给予一定的帮助,如:对盲人进行按摩培训等。然而盲人就业依旧存在选择较少、偏见较大的问题。对此,提升盲人的就业竞争力是政府现应当着手的任务。此外,改善人们对盲人就业的偏见也能对全盲人口家庭的幸福感有较大的提升。
(二)社会:提高关注,给予尊重
1.社会机构要积极组织,发挥作用
(1)积极筹集捐款,提供经济帮助。很多人其实有心对盲人家庭提供帮助,但是很难有便利的渠道来接触到那些家庭,社会机构要做的就是提供这些渠道。同时发动社会群众的积极性,鼓励更多人加入帮助全盲人口家庭的行列中,最大程度上发挥社会群众的力量。
(2)积极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关注。社会机构要发挥其社会性,通过其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对全盲人口家庭的关注度。通过社会关注度的提升,盲人家庭的援助范围可以得到相应的扩大,使得更有经济实力的人提供更有力的帮助。同时社会机构也需要疏导人们的怜悯情绪,不能因社会关注度的提升而增加他们的心理负担。
2.个人要对盲人家庭增进了解,及时援助。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义务尊重、理解全盲人口家庭。个人要认识到盲人家庭的特殊性是社会给予的。我们要以平常心去了解、尊重他们,懂得换位思考。我们要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给予他们物质帮助和精神上的温暖。
(三)家庭:友好互助、依偎前行
1.家庭内部提高凝聚力,幸福和谐相处
(1)盲人之间互相理解、共同进步。许多盲人家庭是由盲人夫妻组成的。由于这些特殊的盲人家庭中夫妻双方都有视力障碍,这些家庭的生活幸福感很可能更低。在这种情况下,盲人之间可以进行沟通与交流生活中的困难,使这些困难更容易解决;分享一些生活经验,改善生活状况。
(2)非盲人对盲人增加包容,提供帮助。家庭中的非盲人大部分情况下承担着较大的家庭责任,会面临较大的生活压力。面对这种状况,非盲人要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增加自己对家庭的包容、提高家庭的和睦度。同时非盲人和盲人之间要建立信任关系。在遇到事务时,分工协作,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为提升家庭幸福感共同努力【4】。
2.亲友邻里温暖送帮助,增进沟通交流
除了家人之外,亲戚朋友和邻居就是与全盲人口家庭关系最为密切的人了。所以亲友邻里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多给予他们一些帮助与温暖。在力所能及的小事上来提升盲人家庭的幸福感。
三、总结
目前,路桥区全盲人口家庭的幸福感总体不高,而作为全盲人口家庭的最大支柱,政府应该要做好宏观调控、总体提升。社会机构可以积极组织捐款、宣传普及等活动,提高公众关注度。同时,社会个人也要增进对全盲人口家庭的了解,并及时对其给予帮助。此外,家庭内部要提高凝聚力,和睦相处,亲朋邻里要增强对其的沟通与了解。只有从政府到家庭、从集体到个人每一部分都携手同心,对他们真正做到关怀与帮助,才能提高全盲人口家庭的幸福感,改善他们的生活。
参考文献:
[1]纪纲,《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N],中国残疾人, 2007:1-2
[2]梁佳佳,社会排斥视角下残疾人的困境及其援助研究[C],浙江师范大学,2012: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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