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晨读范例6篇

宪法晨读范文1 粗略检索,国内普通高校实行强制晨读的大有所在,如果真的违法,在依法治校的背景下,自应大加挞伐,呼吁废止。但仔细思考之后,却发现褚先生的论述不妥之处甚多,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现将本人对此一问题的想法写出,以就教于褚先生和各位方家。由于本人对指纹与隐私权的关系所知甚少,所以本文只涉及强制晨读的合法性问题。 大学要求学生晨读的权力来源

宪法晨读范文1

粗略检索,国内普通高校实行强制晨读的大有所在,如果真的违法,在依法治校的背景下,自应大加挞伐,呼吁废止。但仔细思考之后,却发现褚先生的论述不妥之处甚多,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现将本人对此一问题的想法写出,以就教于褚先生和各位方家。由于本人对指纹与隐私权的关系所知甚少,所以本文只涉及强制晨读的合法性问题。

大学要求学生晨读的权力来源

大学制订校规要求学生晨读的权力从哪里来呢?人们一般认为,大学在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籍异动等方面属于授权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学生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大学制订校规要求学生晨读这一权力有没有得到法律的授权?学校在晨读问题上制订校规、要求晨读属不属于授权行政行为?

《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从法律规定看,这一权利不是行政权力,因此,大学基于《教育法》第28条的行为也不属于授权行政行为,而是行使自主管理权利的行为。法谚有云:对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既然学校制订校规要求晨读的行为不属于政府行政行为,也没有行使国家权力,只是行使类似于公司、企业的内部治理、内部管理权,因此也就不必然要求具备法律依据、获得法律的明确授权。那么,学校自主管理的权利从何而来?在一般法意义上,来源于《教育法》第28条和《高等教育法》第11条和第34条。从宪法意义上,来源于《宪法》第47条关于公民科研自由的规定。

大学自主管理的权利(自治权)来源于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是实现学术自由的制度保障。为了保障学术自由、实现自我管理,大学有权制订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一系列大学内部管理规则(校规)。201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在“甘露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案”中指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相关规章,并可参考涉案高等院校正式公布的不违反上位法规定精神的校纪校规。此判决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具有指导作用,体现了对大学校规效力的尊重与认可。

因此,大学制订校内规章,要求学生在特定时间、指定地点、以读书的方式学习,是具备宪法和法律上的依据的。

大学生享有学习自由权

人们一般认为,大学生有学习自由权,这一权利从哪里来?它的内容是什么?从宪法的规定看,与大学生学习自由权有关的有两条:一是《宪法》第46条规定的受教育权,一是《宪法》第47条规定的学术自由。

从宪法规定的受教育权与大学生学习自由之间的关系来看。我国现行宪法第46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个条文作为一个整体显然是针对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因为成人并无接受教育的义务,更不是每一位成年公民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因此,《宪法》第46条不能成为大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来源。公民平等进入大学的权利不过是平等权在教育领域的投射而已。

既然大学生学习自由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受教育基本权利的范围,从受教育权角度看,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只能来源于我国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教育法》第42条、第43条和《高等教育法》第53条规定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都没有规定大学生有学习自由,相反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刻苦学习的义务。也就是说,大学制订校规要求学生晨读甚至晨练都是有上位法依据的。

从我国《宪法》第47条关于公民科研自由的规定看,宪法并没有将学术自由权利的主体限定为大学教师,在理论上大学生也具有学术自由权。只不过,大学生只有在以学术研究为目的的条件下,才享有学术自由基本权利所派生出来的权利之一:学习自由权。当大学生的学习自由权与学术自由发生冲突时,学习自由权只能退让。

当学习自由遇到大学自治

为什么大学生要天然地服从校规呢?这是因为,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研究性学习、以探究学术为目的的学习只占整个学习活动的一小部分,绝大部分学习活动并不是以学术研究为目的的。这些以获取知识为主要目的的活动自然要受大学自治的约束,也就是学校有权制订校规要求学生学习。

首先,大学生的学习自由权不包括不学习的自由。学习自由权来源于学术自由,对尚未达到研究性学习水平、也不是在学术研究活动中的大学生的学习行为不受宪法基本权利意义上的学习自由权的保障。其次,大学有权要求学生在特定的时间到一定的地点补充学习。大学制订校规要求学生晨读并没有取消大学生的学习自由:它对习惯晨读的学生并未造成太大不便,只是要求没有晨读习惯的学生在特定时间补充学习,虽然对学生的学习自由构成了一定限制,却属于大学自治权的范围。为了维持一定的学术质量,大学有权制订学习规则,督促学生学习。最后,大学制订校规要求学生晨读不应超过大学自治权应有的界限。大学自治权具备“准公共权力”的特征,其行使应符合比例原则,不应超过必要限度,如不应仅因为学生不服从晨读的规定而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当然,如果大学在制订要求学生晨读这样直接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规定时,能够充分征求学生的意见或者由学生团体或准学生团体自己制订相关规则,那就完美了。

管 华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后 西北政法大学

宪法晨读范文2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教育办专门成立了“宪法宣传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程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结合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同时根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各学校成立“宪法宣传周”教育活动专项工作推进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拓展思路,务求实效

为提高宣传教育效果,我们积极拓宽思路、创新方式方法,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宣教,取得良好成效。

(一)举行主题升旗仪式。辖区各校于11月30日早上举行了“知法 学法 守法 做合格小公民”主题升旗仪式,学习和宣传宪法知识,进一步加强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 安排专任老师做了《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等多个内容的国旗下寄语。教育广大师生千万不要因为小错而酿成终身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同时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约束自己,遵纪守法,要从自己做起。通过此次主题升旗仪式,同学们深刻了解了纪律和法规在生活中的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学生学法、懂法,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好少年的观念,逐步形成了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明确要求各学校于12月4日宪法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通过宪法晨读,让学生学宪法、知宪法、守宪法,增强了同学们法律意识、法律观念,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三)召开“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通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学生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教育学生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进入社会后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同时组织师生进行网上普法学习,围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宪法》等内容,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相关法律法规。

(四)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为了弘扬宪法精神,我们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促进学生学法、懂法,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好少年的观念,对优秀学生进行表扬并颁奖。

宪法晨读范文3

学校国家宪法日活动工作总结范文一

今年12月4日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法制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学校举办了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我校在师生中开展了“12· 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营造浓郁的宪法宣传氛围。

学校在教学楼前的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于洪”、“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宣传标语,营造浓郁的宪法宣传氛围;同时学校黑板报、网站进行《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二、认真开展法治学习活动。

利用学校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12月12日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宪法知识竞赛。

三、开展丰富的主题活动。

12月1日,少先队总部组织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 为主题的主题升旗仪式。 12月4日,我校各年级召开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为主题的班队会。对学生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在学校和社会生活中,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组织四至六年级学生制作了“国家宪法日”手抄报,精心筛选出优秀作品并将作品在宣传栏中展出,调动了学生的学法积极性。

总之,学校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使学校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了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学校国家宪法日活动工作总结范文二

2016年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好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我校在师生中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校领导高度重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宪法日宣传工作。在接到活动通知后,宁校长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活动由德育处牵头负责,教务处、团委少先队和后勤给予协助配合,确保了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积极创建宣传氛围

为提高师生对宪法日的重视程度,我校利用电子屏、校园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宪法日的宣传活动,创建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开展多样的主题活动

学校以各办公室为单位,分头组织教师开展了《宪法》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全体教师对《宪法》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为依法治校、依法从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校在学生中开展了丰富的活动,向学生宣传《宪法》,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

学校国家

宪法日活动工作总结范文三

__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依据教育部、省、市、局下发《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__中心小学积极组织,认真谋划“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__中心小学举行了《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学校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个别章节、条款,打印发给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12月4日,利用课间操时间,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动员大会,由少先大队辅导员潘长虹进行动员和部署,并进行了有关宪法知识的宣讲。了解《宪法》的有关知识和《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

12月4日上午第四节课,全校各班组织开展以“宪法在心中”为主题的法制班队课。通过活动的开展和学习,使学生懂得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学会自立自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宪法晨读范文4

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校领导高度重视“12.4”宪法日宣传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及时制定了《田阳高中“12.4”宪法日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12.4”活动做出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宪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努力形成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治教治校的良好环境;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基本法律,提高法律素质,营造一个学法律、懂法律、用法律的良好局面。

二、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学习活动

(一)在12月4日当天,开展了专题升国旗仪式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号召全校师生学习宪法知识,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二)学校电子大屏幕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日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使宣传主题更加鲜明。

(三)利用晨读时间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了《宪法》的有关章节,通过学习,进一步在同学们们中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使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

(四)利用校园广播站播读法制宣传文章,对《宪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全校营造法制教育的强大氛围。

(五)组织学生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让学生网上学习法律知识,拓宽学生学法、知法途径。

宪法晨读范文5

[53] 王晨光教授从现代法治对法律良性双向运行模式的要求出发,强调了法律可诉性作为法律特征的必要性。其中,作者举例说明了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一系列“权益保障法”和“母婴保健法”等法律中大多数条文不具备规范性和可诉性。参见王晨光:《法律的可诉性:现代法治国家中法律的特征之一》,载《法学》1998年第8期。 [54] 王晨光:《法律的可诉性:现代法治国家中法律的特征之一》,载《法学》1998年第8期。 [55] 比如Marbury v. Madison案;参见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关于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故事》,载苏力:《阅读秩序》,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7月第1版,第34页以下;又参见《马伯里诉麦迪逊》,黎军译,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2期。苏力先生文章中的副标题“马歇尔”应为“马伯里”(Marbury),而不是作为此案主审法官的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 [56]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9年第1号(总17号)刊载《张连起、张国莉诉张学珍损害赔偿纠纷案》;关于此案的评析,请参见梁慧星:《雇主承包厂房拆除工程违章施工致雇工受伤感染死亡案件评释》,载梁慧星:《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5月第1版,第270页以下。 另外,关于宪法司法化的问题,近年来也有不少学者论及。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法律的可诉性问题,有时不单纯是法律规范本身,更多地决定于司法机关及其运作的问题。关于宪法司法化论述,请参见王磊:《宪法司法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 [61] 夏恿:《法治是什么-渊源、规诫与价值》,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62] 参见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6月第1版,第53页以下;又参见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12月第1版,第62-66页。富勒的这些理论,是在与哈特(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 1907年- )的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new analytical-positivist jurispradence)长期论战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具有浓厚的世俗自然法倾向,被称为新自然法学派(new natural law school)。

宪法晨读范文6

12月4号是我们国家的宪法日即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很多地方为了更好的宣传宪法,会举行一些活动,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2020最新五篇,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1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充分利用班级板报、电子屏、学校广播站等渠道做好学习宣传活动,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并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号召各班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法律与我同行”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

为了更有效地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宪法日这天我们特邀请边门镇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边门镇派出所副所长郭峰来到边门镇中心小学,为全校的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带领学生观看视频,短剧表演,法律常识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郭所长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自己办案当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讲解法律常识,给同学们敲醒了警钟。同时围绕现在很多校园中存在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分析讲解,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新的认识,虽然这一现象在他们身边偶有发生,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识到它的危害性。他们通过这次讲座,知道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应对办法,同学们受益匪浅。在进行互动的时候,大家踊跃参加,用惟妙惟肖的表演生动地再现了校园欺凌时的场面,同学们在观看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教育。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和平和秩序,大家要知法懂法,更要遵法,还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利益。

我校在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也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220_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依据教育部、省、市、局下发《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__中心小学积极组织,认真谋划“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__中心小学举行了《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学校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个别章节、条款,打印发给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12月4日,利用课间操时间,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动员大会,由少先大队辅导员潘长虹进行动员和部署,并进行了有关宪法知识的宣讲。了解《宪法》的有关知识和《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

12月4日上午第四节课,全校各班组织开展以“宪法在心中”为主题的法制班队课。通过活动的开展和学习,使学生懂得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学会自立自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2月4日中午和下午时间,__中心小学“红领巾校园广播站”制作“宪法在心中”特别广播节目,宣传《宪法》知识,营造《宪法》教育氛围,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__中心小学通过举行“国家宪法日”系列教育活动,在全体师生中掀起了学习宪法基本知识的高潮,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其他法律制定要以《宪法》为基准,不能违背《宪法》规定。公民的行为要以宪法为准绳,严格遵守各项法律。通过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培养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加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与传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3按照区普法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为主,制定了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认真开展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我街道“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动员辖区内广大群众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与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与职业道德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步骤和内容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街道历来重视对干部职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我街道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部门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在全系统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提_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

20__年12月4日,我街道责成司法所全体干警参加了由赛罕区司法局主办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型12.4主题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在赛罕区金地广场隆重举行,活动现场人头攒动,鼓乐喧天,彩旗飘扬,活动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服务保障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推向了又一个新_。司法厅陈处长、市司法局姜局长等一行人员莅临现场进行指导,区人大彭主任、区综治办高主任、区司法局云局长陪同。活动现场悬挂普法标语10余条幅,展出普法图片展20幅,出动宣传车15台,组织法制文艺一台,共分发《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青少年法律知识读书笔记》、《人民调解法》、《赛罕区全民普法实用手册》、《法进万家构建和谐20__年年历》及《赛罕区三项重点工作宣传材料》等法制宣传材料10000余份,免费发放法律宣传手提袋5000个,义务为老百姓提供了21人次法律问题的答疑服务。不少群众在向工作人员咨询法律问题后还捧着宣传资料认真阅读,不住地称赞这次活动举办得好。

三、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制精神”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群众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4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扬日,为自动贯彻履行“12.4”法制宣扬日活动,我公司环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这一活动主题,深切展开了法制宣扬活动,获得了精良的社会结果。让大家都富裕感觉到法律的紧张性,使法制的气力深切民气。现将我公司活动环境报告请教以下:

一、活动主题和教导思维

本年“12.4”法制宣扬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教导思维是周全落实科学成长观,以展开“12.4”法制宣扬日活动为载体,策动全省交通系统集结展开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标准宣扬教诲活动,进一步加强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见解,进步依法行政本领,增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交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建精良的社会氛围。

二、营建宣扬氛围

公司带领高度珍视本次“12.4”法制宣扬日活动,12月2日主持召开辟动大会,当真进修结果关于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关于展开“12.4”法制宣扬日活动的关照》的文件精神,肯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教导思维以及活动内容,明了了各本能机能部分在此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百姓的崇高任务。公司历来珍视对员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扬活动要在全公司范畴内营建更加浓厚的法律氛围,进步广员工的法律意识。详细活动内容有:

(1)吊挂横幅。为了互助本次“12.4”法制宣扬日活动的展开加强宣扬力度,在公司办公室门前吊挂“坚定法制教诲与法制实践相联合周全促成高速奇迹成长”的横幅标语,营建浓厚的法律宣扬氛围。

(2)12月4日上午,省法制宣扬办在省城西清公园进行大型法律宣扬询问活动,公司要求大家自行去省城西清公园观光和进修相干法律知识资料。同时要求大家在家观看关于“12·4”法制宣扬日的报纸和电视宣扬,使大家更深层地明白法律宣扬的紧张性。

(3)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职工明白更多的法律知识,利用每周五下午进修时候,构造大家进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允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邦交通法标准》等相干内容,在进修中,带领讲学法、普法、用法制办事于我们工作的紧张性和领会。经过议定进修宣扬,进一步在职工中牢靠建立依法治国,依法治交,在朝为民,依法**的见解。

(4)为自动响应“12.4”法制宣扬日活动,坚定学与用相联合。联合公司工作实际,加强京石高速公路通信管道保护工作。在石总经理的安排下,由管道保护部牵头构造人员,将从头喷刷京石高速公路通信管道沿线的关于通信管道保护的警示牌,以加强对京石高速通信管道保护的法制宣扬。

三、活动意义

经过议定展开以宪法为核心、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标准宣扬活动,不但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扬高潮,并且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力意识,遍及法律知识,进步依法行政本领,增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交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交通营建精良的社会氛围。

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5商务局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紧紧围绕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普法工作的部署,努力培养商务局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善于依法行政、依法治企;通过一年的普法宣传学习,全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的改善,促进了我市服务业各项指标的持续、快速增长,促进了我市相关经济指标名列成都市三圈城前列,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增强商务执法意识

一是及时制定了普法规划,规划详细规定了本局机关及商务局机关重点商贸企业学法、用法、执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二是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德伟任组长,纪检组长杜卫东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三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听取汇报,总结自查阶段性工作,部署后期工作;并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传达各级关于普法的会议精神,讲解各种法律法规,开展学习法律知识大讨论。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先后多次参加中心组学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德伟同志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倡导文明执法。四是充分利用网络普法平台,机关每个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网上法律、法规的学习,圆满完成各项考试任务。

二、大力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结合政务公开,规范和完善学法执法制度。主要是公开本局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方面的责任制、监督方式、过错追究制度,公示商超经营、生猪定点屠宰、进出口经营资格、商业网点布局及其他涉及审核报批等管理权限、运作程序,接受全社会监督。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学习相关法律,如在招引600家门店的工作中,涉及到公司注册、合同签署等方面法律,我们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相关的《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以此增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策水平,提高执法水平。

三、建立健全法制体系,深入社区重点宣传

一是制定“法治机关”规划,结合创建都江堰市精神文明单位等活动,将“法治机关”建设纳入本局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做到有目标规划、有保障措施、有检查落实、有考核兑现;二是建设本局机关的法治文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阵地和宣传平台,形成本局机关法治文化。在局机关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员工参加全市法律知识考试,及时撰写并上传都江堰商务网站、都江堰市党政网络等各类政务信息,其中,法律法规及其解读20余篇,还通过商务工作信息、商务简报等渠道,及时总结报道落实市委、政府、依法治市办要求的各种汇报材料、总结、计划和布置的调研信息;完成执法、效能与履责工作总结,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及年度自查报告;完成《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处罚调查制》、《三重一大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的起草和修改完善,提供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商务执法有关生猪定点屠宰、大型商场、废旧回收市场等方面情况材料。三是根据“全市法制宣传日”活动安排,商务局深入胥家镇柏河社区开展对口帮扶,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主要是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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