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范文1
破除旧观念,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树立依法执教意识
当今社会是民主社会、法治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写进宪法,《教师法》对如何保障学生权益也作了许多具体规定。人民群众的人权观念深入人心,社会、家长、学生对学生权利保障的认识已经空前提高,对学生心理的研究也空前重视和深入。许多教师都有这样的体会:以前无论教师怎样打骂、体罚学生,家长都理解和支持,现在家长对打骂孩子的老师急;以前没有谁认为“罚抄书”“留堂学习”“你真笨”会伤害学生的心灵,现在连“排名次”这样的事情都认为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心灵。很多老师发现,在尊重人权和人人平等的观念影响下,学生的心理承受力已经变得脆弱,自己的教学教育行为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老师难做,学生难管。
当传统思想与现实世界发生冲突时,作为当代教师,思想观念必须与时俱进,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在学校教育中的具体体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依法执教,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校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每一个教师都要彻底摈弃陈腐落后的师生观,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依法执教意识,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充分认识到在人格尊严上师生之间是平等主体,对作为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的学生,应给予加倍的呵护,认真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自觉学习、掌握教育法规,增强依法执教意识
作为教师,落实依法执教,最根本的就是学法、守法、用法,注重师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实行依法执教的前提是学法、懂法。不懂法律知识,没有掌握教育法规,就不可能有运用法规的能力,也就谈不上做到依法执教。教师要通过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和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法规辅导讲座,从而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并真正掌握有关中小学教育的主要政策、教育法规的基本知识及主要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
教师要自觉学习《宪法》《刑法》《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要具备起码的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知识。教师尤其要注意学习有关教育工作的各种法律法规,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对教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来系统掌握教育法的本质特征、法律规范、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实施教育法规。还要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地方性教育政策、文件,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条款的要求。在法律法规的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法条注释与法理分析相结合,通过案例释法、学法,储备知识,规范行动,不断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与水平。
善于总结、勤于实践,增强依法执教能力
明确职业义务,依法治施教。《教师法》《教育法》对教师的职业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确实有部分教师的教育法制观念淡薄,未能很好地履行这些职业义务。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随意停学生的课,随意禁止后进生参加考试,阅卷评分不公,评语偏激伤害学生自尊心;私拆学生信件,披露学生隐私;随意征订教辅资料、乱收费,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罚款等等。
教师要明确并很好地履行职业义务,重要途径就是注重师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施教。要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师,就要全面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业务能力、教学艺术等方面的修养。教师必须尽职尽责地工作,既要教书,更要重视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教师要爱岗敬业,要对学生倾注爱心,对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错误,教师要从关心爱护学生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学生觉醒、改正。
善于总结、完善,做到在法律框架内应对课堂突发事件。教师要落实好考勤制度,走上讲台先检查应到人数,对缺席学生要查明原因,对未到校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否则,一旦意外发生,当班教师就是未尽到及时通知义务,将承担相应责任。对迟到的学生要问清原因,不能不分清红皂白就加以训斥,更不能令其站在教室外作为处罚,这样做就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教师对在课堂上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耐心教育,如果动不动就情绪化地加以训斥批评,不仅收不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反而激化了矛盾,容易导致事态失控,最终影响正常教学的开展。对那些不接受批评反而顶撞教师的学生,教师不能恶语相向、口不择言,这样会伤害学生的人格尊严,更不能与其有肢体冲突,否则就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教师对在课堂上看课外书或玩手机、听MP3、听耳机的学生,固然要教育、规劝,但不能采取强行收缴、没收或者损毁的手段。学生上课开小差是违纪了,但没收或损毁他们的书本、手机等则是侵害其财产权。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范文2
新课程改革逐渐深入发展,作为高中思想政治教师,应转变教学观念,妥善处理好教师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关系。“贯穿式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此教学方法可以通过案例的分析让高中政治的理论与概念变得不再枯燥并且较为生动,使教学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师从教学经历出发,结合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必修二之《政府权力:依法行使》为例,对这一教学方法进行了探索。
一、“贯穿式案例教学法”的概说
所谓“贯穿式案例教学法”是指在精心专研教材和学情的基础上,围绕三维目标,通过递进式的设问,借助一个核心案例贯穿整个课堂,这里的核心案例可以是一位人物,一个企业,一个热点话题,也可以是一个真实事件。教师借助一则典型案例或材料,贯穿课堂教学始终,帮助学生在讨论、分析材料过程中自主建构知识,发展多方面能力的教学方法。
二、“贯穿式案例教学法”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的意义
(一)教学内容前后连贯,脉络清晰
传统课堂中,教师一般依据传授知识点的特点采用不同案例,一理一例、一理多例,这样的确有利于学生深化对知识点的理解,从知识的把握和应试的角度来看具有较大的作用。但由于所选案例较多,对于案例的课堂研究多半浅尝辄止,使案例的使用价值大打折扣。
一理一例、一理多例,容易造成重难点不突出且多个案例的使用需要更多时间展示和讨论案例,影响课堂的效率,学生对知识的把握较为零散、不系统。[1]而“贯穿式案例教学法”是一条主线情境贯穿课堂,如《政府权力:依法行使》一课的教学选取了学校附近流动摊贩的治理作为主线贯穿整堂课,分别在研究为何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有什么意义,怎样依法行政三大问题来展开,同时紧密围绕目标,依据教材内容,通过层层问题的驱动,让学生深入研究案例,经过思考讨论,得出结论,这样的课堂一气呵成,脉络清晰。
(二)拓展学生认识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提高课堂效率
核心案例是经过精选设计的案例,一般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开放性、真实性。一方面,核心案例是多角度的材料的优化展示,每一个学生都可以从不同立场和角度来分析问题,这些不同的认识会在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中进一步的碰撞甚至生成新的知识,有利于学生全面看问题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案例的分析以问题为驱动,在问题的思考和探究中,学生层层递进,逐步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有助于学生对问题深度拓展。同时随着学生对问题认识的深度和广度的拓展,学生思维的严谨性和缜密性也得到了有效训练。
(三)符合高考的要求,能够实现素质发展与应试能力提升的双赢目标
高考政治试题重点考察学生的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讨问题。“贯穿式案例教学法”所选取的案例是精炼化的材料,学生对于一个案例多角度的讨论,是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的三大过程的集中体现。[2]情境设计的开放性、生成性,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拓展需求,激发学生的发散思维和创造力,这些情景的开放性需要学生自主提出观点并进行论证,这一活动过程和高考的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要求是符合的。因此,“贯穿式案例教学法”在实现学生素质发展的同时,也能实现对学生应试能力的培养,从而实现双赢。
三、“贯穿式案例教学法”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的运用
(一)立足生活,科学选材
“贯穿式案例教学法”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于选取的核心案例。核心案例的选取必须立足于生活实际,以学情为基础,遵循学生现有的思维水平和认知条件,从他们熟悉的社会问题入手,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例如《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主要阐述了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意义,其教学目标是通过教学,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含义、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及意义;通过教学,学会辩证分析问题的方法能力。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关注政府依法行政的表现,相信政府,支持政府工作。对此教学内容,学生初步掌握了政府一些基本观点,但是由于学生认知水平有限和辩证思维能力较差,缺乏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对政府的认识容易出现偏差,需要教师在课堂中从生活的实例出发加以引导。为此,笔者以一段街拍的学校附近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视频为导入本课,引发学生热议。学校及周边环境,学生备受关注,每天上下学学生都会经过这个地段,该话题在学生中存在较高的关注度,选择以此作为核心案例创设教学情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参与热情,让学生真正有话可说,为后面的教学和课堂改革的深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细化问题,层层递进
案例选取后,要达成教学目标,需要设置一些具体问题引导学生思考。问题的编制是一个科学的过程,必须紧紧围绕三维目标。突出问题的上下联系即问题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上一个问题是解决下一个问题的必要素材,下一个问题是对上一个问题的思维深化和内容拓展,采用这种逐层递进的方式,用开放性的问题作为课堂的驱动,有利于学生思考的连贯性和可持续性。《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教学过程中,教师依据教材和学情的分析,针对本课教学目标和重难点依法行政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等,把学生分成市民组、小贩组、城管组,同时设置了如下设问,启发学生思考,贯穿课堂:
问题一:要解决学校附近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问题需要哪一职能部门?
问题二:通过角色扮演城管解决流动摊贩问题的三种执法方式(暴力执法,妥协执法,合理执法),创设情境,三种执法方式你赞同哪一种?
问题三:结合生活实际,暴力执法伤害了谁?
问题四:在城市建设中,设计管理出管理流动摊贩的可行的办法?
以上设问的设置,取材于校园生活,紧密围绕教学重难点,直达知识生成的本质,具有开放性、可持续性,通过创设情境,让每位同学参与课堂,在授课过程中引导学生思考、讨论,从而达到了问题设置的目的。
(三)学生主体,合作探究
布鲁纳认为:“我们教一门课程,并不是希望学生成为这一门课程的小型图书馆,而是要他们参与知识的获得过程,学习是指一种过程而不是结果。”[3]从建构主义观点来看,学习以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学习的过程重视学生对旧知识的改组和新知识的意义建构,该过程以师生的社会协作和相互作用为基础。
因此,思想政治教学活动中,要在学生原有的知识储备基础上,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等教学方式。让学生在教师创建的教学情境下,自主思考、自主建构、合作学习,激发主体的课堂参与性。在《政府权力:依法行使》的教学中,利用流动摊贩管理的主要情景,突出重难点、分组讨论,深化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培养了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针对“城管解决流动摊贩问题的三种执法方式”进行课堂讨论,在学生的讨论和探究中,分别引导政府权力依法行使的具体要求。针对“依法行政的意义”这一重要知识点,让学生结合生活实际,讨论“暴力执法伤害了谁?”。教师通过学生讨论,引导学生把暴力执法的危害转换成“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让学生在体验中学习,突破了本课重难点知识点。
(四)教师主导,注重生成
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不代表教师就可以完全放手不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本着生活化、趣味性、开放性的原则下精选案例,教师的主导作用突出的体现在对案例的设置上。在《政府权力:依法行使》的教学中,结合社会热点话题,设置了如下情境:
情景一:视频拍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引出话题讨论。
情景二:学生角色扮演城管的三种(暴力执法,妥协执法,合理执法)执法方式,分析每种执法方式。
情景三:在城市建设中,设计管理出管理流动摊贩的可行的办法?
以上的情景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具有一定的生成性,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都有话说,教师要在学生讨论中进行适时引导,给学生创造思考的空间,注重学生的疑惑点和思维矛盾的冲突点,注重引导学生理性看待社会问题问题,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课堂教学真正体现了时代性、创造性和价值性。
(五)能力提升,情感升华
高中思想政治课不仅要交给学生理论知识,也是对学生进行德育的学科。政治教师通过各种形式的教学活动,对中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公民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4]因此在政治课的教学过程中,应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的落实,引起学生情感共鸣。
《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在讨论情境二时,学生角色扮演城管的三种(暴力执法,妥协执法,合理执法)执法方式后,教师给出了这样的引导,城管的执法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政府的管理理念,暴力执法失威信,一禁了之失民心;小贩市民需兼顾,听之任之责任误;管理服务两不误,合理合法和谐筑。通过这种总结引导,在课堂上达成第一次情感升华。在本课的结尾,教师用了一段结束语和一副对联完成了第二次情感的升华:“城市管理中,流动摊贩的管理左手事关民生福祉,右手事关城市形象。
我们的政府一直努力寻找二者的平衡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我们的公民一定会享受到和谐的环境!最后用一副对联结束本节课,上联: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下联:安居乐业共享和谐。横批:为民服务。在教师充满感情的描述中,在背景音乐的渲染下,引起了学生情感的再次共鸣。
总之,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对于这一教学方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贯穿式案例教学法”的成功运用,需要教师对教学的过程进行全盘谋划,有序安排,对案例和设问进行了精心的编制。该法在本节课成功运用,不代表任何知识的学习都可以采用“贯穿式案例教学法”,课堂教学要结合课堂内容和学生实际,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范文3
通过参加教育整顿活动,积极投入学习教育活动,本人深刻地领会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
本人认为,对律师行业进行教育整顿是正确的,适时的。这既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又是对律师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几个月来的学习,我有如**会:
首先是端正执业思想。在我们的律师队伍中,无庸讳言,确有些律师眼界低下,没有站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来对待律师职业。有的仅仅把律师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因而在执业活动中,不讲诚信,不负责任,为了使自己的当事人胜诉不惜贿赂法官;有的为了获取案源而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而一旦案件到手则敷衍塞责,于当事人利益不顾。凡此种种,与一个律师的应有品格是格格不入的。通过这次教育整顿,我更加坚信,过去走过的既是正确的,今后仍然要在正确的执业思想指导下,踏实奋进,精通法律,恪守诚信,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具体案件的承办过程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使我们的国家朝着依法治国的方向前进。
其次是遵守执业纪律,自觉以执业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执业行为。在律师执业活动中,我始终把握一条:律师要在从业道路上稳健前进,必须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实际上,执业纪律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化和现实化,每一个具体的执业过程都反映出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可以说,执业纪律是职业道德的强制性规范,职业道德是执业纪律的内隐性要求。特别是处理与法官的关系时,我坚持一系原则:既不向法官提出违反法律和其他有违职业道德的要求,也不满足法官提出的违反法律和其他有违职业道德的要求。在与法官交往时,始终保持正常的关系。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范文4
心得就是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亦可以称作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一种日常应用文体,属于议论文的范畴。一般篇幅可长可短,结构比较简单。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2020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1近段时间来,作为一名普通的审计人员,我通过对社会主义相关法制体系核心读物的学习,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审计工作,就是审计工作必须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
执法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在各项社会建设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个审计人员,必须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把审计工作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要把审计工作的免疫系统功能发挥出来,要切实的为解决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审计工作,也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敢于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审计工作要有大局观,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毖后,不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主义财经制度建设做出贡献。
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
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中国***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做好审计工作必须要切实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要在具体的审计工作安排中体现党的工作重点,要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要根据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情况向党提供好的决策依据。
通过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是每一个审计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在审计监督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发挥好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
2020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2记得总书记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__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保安员,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品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然而作为人民的保安员,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法的认识不能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们长期处于心中无法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保安员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新出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保安员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出国留学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长期以来,“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我们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知法、懂法、浅薄的我们,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2020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3根据党的***精神和开发区党工委具体工作要求,要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规观念,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开发区卫生办也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真学习,就“五五”普法活动的实施有一点点的思考和体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江苏、法治政府的目标相衔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
根据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五五”普法目标就应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即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构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应当区分不一样层次,对不一样层次的人员提出不一样的要求,在总目标的前提下具有必须的层次性。如对领导干部与对一般干部群众的要求要有所不一样,城市与农村的要求应当有所不一样,经济社会发展较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要求应有所不一样。我们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识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青少年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分别提出具体的普法目标任务。
抓重点、促全面,是很好的普法工作方法。“五五”普法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资料,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用心的和突出的成效。
重点突出普法对象。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透过多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
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潜力上。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我区农村的普法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自发状态。大多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理解法律知识主要是从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的。
因此,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个性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务必采取措施大力加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企业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主角和职责,因此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应仍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
扎实抓好重点普法资料的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各个不一样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资料。如对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进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识。
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在“五五”普法的运行机制上继续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重点是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完善行之有效的普法工作制度上下工夫。在普法的日常运行机制中,要强调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在主抓普法主体司法部门的用心工作下,我们要进一步运用好《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充分依靠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支持,借助领导的力量,依法开展普法教育,依法对普法教育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以构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主动参与、社会各团体和基层组织有效联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使“五五”普法尽早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高起点、高标准轨道。
2020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4法律,一个有些严肃的词语。常人总觉得法律是一个离自己遥远的词,其实,法律一直在伴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举动,一件小事上。人们时时刻在和法律打交道,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如此。
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论是学生、大人、国家的领导人,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学法用法之责任: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经常为自己增加法律知识,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可能会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_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家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着不得不是我们呼唤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贪念。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先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捍卫法律!
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当别人侵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而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2020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5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学校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范文5
一、我校开展依法治校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我校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以来,成效是显著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本人现在就对我校开展依法治校年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谈几点拙见。
1.从学校主管机关层面上来看,要求教师严格依法执教多于对教师权利的保护和落实。
2.学校对学生及家长投诉看得太重,容易造成学生捏造事实,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3.从学生层面上来看,学习法律不全面。学生学习法律,他们只会注意自己有什么权利,不会去考虑自己有什么义务;学生只会认真学习老师有什么义务,不会去理会老师有哪些权利。比如,《教师法》中关于教师的六条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这六条义务学生是非常熟悉的。因此,该校在每年4月份“法制教育月”之后,学生的投诉就会不断增多,比如一学生犯错了,老师批评教育他,语气稍重点,甚至很平和地批评他,他就会去投诉,说老师侵犯了他的人权,不尊重他的人格了。学生一投诉,学校和主管机关就紧张,这样无形之中剥夺了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压力。因为,他们不知道老师除了有六条义务之外还有六个方面的权利。这六个权利是:(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原因
1.学校、主管机关方面的原因。学校及其主管机关,有很多关于教师严格依法执教的文件来规范教师的行为。但是,教师的权利呢?主管机关对教师权利的保护是不够的,过多地强调教师的义务。
2.教师、学生不懂法。教师和学生对我国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一知半解,没有深层次地去学习和研究相关的法律,以至于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找不到行之有效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造成了老师去**、学生乱投诉等现象的出现。
3.家长原因。由于现在独生子女多,家长对自己的子女太过于宠溺,非常害怕自己的小孩在学校受到委屈和不公,也非常相信自己的小孩,只要小孩回家说,老师对我不好,那就是不得了的事情了,就会拿起电话打给学校校长、教育局长投诉,“你们学校怎么回事啊,我小孩在你们学校被人欺负了”等等。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明确教师的权利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执法力度。学校、家长及学生要看到老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义务,也要看到教师的权利,不能只一味地要求教师履行教师义务,而不维护教师的权利。我国相关法律已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我们应当认真地、全面地学习相关的法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
2.认真对待投诉,全面分析问题。当学生或家长投诉教师时,应当全面地去了解事情的真相,不要一味地相信学生和家长,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认为学生、家长一投诉,就是老师有问题,应当合法、合理地解决问题。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范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实施《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校贯彻落实《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2016-2020年)》的情况,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请及时报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安全稳定;遵循管办评分离的总体思路,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为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领导,务必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教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以人为本。把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尊法尚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加强师德建设、学校德育,与重视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育人作用紧密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深化改革。将依法治教与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教育实践相结合,切实推进教育行政管理观念与方式转变,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评价监督,促进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坚持与时俱进。从我省省情、教情出发,把握依法治教的时代特点与基本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开创依法治教工作的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
基本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教育法治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健全完备,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法律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教育环境基本形成。到2020年,教育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教育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依法治教全面落实,教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教育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立、改、废工作整体推进,教育法规规范配套实施制度更加健全。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不断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到位。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能依法履行,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范。
――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一校一章程”局面全面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师生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法治观念培养在教育工作中的位置更加突出,学校法治教育制度更加健全,实现法治育人。
――教师依法执教的素养全面提升。教师的权利、义务与职责进一步明确,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明显提高。专门从事法治教育教学的教师,基本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并具备一定的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完善的地方教育法规制度体系
1.积极推动教育立法工作。坚持教育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法律规范引领和推动教育改革、保障和促进教育发展,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地方教育立法工作,推动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教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情况,及时提出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建议,配合立法机关做好《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和修订工作。从源头上切实把好立法质量关,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顾问咨询、委托第三方起草等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逐步形成内容涵盖各级各类教育、适应实践需要的有云南特色的地方教育法规制度体系。
2.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按照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广泛听取意见、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和依法公开。健全规范性文件法制部门审查和会签制度,不得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和限制公民、教师、学校和其他教育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3.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和实施评估制度,对执行中出现歧义或者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制定机关要及时予以解释。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2017年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立改废情况。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依法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各级教育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落实事权规范化、法定化,严格行政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依法清理、精简行政权力,编制和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清理、调整行政权力,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制度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推进网上审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效率,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2.健全科学、民主、法治的教育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重大政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教育重大决策程序与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跟踪督查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事关教育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建立重大教育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
3.加强和改进教育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实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资格准入与持证上岗制度,明确执法职责和程序,实现教育行政执法和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切实明确处罚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严格做到执法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会同财政、发改、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针对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不到位、非法办学办班、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教育辅导(服务)市场及收费混乱等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对校园欺凌、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零容忍”机制,加强部门合作,会同政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教育重大事项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教育职能、教育法律政策、行政管理流程、教育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教育经费预算、教育招生政策、教育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接受上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高度重视社会和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
6.建立健全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教育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建立和推行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积极应对诉讼纠纷。完善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机制,规范办案流程,依法加强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师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学校争议的调解机制和申诉处理机制,探索有效预防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
(三)全面落实依法治校
1.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高校在考试招生、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职工队伍建设及管理、校产经费使用、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扩大职业院校在招生、专业设置调整、教师评聘、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适时出台云南省中小学校工作规程,保障中小学校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和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自。
2.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为导向,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建立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建立学校章程制定、审核、修订、备案制度,高等学校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或者修订章程,报省教育厅核准;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章程,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全面完成全省普通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并对章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步伐。到2020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
3.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按照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在公办高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校长负责制。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推进学生自主管理。推进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社区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制度,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并扩大参与的广度、深度。
4.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划纲要,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依法规范招生和办学,建立内部制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反馈机制。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教师行为规则。落实师生主体地位,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建立健全保障师生研究自由、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体制、机制。
5.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大学生权益保护力度,保证学生受到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管理制度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教师权利,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尊重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专业权力。建立健全师生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建立和畅通纠纷解决渠道,规范校内师生申诉和调解制度。支持学校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共同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
6.深入推进校务公开。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中小学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机构、制度,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重点公开经费使用、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质量、招生就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收费等社会关注的信息。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7.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全省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建设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云南省法治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宣传推广法治学校、依法治校典型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完善教育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云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推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法制教育制度,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明确学法计划和具体要求。完善党委(党组)会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综合运用个人自学、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把学习与推动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教育工作实践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健全校长、教师学法用法制度。明确校长、教师法治教育的内容与要求,将法治教育作为校长资格培训、新教师上岗培训、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举办法治教育教学比赛、课件评选、知识竞赛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读书活动。中小学校通过专题培训、法制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位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10学时的法治培训。
3.深入开展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探索落实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教材、师资、课时、经费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以法治教育整合各类专项教育,积极探索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增加法治教育内容。在中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的评价范围。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展第二课堂,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高校法治文化节等活动,让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中小学校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逐步聘用专职或兼职法治课教师。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专任教师培养培训。到2020年,初步建立科学、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和师资体系。
4.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各种校园宣传媒体与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法律原则和知识,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改革教育评价机制
1.推动学校开展自我评价。引导和支持学校切实发挥教育质量保障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机制,认真开展自评,形成和强化办学特色。学校应当依据国家和省教育基本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根据自身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确立本校的人才培养要求。对照人才培养要求,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教学与科研、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制度、校园文化、风险隐患等监测评估,开展对学生及其家长、用人单位等的满意度调查,努力形成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2.增强教育督导实效。认真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依法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导和评估监测。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机构,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督学体制、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体系。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3.大力推进第三方评价。推行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价,构建行政监督与科学评价相结合、外部监督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教育督导监测评价机制。政府主要履行督政职责和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教育教学方面的专业评估原则上由具备相应条件的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承担,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向承接方提供相应经费。完善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服务产品供给机制,探索其参与监测评价或认证评估等服务的有效途径。
4.建立健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教育评价机构年检制度,定期公布评价机构名单、业务范围、收费项目、财务审计、年检等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探索建立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机制,搭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扩大结果运用范围,将其作为资源配置、干部考核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教育行政干部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程。以多种形式对教育行政部门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培训,着力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意识。结合依法治国的整体要求和教育工作实际,丰富教育行政干部法治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建立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案例库,以案说法,着力抓好教育行政干部的法治培训;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强化和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到2020年,全省教育行政干部完成全员培训。
(二)实施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程。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建立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明确专门的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以教育行政部门自身和校内法律工作人员为主,聘请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队,承担规章制度和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任务,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独立配备法律顾问队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视学校实际和需要以适当方式配备法律顾问。探索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协会开展合作、借助高校和研究机构力量等方式,为所辖区域内的中小学配备法律顾问。到2020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配备法律顾问。
(三)实施法治学校建设工程。通过法治学校建设,使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依法治教能力明显增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管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依法治校能力明显提高;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意识明显增强、权利得到落实,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切实落实师生主体地位,教师依法执教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到2020年,力争10%左右的学校达到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
(四)实施学校章程建设工程。坚持以依法办学、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为导向,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强化高等学校章程的实施与监督评价机制建设,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出台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健全核准制度,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章程建设步伐。到2020年,全面实现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
(五)实施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提升工程。围绕校长在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优化决策与实施、完善内部治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依法办学方面的要求,更新培训理念,丰富培训内容,坚持以学员为主体、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目标,采取专家学者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方式,加强校长尤其是中小学校长的法治培训,积极建设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基地,为校长法治培训提供支持和服务。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校级领导接受1次以上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实施骨干教师法治素养提升工程。采取依托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建立法治培训基地,开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法治教育教师培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在师范院校各专业全面开设法学课程,对师范生进行较为系统的训练,使其具备扎实的基本法律知识,掌握面向中小学校和学生的法律知识;着力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使其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校相关法律问题。到2020年,村完小及以上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
(七)实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过程,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小学阶段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初步掌握自我保护方法,初步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初中阶段让学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基本知识,了解法治精神,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习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内容,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提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高中阶段让学生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懂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法律以及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批准的重要国际公约。高等学校进一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八)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程。以中小学校外活动实践基地为主要依托,鼓励利用学校结构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场地,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成为实施多样化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区域内的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到2020年,争取每个州市至少建成1个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实践基地。
(九)实施高等学校法治人才培养工程。创新高等学校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培养模式,加强协同创新,坚持德育为先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提高法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实施高校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完善“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环节,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建设一批涉外法律人才、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省级法律人才校外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实施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健全人员互聘长效机制,选派一批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选聘一批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为依法治省、依法治教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十)实施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建设工程。探索依托省内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设立若干个教育法治研究基地,构建教育法治智力支持平台,加强教育法治理论的学术与实践研究,培育教育法治方面的专业研究力量。依托研究基地的专业优势为云南教育法治化提供支持和帮助:一是参与教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论证和起草工作,提高教育立法质量;二是为教育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家论证意见,提高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为教育重大行政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及对策性措施,提高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加强对教育法律专业人才的理论培养,提高教育法律人才队伍素质。
四、实施进程
(一)2016年,健全完善教育系统依法治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本地本校实施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依法治教目标任务,建立依法治教工作考评体系,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基本完成。
(二)到2018年,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全面落实;教育立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依法实现转变,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学校章程建设有序推进,中小学法律顾问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云南省法治学校”建设和“云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稳步推进;师生权益切实得到合法保护,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教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督导。
(三)到2020年,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深化,形成依法治教长效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依法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与国家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性教育类法规和政府规章更加完善;学校章程普遍建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学校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在教育发展中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依法治教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充实调整云南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依法治教重要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工作方案,统筹规划、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各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依法治教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建立全省教育系统分工负责、协调互动、合力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依法治教推进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科学的依法治教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考核监督办法,将依法治教工作内容和要求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高度重视,给予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决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严格资格管理,强化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校长、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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