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机制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依法行政的方针,遵循城市管理与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相适应的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2、目标:按照*市政府制订的目标要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提高市民文明意识,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一流的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加快建设我区成为*中心城区步伐。
3、基本原则: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原则,形成我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优势整合、共同促进”的协调发展新局面。
按照*市政府提出的: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障,全民参与”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新格局。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长效的原则,形成“一队多能、综合执法,区、镇(街道)、社区联动、部门协作,依法管理、堵疏结合、全面覆盖”的城市长效管理新体系。
坚持市民参与、市民受益的原则,形成“宣传舆论广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监督有力、社会共驻共建”的城市管理新氛围。
二、明确城市管理职责
4、明确管理职责。城市管理是政府对城市规模、城市设施等系统的开拓以及城市功能完善过程的管理行为,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市、区、街道和社区的管理体制,在我区形成以城区为核心、街道(镇)为重点、社区(居委)为基础、物业小区为配合、专业部门为指导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管理职责如下:
(1)区级管理。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在市城管委以及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对本区城市管理进行宏观决策和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市下达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将目标分解到区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落实责任,监督实施。②指导区有关职能部门、街道(镇)搞好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建立监督检查
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③及时协调区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解决职能交叉和扯皮以及存在互不管等问题,使城市管理责任全面覆盖,不留空白。④对本区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为区职能部门、街道(镇)开展日常监察管理创造条件。⑤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洁、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等作业的招投标工作,组织对城区市政、路灯、环卫、绿化等设施的修复和建设。
(2)街道(镇)管理。要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在区城管委以及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对辖区内实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区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结合所辖区域管理实际,逐项组织实施。②全面推行、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制,对辖区内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实施覆盖式管理。③组织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市容卫生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做好日常的清扫保洁工作。④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铲除蚊蝇孳生地,清理卫生死角,有效开展除“四害”活动。⑤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适时发动居委、组织居民进行天面、屋(棚)顶垃圾的清除工作。⑥督促所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公共卫生工作。⑦负责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和服务,协助市、区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3)社区管理。社区管理是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单位实行自治的具体内容,其主要职责是动员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
管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共创文明社区,形成“爱我家园,人人有责”的共识;完成区、街道(镇)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的管理,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分工
5、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按照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要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解决多头处罚、重复处罚等问题,克服“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支持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徇私枉法的人员要从严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努力改善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抓重点整治促城市发展。要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内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作为市容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城市“牛皮癣”、占道经营、“黑烧烤”、不文明交通行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城市管理“顽症”,坚决查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加强国道、省道、
进出道路和连接各街道(镇)主干道路两侧的市容管理工作,美化、净化环境。(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镇)、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分局、工商局、环保局、经贸局、卫生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配合)
6、建立城市规划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区城市规划要求,推进户外广告、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夜景灯光、建筑立面、空中管线、屋顶景观等各方面市容规划上水平、上档次。加强对城区及村镇规划监控,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拆除各类违法违规建筑。建立快速查处违法违规建筑工作机制,定期公布规划许可项目,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对新出现的违法违规建筑,一经发现,迅速予以制止和处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城区集贸市场、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牵头,城管局、建设局、经贸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7、建立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和其他建制镇应制定消防规划并负责组织落实。新开发区和旧城区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新建城区和开发区、工业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一步到位;对过去城镇建设中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欠账”的,要抓紧彻底解决。缺水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增配大型消防水罐车,确保消防用水。供水、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牵头,水利局、建设局、消防
大队、城管局、科技局、各镇、街道配合)
8、建立城区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环卫清扫保洁专业队伍的主体作用,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和全额经费包干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作业体制。加强保洁力量,加大保洁频率,严格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凡在城区19条主次干道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应与区城管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三包”义务。其余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管辖范围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和管理(区城管局牵头、各单位配合)。
9、建立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依照城市管理和集贸市场管理的有关法规,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着重解决集贸市场秩序乱、卫生状况差、设施陈旧简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场秩序要达到划行归市、摊位归区、熟食摊档“三防”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划线定位、亮证经营、明码标价。环境卫生要做到随脏随扫,全天保洁,配备足够的环卫设施,垃圾日产日清,落实市场摊前“三包”责任制。市场设施要配套完善,路面平整、上下水道畅通,把维护市场设施的责任落实到经营户。重点整治“里空外卖”、市场周边和一些路段占道经营问题,在热闹地段以及居民密集区,适当规划增设临时集贸市场。(区政府牵头,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经贸局、城管局、*分局、
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市场物业部门等有关单位配合)
10、建立城镇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推行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清理整合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城镇道路交通网络建设,完善城镇道路交通功能,定期研究车流、人流的动态变化,科学合理地编制交通组织方案,有效提高城区路网整体的通行能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投入,大力发展城镇公共交通,努力营造良好的城镇公共交通环境。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强化动态管理,大力整治违章三轮车、摩托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取缔各种非法营运车辆,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禁止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堵塞消防车通道。整治静态交通秩序,理顺统一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制定停车场(库)、位专项管理办法,完善停车场(库)、位使用功能,认真实施城市静态交通规划,加快新建停车场(库)、位建设步伐,合理配置、规范路边停车场及加强小区内车辆的停放管理,实行城区机动车辆禁鸣,为我区的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区交通局牵头,*分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公路局、港口管理局、城管局、环保局、街道办事处配合)
11、建立城区道路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城市供水、排水、供电、电信、消防、有线电视等依附于或者穿越城区道路的各种管线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根据管线单位提出的建设计划,由
规划部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一次性集中建设,推行综合管沟建设,实行有偿使用。加强对城区道路挖掘的规划建设管理。对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实行政府协调、部门会商、集中审批、集中开挖、围挡作业,鼓励夜间施工,尽量减少对市民出行和城市交通秩序的影响。对挖掘占用城区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收取城区道路占用挖掘费。城区主要道路敷设地下管线,逐步推广管线不开挖施工技术。城区新建、改扩建道路应坚持规范的地名标志,确保建设、规划与配套同步。已建成城镇道路、住宅、公共设施等应按有关规定完善路标、路牌、门牌、公交站牌等的规划、设置和管理,打造良好城镇形象。(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牵头,发改局、城管局、建设局、民政局、经贸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消防大队、财政局、*、交警等有关单位配合)
12、建立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理顺城区卫生监督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五小”经营单位(小饮食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厅)准入门槛,提高发证率,加强日常监管。(区卫生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分局、文广新局、消防大队等有关单位配合)
13、建立除四害长效管理机制。各镇(街道)、各单位要贯彻治本清源原则,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完善防蝇、防蚊、防鼠设施;定期组织清理四害孳生地,有效降低四害
密度,预防和控制乙脑、登革热等病媒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区爱卫办牵头,各镇、街道、区建设局、工商局、城管局、房管局等单位配合)
14、建立城镇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成果,进一步实施《*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推进节能减排,全面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加快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的建设,确保正常运行,提高处理能力。广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区域超总量、容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以及污染严重行业实施行业环保限批;对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违法建设,违法审批,越权审批,违法排污情形严重的区域,实施区域环保限批。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整治工业园区及固体废物为工作重点,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区环保局牵头,各镇、街道、发改局、经贸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局、建设局、工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5、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贯彻“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充实基层一线巡逻警力,提高路面见警率,遏制路面犯罪案件的发生。加强110接警巡逻车的巡逻工作,在城区主要路段开展24小时全天
候的网络化巡逻,快速接处警。组织打击“两抢”、“打击盗抢机动车”专业队,加强对案件多发路段的便衣伏击,打击现行犯罪。发挥治安联防队伍作用,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多发案区域的巡逻防范。开展“铺户联防一条街”活动,组织和动员沿街铺户群众积极参与治安防范,以小治安促进大治安。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积极配合当地*派出所落实社区安全防范措施,开展争创“平安和谐社区”活动,为城区居民创造安全良好的居住环境。(区委政法委牵头,*分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6、建立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辖区内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整治,加**生保洁,完善环卫设施,规范垃圾收集转运,全面清理“牛皮癣”,规范集贸市场的管理,取缔乱摆乱卖和占道经营现象,降低“四害”密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17、建立城镇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区政府及各镇、街道要逐步加大城镇公共卫生以及环保设施管理和建设的资金投入。区财政要确保城管日常管理经费和城管专项资金到位,不断配套完善市政设施建设。要确保城市建设维护费、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由区安排全部专项用于城管执法装备和保障城管执法队伍经费的补充。各镇、街道财政也要拨出一定资金,用于日常卫生和环境管理。(区财政局牵头,城管局配合)
18、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纳入加
强公民道德教育和建设体系,融入争创“广东省文明城市”以及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等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地进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的宣传教育。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分门别类地把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活,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和外来人员的教育。教育部门要在幼儿园、中小学的课外活动和劳动实践中安排城市管理内容,适当组织学生参与城市管理活动,从小培养文明习惯。劳动保障部门要利用外来务工人员求职的渠道宣传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文明教育。社区要把外来人员聚集地做为宣传重点,开展崇尚文明行为,融入城市现代生活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自觉增强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城市意识、现代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范,自觉维护城市形象。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办好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城市管理专题、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我区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展示管理成就,反映社情民意,直击社会热点,成为沟通政府与市民的桥梁,让舆论与管理互动。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城市管理重大决策的出台要实行听证制度、公示制度,通过相应的途径和措施,增进市民在城市管理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广开建言和监督渠道,积极吸收民智。(区
委宣传部牵头,教育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9、建立市场化运作长效机制。加大城镇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实行政企、政事分开,建管、管养分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新模式,加快城镇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养护等市政公用行业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步子。改革城市投融资体制,公开向社会招标,引进多元投资机制和竞争经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参与城镇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多渠道筹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提高城镇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实现城镇建设可持续发展。(区城管局牵头,区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物价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四、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保障措施
20、加强领导。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区长兼任主任,区政府有关领导兼任副主任,区政府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部署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督查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并指定一名业务股长为区城管办
联络员,作为区城管办兼职人员,主要负责协调督办本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区城管局将增设城管综合股,负责区城管委的日常工作以及区城管办跨部门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在规建办公室加挂城市管理办公室牌子,由一名街道办副主任兼任街道城管办主任,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21、加强协作。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城镇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城镇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依法履行好各自的管理职能,强化管理,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城镇管理联络网和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与工作沟通,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城镇管理整体合力的充分发挥,形成审批、管理、处罚部门及区、街道、居委各级通力合作、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网络。
2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管理规章制度。针对城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理现行不完善的城镇管理法规,及时修订或废止与现代化城镇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规定。针对城镇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建章立制,使城镇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加快推进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城镇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失职追究制度建设,使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23、加强城管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服务承诺制、执法错案追
究制、行风评议制、绩效考评制、末位待岗制等制度,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顽强、素质良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五、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考核措施
24、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监督长效机制。明确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层层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城市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把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与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挂钩。城管委定期按照责任书的目标内容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5、建立市容管理考评机制。成立区市容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分交通秩序管理组、公共卫生组、市容环境卫生组、宣传组,由分管区领导任各组组长。加强对城区道路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结合部市容和环境卫生,集贸市场市容和环境卫生,“五小行业”卫生管理,除“四害”工作,绿化带管养,交通秩序管理,居民住宅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在建建筑工地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过境公路市容和环境卫生,公园、广场市容和环境卫生,环卫工程设施管理,窗口单位(汽车站、宾馆、酒楼)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道路养护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城市夜景灯光管理,占路为市(含临时集贸点)、“夜市”和“黑烧烤”整治情况,河道沟渠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
情况,街招小广告(“牛皮癣”)整治情况等项目的市容管理常规考评,制订考评体系,优化考评机制,增强考评功能,建立市容管理考评监督与竞争激励联动的机制,实行行政管理经费与管理效能挂钩。市容管理考评成绩要作为考察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城管工作业绩和城管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由区城管办制订具体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专项考评,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考核奖励。考核结果和奖励情况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布。
26、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认真受理*市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转来的各类电话,整合各类服务内容,尽职受理我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对城区管理的咨询、投诉和建议,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务实解决问题。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的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决策。要逐步建立公众听证制度、建立行风监督评议制度,加强社会对城市管理从决策到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区城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监察局、法制局、卫生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市区农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从源头上堵塞经济漏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效益,保持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应于本区的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经联社)。
第三条经联社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其财产和向其摊派。
第四条区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负责对农村经联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经联社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经联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如实反映集体的财产状况,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财务管理必须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做到账务健全,结账及时,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第六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筹集和管好集体资产,加强经
济核算,搞好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做好承包合同结算、兑现及收益分配等工作。
第二章财会人员
第七条经联社应设置财务机构,配备财会人员,包括会计员、出纳员等(实行会计制的应配备报账员、出纳员)。财会人员必须取得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会计员(报账员)、出纳员之间不得相互兼职,经联社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任会计员(报账员)、出纳员。
第八条经联社财会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有权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上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报告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不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予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上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报告,要求处理。
第九条经联社会计人员(报账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
第十条农村会计制实施之前,经联社财会人员确需更换的,必须经参加三分之二的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办公室考核、批准,并报区农业局备案。若随意更换财会人员或报账员,造成集体账务混乱和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经联社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调换或离职时,必须办理财务资料的交
接手续,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办公室进行监交。未办理交接手续之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财务档案资料一律由现任会计员保管,实行农村会计制的经联社财务档案资料由中心保管一年后,由经联社报账员向会计服务中心办理移交保管,离任会计或报账员不得保管财务资料。
第十二条经联社财会人员要自觉接受培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财会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1次。
第十三条治保主任、经联社的主管会计(报账员)享受与村(社区)党支部委员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会计核算
第十四条经联社应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运用借贷记账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五条经联社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多栏式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及债权债务往来账,有银行存款的必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员按业务发生日期进行序时记账,其他账簿由会计员结账时及时登记。实行会计的经联社报账员要根据会计服务中心的记账凭证及时记辅助账。
第十六条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和多栏明细分类账每年使用一本,不准跨年度使用,其他账簿可连续使用,不必每年更换。
第十七条经联社每年1月10日前应建好新账。每月2日
前出纳员应将上月的现金收付凭证进行清结,填写现金月结表一式两份,连同收支凭证一并送交会计员或报账员核算;每月5日前会计员或报账员必须将上月的财务收支凭证整理核算,登记好账簿,填写资产负债表一式三份,一份装订进会计凭证,一份送交财经负责人,一份报镇、街道农业办备案。实行会计制的按会计制的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经联社会计员或报账员每月结账时应对各种账簿记录进行仔细核对,确保账证、账账、账物、账款、账表五相符。
第十九条经联社每月应进行结账。未实行会计制且规模较小(人口500人以下)、业务量较少(每月收支凭证20张以下)的经联社允许其每季度结账一次,但结账期必须有规律,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必须结好上季度的账务。
第二十条凡未实行会计制的经联社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应将上一季度的财务收支进行汇总,编制资产负债表报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办公室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应将全镇、街道上一季度资产负债表累总报送区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经联社的生产经营项目发包必须符合民主议定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办理鉴证或公证手续。
第二十二条每年度末,经联社应组织对本年度集体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各类款项进行清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以非现金结算方式核算进账,严禁跨年度报结账。
第二十三条经联社预付工程款,属包工包料的,一律在应收款科目中核算,不得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属包工不包料的,购买材料款应于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预付工程款在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第二十四条经联社经批准的非农建设用地收取土地基金,若土地基金非一次性收清,应以用地合同为依据,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土地基金总额核算进账,经联社开具收款凭证按收付实现制为原则,以实际收取现金(或转入银行存款)数额填制收据,严禁按应收总额开收据后由出纳员白条抵库。
第四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经联社必须健全现金(包括存款)内部控制制度,实行账款分离管理,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非会计员(报账员)不得经管收款收据。
第二十六条经联社日常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人口1000人以下的经联社为3000元,人口1千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经联社为5000元,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经联社为10000元,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经联社为15000元,人口10000人以上的经联社为20000元。
第二十七条经联社的存款必须在银行或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严禁公款私存,严禁集体存款开立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存款账户要预留财经领导、会计员(报账员)、出纳员的印鉴,确保集体资金管理安全。
第二十八条经联社存款要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准以融资方式向个体企业和个人放贷,否则造成集体资金沉淀,要由决策人赔偿集体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责任。经联社出纳员违反现金库存限额规定,造成集体资金丢失或失窃,一律由出纳员赔偿,并依法追究出纳员的责任。
第五章收支票据
第二十九条经联社的一切现金收支票据必须使用区农业局统一格式,镇、街道统一印制的专用单据,严禁使用自行购买或印制,严禁白条收付款,否则要依法追究经联社财经领导和出纳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经联社的收支票据由会计员(报账员)保管,一切收支由会计员(报账员)填制,出纳员收付款。如遇特殊情况,非出纳员收付款的,在该项经济活动结束3天内,人应及时与会计员(报账员)、出纳员理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镇、街道对经联社票据领用、核销应建立制度。经联社收据存根必须完整保留,作废收据应粘贴完整保存,以便核查。对不按规定完整保存收据的,要依法追究票据保管人的责任。
第六章审批管理
第三十二条经联社的集体经济开支由社主任(村〈社区〉
委主任)审批,审批权限实行限额管理。审批权限最高限额:人口1000人以下的经联社为500元,人口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经联社为800元,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经联社为1000元,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经联社为1200元,人口10000人以上的经联社为1500元。超过审批限额1倍以内的,必须由支部书记核实签章,超过最高限额1倍以上的必须经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村(社区)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进账凭证必须注明参会研究人数。
第三十三条经联社生产性单项支出30000元以上,非生产性单项支出10000元以上的,应事先做好预算计划或方案,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办公室审查,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三十四条经联社一切支出凭证都必须项目清楚,事由充分,标的明确,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印齐”,手续不全的支出凭证,出纳员不得付款,会计员或报账员以及会计服务中心不得进账。
第三十五条经联社收支凭证要保证来源合法。凡支付单位的款项必须由收款单位出具收据,不得自制支出凭证。
第三十六条经联社主任经办的集体经济开支凭证由党支部书记审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由一人担任的社,社主任经办的集体经济开支凭证由“两委”集体研究指定的党支部副书记或村(社区)委副主任审批,同一张支出凭证不得既是经手人又是审批人,如既是经手人又是审批人的支出凭证无效,集体经济不得开支。
第七章工资报酬
第三十七条村(社区)干部是指两委干部,其他为业务人员。两委干部的工资报酬原则以村(社区)自筹为主,市、区、镇三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原则上月工资标准书记不超1000元,副书记、主任不超950元,两委(包括副主任、享受两委待遇的)不超900元。
第三十八条村(社区)两委干部的通讯费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补助标准确定,最高限额每人每月书记、主任150元,副书记、副主任120元,两委(包括享受两委待遇的)100元,其他干部80元。
第三十九条村(社区)干部的夜餐费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元。
第四十条村(社区)干部交通费、茶水费、医药费补助标准最高限额:交通费每人每月90元,茶水费每人每月60元。医疗费原则上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执行,每人每月可适当补助60元。
第四十一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车船费、住宿费凭单据报销。出差误餐补助标准最高限额:镇外区内每人每天20元,区外市内每人每天40元,其它地区每人每天60元,到毗邻市出差,其补助标准与市内相同。
第四十二条村(社区)干部补助标准除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外,不得巧立名目乱补乱贴(政策规定的特殊岗位、职业补助例外),违者要视为侵占集
体资金论处。
第四十三条村(社区)其它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标准由村(社区)自行确定,其标准应控制在村(社区)两委标准的90%以下。
第四十四条村(社区)两委干部年度岗位责任制奖和完成各项突击性任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奖金实行最高限额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对村(社区)干部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村(社区)干部的奖金额。村(社区)干部每年每人的各项奖金累计最高限额为:人口4000人以下的为2200元,人口4001-8000人的为2600元,人口8001-10000人的为3000元,人口10001以上的为3400元。奖金来源,由村(社区)自筹解决。
第四十五条市、区、镇财政拨给农村干部的岗位补贴纳入村(社区)干部的工资报酬总额,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集体只能领取差额部分,不准重复领取。
第四十六条村(社区)干部属于国家(或者镇、街道集体单位)公职人员到农村基层任职的,其工资、奖金、补助等待遇在原单位领取的,可给予一定的交通费、生活费补助。交通费、生活费补助标准最高限额:每人每月350元,其补助由村(社区)自筹解决。
第四十七条村(社区)干部退休及生活保障。在集体经济条件允许的村(社区)可建立干部退休金发放制度,村(社区)干部连续任职15年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退休的,按本人的工资报酬百分比计发,书记按90%、副书记和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按85%计发,两委(包括享受两委待遇的)按80%计
发。未达到退休年龄本人要求辞职或工作不胜任免职(罢免)的干部一律不能办理退休,退休手续统一由镇、街道组织部门核准后办理,退休金由村(社区)自筹负责。办理为镇、街道职工的按镇、街道职工待遇执行。
第八章财务档案
第四十八条经联社的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承包合同等应统一由会计员(报账员)专人管理,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并要设立会计专室(柜)。
第四十九条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凭证、账簿、会计移交清册、资产负债表等保存15年,产权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第五十条财务档案保存期满可按规定程序予以销毁。销毁财务档案前,先由经联社编制财务档案销毁清单,负责人清单上签署意见,送镇、街道农业办公室复核,报区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镇、街道档案和会计主管部门派员监交销毁。
第五十一条保管期满但未清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它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并在销毁清单和财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九章民主理财
第五十二条经联社应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经联社的
集体经济收支、账簿、凭证等予以审核监督。
第五十三条经联社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由党支部推荐,社员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
第五十四条经联社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人数确定:人口1000人以下的经联社人3人,人口1000人以上至5000人以下的经联社5人,人口5000人以上的经联社7-9人。
第五十五条经联社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应按结账期开展审核监督活动,可实行结账前审核或结账后审核。凡实行会计制的,一律实行结账前审核。
第五十六条经联社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于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违纪行为有权要求调查处理。经联社对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负责解释和处理。
第五十七条经联社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每次审核账目,开展监督活动,应在区农业局统一制发的登记簿上如实填写审核情况并签名。
第十章财务公开
第五十八条经联社的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定期公布集体经济的收支和集体家底情况,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第五十九条经联社每月10日前应将上月份财务收支情况在公众场所设置固定专栏张榜公布,每年年终应将全年执行财务
收支情况向社员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六十条经联社财务公开内容、形式应按区农业局制发的公布表进行公布,并把公布底稿保存留档,以备查核。
第十一章审计监督
第六十一条要贯彻《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对经联社的财务实施检查和审计监督,纠正和查处农村经济违纪违法行为。农村财务审计具有强制性、独立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
第六十二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财务审计队伍建设,农村财务审计站应配备不少于2名的审计员。审计员要持证上岗,持有农村财务审计员证人员不得随意调换。
第六十三条农村财务定期检查和审计工作应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区、镇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每半年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经联社的财务审计每3年进行一轮(特殊情况例外)。实行会计制的经联社一般采取离任审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1月底前应按经联社的总数安排三分之一的社为年度审计对象,填制年度审计计划表报送区农业局农村财务审计股审定。
第六十四条经联社的财务审计以镇、街道农村财务审计站自行审计为主,区农业局农村财务审计股予以指导和监督,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接受区审计局的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农村财
务审计站的审计报告书应及时报告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报区农业局农村财务审计股备案。必要时区农业局农村财务审计股可直接对经联社进行审计。
第六十五条各镇、街道农村财务审计站每年12月30日前应将年度审计执行情况书面向区农业局农村财务审计股汇报。
第六十六条被审单位应如实提供审计资料,区农业局农村财务审计股和镇、街道农村财务审计站有调查取证权和封存被审单位财务收支资料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处理意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
第十二章农民负担管理
第六十七条经联社要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实行零接待,要做到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增收节支,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减轻农民负担。
第六十八条农村税费改革后,经联社向农民筹集村务自治经费,应严格按照“一事一议”规定,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街道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每年每人最高筹资额控制在15元以内,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十九条区、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检查和专项审计。
第十三章奖励与处罚
第七十条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区每年按全区镇级农经人员总数的15%,经联社总数的5%和村(社)财会人员总数的3%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发给奖状或奖励金。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机制范文2
北京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环境保障工作的圆满完成,不但使首都城市环境建设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而且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2006年秋,时任北京市市长同志最早提出研究“城市运行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就城市运行环境的管理问题分门别类,从体制、机制、班子、科学技术、财力保障、信息沟通传递、监督检查、新闻、媒体监督等各方面具体化。全书分为十章,分别是城市运行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的基本内涵,体制保障,法制保障,信息化保障,财政保障,人才保障,信息、舆论监督与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执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城乡结合部环境建设等。
城市运行概念是在筹办奥运会的过程中明确提出的。从2000年悉尼奥运会开始,国际奥委会对举办城市的运行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国际奥委会要求举办城市针对城市运行各个控制要素制定总体的城市运行纲要,并建立整体的城市运行体系,主要包括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源及各种资源供给、营造奥运会环境氛围、提供安全应急保障等方面。在国际奥委会为北京奥运会制定的《总体工作计划》中,城市运行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共包括11类、72项任务。北京市政府为此专门印发了《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城市运行工作总体方案》,具体明确了与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直接相关的12个方面的城市运行重点保障工作。主要包括能源和水保障、市场供应、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安全生产、交通组织、大气治理、市容环境、旅游接待、文体活动、公共卫生、社会治安、防灾减灾。由此可以看出,与环境管理相关的内容占到了城市运行保障工作的半数以上。
本书是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原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几任领导对研究工作悉心指导,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专家学者鼎力支持,各处室同志们辛勤工作的成果结晶。本书内容详实,案例充分,既有国内外前沿理论,又有城市管理一线经验,真实反映了当时的课题研究成果并吸纳了最新城市研究经验,对当前城市环境建设工作有启发和思考意义,可为各地城市运行管理提供借鉴与参考。
本书订价:25元。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机制范文3
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揭示了我们执政党依法治国的本质和基本途径,也为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今年4月下旬,非典疫情突袭__,为了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引导人们摈弃不良陋习,崇尚文明生活,我局根据__市民的要求和市容管理工作的需要,提请市政府报请市人大修改《__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随地吐痰的最高处罚数额从10元提高到200元,有效地遏制人们的随地吐痰现象。这是一个实施行政处罚的成功实例,它表明人民政府必须高效率地进行行政执法,这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一、我市城市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__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有了超常规、跨越式的突破和发展,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城市功能日趋完善,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投资环境更为优化;基本建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框架,进行了相对集中城市处罚权的试点。城市容貌根本改观,大大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但由于__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上沿袭了多年计划经济所形成的旧的管理模式,改革以前,政府管了大量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发展,政府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体制不顺、高成本、低效率等问题日益暴露出来。现行城市管理体制日益暴露的弊端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管理的错位、缺位、越位。一是政府职能错位,长期以来,市容管理部门从事了大量的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事务工作,既“掌舵”又“划桨”。二是基层管理缺位。区、街道市容管理职能严重缺位。区级职能部门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街道,街道又分解到居委会,而居委会由于人员、经费等原因只能穷于应付。基层“管干不分”,管理职能无从体现。三是执法队伍管了一些本不属于其管理范围的事务。
2、行政管理体制不顺。一是法律强调“条条”管理,导致队伍庞大。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各种类型的执法行为都指定由一个具体的政府部门来实施,诸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都由一个个具体的政府部门来适用,从而导致实施一部法律、法规就要新设置一支执法队伍,结果造成执法队伍的迅速膨胀。二是存在着行政执法力量分散到众多的行政执法部门,每个部门都感到执法力量单薄,“看的见的管不着,管的着的看不见”,难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监控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执法队伍形同游击队的现象。三是建设管理脱节。由于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统筹考虑事后管理,同时,由于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缺少分析、沟通和反馈,出现了“后遗症”。
3、行政管理投入不足。城市不断扩张,城市管理任务也日趋加重,而管理经费投入原本就先天不足,又未能与建设投入保持同步增长,因此更是捉襟见肘(市容环卫经费增长率应与GDP增长率基本一致)。其关键问题一方面是政府财力支撑不够,市区财政在城管资金上职责划分不清,城管投入覆盖不全,产生如街道、居委会定位于城市管理基层组织,而经费要靠自身创收解决,街巷维修经费无来源,市容维护没有固定、长期的资金来源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在投融资机制不活,“等、靠、要”思想观念没有彻底转变,维护资金投入方式仍然是养人为主,导致管理成本居高不下。
要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城市的长效管理,不仅需要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更需要寻找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此问题的根源应在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现行的相应立法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从机制方面探索有效管理的办法,而且需要从制度方面祛除问题产生的条件。而有效利用法律规范的效力规则,通过制订一部法律、法规甚至是地方性政府规章来解决现行立法中存在的行政执法体制问题则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同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则是真正实现长效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
__市目前体制是市容环卫的整合,同时,进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试点。由于目前城市建设正处于基本建设高潮迭起,环境建设和生态建设同步发展的特定时期,而城市政府职能定位尚未转变到位,因此,__市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相对合理,但在城市管理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调整和改善。
为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要求,在未来三五年内,__市城市管理发展目标是:从以专项治理调整到针对城市问题产生根源的重点综合治理;管理手段从目前以行政手段为主导调整为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并用;城市管理主体将由单一的政府管理调整为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
借鉴发达国家公共治理变革经验和先进城市的城市管理经验,参照国内深圳、杭州等先进城市管理体制模式,__的城市政府管理体制应依照决策、管理、执法、监督分离的原则进行改革,横向精简部门,实行综合管理,纵向减少层级,实行权力下放,以提高城市政府运作效率和综合整合问题的能 力,具体思路是:
理顺职能机构的权限划分与相互关系,建立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衔接,条条管理与块块管理相结合,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补充的网络型组织管理机构。一是始终围绕着如何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精简机构,强化职能,建立“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这一思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消除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的弊端,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从根源上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属地管理功能。重点是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在坚持集中统一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调整市区分块,理顺条块关系,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下放事权、财权,突出块块管理作用,实施综合管理。三是完善城市基层管理制度,重新确立街道、居委会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强化其城市管理的职能。实现街道居委会的工作中心由经济创收向社区管理转变。四是建立政府、社会共同治理构架,实现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
三、完善城市管理的思考
未来五年,将是__市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人居环境优良城市目标的推进和实现,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此,在__市现有城市管理体制条件下,致力建立高效、合理、动态发展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成为当前工作的首要。具体有如下:
1、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机制范文4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大和区委第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市化工业化两轮驱动和环境立区战略,按照城市建设“建管并重、科学管理”的要求,健全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整合和优化城市管理资源,优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强化城市长效管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打造一流城市环境。
2.基本原则。(1)坚持“建管并重、科学管理、依法严管”的原则。突出城市管理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为准则,科学管理和经营城市,形成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优势整合、共同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突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应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充分发挥社会参与优势,形成“宣传舆论有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监督广泛、全民共建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氛围。(3)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条管块保”的原则。突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强化部门保障,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联动、条整块保、条块结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4)坚持“服务第一、公众参与、落实‘四权’”的原则。突出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依法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形成“亲民管理、依法管理、严格管理、高效管理”的城市长效管理新理念。
3.总体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养护、高水平执法、高效率管理、高质量服务”的总要求,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运行、设施完备、覆盖全面,具有余杭特色的城市管理新体系,通过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全天侯管理、高标准管理,不断深化“清洁绿化健康文明”行动,营造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城市新环境,努力把余杭打造成管理最规范,秩序最井然的“首善之区”。
二、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体制
坚持“大城管”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部门保障”的管理体制,强化城管执法部门与区各级各部门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的职能。
1.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前瞻性问题,部署、协调、监督、考核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区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是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确定范围内的城市市政、市容、环卫、绿化、城市河道等方面的养护、管理工作;完成区政府布置的各项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数字城管”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充实镇乡、街道、开发区城市管理力量。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确立组团、镇乡、街道、开发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各组团、镇乡、街道、开发区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城市管理机构,配足专(兼)职城市管理人员,承担本辖区城市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职能,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制日常管理,城区街道协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市政、绿化、市容环卫管养进行考核和行政执法监督考评,指导社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
3.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在临平城区社区推行城市管理服务联系站试点工作,并配备城市管理联络员,由社区干部兼任,其主要任务为:及时向区城管办、区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街道反馈辖区单位及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协同、配合社区和街道做好辖区范围的城市管理服务工作;对社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进行督查;参与对区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
4.发挥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城市管理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按“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城市管理职责。区级有关部门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负有共同责任。在政策制定和行业管理中,应听取镇乡、街道、开发区、社区意见。在日常事务管理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服从、服务于镇乡、街道、开发区的综合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城市日常管理机制
按照“统一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优质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运作机制。
1.建立城市管理决策协调机制。为促进城市管理决策高效化,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召开城市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全区城市管理等重大事项。建立镇乡、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协调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动态性问题,形成纵横衔接、高效运行的管理协调机制。
2.完善城市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城市“四化”(洁化、绿化、序化、亮化)长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把城市管理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建立城市管理奖惩制度,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区效能监督综合考评办,作为镇乡、街道、开发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机关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建立城市管理监督体系,通过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等“四位一体”的监督作用,杜绝城市管理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行为的发生。
3.完善城市管理信息协作机制。信息协作是城市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必须搭建起“有效沟通、资源共享、上下联动、无缝衔接”的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数字城管”系统,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起“双向告知”、“意见反馈”的信息抄告制度,及时通报城市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形成全区城市管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左右互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网络,完善城市管理联动新机制。
4.完善城市管理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余杭政务网、城市管理网等资源,通过开辟城市管理专栏和城市管理论坛等平台,加强政府与市民间的互动。通过开展城管志愿者服务、市民检查团等活动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整合区属宣传媒体的栏目优势,开辟城管专栏,加强对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曝光力度和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充分运用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宣传工具,以及学校、企业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城市管理社会参与工作。
四、创新城市管理工作举措
1.加快市场化运作进程。坚持“管养分开、管干分离”的要求,对市容、环卫、市政、绿化、河道养护等行业加大改革力度,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向市场。凡新增道路、广场、公园及公共绿地,符合市场化养护招投标要求的,都应积极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确定养护单位。
2.积极构筑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围绕“四化”长效管理,对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充分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加大问题的发现率、处理率和结案率。各级城市管理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3.深化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一是深化破解城区停车难。认真研究车流、人流的动态变化,科学合理地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强化动态管理,提高城区路网整体通行能力。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制定完善专项管理办法,加大城市静态交通规划的实施力度。加快新停车场(库)建设步伐,积极完善社会公共停车秩序管理。二是深化破解“牛皮癣”治理难。进一步加大对“牛皮癣”的治理力度,积极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市场的参与作用,着力清理“牛皮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抓源头、抓窝点、抓现行,从根本上遏制乱涂写、乱张贴行为的发生。三是深化破解户外广告规范难。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广告的审批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广告治理。四是深化破解城区清洁难。进一步深化“清洁绿化健康文明”行动,全面实施禁燃区、禁养区工程,花大力气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积极推行沿街商家“一店一桶”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管理举措,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深化破解马路市场取缔难。对“马路市场”治理难题,各辖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摆上议事日程,制定措施,加强规范,有效治理。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力量,加大查处力度,并切实加快市场的规划建设步伐,尽早实现退路入室,还路于民。
五、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城市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环境立区”战略的重要举措。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对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年度考核的内容,并增加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
2.规划先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辖区城市管理规划,确定城市管理的战略目标;制定市政、公用、环卫、绿化等专项规划和近期计划,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对城市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增强管理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
3.健全制度。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城市管理各项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城市管理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任务,细化标准,强化措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制度在城市管理中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城市管理。
4.落实经费。进一步落实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三有”保障机制。城市管理的投入应与城市建设经费合理配比,城市管理经费要随着城市建设加快、建成区面积扩大、养护标准提高和管理手段更新而相应适度稳定增长,使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确保城市管理工作顺利运作。
5.科技支撑。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加快“数字城管”建设,优化和提高城市管理监控手段。加快城市管理信息网的建设,搭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并将“平安余杭”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城市应急危机处置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动、监管智能、民生共保,合力打造“数字城管”,不断提升我区城市品位。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机制范文5
一、传统城市管理模式 所存在的弊端
当前,政府部门普遍感到我们的城市越来越难以管理了,究其原因,主要是传统城市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所引起的。传统城市管理模式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城市管理各专业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职能交叉,且缺乏统一调度,有的事情无人管,有的事情多头管,有利益的事都抢着管、抢着办,没有利益的、难办的事就互相推诿或拖着不办;(二)在城市管理方式上过多地依赖突击式和运动式管理,城市管理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三)管理粗放,城市管理信息的获取和处理均显得被动和滞后,且处理问题的效率低下,有的城市管理问题长时间得不到妥善解决,不能做到精确、高效、处理及时;(四)对涉及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成效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及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监督及奖惩机制,对各职能部门的制约和监督流于形式。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基本概念
数字化城市管理主要是指基于“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法”的一种管理新模式。“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法”是在城市管理中运用网格地图的技术思想,以一万米为基本单位,将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个网格单元,由城市管理监督员对所分管的万米单元网格实施全时段监控,同时明确各级地域责任人为辖区城市管理责任人,从而对管理空间实现分层、分级、全区域管理的方法。这种管理模式以万米单元网格为基础,以城市管理要件为载体,以快速先进的信息采集和信息管理为手段,以多种数字城市技术为支撑,以两个轴心和管理流程再造为保证,以评价体系为护航,从而在理念、流程和方法上实现全面革新,有机地形成了一套高效的城市管理法。
从管理体系上来看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法采用双轴心管理体系,在原有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中新成立一个城市管理监督机构,实行监督和管理两项职能分离,改变原来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管理模式。从管理流程上看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法实现管理流程再造,健全问题发现和上报机制,建立一套完整的、分工明确的监督和考评系统。
从技术层面上看,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法把地理信息(GIS)、卫星遥感(RS)、全球卫星定位(GPS)、移动传输(WAP)等高科技手段运用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构建了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实现了城市管理信息的快速传输、指令快捷、问题及时处理,大大提高了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理效率, 增加了城市管理部门的办公效率,降低了处理成本,同时方便了社会公众的参与,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五华区引入数字化 城管模式的基本情况
2005年3月至6月,在学习借鉴北京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理念的基础上,五华区自主开发、研制了一套符合昆明城市管理实际需要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城市管理新模式体系,即“五华数字城管快车”系统,从7月份正式运行以来,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实效:
第一,集成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相结合,实现管理理念的创新。五华区从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抓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环境整治等基础工作,吸取北京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综合利用当前国际先进的GIS(地理信息)、GPS(全球卫星定位)等多种技术和各类业务平台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闭合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改变了传统被动管理模式,初步探索出一条城市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到集约型、精确敏捷型转变的新途径。
第二,分离城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事权,建立指挥和监督“双轴心机制”,以监督促管理,成立了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形成监督和指挥两个互动轴心,建立了城市新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评价机制,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员,实现了跟踪服务,主动发现问题,实地核查监督办理结果。强化了社会监督,可以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将发现的问题直接反馈到监督中心。处置的过程和结果,监督中心能够随时查看。通过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把政府部门的行为置于社会的直接监督之下。系统生成的有关信息,已成为客观评价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整合多个政府部门管理城市的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在网格管理区域内,落实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各个层次的责任。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把城市部件分类划分,统筹协调分散到城管、市政、公用、国土、环保、园林、环卫、交通等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资源和执法力量,使个多不同的城市专业管理机构形成综合治理城市环境的合力。
四、数字化城管模式推广建议和发展前景
在总结五华区成功试点的经验在基础上,建议各地建立和推广数字化城管新模式的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相应的市级工作机构,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以保障全市推广工作有序开展。要建立起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同时加强市、(县)区两级的配合力度,做到统一调度、协同作战、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推广“数字城管”新模式要按照稳步有序、统一标准、资源整合和成果共享等四个原则进行。在推广和应用中要切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要解决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立足点不准、综合性不强、成本不受控制等几个问题。
(三)积极探索高效、精简、低成本的数字城管机制,尽快建立数字城管信息中心、城管综合执法及快速反应部门,合并职能交叉、重合的机构和部门,整合城管系统的人力资源,组建起一支拥有专业知识、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战斗力强的城市管理人才队伍。
(四)认真做好数字城管快车知识产权的申报工作,力争使数字城管快车既产生社会效益,又能产生经济效益,增强政府信息化再投入的能力。
(五)加大“数字城管快车”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加大“数字城管快车”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运用城市管理信息化手段的积极性,力争构建起“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和谐局面。
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机制范文6
(2017年5月)
为巩固和扩大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构建我市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2017年4月24日至28日,市创卫指挥部副指挥长陈继平、郭应虎,带领市创卫办(爱卫办)、市卫计委、黄州区等单位负责同志,赴江苏省常州市、张家港市、宿迁市考察学习创卫长效机制建设。考察组一行采取座谈交流、现场参观、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当地创卫常态化管理、城市管理、爱卫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现形成如下考察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基本情况。常州是一座具有3200年历史的江南名城,北枕长江、南濒太湖。1949年设市,现辖溧阳1个县级市和金坛、武进、新北、天宁、钟楼五个行政区,全市常住人口470.14万人,总面积4372.1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50.31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205.34万人。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73.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3亿元。2003年,常州市及辖市金坛、溧阳共同建成国家卫生城市,该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群。2007年、2012年、2017年顺利通过国家复审确认。
(二)张家港市基本情况。张家港的前身是沙洲县,于1962年成立,1986年撤县建市。总面积999平方公里,拥有2个部级开发区,下辖8个镇和1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个旅游度假区,163个行政村。总人口150万,其中户籍人口91万。2017年GDP达230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0亿元。该市为首批国家卫生城市、首家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首批国家生态市,在全国县级市中率先荣获“联合国人居奖”,编制出台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大纲,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荣获全省唯一的“生态文明建设特别贡献奖”。
(三)宿迁市基本情况。宿迁市位于江苏省北部,1996年7月建市,下辖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和洋河新区,面积8555平方公里、人口580万。到2017年底,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126.1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67亿元。宿迁是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二、主要作法与经验
江苏省常州市、张家港市和宿迁市属全国创建较早的国家卫生城市,经历过多次复查命名,创卫工作常态化管理和爱卫组织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三市始终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卫生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普遍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水平不断巩固提升。
(一)理顺体制,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获得国家卫生城市以后,三市均就着手考虑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有效的城市管理。常州市政府2004年出台了《关于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重心下移、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宿迁市出台《宿迁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和《宿迁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从组织管理、经费保障、群众参与、考核奖惩等八个方面,提出创卫长效机制建设路线图。市委市政府明确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创卫长效管理工作,要求各级创卫组织“机构不撤、经费不减,队伍不散”,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建设。市创卫办与爱卫办合署办公,负责创卫督查、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管理体制,实行区负主责、街道主抓的城市管理责任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形成了“政府主抓、部门落实、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创卫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宿迁市累计投入219.2亿元,完成中心城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70个,“九整治”项目69个、“三规范”项目2416个,拓展项目1185个。从2013年起,该市先后投资40多亿元,实施了中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整治、建设垃圾中转站、购置环卫车、改建水冲式公厕、新建生态停车场等“六项民生工程”。改造街头游园40余处,中心城市公共绿地面积达2560公顷,建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绿化景观,主次干道无一处围墙、无一处卫生死角。整治城市河道28条,打造了水清林绿的生态走廊。
常州市坚持城市建设与管理同步,每年投入200多亿元,实施绕城高速、高铁站、城市高架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加大对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公共交通、农贸市场等一批关系民生的设施投入,实现主次干道“路畅、街美、景优”。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拓展至所有乡镇,成为首批“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城新区功能日益完善,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摘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张家港市确定“一城双核五片”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空间框架,坚持高起点城乡统筹规划,高标准城乡一体化建设,高水准城乡一体化管理。通过城投、交投,以及BOT、BT、BOOT股权转让等投融资渠道,每年投入城市建设资金100多亿元,建设市政道路、下水管网,整治城区河湖水体,绿化亮化美化城市。该市经济实力、城市建设水平排在全国县市的前三甲。
(三)精细管理,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坚持经常与突击相结合,行业管理与全民参与相结合,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城市管理实现数字化。常州市、宿迁市、张家港市均建设了高效的数字化城管系统,延伸至街道、社区、背街小巷及门店。常州市在全国首创“信息化监管系统”,数字化城管系统被评为“20XX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运用数字化手段,对城区和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实施考评。设立“12319”电话平台,受理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所有投诉、举报、咨询、抢修和报修等业务,凡与城市管理有关的问题,市民只需打一个电话就能快速得以解决。宿迁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现场指挥处理车辆乱停问题,从发出指令到处理到位,只用了5秒钟。二是环卫作业实行市场化。宿迁市推广“以克论净、深度清洁”环卫保洁做法,彻底改变环卫作业主体多元、标准不一、水平不高等问题,2017年,该市采取PPP模式,大力推进市区环卫作业市场化、一体化改革,将中心城市64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广场绿地、公厕、果壳箱和部分水面等保洁,以及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14项内容整体打包,委托给北京环卫集团。通过引进先进的作业设备和科学的作业模式,构建了全新的环卫作业体系,特别是在作业方式上,实行多车型混合编组、联合作业,城区环卫保洁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三是导则制度标准化。宿迁市先后制定完善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公厕、便民疏导区等45项建设与管理标准导则,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有效提升了城市建设管理的标准化水平。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开发运行“一拍即核”APP软件系统,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实时监督城市管理,着力打造“全民城管”,形成了社会参与、多方互动的城市管理格局。四是卫生创建全域化。三市均坚持市县一体、全域创建,基本实现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全覆盖。市爱卫办每年加强对各县区创卫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月开展暗访检查、跟踪督查,确保卫生创建整体推进;2017年底,宿迁市泗洪县、数学县、泗阳县创成国家卫生县城。2017年宿迁市、常州市、张家港市均实现卫生县城全覆盖目标。
(四)综合考评,形成城市常态管理合力
三市均通过制定一系列考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多管齐下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是重考评。常州市2008年全面推行常态化管理,实行天天考评、月月点评、年度考核,并启动了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工作,将268.35平方公里建成区纳入数字化管理,划分单元网格2283个,评价对象共涉及5个区、22个市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评价内容包括13大类、114万个部件,实现了区域和内容的全覆盖。2017年,制定《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城乡一体化考核实施方案》,将金坛、溧阳、武进、新北的镇区也纳入长效管理考评,实现城乡一体化考核。张家港市修订完善《城管执法大队奖惩办法》和《城管队员考核办法》,实行局、大队、中队三级督查制度,对执法队员实行百分制考核,督查与考核情况每天公布,考核结果直接与队员的报酬挂钩。在各乡镇年度千分制考核中,城管工作占有很大比例;在文明机关、文明乡镇评比中,城市管理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立规矩。宿迁市出台市民文明行为、居住小区管理、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等七项“宿迁规矩”。针对噪声扰民问题,制定出台广场舞、商业宣传噪声等系列管理办法,采取“定地点、定时间、定音量、定职责”等措施,常态化规范和引导,噪声扰民现象大幅减少。三是严执法。从治理闯红灯、车辆乱停放入手,制定系列“宿迁规矩”,统筹公安、城管、交通三个部门力量,对街面秩序进行不间断、高频率巡查管控,并实行首次即罚、顶格处罚等刚性制度,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形成了人人守规矩的集体意识。深化“一街三方”和“一场三方”联勤共管机制,建立法院强制执行机制。宿迁市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6万起,拆除非法改装三轮车车篷5386起,查扣三轮车1366起,公开曝光不文明行为600余次,城市秩序井然。四是塑习惯。宿迁市每月举办一期政民互动,收集市民反映有关创卫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2017年,全市新招募志愿者6.2万人,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2万余起。从习以为常的小处着手,大力宣导《宿迁文明20条》,常态化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我点赞”等活动。通过持续不断、潜移默化引导,文明有礼已成为社会新风尚,文明交通指数全省第一。在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年度测评中,宿迁取得了全国第一的好成绩。
三、启示与建议
当前,黄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已顺利通过国家爱卫办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社会公示,近期即将命名授牌。创卫难,保卫、守卫更难。巩固和扩大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防止市区环境卫生问题反弹,构建我市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迫在眉睫、任务艰巨。应当学习借鉴常州市、张家港市、宿迁市的成功经验,持续开展“四城联创”,特别是连续开展国字号的创建行动,补欠账、强功能、塑精品,促使城市形象和功能发生根本性改变。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抓紧研究落实相关举措,加快构建我市创卫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创卫工作领导体制。国家卫生城市命名授牌后,各项工作必将转入常规阶段,创卫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也应转入常态化长效化。建议参照外地做法,将市创卫办与爱卫办合署办公,负责创卫督查、宣传和培训、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建设等工作,促进创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市爱卫办与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市城管会战指挥部办公室适度融合,新成立黄冈市城市长效管理办公室,由市委或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爱卫办主任兼任长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推动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落实、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工作格局。制定出台《黄冈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和《黄冈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从组织管理、经费保障、群众参与、考核奖惩等方面,明确创卫长效机制建设路线图。积极构建市区“一扫全保”的环卫管理机制,建立市区“一把扫帚扫到边”的环卫保洁机制、“一只队伍修到边”的市容整治机制和“一把剪刀剪到边”的园林绿化机制。
(二)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国家爱卫办技术评估组认为,黄冈城市底子差、基础薄。主要表现在环卫基础设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管网,农贸市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等方面,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长周期持续建设。建议市政府整合棚户区改造、城市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针对国家爱卫办暗访和指术评估反馈的问题,分年度分重点建设,逐步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一是继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每年改造老旧小区10个以上,整治提升30个以上。二是切实加强环卫基础设施。按每平方公里1座中转站的标准,新建垃圾中转站20个以上;建筑垃圾转运站2座,解决建筑垃圾乱堆放问题;新建二类冲水式公厕20座,解决市区公厕不合理问题;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场1座,从源头上治理市区养猪问题。三是推进农贸市场新建或改造。每年新建或改造农贸市场2个,优化市区市场布局,改善市民“菜篮子”购物条件。四是加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每年重点推进4个左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配套完善道路管网、绿化亮化等市政设施,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市区环境。
(三)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建议由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牵头,整合城管会战资源,主要职能部门行业管理,两区属地履责,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持之以恒整治市容环境卫生。继续落实市区领导和单位包保社区网格责任制,坚持周五卫生大扫除制度,清除卫生死角,清理生活垃圾,拆除乱搭乱建,铲除乱堆乱放,整治城区十乱现象。围绕广告招牌、建筑立面、城市家具、夜景亮化、工地围墙、标识标线和杆线等项目,抓好省市级示范路、示范街区建设,对市区主要道路街景进行立体式改造提升。全面拆除市区主次干道围墙,拆墙植绿、拆墙补绿,有计划建设一批街头小游园和绿地,有效绿化城市空间,形成清爽通透、优美和谐的城市天际线。二是持之以恒整治经营秩序。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全面彻底取缔市区马路市场,建设一批便民疏导点,定点、定品种、定时间、定人综合管理。抓好市区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经营秩序整治。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专班,工作职责挂牌公示,与农贸市场经营户签订遵守承诺书,集中整顿商城市场及周边、三台市场及周边,建新市场及周边等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占道经营等现象,全面提升市区经营秩序管理水平。三是持之以恒整治交通秩序。由市公安局牵头,每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出租车乱掉头、乱变道,电动车(摩托车)走非机车动车道、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乱象。对符合条件的道路、城区公共地段,新施划一批停车泊位。制定相关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商业街区要严格落实停车位配套建设,鼓励沿街单位开放停车空间,有效规范市区交通秩序。
(四)制定落实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完善考评机制。借鉴常州、张家港、宿迁等市经验,将创卫指标、城管指标、环保指标、文明创建指标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赋予一定比例的分值。制定《黄冈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综合指标)》,加强对两区和各社区网格的督导考核,实行周督导、月通报、季排名、年结帐,整合市区城管会战奖补资金,每季度对45个社区网格排名在前10名的予以奖励,对排名后3名的社区予通报批评。对创卫工作和城市管理重视不够、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工作大局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和约谈问责。二是完善数字化城管机制。推进数字化平台向县市,市区的街办、社区延伸,运用数字化手段,对城区和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实施考评。设立城市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充分利用12319热线、网络论坛、网站留言等渠道,掀起市民和网民了解并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热潮,着力营造“黄冈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管好黄州城,要靠全家人”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制订《黄冈市市民文明行为规范》、《黄冈市区文明交通管理办法》、《黄冈市居住小区管理办法》、《黄冈市河湖卫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督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建立完善周末大扫除、门前四包、院落管理、除四害管理、食堂卫生管理、美化亮化绿化等制度,让“规范(办法)”成为“黄冈规矩”,让“黄冈规矩”扎根每个黄冈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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