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例6篇

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1 关键词:私人银行;转型发展;资产配置 一、 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投放模式难以为继。为了立足于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的转型发展势在必行,而财富管理业务具有低资本金占用、轻风险经营的优势,适合作为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突破口(单洪飞,2015)。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私人财富管理的本质是“以客户为中心”

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1

关键词:私人银行;转型发展;资产配置

一、 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投放模式难以为继。为了立足于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的转型发展势在必行,而财富管理业务具有低资本金占用、轻风险经营的优势,适合作为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突破口(单洪飞,2015)。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私人财富管理的本质是“以客户为中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助客户实现财富保值增值传承的目的。这不仅要求商业银行具备强大的金融服务能力和完善的产品库,而且要求商业银行具有专业的资产配置能力,以降低市场波动风险,实现价值创造最大化。

二、 资产配置的作用

资产配置理论是投资组合管理的理论基础之一,被广泛应用于资产类别的甄选与权重确定。Markowitz(1952)使用均值―方差分析方法阐述了最初的资产配置框架,均值和方差分别描述不确定性的收益和风险,通过战略性资产的配置以及权重的设定,来创造投资的有效边界,最终在有效边界上实现投资组合的选择并达到风险确定条件下的期望收益最大化。与Markowitz(1952)的理论研究不同,Brinson等(1986)使用美国91项退休金计划项目1974年~1983年期间的季度数据,实证分析了资产配置、市场择时和证券选择对绩效组合收益变化的影响。结果表明资产配置决定了投资组合收益波动变化的93.6%,而择时和证券选择对收益波动的影响较小。Brinson等(1991)对之前的研究进行了验证,使用了美国82项大型退休金计划1977年~1987年期间的投资组合收益数据,研究了资产配置政策、主动的资产配置以及证券选择对投资组合收益的贡献,结果表明资产配置政策解释了投资组合收益变动的91.5%,而包括证券选择在内主动投资决定的影响仍然微乎其微。

与Brinson等人重点研究资产配置政策对于组合绩效时间上的波动性影响不同,Ibbotson和Kaplan(2000)使用94家共同基金1989年~1998年期间的月度数据和56家养老基金1993年~1997年期间的季度养老基金数据,分析了资产配置政策在时间序列上对基金收益变化上的作用,同时也分析了差异性的资产配置政策对不同基金收益的影响。结果显示,资产配置政策可以解释单只基金收益变化的90%,但只能解释不同基金间收益变化的40%。与之类似,Vardharaj和Fabozzi(2007)不仅研究了资产配置政策对美国大盘股基金和中小盘股基金收益变化的贡献,同时也研究了资产配置政策在国际股权投资中的作用。结果显示资产配置政策解释了单只基金近90%的收益变化,但只能解释约30%不同基金间收益的差异,而在国际性的基金中,跨地区的资产配置政策只能解释四分之一的收益变化。可见,资产配置政策对于投资组合绩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时间的波动性上,并不能绝对影响不同投资组合绩效的差异。

三、 商业银行私人银行资产配置的应用

作为商业银行个人金融金字塔尖的私人银行业务具有“低资本金占用、轻风险经营”的优势,属于带动银行转型发展的新兴中间业务。同时,与一般零售业务注重产品营销不同,私人银行业务更注重资产配置,综合考虑客户对风险、收益、流动性等方面的需求,设计出综合性金融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实现财富保值、增值和传承。

完善的资产配置能力是私人银行专业能力的体现,也是吸引高净值客户的重要方式。各家商业银行财富管理能力参差不齐,但从打造资产配置能力的操作来看,均在客户、产品和市场等方面加强了建设。

首先,资产配置需要整合客户资源,包括客户存量的积累以及对客户需求信息的把握。从客户资源的累积来看,各家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的存量和增量都在不断增长,但对以客户的财富状况、家庭关系、投资风格等信息为前提的投资行为缺乏综合规划。目前各家私人银行通常以客户资产为基础,基于自身产品体系进行不同类别、不同期限和收益率产品的销售,产品供应商角色浓重,以销售指标的完成代替资产配置过程中对客户的了解和对市场的分析,并未实现以高净值客户的投资风格、生命周期、财务状况等信息基础进行资产配置方案的设计。

其次,资产配置方案需要多样性的资产类别。从目前国内私人银行的产品配置类型来看,各家私人银行通过自身研发、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构建了包括现金管理类、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和另类投资在内的大类产品体系。现阶段,各家私人银行主要依据各自的产品库面向客户进行产品营销,产品的风险、收益、流动性特点与客户需求的匹配性并不强。尽管部分商业银行推出的全权委托业务已经开始考虑客户的参与,根据客户的投资偏好、划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期限等要求进行定制化的资产配置,部分扭转了当前资产配置方案的扭曲状况。但多数私人银行产品库产品种类单薄,不能满足资产配置方案所需求的多类别低相关性要求。同时,不少私人银行也缺少资产配置策略预案,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的互补性没有体现。

最后,客户的需求与资产的选择通过资产配置方案相联系,因此资产配置方案需要不断的完善才能满足高净值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从国外先进私人银行资产配置方案设计能力的建设来看,除了对客户信息的整合和完善的产品库外,自身还具备强大的市场分析能力和对资产配置方案的调整能力。目前国内已有私人银行开始定期进行市场形势分析和投资观点解析,如招商银行每季度都会根据境内外市场变化投资观点报告,不仅有效帮助客户管理风险,实现资产动态配置,也使客户能够更加理性的看待财富的保值与增值。但更多的私人银行目前受限于组织体系,本身不具备专业的投研能力,不仅如此,对资产配置方案的流程也缺乏足够的管理,没有动态性的考虑客户需求和资产特征的改变,并以此来调整资产配置方案中资产类别的选择和产品组合比例。

四、 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如何进行资产配置

1. 全方位了解客户,建立与客户的信任关系。对于私人银行的财富管理而言,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户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是私人银行业务开展的出发点,资产配置也是如此。在了解客户需求和基本特征的基础上,资产配置方案理应体现独特性。因此,私人银行需要对客户进行调研分析,对客户的生命周期、财务状况、风险态度、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记录与存档,并根据客户以上特征制定专属资产配置方案。

首先,私人银行通过简单分层了解客户的生命周期。客户的生命周期通常对大类资产配置具有导向性作用,生命阶段不同,其对资产类别的需求存在差异。一般而言,处于成长和成熟期的客户,其资产增值需求更为强烈,风险承受能力也相对较强,在资产配置上对权益类和另类产品的需求较大;而处于衰退期的客户,其对固定收益类产品需求更为迫切,更注重资产保值。

其次,私人银行要掌握客户的财务状况,包括客户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投资性资产的比重,从而选择久期不同的资产类别以匹配客户对投资期限的要求,做到资产配置在时间维度上的合理规划。

再者,私人银行需要测算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对客户职业、家庭状况的问卷访问,认知客户的投资经验以及具备何种投资知识,进而估算其风险承受能力。此外,私人银行还要评估客户的风险态度,如亏损忍受限度、认赔动作选择、亏损心理选择等。在对客户风险态度和风险承受能力测算的基础上为之配置合适的资产类别。

最后,确认客户的投资风格。通过对客户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信息的掌握,将客户区分为积极进取型、稳健理性型、保守安全型和极度保守型,根据不同的投资风格,为其选择合适的资产类别和组合比例。

2. 构建完善的产品库,选择合适的资产配置模型。私人银行为客户制定专属的资产配置方案,除了充分掌握客户的相关信息外,自身也需构建强大而完善的产品库,以满足客户跨期限、跨区域、跨资产类别的组合需求。从国外先进财富管理机构的经验来看,作为资产配置原材料的大类资产一般分为传统资产和另类资产,在各自资产类别中又可以按照投资标的、投资期限、盈利风格等不同而细分成众多具体类别资产,具体见图1。

从国内私人银行的产品分类来看,产品种类基本覆盖了图1所列的产品标的,只是在分类标准上稍显差别。目前国内人银行可配置的产品种类主要从风险和收益两个方面进行区分,包括货币市场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和另类投资产品等。但关键问题在于多数私人银行的产品库存在资产类别不齐全、数量少的缺陷,一方面分业监管政策限制了商业银行主动开发多类别产品的权利;另一方面,私人银行的组织模式和盈利模式决定了自身的产品研发能力不强。而且,不少私人银行与第三方合作产品的准入和风控存在障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产品库的完善。因此,私人银行需要从加强自身产品研发和强化对外合作两个方面加快完善产品库构建工作,以防止资产配置过程中产品选择捉襟见肘局面的发生。

3. 提升对市场的判断能力。完善的产品库是私人银行进行资产配置的硬性条件,除此,私人银行还应具备强大的市场研判能力,通过对市场的研究分析,为客户总结相关的市场咨询,并提供投资建议。完善的信息库不仅可以帮助客户了解产品设计背后的市场知识与形势,更好的理解产品结构,而且还有助于加强私人银行本身主动设计和筛选产品的能力,并通过对市场的研判来决定资产配置中大类资产的选择以及资产组合比例的设定。

一般而言,私人银行的资产配置包括国内配置和全球市场配置,因此需要对国内外市场进行统筹分析。就国内市场而言,由于私人银行的产品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权益类产品为主,在市场分析上侧重股票市场、债权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着力点包括宏观经济基本面、通胀情况、企业盈利、货币流动性、政策面等。全球市场以分析美欧日和新兴经济体为主,分析两类经济体的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与资本市场的健康状况等。此外,大宗商品市场是另一个关注重点,主要分析油气能源、贵金属等投资标的,包括供求关系、地缘政治风险和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等。

4. 确定资产配置策略。为保证高净值客户资金的安全与稳定收益,私人银行的资产配置需要遵守一定规则,作为指导和操作程序。根据决策在投资过程中的功能和特点不同,私人银行可以将资产配置原则区分为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战略性资产配置(Strategic Asset Allocation)是基于长期投资目标制定的资产配置计划,主要从总体上把控与资本市场相关的风险,投资期限较长,且资产方案在整个投资期限比较稳定。而战术性资产配置(Tactic Asset Allocation)主要基于对资本市场短期趋势的判断,为了获取短期收益而制定的配置计划,期限较短,方案的变化与市场的波动相关联。

私人银行首先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收益、投资期限、市场基本面、政策面等要求制定一个大致的资产组合,以符合客户的目标与个性要求。并通过技术手段预测相关资产的长期风险与收益,构建最优组合,最终制定一个理智、周全的长远资产配置方案。其次,将战术性资产配置作为战略性资产配置的一种有益补充,在维持整体方案的同时及时把握市场出现的机会,适当调整较低利润、较高风险的资产。有效协调战略性和战术性原则,使私人银行的资产配置方案更具主动性和灵活性。

5. 执行资产配置再平衡。制定好战略性和战术性资产配置方案并非一劳永逸,但对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平滑作用显著。对于私人银行而言,为了提高实现长期回报率目标的概率,还应具备动态的资产配置再平衡能力,即根据投资绩效、投资风险等条件的变化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与战术性资产配置的短期、适度原则不同,私人银行的资产配置再平衡应该依据均值回归和资产多元化原则,对于价格波动较大时或者配置比例过于集中的资产,可以通过“高抛低吸”的操作方式进行再平衡,即购买合理数量的某些资产并以较高的价格卖出,或者通过卖出大幅增值资产获取收益,再把获益分配到价格重挫的资产中。这不仅有效降低资产过度集中隐含的财务风险,改善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回报,而且还可以改善高净值客户对投资组合的关注、监督和整体的参与(Darst,2014)。

6. 对长期目标与资产预期的再考察。资产配置是一个长期稳定同时又会择时调整的过程,不同的客户特征与需求通常面临的资产配置方案也会大相径庭。作为私人银行,资产配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资产的增值保值为目标,定期对资产配置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将客户预期和目标的变化反应到资产配置方案的调整上,以达到私人银行服务供给和客户服务需求的“双赢”。

五、 结论

私人银行的一个重要职能是在维护高净值客户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而资产配置则是实现该职能的重要方式。资产配置通过相关性较低的不同类别资产之间的合理分配,有效减轻市场波动风险,并通过动态再平衡获得稳定和超额收益。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出色的私人财富管理业务已经成为私人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而资产配置能力的塑造成为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为此,私人银行应该在客户的投资特征、产品库和信息库的构建、策略的选择与动态再平衡方面不断完善资产配置方案。

参考文献:

[1] Markowitz, H.,Portfolio Selection[J]. Journal of Finance,1952,7(1):77-91.

[2] R.Vardharaj and Frank J.Fabozzi., Sector, Style, Region: Explaining Stock Allocation Performance[J]. Financial Analysts Journal,2007,53(3):59-70.

[3] 单洪飞.中国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J].中国银行业,2015,(5).

[4] 戴维・达斯特.资产配置的艺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期望、冒险决策与企业成长机制研究”(项目号:71502062);2015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CEO经营期望、形象管理与职位升迁”;2015年上海浦江人才计划(C类)“经营期望、创新转型与私营企业成长机制研究――基于经济新常态背景的研究”;华东师范大学青年科研引导基金项目(项目号:201411fkfzyd05)。

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2

一、成本法的含义及其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指某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其持有期间内,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始终保持按其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的方法。

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判定的标准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力大小以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变动能否可靠计量。

(一)形成于企业合并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达到可以实施控制的程度

实施控制表现为两类情形:一是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二是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虽然不足50%,但通过协议或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而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即母子公司间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日常记账适用成本法。

(二)形成于非企业合并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就控制力度而言,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适用成本法

共同控制,表现为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含20%),50%以下表决权资本,且仅当投资各方一致同意时,被投资企业相关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方可成立,即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属于合作经营,并能在决策表决上一票否决。

重大影响,有两类情形:一是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含20%)表决权资本,其否决选择并不一定导致被投资企业相关财务和经营提案的搁浅,即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属于联合经营、参与决策;二是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虽然不足20%,但在重要权利、经营管理机构人员的派驻、技术的提供、经营决策的制定等方面的参与度将影响被投资企业的正常运行。

可见,成本法通常适用于投资控制力强弱的两端,前者与控制型股权投资的经济实质吻合,并更多的是从防范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角度考虑;而后者则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应用。

二、成本法的另类会计处理技巧

正常情况下,投资企业的投资生效后取得的投资回报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二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而这两项获益数额往往并不一致,成本法核算的总规则是:当某项投资使得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出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部分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以前留存收益积累的无偿分享,应视为该项投资代价的减少,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即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在以后年度再进一步进行初始成本冲减额的补充登记或转回。因此,在目前的成本法会计处理中,焦点都集中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冲减或转回额的确认上。实际上,投资企业关注的是被投资企业各年度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到底有多少是企业真实获得的投资收益,以下的处理方法即是以投资收益的确认为核心进行的。其步骤为:

(一)进行账务处理的时间

只有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才进行当期投资收益的确认。在年度末不论被投资企业当年是否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出现了净资产的其他增减变化,投资企业均不进行账务处理。仅当投资双方形成母子公司而应编制合并报表时,才需要按权益法进行相应的报表项目调整。

(二)确定“应收股利”科目的入账金额

按当期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借记“应收股利”科目。

(三)确定“投资收益”科目的入账金额

1.计算两个累积数:一是投资后至本次宣告日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累积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以下简称为累积分得股利);二是投资后至上年末被投资企业累积产生的净利润中投资企业应享有的份额(以下简称为累积享有收益)。其中:

累积分得股利=∑投资生效后历次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持股比例

累积享有收益=∑投资生效后投资企业产生的净损益×持股比例

若累积享有收益计算结果为负数,则为投资企业累积应承担的损失;若投资生效期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则应按投资实际发挥效用的时间对相应年度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进行折算。

2.将上述两个累积数进行比较,按谨慎性原则不高估收益的要求,以两者中较小者确定截至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日该项投资实际形成的投资收益或损失总金额,即累计投资收益=Min(累积分得股利,累积享有收益)。

3.将确定的该项投资累积投资收益或亏损额与前一期确定的累积投资收益或亏损额相比较,以此确定当期“投资收益”科目的登记数额和借贷方向。

(四)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规则推定当期“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冲减或转回额

三、案例解析

2002年1月1日,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3.8元的价格购入F公司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80万股作为长期投资,并支付交易税费16000元。该项投资占F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F公司为一家未上市企业,其股权不存在活跃的市场价格,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可靠确定其公允价值。鉴于此,华联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2002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0元。2002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500万元;2003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5元。2003年度,F公司报告净亏损260万元;2004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0元。2004年度,F公司继续亏损60万元,未分派现金股利。2005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200万元;2006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8元。2006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400万元;2007年3月15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2元。2007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100万元;2008年2月25日,F公司宣告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6元。2008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950万元;2009年2月20日,F公司宣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5元。(资料引自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的《中级财务会计》一书中的例5-42,文字部分略有改动,以方便读者进行成本法两种处理方法的比较、验证。)

华联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华联公司购入股份。

因交易税费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故该项对F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800000×3.8+16000=3056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F公司3056000

贷:银行存款3056000

2.2002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0元。

当期应分得现金股利=800000×0.20=160000(元)

因分得股利源于华联公司资金注入发挥效用之前的F公司盈余积累,故此次分得的现金股利均应作为华联公司投资成本的一种收回。

借:应收股利16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60000

3.2002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500万元;2003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5元。

当期应分得现金股利=800000×0.25=200000(元)

累积分得股利=160000+200000=360000(元)

累积享有收益=15000000×2%=30000(元)

累积投资收益=Min(累积分得股利,累积享有收益)=300000(元)

当期投资收益=本期累积投资收益-前期累计投资收益=300000-0=300000(元)

当期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投资收益-当期应收股利=300000

-200000=100000(元),计算结果为正数,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借:应收股利2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00000

贷:投资收益300000

若从经济实质的角度,这笔会计分录可解读为截至当期华联公司应享有的净收益共计30万元,而实际获得的现金股利超出了6万元,即“长期股权投资”共应冲减6万元,而前期已经冲减了16万元,故本期应将以前多冲减的10万元还原为初始投资成本。

4.2003年度,F公司报告净亏损260万元;2004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0元。

当期分得现金股利=800000×0.10=80000(元)

累积分得股利=360000+80000=440000(元)

累积享有收益=300000+(-2600000)×2%=300000

+(-52000)=248000(元)

累积投资收益=Min(累积分得股利,累积享有收益)=248000(元)

当期投资收益=本期累积投资收益-前一期累计投资收益=248000-300000=-52000(元),计算结果为负数,表示“投资收益”科目登记方向与其正常性质相反,即作为一项损失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当期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投资收益-当期应收股利=-52000

-80000=-132000(元),同样计算结果为负数,应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借:应收股利80000

投资收益52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F公司132000

可见,当累积享有收益<累积分得股利时,当期“投资收益”科目登记金额和方向恰好可由两次宣告日之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合计数乘以持股比例来确定。以下的账务处理将重点演示投资收益的确定。

5.2005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200万元;2006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8元。

累积分得股利=440000+800000×0.18=440000+144000

=584000(元)

累积享有收益=248000+(-600000+12000000)×2%=248000+228000=476000(元)

由于累积享有收益<累积分得股利,故当期投资收益=∑两次宣告日之间被投资企业净损益×持股比例=(-600000+12000000)

×2%=228000(元)

借:应收股利144000

长期股权投资84000

贷:投资收益228000

6.2006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400万元;2007年3月15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2元。

累积分得股利=584000+800000×0.22=584000+176000

=760000(元)

累积享有收益=476000+14000000×2%=476000+280000

=756000(元)

同样,累积享有收益<累积分得股利,故当期投资收益=∑两次宣告日之间被投资企业净损益×持股比例=14000000×2%=280000(元)。

当期投资收益=280000(元)

借:应收股利176000

长期股权投资—F公司104000

贷:投资收益280000

7.2007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100万元;2008年2月25日,F公司宣告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6元。

累积分得股利=760000+800000×0.16=760000+128000

=888000(元)

累积享有收益=756000+11000000×2%=756000+220000

=976000(元)

累积投资收益=Min(累积分得股利,累积享有收益)

=888000(元)

当期投资收益=本期累积投资收益-前一期累计投资收益=888000-756000=132000(元)

借:应收股利128000

长期股权投资4000

贷:投资收益132000

本期出现了累积享有收益>累积分得股利的情形,按谨慎性原则要求,累计投资收益以其中较小者,即累积分得股利888000元为上限。

8.2008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950万元;2009年2月20日,F公司宣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5元。

累积分得股利=888000+800000×0.15=888000+120000

=1008000(元)

累积享有收益=976000+9500000×2%=976000+190000

=1166000(元)

累积投资收益=Min(累积分得股利,累积享有收益)=1008000(元)

当期投资收益=本期累积投资收益-前一期累计投资收益=1008000-888000=120000(元),恰为当期应分得的股利。

借:应收股利120000

贷:投资收益120000

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3

关键词:股权转让;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bstract:Alongwithcapitalmarket''''sdevelopment,thestockholder''''srightstransferbehaviorisdaybydayfrequent,transfersintheprocessthetaxpaymentpreparationtocausewidelytakesseriously.ThearticlehascompiledthecountryExciseofficetothestockholder''''srightstransferrelatedstipulation,throughthecaseanalysis,carriesonthecomparisontothestockholder''''srightstransfer''''sdifferentplan,andproposedthetaxpaymentpreparationshouldpayattentionrelatedquestion.

keyword:Stockholder''''srightstransfer;Taxpaymentpreparation;Caseanalysis

前言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采取参、控股方式进行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已成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对应,股权转让行为也日益频繁,在转让过程中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已成为众多企业所关注的问题。

一、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文件规定,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东留存收益的,股权转让人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以不超过被持股企业账面分属为股权转让人的实有金额为限),属于该股权转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

《关于企业股权投资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文件规定,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只有在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照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二、股权转让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公司持有B公司80%股权,同时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公司持有B公司20%股权。B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A、C公司的出资额分别为4000万元和1000万元。A、C公司因调整投资结构,拟将B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D公司。截至股权转让日,B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6000万元,其中盈余公积400万元,未分配利润600万元,商定转让价格与B公司账面净资产相同。(假定A、B、C公司企业所得税率皆为25%)

转让方案一:按照账面价值转让。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A公司股权转让所得为800万元(6000×80%-4000),应交所得税200万元;C公司股权转让所得为200万元(6000×20%-1000),应交所得税50万元。A、C公司实际股权转让收益合计为750万元。

转让方案二:分配股利后再行转让。B公司先将未分配利润800万元全额分配,A公司可获得股利480万元(600×80%);C公司可获得股利120万元(600×20%),因A、B、C公司所得税率相同,根据税法规定,分得股利无需补税。分配后B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降为5400万元,A、C公司分别将股权转让给D公司,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A公司股权转让所得为320万元(5400×80%-4000),应交所得税80万元;A公司股权转让所得为80万元(5400×20%-1000),应交所得税20万元。A、C公司实际股权转让收益合计为900万元。

转让方案三:股权整合后再行转让。A公司先按C公司投资成本受让B公司20%股权,持股比例增至100%,投资成本增至5000万元(4000+1000),再将股权转让给D公司。根据国税函[2004]390号文件规定,A公司的股权转让应按国税发[1998]97号文件执行,A公司股权转让所得1000万元(6000-5000)应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不需交纳所得税。C公司因为股权转让所得为0,无需交纳所得税。A、C公司实际股权转让收益合计为1000万元。

分析上述转让方案,方案三最优,应交所得税0;方案二次之,应交所得税100万元;方案一最差,应交所得税250万元。

三、股权转让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4

为全面客观地测度江苏省工业化阶段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应用数据包络分析(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方法的C2R模型和C2GS2模型实证研究各种配置效率.数据分析表明,与铁路、公路运输相比,水路运输不存在相对过剩的投入规模,其综合效率、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的均值最小.要提高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需要在交通系统内协调配置各种运输方式的交通资源,同时协调水路运输内部各部门单位的资源配置.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相关部门在交通资源配置之前对各种运输方式的资源配置效率进行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的全面客观评价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关键词:

运输资源; 配置效率; 数据包络分析(DEA); 波动性

中图分类号: F552

0 引 言

根据文献[1]分析,江苏省工业化阶段划分主要依据为人均GDP,1995―2001年、2002―2007年、2008―2013年分别为工业化初期、中期和后期;按同样方法计算[2],江苏省2014年人均GDP为

11 757美元,超过后工业化阶段的标志值11 170美元,据此判断江苏省从2014年起进入后工业化阶段.结合运输化理论[3],江苏省工业化初期的主要运输对象为纺织品、建材、金属制品、大宗原材料及农产品,主导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和铁路运输;江苏省工业化中期的主要运输对象为机械、化工品、油品等重化工业产品,水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仍为主导运输方式,但公路运输开始兴起;江苏省工业化后期的主要运输对象为精细化工品、高档消费品、医药制品、成套设备等高价货物,水路运输和铁路运输发展趋稳,高速公路运输和航空运输迅速发展.本文拟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全面客观地测度江苏省工业化阶段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考虑到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较为主观,模糊综合评判法主要适用于不确定性问题等,因此本文采用较成熟的数据包络分析(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DEA)方法.该法适用于客观衡量具有多个输入输出变量的决策单元(Decision Making Unit, DMU)的相对效率,其在交通运输业中的适用性早已被诸多文献证实,例如文献[411]运用DEA方法的C2R模型和C2GS2模型测度了交通运输的效率,但未涉及工业化阶段交通资源配置效率、输入输出变量间相关关系及其他因素对DEA方法评价有效性的专门分析.在借鉴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较多地将质量指标应用于DEA方法的C2R模型和C2GS2模型,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全面分析江苏省工业化阶段的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测算江苏省3种主要运输方式的相对效率和规模收益,指导交通资源配置方向与策略调整;分析在输入输出变量调整情况下,水路运输资源配置的效率值以及效率波动性和绩效方面的区别,为准确、全面测算水路运输及其他运输方式资源配置相对效率提供实证范例与重要参考,同时推动DEA方法的C2R模型和C2GS2模型实证研究.

1 水路运输在江苏省综合运输中的资源配置效率分析

1.1 评价方法与模型

在式(1)中加上约束条件nj=1λj=1则得C2GS2模型线性规划,求解该模型所得的最优解θ即为技术效率值.当θ=1且S-i= S+r=0时,Dj达到完全技术效率.另外,规模效率=综合效率/技术效率;C2R模型和C2GS2模型计算结果与指标的量纲无关;综合效率、技术效率、规模效率相应的数值等于1时分别称为完全配置效率、完全技术效率和完全规模效率,当且仅当完全技术效率与完全规模效率同时存在时方可达到完全配置效率.

1.2 评价指标选择

为更好地测算水路运输资源在交通系统内的相对配置效率,尽量选取质量指标.限于数据可得性与指标可比性,本节所指综合运输仅包括铁路、公路和水路运输.从配置研究的角度分析,交通资源常指交通基础设施(但不排斥其他指标)[13],而运输线路的形成整合了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组织、制度等交通资源,交通职工是交通基础设施营运的必备要素.因此,以各运输方式从业人数占全省综合运输从业人数的比例、各运输方式线路长度占全省综合运输线路长度的比例为输入指标,以各运输方式旅客周转量占全省综合运输旅客周转量的比例、各运输方式货物周转量占全省综合运输货物周转量的比例为输出指标(就指标本身含义而言,旅客周转量相较于旅客运输量、货物周转量相较于货物运输量更能表征运输成果,也更适合作为DEA的输出变量).

1.3 实证分析

各运输方式从业人数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其余数据来源于历年《江苏省统计年鉴》.以年份为DMU,DMU总数于输入输出指标总数的2倍.EViews相关关系分析显示,输入指标、输出指标内部各指标间不存在高度相关关系,而输入指标与输出指标间存在相关关系,能保证取得客观的评价效果.将数据代入C2R模型和C2GS2模型,并采用LINGO求解,计算结果见图1,3种运输方式资源配置的3种效率的标准差计算结果见表1.综合分析计算结果可知:

(1)公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中的资源配置效率最高.公路运输的综合效率、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在工业化各阶段的均值均高于0.9,是综合运输中唯一有此佳绩的运输方式;公路运输完全配置效率和完

全技术效率时间分别为2 a和8 a,分别占工业化阶

段总时间(19 a)的10.53%和42.11%.进一步分析可知,公路运输规模收益不变与规模收益递减的时间合计占工业化阶段总时间(19 a)的26.32%,表明在特定的运输产出条件下,公路运输人力与物力(线路)资源配置规模相对过大.

(2)水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中的资源配置效率最低.水路运输的3种效率在工业化各阶段的均值均低于0.9;分阶段看,水路运输的3种效率在工业化阶段处于“中低高”的发展趋势,工业化后期表现出明显高于初期和中期的趋势,体现了其资源配置在综合运输体系内与工业化进程逐步协调的相对动态过程.水路运输资源配置的3种效率虽然在工业化后期高于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但在工业化初期和中期的13 a中远低于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故其在工业化实现阶段的均值在综合运输中为最低.

(3)工业化实现阶段,在3种运输方式的标准差所显示的波动性方面,规模效率波动性小于技术效率和综合效率的波动性,表明江苏省3种运输的投入规模波动性相对较小.

同期,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的资源完全配置效率时间之比为4∶5∶2.在综合运输中,水路运输资源配置综合效率、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标准差均为最大而效率平均值却最小,其综合效率、技术效率、规模效率的标准差分别为公路运输相应效率标准差的2.01,1.39,5.88倍,为铁路运输相应效率标准差的1.84,1.63,2.97倍.可见,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的波动性最大,而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的综合效率、技术效率波动性相差不大.

2 江苏省工业化阶段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纵向比较分析

2.1 评价模型与指标选择

为纵向比较分析江苏省工业化阶段19 a间的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继续选择C2R模型测算综合效率,选择C2GS2模型测算技术效率.考虑数据可得性和指标代表性,选取航道里程(km)、船舶载客量(客位)、码头泊位长度(km)、水路运输从业人数(万人)、船舶净载质量(万t)和港航建设投资(亿元)为模型的输入指标,并依次记为X1, X2, X3, X4, X5, X6;选择旅客周转量(亿人・km)、港口货物吞吐量(亿t)、货物周转量(亿t・km)为模型的输出指标,并依次记为Y1, Y2, Y3.

2.2 实证分析

① 2013年公路、水路客货运量及周转量以专家调查结果为准,由于调查口径发生变化,为保证数据的可比性,2013年运输量数据取自《2013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从业人员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港航建设投资数据来源于《2014江苏交通年鉴》,其余数据来源于历年《江苏省统计年鉴》①.以年份为DMU,DMU总数于输入输出指标总数的2倍.为避免数量级相差过大可能导致无可行解,将X1, X2, X3, X5, X6, Y2, Y3的单位依次调整为106m,万客位,104m,106t,10亿元,107t和1010t・km.EViews相关关系分析显示,输入指标X5与X6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输出指标Y2与Y3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其他输入指标和输出指标内部各指标间不存在高度相关性,而输入指标与输出指标间存在相关性.为取得客观的评价效果,根据不同的输入输出指标组合设计了4个方案,分别为:方案A(X1, X2, X3, X4, X5, Y1, Y2),B(X1, X2, X3, X4, X5, Y1, Y3),C(X1, X2, X3, X4, X6, Y1, Y2),D(X1, X2, X3, X4, X6, Y1, Y3).将数据代入C2R模型和C2GS2模型,并采用LINGO求解,计算结果见表2(其中均值为4个方案的均值),各方案3种效率的均值和标准差见表3.

将不同方案进行两两组合分成6组,分别为组I(方案A与B)、组II(方案C与D)、组III(方案A与C)、组IV(方案B与D)、组V(方案A与D)、组VI(方案B与C).综合分析表2和3可以发现:

(1)如表2所示,在各组内部具有相同投入和一项不同产出(Y2与Y3)的情况下,水路运输资源配置具有相同的良好综合效率和规模收益状态,即同一年份的完全配置效率和规模收益状态相同,而且,组I和组II分别有高达47.37%和63.16%的年份处于完全配置效率和规模收益不变状态,其余年份则处于DEA无效和规模收益递增状态.除了组I中方案B的2006年的3种效率均略高于方案A的、组II中方案C的2000年的3种效率均略高于方案D的外,两组内部各方案其余年份的所有效率处于相同的态势,原因在于在所有投入和一项产出完全相同的情况下,cov(Y2, Y3)=0.991 9≈1,即方案A和C的产出Y2与方案B和D的产出Y3具有高度正相关性(接近完全正相关).

组I和组II的完全技术效率时间分别为13 a和14 a,分别占江苏省工业化阶段总时间(19 a)的68.42%和73.68%,均超过50%.同时,两组内部方案中的技术效率均高于综合效率和规模效率,而且工业化阶段各方案的技术效率均值都大于0.99,接近完全技术效率.这表明江苏省水路运输资源配置在当时的水路运输技术条件下,实现了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产出,换言之,水路运输技术在江苏省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在组I和组II内部方案的综合效率均值、波动性表现上,方案A优于方案B,方案C优于方案D.这表明在具有相同投入的条件下,港口货物吞吐量作为模型的输出变量取得了相对于货物周转量作为模型的输出变量时更小的波动性、更高的效率和绩效产出.

(2)如表2所示,在各组内部具有相同产出和一项不同投入(X5与X6)的情况下,除2009年外,组III和组IV的方案A和B处于完全配置效率和规模收益不变状态时,两组的方案C和D也处于完全配置效率和规模收益不变状态,反之则不成立;组III和组IV各组内部两方案同时达到完全配置效率和规模收益不变状态的DMU总数均为8(即时间为8 a),占江苏省工业化阶段总时间(19 a)的42.11%;组IV和组III各组内部方案同时处于相同规模收益状态(规模收益不变或递增)的时间分别为14 a和13 a,综合效率均值分别为1.890 3,1.853 5,标准差之和分别为0.183 3,0.240 8,组IV的绩效表现较好而波动性较小,整体表现优于组III,表明在具有相同产出的条件下,港航建设投资(X6)作为模型的输入变量时取得了比船舶净载质量(X5)作为输入变量时更小的波动性、更高的效率和绩效产出.

(3)如表2所示,在各组内部具有一项不同投入和一项不同产出的情况下,组V内部方案同时处于相同规模收益状态(规模收益不变或递增)的时间(14 a)占江苏省工业化阶段总时间(19 a)的73.68%,其中,同时处于完全配置效率和规模收益不变状态的时间(8 a)占江苏省工业化阶段总时间(19 a)的42.11%,这一比例与组III,组IV的相同.组VI内部方案同时处于相同规模收益状态(规模收益不变或递增)的时间(13 a)占江苏省工业化阶段总时间(19 a)的68.42%,其中,同时处于完全配置效率和规模收益不变状态的时间(8 a)占江苏省工业化阶段总时间(19 a)的42.11%,这一比例与组III,组IV,组V的相同,而且,组V,组VI内部方案同时处于规模收益不变和完全配置效率的DMU(年份)完全重合.如表3所示,组V和组VI的综合效率均值之和分别为1.888 1和1.855 7,标准差之和分别为0.191 5和0.232 5,两组相应的差值仅有0.032 4,0.041 0.由此可见,在各组内部具有一项不同投入和一项不同产出的情况下,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与综合绩效的表现差异不明显.

(4)总体上,工业化阶段方案A的综合效率均值大于其他3个方案的,其综合效率的波动性小于其他3个方案的(见表3).由此可见,相对于其他3个方案而言,方案A的投入产出变量之间的整体协调性更好.

方案A,B,C,D达到完全配置效率的DMU总数分别为8,9,13,

12,与其规模收益不变的DMU总数和年份完全相同,即每个方案的完全配置效率与规模收益不变状态总是并存的,其余年份均不处于规模收益递减状态,即水路运输资源配置不存在相对过剩规模.

如表2和3所示,在工业化初期,所有方案均达到了完全技术效率,表明在1995―2001年,水路运输资源配置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实现了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这一表现优于工业化中期和后期.以均值计算,相较于其他年份,1995,1996,1997,1999,2008,2010,2012,2013年共计8个年份处于完全配置效率和规模收益不变状态,占江苏省工业化阶段总时间(19 a)的42.11%;而分阶段看,工业化初期和后期各占一半,分别占两个阶段时间的57.14%和66.67%.同时,就综合效率和波动性而言,江苏省工业化阶段3个时期的表现按优、中、差排序依次分别为工业化后期、工业化初期、工业化中期,即江苏省工业化中期的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在江苏省工业化进程中表现最差.经过主动调适,例如南京通关便利化措施的推行[14],水路运输业较为有效地化解了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表现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协调性,同时也反映出近年来江苏省经济发展步入了新常态.

此外,在各组内部方案各种效率值和规模收益方面,组III与组IV、组I与组II的表现差异明显,前者的相似度较低.这是因为不同投入之间虽然具有高度正相关性,但离完全正相关尚存差距(0.940 4

3 结论及建议

(1)3种运输方式的资源配置效率横向比较分析表明,江苏省工业化中期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最低且波动性最大,公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最高且综合效率和规模效率的波动性最小;江苏省工业化后期水路运输资源配置3种效率的均值高于其他2种运输方式的,也高于前2个阶段的相应数值.

江苏省工业化阶段历年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纵向比较分析表明,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均值在工业化后期达到3个阶段中的最大值,这与横向比较分析结论相互印证,表明江苏省水路运输资源配置与工业化进程相互调适,配置效率在工业化后期快速提升.

同时,两种实证分析存在重要区别: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分析得出水路运输资源配置规模收益不变(完全效率)的时间分别为4 a,8 a,后者是前者的2倍;横向比较分析主要实证研究了水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中的概况,而纵向比较分析能够选择更多具体的行业特色指标深入剖析水路运输资源配置详情,并且能够研究多变量变换对DEA模型的影响,即通过输入输出变量的调整比较分析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的差异性.

可见,在DEA模型中,单一的纵向比较或横向比较都不能准确地对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进行全面评价.鉴于DEA模型是一种客观分配权重的评价模型,该结论具有普适性,即对其他运输方式资源配置效率的全面评价具有同样的参考价值.因此,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相关部门在交通资源配置之前对各种运输方式的资源配置效率进行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的全面客观评价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无论是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水路运输资源配置在江苏省工业化各阶段均不存在相对过剩的投入规模.相对于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分别存在5 a和3 a的规模收益递减;不同投入产出组合的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方案的综合效率与规模效率具有相同的发展趋势,即同时等于1或者同时小于1,提高规模效率能加速提升水路运输资源配置的综合效率.因此,从增加运输产出量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看,向水路运输倾斜交通资源配置能够取得更大的规模收益和综合效率.

(3)横向比较显示,水路运输相对于公路运输的资源配置,其投入规模较小且增速较低,应当适度降低公路运输资源投入规模并逐步加大水路运输资源配置力度.同时,纵向比较表明,在其他变量相同的条件下,作为输出变量的港口货物吞吐量相较于货物周转量、作为输入变量的港航建设投资相较于船舶净载质量应用于DEA方法的C2R模型和C2GS2模型更有绩效.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要获得更高的水路运输资源配置效率与绩效产出,应当优先配置资源进行港口与航道建设投资,以提高港口吞吐量为目标进行水路运输资源配置策略调整.港口作为水陆连接的界面、水运活动的中心,其集疏运系统整合了各种交通方式资源,因此提高港口效率能够有效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效率提升与绩效产出.可见,以港口现代化作为综合运输体系交通资源整合的重要抓手与关键节点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新加坡港、鹿特丹港、安特卫普港等世界强港的成功实践即是典型例证.

(4)运输资源配置的综合效率与规模收益不变总是同时达到,即综合效率=1的DMU(年份)其规模收益处于不变状态,相对于其他DMU(年份),其达到了以**投入规模实现最大运输产出.为此,要实现水路运输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良好规模收益,应当注意协调各种交通资源配置比例,而不是随意增加或减少任何交通资源的投入量,这为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以构建综合运输体系以及各种运输方式内部各部门单位的资源配置(工作)协调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运输方式自身各部门单位的资源配置比例也应当协调,只有达到**的投入规模,才能实现最大的运输产出,达到最高的综合效率,实现社会范围内的运输合理化.

(5)纵向比较分析还表明,只有各方案同时为完全配置效率和规模收益不变时,各方案的均值才同样达到完全配置效率和规模收益不变状态;另外,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高低会对模型分析结果产生影响,在其他变量相同的条件下,不同方案的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越接近1,两方案的DEA方法的C2R模型和C2GS2模型效率值和规模收益状态相似度越高,故需在实证研究之前用相关系数分析法科学合理地甄选输入输出变量.

参考文献:

[1]李上康. 江苏省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与相应运输化阶段的确定分析[J]. 铁道运输与经济, 2015, 37(1): 1017.

[2]陈佳贵, 黄群慧, 钟宏武. 中国地区工业化进程的综合评价和特征分析[J]. 经济研究, 2006(6): 415.

[3]荣朝和. 运输发展理论以运输化为主要线索的新进展[J]. 北方交通大学学报, 1995(4): 502507.

[4]张矢宇, 萧汉梁. 运输配置效率论和我国内河运输配置效率的区域横向测评[J].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交通科学与工程版), 2004, 28(1): 122125.

[5]. 我国交通运输系统资源配置分析与评价[D]. 大连: 大连海事大学, 2005.

[6]王晓兰. 江苏省交通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实证研究[D]. 南京: 南京理工大学, 2007.

[7]常亚青, 宋来. 交通运输业相对效率、技术进步和全要素生产率动态研究[J]. 交通与运输, 2008(12): 143145.

[8]李维维. 江苏省交通基础设施运营效率及效能研究[D]. 南京: 南京理工大学, 2009.

[9]陈辰, 胡甚平. 基于模糊DEA的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有效性评价[J].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2012, 33(1): 1215, 19.

[10]崔岩, 吴丽美, 曲建华. 基于DEA的河南省交通运输效率评价[J]. 河南科学, 2013, 31(2): 201204.

[11]仲维庆. 区域交通运行效率分析及规模适应性研究[D]. 大连: 大连海事大学, 2013.

[12]CHARNES A, COOPER W W, RHODES E. Measuring the efficiency of decision making units[J].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1978, 2(6): 429444.

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5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8―0052―03

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在国内蓬勃发展,2010年更是迎来了爆发式增长。据统计,2010年新设基金235只,募集本外币基金共304.18亿美元(含首轮募集),募资完成(含首轮完成)基金数量比2009年增加26.8%,而募资规模环比增加79.1%(以上根据ChinaVenture投中集团旗下数据库产品CVSource统计得出)。中国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群体迅速扩大,并逐渐走向专业化和多元化。

1、目前市场上通常采用的绩效分成方案

1.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

参考市场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的结构如下图所示,投资者投入资金到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赚取管理费,并有权根据获取投资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分成;基金公司退出投资项目,收回投资取得资金;收回的资金首先用于偿还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溢出部分根据双方达成的利润分配方案在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进行分配。

市场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分配先后次序如下:首先,向基金管理公司支付保底管理费;其次,向投资人返还投入资本;再次,根据协议,参考市场上无风险回报率来计算并支付投资人优先回报;最后,剩余收益会根据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绩效分成比例进行分配。

1.2 私募股权基金绩效分成的计算基础

参考市场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与业绩挂钩的绩效分成通常被称为附带权益(carriedinterest)。常见的绩效分成计算方法包括以整体项目为计算基础(whole fund)或以单位项目为计算基础(deal―by―deal)。

(1)以整体项目为计算基础

以整体项目为计算基础,基金投资人的总投资(以及约定的优先回报)必须在基金管理公司的绩效分成实现之前全额支付。利润分配可能会设置补提条款,目的是保证有权获取绩效分成的基金管理公司同样能够参与优先回报的分配,并且所获得的优先回报份额与协议规定的绩效分成比例一致。从而,实际的基金利润分配反映的是双方最初约定的分成比例。在利润分配条款中常见,一旦优先回报获全额支付给基金公司,随后产生的利润同样会100%(或其他约定的百分比)支付于基金管理公司,直到基金管理公司得到的份额等于支付给基金投资人的优先回报。此后,剩余基金利润在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按协议比例进行分配。

(2)以单位项目为计算基础

当基金采用单项投资回报率作单位时,绩效分成是以每项具体投资的回报为基础进行计算。当某项投资回报实现时,其绩效分成的计算基础是根据每个项目获取的收益及处置投资收回的款项和投入该项目的资金来计算的回报。市场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采用该项目的内部收益率(IRR)计算项目的回报率。在投资人入股协议中通常约定,在基金清算的时候需按照基金的整体投资回报情况,根据绩效分成比例确定最终的绩效分成金额。因此,在绩效分成实现前,必须考虑前期投资损失或剩余投资组合的潜在价值和收益。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对绩效分成(扣除税收调整)的回拨进行拨备,并确立支付机制用以保证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其他项目处置亏损的情形下能够偿还多分配的绩效分成。这个设计相当于一个利益回拨机制/弥补性收入(clawback),回拨机制的存在可保证基金存续期结束时整体的利润分配符合约定的分配比例。

1.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利益回拨机制的作用

由于基金公司通过清算日的整体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为最终确认基金管理公司绩效分成的基础,因此市场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入了利益回拨机制。回拨机制是指如果GP得到了超过事先协定的收益分成,或未能向LP返还全部出资并提供优先回报,GP必须退还其得到的超额分配。该条款一般在基金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产生效力,在基金终止时或者中期可进行回拨。为保证回拨发生时能够顺利进行,基金应建立提存账户或向基金出资人提供回拨担保。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探讨示例

以建银国际医疗保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医疗基金”)为例。其是由建设银行全资投行――建银国际发起设立的、中国第一只专注于投资中国医疗健康产业的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得到国家卫生部的大力支持,并已在国家发改委进行备案。我们仅以该基金设立之初制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为例,探讨基金具体的收益分配模式。

2.1 医疗基金的绩效分层方案

为鼓励基金管理公司积极提高基金回报,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确立绩效分成方案,根据基金成立至清算日时的平均年化收益(不考虑退出项目后至进行分配期间的时间因素),按照以下对应比例由基金公司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绩效分成,如表1所示:

例如:当基金整体平均年化收益率达到18%,基金管理公司就8%~15%的部分计提10%的绩效分成,并对余下的3%计提20%的绩效分成。

2.2 医疗基金预计提绩效分成

基金运作期间,基金管理公司会定期按项目净收益预计提绩效分成。项目净收益等于退出投资项目收回的资金按序分配以弥补亏损、返还出资、成本和费用后得出的余额。当分配完成后基金公司有权就项目净收益优先按每年8%的复利提取回报。对于剩余未分配收益,基金管理公司根据项目年化收益率达到的不同范围按以下相应比例预计提绩效分成(见表2):

根据项目年化收益率预计提的绩效分成直接存入由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共同设立的共管账户,直至基金公司的累计收回资金达到一定份额,基金管理公司才有权提取分成收益(见表3)。

(1)预计提绩效分成调整

每半年末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就预计提绩效分成余额,根据基金公司成立至调整日时的已退出项目的累计年化收益情况,按表2列示的比例调整基金管理公司的绩效分成金额。若共管账户金额多于调整后绩效分成金额,则将多余部分返还给基金公司。

(2)提取绩效分成

当基金公司以各种方式累计收回的资金达到总出资额的一定份额时,提取预计提绩效分成机制启动,基金管理公司有权按表3相应比例提取存于共管账户内的调整后绩效分成账户累计余额。

当基金公司累计收回资金超过总出资额的150%,项

目的预计提绩效分成不再存入共管账户,可由基金管理公司直接提取。

(3)清算和共管账户取消

在基金公司清算前一年,根据基金公司整体的投资回报情况,按照表1绩效分成方案计算整体绩效分成比例,调整绩效分成金额,并在共管账户预留相当于尚未收回投资项目成本的金额用于保底。

待基金公司最终清算时,根据表1绩效分成方案确定最终的基金公司整体投资回报情况,按照绩效分成比例,确定最终的绩效分成金额。共管账户的预留金额用于弥补基金管理公司溢领的绩效分成。在完成所有清算后共管账户内的所有余额归属基金管理公司,共管账户亦告取消。

3、基金规模与基金公司注册资本的大小对基金可分配利润的影响

根据管理层提供的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基金规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章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的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因此,注册资本的多少,对日后的可分配利润有一定的影响。针对注册资本的变动对基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和可分配利润的影响,笔者进行了敏感性分析,下表的敏感度测试结果,列出了不同的注册资本多少年后不用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见表4)。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绩效分成的会计核算办法

4.1 基金公司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绩效分成

对于项目的投资收益(已扣除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基金公司投资者首先提取优先回报,该回报根据基金投资该项目的时间,按每年8%的复利计算。在提取基金投资者优先回报之后,剩余部分的收益在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进行绩效分成。这一部分基金公司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绩效分成代表基金公司对基金管理公司获取高于8%回报的补偿。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是两个不同的实体,而且基金管理公司所获取的绩效分成收益代表的是基金管理公司为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意见等服务而得到的回报,而非以基金公司的投资者或股东的身份获取的回报,绩效分成应确认为基金公司偿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额外管理费用。

4.2 基金管理公司的绩效分成收入确认

虽然基金公司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绩效分成会存放于双方设立的共管账户,只有当基金投资人的累计收回资金达到一定水平时基金管理公司才可提取,但按照绩效分成方案,当基金投资项目的回报率达到赚取绩效分成的投资回报率时,基金管理公司就可以预提项目绩效分成。基金管理公司可按照每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预提绩效分成并确认为收入。但基金管理公司最终确认绩效分成的原则是基于所有投资项目的总回报,因此在预提绩效分成时,应对当期已实现和尚在进行中未实现的投资项目作出评估,考虑未完成项目的预计回报率/公允价值,调整预提比率以避免过度确认当期收入。也就是说,如果管理层在期末计提绩效分成时,通过对进行中未实现的投资项目公允价值的评估,认为相关尚在进行中的投资项目会产生亏损或较低的回报率,导致部分已实现项目中的绩效分成很可能不能流入基金管理公司,那么部分绩效分成应在计提时扣除。由于存入共管账户的金额未能提取,所以应同时借记应收账款。基金公司定期对项目预提绩效分成进行调整,根据基金公司成立至调整日时的已退出项目的累计年化回报率,每半年对项目预提绩效分成进行重新核算。若共管账户金额多于重新核算后的绩效分成金额,则基金管理公司须对预提的绩效分成进行调整,并将多余部分返还给基金公司。

5、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的绩效分成方案的几点建议

(1)当投资人以各种方式累计收回的资金达到一定水平时,基金管理公司方可从共管账户提取调整后的绩效分成。因此绩效分成方案需进一步明确投资人累计收回资金的计算是以整体项目为计算基础还是以单个项目为计算基础。如果投资人的累计收回资金是以整体项目为计算基础,绩效分成一般要到基金清算前方能提取。若以单个项目为计算基础,绩效分成可以在某一项目结束后提取,但需要考虑其他未实现投资项目的公允价值和投资损失(见表5)。

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6

关键词:房地产;房地产投资信托;模式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是通过发行股票或受益凭证,向投资者公开或非公开募集资金,然后将所募集的资金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多元化投资经营,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凭证持有人的一种集合投资制度。

一、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意义

(一)增加投资渠道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具有从传统的银行储蓄转向其他投资理财方式的意识,但是投资渠道狭窄,市场缺乏大量安全的投资产品。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可交易品种只有大约20%为债券类低风险产品,80%左右为风险较高的股权类产品。房地产投资具有所需资金量大、周期长等特性。对于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来说,他们持有的资金还不足以使他们有能力投资房地产行业,即使有能力投资,也只是投资某一项目,风险性较高,不能通过多样化的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房地产投资信托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向公众募集资金,由专业的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通过持有多个房地产项目形成投资组合,与其他风险较高的资产相比具有市场价格波动小、投资风险分散和较高收益等投资特性,特别适合中小投资者投资,为众多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有参与房地产投资的机会,分享房地产投资带来的较高收益。

(二)优化证券市场结构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产品结构以高风险产品为主,低风险产品品种单一且市场份额小。证券市场合理发展的重点就是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低风险产品的市场份额,使其达到合理状态。

由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特点决定,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可增加低风险投资市场产品种类,优化证券市场结构。从流动性看,房地产投资信托一般不开发新物业,而是通过管理和出租已采购开发物业从中取得租金收入,进而获取收益有效地避免了资金占用的风险;像其他股票一样,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股票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其流动性仅次于现金。从风险看,房地产投资信托募集大众资金从事多样化的投资,其投资项目包括写字楼、公寓、酒店等,还包括医院、养老院这类公益性质房地产。在各项投资项目中,房地产投资信托会针对项目的特性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通过不同种类、区位、经营方式等投资组合降低风险。

(三)分散银行信贷风险,为房地产企业增加融资渠道

我国房地产市场融资渠道狭窄,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房地产信贷对银行的风险状况产生重要影响。防控房地产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高度关注的问题。房地产市场单一的融资渠道不仅增加了银行贷款结构风险,降低银行抗风险能力,还妨碍了房地产企业资本运作,特别是当面临银根紧缩的金融调控背景下,房地产企业迫切需要走出融资渠道单一的困境。房地产投资信托是以信托制度原理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进行房地产资金融通的投融资方式,是以他人财产的方式为房地产业的发展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实现短期资金长期化,然后通过专业化的运作为投资者赚取最大收益的财产管理过程。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可以拓展房地产市场的融资渠道,改变传统的信贷模式。

二、房地产投资信托在我国的发展模式选择

国际上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模式主要有公司型和契约型两种主要模式。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多采用公司型,新加坡及我国香港地区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多采用契约型。这两种模式各有利弊。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完善,在房地产投资信托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无论是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还是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都远不及美国,所以在采用的模式和运作方面能够借鉴的比较少。亚洲各国及我国大陆地区的外部经济环境比较类似,在房地产投资信托方面可以借鉴香港地区和新加坡,通过立法推动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发展,当其达到一定的程度后再借鉴美国模式,逐步放开市场。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呼声不断,因此银监会和***分别提出了关于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方案。银监会制定的是债权类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方案,***提出的是股权类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方案。

(一)银监会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方案

银监会起草的《信托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试点管理办法(草案)》对运作方式、收益分配、负债率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运作方式上采用封闭式,经核准的信托总额在信托合同期内不允许变更,信托单位允许交易,但信托单位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在投资范围上可投资成熟的具有稳定、能够预见现金流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住宅用房、工业用房等;在投资对象中含有80%以上能产生可预见现金流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项目产生的租金收入、处置收益等不低于该房地产投资信托总收入的75%,购买房地产项目的持有期限不能少于3年;在收益分配方面,每年以现金的方式至少分配一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信托计划净收益的90%;负债率方面不得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20%。

银监会房地产投资信托方案偏向债券化,委托方是房地产企业,受托方是信托公司。其主要发行模式以“受益券”的形式进行。基本运作模式是企业作为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房地产物业委托给具备受益券发行资格的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处置,并获得全部信托受益权,随后委托人将其持有的优先级受益权通过由受托人发行房地产信托受益券的方式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人转让。银监会的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处分房地产物业和房地产物业租金收入,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对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银监会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方案将资产所有权与收益权分离,发行人拥有物业的控制权,将收益权转让给信托单位持有人。直接以信托资产的名义来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受益券,这种方式一方面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问题,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风险可控原则。采用封闭式运作模式,保证了资金的稳定性,并且在经营范围上也有强制规定,禁止进行开发性物业投资或者限制其他投资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20%。资金投向的主体是有稳定现金流的和有保障的商业物业。这样既可以保证投资者收益的稳定,也可以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时分散投资风险。

(二)***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方案

***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方案采取的是国际上较流行的模式。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做成公募基金的形式,有助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解决大型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难、渠道窄的问题,对我国资本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方案的大致方向是以股权类产品的方式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物业的所有权转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名下并且分割出让,投资者也是通过持有房地产投资信托股份的方式间接拥有物业所有权,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交易所公开交易,机构投资者和广大个人投资者都可投资。房地产物业的业主可以将商业物业过户给基金公司,获取现金或者基金份额,基金公司再以其物业及其租金收益权发起设立基金并在证券市场交易流通。

(三)两种方案的比较与模式建议

将目前市场上这两种方案进行比较,银监会的方案在我国目前阶段具有很大的可行性,受益券只在银行间流通交易,不涉及税收和法律等问题。但是由于流通渠道窄,所募集到的资金有限,不能大规模上市交易。债权类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没有退出机制,本身的投资和融资也不能实现循环,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而***的方案推行的难度则会很大,面临双重税收和法律不完善等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基金公司必需向国家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在收益分配的时候还要向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降低了投资者收益率。另外在将物业过户的时候涉及资产评估、变更登记等事宜,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涉及操作问题,存在风险,在过户时候涉及高额资产转让所得税,使得很多投资者不愿意将其旗下资产出售给基金公司,因此阻碍了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进一步发展。当房价快速上涨时,如果存量房租售比较高,租金反而是下降或者持平的,将房屋过户给房地产信托公司收取租金,投资回报率低,在扣除管理等费用,实际回报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差不多。但是***的方案也具有其独特的优势,采用的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模式,能与国际接轨,还能够使个人和投资者都参与到房地产业的投资,并且这种模式采用的是公募发行,运行过程中监管力度大,能够形成透明规范机制。

结合当前国情,建议在现阶段采用以银监会方案为主、***方案为辅的模式推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监管力度,控制经营风险,积极制定与房地产投资信托相关的法律文件,借鉴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立法推行,指导市场,待市场较为完善,法律体系较为健全时,从银监会的方案为主转型到***的方案为主,给予税收优惠,避免双重税收的负担,扩大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经营范围,采用公募方式发行上市流通,运作透明规范,与国际接轨。

三、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房地产投资信托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新渠道,也是一种不动产投资工具,可以为房地产企业增加融资渠道,为投资者增加投资渠道,对于房地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尽管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发展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对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等障碍,但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为房地产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以及以基金方式投资房地产不失为一种值得尝试的方式,是房地产金融发展的趋势。

参考文献:

[1]王姝.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模式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

[2]阚凯.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理论与运行机制研究[D].南开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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