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探讨 1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和道路交通的飞速发展,我国已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交通事故多发,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增添了新的不安定因素,道路交通事故由此也被称为“无休止的交通战争”。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探讨

1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和道路交通的飞速发展,我国已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交通事故多发,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增添了新的不安定因素,道路交通事故由此也被称为“无休止的交通战争”。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各级政府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正在积极探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新机制、新思路和新技术。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国家法律明确了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从而为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第四条明文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该条文不仅为各级人民政府规定了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职责,并且从法律的高度强调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重要性。

2 规划的层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特点及规划范围和规划侧重点的不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一般可细分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在同一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应服从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应服从于更高层次的两类规划。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编制某个层次的规划,或者将各个层次的规划融合在一起(即根据不同的规划期着重对应不同层次的规划需求)。

2.1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年或10年,其主要任务是:通过深入的调查、必要的实地勘测和科学的定量定性分析,在剖析、评价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管理现状、揭示其内在矛盾及预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规划区域规划期的交通安全水平和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提出确保实现规划目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及相应的实施行动。

2.2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调查分析,确定区域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和存在问题,预测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的内容,列出分期实施优先顺序,提出在具体实施时存在的问题和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3 编制原则与路线

3.1 编制原则

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如下原则。

3.1.1 依法规划。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必须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用地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相匹配。

3.1.2 以人为本。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任何环节中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贯彻“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

3.2 工作路线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制定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遵循相应的原则,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进行编制,并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充分论证,集思广益,避免交通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出台的盲目性、随意性。规划编成后需通过评审,经补充修改后报批,此后方可组织实施。为增加规划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等有关情况及规划的实践和反馈,按照规定的程序定期修订规划,经原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后调整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如图1所示。

4 规划的主要内容

鉴于道路交通系统和交通安全问题的复杂性,编制道路交通安全规划需要全面掌握规划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现状,系统分析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症结,深刻认识交通安全问题演变的内在规律,科学预测道路交通安全的发展趋势,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的发展目标,从而去设计、评价和优化为实现该目标而制定的具体规划方案,用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因此,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

4.1 道路交通安全现状调查及分析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概述规划区域的社会经济和道路交通状况;统计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指标的分布特征与变化特点,揭示造成规划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客观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各个环节(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等)的基本情况及其发展特点;综合评价规划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水平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指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应注意研究的重大变化。

4.2 社会经济和道路交通安全发展预测

科学分析社会、经济和道路交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预测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和道路交通发展水平;全面分析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交通发展和交通安全管理的关系,考虑国家现有或未来可能采取的政策对未来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为依据,通过多种方法(包括专家法和模型法等)科学地预测未来道路交通安全的发展趋势。

4.3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设计

在全面掌握规划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科学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明确近中远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目标之后,从人、车、路、环境、管理等环节综合入手,根据交通事故“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管理手段“软硬兼施”,安全隐患“标本兼治”的原则,集成法规、行政、技术和工程手段,设计兼备科学性、全面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并细化为分期实施行动和专项整治计划,安排近期实施重点和实施顺序,概算所需资金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规划方案主要涉及以下环节。

4.3.1 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与政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和公告制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督察制度等。

4.3.2 交通事故统计分析。规范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提高事故黑点判断能力;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数据库;开发交通事故决策支持系统等。

4.3.3 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和机动车辆管理;增强车辆的安全性能。

4.3.4 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的部署,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并尽可能改善和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完善道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等。

4.4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评价

研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技术、经济评价以及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社会效益评价,提出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反馈于方案制定环节。

4.5 实施规划的对策与措施

主要反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中,有关规划实施管理体制、资金和人才的政策问题,以及有待进一步研究、论证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对策与措施。

5 结语

道路交通安全是城市交通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在城市交通层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本文详细说明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对于改进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以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和谐交通、绿色交通、文明出行”为主题,进一步挖掘城市道路利用潜力和管理潜力,加强省道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改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以畅通工程的实施推动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面、持续、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县长马贵迎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王云海、县建设局局长沈建波、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韬任副组长,县交通局、规划局、城管局、文明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王韬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建设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三、工作目标

针对我县交通管理的突出问题,找准新的起点和着力点,制定严谨务实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应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解决我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我县城市交通秩序、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交通参与者意识明显增强,全面带动我县交通管理水平提高,在去年达到全国二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20xx年底力争达到国家优秀管理水平。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全县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切实加强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及对策研究。

1.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与安监、交通、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协作合作机制,定期对道路拥堵状况、产生原因及车流量、车型构成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下一阶段道路交通情况进行预测,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向社会安全、拥堵信息提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积极向县委、政府报告,提出建议。

2.落实对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完成未来5-10年全县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将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规划纳入××县城市总体规划。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验收工作制度化。

(二)完善路网功能,有效疏通城市交通经脉。

1.盘活支小道路“微循环”系统。全面梳理车行道宽度较小的支小道路,提高支小道路利用率和交通功能。通过完善网络、整治市容、改造优化等调整措施,逐步实现支小道路的分流,部分替代主次干道,设置单向交通和道路停车点等功能,保障城市中心区主干道的交通畅通、有序。

2.消除交通拥堵结点。县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建立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机制,对部分道路存在“断头”、“瓶颈”、“错位”等功能性缺陷的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排,制定拥堵结点工程性改造整治方案,推进消除交通拥堵结点工作。

3.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维护保障机制。保障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交通违法行为检测等设施的配套建设,以绕城快速路、城郊结合部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乡结合部、次中心区域安全设施设置,加强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加快行人、非机动车道和公共交通、大型公共建筑等客流集散点、综合交通枢纽站相互衔接的交通通行系统规划建设,建立连续、畅通的行人、非机动车及客流集散交通通行系统。

5.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电动自行车管理等交通政策问题的研究。完善车辆停放规范化管理,一是新建生活区、商业楼时要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建设,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二是加强停车场(库)规范管理。完善停车场指示标志,充分发挥现 有停车场的作用。三是交通、建设、规划等部门协调建立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机制,完成非机动车道路停车点规范化设置试点工作。四是严厉整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优化交通组织,提供全方位交通保障。

1.发挥指挥中心的交通信息整合功能,提高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控制、诱导能力,提升交通信息的合成能力和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在交通指挥中心、电子监控系统、交通违法信息业务系统、交通违法异地交换系统、路口信号灯控制系统和路口路段“电子警察”、无线电设施测速、酒精检测等科技应用方面制定建设发展计划,积极推进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结合秩序民警上报信息,即时监控掌握辖区内道路交通状况,调整站岗时间和地点,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

2.完善指路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相关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确保城市道路指路标志信息方向性、连续性、系统性,建立交通设施损坏报修、反馈、审核、备案查询、责任追究等功能于一体的交通设施日常监管制度,确保及时抢修维护到位和交通管理设施始终处于完好、齐全和运行合理状况。

3.提高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水平。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等主要道路交叉口的信号配时进行优化设计,减少路口通行时间损失。

4、强化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结合城市出行现状和机动车发展趋势,制定一体化管理措施,缓解城市静态交通压力。

(四)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培训。

要采取多种方式落实民警的交通管理业务培训,采取专家定期指导、“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交通工程技术等专业化培训,加强与先进城市的学习交流。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调查、通行能力分析、交通节点问题解决方案等专项调研。

(五)积极创造一流交通环境。

1.优化交通管理责任区模式。实行高峰站点、平峰巡逻的勤务全覆盖控制模式和分时上岗、弹性布局的勤务模式,提高出现率、管事率和快处率,加强对重点路段和主干道的执法管理。

2.不间断整治交通顽症。根据区域和时段特点确定阶段性执法重点,采用全区性和区域性整治相结合、日常严管和突击整治相结合、责任区警力和执法小组警力相结合的整治方式,进一步加大道路秩序管控力度,不间断地开展各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及非机动车不按信号通行、加装动力装置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3.深入开展交通文明创建工作。由县文明办牵头,交通管理部门参与抓好交通文明志愿者组织培训工作,改善人员结构,确保岗位要求,继续巩固和加强重点路口、路段和区域的日常执法管理,提高路口民警的出现率和管事率。

(六)狠抓源头管理,努力降低交通事故。

1.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结合交通部门实施安保工程,进一步加大危险道路治理工作,县财政、安监部门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经费及治理措施。

2.加强车辆安全检测工作。对未按规定期限参加机动车定期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督促其按期年检。加大对上路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并健全长效执法管理机制。

3.坚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宣传职能部门和交通文明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单位和学校,以“和谐交通、绿色交通、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影响面广的宣传系列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掀起宣传高潮。

五、实施步骤

(一)推进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按照设定的工作步骤组织开展畅通工程工作。

(二)自评阶段(20xx年9月)。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对实施畅通工程2年来工作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材料于9月底前报县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析整改阶段(20xx年10月)。根据州畅通工程工作组对我县自评材料的分析意见,查缺补漏,加强整改,不断巩固提高,在整改的基础上再进行自评,确保自评结果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10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四)汇总上报阶段(20xx年11月)。通过整理,由县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自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五)迎接省级评价阶段(20xx年12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由县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评价材料的准备和相关总结工作,迎接省级对畅通工程的组织评价。

六、职责分工

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城市建设交通管理评价体系》、《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和省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交通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暂行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xx〕34号)要求,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职责: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的要求,加强对城市交通的综合协调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具体落实以下3项工作:1.建立交通综合协调机构。根据交通需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和城市发展要求,进行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2.制定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战略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法规或规定;3.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维护机制。

(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职责:1.负责组织、指挥、疏导交通;2.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当好政府参谋,树立大局意识,大力推进“文明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3.改革勤务制度,提高管理效率;4.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取缔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排查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采取措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文明城市交通秩序。

具体完成以下29项指标: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编制交通安全管理规划;2.标线施划率;3.标志规范设置率;4.行人过街设施规范设置率;5.主干道隔离设施设置率;6.路口渠化率;7.信号灯规范设置率;8.指路标志设置规范;9.让行标志标线设置率;10.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11.建成区道路管控率;12.接处警时间计算;13.机动车定期检验率;14.机动车登记率;15.交通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16.建立道路交通信息系统;17.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18.主干道非机动车守法率;19.主干道行人守法率;20.主干道违法停车率;21.让行标志标线守法率;22.高峰时段建成区主干道平均车速;23.万车事故率;24.万车死亡率;25.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率;26.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27.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28.交通事故死伤比;29.特大交通事故起数。

(三)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职责:1.在城市建设中加强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相配套的科学决策,统筹安排、提前规划、合理布局;2.加强城市道路停车场、绿化带、人行道建设;3.从城市建设中,按比例列出资金,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和投资,取缔以路为市现象,加大人行道管理力度。

制定详细计划,列出每项评价指标要达到的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客观的方法和步骤。具体完成以下13项指标:1.交通影响评价;2.公共交通车辆占道停车率;3.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比重;4.道路网密度主次干道密度;5.人均道路面积;6.道路面积率;7.建设步行道系统;8.建设非机动车道系统;9.建设无障碍通行系统;10.综合交通枢纽设施配套;11.百辆汽车社会公共停车位数;12.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13.支路利用率。

(四)县精神文明办职责:1.进一步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2.加大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力度;3.组织开展乡镇、村民委、单位、社区文明交通的评比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道路交通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人人参与共创文明交通的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工程,也是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推进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评价。

(二)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联动与协作,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指标及实施的目标、方法、步聚和完成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各项工作。县人民政府将于11月组织自评工作,迎接省、州人民政府的考核评价。

(三)公正评价,及时整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xx年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20xx年版)》的指标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的自评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范文第3篇

Abstract: combined with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road traffic safety in Zhengzhou City, analyses the existing road traffic safety problems, objectives, methods and Strategies of the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planning are discussed. At the same time, studi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ty planning and road traffic safety planning,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emergency plan.

Keywords: road; traffic safety;

中图分类号:U4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 我国城市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市居民的机动车保有量及其出行率大幅增加, 使得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2012 年, 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21950 起, 造成63872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023 亿元。如何科学地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成为了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针对目前城市道路建设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1. 城市道路的现状

1.1 城市的道路设计随意性

城市的建设,道路规划设计先行。道路的规划设计在建设中的地位很重要,城市建设依附与道路的规划。所有的城市建设例如,城市的广场,社区街道,旅游景观等等的建设都应列入到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的行列中。而在目前的城市建设中,很难看到完整的道路规划设计,通常表现的很随意。可以理解出很多的原因,首先,所有的事物都在不断的变化,没有一成不变的事情,计划没有变化快;其次,从中牟取相应的利益,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个体的经验者,他们更愿意在利益的驱使下,为寻求更多的财力,将土地出让,这都将影响到城市的道路规划的问题。

1.2 交警队伍力量薄弱,部分机动车驾驶人素质不高

交通管理部门编制少,警力不足,经费、装备等方面都有诸多困难,直接影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近年来随着驾驶人队伍的日益壮大,部分驾驶人专业素质低下,思想素质不过硬,安全观念不强等问题日益突出。

1.3 群众交通安全和交通法制意识不足

由于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相对较窄,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相当一部分交通参与者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行车走路现象十分普遍。

2 城市道路存在的问题

2.1 对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的分析不透彻

目前国内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时, 分析的主要内容为道路条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但城市潜在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 如交通拥堵、交通秩序、交通方式结构等, 交通事故往往是由这些潜在因素造成的。而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缺乏对这些潜在因素的分析, 导致整个规划方案的制定不够全面。

2.2 对城市道路随意设计,盲目改造

首先,盲目的将道路拓宽,我国的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普遍较窄,主干机动车道的道数较少,一般只有几条。近些年,我国的城市道路的交通量在不断的增加,在道路上堵车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为了解决许多机动车的要求,许多城市没有经过具体的规划就将一些旧的街道巷子拓宽,将机动车的道数增加到10条左右甚至更多。机动车的道路是越来越宽,占地面积越来越多,使得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其次在道路的交叉口设计缺乏合理性。大的交叉口是整个城市各类交通汇合、转换、通过的地点,更是交通控制的地点,在交叉口范围内,车速运行速度慢,通行的能力小,事故的高发地。在交叉口的设计中,交通设施不够完善,主干道数不足,通行的能力与路段成反比,在交叉口排水的设施不畅,在下雨阴天雨水堆积;其次,与公路相比较,城市道路有一定的区别。城市道路功能的多样性,组织很复杂,建筑密集,无论在地上还是地下布线很多,建设的周期短。由于城市道路是政府的工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建设的过程中,为了按照要求的工期完成,不得不降低标准。有许多主要的干道根本没有采用科学的原理建设,由于基础建设的不够牢靠,许多主干道路在投入使用的不久,就出现路面断裂,下沉等一些现象,严重影响了道路的使用质量。

2.3 道路交通安全评价的系统性不强

目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评价主要针对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管理进行, 大多采用与《指标体系》相对比的方法, 每个指标值对应一个等级, 没有进行综合评价, 无法得到综合评价等级。虽然部分城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中采用了模糊评价方法,最终可得到一个综合评价值, 但评价时选取的仍然是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指标, 无法反映其他影响因素, 忽略了整个评价的系统性。

3 城市道路安全管理的基本措施

3.1 解决在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城市的道路红线是普遍较窄,主干道的机动车道是比较少的,但是不可以任意的将一些旧的街道建造成超宽的机动车道,使得土地更加的紧张。在交叉口增强交通的信号,避免行人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互的干扰对交通信号产生影响。对于道路上的排水设施要经常的检查和维护,不能使雨天的积水对道路的交通有一定的影响。对与道路中的路面设计的问题,要根据科学来建造,不能因为政府的影响而违背科学的原理,要做好根基工作,将路基做好,不能使得刚刚投入使用的路面就沉降,路面断开等问题产生。还有一些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工作的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没有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没有一个高的道德标准,不能完全的保证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有序的进行,从源头上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3.2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与培训

加强驾驶员的思想和技术素质教育。从法制上严格驾驶员培训制度,在提高驾驶员技能的同时,加强其交通道德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考虑到深圳市外来民工多聚居在城中村,应加强对外来民工的交通安全教育。

3.3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括以下方面:监控并降低机动车辆、自行车和行人受伤、死亡以及发生事故的几率;改进交通设施以便于应急管理,包括自然灾害、有害物质以及其它公共应急事件;提高运输服务、车辆和设施的安全性,以及不利于道路交通的条件的安全性。

3.4 建设智能交通系统

智能交通系统可通过实现人、车、道路的密切配合,极大地提高交通效率,消除交通阻塞现象,从而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3.5 重视交通管理队伍建设

适当扩大交通管理者队伍,需要重视复合型交通规划和管理人才的培养,让一部分交通管理骨干完全参与到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提高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与建设项目决策中的作用。

3.6 设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交通方案

首先,由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应急领导小组,设立指挥中心,加强监测与预警,建立应急机动力量,对事故进行分级并建立相应的响应机制,组织警力和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处理事故。

其次,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建议在城区采用智能交通引导,在获得路面交通的信息前提下,选择**路径进行救援;高快速路则严格管理,保障救援车道的畅通。

4 结语

道路交通安全是城市交通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在城市交通层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经验表明,编制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加强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岩,杨晓光.主动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体系.系统工程[J].2006(1):30-34.

[2]李康.城市交通安全理论探讨[J].道路交通与安全,2001(3):2-4.

[3]尹红亮等.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的新思考[J].公路交通科技,2000(8):60-63.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范文第4篇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城乡规划效能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以及迎检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活动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三项工作讲几点意见,马上,文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以文县长讲的为准。

一、关于城乡规划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

(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切实增强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的使命感

自*年底全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效能监察,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健康发展,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城乡建设面貌明显改善。

1、城乡规划体系基本建立。一是扎实推进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年5月启动了县城新一轮规划修编,*年11月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年12月经县政府批准,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现已报市政府待批。二是加快县城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官渡河两岸城市景观设计规划,县城公共设施、县城防洪、商业网点、住房建设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三是扩大详细规划覆盖面。根据县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完成了大广高速县城连接线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组织编制官渡河两岸详细规划。四是认真实施“千村百镇”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全县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的总体规划和所有中心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2、城乡规划审批逐步规范。一是进一步提高规划审批效率。近年来,县规划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规划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新的规划行政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建设单位和群众。二是进一步提高规划审批的科学性。调整充实了县规划委员会成员,对重大规划、重点部位规划实行会审会签制度。出台了《关于严格规划审批管理的规定》,对县乡公路两侧、县城主次干道两侧、城区重要部位、城乡结合部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工程设计规划进行严格审批,确保规划审批的权威性。三是出台了《*县村庄和集镇规划管理意见(试行)》,乡村的规划审批正逐步理顺,管理更加规范。

3、规划监察措施更加有力。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按规划建房,县城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章建筑155处,其中20余处,有效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加强县乡公路沿线规划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建设规划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意见》,对个别乡镇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城乡规划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规划意识不强,县城私搭乱建,乡镇越权审批、疏于管理现象比较严重。二是规划编制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不高,乡镇还没有真正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县乡规划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理顺,规划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规划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少数单位或个人无视规划法律、法规,未经许可,随意圈占土地,擅自开工建设,改变土地用途,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五是少数乡镇在公路沿线违规乱搭乱建现象比较突出,近年来,我们虽然严肃查处了十里、寨河等违规违法案件,但部分乡镇公路沿线私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以对*的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开展城乡规划管理与效能监察工作的紧迫感

1、扩大城乡规划的覆盖面。一是要抓好县城建成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二是要全面完成所有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继续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确保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达到100%。

2、增强城乡规划的约束力。一是制定各层次规划都要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增强规划的刚性。要依法划定城市道路红线、绿地范围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蓝线、基础设施用地黄线,并进行严格控制。二是要严格履行规划审查、审批和调整程序,杜绝随意修改、审批规划的现象。县城规划区一般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由县规划部门负责,临街临路建设项目的审批,由县规划委员会审批。要严格控制在公路沿线零星分散建设,已建房不再扩建、改建。县乡公路沿线的建设项目由县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各乡镇、办事处是辖区公路沿线规划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光政办〔*〕32号文件规定,大广高速、沪陕高速县城连接线、省道338线城区段等几条主要公路两侧500米以内建设,要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批。在县城规划区外,要引导农民逐步进入村镇规划区建房,村镇规划区靠近公路沿线的,用地距离道路边缘沟线,高速公路出口连接线原则上不低于100米,国道、省道不低于50米,县乡道路不低于30米。乡镇所有建设项目,除农民在原有房屋拆旧翻新的除外,都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乡镇办事处审核后,报县规划部门审批,竣工后申请规划验收,没有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意见书,建设部门不得组织工程质检,房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三是要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认真组织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前的公示,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坚持和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指导监督作用。四是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在城乡规划区确定的建设规划用地之外,除上级安排的重点项目外,一律不得批准城乡建设项目。要把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出让的基本前提条件和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直接依据,规范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划条件”的内容,加强新开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3、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违法违规建设损害城市形象,损害公众利益,必须从严查处。要强化规划项目的批后管理,严格执行放线、验线、验收等规章制度,通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要不断探索违法违规建设的处理机制,通过高效、扎实的日常管理,确保不出现或少出现违法违规建设现象,对违法违规建设要及时发现和制止,不能任其发展,形成既定事实,对严重影响规划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同时,要加大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力度,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让建设单位和广大群众切实树立“建房要规划、违规要受罚”的规划意识和法制意识。

4、加大违规案件查处力度。要继续加大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强化规划效能监察,加强建设项目审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要严肃查处各乡镇、办事处规划管理人员无视法规、乱开口子、滥办证件的违法行为,对违规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5、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机制。效能监察是抓好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建立健全一套城乡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监管、违法责任追究、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为城乡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6、认真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绩效考核。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后,为更好地把《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更好地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设部、监察部决定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再延长一年,省建设厅、监察厅决定年终要对各市、县(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验收检查,县规划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做好迎检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迎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增强城乡规划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

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群众期望很大,社会关注度高。我们一定要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站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1、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宣传教育普及化。《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城乡规划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已迈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对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发展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对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必将发挥重要的推进作用。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作为保证规划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要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以及宣传栏、宣传单、公众问答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城乡规划的地位作用、城乡规划立法的重要意义、城乡规划的方针原则、城乡规划法的主要任务、实施城乡规划的关键环节等,营造人人认识规划,家家了解规划,干部重视规划的社会舆论环境。

2、大力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制度化。编制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和规划部门的应尽职责。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共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适应当前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城乡规划体系,加大城乡规划的编制力度,健全规划审批制度,用制度来规划决策行为,严格规划编制程序,优化规划决策运行机制,确保规划编制制度化。

3、大力推进城乡规划的科学化。科学规划是最大的节约,规划失误是最大浪费。规划要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经得起当代和后人的评说。一要体现以人为本。重点要看规划是否以满足人的需求、促进人的发展为目标,是否真正体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二要保护自然资源。要加强对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研究,认真分析影响城市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等重要制约因素,充分考虑环境、区位等资源条件,科学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发展目标和建设标准。三要彰显个性特色。一个城市的规划就是专为这个城市量身定做的规划,把这个规划放到别的地方实施就不行,就不能彰显其个性特色。*山青水秀、自然风光秀美,人文底蕴丰厚,我们一定要尊重*的历史和人文自然资源特色,努力打造县城个性特色,提升县城建设品位。

4、大力推进城乡规划的法律化。规划编制和审批以后,关键是要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就有法律效力,谁违背规划就是违规、违法、违纪。凡是经过批准的规划,一定要维护它的法律严肃性,这是保证城市整体功能发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强化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到严明程序、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二、关于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迎检工作

省交通厅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活动,主要目的是对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比,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水平,巩固农村公路建设的成果。从本周开始,全省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评比活动就要开始了,我县是市推荐的两个必检县之一。做好这次迎检工作,不仅事关*形象,事关信阳形象,而且关系到今后几年我县农村公路项目的争取。因此,各乡镇、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次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要切实做好路基的整修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迅速组织人力,将辖区内路基整修平整、密实,路肩土培护到位,边坡整理平顺,边沟整修畅通。路肩宽度乡道三级路每侧达1.5米,四级路每侧达1米,村道每侧达1米,路肩填土平整并不能高于现有路面,路肩整修完成后两侧打上石灰线。特别是集镇沿线及房屋门前两侧安有排水边沟,沟宽上口不少于0.8米,深度不少于0.5米。二是要切实做好路面的整修工作。根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要求,县道部分的路面平整,坑槽、翻浆等病害处理由县交通局负责,乡村道部分由各乡镇、办事处及村委会负责。整修的标准是路面不能出现影响车辆行驶交通安全的病害部位。三是切实做好路容路貌整治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最近全市六城联创综合评比工作的要求,对辖区路容路貌进行全面综合整治,路面要达到整洁无杂物、畅通无障碍,路肩两侧无杂草丛生,沿路两侧无违章建筑,主干路面上全天候有人进行清扫保洁。四是切实做好沿线沿边环境整治工作。公路沿边无建筑垃圾堆放,无废品收购点,无严重影响观瞻和交通安全的违章建筑。对已植树木加强管理,空白路段和缺株死株要及时进行补植补造,绿篱要进行修剪整枝,行道树要统一刷白,刷白高度区域应相对保持一致,刷白部位以下树干无杂枝出现。县道部分由县交通部门负责,乡村道部分由各乡镇办事处及村委会负责。五是切实做好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县交通部门要对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缺损的或交通安全标识不齐全的,要及时进行安装和调整。重要县道标志标线要规范、鲜明、齐全,重要县道和部分乡道要设置公里碑、百米桩、指路标志、喷设标线。迎检期间、县政府办、交通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随时上路督查指导,及时指出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行动缓、进度慢、标准低的乡镇、办事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方案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制定具体措施,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将每项工作任务,每一个工作环节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迅速动员辖区广大干部群众,大打一场攻坚战,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迎检工作任务。

三、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为预防和减少我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省政府决定从11月1日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精力在全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一)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与辖区各村街签订目标责任书;行政村街要与辖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驾驶人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二)广泛开展群众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设施,乡、村路口、加油站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和内容,每个行政村都要刷写固定墙体标语20条以上;要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进行面对面地安全宣传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交通安全覆盖率、群众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积极会同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经常组织对沿线道路,特别是对近年来新修的“村村通”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要经常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杜绝因危险和没有及时治理或因施工道路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要健全事故紧急救援联动机制,降低事故亡人量。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会议,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层层落实责任。要经常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排查事故隐患,狠抓整改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将组织公安、交通、农机、工商、教育、安监等部门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市统一部署,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一)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管理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

(六)职能部门管理能力增强,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二)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挪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违规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为。

(五)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乱停乱靠。

(六)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七)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非法载客营运。

(八)交通管理设施设置不规范、不齐全、不合理。

(九)货运车辆抛洒滴漏。

(十)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十一)城市交通“乱点”、“堵点”和交通事故“黑点”。

(十二)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

(十三)外牌摩托车闯。

(十四)其他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交通的组织疏导,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市区停车秩序;改进执法装备,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区交通管理规划和交通安全规划。

(二)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停车场规划;积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工作,对市区的道路、停车场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项目建设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确保新改建项目对交通不产生较大影响。

(三)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和维护市区道路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严格市区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负责及时清理市区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各类经营摊点、商铺、售货亭及违法开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为;规范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时清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严格规范各类占道广告审批管理;规范工程渣土、环卫车辆运输,保持市区道路清洁。

(五)市交通局:负责城区公路交通设施建设与维护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交、出租车行业监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市区运输市场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区公共交通规划。

(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和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七)市财政局:负责将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设施维护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提供停车场、电动自行车专用收费票据。

(八)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督促区教育局落实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市经贸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生产企业的规范和指导,引导企业严格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十一)连云港工商局:负责加强对销售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企业的监管;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对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

(十二)连云港质监局:负责对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的监管;查处不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车辆成品质量检验,致使不合格车辆出厂销售的行为。

(十三)市广电局、连云港日报社:负责在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报道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舆论环境。

(十四)市安监局:负责加强市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十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市级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聘用人员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十六)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七)连云港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集中开展军车运行专项整顿,教育广大官兵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风尚。

(十八)各区政府:作为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政府和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参照市区执行。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区、各职能部门组织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绿色交通”的主题,采取多种手段,宣传综合整治的意义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导文明驾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在政府网站开设综合整治专栏、市民论坛和意见箱,通报整治情况,收集社情民意,争取群众关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组织全市启动仪式,开展签名活动,发出倡议。5月10日至16日为集中宣传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交通文明与安全漫画、挂图、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开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闯红灯的问题,对行人、非机动车带头闯红灯和不听劝阻的,坚决予以处罚,同时抄告行为人所在单位。对机关车辆闯红灯的,一律从严查处,并抄告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监察局。市文明办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定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开展重点地区和路段整治。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以繁华商业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区和学校、医院周边道路为重点,抓好占道摊点、售货亭、堆物以及违规挖掘、搭建清理整治,还路于民,切实解决行车难、走路难的问题。各区、县城区要排出一批“乱点”、“堵点”,组织优势力量,采取综合措施集中攻坚,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措施、期限、责任人,并留存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由政府挂牌整治。

3.开展车辆停放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开辟临时停车场,并加大巡管力度,从严取缔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一律拖移。对擅自封闭公共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城管部门要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乱停乱放和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予以清理。

4.开展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交、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要结合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完善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工作,引导非机动车规范行驶。交通部门要在公交、出租车行业开展整顿,对交通违法行为多、事故高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违法营运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城管部门要严格渣土、环卫车辆的管理,从严整治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深化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项交通专业规划。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交通发展状况,抓紧编制和修订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等专业规划,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强化规划指导作用。

2.加强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公安部门要牵头抓好车辆停放管理,并会同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制定出台全市停车场建设及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全市道路交通状况和未来公共停车需求,制定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方便驾驶人就近停车。物价部门要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整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严格控制开挖五年内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间,尽可能减小对交通的影响,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规划和验收,并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即时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监控、防撞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组织研究,完善指路标志系统,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积极推广绿波控制、信号错时配置技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交通、建设、公安部门以及海通集团要研究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优化公共交通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控制系统和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运营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优先评估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为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线网密度,努力扩大公交覆盖面,逐步实现票价优惠、线路优化、车辆优质的目标,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化运作,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交通部门和海通集团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监管,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报废及检验不合格、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加大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总结表彰阶段(*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检查总结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进行挂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同时,要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注意总结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制度和规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市整治办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标,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整治结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综合整治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对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相关创建活动的参评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综合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工作作为城市各项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建设、规划、城管、交通、财政、物价、教育、工商、质监、安监、监察、机关工委、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各区政府以及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验收。各县、区也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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