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工作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品牌、质量、标准、计量、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标准引领”和“品牌带动”三大战略,树立全程服务理念,积极开展“质监服务进园区”活动,努力提升园区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品牌工业园区。
二、总体目标
将“质量兴园”活动作为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积极引导园区企业夯实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着力提升企业的整体质量素质。以推进企业争创名牌产品为核心,力争到2013年,形成一批具有园区产业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品牌,从根本上提高园区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使产品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具体达到以下7个方面的目标:
(一)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在园区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做好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和实施工作,努力引导企业导入、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产值超亿元企业90%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力争每年推荐1-2家企业参与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评选。
(二)区域品牌引领效应凸显
根据园区特点,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工作,力争新增名牌产品2-3个,力争每年推荐1家企业参与省质量奖的评选、1-2家企业参与市质量奖的评选,实现从产品品牌到行业品牌、再到区域品牌的提升。
(三)企业质量法制意识提高
企业依法组织生产,切实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100%做到取证生产;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100%通过3C认证;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产品得到有效控制;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四)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力争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工业园区平均水平;重点产品实物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五)技术标准战略有效实施
预期年起三年时间,将园区建设成“省级标准化示范园区”。主要工作目标是:
1.积极探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通过试点建设的开展,使园区内3家重点企业实现创新产品研发与标准化同步;
2.园区内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
3.推动自主核心技术带动型的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动技术标准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园区内8家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
4.力争园区内1家龙头企业、重点企业承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或作为委员参与其工作;
5.园区内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全部加入省企业标准信息服务网,及时跟踪并采用我国最新有效标准;园区建立人才培训平台、检验检测平台;
6.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建设,1-2个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积极探索制定产业链联盟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自主核心技术带动型的产业发展;
7.落实标准化工作鼓励政策和奖励措施。
(六)计量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园区内90%以上规模企业量值溯源准确,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50%以上名牌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
(七)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有力
全面治理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对园区内的重点项目特种设备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安全技术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质量理念,强化质量安全
引导企业围绕“质量兴园”活动,认真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园区、质监部门开展工作,夯实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基础工作。
1.加强质监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学习和宣传,牢固树立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切实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场准入条件。
2.加大质量知识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讲座、培训等,在企业内部开展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技术基础知识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企业整体素质。
3.加强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对原辅材料进厂、生产过程的控制以及产品出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等符合国家规定。
4.在企业内部开展“七查一访”活动,即查质量责任意识,查质量安全水平,查质量保证制度,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和访问用户。积极配合园区、质监部门做好企业质量状况、实验室人员设备及检验检测情况的调研,主动协助开展质量评价检验、质量分析等工作。
5.制定名牌创建规划,做好名牌创建、提升工作。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加强内部质量管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改善售后服务,积极开展体系认证工作。以优质的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为申报名牌产品创造条件。
6.积极采用国家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提升标准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及时跟踪国内外标准的最新动态,通过制修订标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行业优势的企业要主动申请承担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会、工作组)秘书处等工作,取得该行业标准领域中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7.加强计量工作,在原材料验收、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合格的计量器具,建立健全企业计量器具台帐,完善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和计量管理制度,规范计量校准行为,保证量值溯源准确、可靠。做好能源计量工作,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与能源审计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二)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措施落实
发挥质监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整体优势,为“质量兴园”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要努力提升服务园区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充实服务内容,落实服务措施,推动“质量兴园”活动向纵深开展。
1.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大名牌产品创建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并争创省名牌;引导具有产业优势的省名牌产品向部级名牌提升。完善名牌产品的培育机制,按照“提升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健全名牌产品培育三年滚动计划,通过品牌培育,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从开发、设计、工艺、设备、产品质量、用户等方面帮助企业分析与竞争对手的差距,提出整改办法,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鼓励技术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大中型企业争创“省质量奖”和“市质量奖”。
2.开展“上门诊断”质量专题帮扶活动,帮助企业找出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举办各项主题讲座、培训,帮助企业培养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指导、推动企业导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依托市质检所和大中型企业实验室,实施质量评价检验工作,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定期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园区发展建设提供参考。
3.加强标准基础建设。组织宣传贯彻先进的管理标准和重要标准,对企业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确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在重点领域中选择一批有潜力的重点企业,依托重点企业开展重点项目的标准化项目工作。推动高新技术科研成果向标准转化,努力促进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努力实现核心专利技术与标准研制同步。同时,选择1-2家基础较好的企业为试点,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带动园区乃至全区的企业完善标准化体系的建设。
4.加强计量基础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按照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建立测量管理体系,为企业培训计量管理和检定人员。根据园区产业发展方向,指导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拓展计量检定(校准)项目。
5.实现“一站式”服务。对新入园的企业、涉及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以及特种设备生产制造、安装等行政许可的项目,提前介入进行帮扶。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指导企业完善生产条件,指导企业编制质量管理文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帮助企业规范实验室的建设,规范特种设备报批安装、隐患整改和监查验收,协助企业取得准入资格。开辟“绿色通道”,为园区内企业在办理企业代码、商品条码、标准备案、计量检定和产品检验检测等业务时提供方便。
6.加大打假扶优力度。建立园区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7.大力推进“质量兴园”的相关工作任务,适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组织实施。
(三)提升管理能力,强化平台建设
发挥园区管理优势,搭建质监服务、质量信息、质量监管的平台,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开展质量评价检验和质量分析工作,实现质量安全的有效管理。
1.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园区要加强与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的联络与沟通,不定期组织“质量兴园”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质监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培训。要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向企业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收集并报告企业的服务需求。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状况以及特种设备的使用、生产许可情况的监管,并及时反馈质监部门,实现监管与服务并举;要建立健全重要质量安全问题通报制度,对可能诱发潜在质量风险的产品加大监督和巡查力度,做好预测监控工作,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保障工业园区的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建立质量评价检验和质量分析制度。按照行业特点制定园区企业产品质量评价检验计划,确定质量评价检验的企业和产品,组织开展质量评价检验工作。根据质量评价检验的结果,定期召开质量状况分析会,针对企业存在的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等方面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服务重点,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升园区的产品质量水平。
四、工作措施与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要加强“质量兴园”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园区和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和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质量兴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及园区管委会组成,负责“质量兴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目标分解、指导监督、宣传教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以及质量兴园工作的具体实施和部门与企业的之间的协调、沟通和实施,发挥技术服务的窗口、质监业务的桥梁和产学研合作的前哨作用。二是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质量兴园”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落实“质量兴园”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二)开展调查摸底
由园区管委会和质监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对园区内相关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水平、标准化水平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方法可采取调查表式、问卷式、走访式或其他方式进行。摸清园区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分类指导服务、提高活动的有效性打下良好基础。
(三)实施教育培训
质监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根据调查的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培训教育工作,在园区内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专家讲课、考察学习、职工自学、岗位练兵、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对企业领导、质量管理人员、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意识、质量法律法规、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等知识的培训:对企业法人代表集中1至2次质量法律法规教育,对质量管理人员、企业员工的年度质量知识教育不少于2次。要把教育培训工作贯穿于整个活动过程中,从而提高劳动者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为质量兴园工作打好坚实的素质基础。
(四)突出活动重点
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要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认真排查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质量提升的工作重点,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使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从而实现园区总体质量水平提高的目标。
(五)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兴园”的重要意义。结合“3·15”、“世界计量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活动,在园区组织开展质监咨询服务活动,营造园区管委会重视质量、质监服务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二是要不断创新和完善“质量兴园”工作机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工作信息,在实践中总结出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并进行交流与推广,同时大力宣传企业的质量文化和品牌。对积极开展“质量兴园”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工作计划范文2
一、总体思路
以提升县域范围内的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服务质量“三大载体”建设,大力发展生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统筹发展生活业,树立一批服务质量协调发展的先进典型,为整体推进我省服务质量建设探索路径、树立标杆,支撑质量强县示范创建,加快质量强省建设进程。
二、创建目标
在县域范围内,现代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业的标准化水平逐年提高;建立县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5个以上,完成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以上;3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全部取得质量管理认证;生产性和生活业顾客满意率分别达到85%、80%以上;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八个领域的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
围绕“到2015年,力争创建20个质量强县示范县”的目标,自2012年开始,按照“成熟一批、命名一批”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评价命名若干个服务业“省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示范单位”。到2015年,力争创建20个左右“省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示范单位”,促使县域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建设有效加强,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三、创建内容
根据质量强县示范创建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县域服务业发展实际,各市、县(市、区)应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示范创建工作:
(一)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应充分发挥省服务业重点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典型示范作用,以县(市、区)级以上服务业重点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质量管理认证工作,使当地取得质量管理认证的服务业企业数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认证率有所提高。鼓励服务业企业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
(二)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应积极争取并实施好各类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逐步形成以示范项目为带动的服务业标准化推广体系。充分发挥县(市、区)级以上服务业重点企业在标准推广实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服务业企业按标准开展经营活动。组织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教育培训,完善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探索共同发展新机制。
(三)服务业品牌培育。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应积极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的品牌规划、创建工作,实现从自发创牌向自觉创牌的转变。应鼓励品牌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重组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支持服务业企业积极申报县(市、区)级、市级名牌和名牌,力争新增名牌中服务名牌的比例稳步提升,各市级名牌中普遍设立专门的服务名牌。
(四)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应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业,统筹发展商贸、旅游、文化、体育、房地产、社区、家庭等生活业,加快发展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总部经济、工业设计、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结合当地实际,促进服务业重点行业协调发展、特色发展。应加强服务业综合协调机构、质监部门与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发挥部门合力,逐步探索形成“2+X”服务质量建设工作机制。
(五)服务业重点载体建设。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应建立并实施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制度,逐步建立动态调整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十二五”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坚持和完善领导联系项目、督查通报、考核评估等项目推进机制,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应积极建立各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制度,加强对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发展的规划引导、统计监测和政策支持。应建立各级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培育制度,落实扶持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选择一批有竞争优势和上市潜力的服务业企业,开展上市培训,支持其上市融资;全省不定期开展服务业创新企业评选活动。
四、创建重点
各级服务业综合协调机构应根据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确定当年的服务质量提升重点行业领域。通过强化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三大载体”建设,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县示范创建。
服务业各行业各级主管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能和本行业实际,上下联动,有针对性地设计提升服务质量的工作载体。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2012年服务质量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为交通和旅**业。
交通行业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出行的需求,通过制定并实施交通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为契机,以一线窗口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塑造良好行业形象。
旅**业要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旅游业的认可度、满意度,通过制定并实施旅**业品质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加大对景区、度假区、农家乐等旅游片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大对旅行社、宾馆、饭店等的监管力度,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旅**业服务质量。
各地也应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设计并组织实施服务质量建设的相关工作。通过服务质量的提升,为当地的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提供良好的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服务业综合协调机构负责质量强县示范创建活动中服务质量建设的综合协调,与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确定每年的服务质量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的重点集聚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进行指导。服务业各行业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服务质量建设的具体实施,年度服务质量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专项行动方案。各级服务业综合协调机构、各级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做好相应工作。
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工作计划范文3
标准件是传统支柱产业,经过40多年的发展,标准件产业已经占全县经济总量的20%以上,拥有标准件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千余家,产品品种14000余种,年产值80多亿元,年出口占全国同行业的10%以上。为有效推进标准件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提高标准件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和拉动率,局在标准件块状产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助推标准件块状产业新一轮发展。
一、主要措施
1.出台振兴规划,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于标准件产业的宏观引领和政策支撑,受县政府委托,县质监局负责调研起草了《县紧固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盐政发〔〕69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深入分析了紧固件当前现状与面临的形势,确定了加快高端产品发展、提升四大配套生产技术水平、做大做强四大公共服务平台、转变产业发展方式等四大产业调整振兴任务,拟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规划》确定汽车、高铁、核电、风电、石化、航空航天六大高端紧固件产品群为未来几年紧固件产品的重点发展方向,对各产品群的龙头骨干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扶持政策。与此同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局提出了《紧固件高端项目及产品目录》、《紧固件先进生产装备目录》,由政府并对目录内产品的设备投入按投资额6的%给予资金补助。规划出台后,县质监局专门组织企业召开会议,宣传相关政策,并以企业自愿申报的形式在每一产品集群中选择产生1-2家龙头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国家标准件检测中心在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设立汽车用紧固件研发小组并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技术指导。
2.搭建服务平台,强化产业发展支撑。围绕推动紧固件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支撑作用,积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一是检验检测平台。截止10月底,检测中心出具各类检验检测报告近0份。在提供传统检测服务的基础上,中心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组建失效分析团队,面向企业开展失效分析服务,有效带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减少质量损失。二是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由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浙江工业大学、嘉兴学院等科研院校共同创建的“浙江省标准件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获省科技厅批准,于6月13日举行了启动仪式。平台由中国紧固件专业协会、北京钢铁研究院结构所、中科院金属所、铁道科学研究院、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多家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为前瞻性课题研究、技术开发方向等提供意见建议和咨询。三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与省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建立“紧固件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网站,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全面的国内外标准信息查询服务。目前,网站累计收集国内外标准件相关标准3200余个,标准件相关技术资料1000余份,累计点击率达3.6万次。四是人员培训服务平台。针对企业需要,先后举办企业标准体系、企业测量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系列国家标准、汽车紧固件测试研讨会、紧固件检验检测知识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培训企业质量检验、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等各类人员300人次。
3.抓好项目建设,带动龙头企业先行。以科技术创新平台为核心,以项目为抓手,综合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标准转化等手段,带动行业内龙头企业率先实现产品转型。紧固件行业内先后通过省级标准化重点项目1项、省质量措施项目1项、采标促技改项目3项,已立项正在研发中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项达15项(其中部级5项,省级10项),新申报待批质量赶超项目1项。项目实施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检测中心为主要承担单位,邀请大专院校、龙头企业共同参与,将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快速实现技术向标准的转化,第一时间将技术成果转化为企业的现实生产力。如省级标准化重点项目的实施,由检测中心牵头,与浙江大学、浙江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无酸环保拉丝技术,采用交叉排列的辊轮及特制的钢丝轮去除表面氧化层,实现了以机械工艺代替传统酸洗工艺,不仅杜绝了因酸洗引起的产品氢脆质量问题,同时避免了酸洗除锈造成的环境污染,并且大大降低了企业除锈成本(据测算,每处理1吨钢材可节约18.16元)。省质量措施项目由浙江七丰五金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开发的高速铁路道钉产品质量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并迅速转化成企业标准,产品也在最短的时间内投放市场,成功应用于武广客运专线、郑西客运专线、京沪高铁等国内重点工程项目,实现了高速铁路道钉的国产化。通过实施技改采标项目,宇星螺帽有限公司、三马标准件有限公司、浙江七丰五金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实现了产品标准赶标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指导浙江新东方紧固件公司申报的省质量赶超项目《焊钉质量赶超核级先进水平》,目前已完成材料选型和模具表面改性技术研究,该项目的实施将实现核电焊钉国产化,同时提升标准件企业配套核电产业的能力。
4.县质监局多举措助推标准件块状产业质量提升第2页
培育区域名牌,提升产业整体水平。打造紧固件区域名牌,是提升紧固件知名度、美誉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县质监局在紧固件行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一是抓好企业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工作。年初,县质监局联合紧固件行业协会确定紧固件行业名牌培育对象名单,对列入名单的企业专门召开会会议督促企业做好相关基础管理工作。名牌申报工作开展后,多次上门指导企业制作申报材料。紧固件行业名牌创建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二是积极培育省级区域名牌。将区域名牌培育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县域工业经济实力的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发〔〕62号),确定紧固件协会为区域名牌申报主体。对照《浙江省区域名牌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自查,锁定薄弱环节,草拟了《县紧固件区域名牌培育创建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确定主要工作目标及各阶段工作任务。指导、协助行业协会与县经贸、科技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各项工作。虽因“紧固件”商标未能成功注册而使区域名牌申报工作搁浅,但围绕区域名牌创建而开展的企业名牌创建、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联盟标准推广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技术中心创建、专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都达到了预定目标,在提升产业整体水平的同时,为明年区域名牌创建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5.推动行业自律,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以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为目的,引导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性自律活动。一是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试点。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信用,县质监局联合县经贸局、发改局、外经贸局、工商局和人行支行五部门,共同印发了《县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盐质技监〔〕99号),并确定率先在紧固件行业年产值1000万以上企业中试点。通过对企业标准、计量、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abcd四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以此作为企业分类监管、推优评优的依据。二是推广实施《外螺纹紧固件用标准丝》联盟标准。标准丝是紧固件的原料,从钢材到标准丝,中间涉及材料退火、拉拔等工艺,材料改制方式不一,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丝质量标准,因此标准丝质量稳定性较差,并且在发生质量纠纷时难以评判。联盟标准规定了以30mm为分界采取不同加工工艺,明确了标准丝的规格尺寸及硬度要求,对于稳定紧固件产品质量、预防和减少标准丝质量纠纷起到积极作用。目前已有32家拉丝企业签订实施联盟标准的自律诚信公约,并办理了标准备案手续。三是指导行会开展“浙江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企业、十大风云人物”评选活动。“双十”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励紧固件知名品牌企业与行业领军人物,带领企业、行业向更高、更强、更深的领域发展。
二、取得的成效
1.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我县标准件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从的64.3%上升到了的92.5%,产品质量明显提高。连续三年技改采标项目的实施,引导企业执行国际或国外先进产品标准,行业内产品采标率达90%以上。标准化重点项目、质量赶超项目的实施,高速铁路道钉、核级焊钉、风电用紧固件等新产品的开发,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紧固件的区域品牌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新增浙江名牌产品1个,嘉兴市名牌产品3个,名牌产品数量及产值率逐年提高。
2.产业结构得到优化。通过实施《县紧固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大力引进和开发汽车、高速铁路、航空航天、核电、石化及风电六大产品项目,实现产品多样化,提高高端产品比重,产品结构日趋合理。目前县内标准件规模企业中从当初的8家发展到近40%转产或部分转产高强度标准件。同时,在县质监局技术帮扶下,部分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向高端应用领域进军,如帮助企业开发的高速铁路螺纹道钉已成功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京沪高铁项目上业务订单达到近八千万元。浙江七丰五金标准件有限公司和浙江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获取上海铁路局铁路物资市场采购准入证,并与上海铁路局签订了《物资采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标准件企业有汽配类33家,铁路类10家,风电类5家,核电类1家,石化类7家,航空类1家,其它通用件60余家。高强度产品、汽配件等高附加值产品渐成产业支柱。
3.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标准件产业现有紧固件及其上下游企业15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00多家,产品1万4千多种,去年产量达到85万吨,销售收入近60亿元,出口量约占70%,其中长螺杆产量和出口量列全国首位,螺母出口量占浙江省出口量的67%。1-10月份,规模以上紧固件企业产值达35.2 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2.3%。标准件块状产业已成为以各类高档紧固件为主导产品的标准件生产、销售、包装集聚中心和出口基地。
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工作计划范文4
以***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委会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提出的“两年大跨越,再创新辉煌”的战略目标,不断向国内教育现代化一流水平迈进,以“推进全面优质化,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发展主题,扎实开展“全面提升素质年”,继续推进“六大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团结奋进,进一步提高均衡水平,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进一步实现优质教育,进一步彰显和谐教育,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适龄学生都能接受优质的教育,着力打响“学在长兴”品牌,全面提升教育事业优质化、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1.达到的水平性指标。
提高教育普及水平,小学、初中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9.98%,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巩固率分别达到100%、99.98%、99%,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比例达到97%以上,普职比继续保持1:1;农村劳动力受训率和城镇职工全员培训率分别达到35%和10%以上。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平安校园创建达标率100%,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率控制万分之0.6以下,学生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03%以下。
2.完成的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办学条件。完成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扎实推进“省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创建省标准化学校12所;认真实施“省新一轮教育四项工程”和“市三进工程”,完成中小学校安工程改造总量的90%以上,完成16所中小学塑胶跑道改造工程;加快标准化图书馆、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和现代教育装备设备的配备,全县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0.8,计算机生机比达到7.5∶1;完成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12个。
二是提升队伍素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教育管理者队伍素质;合理补充教师数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训机制,提升教师整体专业化水平;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师德水平;规范幼儿在编教师招聘工作,吸收优秀人才服务幼儿教育;建立教师有序流动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三是深化教育改革。深化基础教育、中职教育的课程改革;完善中考制度,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向初中分配的比重提高到50%;有计划地开展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国有民办”学校体制调整;多形式推进教育开放。
四是提高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全面深化,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高考上线率和本科上线率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优化教学过程管理,全面实施“轻负担、高质量”教学,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丰富教育发展内涵。
五是壮大发展实力。加强教育督导,创建市示范性教育强镇1-2个,创建学前教育先进和达标镇1-2个;创建省等级幼儿园2-3所。职教中心争创部级重点教育改革示范中等职业学校,长兴技工学校力争通过技师学院评估验收;加快培智学校建设。
六是提高服务能力。职业教育主动对接乡镇、企业,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拓展合作办学领域,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加强对职业类学生的创业思想、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培养与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档次,鼓励创业积极性。职业、成人教育主动服务“三农”,继续实施农民学历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的力度。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促进教育发展均衡,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加强调研,认真规划,加强教育均衡化建设,缩小各类教育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学科之间、班级之间、教师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认真总结规划,科学协调发展。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长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验,以高水平实现区域教育基本现代化为总体目标,科学制定 “十二五”时期长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全面优化普通高中教育,做优做精职业教育,拓展成人教育,推进社区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实现长兴教育齐头并进的态势。
2.落实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不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共教育资源更多地向薄弱学校倾斜;全面落实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健全爱心助学机制,规范职业学校奖学助学制度;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3.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制定学校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教育经费更加注重向农村学校和教育装备的投入;扎实完成县教育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改善办学条件;以实施省“新一轮教育四项工程”和市“三进工程”为抓手,开展标准化学校创建,完成16所中小学塑胶跑道改造工程;落实新一轮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配套经费;扎实推进“校安工程”;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机制;实施标准化图书馆、标准化计算机室、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加快条件装备和信息化建设。
4.加强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和责任终身制,完善基建项目工序验收和定期检查制度,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基建质量;建立和完善校舍隐患分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推进中小学校安工程,细化落实三年校安工程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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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开展合作交流,共享教育资源。通过调研“会诊”、选派学校管理人才、下派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上挂、建立名师工作室等形式,对薄弱学校进行针对性扶持,提升薄弱学校教育能力。继续推进城乡之间学校对口合作交流,引导城乡之间学校通过教育共同体、结对考核等方式,推进相对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与办学水平的提高。促进教育开放,加大国内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力度,鼓励中小学校开展多种对外交流项目。
(二)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水平
以德育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变育人方式,提高德育实效;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关注整体,关注全面,关注过程,关注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提升整体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强化育人为本,提升德育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教育模式,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校园思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文明礼仪。进一步深化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德育导师制为抓手,实施“温馨校园”、“幸福班级”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细胞,增强师生对班级集体的归属感,对校园文化的认同感;注重德育的有效性,精心打造一批体现德育功能的学科示范课;大力推进校外教育,举办德育论坛,开设学生发展论坛,召开生命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论坛;加强班主任和德育队伍建设,开展“百名优秀班主任”评选和“十佳教书育人优秀奖” 评选活动。
7.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评价研究。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成果,继续大力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的研究;切实提高课程标准对学科教学、评价等的指导作用,继续加强学生过程性评价及综合素质评价研究,探索基于信息化平台的课堂教学评价研究,开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质量监测管理体系;丰富学校课程文化内涵,突出实践和创新主题,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中小学开展校本化实施新课程的研究和实践。
8.优化教育管理,促进全面发展。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考体育测试及特长生加分政策等相关工作;倡导启发式教学和体验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开展与学科课程相衔接的丰富多彩的各类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和社团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广泛开展全县“文学节”、“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职教技能节”等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加强学生原创艺术作品的创编,加强艺术团队的管理;积极做好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
9.实行减负提质,发展学生个性。重视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促使学生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发展个性;切实加强学科规范建设,加强研究性学习,强化学习方法培养,有效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建立多渠道、多样化的青少年课内外创新教育研究实践基地,鼓励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探究和创新活动,探索创新素养培养的多种模式和途径。
10.丰富发展内涵,推进特色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针对发展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积极寻找新对策,总结推广新经验,引导学校轻负担、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组织交流学校特色发展的经验,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围绕校长课程领导力、教师教学有效性,分别举办初中、小学教学展示活动,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
11.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水平,探索利用“电纸书”开展教学,并研究学生的适应性;研究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的信息化标准,推进省教育资源网教学资源的使用;探索学校食堂等级量化管理、学校卫生网络化管理建设。
(三)推动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整体发展水平
协调发展各类教育,使各类教育形成合理的比例结构关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相适应,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提高教育的整体质量与效益。
12.提升义务教育,保持领先水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提高教育普及水平,巩固小学、初中教育、“三残”、学前三年入学率入园率,提高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巩固率,不断提高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比例;加快建设培智学校。
13.推进学前教育,满足群众需求。贯彻落实《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的建设,努力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充分重视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需求;建立早教指导站,积极探索3岁以下儿童早期教育,开展科学的育儿指导服务;认真做好等级幼儿园的申报评定工作,加大督查力度,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保教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保教专业化水平。
14.做强高中教育,培育办学特色。增强重点培养和整体提升能力,高考成绩继续保持市领先水平;加强对高中教育的分类指导;通过学校自我反思、同行交流、社会评议和专家评估等方式,引导省一级重点高中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找准内涵发展定位,提炼办学个性,培育办学特色;深化新课程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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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做优职业教育,拓展成人教育。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继续实施新一轮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科学调整专业设置,做强做精专业;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加快长兴各类急需人才的培训与培养,不断适应企业用工需求;实施新的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改革方案,着力加强以敬业、创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成人“双证制”教育、预备劳动力培训力度,培育新型农民;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立一批新农村农民培训示范基地、校企合作职工培训基地及示范性项目,积极构建切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办学特色优势鲜明、服务经济社会功能较强的成人教育体系。
16.推进社区教育,提升人口素质。加强乡镇社区教育中心的规划和建设,充分发挥县、乡镇两级社区教育中心、***化技术学校功能,积极开展城乡居民文化教育、技能培训以及法制科普等各类教育培训,满足广大居民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17.规范民办教育,促进健康发展。进一步研究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民办教育管理和服务新机制,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完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引导民办学校从关注生源质量转变到提高办学质量和形成学校特色上来,促进民办学校的自律和自强;稳妥推进“国有民办”学校办学体制调整。
(四)提高队伍素质水平,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队伍结构合理,通过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机制建设,通过攻坚破难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通过注重文化引领打造特色品牌,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以进一步满足社会和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18.加强师德教育,提升队伍形象。贯彻落实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学习贯彻新《规范》列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把职业道德规范纳入在职教师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实施《长兴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继续开展“拒绝有偿家教”、“拒绝请吃送礼”、弘扬师德先进典型等主题教育活动;注重源头管理,培育专业精神,推进教师人文素养提升。
19.加强队伍培训,促进专业成长。进一步完善名师名校长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引领作用;加大校长研修培训力度;以“领雁工程”为抓手,加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力度,建立起一支与优质教育相适应的“领军群体”;继续加强德育骨干队伍建设,发挥优秀班主任的骨干引领作用;继续开展“教育接轨上海活动”,深化教育交流合作;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力度,对新教师实施教学基本功培训项目,对青年教师实施基本技能研修项目,对骨干教师实施水平提升项目,遴选有发展后劲、培养前途的教师由高层次教师以结对形式进行指导带教,全体教师开展专业学科培训项目,分学科阶段性层层推进;继续实施“4050工程”,扩大学科覆盖面,拓展培训教师受训面;以五个教研培训站为依托,突出校本研训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灵活多样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0.加强队伍管理,优化师资结构。规范学校中层岗位设置,实施学校中层竟聘制;通过公开招聘吸纳一定数量的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和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继续加大专业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引进力度,不断调整和优化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对全县教师结构进行调研分析,打破区域界线,建立“编制保留,岗位流动,考核返回,待遇保障”的城乡教师流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支教助教制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政策,适时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相关调查和准备。
21.加强文化建设,强化科研引领。继续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认真开展特色学校创建行动;充分挖掘根植于学校自身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精心设计、大胆实践,进一步激发鲜明的个性特色;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引领示范功能,建立健全人人参与教育教学研究的良好机制;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的指导与管理,注重对优秀科研成果的深化和推广,不断积淀科研文化,推动学校内涵建设。
(五)构建和谐稳定校园,进一步提高教育和谐水平
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端正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通过“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师生认同的价值观,促成师生向往的归属感,形成科学管理的秩序性。
22. 依法从严治教,规范校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继续推进“阳光收费工程”和“阳光招生工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基建招投标制度,完善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和校长办学责任制考核制度;开展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的专项督导,健全和完善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民办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行为。
23.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监督审计。严格执行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实施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教育财务、综合预算的跟踪反馈机制;继续实施《长兴县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制度、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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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深化平安创建,加强安全管理。以深入开展“平安学校”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认真做好隐患的排查整治、校园安全监管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推进师生防灾自护技能演练活动,继续加强农村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继续规范学校技防设施维护和使用;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全员目标责任、重点部位岗位责任、信息管理上报等制度;实行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学校放心店(超市)监管,完善食品等大宗物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校园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学校应急管理机制。
25.强化正确引导,高度重视稳定。树立大教育观念,通过社区学校、家长学校等途径,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青少年教育的良好氛围;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加强学校安全维稳工作,努力做到全县无*****和安全责任事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组织、队伍及平台建设,提高各类突发性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梳理排查,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加强网络文化管理,进一步倡导网络文明。
26.关注心理健康,预防违法犯罪。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建设和谐班级集体,促使学生在平等和谐的环境中自主成长;关注学生的生活和交往,注重心理的变化和指导,促使学生在平和舒适的环境中活泼成长;针对心理问题症结,主动开展心理干预,进行有效心理疏导;加强青少年素质问题研究,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
(六)加强组织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
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创新破难、推动工作进展的能力,建立有效的动力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使制约我县教育全面推进优质化进程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为长兴教育的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
27.夯实组织基础,激发组织活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逐步建设一支思想型、学者型、管理型等个性鲜明或复合型的校长队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组织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性活动,全力打造创新型、责任型、服务型、模范型、和谐型组织。
28.强化示范引领,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示范引领,不断增强校级领导班子合力;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建设和谐团结、作风过硬、业绩一流的坚强领导集体;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加大检查奖惩力度,树立务实高效、廉洁公正机关形象;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指导能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29.推进课题研究,增强破难能力。抓住当前教育面临的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学校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实施《长兴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创新破难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落实课题推进责任制度、课题跟踪监控制度,建立奖励与问责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解决当前影响教育全面优质的制约因素,推动全面发展。
30.健全惩防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贯彻落实《长兴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内部审计、集中采购等制度,坚决**教育教学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校办企业、后勤等工作的监察和审计力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等工作,完善网上举报和受理机制,及时核查**举报的问题,坚持纠正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4)
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工作计划范文5
(征求意见稿)
建筑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强、经济社会作用显著、发展提高潜力大的特点,对城市品质的提升影响深远。为推动我市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筑业新旧动能转换,加速建筑业向工业化升级,推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迈上新台阶,制定《东莞市建筑产业五年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五年(2021-2025年)东莞建筑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提出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动我市由建筑业大市向建筑业强市发展,打造“东莞建造”品牌提供政策依据。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快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建筑业快速发展,为未来五年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规模效益快速提升。2019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562.68亿元,同比增长18.7%,2016-2019年年均增长26.3%;2019年建筑业增加值为183.03亿元,同比增长9.6%,2016-2019年年均增长7.88%,对我市经济贡献度持续上升;实现利税总额49.17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量的2.27%。建筑业在集聚技能人才、吸纳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业人员数超过20万人,技术工人达13万人。劳动生产效率不断提升,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产值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达40.68万元/人,位居第二产业前列。
——产业集聚效应凸显。根据省厅三库数据统计,全市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总数达2195家,其中总包一级资质企业26家,总包二级资质企业166家,总包三级企业738家,专业承包资质企业1265家。建筑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排名前20名企业产值占全市纳入统计900多家企业产值的比重接近50%。初步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依托、劳务分包为辅助的产业体系,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以建筑施工为中心,建筑材料、构件、机械设备等关联生产制造以及勘察、设计、审图、监理、造价、检测等建筑技术服务领域加快集聚,全市有勘察设计、监理领域甲级资质企业16家、乙级资质企业34家,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配套能力不断增强。
——建筑工业化步伐加快。我市先后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的通知》(东建节能〔2016〕1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7〕103号)等系列政策文件以及相关配套细则,积极推动以绿色节能、装配式、环保、信息化为主的建筑业现代化。2016-2019年,共有绿色建筑约2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位居全省前列,2019年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4%;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在设计、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均达100%,新增节能建筑面积约4600万平方米。编制《东莞市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导则》(东建节能〔2018〕13号),麦德龙东莞商场项目获得全国首个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三星级运行标识案例。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2018年共落实新项目11个、175万平方米;2019年共落实新项目15个、390万平方米,有1个项目被评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有4家生产企业被评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品牌支撑能力不断增强。2016-2019年共获得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3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1项;获得广东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5项、广东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13项、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111项、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58项、“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省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83项。2016-2019年共获得部级设计奖项4项、部级勘察奖项1项;获得省级设计奖项14项,省级勘察奖项6项。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代建制等新型工程组织模式得到推广应用,建筑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提高品牌竞争力提供了技术支撑。
——市场范围不断拓宽。本地建筑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业务范围拓展到广东、福建、浙江等国内其他省市以及老挝等“一带一路”国家,市场范围不断扩大。2019年,全市建筑企业在省外建筑市场完成产值63.17亿元。2016-2019年,省外建筑市场完成产值年均增长27.87%。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住建事项网上审批率达93.3%。2019年,我市开展新一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不断压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3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已压缩至43日,比我省提出的目标进一步压缩了47%和28%。其中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由96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监管机制不断创新,企业经营环境不断改善。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管理制度,创新试行承包商预选库、评定分离、简易招标等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代建模式,全面实施用工实名制、银行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筑市场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良好的市场环境支撑全市建筑业总部经济加速发展,越来越多高资质建筑企业正在落户东莞。
(二)存在问题
我市建筑业整体仍处于“大而不强”的状态,传统建筑工程施工方式占主导地位,建筑工业化水平不高,产业规模不强,创新发展动能偏弱,关键领域与环节仍不适应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离“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的现代建筑业要求还有差距。
——产业支撑能力偏低。2016-2019年建安投资平均达到1000多亿元,位居全省前列。近年来,全市每年在监在建项目约1500项、6000万平方米,但全市建筑业总产值仅为建安投资的45%左右,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仅在25%左右,大部分建筑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2019年,建筑业增加值仅占全市GDP比重的1.93%,远低于全国7.16%、全省3.95%的平均水平,对全市经济的贡献仍有待提高。
——创新发展能力不足。本地建筑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不足,科技创新投入意识不强,信息化水平低,生产经营方式相对落后。工程项目获得部级、省级荣誉数量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反映城市形象的精品工程很少。我市建筑设计领域获奖数目远远落后于广州和深圳,排在珠海、佛山的后面。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节能技术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使用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网络信息技术与建筑业的融合发展处于探索阶段,项目成功应用的案例较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基础较弱。
——要素供给制约明显。企业对高端建筑人才的招引投入不足,招引条件偏弱,自身培养能力不强,现有本地高级科技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数量不能满足建筑业新一轮发展的需求。区域间人才竞争激烈,本地企业引进人才难度加大,面向建筑业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单一问题突出,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做大做强形成明显制约。
——企业竞争实力偏弱。本地企业规模总体偏小,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航母型”“旗舰型”领军企业仍处于成长阶段,大部分企业产值低于1亿元,10亿元以上企业较少,还没有产值过百亿的企业。高资质企业数量少,没有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受业绩、资质、规模等因素制约,本地企业高度依赖本地建筑市场,走出去的能力较为欠缺,难以独立或通过联合体方式获取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成长能力有待提高。
——监管水平有待提升。多层级、多部门监管问题依然存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仍需完善,市、园区(功能区)、镇街纵向联动仍需加强。基于网络化、大数据的现代监管方式、监管平台、监管机制亟待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仍有优化空间,规模导向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培优导向,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产业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东莞以制造业立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越来越重视建筑业发展,但在建筑业顶层设计方面仍有较大完善空间,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在推动建筑业发展的意识仍需提高,在产业扶持措施方面与周边城市相比存在差距。
二、发展环境
(一)宏观环境
——城市群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未来五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镇化进程也迈入中后期阶段。以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建设为主体,大力推进“新基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地区间经济、交通的互联互通,成为新型城镇化推进的重大任务。
——“双区”建设承载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将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体系、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将推进系列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城市间在产业、交通、空间等方面的协同发展、连绵发展,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城市的世界级城市群。
——“三区叠加”建立东莞发展新格局。随着我市迈入“万亿元俱乐部”,未来全市发展质量将发生重大变化,面对广东“双区”建设加上东莞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形成“三区叠加”的机遇,深度融入深圳都市圈,有利于加快我市从“通道城市”转变为大湾区“战略节点城市”。同时,我市将打造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三位一体”的都市核心区空间格局,全力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现代化都市,通过住房、出行、通讯、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大力度投资,大项目支撑,大规模建设,实现“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目标。
(二)产业新趋势
——大数据应用和智能建造是建筑业发展的新方向。建筑业将加快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环节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全国和省、市层面将加大建筑业服务和决策信息系统和平台的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应用,形成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建筑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将加速融合推进智能建造的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要求加大智能建造在工厂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明确提出新型建筑工业化,确定了系统化集成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精益化施工、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创新组织管理模式、科技支撑、专业人才培育等重点。以信息化技术应用为重点,提升建筑品质和劳动生产率是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良好市场环境是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有力保障。随着建筑市场的完全放开,良好市场环境有助于形成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专业特色企业做特做精、产业联盟进一步发展的市场格局。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推进管理网络化和智能化,将为提高监管水平,实现行业公平竞争和良性竞争,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三)机遇与挑战
未来五年,是我市建筑业扩规提质增效,提高产业综合实力,加快促进建筑业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在新的外部环境下,我市建筑业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
1.机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激发建筑市场活力。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进入大配套、大建设、大提升时期,建筑业在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2020年全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鼓励支持本土优质企业积极参与全市工程建设”,将进一步激励我市建筑业活力的提升。
——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广阔市场空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都有广阔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空间;新基建建设方面,包括东莞在内的大湾区将大力推进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以及创新基础设施在内的新基础设施建设,为东莞建筑企业发展提供新市场空间。新型城镇化方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广东各地市以及东莞城市更新和城市老旧小区的改造将为本地建筑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广阔平台。全市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达到25.8万亩,相当于我市20多年的新增用地规模。城市功能提升方面,我市大力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节点城市,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将推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公共服务提升、园区开发等各类重点项目建设。从2020年开始,我市大力推进教育扩容千日攻坚行动,计划用5年时间新建或改扩建公办中小学两百多所,推进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全面推进综合交通“六大体系”建设,涉及交通配套项目逾百项,投资金额数千亿,以及推进轨道交通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东莞松山湖、水乡功能区以及滨海湾新区扩容提效。
——产业协同发展有利于提升建筑产业竞争力。我市在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等支柱产业的基础上,正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5大新兴领域,这为建筑业与制造业产业融合、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建造技术,推动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升级,在智能家居、智能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等方面培育具有产业竞争力的新业态。
——区位优势有利于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集群。东莞处于香港、深圳、广州的轴线上,面临“三区叠加”重大机遇。这有利于东莞把制造业的产业组织优势、技术创新优势转移到建筑业上,把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金融、产业金融优势嫁接到东莞建筑业,发展建筑金融,培育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现代化建筑产业集群,实现全产业链发展。
2.挑战
——市场竞争激烈挤压本地企业发展空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规模已经突破20万亿元大关,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产业支撑作用、经济推动作用越来越突出。全国各地,以及我省多个地市出台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把建筑业培育成为本地的支柱产业。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出现众多拥有高资质的外地大型建筑企业在广东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抢夺市场的局面。在市场竞争中,我市建筑企业资质相对较低、规模较小,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
——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对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压力。随着新型建筑工业化成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方向,我市建筑企业在尚未完成规模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就已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虽然有部分企业在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领域进行了探索,但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这些企业同样面临极大的转型升级压力。
——人力资源、创新能力不足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资源质量、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是我市建筑产业做大做强的关键。在机械化、装备化等工业化建筑基础薄弱的情况下,我市建筑业虽然从业人数众多,但是层次与质量不高。人力资源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业工人短缺,技术工人的“结构性短缺”问题突出。新型建筑工业化对建筑业技术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东莞建筑业中高端人才不足、科技创新能力偏弱将成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障碍。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统领,发挥东莞产业优势,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起点,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大力推进建筑业向新型建筑工业化转型升级,构建以龙头优势企业为核心、以现代建筑产业集群为载体,上下游产业环节贯通的建筑业全产业链;不断提升东莞建筑业品质和标准,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打造“千亿产业、现代建造”的建筑强市,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做出贡献。
(二)发展原则
1.产城融合协调发展
把建筑产业发展与全力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结合起来,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对内推动“东莞建造”量质齐升,对外增强“东莞建造”品牌优势,促进建筑业发展全面服务于我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
2.全产业链升级发展
发挥建筑施工优势,筑牢建筑业的发展基础,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探索建筑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现代建筑业产业集群,构建涵盖科研、设计、施工、装配、制造、物流、运营管理和服务融合一体的建造产业体系,形成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3.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把建筑业增长动力转到依靠创新驱动发展上来,结合本地现有基础和优势,积极推广建筑新技术和新材料,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构建良好的建筑产业创新生态。注重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能源资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建立和完善建筑业绿色供应链,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努力推动我市建筑业实现绿色发展。
4.关键领域优先发展
更好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挖掘本市建筑市场空间和内需潜力,培育一批高资质、高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建筑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环境;推进建筑业“强链”“建链”,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优先培育壮大建筑业的重点环节和高技术环节,增强我市建筑产业竞争优势。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建筑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建筑产业全产业链,新型建造方式取得突破,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处于全省领先水平;龙头骨干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企业技术水平和建造资质明显提高,建筑企业竞争优势和“东莞建造”品牌优势显著增强;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以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目标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完善;建筑产业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监管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千亿产业、现代建造”的目标。
(二)主要目标
1.产业规模
建筑业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稳步提升,总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建筑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平均增速超过20%。
培育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1-2家,新增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8家。培育年产值超200级亿元级企业1家,100亿元级企业3家,超50亿元级企业5家;超10亿元级的专业承包企业3家,形成龙头骨干企业强、专业企业精、大中小企业协作发展的良好格局。培育以优势骨干企业为核心、上下游产业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
2.产业升级
加快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2025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成10个以上广东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有2个部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智能建造新业态。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0%。
3.科技进步
全市建筑业总体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适合市场需求的建筑技术体系。总承包特级企业及年产值超50亿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成省级技术中心10个,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5家。主编、参编国家或者行业规范、标准1-3部,新增省级以上工法30-40项。特级和一级企业基本掌握智能建造新技术,建筑信息模型(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应用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人才队伍
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高素质的技术及管理专家和能工巧匠,培养和引进一批国内知名专家,以及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数量充足的人才队伍。在本地企业中培养优秀企业家、高素质管理专家30名以上;引进国家或省级高等级人才10名。新增300名以上一级建造师。
5.品牌培育
打造精品工程,走品牌发展之路,创建自有特色品牌,形成“东莞建造”品牌竞争优势。争取创鲁班奖、国优工程3-5项,部级勘察、设计奖10项;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40项;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50项;省省级勘察设计奖30项以上。
6.质量安全
坚持质量优先,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定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建成质量安全监管智能平台;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进步,建筑工程品质持续提升。
五、主要任务
(一)做强建筑全产业链,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1.壮大建筑施工优势行业
提高建筑施工能力和水平,拓展建筑施工领域。鼓励工程施工企业以公共项目和美丽乡村改造工程为重点,发展村镇和市政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扩大园林工程、道路桥梁和水生态治理工程数量和规模,形成新的工程施工业务增长点。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大力提升高端工程施工项目的承接能力,积极参与滨海湾新区、教育园区、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为施工企业创造条件,培育建筑施工工业化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包括装配式在内的新型建造技术发展和推广应用,提高我市高技术工程施工能力,打造东莞建筑施工品牌。支持以专业骨干企业为核心联合工程施工和相关业务企业,承接东莞和其他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建设中的重大基础性工程项目,以及绿色、节能、资源可循环利用的高新技术工程施工项目。
2.做强建筑技术服务业
优化建筑技术服务结构,提高建造设计技术和服务质量。鼓励东莞设计企业创新设计理念,提升精品项目和大型项目设计水平,为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东莞提供优质服务。新增甲级资质勘察设计院5家;培育产值超5000万元设计院6家,产值超亿元设计院2-3家,以及一批有技术和竞争优势的建筑服务企业。推动建筑技术服务业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提升建筑技术服务业市场竞争体系,创新建筑技术服务模式,大力推进东莞勘察设计、造价、招标等企业积极探索优势互补的合作方式,实现强强联合,增强建筑技术服务业竞争力。推动设计、造价和监理等技术服务企业联合工程施工企业组建“东莞建造智库”,建设东莞建造咨询服务平台,以创新的设计理念,研究东莞城市空间布局、公共服务功能、资源节约利用、地域文化与建筑和谐共生等课题,以我市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要求为导向,为水乡功能区建设、滨海湾新区建设、高等级公共建筑提供高水平咨询服务,提升我市建筑品质和城市建造特色。
3.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鼓励和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适度、稳健多元化发展,向相关产业环节延伸。鼓励大型施工企业收购有较高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市政公司等,将并购企业转移到东莞注册并实体化运作。培育能够打通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招标、工程咨询、原材料供应、工程检验检测、维护维修、运营的全产业链核心骨干企业团队,大力发展建筑幕墙、钢结构、园林工程、装饰装修等中小企业群,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专业承包商。推进建筑服务行业本地市场差别化竞争,外地市场抱团式合作,在错位发展中形成比较优势。打造有东莞特色的全流程现代建筑业产业链。
4.发展特色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鼓励企业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深化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运用,提高智能建筑、建筑流程和施工管理信息化水平。选择若干家龙头骨干企业重点培育成为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引导本市电子信息企业以多种形式与建筑业企业紧密合作、协同创新,开展面向智能建造的技术合作,建立跨产业组织,构建智能建造工程项目多方协同智能建造研发平台,提供涵盖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服务的智能建造产品和解决方案,带动以新型智能产品和服务平台开发为中心的智能建筑制造业发展。推动发展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专业领域转型升级,逐步形成有东莞特色的智能建造、智能建筑设备部件制造、智能建筑服务新业态融合发展的智能建筑产业体系。
5.培育东莞特色建筑新业态
充分发挥东莞的制造业优势,建立建筑工业化合作平台,对制造业行业进行建筑工业化赋能,推动我市地墙砖、卫浴、家具、五金卫浴、建筑铝材建筑装备等建材制造业适应建筑工业化标准,向绿色环保产品升级。推动产业招商引资与创业企业孵化相结合,引进拥有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行业领先建筑企业及部品部件企业,为建筑新业态发展培育新兴力量。适度发展高质量新型墙体材料。培育一批能够提供建筑材料和构件供应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新电商,提升东莞建筑建材产业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着力推进中高端电子信息产业进入智能建造新技术研发和应用领域,培育智慧建筑新业态。鼓励专业化建筑工程骨干企业增强绿色、节能、环保理念,与制造业企业合作投资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布局绿色建造上下游产业链环节,培育东莞特色的绿色建筑新业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提高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全方位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由建造建筑产品向建造和经营相结合的模式发展。
(二)大力培育产业基地,发展建筑产业集群
1.加快建筑产业集聚发展
整合建筑业资源,优化生产力布局。鼓励本地骨干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组织管理创新,构建产业发展联盟,实现龙头企业、核心环节、关联产业有效集聚,形成技术领先、配套齐全的特色建筑产业集群。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导向,打通建筑产业链上下游,培育集建筑项目管理、规划设计、新型材料研发、造价咨询、中介服务、金融平台等产业服务于一体的建筑技术服务园区,大力吸引科研机构在园区开设工作站、研究室,打造“东莞建造”的高端发展平台;推动建筑研究、科技创新、建材生产等相关企业合作创建“产、学、研、商”一体化发展平台和示范基地。支持具有产业优势的建材、装饰、智能、幕墙、园林等企业走“专、特、精”道路,做大产业规模,整合专业建造上下游产业链,建立绿色建造产业链创新联盟,推动建设绿色建造研发中心、绿色产品生产中心、绿色产业服务中心。
2.培育建筑产业化基地
发挥东莞制造业优势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化基地。大力发展工程应用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部品生产类(构件生产、配套产品、装备制造等单位)基地。利用各镇现有的产业基础,扩大、提升相关的装配式部件、铝模板、爬升脚手架等产品的生产、供给,形成规模化的建筑制造产业链。支持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带动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和部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鼓励龙头骨干企业以及央企和大型建筑企业在东莞建设装配式建筑智慧工厂和装配式建筑设计中心,打造一批省级和部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科研教培类(咨询教培、科研院校等单位)和综合产业类基地的协调发展。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在装配式建筑工厂打造“机器代人”应用场景,推动建立智能建造基地。支持有港口和铁路站场镇区,发挥资源、交通优势,提升石材、家居、上下游产业的配套能力,规划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将与制造业相关的装配式建筑业态列入先进制造业的范围,享受先进制造业的相关扶持政策。择优向市科技创新部门推荐申报重点扶持对象,积极向省和国家推荐申报省级和部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3.培育建筑企业总部基地
通过培育一批、招引一批、提升一批等方式,支持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或大湾区总部。探索培育国际建筑展览平台,加快建设建筑市场信息、科技创新、建造人才配置平台,把东莞发展成为建设资本密集,功能配套,设施完善,具有高度活力和创造力的建筑企业总部基地。支持我市贡献大、能力强、有需求的龙头企业建设总部大楼,提升龙头企业品牌形象和社会知名度、影响力。引导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享受我市鼓励和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央企和省内外优质建筑企业到东莞设立总部或区域中心,本地建筑企业提升特级资质或有专业技术优势的企业拓展经营建设总部大楼,给予用地等政策优惠。
4.培育新型建材产业集群
打造建筑业与建材制造业深度合作平台,鼓励建筑企业积极采购应用和推广东莞建材产品,与本地建材企业共同开发建筑技术和产品,优化提升本地建材市场。促进东莞建材产业及关联企业集聚发展,产业链向上下游优势环节延伸,支持优势企业提质增品壮大发展。通过资本、技术、项目和市场运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强强联合,以强带专,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培育新型建材龙头企业。以东莞为经营中心、市场中心和技术中心,以物流成本和生产资源优势为重要因素,在惠州、河源和粤北、粤东地区投资生产中心,发展跨区域的幕墙、玻璃、铝型材、陶瓷和预制混凝土产业集群,支撑东莞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科学规划和优化搅拌站布局。
(三)内强外引共同发力,增强企业竞争优势
1.培育建筑施工龙头企业
坚持培优扶强,着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增强内生动力,拓展优势业务环节,向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成为集投资、设计、施工、生产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建立本市重点骨干企业库和日常联系服务制度,协助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对入库企业在资质升级、上市融资、工程担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产值和税收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信用分值等奖励,为企业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提供服务。支持已上市建筑企业通过融资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形成示范效应,加快推进本市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争取上市机会;鼓励本市龙头骨干企业学习央企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主动和央企、国企结成联合体,参加本市和大湾区大型项目投标,扩大企业影响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2.支持企业整合优化业务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跨地区跨行业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化业务,解决承揽工程、融通资金、分担风险、提高效益等难题,为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提供支撑。鼓励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企业并购有较高资质和人才储备的设计院或有一定发展前景的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建筑业相关行业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拟上市企业资源库,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一批优势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革,优先支持库内企业挂牌上市。对开展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互动、生产经营与资产经营融合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给予奖励。
3.招引一批高质量企业
围绕“强链”、“补链”目标,招引一批综合实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到东莞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围绕提升资质水平目标,设置有吸引力的优惠条件和奖励标准,争取引进2-3家有特级资质的企业落户东莞。积极吸引大型央企、省属国企和优质企业将总部基地落户东莞,或在东莞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开展经营活动。鼓励重特大项目中标单位落户东莞,或在东莞开办企业。推动市镇两级招引项目机构对招引企业提供全过程优质服务,对已招引企业持续实行一对一、多对一服务,为企业创造优良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到东莞后的经营场地、市场开拓和人才引进落户等问题。对为东莞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新招引企业给予奖励和宣传,扩大知名度。
4.推进企业晋升资质等级
制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激励政策,为申报施工总承包特级、专业特级、施工总承包一级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专)业甲级的企业提供政策和专业指导,对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给予经济奖励。成立由省内外专家团队组成的建筑企业资质申报提升专家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辅导和申报资料组织的技术支持;由相关部门牵头,鼓励高级资质企业开展对中小企业升级资质资格的辅导。制定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提升计划,设计东莞建筑产业链相关资质关系动态发展信息图,为企业组团合作、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引导和鼓励企业制订资质晋升计划,提高集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打好晋升资质的基础。
5.支持中小建筑企业发展
鼓励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经营有特色、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专业企业。支持中小建筑企业发展包括装配式建造技术在内的新型建造技术安装专业分包业务,培育特色分包能力。在建筑幕墙、地基基础、园林设计、装修装饰和钢结构等专业领域着力培育为龙头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群,支持一批有技术优势的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为大型骨干企业。落实国家和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清理对民营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设置的不平等限制条件,清除各部门和镇区针对中小建筑企业直接或变相设置的各种障碍,保证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地位。在省级工法评审、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创建各类优质工程等方面,加强对中小建筑企业的指导帮助。
(四)公共建设项目引领,推广新型建造方式
1.发挥公共建设项目示范作用
积极推动公共建设项目采用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工程建造标准,全面提升公共工程建造品质,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重点支持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和经验的建设单位以及具有设计、生产、施工等综合能力的大型骨干企业,参与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打造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以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南城CBD区建设等为试点区域,选择一批政府投资工程和部分社会投资项目,采用新型建造方式,培育一批在设计施工质量提升、智能施工管理、减少材料浪费、缩短行政审批、降低建设成本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优质工程。
2.加快推广绿色建造方式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造和运营管理,通过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安装、绿色一体化装修、绿色运营,推广绿色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在公共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鼓励更多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深入开展《东莞市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导则》应用评估研究。大力发展和使用绿色建材,鼓励建筑企业优先使用资源化利用工业和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的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的适用技术,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提升绿色施工水平。
3.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编制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指引,制定适合我市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构建与国家技术体系相衔接、适合本地特点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支持企业研究开发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技术、标准、工法。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以科研院所和设计院为载体,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服务中心。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一体化集成系统,促进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进行协同设计,提高设计方案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制定我市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制造的规格标准,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提高装配式施工水平,引导施工企业对装配施工、安全防护和质量检测技术进行研究,编制科学可行的施工作业标准书模板,提升施工流程的标准性和组织性。推进建筑全装修,新建住宅项目率先推行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配式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
4.加快推动智能建造
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智能建造快速发展,发挥重点项目以及大型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应用推广力度,拓宽各类技术的应用范围,探索集研发设计、数据训练、中试应用、科技金融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模式,研究制定我市智能建造的实施意见及评价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工程项目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加快推进BIM技术在公共建设项目中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项目提质增效。推动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鼓励中高级建设项目以“互联网+”为基础,推广智能建造中的传感器、物联网、动态监控等关键技术使用。
5.优化提升建造组织形式
支持我市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合作、兼并等调整升级组织形式,健全管理体系,增强竞争优势,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龙头企业。引导大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等企业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相关单位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拓展业务范围;支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强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建立全过程咨询平台,提升咨询企业全过程、一体化服务能力,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探索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全过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推动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五)构建建筑技术平台,提高产业创新能力
1.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建造新技术
支持企业开展建筑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项目转化推广,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进工程项目采用建造新技术。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形成专利、专有技术、标准规范、工法的技术优势。以科研院所为依托,推动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基础共性技术的应用。利用我市的制造业优势,推动建筑业与制造业协同的战略合作,突破一批建筑核心技术,形成东莞建筑技术优势。加快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梳理已经成熟应用的建造技术,定期成熟技术目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应用新型建造成熟技术,培育具有新型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2.建立建筑科技创新平台
积极招引高端人才及团队到我市建立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重点研发平台,加快关键适用技术应用。支持企业建立部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选择一批有技术积累、有人才优势、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鼓励多出技术成果,优先申报部级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鼓励总承包特级企业及年产值超50亿的一级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项目,形成自有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协同创新,培育和组建行业协同创新中心。支持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发挥技术创新和建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优势,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围绕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建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建设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
3.加强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重视专业人才队伍、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有效的育人、引人、留人机制。关心关爱企业家团队建设,壮大东莞建筑企业家力量,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家整体水平,培育和奖励一批有素质、爱东莞、能力强、业绩优的优秀企业家队伍,激励优秀企业家成长。加大建筑人才招引力度,深化校地合作,引进创新人才,把引进建筑业技术管理人才纳入我市鼓励科技人才引进政策的范围。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宽松的工作氛围,创造承接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建筑人才资源外溢到东莞的条件,吸引广州、深圳和内地建筑人才到东莞工作和落户。以提供比广州和深圳更优惠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补贴为前提,加大东莞发展和品牌宣传,引导东莞常住人口的建筑和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回莞就业。以东莞建设“技能人才”之都为导向,大力推进建筑技能人才建设。大力培养建筑工匠型高技能人才,打造立足东莞的高素质建筑技能人才队伍。加大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的财政投入,组织建筑产业现代化、智能建造技术集成应用、信息化管理等高端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新型建造方式的实践与经验积累,培训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的技术管理团队和高级技工,提升本地建筑业企业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六)提升东莞建造品质,创新质量安全体系
1.增强高品质建筑设计能力
提升建筑规划设计理念,聚焦东莞城市建造品质提升,着力培育一批精品建筑和品质设计优秀项目,打造与“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相匹配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的统筹引导,高定位、高标准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协调建筑与城市空间及公共活动关系。推动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城市设计衔接专篇,充分落实城市设计内容。鼓励设计企业以东莞城市建设品质提升为目标,融合岭南建筑特色,融入现代技术、材料、工艺,创立东莞建筑设计新模式、新风格,切实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推动重要或大型公共设施项目在前期策划阶段组建管理运营团队,引入高水平技术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创新建筑方案设计优选制度,结合建设项目特点,鼓励采取设计招标、设计竞赛和直接委托行业知名专家团队评选等方式优选项目设计方案。建立高水平城市建筑设计专家库,为我市高端标志性建筑项目提供设计技术咨询服务,推行设计竞赛和设计招标的“阳光评审”。吸引业绩优、水平高、信誉好的国内外知名建筑师、设计单位或团队,积极参与或与本地勘察设计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东莞的设计竞赛或设计方案招标。
2.完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
对标深圳等先进城市,对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订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图集,逐步建立国内一流水准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重点完善轨道交通、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BIM应用等领域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积极推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安全标准化、防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图集指引,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适度提高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强制性指标要求,逐步提高标准水平。支持企业积极参加行业标准、地方规范的制定,主编或参编国家、省级行业标准。
3.建立创建优质工程激励机制
鼓励企业争先创优,积极争创优质工程、标准化星级工地和科技示范工程,力争获得更多的部级和省级奖项。建立创优质优秀工程激励机制,制定创优质优秀工程表彰奖励办法,每年定期召开全市建设工作会议,对获得部级、省级奖项的工程项目进行表彰奖励。支持有经验的科研院所为企业工程项目申报优质、星级和科技示范工程提供咨询服务,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对获得优质优秀工程奖项的单位进行奖励。
4.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完善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强化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标准化工地管理体系和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溯机制。探索建立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主体失职追责和清出机制,构建施工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工程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建立以过程检查记分评价为主的动态监管机制。落实政府监督执法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和工程质量抽检,加强工程双随机抽查。进一步理清市与镇(街)、功能区与镇的监管职责,制定“阳光监管”制度,建立联动机制,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与建筑市场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和资质资格管理等有机联动。探索对企业的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完善危大工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动态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工地”质量安全监管技术开发应用,建设和优化东莞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进完善建筑机械设备服务和施工的技术安全服务标准体系,优化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管制度,提高我市建筑装备现场生产技术和安全水平。
5.深化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法人管安全、带队检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的予以追责。突出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治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建机一体化企业的监管,强化企业对设备的维保和日常检查责任。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大力度整顿检测市场不良行为。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完善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对工程检测全过程动态管控,规范检测行为,确保检测质量。
(七)壮大本地核心市场,积极拓展湾区空间
1.大力支持企业深耕本地市场
充分利用“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机遇,加大对我市“三心六片”组团联动发展的城市建设市场研究,分析我市构建高水平轨道交通建网络、打造国际空港中心、建设东莞大湾区优质生活圈,以及由此带来的交通、水利、市政、5G基站、轨道交通等新基建项目建设的市场需求,及时为企业提供本地建筑项目市场信息。引导本土企业加快适应本地重特大项目建设标准,支持本土企业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慧建筑融合发展,向市政、路桥、水利等领域拓展,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资质等级,适应重大项目招投标方式的变化,努力扩大本地市场份额。把深耕本地市场作为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基地和跳板,支持本地企业在公共建筑工程、科技含量高、建设难度高的中高端建筑领域占有更多市场份额,做出样板项目,为进入东莞以外的大湾区建筑市场提供示范工程。
2.提升本市建设市场供给标准
引导公共项目投资建设经营机构在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前提下,对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每年明确一定比例,并逐年增加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为培育东莞特级总承包企业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提供平台。鼓励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对咨询单位予以奖励。推动市城建局、市水投集团、东实公司和交投集团等政府投资机构在建设学校、医院、水务、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高速公路等重大公共设施的过程中,适应我市建筑产业发展的新要求,突破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提高建设项目的建造标准,整合创新项目立项条件,优化招投标程序和标准,提供招投标政策咨询服务,支撑“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价值追求和东莞建筑市场优化发展。
3.积极拓展大湾区市场空间
利用我市处于大湾区核心圈内、“三区”叠加,并处于香港-深圳-广州轴线的区位条件,鼓励企业培植以大湾区为核心的主力市场,以抱团竞争的形式,探索“投建营一体化”的东莞做法,形成智力、技术、资金、装备、管理、标准和劳动力等联动参与的市场竞争优势,拓展市场空间和业务范围,积极承接大湾区的省重点项目和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鼓励企业加强与央企、国企的合作与协作,通过项目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投标大中型项目,实现“靠大联强”拓展市场。借力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深港科技合作区的建设契机,主动对接深圳建筑产业链条、技术标准和建造方式,跟踪深圳,对标国际一流,建立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的发展模式,鼓励嵌入深圳建筑产业链条中的施工、专业装修装饰、设计、建材等环节,在工程建造中不断学习建造技术,提升质量安全和品牌竞争优势。
4.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外部市场
高点谋划,提前布局,加快建筑“走出去”步伐,力争开拓境外建筑市场形成突破。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筑市场的研究,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市场和法律信息,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组织推介对接活动,为企业海外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风险防控和服务,为我市企业赴省外、境外承接工程业务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引导企业通过合作资金、技术、产品、人才等,与大型央企、国企建立战略联盟,以“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全链条参与海外项目。鼓励企业开展省外、境外市场条件研究,围绕主业选择和拓宽市场,形成市场适应性强、专业覆盖宽、技术水平高的专业化市场开拓和工程承接体系,积极走出去布局新市场,设立新机构,承揽新业务。
(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梳理可下放事项,推动“数字住建”建设,深入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事项要件,压缩政府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能。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集成服务模式,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推行审批事项一窗办理,推动全程网上无纸化、一网通办。
2.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推动工程总承包实施和完善。加快推进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研究探索电子化监督,实行招标人首要责任制,试行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加大择优力度,落实招标人权责对等。倡导招标人适度择优,加大公平竞争力度。创新改革设计招标制度,鼓励国内外优秀设计企业团队与本地设计企业联合,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项目。
3.完善管理信息平台
利用平台对全市建设项目开展监督登记、联合验收、施工图抽查、质量安全监督等事中事后监管过程,实施远程动态监控与监测预警。推进BIM的工程建设项目智慧审批平台、“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智慧建造、智能监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整合优化升级,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
4.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完善工程计价依据机制,优化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编制和动态管理。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平台,统一信息标准和规则,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市场价格信息。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按照现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探索根据合同造价实施差异化监管,为建筑品质提升提供物质基础。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探索工程造价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途径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
5.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动态化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和科学化信用评价体系,与国家和省建筑市场信用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实现数据共享,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评价信息在市场准入中的作用,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企业承接业务和差异化监管等方面的运用,加大企业纳税、评优、科技进步等加分比重。依法完善建筑业质量和安全管理执法标准和措施,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和公开不良行为信息,筑牢建筑质量和安全的防线。探索建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与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快速处理制度。
6.强化行业协会发展和自律
加强对建筑行业组织的指导,鼓励行业协会承担相应的行业管理职能,提高行业协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发挥协会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市场参考价和最低保障价,制定禁止通过恶意降价进行竞争的自律公约,**恶意低价、不合理低价竞争行为,探讨差异化行业监督和行政监管,维护行业发展利益。支持行业组织研究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下的行业管理模式和技术,鼓励行业组织开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技术开发、专业研讨会和技术培训活动。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功能,支持行业组织对发生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假冒伪劣建材设备、不合法的转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或者其它社会影响恶劣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通报和纠正行动;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行业组织合作,打击恶意竞争等不良的从业行业。鼓励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引导市场合理竞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将建筑业作为未来支柱产业进行培育。加强建筑产业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建立完善指导建筑业发展的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设立由相关部门分工落实的建筑业发展协调机构。完善规划衔接机制,分解建筑产业发展质量、规模与效益目标,压实主体任务和责任。
探索设立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建筑业、电子信息、建材制造、金融服务业等企业和行业组织以及科技部门参加的东莞建筑产业发展联盟,推动建筑新业态的形成发展和建筑产业与科技、金融业的融合发展。
加强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等中高端环节企业招引的领导;积极组织在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内主要建筑市场开展推介活动,让更多地方的政府部门以及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熟悉、了解、信任东莞建筑企业,增进沟通交流,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平台和服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
完善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政策制定与规划实施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有效的政策预期和导向。
着重围绕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领域,出台建筑产业建链强链补链政策,以及建筑企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市场培育、人才支撑、融资上市等支持政策,为规划实施提供支撑。
设立东莞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提供支持。推动持续开展“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技术服务企业的量化评价。
以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为主导,加大公共设施投资项目的信息化、工业化的成本投入,提高我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补贴标准。推动工业和科技部门加大对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研发的支持,把“东莞建造”技术创新项目纳入东莞重大科技项目,出台鼓励建筑业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术中心,以及优先发展建筑智能化技术,建筑业和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形成新业态的政策;推动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引进建筑业高端人才和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政策。
整合优化市内市政、交通、水利、片区开发、城市综合体以及公共领域项目和工程的供给市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优化调整资信、业绩、报价等发包条件和评分标准,用好优质企业名录,鼓励在同等条件下,建设单位优先选取本市优质企业作为承接任务单位,支持我市优质建筑企业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承接项目。探索建立小额工程预选库、联合体投标企业库。
创新和完善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管体系,引进智能化管理技术,建设覆盖全市工程项目的全天候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优化质量监管体系,提高东莞建造质量水平。
各区镇、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吃透省、市对建筑业的支持扶持政策,认真落实,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三)纳入绩效考核
围绕加快我市建筑业在上规模的同时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建筑业全产业链的目标导向,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任务实施的分部门分级考核制度,把考核指标纳入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工作计划范文6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企业主体能动,政府积极推动”的总体思路,引导和推动千家工业企业大力实施创新升级计划,更好地引领和带动全市工业企业在研发体系、产品技术、管理方式、品牌创建、标准质量、人才队伍、投融资、信息化、制造模式、体制机制等方面全面创新,加速升级,做优做强,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新机制,实现全市工业由大变强的新跃升,为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全面提升“三个”建设水平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通过实施千企创新升级行动计划,育成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000家。具体目标如下:
1、创新投入稳步增长。到2015年,千家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8%以上,其中,有400家在3%以上;技术改造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6%以上,其中,有200家在10%以上;职工教育投入占销售的比重达到0.5%以上,其中,有200家在1%以上。
2、创新体系加快完善。到2015年,千家企业全部制定科技创新规划;全部建成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其中省级320个以上,部级26个以上,分别占全市90%以上和100%;累计建立产学研紧密型联合体或校企联盟1000个以上,占全市80%以上。
3、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千家企业当年专利申请3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00件以上;当年专利授权15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00件以上;累计创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0家以上。“十二五”期间,累计新增省以上高新技术产品1600件以上,占全市80%以上。
4、创新成效日益显现。“十二五”期间,千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幅25%以上,其中,有300家在27%以上;利税总额年均增幅26%以上,其中,有300家在27%以上。到2015年,新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0%以上,其中,有300家企业在25%以上;产值过百亿企业达到16家以上,过50亿企业36家以上,过10亿元企业125家以上,分别占全市100%、90%以上和85%以上。
5、品牌质量加速提升。到2015年,千家企业全部拥有注册商标、市级以上品牌,拥有省级品牌560个(件)以上,部级品牌55个(件)以上,分别占全市85%以上和100%;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产品产值比重达到55%以上;累计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1000个以上;累计建成全国专业技术标准化组织30家以上,累计制定行业以上标准50个以上,均占全市100%。
6、两化融合持续深化。到2015年,千家企业信息化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应用,其中,建成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0家以上、试点企业100家以上;实现成套设备和传统产业整机产品信息化率分别在50%以上;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在90%以上;创新营销模式展开电子商务的比例在65%以上。
7、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到2015年,累计分别创成管理创新优秀企业和示范企业、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35家、500家、6家以上,分别占全市100%、90%以上和100%。
8、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到2015年,千家企业从事科技活动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有400家在20%以上。“十二五”期间,千家企业累计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名、优秀博士人才250名,均占全市50%以上。
三、重点任务
1、着力推进企业加快健全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加强对创新发展的战略谋划,引导企业制定科技创新短、中、长期相衔接的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和途径。围绕重大产品研发、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增强,按照“机构健全、队伍合理、设备精良、制度完善、项目前沿、成果丰富”要求,推动企业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等的建设,并不断进行升级;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方式,推动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孵化器”、实验室和科技实体,建立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采取“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科研资源富集地或外海建立研发机构,大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2、着力推进企业不断加大技术改造与创新投入。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投入主体意识,每年的研发经费支出增幅要高于生产增幅,确保研发投入力度适应企业持续发展、转型升级需要。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围绕创新能力建设、技术装备升级、节能降耗减排、提速增效提质、产业链延伸和企业信息化等重点实施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企业的研发设施、工艺装备和企业管理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企业运行质态,实现可持续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股权融资、租赁融资、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实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
3、着力推进企业加速产品技术创新升级。鼓励和促进企业努力向产业链、产品链、技术链和价值链高端攀升。引导企业不断研发新产品,形成“生产一代、试制一代、预研一代”良性循环。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自主攻关和联合攻关,着力攻克技术瓶颈,形成核心技术。促进企业积极引进最新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大力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产品升级换代、培育新的增长点。鼓励企业加强先进设计技术、工艺技术、材料技术、装备技术的研究应用,促进产品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应用知识产权,努力创造知识产权,积极保护知识产权,在产品、技术和外观设计等方面形成知识产权比较优势。
4、着力推进企业切实加强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全面增强企业商标注册、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打造自主品牌,积极创建部级乃至国际级品牌。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标准化机构建设,努力掌握行业技术的话语权。引导企业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5S管理、六西格玛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等活动,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储运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
5、着力推进企业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的协同应用和集成创新,围绕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新型业态培育、技术改造等七个环节,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加快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五化联动”;在供应链管理、生产过程工艺优化、产品设备监控管理、环保监测及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领域应用推广物联网技术,打造一批“智慧企业”。鼓励企业把内部的信息技术服务部门剥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促进生产性信息服务业发展。
6、着力推进企业大力提升绿色制造水平。以电力、化工、冶金、纺织、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推动高耗能企业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强化能源计量、统计、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加强锅炉(窑炉)、电机系统、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和产业生态链技术,依法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落后产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清洁生产型企业。
7、着力推进企业进一步增强人才核心竞争力。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不断增加人才数量,提高人才质量,实现“两量并举”。鼓励和帮助企业积极面向海内外招揽人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学历人才比重,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博士人才,优化提升人才结构。引导企业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着力培养高级技术才人、高级管理人才、高级营销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具有国际化开拓能力的人才,促进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进一步营造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的新环境,建立健全竞争性的报酬体系,推行股权、期权激励,给人才提供足够的用武之地,增强人才归宿感和责任感。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深入开展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家。
8、着力推进企业高度重视和加强自身软实力建设。以推进企业现代化、国际化为切入点,以增强企业软实力为目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弘企业创新文化,倡导以创新为荣的价值导向,营造敢冒风险、尊重创造、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完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构建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守法经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社会责任。
四、保障措施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企业创新。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扶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对创新升级企业的扶持力度,认真研究政策资金投入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创新投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健全投融资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创新升级企业倾斜,特别是在土地、电力、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和行政审批、规费征收上给予优先优惠。
2、积极培育示范典型,引领企业创新。整合创新型企业和千企升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千企创新升级评价管理办法,开展千企创新升级示范试点,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品牌创建、两化融合、节能减排、绿色制造等领域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3、精心打造载体平台,集聚企业创新。加快建设“9+1”创新载体和“一核五园多点”的软件服务业综合体,着力加强技术研发、产品检测、工业设计、成果孵化、人才交流、技术交易、投融资、评估咨询、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外包等公共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园区创新创业服务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功能,形成集聚效应,加速企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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