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1
关键词: 股权激励 海普瑞 佳隆股份
现代企业一大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完备条件下,企业经营者很可能不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经营,而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企业价值也可能因此受损。而股权激励就是为了解决因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造成的问题。[1]股权激励最普遍的一种解释就是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一般在股价下跌趋势下,股权激励方案制定的目标利润较难实现,股权激励方案中所给与企业高管的行权价低于股价,高管就不会行权,一旦行权高管就亏损,这样公司高管就不会受到激励,公司的股权计划很容易夭折,此时,公司撤销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稳健的做法。但是,海普瑞和佳隆股份则反其道而行,继续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海普瑞和佳隆股份继续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初衷究竟是什么?下面就对比分析两家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
一、海普瑞公司股权激励
海普瑞2月10日晚间新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但因业绩连续四个季度下滑,海普瑞成为去年A股十大熊股之一。截止到2012年2月18日海普瑞股票价格26.72元已远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29.79元,未来如何提升业绩和股价成为股权激励能否行权的重大阻力。海普瑞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年利润分别约为:1.97亿、9.6亿、14.17亿,年度利润增幅迅速,然而海普瑞公司2011年12月20日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以2011年年净利润为基数,以以后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作为股权激励绩效考核目标,这可能会导致公司到期股票期权行权价高于公司股票价格,从而使股权激励计划失效,而且当今股市处在股价下跌大背景下,在这种情形下,会导致公司高管对公司未来预期较低,担心今后的业绩风险,从自身发展考虑而选择离职以寻求更好的发展空间,这将会间接给予公司不利影响,往往会伴随着诸如业绩下滑、人员动荡、治理混乱等诸多负面影响,会进一步使公司股价下跌。这将成为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一大阻力。
二、海普瑞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公司未来预测
海普瑞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⑴2011年12月20日,海普瑞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海普瑞公司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为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向已确定的82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10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的股票数量为120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80020万股的1.5%。⑵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29.79元。⑶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本激励计划授权日起的四年期间,其中,行权限制期一年,行权有效期三年。⑷行权条件:①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合格;②第一个行权期以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1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第二个行权期以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第三个行权期以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⑸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四年,自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计算。获授的激励对象,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可在下述三个行权期内申请行权:
资料来源: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11年12月20日
对公司未来预测:由于之前三年海普瑞公司业绩增长幅度大,因此这次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以2011年年净利为基数作为股权激励考核目标,海普瑞未来业绩增长能否达到股权激励业绩指标要求还未可知,但公司股票价格目前跌破行权价格成为市场关注热点。海普瑞截止至2012年2月18日26.72元,远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29.79元,已经折价10.31%。数据显示,海普瑞2011年股价累计跌82.25%,成为A股十大熊股之一。股价以148元发行价计算,累计跌幅为81.95%。,因此海普瑞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前景不容乐观,海普瑞股权激励计划基数高,这是一种类似反“压紧弹簧”做法,这种做法会阻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前进脚步,若公司措施不得当,可能会引起股权激励的反效果;另一种现象可能是直接进行“会计造假”,在会计账簿上使公司经营业绩“达到”原本没有实现的业绩标准,从而获得并兑现数额巨大的股票股权,无论哪种情况发生,都是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伤害。
三、佳隆股份公司股权激励
在当今股市股价下跌大背景下,佳隆股份公司也是为数不多几个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之一,下面对佳隆股份股权激励计划和海普瑞股权激励计划对比分析两个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同以及对佳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前景预期。
佳隆股份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⑴佳隆股份于2011年12月21日公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的1.34%,首次授予225.5万股,预留24.5万股。授予价格为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10.26元的50%,即5.13元/股。于17日了股权激励草案修订搞,修订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在授予股票总数、授予价格等方面均无变化,在授予对象上增加了公司财务总监周宏,涉及股票数量为10万股,原授予给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173.5万股调减为163.5万股。⑵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⑶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12个月为锁定期;⑷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资料来源: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2011年12月20日
对比海普瑞股权激励计划可知:海普瑞和佳隆股份均在股价下跌大背景下实行股权激励,这种股权激励做法将经营者报酬与公司长期利益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资产所有者利益高度一致性,并使二者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有效地发挥了股权的激励作用,然而股权激励模式推行效果很大程度上依赖股市的变化,企业股价的高低很多时候取决于宏观经济状况的好坏,在我国这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情况下,宏观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有着较大的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公司股价变动。此外,佳隆股份公司所设置行权价较低,股权激励计划门槛较低,这或许会起到和海普瑞股权激励计划相反效果,佳隆股份股权激励计划在未来逐步实现的过程中将至少会在一下两个方面对公司股价起到积极作用:一是提高了投资者对于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二是影响公司实际业绩;在实行股权激励初期,股权激励计划强化了投资者对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对股价的积极影响较大,佳隆股份股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较低,这会进一步刺激激励对象积极性,如果公司业绩考核合格,那么激励对象将会获得较多的利润,但是,一旦业绩考核合格,激励对象行权,会增加一笔巨大的经营费用,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巨大影响,这样也会间接影响企业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四、从两家公司的做法中我们得到如下借鉴和启示
海普瑞和佳隆股份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方式有所不同,海普瑞所制定的股票行权价较高,而佳隆股份公司所制定的股票行权价较低,两种不同种类的股权激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所遭遇阻力和公司高管对未来的预期均不同,通过对比分析海普瑞和佳隆股份股权激励计划,得出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制定目标过高,公司股票行权价过高就会导致股权激励计划失效,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置门槛低,行权价格过低则会使公司目标容易实现,公司则会增加大批费用,从而影响公司净利润总额,违背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因此,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政策必须根据自身实际现状制定适合自己的股权激励政策而不能随泼逐流,在制定公司股票行权价之前,公司应科学制定全面预算,全面预算是整个绩效管理的基础和依据,而实行股权激励政策必须制定好严格的全面预算,在全面分析公司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公司股票行权价,不应过高或过低。
参考文献: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2
关键词: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 金发科技
一、引言
上市公司利用会计估计,盈余管理来操纵公司的业绩表现已经被大众所熟知,特别是在中国这个新兴的资本市场。2011年12月,重庆啤酒就因为信息操纵行为,被流通股股东告上***,见诸报端。无疑,这种信息操纵行为的危害是巨大的。它严重得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使很多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失去信息。
现在,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消除问题的方式被广泛采用。但是,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也导致了很多的寻租行为。管理层相较于外部的投资者具有信息优势,同时又拥有信息披露的决策权,因此管理层通过操纵信息披露的方式使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而当管理层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其薪酬很大部分来源于股权激励计划,那么就有足够的动机通过操纵信息披露的方式使自己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
过去已经有很多的学者对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效进行深入探讨。但是,对在股权激励计划背景下,信息披露行为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引起学术界和监管机构足够的重视。本文以金发科技为案例,对其在股权激励授权阶段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专门研究,以期对后续研究有所贡献。
二、相关文献及政策法规回顾
(一)管理层策略性信息披露文献回顾
上市公司高管策略性信息披露一直是财务会计学研究的最主要领域之一。 最近的研究发现管理者在各种公司事件前后采用自愿性信息披露来达到机会主义目的的线索。这些事件包括IPO、增发、股票回购等。Teoh等(1998a, b)发现管理者通过向上盈余管理来提高IPO和 SEO的发行价格,他们发现在IPO和SEO前公司有异常高的可操控应计,而在 IPO和 SEO后公司股价有长期负异常收益。 Brockman等(2008)研究公司股票回购前后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发现管理者在回购前1个月增加了坏消息披露的频率和强度,而在回购后 1 个月内增加了好消息披露的频率和强度。 他们也发现管理者在回购前做出具有向下误差的盈余预测。此外,他们还发现管理者在回购前改变信息流的倾向随着管理者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强。 这些研究都说明管理者通过策略性信息披露来帮助公司以较有利的股价条件完成某些公司事件,管理者从中获利。
(二)在激励计划下的信息披露行为文献回顾
公司通过使用股权激励来实现对员工的长期激励,这会使得公司高管因为想获得高额的激励而做出一些行为。比如说,高管会对公司进行盈余管理,而且在大部分研究中证明这种盈余管理行为和股权激励的强度呈线性相关关系。
马会起(2010)对股权激励制度下经营者利用盈余管理进行股价操纵的动机与条件进行了探讨,研究发现,我国实施经营者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其当前的应计利润对当前的股票价格的影响程度大于当前的现金净流量。这也就鼓励公司经营者通过盈余管理进行操纵股价以达到获得更多股权收益的目的。 苏冬蔚、林大庞 (2010)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独特的制度变化, 从盈余管理的角度对股权激励的公司治理效应进行研究并发现:股权分置改革后尚未提出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其 CEO 股权和期权占总薪酬比率与盈余管理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提出或通过激励预案的公司,其CEO 股权和期权报酬与盈余管理的负相关关系大幅减弱并不再统计显著,盈余管理加大了CEO 行权的概率,而且CEO 行权后公司业绩大幅下降。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法规
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法律法规有做出强制性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也规定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践,在股权激励计划授权阶段包括以下过程:草案公告日,预案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授权日。根据法律法规,草案公告日是股权激励计划非常重要的时间点。
三、案例分析
(一)案例选取——公司情况简介
金发科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43)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主营高性能改性塑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上市公司。金发科技自2006年以后,曾先后两次于2006年和2010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在2009年4月,金发科技高管因在股权激励行权后违规减持股票被***调查。
(二)金发科技在股权激励计划授权阶段的信息披露行为
金发科技在2006年5月23日公布其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在草案中其确定的行权价格为13.15元,依据为股权激励草案公告之前30个交易日内的平均收盘价。
在草案公告日前后,金发科技披露的信息如下表所示。从下表一中可以看到,在草案公告日前,金发科技公告了其对外进行担保的情况,这个消息在一定程度是属于利空的消息。而在草案公告日后,金发科技公告了其利润分配计划及业绩预增公告,这两个公告属于利好的消息。在业绩预增公告中,对不在第一季度不公布业绩预增公告进行解释,其解释的理由为“由于公司大宗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没有在第一季度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增”。这样解释明显牵强。如果在第一度进行业绩预增,则在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就会存在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因此可能推高管理层能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获得的行权价格。因此,在股权激励计划的过程中,金发科技管理层有着在草案公告日前提前披露的利空的消息(对外担保公告),延迟或取消披露利好额消息(第一季度的业绩预增公告)的嫌疑,通过这种方式使股价走低。在草案公告日后,金发科技集中披露利好的消息(利润分配计划公告,及业绩预增公告),避免利好消息对行权价格的影响。
表一 金发科技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授权阶段的信息披露情况
下图一反映了在草案公告日前后30个交易日(以草案公告日为0点),金发科技的异常收益率(AR)及累计异常收益率(CAR)的波动情况(异常收益率衡量的标准为沪深300指数)。从图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在草案公共日-3之前,金发科技的CAR整体呈现一个波动下降的趋势。而在这之后,金发科技的CAR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由于在草案公告日前的30个交易日内,其股价有着向下波动的趋势,因此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收益的管理层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一个较低的行权价格。在可以行权之后,有利于管理层获得更大的收益。结合上文关于信息披露行为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金发科技通过这种策略性的信息披露行为,影响股价的波动,获得了额外的收益。
图一 金发科技在草案公告日前后的异常收益率与累计异常收益率波动
另外,在2010年9月28日,金发科技推出了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在此次草案公告日前后,金发科技的信息披露公告如下:
表二 金发科技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授权阶段的信息披露情况
从上表二中我们可以看到,金发科技在其股权激励草案公告后就公布了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对比半年度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本文发现2010年1-6月,金发科技的净利润为1.23亿,去年同期1.32亿。而到了第三季度的时候,金发科技1-9月份的净利润为4.14亿,去年同期为2.18亿。在第三季度,金发科技的利润出现了不可思议的增长,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其管理层存在信息操纵行为:先是在草案公告日前的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净利润下降的信息,影响股价向下波动;而在草案公告日后,披露企业真实存在的利润信息。因此出现了一个在第三季度净利润大幅上升的现象。通过这种策略性信息披露的方式,金发科技管理层期望获得一个比较有利的行权价格。
四、结论
从以上的案例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金发科技管理层存在在草案公告日前通过披露对公司不利的信息,以达到向下操纵股价的嫌疑。而在草案公告日后,金发科技会披露受到压抑的有利信息。即金发科技管理层为了获得有利的行权价格,在草案公告日前可能存在提前披露对公司不利的信息,而延迟披露对公司不利信息的行为。
金发科技的这种行为无疑会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而现阶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很多,为了获得一个较为有利的行权价格,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可能会采取这种策略式的信息披露行为。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监管机构应加强相关方面的立法监管,如对股权激励计划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实施惩罚性措施。另外也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以约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参考文献:
[1]Teoh,S.,Welch, I.,Wong, T., 1998b.Earnings management and the subsequent market performance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J].Journal of Finance,53,1935-1974
[2]Brockman,P.,et al.,Voluntary disclosures and the exercise of CEO stock options,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2009)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3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途径,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已势在必行。
一、股权激励概述
所谓股权激励是指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方式。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股权激励的本质是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与制度安排,它是企业基于未来可持续性成长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人力资源举措,在实际操作中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持续激励企业高管团队为股东创造更高业绩,二是激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人才,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要始终围绕这两个基本目的而展开,这就需要在方案设计和实施中充分了解经营团队及核心人才的内在需求结构、激励现状与问题,与股东及董事会成员充分沟通,双方就股权激励的对象、标准、条件、激励水平达成共识,方案的设计既要反映公司核心价值观及人力资源战略的价值取向,又要反映激励对象的内在激励诉求。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分为股东转让股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另外,还有一种以虚拟股票为标准的股权激励方式,称为股票增值权。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上市公司是股价透明、交易市场活跃,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具有股价不易认定,转让受限等特定,使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照搬上市公司的规定来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必须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因企制宜,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我司现状分析
我公司现有注册资本800万元,股东为林德方、程红、林德音,出资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从上述股权结构上看,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德方合计持股%,截止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元,负债总额
元,所有者权益
元,按股份公司的折股比例计算,将公司全部净资产折算为
万股,每股股价为
元。
公司成立至今,经历了中高层频繁流动到相对稳定的阶段,现阶段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暴露企业存在一股独大、员工打工心态严重,公司治理停留在典型民营企业人治特征的弊端,如何激励和留住能将个人使命与公司使命紧密结合,通过实现公司愿景来达成个人愿景的公司高层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紧通过加薪等办法要留住核心人才有时也力不从心,适时实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除可激励员工外,也可改善公司股权结构,现阶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
三、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
公司在近几年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引进了大量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资、奖金收入分配体系。为了适应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构建和巩固企业的核心团队,需要重新界定和确认企业的产权关系,本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分配企业目前的财富,而是为了使公司创业者和核心骨干人员共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的包容性,使企业的核心团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出力,更具凝聚力和更具效率。为此设计了一套实股+岗位分红+业绩股份期权的多层次长期激励计划。
(一)第一层次:现金出资持股计划
大量实践表明,要实施股权激励,如果全部是由老板来买单,对激励对象而言,只是额外增加了一块收入而已,即使得到了实在的股权,时间久了也会产生股东疲劳症,本方案现金持股计划是由高管层盒管理、技术骨干自愿现金出资持股。因为实实在在掏了钱,所以更容易与企业结成共同体,当然,让高管和骨干掏钱,可能怨言很大,所以为了鼓励激励对象掏钱,可以采取给出资者配股或价格优惠等措施。
1、现金出资持股股份来源:
包括向激励对象增资扩股、老股东转让股份等方式。
(1)、向激励增资扩股。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来增加资本金,但在我公司也存在需要股东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需要解决股权频繁变动与有限责仟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法律障碍。还有由于公司股本溢价为1:3.36,出资者实际出资与进入注册资本的股权“缩水”问题,激励对象感情上难于接受。当然解决这些问题也是有办法的,将在后面分别阐述。
(2)、实际控制人赠与配送
根据我公司实际,由于前面述及的股本溢价问题,为了调动激励对象现金出资的积极性,实际控制人应当对现金出资者给子一定的股权配送,可以按照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按100%至5%的配送比例对现金出资者配送股份。如国内知名企业家柳传志、任正非、马云、牛根生等,他们都有“散财以聚才”的理念,其中华为的任正非通过转让或配送方式,主动将自己的股份稀释到零点几.没有胆识是很难做到的,当然这些企业家个人魅力很强、很自信、很霸气、很强势、多少也带点专制性,因此不怕把股权让出去以后失去控制权,如果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民营企业家出让股权很容易引起企业的混乱,这也是很多企业有过先例的。
(3)、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
如果公司不想增资扩股,叫采用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方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出资对象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优惠比例。通过转让过程完成买股与配送的过程。
2、激励对象出资的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出资的来源主要通过如下几种方式获得:
(1)完全由激励对象自筹现金解决;
(2)从支付给激励对象的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以认购股份。
(3)从公司公益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专项资金,无息贷给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然后从激励对象的薪金中定期扣还。
第一种方式则由激励对象州自筹资金购买,后2种方式实际上都属于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如完全采用第1种方式,则在激励对象自有资金不足时将无法认股,后果可能是激励者因无资金认股而放弃股份.激励效果大打折扣。为保证激励对象有充足的资金认购股份.可考虑几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规定用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认购股份的上限,剩余的部分必须用自有资金认购。
3、激励范围、激励力度
理论上说,现余出资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适用于全体员工,差别只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目的是体现股权激励方案公平公正性,让每一位愿意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员丁广泛参与进来。体现了公司包容性和一种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但在实践中,因为要考虑确保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地位,以及股权管理成本,参与持股计划人数不宜过多,控制在不超过20人较为适宜。
4、出资股份的权利
现金出资者本应当具有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但由于股东会人数过多导致股东会成本增加并降低决策效率,小股东应实行股权或委托制,确定五至十名核心持股成员,其他缴纳现金股份的成员,必须委托这些人行使法律上的股东权利。
5、股份的变更
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职务变更等情况的,已经认购的股份可继续保留,可继承、可转让。但配送的股份未达到行权的条件的,由实际控制人无条件收回
综上所述,现金出资持股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是整个方案的核心.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要激励对象的抵触情绪大,由于大多数人过去在国营企业工作,国营企业用的最多的方案就是现金入股,由于效益不佳,常常无红可分,实质上变成了企业变相筹资掏空员工的钱袋的手段,因此,要让激励对象实实在在看到现金入股的好处,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是推行这个方案的关键。二是激励成本较高,由于实现利润后要年年分红,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大,同时实际控制人分红所得缴纳个税税负重;
(二)第二层次:岗位分红股
岗位分红股是对特定的岗位员工,授予一定数量的股份,使得该管理人员在这一岗位上任职期间可以享受该股份的分红权。
岗位股的特点是不需要购买,人在特定岗位时拥有,离开该岗位自动失去,由继任者享有。
此方案股权来源,全部由实际控制人提供。实质上就是大股东为完成业绩目标的高管让渡分红权.由于在第一层次的现金持股计划中,缴纳现金入股的激励对象,实际控制人已根据其岗位、职务级别、贡献大小进行了无偿配送,故此方案适用于未参加现金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岗位股实际设置时,要考虑与配送金额的匹配,以及与年薪制的补充。
(三)第三层次:经营业绩股
经营业绩股是指对高管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并为公司服务一定年限后,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该方案的优点是:能够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努力完成业绩目标,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激励对象获得奖励的前提是实现一定的业绩目标并持续服务于公司,并且收入是在将来逐步兑现。实施该方案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问题:
1、经营业绩股份来源:①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增资:②由提取的奖励基金中从实际控制人处回购公司股份。
2、激励范围、激励力度
经营业绩股份的激励范围通常为有业绩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通常公司对高管分配为年薪制,但年薪制必须与一定的经营目标挂钩,在超额完成经营目标的前提下,做为年薪制的一种补充分配方式,可以延缓公司现金分配不足,也可以通过此方案,逐步提高高管层的持股比例,稳定高管队伍。
3、业绩目标的设定
业绩目标是约束激励对象的重要条件.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公司可以选择总产量、总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绝对数指标为业绩目标,也可选择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等相对盈利指标为业绩目标,还可以以绝对盈利指标和相对盈利指标结合为业绩目标。对超额完成业绩目标的,除兑现基本年薪外,超额部分可在绩效考核办法中规定给予业绩股份的奖励。
4、经营业绩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获得的经营业绩股份,享有分红权。为了避免高管的短期行为,必须规定所有权保留期,在期满后,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公司按持股份额发放股份登记证书。
总之,经营业绩股目的是为了激励高管完成经营目标,经营业绩股份兑现得越多,股东的回报越高,此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为获得经营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要求公司有健全的审计监督体制;二是由于奖励的是股权,被激励者在公司实现利润后可年年分红,使这个方案的激励成本比年薪分配方式高。
三、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中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激励对象范围和人数问题
如前所述,股权激励的重点对象是公司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但根据我公司的实际,一是成立时间不长,有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公司时间短,二是部分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对他们实施股权激励效果并不明显,加之实施后股权不能过与分散。因此我认为,我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重点对象范围应界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
1、在公司担任中高层管理人员者(含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
2、由董事会确定的未担任中层的核心骨干、技术人员
;
3、方案实施时已连续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
4、方案实施时年龄限制为男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者;
5、参与股权激励总人数不超过20人。
(二)管理机构的问题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大量股权管理的工作,涉及人力资源、薪酬分配、业绩目标制定、考核等大量日常工作,建议设立专门股权管理机构,来实施股权管理日常工作。
(三)具体实施细节问题
1、为了增加对股权激励对象的约束,实际控制人配送的股权由实际控制人与激励对象签订《公司股权期权协议书》,规定配送的股份只有分红权,必须在服务一定年限或完成一定工作业绩后,可正式办理行权手续,在行权前仍由实际控制人保留所有权:
2、为出资者或拥有股权者发放《股权登记证书》,鼓励建立内部股权交易市场,为股权转让者办理变更登记等提供方便。
四、综述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4
【关键词】 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一、股权激励概述
股权激励的理论依据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和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股东为达到所持股权价值的最大化,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实行的股权激励。即以股票作为手段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代表股东与以经营者为首的激励对象签订协议,当激励对象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或因为业绩增长、公司股价有一定程度上涨,公司以一定优惠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或授予其一定价格在有效期内购买公司股票,从而使其获得一定利益,促进激励对象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努力。
原公司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再加上***对发行股份要求比较严格,因此,中国一直缺乏实行股权激励的法律、政策环境。2005年以来,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推出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并且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情况下可以收购公司股份,这为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提供了政策、法律环境。截止2008年底,30余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获批。
二、股权激励方式分类
如果从股票的来源区分,股权激励方案可分为股东转让股票和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定向发行股票又分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另外,还有一种以虚拟股票为标准的股权激励方式,称为股票增值权。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截止2008年底,根据统计的32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实施股东转让股票的有7家,如中信证券等;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有6家,如万科等;实施股票期权的有15家,如伊利股份等;实施复合型的有4家,如永新股份等。复合是指限制性股票和期权相结合、股票增值权和期权相结合、股东转让股票和期权相结合。
因股东转让股票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是在2005―2006年与股权分置改革一起进行,目前大多数公司已不采用。本文则主要介绍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
1、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如按股票来源细分,即提供给激励对象的股票是通过计提奖励基金从二级市场回购,或是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又可分为:计提奖励基金回购型、授予新股型(定向发行)。
(1)计提奖励基金回购型限制性股票。公司业绩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奖励基金提取条件后,公司提取奖励基金,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购买股票,再等到符合股票授予的条件时(如业绩或股价),公司将回购的股票无偿赠予激励对象。
(2)授予新股的限制性股票。当公司业绩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条件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前提是,激励对象按照一定的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时,该价格一般比确定价格的市价要低。
2、股票期权。如按是否提取部分奖励基金为行权提供资金,可分为不计提奖励基金的股票期权和计提奖励基金的股票期权。在15家实施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中,只有七匹狼以净利润增加额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基金,作为行权资金的来源之一。
(1)标准股票期权。标准的股票期权,即当业绩条件满足时,允许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期间内(可行权期间)以计划确定的价格(行权日)购买公司股票。如果股价高涨,激励对象将获得巨大利益;同时对公司而言,激励对象行权也是一种定向增发,为公司筹得一定数量的资金。
(2)提取奖励基金的股票期权。标准的股票期权行权时,激励对象一般都自筹资金认购股份,但是七匹狼却提取奖励基金,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时的资金来源之一。七匹狼2006年10月25日向激励对象授权700万份股票期权,在前三年(2006―2008年)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0%的情况下,根据净利润增长率,提取奖励基金。激励基金提取额=当年净利润*(当年净利润-10%)*1/9,上限为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激励基金在年报决议公告后60日内发放至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目的仅用于行权,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3、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结合。当符合业绩条件时,永新股份以净利润增加额为基础、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基金。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主要用于奖励突出贡献的员工,如十佳员工等,同时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授予400万份期权,在条件满足时,可以分期行权。
三、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条款
1、激励对象。(1)确定依据。一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实际执行情况。已经实施的公司,激励对象一般为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也由公司仅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为激励对象。有些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给将来引进的关键岗位人员。
***在2008年3月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中规定,为发挥上市公司监事的监督作用、确保独立性,其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在2008年9月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中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外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在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中逐一分析其与上市公司业务或业绩的关联程度,说明其作为激励对象的合理性。
2、标的股票来源、数量。(1)标的股票来源。用于股权激励的标的股票来源有二种:计提奖励基金回购、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可以采用以上方式,但是如果仅是通过计提奖励基金回购股票的形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在董事会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时,只能确定计提奖励基金的比例,不能确定股票数量,因为股价是波动的;股票期权只能采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但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可以确定数量。
图2 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本比例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对数量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激励基金计提比例。计提激励基金型限制性股票(万科A、永新股份、华菱钢铁)以及计提奖励基金的股票期权(七匹狼),都需要计提奖励基金(见表1)。
3、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股权激励的行权/授予价格对其具有重要意义,既能决定激励对象的激励额度,也是监管层各方关注的重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授予的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标的股票的平均收盘价。因此,在已经实施的公司中,股票期权方案的授权价都不低于股权激励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收盘价与前30个交易日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有些公司还高于价格较高者8%或5%,如金发科技、中捷股份等。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并没有对限制性股票授予进行规定,因此,实行该方案的公司一般都在市价的基础上进行打折或变相打折处理。用友的授予价格是市价的75%,中兴通讯38%,万科A、永新材料0价授予(计提奖励基金回购股票)。2008年3月,***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对于限制性股票方式,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其后,南玻A采用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授予价格为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
4、授予/行权设定的业绩条件。实施股权激励的根本目的是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股权激励的授予股票或行权时一般都设有条件,主要是业绩条件。如净利润增长率、利润总额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等,但也有少数公司设置股票市值条件的。
***在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中对业绩指标进行了要求:设定的行权指标须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市值指标,如公司各考核期内的平均市值水平不低于同期市场综合指数或成份股指数;行业比较指标,如公司业绩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应明确,股票期权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四、结论
股权激励在国内上市公司大范围施行始于2005年,当时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展开,部分上市公司将股权激励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主要采取的是非流通股股东转让股票的方式。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下发以后,更多的上市公司开展了股权激励,因当时股价较低,大部分公司采用的是股票期权,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层也因此受惠。但到2007年前后,股价已经大幅度上涨,股票期权带来的激励额度变得非常有限,甚至可能出现不具备行权条件的情况,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又推出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
目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虽然股票价格大幅下挫,似乎更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但实际上,股权激励兑现的前提是达到业绩条件要求,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大部分上市公司很难达到。监管层对业绩指标的一般要求是: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股票期权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期权成本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2006―2008年上半年,大部分行业都处于周期性高点,利润水平也处于高位,但自2008年下半年起出现下滑,现在处于低位,在业绩上很难满足股权激励的要求。随着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日趋完善,全流通的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股权更加分散,以及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理念被普遍接受,股权激励在未来一定会得到更大的范围内的实行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Z].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5
关键词:创业板 股权激励 激励效果
1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
2009年10月创业板开板至2013年5月,累计有97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有1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撤销或撤回股权激励草案,其中有75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有10家都处于董事会预案并报***报备审批阶段,还有2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决定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年份来看,呈逐年递增之势,2010年有2家,2011年全年有21家,2012年全年有39家,2013年初至5月份有23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行业涵盖了***规定的行业分类标准中划分的20大行业98类小行业中的9大行业27类小行业。
从实施的地域来分,东部地区有76家,占了总样本的89.41%,中部地区有6家,占总样本的7.06%,而西部地区只有3家,占总样本的3.53%,可见东西部发展极为不均衡,工业发展规模差距较大,股权激励在东部地区推出的更为广泛。
从股权激励方式来看,在85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有2家实施了两期股权激励方式不一样,神州泰岳(300002)和探路者(300005)都是第一期采用股票期权,第二期采用的是股票股权和限制性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有61家采用的是股票期权的股权激励方式,占到了总数的71.76%,有14家采用的是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方式,占到了总数的16.47%,有13家采用的是股票股权和限制性股票相结合的股权激励方式,占到了总数的15.29%。在这85家上市公司中,有36家首期已经开始行权,有49家首期尚未行权,而在这49家尚未行权的上市公司中,有10家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还处于董事会预案并报***报备审批阶段,另外39家上市公司已经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但是尚未到行权日。
2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的检验
为了检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来的经营业绩效果如何,本文采用独立样本均值显著性检验方法。
2.1 样本公司和对比公司的选择及数据来源
由于2010年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样本数太少,所以本文选取的样本是在2011年(19家)和2012年(36家)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共55家样本公司,选取上市公司2011~2012年之间的财务数据来分析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的效果。
配对样本公司的选取是按照相同的行业、同一年上市,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差异在5%以内(选取时取最接近值,超过5%仍无配对,则剔除该样本)等条件来确定。衡量股权激励公司效果采用的指标是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来自巨潮资讯网创业板。
2.2 指标选择与对比评价
本文选取了两组指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用独立样本的T检验的方法,对样本公司和配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进行均值显著性检验。
2011年实施股权激励的样本公司有19家,用独立样本T检验的方法,检验其实施股权激励当年和一年后的相关经营指标的差异。
3 结论与启示
从上述检验结果可知,创业板上市公司2011年实施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并不是很明显,尤其是在实施的当年基本没有什么对公司的相关经营业绩产生显著影响,而实施一年后期激励效果才得到了一定的体现;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当年其激励效果有一定的显现,但是也不是很明显。
从2011年实施的和2012年实施的股权激励对比情况来看,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要优于2011年的。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实施效果不是太显著,这和中国目前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职业经理人市场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相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公司高管有较多的都是公司的创始人,其财富的激励效应不在于股权资产的升值,公司成功上市已经让公司高管累积了巨大的财富,所以股权的边际激励效果不会太明显;另外公司股权激励的方案设计科学恰当与否,对股权激励的效果也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李伟.浅谈我国上市公司经理层股权激励机制[J].金融与经济,2009(2).
[2]徐鹿,孟庆艳.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现状分析[J].会计之友,2011(2).
[3]冷龙.股权激励效果及影响因素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0(18)
[4]颜士超.我国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经济论坛,2008(3).
[5]何庆明.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投资策略分析[J].证券市场导报,2007(6).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范文6
有分析认为,这种人持股的经营模式,极有可能在保险行业得到复制,逐渐蔓延开来。
保险中介首试股权激励
华康投资咨询公司旗下的上海丰盛已有人获得“ 华康股份权益证书”,年底将成为华康股份持有人。华康是国内保险中介行业第一个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
华康投资咨询公司是国内目前业绩和人力规模最大的保险集团, 成立于2006年7月,曾获得IDG首期2500万美元的投资。今年7月,在IDG的支持下,华康拿出总股本近15%用于股权激励。
按照这一方案,人只要收取一定的保费,就可以入围华康的股权激励方案,成为“人股东”。华康的此次股权激励包括所有外勤。华康目前的总股本为2.33亿股,按照15%的比例计算,该公司旗下保险人将可掌握3495万股。
如果华康2010年上市计划顺利进行,上海有望诞生一批百万富翁乃至千万富翁级别的保险人。
在股权激励方案的助力之下,华康核心的寿险业务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据统计,单是9月份,华康就实现了3000多万元的寿险保费,其中标准保费突破1200万元。
华康CEO汪振武透露,今年全年华康的保费收入将在1.5亿元至2亿元之间,如果完成2亿元保费收入,华康将占据全国保险中介业务的1/4份额。
华康的保险人人数目前已近8000人,占到整个保险中介行业人人数的13%。汪振武透露,在目前华康的人队伍中,已经有200多位人拿到公司股份。
据《东方早报》称,华康股权分配主要根据各职级累计标准保费和入企时间确定,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2月2 8日,理财顾问大约500-30500股,经理为1000-51000股,总监为2000-82000股。
在激励方案中,一年5万标保的人入围门槛特别引人注目。汪振武称,5万元标准保费只是今年对新员工的鼓励,员工持股无需支付资金,而是作为公司对员工的奖励。该公司人的股权激励计划将在2008年以及2009年持续,但股东门槛将根据时间进行调整。
据悉,截止9月底,华康在上海已有46位保险人获得股权。
对于渴望股权增值的人来说,最关心的问题正是公司什么时候上市。一旦公司上市,这就意味着,入围华康股权激励方案的上海华康外勤队伍中将可能诞生一批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
据悉,国内首家保险中介股--泛华保险服务集团,也推出了一套惠及内外勤员工的期权激励计划,并于10月31日,正式登陆纳斯达克市场,开盘25美元,此后震荡上行。保险中介行业的整体复苏,泛华毫无悬念地成为这波上市潮的引路者,并极大地催生保险中介期权激励。
股权激励看上去很美
“股权激励只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我们并不会依靠股权激励留住人才。”华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林华庆在接受采访中曾如此表示。
虽然看似矛盾,但实际上以留住人才为主要目的的股权激励措施并不能有效挽留人才。毕竟,股权激励在收益落袋之前都是画中的风景,而日常的工作环境、发展平台却是员工时时刻刻能够深切感受到的。
股权激励并不是个新鲜词,但在平安上市一夜之间造就2万名百万富翁之后顿时变得炙手可热。近期,多家中小保险公司频频传出股权激励计划,包括生命人寿、民生人寿、阳光财险、合众人寿、天平保险等。
据媒体报道,阳光财险推行的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对象上至高管下至普通员工,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如果员工离开阳光财险,所持股权将退还阳光财险。目前,员工持股计划推行已经结束,筹资总额约有上亿元。
民生人寿在此前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批准了骨干员工间接持股8000万股的计划,惠及内外勤骨干员工。生命人寿和合众人寿也在采访中肯定了公司股权激励的计划,但都十分谨慎,不愿透露细节。“我们目前仍在进行试点和论证,目前也只是高层在运作此事。”生命人寿相关人士人表示。
不过,股权激励的甜头并非人人能尝到。
据悉,在中再集团重组完成,进入上市冲刺阶段后,其股权激励方案却未获保监会批准。原因在于中再重组改制后,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分别持股14.50%和85.50%,中再成为名副其实的央企,而监管部门对央企素有不鼓励内部持股的惯例。
与其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中国人寿。资料显示,中国人寿在上市之前曾经了一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草案,方案表明中国人寿将拿出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一定职级以上的管理骨干等在岗职工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业绩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和其他人员。但这份方案后来也被叫停。
保险期权有待探索
如今高速发展的保险业,人才短缺形势已经越来越严峻,如何激励员工,留住人才,保险业也将为此上下求索,探索规范的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
保监会主席***曾指出,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是促进保险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一个重大政策突破,把保险改革从体制改革向深层次的经营机制转换推进。最后一家完成股改的国有保险公司,中华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获批实施员工间接持股计划,由员工出资成立华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华控股出资2.7亿元间接持股18%。平安保险集团曾于1996年成立的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也采用了员工间接持股的方式。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把职工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期发展联系起来,有利于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对企业的发展和队伍的稳定也会有帮助,“是一种较有效的激励机制。”有业内人士认为,在保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形势下,保险业内挖角之风日盛,单纯采用高薪办法,既容易引起攀比之风,增加工资成本,对稳定高管团队也收效甚微。如何留住人才,已成为关系到保险业长期发展的关键问题。而采用期权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既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也有利于员工与公司之间形成长效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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