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1
一、 工作目标和任务
把单位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对重大事项实施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单位稳定和发展问题的发生。重点围绕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固定资产监管、项目建设和科室职权运行等方面,从科室层面和个人岗位层面着手,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明确业务环节,查找业务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权责对等、制衡有方、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编制完成单位《内部控制手册》。
二、 风险评估与控制范围
本次风险评估单位涉及的业务范围分为:科室层面风险和岗位业务活动层面风险。
1、科室层面风险主要包括:科室内部岗位设置不合理、 岗位职责不清晰、关键岗位胜任能力不足、内部控制管理机 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的风险; 经济活动决策机制不科学,决策程序不合理或未执行导致的风险。
2、岗位业务活动层面风险:主要包括经费收支、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其他风险; 本科室职能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风险,如办证、查办 案件、处理投诉举报等工作中的风险。
三、活动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风险评估是在单位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职能科室全面参与的专项活动。其主要步骤包括:
(1)8月中下旬,单位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风险评估工作计划,明确风险评估的目标和任务;单位里组织召开了由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风险评估活动做出了动员、培训和安排;
(2)会后,各科室先进行自查,查找风险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科室工作风险评估报告,单位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的自查情况,选择关键科室进行重点检查;单位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科室自查情况和抽查情况,进行风险分析,组织编写风险评估报告。
(3)12月初,总结风险评估和整改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编制完成学校《内部控 制手册》。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2
档案信息资产是与档案信息系统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档案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数据、人员、服务及组织形象等,是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总和。脆弱性是档案信息系统自身存在的技术和管理漏洞,可能被外部威胁利用,造成安全事故;威胁是外部存在的、可能导致档案信息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因素。威胁、脆弱性及档案信息资产的相互影响造成档案信息系统面临安全风险,最后计算出风险值。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总体方法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核心问题之一是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风险评估方法包括总体方法和具体方法。总体方法是从宏观的角度确定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大致方法,包括:风险评价标准确定方法;风险评估中资产、威胁和脆弱性的识别方法;风险评估辅助工具使用方法及风险评估管理方法等。事实上,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经历了从手动评估到工具辅助评估的阶段,目前正在由技术评估到整体评估发展,由定性评估向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向发展,由基于知识(或经验)的评估向基于模型(或标准)的评估方法发展。”。随着信息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不断发展,目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已发展到基于标准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借用工具辅助评估的整体评估方法。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总体方法应采用目前最先进方法,即采用依据合适风险评估标准、定性与定量结合、借助评估工具或软件来实现不仅进行档案信息安全技术评估,而且进行档案信息安全管理评估的整体评估方法。
1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的确定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主要分为国际国外标准和国家标准。国际国外标准有:《ISO/IEC 13335 信息技术 IT安全管理指南》、《ISO/IEC 17799:2005信息安全管理实施指南》、《ISO/IEC27001:200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NIST SP 800-30信息技术系统的风险管理指南》系列标准等,这些标准在国外已得到广泛使用,而我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起步较晚,在吸取国外标准且根据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于2007年制定了国家标准((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保密局于2008年了“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该文件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应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且规定采用《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档案信息系统属于电子政务系统,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也应该采取OB/T 20984-2007标准。
2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定性分析方法是目前广泛采用的方法,需要凭借评估者的知识、经验和直觉,为风险的各个要素定级。定性分析法操作相对容易,但也可能因为分析结果过于主观性,很难完全反映安全现实情况。定量分析则对构成风险的各个要素和潜在损失水平赋予数值或货币金额,最后得出系统安全风险的量化评估结果。
定量分析方法准确,但由于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整个信息系统又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考虑的安全因素众多,而完全量化这些因素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完全量化评估是很难实现的。
定性与定量结合分析方法就是将风险要素的赋值和计算,根据需要分别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将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完成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应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档案信息系统资产重要度、威胁分析和脆弱性分析可用定性方法,但给予赋值可采用定量方法。具体脆弱性测试软件可得出定量的数据,最后得出风险值,并判断哪些风险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等。
3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需借用辅助评估工具
目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辅助工具的出现,改变了以往一切工作都只能手工进行的状况,这些工作包括识别重要资产、威胁和弱点发现、安全需求分析、当前安全实践分析、基于资产的风险分析和评估等。其工作量巨大,容易出现疏漏,而且有些工作如系统软硬件漏洞检测等无法用手工完成,因此目前国内外均使用相应的评估辅助工具,如漏洞检测软件和风险评估辅助软件等。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也需借助相应的辅助工具,直接可用的是各种系统软硬件漏洞测试软件或我国依据《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开发的风险评估辅助软件,将来可开发专门的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辅助工具软件。
4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需整体评估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不仅需进行安全技术评估,更重要的需进行安全管理等评估,我国已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作为一项安全制度,对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安全等级并采取该等级对应的基本安全措施,其中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因此评估风险时同样需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整体风险评估,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同样如此。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具体方法
根据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原理。从资产识别到风险计算,都需根据信息系统自身情况和风险评估要求选择合适的具体方法,包括:资产识别方法、威胁识别方法、脆弱性识别方法、现有措施识别法和风险计算方法等。
1 资产识别方法
档案信息资产识别是对信息资产的分类和判定其价值,因此资产识别方法包括资产分类方法和资产赋值方法。
(1)资产分类方法
在风险评估中资产分类没有严格的标准,但一般需满足:所有的资产都能找到相应的类;任何资产只能有唯一的类相对应。常用的资产分类方法有:按资产表现形式分类、按资产安全级别分类和按资产的功能分类等。
在《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中,对资产按其表现形式进行分类,即分为数据、软件、硬件、服务、人员及其他(主要指组织的无形资产)。这种分类方法的优点为:资产分类清晰、资产分类详细,其缺点为:资产分类与其安全属性无关、资产分类过细造成评估极其复杂,因为目前大部分风险评估
都以资产识别作为起点,一项资产面临多项威胁,—项威胁又与多项脆弱性有关,最后造成针对某一项资产的风险评估就十分复杂,缺乏实际可操作性。这种分类方法比较适合于初次风险评估单位对所有信息资产进行摸底和统计。
风险评估中资产的价值不是以资产的经济价值来衡量,所以信息资产分类应与信息资产安全要求有关,即依据信息资产对安全要求的高低进行分类,这种方法同时也满足下一环节即信息资产重要度赋值需求。任何一个档案信息资产无论是硬件、软件还是其他,其均有安全属性,在《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中要求:“资产价值应依据资产在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上的赋值等级,经过综合评定得出”。可选择每个资产在上述三个安全属性中最重要的安全属性等级作为其最后重要等级。但档案信息安全属性应该更多,除上述属性外还包括:真实性、不可否认性(抗抵赖)、可控性和可追溯性,所以可以根据档案信息的七个安全属性中最重要属性的等级作为该资产等级。
目前信息资产安全属性等级如保密性等级可分为:很高、高、中等、低、很低,因此信息资产按安全等级也可分为:很高、高、中等、低、很低,即如果此信息资产保密性等级为“中”,完整性等级为“中”,可用性等级为“低”,则取此信息资产安全等级最高的“中”级。
按信息资产安全级别分类法符合风险评估要求,因为体现了安全要求越高其资产价值越高的宗旨,在统计资产时也可按表现形式和安全等级结合的方法进行,如下表1所示。“类别”为按第一种分类方法中的类别,重要度为第二种方法中的五个等级。
但如果风险评估时按表1进行资产分类时,每个档案信息系统将具有很多资产,这样针对每一项资产进行评估的时间和精力对于评估方都难以接受。因此,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概念、方法和实践》一书中提出:“最好的解决办法应该是面对系统的评估”,信息资产安全等级分类的起点可以认为是系统(或子系统),这样可以在资产统计时用资产表现形式进行分类,在资产安全等级分类时按系统或子系统进行大致分类,即同一个系统或子系统中的资产的安全等级相同,这样满足了组织进行风险评估时“用最少的时间找到主要风险”的思想。
(2)资产赋值方法
由于信息资产价值与安全等级有关,因此对资产赋值应与“很高、高、中等、低、很低”相关,但这是定性的方法,结合定量方法为对应“5、4、3、2、1”五个值,同时将此值称为“资产等级重要度”。
2 威胁识别方法
(1)威胁分类方法
对档案信息系统的威胁可从表现形式、来源、动机、途径等多角度进行分类,而常用的为按来源和表现形式分类。按来源可分为: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人为因素又分为恶意和无意两种。基于表现形式可分为:物理环境影响、软硬件故障、无作为或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恶意代码、越权或滥用、网络攻击、物理攻击、泄密、篡改和抵赖等。由于威胁对信息系统的破坏性极大,所以应以分类详细为宗旨,按表现形式方法分类较为合适。
(2)威胁赋值方法
威胁赋值是以威胁出现的频率为依据的,评估者应根据经验或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判断,综合考虑三个方面:“以往安全事件中出现威胁频率及其频率统计,实践中检测到的威胁频率统计、近期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威胁预警”。。可以对威胁出现的频率进行等级化赋值,即为:“很高、高、中等、低、很低”,相应的值为:“5、4、3、2、1”。
3 脆弱性识别方法
脆弱性的识别可以以资产为核心,针对每一项需要保护的资产,识别可能被威胁利用的弱点,同时结合已有安全控制措施,对脆弱性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脆弱性识别时来自于信息资产的所有者、使用者,以及相关业务领域和软硬件方面的专业人员等,并对脆弱性识别途径主要有:问卷调查、工具检测、人工核查、文档查阅、渗透性测试等。
(1)脆弱性分类方法
脆弱性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信息资产本身脆弱性和安全控制措施不足带来的脆弱性。资产本身的脆弱性可以通过测试或漏洞扫描等途径得到,属于技术脆弱性。而安全控制措施不足的脆弱性包括技术脆弱性和管理脆弱性,管理脆弱性更容易被威胁所利用,最后造成安全事故。档案信息系统脆弱性分类最好按技术脆弱性和管理脆弱性进行。技术脆弱性涉及物理层、网络层、系统层、应用层等各个层面的安全问题,管理脆弱性又可分为技术管理脆弱性和组织管理脆弱性两方面。
(2)脆弱性赋值方法
根据脆弱性对资产的暴露程度(指被威胁利用后资产的损失程度),采用等级方式可对已经分类并识别的脆弱性进行赋值。如果脆弱性被威胁利用将对资产造成完全损害,则为最高等级,共分五级:“很高、高、中等、低、很低”,相应的值为:“5、4、3、2、1”。
脆弱性值(已有控制措施仍存在的脆弱性)也可称为暴露等级,将暴露等级“5、4、3、2、1”可转化为对应的暴露系数:100%、80%、60%、40%、20%,再将“脆弱性”与“资产重要度等级”联系,计算出如果脆弱性被威胁利用后发生安全事故的影响等级。
影响等级=暴露系数×资产等级重要度
4 已有控制措施识别方法
(1)识别方法
在识别脆弱性的同时应对已经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然后确定安全事件发生的容易度。容易度描述的是在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后威胁利用脆弱性仍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容易情况,也就是威胁的五个等级:“很高、高、中等、低、很低”,相应的取值为:“5、4、3、2、1”,“5”为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同时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已有控制措施有关,评估人员可以根据对系统的调查分析直接给在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赋值,赋值等级可分为0-5级,
“0”为控制措施基本有效,“5”为控制措施基本无效。
(2)安全事件可能性赋值
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用以下公式计算:
发生可能性=发生容易度(即威胁赋值)+控制措施
5 风险计算方法
风险计算方法有很多种,但其必须与资产安全等级、面临威胁值、脆弱性值、暴露等级值、容易度值、已有控制措施值等有关,计算出风险评估原理图中的影响等级和发生可能性值。目前一般而言风险计算公式如下:
风险=影响等级×发生可能性
综上所述,可将信息资产、面临威胁、可利用脆弱性、暴露、容易度、控制措施、影响、可能性、风险值构成表2,最终计算出风险值。下表以某数字档案馆为例,其主要分为馆内档案管理系统和电子文件中心,评估资产以子系统作为分类和赋值为起点,并只以部分威胁、脆弱性列出并计算风险。
上表中暴露等级值体现了脆弱性,容易度体现了威胁,以表2第一行为例计算档案管理系统数据泄密的风险值,过程如下:
影响等级=暴露系数×资产等级重要度=(3/5)*5=3
可能性=容易度(威胁值)+控制措施值=3+3=6
风险=影响等级×可能性=3×6=18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3
论文关键词 审判 涉诉** 社会稳定
涉诉**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而妥善处理**案件,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针对当前涉诉**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本文试图从司法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的管理与应对入手,一方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和提示,积极为党委、政府有效处理敏感、重大的**事件提供决策参考,从源头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加强法院工作的稳定风险评估和提示,在立案、审判、执行及**阶段,根据已掌握的动态信息,对当事人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危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提示,为先期介入、先期化解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审判与**的良性互动,实现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有机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随着全球化运动的加剧和中国社会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中国社会遭遇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同的问题——风险社会的形成。社会风险的不断涌现。在司法过程中,确立和构建社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既是从源头上防范社会风险、树立司法权威的有效举措,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治本之策。
一、风险管理理论在司法过程中的导入
(一)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风险管理是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是指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
(二)在司法过程中导入风险管理理论的进路
当前,我国学界和司法界对社会稳定风险管理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关于司法过程中社会稳定的风险管理在国内还没有系统的调研和论证。此外,在实践方面虽然有部分地区的法院已经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制定了相关的地域性规范文件,但是显然这种制度尝试还只是局限于某些地方以及某些“重大案件”,尚未有普遍性的制度规范形成。那么,构建司法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管理的理论进路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呢?笔者认为:
首先,在法院工作中,审判过程中的社会风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社会风险仅指办案过程和办案结果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广义的社会风险则包括除狭义风险之外的对外部环境和内部工作机制造成不当干扰最终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因此应当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办案风险的可能形式及其发生的概率。
其次,应当对导致审判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的各因素进行类型化和区别化分析。从审判过程中和法院内部建设的过程中,对社会稳定风险的来源进行深入探讨,将其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探讨在办案中降低风险,在办案中防止风险的再次出现的路径。
最后,审判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构建思路和制度设计。一方面,对具体案件的风险分级认定和处理,可依据现实危害程度、性质和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分别拟定风险等级和处置标准。另一方面,评估机制的评估组织和工作程序进行详尽的设计。
(三)在司法进程中导入风险管理理论的价值基础
建立健全审判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提示机制的必要性有三方面:司法环境的客观需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审判工作管理科学化的需要。
由此,笔者认为,建立健全审判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践意义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三项重点工作的推动,是实现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科学化的重要形式。
第二,有利于推动人民法院管理工作的进步,更好地贯彻效能、风险等科学管理理念,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化。
第三,有利于提高执法风险的评估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也是法院工作规范化操作与提高效能的保障。
第四,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可以防止因司法不当引发涉法涉诉**特别是*****和突发性事件。
二、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提示机制的渊源和原则
(一)社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渊源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源于上个世纪经济发达国家对经济安全的评估预警的思潮。经济安全评估预警机制的建立,为相关领域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提出了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社会问题仍然突出,影响和制约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社会管理面临的潜在压力和风险不断加大。因此,为防患于未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研究建立审判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着重要的政策和现实意义。
(二)构建社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原则
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提示机制的建立中,风险的发现是预防的关键,风险的评估是化解的前提,风险的化解是评估的目的。争取在风险控制上的主动权。具体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事前预防源头控制原则。必须和审判、执行工作管理密切结合,风险防控工作应当贯穿于诉前、诉中、判后执行和**全过程,使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形成防控合力,形成系统的工作机制。自立案之初就要全面收集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信息资料,分级评估案件的风险,根据实际确定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对各业务庭室在审执过程中是否全面收集排查办案风险、准确评定风险等级、合理确定防控措施、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整体联动全程防控原则。从立案环节开始,直至案件审理、执行完毕,所有环节的承办人随时排查、收集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因素,逐项登记于《办案风险评估信息登记表》,分别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将防控措施及落实情况登记于《办案风险防控措施报告表》,随卷宗材料流转,本环节确实难以化解不稳定隐患的,由下一环节承办人继续实施,办案风险隐患以层层分解的方式得以化解。
3.各方配合长效治理原则。办案风险防控,关键在于对各种矛盾隐患的早发现、早解决。要着眼于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创新,着眼于社会关系的长期和谐稳定,坚持党委领导,形成以政法委为领导,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社会稳定风险防控网络。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分工负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化解办案风险。
4.能动司法以人为本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与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及程序,逐步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坚持能动司法,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履行法院职能,坚持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及时分析归纳社会公共管理领域中遇到的共性问题,通过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有效形式,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预警社会风险,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三、构建司法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路径选择
(一)范围、内容以及信息收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提示机制,是指法院在受理诉讼(**)案件后,在立案、审判、执行及**阶段,根据已掌握的动态信息,对当事人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危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提示,为先期介入、先期化解提供科学依据,以便更好地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实现案结事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提示的的内容包括:案件的处理是否符合“案结事了”的要求;案件当事人是否存在越级访或群体访的风险;案件的处理是否存在问题或瑕疵,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是否得以解决,不合理的诉求能否通过法律释明和释法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案件当事人是否存在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困难,有无解决的可能;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
涉诉案件的**风险信息可来源于各种有效途径。包括各类会议、庭审、来信、接访、反映、交转办案件、法院内网、外部网络等获取的信息。获取**风险信息的部门和人员都有责任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内容。评估责任主体应及时甄别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及时对有效信息予以**风险评估;提示责任主体按规定予以提示。
(二)责任主体的确定
在立案、审(执)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提示的责任主体是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涉诉**案件,无**包案责任人的案件,由最终作出裁判(或执行)的部门为责任部门,承办人为责任人;因客观原因不能确定承办人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评估责任主体,或指定具体责任人。有**包案责任人的案件,包案部门和责任人为评估责任主体。
(三)风险预警等级划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提示等级按**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对应为白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五色)。其中一级、二级为一般**风险,三级、四级为重大**风险,五级为严重**风险。
(四)风险评估预警的程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为一般评估和重点评估。一般评估,适用于评估责任主体认为**风险等级为二级以下的案件。重点评估,适用于评估责任主体认为**风险等级为三级以上的案件。评估责任人提出评估意见,提交审判组织研究;适用独任程序的案件,提请庭务会议研究;合议庭或庭务会议对涉诉**风险评估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对风险大小作出评价,对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制定工作预案,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报本法院分管院领导、**管理职能部门。评估等级确立与变更实行分级审批制。第一、二级由责任人确定,第三、四级报业务庭主要负责人审批确定,第五级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确定。
(五)社会风险的化解途径
提示的评估等级最高为五级,或本程序评估等级为三级时,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化解;本程序评估等级为四级以上时,部门负责人应报请分管院领导参与化解,必要时,报请本法院院长参与化解。风险评估等级为二级以下的,评估责任人应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化解进度和化解结果。风险评估等级为三级的,评估责任人通过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院领导书面汇报化解进度和化解结果。风险评估等级为四级的,评估责任人通过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院领导、院长书面汇报化解进度和化解结果。风险评估等级为五级的,评估责任人通过部门负责人,向本法院全体院领导书面汇报化解进度和化解结果。
(六)考核制度与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提示工作责任。评估责任主体、提示责任主体应按本规定要求,切实做好评估和提示的各项工作,确保运转规范、衔接有序。因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执行本规定,导致当事人**或者重访不止,发生严重后果的,将实行责任倒查,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4
一、公诉风险评估预警的概念
风险评估预警是公诉部门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根据情况确定四个风险等级,即无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后根据案件的风险等级拟定处理方案,提出相应的防范、控制和化解措施。该工作机制能有效预防案件处理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涉检,及时对影响办案质量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研判和掌握,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公诉实施风险预警评估的范围
1、极易发生涉检**或激发社会矛盾,必须进行风险评估预警的案件。包括:拟作不决定、不予抗诉决定的公诉案件;拟作出不立案或撤销案件的;不批准逮捕的和对被害人(含被害单位)不服不立案决定而申请立案监督,经审查拟作同意不立案决定的案件;拟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作出维持或改变决定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裁判,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拟决定抗诉或不予抗诉的;当事人要求追加、追诉漏罪、漏犯,未获得检察机关支持的案件;拟作不立案复查通知、维持原决定、不确认、不赔偿决定的刑事申诉及刑事赔偿案件;办理案件中涉及查封、扣押、冻结款物,产生一定影响的;其他易于引发涉检问题发生的案件。
2、对案件质量有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引发涉检、缠诉或引起,经过分析需要进行风险评估预警的案件。包括:所办案件法律法规不明确,导致定性困难或认定罪与非罪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的案件;侦查机关取证程序违法,或收集、保全证据不当,造成证据的证明力下降,对案件处理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审查案件中发现证据发生变化,或犯罪嫌疑人年龄处于追诉边缘,可能对案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人身伤害案件出现多个不同鉴定结论,可能影响定罪或重大量刑情节的;审查认定事实在证据上存在重大缺陷,可能影响审判认定或降低量刑幅度的;提起公诉后因案件事实、证据发生变化,或与人民法院在认识上产生重大分歧,可能出现无罪判决或撤回的;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认定事实缺乏同案犯供述印证,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案件。
3、案件处理后,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或涉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必要时应该进行风险评估预警的案件。包括:受理的群体访案件;受理的反映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实名举报的案件线索;群众反映因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的事件;拟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可能引起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实施取证、勘验、鉴定、检查、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可能引起当事人**的;上级检察院拟对下级院请示案件作出答复,可能会引起当事人**的;在当地有较大影响或社会关注的敏感性案件;处理中引发的刑事案件;其他可能引起或有越级**苗头等重大紧急事项。
三、公诉风险评估预警把握的原则
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既不是司法制度,也不是法定诉讼程序,更不是司法制度,也不是法定诉讼程序,更不是法定的案件实体处分措施,归根结底只是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一种工作制度。就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和执法办案的关系而言,前者不过是“宾”,后者才是“主”。因此,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应特别注意处理好制度价值目标与诉讼价值目标的关系,即风险防范与公正执法的关系,切忌“喧宾夺主”。实践中应把握好一个“度”,这个“度”就是不能让风险防范影响甚至主导案件的审查和处理,不能触及依法办案、公正执法的警戒线。应该把这一点作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的基本原则。原则一,避免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对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产生消极影响。原则二,落实风险评估预警制度要注意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检察机关不能包办代替。原则三,坚持诉讼活动基本原则,严防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影响案件的依法审查和公正处理。要避免三种为了防范矛盾风险而违法办案现象发生。一是“以风险为依据,以风险大小为准绳”审查处理案件,案件作出有悖于实体公正的处理结果,该监督而不监督,不该监督而监督,该不,不该而,该抗诉不抗诉,不该抗诉而抗诉,该捕不捕,不该捕而捕,轻罪重判,重罪轻判等等。二是无原则地迁就和满足一些当事人提出的不合法要求,特别是在刑事赔偿中对一些老**户、越级上纺户大幅度超标准赔偿等等。三是在一些法定诉讼程序上打折扣,依法该履行的诉讼程序不依法履行。三种现象无疑会损害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损法律的公正性、统一性和权威性,有损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社会稳定埋下了新的矛盾、风险和隐患。
四、公诉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施方法
为维护社会稳定,公诉风险评估预警的操作程序如下:1、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收集风险评估信息,对承办案件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初步评估,在汇报案件时作为一项内容同时向部门负责人提出风险评估意见。填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表》,对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理由逐一说明,注明风险程度。
2、部门负责人对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案件应当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形成明确的风险分析论证意见和化解方案,在向主管检察长汇报案件时将风险分析论证意见和化解方案一并汇报,提请部门案件讨论会、院领导、检察委员会或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
3、部门案件讨论会、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应当认真讨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及化解方案。检察委员会、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在做出最终决定后,应责成办案人员及时向当事人做好释法析理和疏导工作。必要时由部门负责人、院领导亲自做释法析理和疏导工作,积极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4、承办部门经积极做释法析理和疏导工作后仍有矛盾激化或**可能的,由主管检察长批准,案件承办部门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涉检风险预警表》及案件相关材料;情况紧急的,可先口头告知,随后移送《涉检风险预警表》及案件相关材料,收到预警信息的部门,应及时了解案情,与有关部门制定处置**预案,明确首办责任人。
5、控申检察部门针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不服检察机关的相关决定,在释法析理和疏导工作无效的情形下,应依据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和赔偿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对案件进行审查,并积极做好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息诉工作。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5
关键词:检察机关;风险研判;构建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3-0-02
三项重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检察机关在这项工作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承担举足轻重的责任。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中要求检察机关应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把风险评估作为办理案件的重要环节。这对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矛盾、处理风险提出了更高要求。把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技术应用到检察业务管理,对于推进提高检察管理的科学化,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特别是和突发性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检察机关风险管理机制的必要性
“涉检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范围内,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由未来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发生偏离的可能性。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能,在履行不同职能的过程中,其面临的风险类别与特征也是不同的。检察机关风险的内涵应该包括办案质量风险、执法风险、检察形象风险以及社会稳定风险。
风险管理是检察管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风险管理是提高执法公信力、防范和化解涉检矛盾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处在经济转型升级期,社会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执法环境复杂而敏感,维护稳定形势日益严峻。[1]对检察机关而言,行使公权力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与检察机关传统办案模式之间的矛盾还一定程度上难以避免。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执法办案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检矛盾。
(二)风险管理是健全内控机制、推动和促进自身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管理科学化是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基础保障,风险管理机制作为业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组织架构,切实提高检察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风险管理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可以帮助检察机关更好地深入分析总结具有代表性的风险特点、风险规律,及时发现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因素,进而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更好地进行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察机关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平台的构建
“检察机关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平台”通过对案件基本信息、风险评估、风险处置、处置评析、动态跟踪、归档管理、后台管理、工作助理等模块的综合应用,打造检察机关风险管理的全新模式。
(一)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识别与评估是风险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是指风险管理人员在对主体所在外部宏观和内部微观风险环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筛选、归类、鉴别,并最终确定是否存在潜在风险、潜在风险的大小的过程。
1、全面采集风险信息。风险信息采集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工作,是识别与评估风险的基础。通过办案干警填报《风险评估表》、《风险处置动态跟踪表》,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就能在第一时间监测到实时风险等级、工作预案、情况以及处置进展等信息。确定风险等级后,如果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由检察调控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报检察长审批后,可以重新调整风险等级,并立即向案件承办部门发出相应等级的风险预警提示,以便案件承办部门及时变更处置预案;对已处理完毕的事项,再出现的,由控申部门及时填写《风险评估表》,激活原档案,启动新的风险评估处置流程。
2、规范确定风险评估要素。通过对以往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把当事人诉求、各工作环节的风险因素、风险情形、影响范围等设定为主要的风险要素。在风险评估表中列举出各工作环节的风险因子、各级风险的不同情形以及从社区或行政村到全国乃至国际不同层次的影响范围,由承办人在下拉菜单中直接选择,细化评估的内容、项目,增强了评估的简便性、可操作性,避免识别与评估的随意性、盲目性。
3、科学界定风险评估等级。综合分析检察实务中的可能风险状况,将当事人对拟作决定反对意见强烈、有极端个人行为或倾向、有暴力倾向或行为等9种最严重的情形列为一级重大风险,将对拟作决定有明显抵触情绪、有非正常**倾向或行为等5种情形列为二级较大风险,将对拟作决定有分歧意见、有涉检倾向或行为、有利用网络等媒介对检察机关或干警作负面报道苗头或现象等3种情形列为三级一般风险,并为三级风险依次设置“红、橙、蓝”三色预警以及不同的流转、审批程序,所有风险评估定级,均需本院检察调控中心审核,相应的领导审批,并由检察调控中心备案,从而保证了识别与评估的准确性,避免人为抬高或降低风险等级等定级现象的发生。
(二)风险预警与应对
风险预警与应对是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是风险识别与评估的最终落脚点,也是风险报告与分析的前提。信息平台根据风险处置责任划定不同的权限,并具有自动提醒功能。承办人须在平台上及时(最迟在案件结案前)填报《风险评估表》、《风险处置动态跟踪表》、《风险评估处置评析表》中的相关内容,具体负责风险的化解处置工作。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检察长除审批风险评估、应对预案、结案等外,分别承担三级一般、二级较大、一级重大风险的包案责任。设在控申部门的检察调控中心办公室则负责风险研判工作的备案、处置工作的协调、指导等,从而确保全院共同落实风险研判处置工作,全面实行逐案排查,避免了遇到问题相互扯皮推诿和个别部门单打独斗等不利局面。院领导可以通过在平台上审批干警评估结果、应对预案,把握评估状况,及时启动领导包案工作,强化风险管理指挥功能。一旦风险因素、客观因素等情况发生变化,所有审批者均有权修改风险评估等级、完善预警处置举措。通过系统设置的流程追踪图,可以实时了解个案的流转环节和当前环节。通过“动态跟踪”,便于全面掌握所有风险案件的处理态势。风险化解处置结案时,须经包案领导审批,并且要对承办人的结案报告进行逐级评析。检察调控中心办公室根据风险定级审核和备案制度,全面全程掌握全院的风险研判处置工作,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协调和应急处置。此外,上级业务部门通过权限和网上上报备案功能,可以随时查阅和了解基层院重大风险案件预警处置情况,强化对下级院的指导。
(三)风险报告与分析
风险报告与分析是整个风险管理流程中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提升风险管理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其一方面是对风险个案的总结,主要是对风险评估、预警与处置工作效果的评价,通过设定《风险评估处置评析表》,要求承办人对每起风险处置工作,都要从预估准确度、预案科学性、处置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小结,总结经验教训,逐级进行评析,为学习交流参考积累资料。另一方面是对风险数据的综合利用,便于风险管理者了解风险管理状况、总结风险特点与风险态势,以辅助决策,调整思路,把握政策,改进工作。
三、完善检察机关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议
检察风险管理尚属新兴事物,还没有形成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定式,还需要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创新,进而推动建立一整套系统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
(一)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按照检察一体化和集约化的要求,应不断加强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实现风险研判平台与已有的检察业务动态管理系统和案件管理系统的融合共享,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动态、开放、全面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该平台作为风险管理统一载体的综合效力。
(二)进一步科学界定风险等级判定标准。风险等级的判定标准是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合理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妥善化解风险矛盾的依据。迄今为止,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成熟经验可供借鉴,这是推行检察机关风险管理机制的最大困难,影响对案件风险的防范和应对。[2]
(三)充分发挥风险研判平台的区域联动效能。风险现象、风险特点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其规律性,各地各有特色,但对于其他区域特别是对同一省区域内是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应进一步拓展风险管理平台的影响范围,积极争取上级院的支持,建立网上授权查阅、定期互通信息、密切协作配合等工作制度,探索实现风险管理平台区域共享功能。
参考文献: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6
关键词 建筑物;雷击风险评估;步骤;内容;分类
中图分类号 P4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2-0045-01
雷击风险评估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是以工程所在地的雷电活动情况,以及雷电灾害特征为评估主体,综合分析雷电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风险内容,以为项目工程的建设、提高建筑物防雷安全系数提供参考。
1 雷击风险评估的步骤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单位接受委托后,应立即成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专家组;专家组根据评估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委托方应根据评估需要,向评估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即工程总平面图、地形图、地勘报告或工程初步设计图、初步设计说明等,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
评估专家组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工程分析和现场的勘测和调研,并制定评估方案;评估单位实施评估时,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结合当地雷电灾害预警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现场勘测报告以及雷暴天气卫星云图、闪电定位等相关资料和数据及评估对象所在地的地理信息系统资料,通过高性能计算机,对评估对象的雷电灾害风险进行分析、计算、评估,并编制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查。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方案作为防雷设计和施工的依据,不得任意更改;施工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评估时所提交的资料不符,应补充必要的资料,重新评估。
2 雷击风险评估的内容
2.1 雷击损害风险评估
通常损害源有雷击服务设施及其附件、雷击建筑物及其附近。根据不同的保护对象特性,雷击可能会引起建筑物的结构类型、服务设施、用途、内存物受损,建筑物中损失类型包括[2-3]:①L1:人员生命损失;②L2:公众服务损失;③L3:文化遗产损失;④L4:经济损失(建筑物及其内存物的损失)。具体的雷击基本损害类型包括[2-3]:①D1:生物伤害;②D2:物理损害;③D3:电气和电子系统失效。邻近雷击引起的建筑物风险分量服务设施中的损失类型包括[2-3]:①L2:公众服务的损失;②L4:经济损失(服务设施以及活动中断的损失)。
2.2 雷电灾害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物质燃烧条件和燃烧时所产生的热量,确定燃烧危害范围。并参照相关的计算方法,选择合理参数,对雷击爆炸危害范围的界定对象——工厂外部各类建筑物的安全设防标准,作出推理,得到安全距离。
2.3 雷电灾害易损性评估
某区域雷灾易损度与雷灾造成的损失量密切相关,损失量越高,易损度越大。首先,在某一类型的雷灾易损度指标下,先统一换算为占该类型指标总值的百分比(相对值),再根据其所占总值的百分比大小进行二次划分,划分出该类型指标从极高到极低5个等级间的界定值,然后估算出该地区此种类型指标的雷灾易损性等级,并用其所在等级的等级值取代类型指标值,通过累加各个区域雷电灾害易损指标等级值取其平均值得到评价区域的综合易损度[2-3]。
2.4 大气雷电环境评价
2.4.1 雷电活动时空分布特征。根据项目所在地相关的历史气象资料,确定其雷电活动时空分布特征以及雷电主导方向、次主导方向等[2-3]。
2.4.2 雷电流散流分布特征。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土壤状况和气候背景等分析雷电流散流分布特征[2-3]。
2.4.3 年预计雷击次数。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及建筑物本身的情况,计算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2-3]。
3 雷击风险评估的分类
3.1 项目预评估
项目预评估是根据建设项目初步规划的建筑物参数、选址、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分布,结合当地的雷电资料、现场的勘察情况,对雷电灾害的风险量进行计算分析,给出选址、功能布局、重要设备的布设、防雷类别及措施、风险管理、应急方案等建议,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核准、总平面规划等提供科学防雷依据[4]。
3.2 方案评估
方案评估是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雷电防护措施进行雷电灾害风险量的计算分析,给出设计方案的雷电防护措施是否能将雷电灾害风险量控制在国家要求的范围内,给出科学、经济和安全的雷电防护建议措施,提供风险管理、雷灾事故应急方案、指导施工图设计。
3.3 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是对一个评估区域、评估单体现有的雷电防护措施进行雷电灾害风险量的计算分析,对雷电防护措施是否能将雷电灾害的风险量控制在国家要求的范围内,给出科学、经济和安全的整改措施,提供风险管理、雷灾事故应急方案。
4 参考文献
[1] 李洪峰,刘敏.已有建筑物雷击风险评估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浙江气象,2010(3):38-40,45.
[2] 朱峰,迟良勤,林明志,等.浅谈雷灾害风险评估[J].吉林气象,2007(1):38-41.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tiexin666##126.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需转载请保留出处:https://tiexin66.com/syfw/506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