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离岗范例6篇

擅自离岗范文1 尊敬的校方领导: 我于2019年12月29日——2019年1月2号期间因为个人原因向单位请假,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严重扰乱了学校的管理秩序,给校领导的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麻烦,在同事之间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的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擅自离岗范文1

尊敬的校方领导:

我于2019年12月29日——2019年1月2号期间因为个人原因向单位请假,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严重扰乱了学校的管理秩序,给校领导的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麻烦,在同事之间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的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我们每个人都是集体的一份子,每个人的行为都代表着单位的整体形象,也深深的影响着身边同事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工作中和生活中,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站在集体的立场上,为我们的团队负责,为我们学校的利益着想,想领导之所想,以学校利益为出发点,服从组织的统一安排,按时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自此,我更加深刻的意识到自己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如果在我们的集体中形成这种为所欲为目无组织和纪律的不良风气,更好的提高工作质量将无从谈起。

由此,我特作出此检讨,请领导和同事相信我的诚意,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在同时也希望同事们对此引以为戒,不要发生类似事情。

检讨人:张雪妍

擅自离岗范文2

您好!在此,我怀着十分沉重的心情向您做出深刻的检讨!作为公司一名重要店面在岗人员,因为擅自离岗而写检讨书,感到十分的无奈和懊悔!今天写下这份检讨书,是对我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而做出的决心。由于我有侥幸的心里,认为公司不会发现我的擅自脱岗,没料到今天上海公司总部领导正好过来,但无论如何触犯了公司的铁律,就要承担起自己犯下的错误!但我可以保证,仅此一次而已,绝对不会有下次。我不再是学生了,对自己的业绩和公司的未来我很清楚,思想上的觉悟也是很强烈的。我于XX年10月21日中午13时——当日下午18时期间因为个人原因未曾向单位请假,并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严重扰乱了公司的管理秩序和个人工作业绩,给公司的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麻烦,在同事之间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的愧疚和不安!

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今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阐述。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在大家的批评指导下我也有了些进步。这次我辜负了领导对我的期望,和同事对我的爱护。深觉我对不起大家,在这里向你们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借此机会我也总结了几条自己的缺点由于经验不足,偶尔热情、耐心不够,以及能力上还未能达到最优秀的表现,以后会逐一改正。希望早日能成为各位心中的理想员工!汇报如下:

每个员工都是公司的一份子,因此个人的行为都代表着我们的整体形象,也深深的影响着身边同事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工作中和生活中,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首当站在集体的立场上为我们整个团队负应尽的责任,想领导之所想,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服从领导的合理统一安排,按时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自此,我更加深刻的意识到自己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如果在公司内部形成这种目无组织和纪律的不良风气,更好的提高个人工作能力将无从谈起。

同时我也要为今天所做的行为予以交代希望领导的谅解。首先我是一名来自外省的员工又是女孩子自身的物品尤其是电话、证件等是我与家庭联系个人安全最为紧密和提高自我安全的重要财务。一旦在不该发生的情况下被盗自然会紧张和无助从而条件反射下做出一些不够冷静和激动的行为。当然这不但需要领导的理解,更该通过这件事加强自我的安全防范意识这也是搞好工作的一个重要保证。不过在这么正规、有内保、有监控的商场,遇到类似时间安全部门不能有效及时的为我们商铺人员做出正确积极的处理措施也是导致此次事情的缘由,当然如此规模和对他们来说微不足道的事情即便做出合理的反映也可能无济于事但是我连最起码的事件处理方法也没有看到。

其次因为一时心急忘记在如此重要的店面工作中只有我区区一人在岗,由于我的暂时离开使公司工作没能正常开展,我在对我的行为感到后悔同时也希望领导能在遇到类似突发事件时能妥善安排一名公司内部合适的工作人员临时替班,以避免公司不必要的利益损失。

擅自离岗范文3

一、清理对象和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因各种原因,没有在岗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及临时工。

二、具体处理办法

(一)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人员的处理

1、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离开编制所在单位,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处理。

2、对受党纪、政纪、法纪惩戒的离岗人员,如结案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已立案而尚未作出处理的或停职检查期间外出的,按纪委有关规定处理。

(二)经批准的勤工俭学人员的处理

县教育局不再办理新的勤工俭学手续。已经批准的勤工俭学人员需续办的,自发文之日起允许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3年,工资晋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财政停发工资及福利待遇,停发工资的50%返还给学校作为公用经费(超编的单位不返回)。第4年开始人事关系和档案按人事有关规定转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勤工俭学期间,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本人负担,并按规定交纳人事费。3年内或累计不满三年,要求回来工作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师资需求情况进行统一调配。超过3年要求返回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师资需求情况酌情落实。

(三)借用人员的清理

1、借用到本县民办学校的人员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借用本县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允许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取消工资,编制所在学校负担借用人员各种保险的公助部分,个人负担借用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险种的自负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全额。未经县教育局批准,学校擅自借用的,按擅自离岗处理。

2、本县教育系统内公立学校间借用的人员

本县教育系统内公立学校之间借用教师由县教育局批准备案。未经批准,学校擅自借用的,按擅自离岗处理。

3、借用到外系统人员

由借入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县教育局同意,报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原已借用外单位的,必须在20*年10月12日前回原单位上班。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借用的,必须报县组织人事部门重新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时间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借用的,按擅自离岗处理。

4、借用到县外的人员

县教育局不再办理新的外借手续。已经批准的人员必须在20*年10月12日前回原单位上班,需续借的报县组织人事部门重新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财政停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本人负担。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四)因病因事不在岗的人员

因病因事不能在岗的人员,必须按教职工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执行请假工资福利待遇,否则视作离岗。借病事假之名外出勤工俭学、代课等的,一经查实,按擅自离岗人员处理。

1、长病假:经学校同意,教育局批准的长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保留原单位编制,病假期间的工资及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浙人薪[1994]67号、浙人薪[1997]163号文件执行。病愈按时返回到编制所在单位。

2、事假:教师请事假一般不予批准,需要处理私事的安排在假期进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一周以内由学校批准,一周以上的经学校同意,报教育局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30天的,予以辞退。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私出国、出境:因私出国、出境人员,必须经学校同意、县教育局批准,按国家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出国请假不得超过半年,因故续假的,应在批准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超过假期半年以内的,予以停薪留职;超过半年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因私出国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扣发,保留请假人员原单位编制,假期满后,返回到编制所在单位。

4、脱产进修:教师脱产学习需经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参加脱产学习。在批准学习的期限内,保留原单位编制,工资照发。学习期满应按时回原校工作,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经学校同意,教育局批准的商调人员,根据文编字[20*]05号文件规定,商调未成在当年8月25日之前未返校工作的,按擅自离岗人员处理。

(六)对“有实践经验但未满服务期”调入或借入县城学校返回规定学校的人员,必须在10月12日之前返回规定学校任教,否则,按擅自离岗人员处理。

(七)代课教师和其他临时聘用人员的清理及管理办法

学校不得擅自聘用代课教师和其他临时人员。缺编学校确因工作需要的,由学校与临时人员签定协议,实行一年一聘,聘用人数要控制在编制数内,报县教育局备案。超编学校不得另聘除门卫与食堂管理人员以外的临时人员,已经聘用的于20*年10月20日前予以清退,违反规定聘用的,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不予报销聘用金或代课金。

三、清理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精神,于10月12日前对工资关系在本单位的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明不在岗的人员,包括擅自离岗,勤工俭学,长病休、因病因事不在岗,借用本县教育系统公立学校(单位),借用本县民办学校,借用外系统和县外,因私出国出境人员、外调未成逾期未归人员、脱产进修人员、有实践经验未满服务期人员、代课教师和临时工等一律如实分类登计并上报教育局政工科(已经批准的内退教师不列入本次清理范围)。按规定可以续办有关手续的,及时通知教师本人在10月20日前办毕手续。

2、各校要建立教职工在岗情况月报制度,对本单位在编不在岗教师变化情况按月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3、各民办学校要加强教师管理,对经批准办理借用手续的教师有擅自离开岗位的,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否则,取消下年度到公立学校借用教师资格。

擅自离岗范文4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以及省、市、县关于贯彻以上两个《决定》的文件精神和其他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完善人事调配制度

根据中小学办学规模的变化,实行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按照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精简高效、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校生数,每两年调整一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各中小学不得超编用人或擅自聘请临时性教职工。

1、教师必须爱岗敬业,严禁教师擅自离岗。凡在本意见下发以前离岗的教师由原所在学校通知本人,在*年8月10日以前回原学校报到,否则,严肃劳动纪律,按自动离职处理;今后凡在编教职工未经学校研究同意,擅自离岗超过15天,当月停发工资。同时,所在学校形成书面意见,逐级上报,经县教育局研究,按程序办理自动离职手续。

2、教职工原则上不准外借到其他系统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经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办理正式借调手续。学校之间借调教师,须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并办理借调手续,否则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接收和借调教职人员。

3、教师调整必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否则学校不得签署接受意见。教师调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办理。凡因工作原因需调动者,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县教育局教师调动申请表》,原学校和接收学校签字盖章,报县教育局研究批准后,方可在限期内办理有关手续。

4、各学校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要按程序及时上报,对隐瞒不报、上报不实者,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5、根据教师管理有关规定,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预约和调动教职工。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到外县或外学校报名应聘。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若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处理。

6、在教职工调配中,被调整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办理相关手续,按期报到,工资关系随同转出。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县教育局说明情况。对拒不服从管理,不按要求上岗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坚持服务期制度

根据《江西省实施〈教师法〉办法》规定和我县教育实际,实行毕业生服务期制度。

1、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5年。

2、鼓励在职教师通过函授、自考、研修等在职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文化知识水平。若参加脱产进修或离职研究生报考,原则上应服务期满,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

3、调往外县或本县外系统的教师,原则上应服务期满。对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不辞而别、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自觉执行请销假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1、中小学校长请假

中小学校长外出2天以上,须向县教育局请假,并安排好工作,不得擅自离岗。中小学校长请假2天以内由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并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应立即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请事假

农村中小学教师请假一个月以内,由学校审批;一个月以上的,在学校同意的基础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县直学校教职工请假15天以内,由学校审批,15天以上在学校同意的基础上报县教育局审批。请假期满,应立即销假,对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旷工处理。

3、病假审批规定

病假一个月以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持医院建议病休证明及原始病历,报所在学校审批。病假超过1个月不足半年者,学校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审批。连续病休或一年累计病休超过6个月的,由学校和县教育局到医院调查核实后审批(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病愈后恢复工作,及时销假,由所在学校酌情安排工作。需延长病假,则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因病或非因公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长期病休的,凭劳动部门鉴定书,个人申请,学校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学校要严格把关,如实上报,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或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纪律处分。

4、凡连续请假或一年内累计请假6个月以上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的除外),不享受年度考核晋级、评优、晋职

5、符合政策的婚假、产假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

对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各学校要落实好监督检查制度。一是严格落实监督制度。各学校要加大教师队伍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广大教职工,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二是要落实好定期检查制度。每年3—4月份,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编制情况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各学校也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常规制度落实好。在不定期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每学期开学后,要对本学校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处理并上报县教育局。对于教师在岗情况,今年,县教育局将于4月份进行全面检查。各学校要于4月20日前,组织人员对本学校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长期病假、私自脱岗和借调到外学校人员进行分类造册,并注明原因,由校长签名后,于4月20前报县教育局。本《意见》实施以前未办理借调手续的借用人员,自本《意见》公布之日起,由编制所在学校通知其在*年8月10日以前回原学校报到。凡未经县教育局研究批准,擅自借调的教师,必须回原学校上班任教,否则停发工资,并且不得评优评模、评聘职称、晋升工资,不准参加进城教师公开选调,在年度考核中不得定优秀和合格等次。

五、严格责任追究

擅自离岗范文5

    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指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接受作战任务后,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我军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坚强柱石,每一名军人都肩负着保卫祖国的神圣使命。我国《宪法》第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等。《国防法》第56条规定:“现役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扞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我国《内务条令》第12条规定,军人要宣誓做到“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军人战时临阵脱逃的行为,不仅直接造成了部队减员,严重扰乱军人参战秩序,而且动摇军心,涣散斗志,削弱部队战斗力,影响部队完成作战任务,将对作战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危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临阵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临阵是指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战场上或战斗中;另一种情况是指部队虽然尚未进入战斗,但已受领战斗任务,正待命出击的场合下。临阵的地区范围既包括陆地战区,也包括海上、空中战区。军人只有在战斗中或待命出击情况下逃离部队,才存在临阵脱逃问题;如果在平时逃离部队,情节严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按本章第435条规定的逃离部队罪处理。

    擅自逃离战斗岗位,是指行为人在没有得到指挥人员的命令或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作战岗位的。无论行为人是完全离开部队或只是躲避在无危险之处,无论行为人是永远逃避兵役或只是临时逃避战斗,无论行为人在战斗岗位外逗留多长时间,均不影响本罪客观方面的成立。

    临阵脱逃的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概括起来有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形式的临阵脱逃,是指行为人采取积极的方式实施逃避参加作战的行为,如正在与敌人作战时擅自撤出战斗,遇到敌人的攻击时逃离阵地等。不作为形式的临阵脱逃是指行为人采取消极的方式实施逃避参加作战的行为,如有意不随部队进人阵地,在执行作战任务时有意掉队等。不论临阵脱逃的具体表现形式如何,最终都是逃避参加作战,这是战时临阵脱逃罪的本质特征。临阵脱逃只是行为人为了逃避参加作战而离开岗位,通常并没有彻底地逃离部队。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即本法第450条所规定的所有人员。从司法实践看,犯战时临阵脱逃罪的,既有士兵又有军官,既有战斗人员又有非战斗人员,既有单独一人实施的,又有纠集数人甚至率领建制部队共同实施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逃避参加战斗将会对作战造成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临阵脱逃的动机,较多的是贪生怕死、畏惧战斗,也有的是不顾大局保存实力。行为人只要不是出于积极的战术目的,如在攻防作战中有组织地退却,诱敌深入,或者在追遇战中为完成其他任务不与敌人恋战,而有意回避作战等,都应认定有临阵脱逃的主观故意。

    二、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

    两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违反军人职责,逃离部队工作、战斗岗位的行为。所不同是的:

    1、战时临阵脱逃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畏惧战斗、贪生怕死;逃离部队罪的在主观上是为了逃避兵役义务或其他个人目的。

    2、战时临阵脱逃罪的发生的时间、地点,只能在战时、战场上、战斗中或临战状态下;逃离部队罪则主要发生在平时,战时构成逃离部队罪的,也只是针对犯罪所处的时间而言。

    3、战时临阵脱逃罪只要行为人在战场上、战斗中或临战状求下,实施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即构成犯罪;逃离部队罪的一般是在行为人逃离部队的事实发生以后,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二)区分本罪与擅离军事职守罪的界限

    1、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战时犯罪,行为人有逃避参加作战的行为,但并不要求造成具体的危害后果,而擅离军事职守罪平时、战时都可以构成,战时犯罪则是加重处罚的条件,行为人是不履行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的特定职责,而且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2、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所有军人,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一般主体,而擅离军事职守罪是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特殊主体。

    3、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故意犯罪,而擅离军事职守罪是过失犯罪。

    (三)区分本罪与违令作战消极罪的界限

    战时临阵脱逃罪与违令作战消极罪侵害的客体都是军人参战秩序,犯罪动机上可能都是出于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且都是在面临作战任务的情况下,客观环境很相似,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战时临阵脱逃罪表现为行为人已脱离岗位,没有继续参加作战,而违令作战消极罪表现为行为人虽仍在作战岗位上,但临阵畏缩,行动消极,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如在我方阵地遭到敌人攻击时,行为人躲在掩体内不敢积极还击,或者在进攻敌人阵地时怕敌人反扑不敢大胆逼近敌人等,都不属临阵脱逃的行为,而是作战消极的行为。

    2、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故意犯罪,而违令作战消极罪是过失犯罪。

    (四)区分本罪与战时违抗命令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发生在战时,而且都有不执行命令的行为,容易发生混淆。其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行为特征有所不同。前者一般发生在已受领了具体的作战任务后,其不执行命令的行为必须表现为脱离岗位;而后者一般发生在接受上级命令时,行为人公然抗拒执行上级的命令,但其行为并不需要采取脱离岗位的方式。在具体案件中出现这两种犯罪竞合时,如在遭到敌人进攻时违反上级坚守阵地的命令逃离阵地等,应按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较重的罪名战时违抗命令罪定罪处罚。

    (五)区分本罪与投降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可能出于贪生怕死的动机,而且都发生在战时,客观上又都存在脱离战斗、放弃抵抗的因素。其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通过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作战的方法达到保全性命的目的;而后者是通过放下武器,屈服于敌人的方法达到保全性命的目的。如果在具体案件中出现犯罪竞合现象,如正在作战时行为人扔下武器逃往敌人的阵地,一般应以投降罪论处,但如果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应以战时临阵脱逃罪论处。

    (六)区分本罪与投敌叛变罪的界限

    两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脱离革命队伍这一现实,区别点主要在于主观故意不同。战时临阵脱逃罪的主观方面是畏惧战斗、贪生怕死,投敌叛变罪则是为了投靠敌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如果行为人临阵脱逃是为了投奔敌人营垒,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则应以本法第108条规定的投敌叛变罪论处。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是指:

    (1)携带武器装备或者军事秘密脱逃的;

    (2)煽动他人或组织他人脱逃的;

    (3)在战斗最激烈、最关键时刻,在重要岗位上脱逃的;

    (4)滥用红十字会旗帜或徽章以及以私自佩带红十字微章和袖章的;

    (5)舰艇、飞行人员放弃舰艇、飞机脱逃的;

擅自离岗范文6

擅自脱岗检讨书范文一

尊敬的XXX:

您好 !我已深深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为自己值班期间脱离岗位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因此,我向行领导做出深刻检讨:

我的错误来源于对安全意识上的淡薄和思想上的麻痹,确切的说还是自己工作不够认真,存在有侥幸心里。才会导致这件事情的发生。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这件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更重要的是我的擅自脱岗给单位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通过这件事情我真正领悟到了自己的缺陷和不足,明白了以后如何改进,因为做事不认真,自己尝到了自己种下的苦果还连累到单位,使单位在名誉上受到严重的损坏,这是用任何方法都赔偿不来的,但是事因我而起,我愿意承担责任。 同时也让我深刻的理解到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处于***含义。

在此! 我深刻的检讨自己,此次错误的发生,针对了我安全觉悟方面的巨大不足,我必须认真、深刻地反省。我所犯下的错误,我首先应该郑重地向单位领导表示深深地歉意。并郑重地向领导表示愧疚!我思想觉悟不足,对安全值班规范没有极力恪守,从今往后,我决定要严肃对待自己,我须认真学习安全值班规范,在今后工作中时刻警示自己。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希望自己的错误,给其他同事敲响警钟,擅自离岗影响是重大的,后果是极其恶劣的。

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擅自脱岗检讨书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怀着万分的愧疚心情向您递交这份检讨书,以深刻反省我在近期工作当中存在脱岗的一些问题。关于脱岗的事情,我感到自身存在了诸多问题,必须深刻反省深刻自纠。就此,我要向您做出深刻检讨: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一共脱岗被抓次数有5次,时间分别是在去年8月、11月、12月两次,今年2月初又一次。经过组织单位上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得意识到了自己所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脱岗行为看似偶然,实际上暴露出了我的工作作风涣散、纪律规章意识不强的思想问题。反观我长期的交通协管工作,在过去几年里很少出现脱岗行为,只是在最近半年问题严重,主要还是我思想上出现了涣散。再有,也有我身体上的一些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是出生在南方,对于北方的寒冷天气确实有些不太适应。再有,我因为近期生活压力比较大,身体上感觉有些疲惫也是一个原因。

然而,无论如何,我脱岗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我自身的问题也是明显的。我既然身为一名交通协管员,我是负责交管部门维护一个路段交通安全顺畅的,我就必须做到上一天班,站一天岗,站一天岗,保一天路况的顺畅与安全。这也是我职责所须,职责所在,不能因为我任何的私人原因影响工作。

最后,我要向单位领导作出郑重保证:从今往后,我一定努力认真得对待工作,严肃纠正存在的涣散作风。努力认真工作,决不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并且我要焕发出一颗积极向上的进取心,优秀得完成下阶段的工作任务,请单位领导放心。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擅自脱岗检讨书范文三

尊敬的领导:

在这里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啊,我不应该在上班时间脱岗。此次错误充分暴露出我是一个没有良好工作责任心的人啊。

回顾错误,当时是因为我急着上厕所,结果导致很急匆匆。我跑到了厕所,结果发现里面已经有人,我就很着急就在厕所门口等了很久。这段时间,我很心急,后来迅速解决以后回到岗位,发现您已经在岗位室内批评了。

这个错误实实在在是我的不对啊,我不应该脱岗。而且单位有规定,有事脱岗一定要事先请示,我这样的行为简直是错误的。

现在,我向您保证我以后坚决不脱岗了,脱岗之前一定要事先请示。现在我向您保证,我一定要接受这次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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