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提高质量、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实施对象
全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内容及权重为考勤(10%)、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40%)、教育教学业绩(20%)。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旷工1天扣5分,签到、签退缺一次扣0.1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学期病假2天以内,签到、签退缺5次以内可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权重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量,各岗位工作量的核定可参照《全县中小学教师标准工作量核定的指导意见(试行)》。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上、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制定相应的细则。
根据《东流镇中心学校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标准》,我校的教育教学过程考核分教学常规和教研活动按3:1的比例计算,即教学常规30分、教研活动10分。2019年考核分按中心学校两次考核结果按比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教学常规得分=学期教学常规考核分/40×30
教研活动得分=学期教研活动考核分/30×10
对于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教师的教研考核分,中心学校将依据其对学校教研活动的参与情况酌情赋分。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实绩根据幼儿教育的特点,从安全管理、活动成果、学额巩固三个方面考核,其中活动成果展示为10分、安全管理和学额巩固10分。
专任教师的教学业绩考核分依据中心学校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按比例赋分。考虑少数学校教师接课的矛盾,对接别的教师课程的教师考试成绩达不到全镇均分,可按进步值赋分,凡通过一个学期教学比上学期进步2位的可视为达到全镇均分参加考核。极少数接班的教师尽管进步值没有上升,但其所教学科与全镇均分的距离值明显缩小,计算考核分时可上升一个档次。
非教学人员的教学业绩考核为:中心学校根据各个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及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赋10分;校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对非教学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10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池州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东至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及记大过等次以上处分的,分别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享受本学校绩效工资的平均值(扣除班主任津贴后的平均值):
(1)在中心学校担任督导员以及专职总支书记、副书记、专职工会主席;离退休不远由组织安排休息的。
(2)挂职、抽调中心工作的。
7、男教师年满58周岁、女教师年满53周岁,由组织安排休息的,享受绩效工资人均值的80%。由组织安排休息的教师不允许到私立学校任教,否则按规定扣除本人的所有工资及津补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2)一学期非组织安排脱产学习两个月以上的;
(3)停发工资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2、班主任津贴的分配
班主任津贴(全年按10个月计)标准根据基数和学生数设定:小学每月基数为30元,累加每生每月0.5元,小学班主任月津贴不得超过60元。班主任津贴在全校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班主任津贴依据中心学校考核结果按得分率发放。
按班额月发放标准×考核得分÷100=班主任个人月津贴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于每年12月份上报考核方案和考核分配结果,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账户直接划拨到教职工个人工资卡上。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办法完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方案(细则)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绩效工资分配数额明细和方案;不符合规定程序,在教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的,不予以审批。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中心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4、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八、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不得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教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范文2
一般为三年,因疾病等特殊原因可延长至四年;其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及用人单位要求可进一步参加亚专科培训,亚专科培训年限根据各专科要求决定。
二、培训方法
1、上岗前需参加岗前培训一周。在医院培训期间,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布置培训工作。 2、在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和指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做到专科理论、临床诊治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基础培训和专科培训相结合。 3、培训人员培训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指导老师负责制和学分制。 4、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细则,实行二级专科轮转。
三、培训内容
1、参见卫生部各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 2、相关学科临床理论进展和新技术;相关学科临床操作技能及常见病、疑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了解危重病人的抢救和处理措施;在科室统一安排下参加临床教学工作。 3、临床科研方法,科研论文、临床研究课题申报写作方法,文献检索方法,卫生统计学。 4、专业英语:相关学科外文专著和文献、专业杂志,英语论文写作。 四、综合素质要求 1、严谨、求实、规范、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2、高尚的医德医风和救死扶伤的敬业精神。 3、医患沟通艺术和能力。 4、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理论课程:
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细则》要求的本专业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巩固大学理论知识,阅读本学科经典著作。
五、考试、考核:
1、出勤考核:培训人员实行24小时负责制。病、事假三天以内(含两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老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在考核表上记录;三天以上者,需由专科医师管理办公室签字后生效。请假情况如实记录于培训手册。
2、轮科考核:按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进行。由该科培养指导小组负责进行,并将考核结果记录与培训手册,科室主任和指导老师签字。
教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范文3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20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事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指导全省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省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安监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
第五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六条一级、二级培训资质的申报条件、申请程序、审批、证书的颁发、培训范围的界定,按照《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三级、四级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证书,由省安监局审批、颁发。
第八条取得三级培训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市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取得四级培训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按照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开展培训工作。
第九条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除外)。
第十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三级培训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四级培训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3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每个作业必须有专职理论、实际操作指导教师。专、兼职理论教师必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从教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专、兼职实际操作指导教师必须有从教专业的高级技能专业证书。教师的数量按照培训规模设置。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专、兼职教师均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教师合格证;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专业理论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六)每个作业必须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实习操作需要的教学设备及场地,其中至少有一个产权隶属培训机构的实习操作场地;
(七)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三级、四级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机构设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报省安监局;
(二)省安监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教。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不得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原颁发证书的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章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推荐的优秀教材。
第十八条省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以及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省安监局负责市级、县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以及三级、四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中央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驻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市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市、区)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培训规章制度、教学、考核及学员档案。
第二十一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含IC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由省安监局统一订制发放。
第二十三条对安全培训机构及其教师的考核发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考核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五条省安监局负责市级、县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三级、四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及有关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负责中央驻鲁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市级安监部门负责市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本行政区域内省安监局考核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县(市、区)级安监部门负责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省、市、县安监部门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档案。
第五章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二十七条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察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含IC卡);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教师培训合格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资格证;其他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含IC卡)的式样,由国家安监总局统一规定。教师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省安监局统一制定。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负责培训考核的部门确定。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安全资格证、安全培训合格证、教师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培训教师,每年再培训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需延期或者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或者复审手续。复审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责任事故记录、违法违章记录、参加培训记录等。复审不合格的,经重新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延期手续。个人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期满时,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不再复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期延长2年。
第三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省安监局考核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省安监局统一印制,由市安监部门考核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监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省安监局对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评估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达标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四条各级安监部门应当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三十五条各级安监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监督管理中、、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教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范文4
小学德育量化考核细则一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是一个人一生宝贵的财富。为了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学校以学生六种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作为学校的德育特色。(六种良好行为习惯是指:礼仪习惯、卫生习惯、诚信习惯、勤俭习惯、学习习惯、健体习惯。)为了把学生培养成文明的小学生,合格的小公民,特将德育特色班级量化考核细则修定如下:
考核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考核内容:
一、学期文明班级评比汇总中,出勤、卫生、良好行为习惯等方面,只要有一个方面,全校扣分最少或者没有扣分,得10分。
二、对学校统一安排的有关德育特色教育的活动,认真积极地完成,得10分。
三、一学期有自己班级德育特色教育的特色活动或方法,并有请考核小组成员参加、检查指导并得到检查小组成员的认可,得20分。
四、一学期有自己班级德育特色教育活动,并注重收集整理过程性材料。材料经考核小组评审,确实彰显个性特点,得20分。
考核说明:
1、班级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方面,有自己特色的,必须在期初(开学一个月之内),以计划的形式向政教处提出申 请。经过分管副校长及政教处审核,再到行政会研究,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2、每学期评比一次。
3、四个方面的得分加起来,得分最高的三个班级授予德育特色班级称号。
4、获得德育特色班级的,视同一次文明班级。加入期末教师考核。
备注:
1、如果班级学生在有严重的损坏公共财物行为,取消参加德育特色班级的评选资格
2、德育特色班级的评选,是倾向与一些平时其他方面确实做得不错,但是由于个别原因,很难拿到流动红旗的班级。
3、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小学德育量化考核细则二一、任课老师
1、思想品德老师要认真备课,在课堂上加强教育,突出德育的实效性。其他学科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内涵,在课堂上适时、适当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在课堂中要体现德育常态化,并在写入教案中。
二、班主任
2、班主任要抓好主题班会课,要结合学校政教办安排和自己工作计划,开好班会,注重实效。
3、班主任要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布置好教室,表册上墙,学习园地或黑板报要每月更换一次内容,主题由学校团、队安排。
4、班主任要管理好教室和寝室,做到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符合军训要求。
5、班主任要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常识》等,力求做到学生知晓率达100%。
6、班主任每期组织开展一次家长会,共同探讨教育学生的具体方法、交流教育经验、通报学生思想和学习情况以及学校管理要求。
7、班主任要定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家访,家访面要达到50%以上。
8、班主任要做到十到场(即:三操、早读、午餐、午睡、下午第一节、课外活动、读报时间、晚睡等),督促学生养成文明习惯。
9、班主任要加强留守学生和单亲家庭子女的思想教育和关爱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日常班级管理中。
10、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开展活动前做好安全预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11、班主任要根据学校安排,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品德修养,按10%的比例推举班级德育之星。
12、班主任每期末要对学生品德操行,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写好评语,发放通知书。期末要填好常管手册中班级管理内容并上交学校存档。
三、共青团和少先队
13、学校团、队为德育工作主阵地,要结合学生特点和重大纪念日及节日,组织师生开展如5.4、6.1、国庆、12.9、元旦等德育主题教育活动,并取得实效。
14、学校团、队要主持好升国旗仪式,并做好国旗下讲话,达到较好的思想教育效果。
15、团、队要搞好广播室播音工作,弘扬正气、打击邪恶,充分体现育人功能。坚持每天播音三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
16、学校团、队至少要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公益活动。
17、学校团、队要根据上级要求和组织建设需要,开展常规性、思想教育性强的团、队活动和组织建设活动。
18、学校团、队要利用5.4和6.1分别评选出优秀团员和优秀少先队员以及学生团、队干部进行表彰。
四、政教办
19、政教办要建立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德育工作总结。
20、政教办要每期组织举办一次以上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专题讲座及其他针对性德育与安全活动(如文明礼貌月、弘扬民族精神活动月等)。
21、政教办每学年要根据班风和学风等内容搞好班主任工作考核,开展一次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
22、政教办每学期要至少召开两次班主任培训交流会;每年要根据平时量化情况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级进行表彰。
小学德育量化考核细则三一、扣分细则
1、考勤:
(1)迟到(每节课,中午查勤,若有事需向老师请假):每次扣1分,若在校门卫处被登记为迟到者加扣1分。
(2)早退:每次扣2分。
(3)旷课(含升旗、早读、集会、自习):每节扣3分。
(4)旷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每次扣1分。
注解:1、每次点名以座位是否有人为准,值日者也不例外。2、请假不能后补(除特殊原因外)。
2、仪表、卫生:
(1)在校佩带首饰、头发不符合学校要求者,除首饰暂时没收外,每人每次扣2分。
(2)值日劳动迟到或没按时完成者每人每次扣1分 ,缺席者扣2分,并补做值日。
(3)劳动不符合要求,每人每次扣3~5分。
(4)乱丢垃圾者,每人每次扣1分。
3、课堂纪律:
(1)上课被科任老师点名批评者每人每次扣2分,若情节严重,被老师批评两次以上者,在征求老师意见后,扣5~10分。
(2)自习课讲话、走动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每人每次扣2分。
4、作业:
缺交和书写乱画1次扣1分;每周同一科累计缺交3次者,则扣10分。单元测验不及格的按段分别扣10、8、6、4、2分。
5、在教室内打球者,扣2分,并没收其球类;若造成损失者,要加倍扣分并赔偿损失。
6、放学违纪被记名一次扣3分。
7、严重违反校纪班规(含打架偷盗等),并给班级造成名誉损失者,每人每次扣10~15分,并请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
二、加分细则:
1、凡为班级或同学做一件好人好事者,每人每次加1分。
2、一周内未扣分者加1分,一月内未扣分者追加3分。
3、当月单元测验及格的同学加5分。
4、大型考试成绩优秀者,按以下原则加分:
(1)各科前3名,分别加5分、4分、3分。
(2)总分前3名,分别加7分、5分、3分。
(3)各科平衡发展,五科均在A段的加2分。
教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范文5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按照教育局加强师德建设的工作要求,我校把师德建设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高度重视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树立了学校形象。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师德修养
按照区教育局本学期工作重点提出的师德建设的工作要求,首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第30个教师节—在北京师范大学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认识,常言道:学高为师,德高为范。通过学习使我们认识到: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教师素质的核心内容,教师的光荣称号是和高尚的品德联系在一起的,高尚的品德既是教师为师的根本标志之一,又是教师完成职业任务的有效保证,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需要。
学校把师德建设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作为学校工作计划和支部工作计划的首要内容。
1、过上党课的形式,对全体党员和党外积极分子进行职业道
德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和党外积极分子在师德建设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通过政治学习,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理论和《第30个教师节—在北京师范大学发表的重要讲话》,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幸福观、苦乐观,树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理想,坚定为人民服务、以学生为本的信念。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加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政策法规、对全体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全体教师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到依法执教。
3、教师自学的形式,要求教师通过读书、看报刊、杂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看"乡村最美教师"录像、参加教育局举办的先进师德报告会,向先进人物学习,树立师德形象。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干部和学校师德先进个人组成的师德领导小组。围绕师德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1、学校制定《师德规范实施细则》并制定了"师德规范十条"由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分别考核:
(一)、尊规守纪,依法执教。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党支部考核
(三)、尊重学生,爱护学生。
(四)、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政教处考核
(五)、严谨治学,精益求精。
(六)、完善自我,一专多能。 教务处考核
(七)、团结友善,明礼诚信。
(八)、注重人格,为人师表。 工会考核
(九)、更新观念,铸造师魂。
(十)、开拓进取,不断创新。 主管教学校长考核
2、学校对教师从以下十个方面加以考核,作为评优晋级的依据重要条件,纳入政绩考核之中。
(一)、在学生面前不说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话。
(二)、不失人格,爱护名誉,不逃避职业义务。
(三)、不上不负责任和无准备的课。
(四)、不参加乱办班,乱补课,不搞有偿家教。
(五)、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歧视和挖苦学生,
不把学生撵出课堂。
(六)、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请销假制度。
(七)、不串办公室聊天闲谈,不说脏话粗话。
(八)、不在走廊、办公室大声喧哗。
(九)、不在背后议论他人的是非,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十)、注重仪表,穿着适宜,不穿奇装异服。
以上内容,采用民主监督评议的形式进行考核:
(1)跟踪记实: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月按照考核记实内容给教师打分。
(2)发挥党支部、工会、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评议师德。
(3)召开家长、学生座谈会评议师德。
(4)采用教师互评形式。
3、签订师德责任状和承诺书,党支部负责与教师签订师德责任状;校长与教师签订承诺书,提高责任意识,兑现自己的承诺,通过制定、完善、落实师德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和**一切有违师德的思想和言行,进一步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塑造教师师德群体的良好形象,使师德建设落实到实处。
三、规范行为、树立形象
师德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需要在工作的实践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提高。
1、为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要求,学校制定了日常工作考核细则,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教学工作考核细则。各处室按照细则的要求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行为,作为年终考核,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2、关心学生、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是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把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1)更新教育观念是树立师德形象的根本。学生素质较低,师生情感障碍大,是我们这类学校最突出的特点,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情感教育入手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学期初,在学校工作计划中提出:要放下教师的权威,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师的自身形象就是很好的德育教材,在这方面表现突出的是富秀娟、王畅两位教师,教育学生特别有耐心,教育方法得当,处处以身作则,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感染教育学生。
(2)严谨治学是树立师德形象的基础。教师在学生中不仅要树立德高者形象,还要树立博学者形象,我校年轻教师丽萍、张轩、付银宇、平时认真钻研教材、耐心辅导学生,深受学生欢迎。
(3)改变教学方法是树立师德形象的重要途径。教学方法得当,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了广泛的兴趣,学生才能听其师、信其道,师生情感融洽,才能够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邹良育、卢艳、薛梅老师课堂教学方法灵活多变,受到学生的好评。
教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范文6
关键词:高校后勤;转型;精细化管理
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广大师生对后勤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在后勤工作中推行细节服务,实行精细化管理,是新形势下提升高校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一、理清思路,分析影响后勤发展的原因
随着学校的扩招、办学规模的扩大,后勤的经营管理模式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后勤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不高、后勤业务经费不足、设备老化,专业技术人员断层现象严重等等,后勤工作明显滞后于校区教学科研发展,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后勤社会化下企业化运作与后勤以提供优质服务为第一使命之间的矛盾;后勤整体实力不高与教育快速发展的矛盾;服务质量不高和师生员工需求的矛盾;后勤人才缺乏与后勤需要发展的矛盾。
要实现后勤工作的发展,就必须在正确分析后勤现状的基础上,明确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围绕校区发展来定位后勤工作,促进后勤整体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大胆创新,构建新型管理模式
在现行体制和运行机制下,怎样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让服务上层次,上台阶,使之适应校区发展的需要和师生的需求,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为校区的教学、科研提供更为有效的组织保障,达到师生满意、校区领导满意和后勤员工满意的目标。众所周知“细节决定成败”,其成败的关键环节就在于如何注重细节管理。因此,后勤的精细化管理为高校后勤的发展与生存打开了一道大门。那么,我们已经认清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如何在现实工作中做到精细化管理?
(一)精细管理应注重过程和细节的管理
精细化管理,是注重过程和细节的管理。“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在特定意义上会影响全局,影响发展的走向;精细化管理,是把“小事做细,细事做精”,将管理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逐步形成一套“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人人用心管”的管理方法;精细化管理,就是进一步明确管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节节相连,甚至管理到整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实施精细化管理,有利于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利于杜绝浪费、勤俭办事,建设节约型高校后勤。
(二)精细化管理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精细化岗位职责和服务标准
1.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践中,做好后勤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前提是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后勤管理制度化。让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管理更加细致,服务更加规范。
2.将后勤精细化管理工作内容层层落实到每个单位,具体到每个人,明确到每个单位、每位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对象,把后勤工作任务实实在在地细化到人,做到后勤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
3.制定为教学、为科研、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相应标准,在精细化服务标准的过程中,我们着重在制定优质服务标准上下功夫,始终把服务对象的需求放在首位,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让精细化服务标准成为优质服务的制度保障。
(三)精细化管理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落实,都将是一纸空文,也就不能为管理所用。因此,精细化管理中检查监督机制必须得跟上。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使其在后勤管理工作中尽可能发挥最大作用。为此,各单位要建立精细化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各部门要分别设置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电话,设专人接待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查证核实的问题,依照责任追究制度,记录在案,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让每个员工都成为追求精细化管理的跳跃的音符。
(四)精细化管理应有完善的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后勤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建立精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必须有一套完善的考核办法。考核主要以“精益求精、规范有序、以人为本、和谐育人”为目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考核办法,增强后勤各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理念,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努力提高后勤管理的层次和水平,为校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1.考核原则: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科学民主、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谁的责任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统一组织、逐级考核、综合评分的原则;坚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范围:后勤各岗位人员。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全体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以及被考核人员的基本行为规范等方面,具体内容见《岗位精细化管理考核细则及标准》。
4.考核组织:校区(学院)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精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后勤公司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后勤公司所属岗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
5.考核方式:考核主要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测评相结合。
(1)各类人员考核方法。处级干部的考核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取得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科级及其他管理人员,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取得的工作实绩,每年考核一次。正式工人岗位、计划外用工工人岗位由该岗位班组长或直接管理人对其进行每日考核、每月汇总。承包单位的考核只考核到承包责任人。
(2)考核程序。个人述职:述职应由单位负责人、被考核人的直接负责人、同行及有关人员参加,述职内容应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其中要结合岗位职责及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的内容进行量化,尽量用数据明确说明。工人岗位(含计划外用工)应在每天下班前向考核人汇报当天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考核:考核的组织由后勤公司负责,单位负责人、被考核人的直接负责人、同行及有关人员按照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打分,所属岗位服务对象的意见、投诉及反馈也应作为评分的主要参考依据。参与评分的人员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单位审核:后勤公司对本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对被考核人的得分情况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考核结果能如实反映情况。考核审定:后勤公司的考核统计结果以考核单位分类,加盖考核单位公章,考核人和单位负责人填签字后,报送学校精细化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校区(学院)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审定,人事工资部门兑现结果。反馈整改:校区(学院)精细化管理办公室将考核审定情况反馈至后勤公司,后勤公司各个中心负责人要按照反馈情况,结合岗位工作流程,查找问题环节,加强对被考核人的教育和管理,并提出整改方案。
总之,后勤公司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以来,得到了校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广大后勤职工的积极响应,服务细节逐步完善,服务措施更为有效,服务意识显著提升,广大员工立足本职工作从细节问题排查,认真整改,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旧思想、老观念得到了较好的转变。在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各个方面有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形成了人人主动服务、事事注重细节的良好工作氛围,提高了后勤管理与服务的水平,得到师生的认可,为校区(学院)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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