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的故事范文1
【关键词】《圣经》 基督教会 原罪 亚当 亚伯 耶稣
【中图分类号】B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2)12-0008-03
世界上的各大宗教都拥有它们最具特色的专门词汇,比如在伊斯兰教就有“”、“真主”等等;在佛教就有“极乐世界”、“六道轮回”、“如来”、“菩萨”等。基督教也不例外,它的特色词汇不仅有诸如“天主”、“伊甸园”、“真神”、“天国”、“二次圣临”、“三位一体”等之外,还有一个最具特色的词汇叫“原罪”。可以说,这个术语是基督教最基本的教义理论基础。
一、绪 论
《圣经》是由《旧约》、《新约》和诗篇等组成。全部《圣经》中最早成书的“约伯记”约在公元前1500年以前写成的,最后成书的“启示录”约在公元96年,历经1600多年。共有超过40个受到上帝启示的人进行了口耳相传,最后由宗教组织编辑成册。《新约》写作的年代是在耶稣去世之后,即公元33年以后到96年之间,主要记述的是耶稣的生平和教导。《圣经》首先是一本宗教修行的经书,另外它还融合着历史、文化、政治和经济。它与古希腊文明一起,形成了今天的欧美文化。随着欧洲基督教世界的形成,基督徒们就把耶稣出生的那年叫做公元元年。新纪元的方式就这样开始了。
犹太教徒所信仰的经书是《旧约》,所信奉的神是耶和华,他被称为主、天主、真神或上帝。耶稣本来也是犹太教徒,所以他把耶和华称为天父,出生时他的国家已经被罗马帝国所灭亡、所统治。耶稣于公元元年出生在耶路撒冷城东南方向的伯利恒。由于他传播了不同于传统犹太教的思想,他就被自己的学生犹大出卖给了仇恨耶稣的犹太长老,长老们向罗马总督彼拉多(?-41A.D.)告发了耶稣,并迫使彼拉多处死了自己的思想对手。彼拉多下令钉死了耶稣,但责任不在他。可是他很后悔,觉得做错了事,就离开总督的位置,开始信仰耶稣了。犹大也后悔了,就自杀了。然而,犹太长老没有表示过后悔。
没有后悔的长老迫使耶稣的信徒离开了家乡,来到罗马秘密传教。基督思想秘密传播到罗马,功劳最大的是耶稣的弟子彼得、保罗、约翰等人;社会底层愈来愈多人愿意加入教会,信众颇多。后来,晚年的彼得被罗马暴君尼禄王(37A.D.-68A.D.)钉在了十字架。同时有弟子陆续写下耶稣生前之言论,这就慢慢形成了《四部福音书》,从而形成了《新约》。犹太教徒既然害死了耶稣,当然就不信仰《新约》;但基督徒却同时信仰《旧约》和《新约》。基督(Christ)的本意是“救世主(Savior)”,指的是耶稣。这样,基督徒就把耶稣当做是他们的救世主,而犹太教徒的救世主就是耶和华。
可是罗马人极端仇视基督徒,给予信徒的迫害也颇为残忍严酷、惨不忍睹。许多主教和信徒被烧死、被砖块砸死或者被抓去放在竞技场中在几万人的目睹欣赏中被饥饿的雄狮吃掉。但是地下教会依然继续发展壮大,最后迫使罗马帝国在313年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合法的基督教会于是迅速传播于欧洲各地。392年,基督教正式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自476年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灭亡之后,教会便成了中世纪时期西欧的唯一学术权威,也在新成立的国家中占据着领导的作用。各国设有红衣主教,都受罗马教皇节制。
二、“原罪”的内涵分析
在《旧约》的开篇“创世纪”里连续讲述了几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上帝在六天之内创造了地球万物以及无垠的星空。那时没有人,没有目击者,显然是上帝启发了某个智者写下了这个故事。这和女娲造人的故事是一样的。中国人怎能传播出来这样的故事?那是女娲娘娘点化某个智者的结果。既然中国人是女娲所创造,那么上帝创造了全世界岂不是假话?不能那样理解。那时的犹太人很少很狭隘,上帝只能这样说以强调他的权威。是不是在六天创造完?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上帝要求人们要按照工作六天,然后休息一天的方式去生活。这个生活方式传到了现在,乃至于所有人都享受着上帝给与人类的这个福泽;可是多数人却不信上帝或者假信上帝。这是不是忘恩负义?
第二个故事,是上帝在一个叫做伊甸园的天国里创造出的两个生命亚当和夏娃。他们却在撒旦的诱惑下,违背了上帝的法旨,吃了两个禁食的苹果。就这么一点点过错,上帝就把亚当和夏娃贬到了人间,让他们披着一个人身,在人间辛苦劳作一生,洗刷掉在天上偷吃禁果之罪之后,再由天使长接他们返回伊甸园。亚当活了九百多岁,夏娃活了六百多岁,应该说他们又返回了天国。
虽然只是偷吃了禁果,它反映的问题却比较严重。他们为什么不能牢记上帝的嘱托呢?这说明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对上帝还没有打下坚实的信念。所以要通过人间的吃苦受罪来锤炼对上帝的坚定信心。这样一来,亚当和夏娃就是带着在天上犯的罪降生于世的。“原罪(the original sin)”说就产生了。这个在天上犯的罪就叫做“原罪”,这样的罪人就叫做sinner。
正如猪八戒在天上犯了贪色之罪,然后就被贬入人间,投胎变成了猪。猪身的寓意是指“愚痴”,猪八戒是因为愚痴而犯了天条。然后别人再杀他一次,吃了它的肉之后,他才能洗掉一些原罪而有资格转生成人。那么这个人就带有一些猪的特色。在伴随唐僧取经,经受了许多教训和受罪以进一步偿还了原罪之后,他会随着唐僧一起被度上天国。亚当和猪八戒的故事讲的是同一类事情。但是在人间若不守戒律而干了坏事,就属于是犯罪(crime),这样的罪人就叫做criminal。这是罪上加罪,就难于返回天国了。
关于这一层法理,在英国作家约翰·班扬(1628-1688)所著的《天路历程》中描写的很清楚。这本小说在基督教世界里非常畅销,仅次于《圣经》。故事说道:一座毁灭城里的市民都信奉基督教,但只有一位好人是真正的信仰,他想去天国,可是遭到家人的反对。他坚持信仰,历经很多艰难,消磨掉了他内心的所有罪业之后,他感觉包袱放下了,也就到达了天国。[1]班扬对基督教义理解的非常到位,他是在用故事的方式展示信仰的艰苦过程,这绝对是个经历苦难甚至死亡威胁的长期过程。首先原罪在先,是带着原罪降生在人间的;但有个特别的条件,即在人间不能犯罪的情况下,通过坚定地信仰耶稣和吃苦受罪才能返回天国。
在人间如何才能不犯罪呢?第三个故事,是亚当和夏娃的大儿子该隐杀死二儿子亚伯之事,这个故事有多重意义。该隐务农,亚伯牧羊。他们也是从天上带着原罪降生在亚当家里的。他们要给上帝献祭品。献祭之事是个表面现象,在对待上帝的内心态度方面,上帝首先对人要有一个严肃的考验。方法是:神表示他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却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这个考验就是,表示看中亚伯时,是考验亚伯是否会因此而傲慢。亚伯没有傲慢,这就通过了考验。表示看不中该隐的供物时,是要考验该隐是否会嫉妒?该隐果然嫉妒了,他是大大的发怒了,变了脸色。他现在还不敢对上帝生气,他把怨气发在了弟弟的身上。
在凡人权贵创造的长子继承权的制度中,比之于这个神启的故事,神却告诉我们:长子是靠不住的,凡人却认为好处先让长者拿走。这是第一个反映出神和凡人思维相反的重要案例,相反的案例还很多,这都说明:凡人权贵所认为对的,往往是上帝以为错的。这是上帝安排的另一个考验:跟着权贵走,还是跟着上帝走。如果跟着权贵走,就不会得罪权贵,可能会得到提拔、重用和享福,可是天国的大门对他就关上了。如果跟着上帝走,就会得罪权贵,就会受罪、坐牢、被处死。可是天国的大门对他就敞开着,有专门的神去接引他返回天国。该隐和亚伯的故事就是在按照这样的逻辑发展下去了。
该隐和亚伯所献的祭,不过是他们内心对神表现尊敬之心而已。耶和华并不要吃他们的东西,要的是他们诚恳的、真挚的、尊敬神的心。通过考验的亚伯,上帝就会按照好人的、上天国的标准去培养他。亚伯于是就表现出了以下的美德:他怀有信心、承认原罪、诚心求神的喜悦、尊敬兄长、明白神的旨意、被兄长打骂而不还口、他愿意殉道、等候神为他伸冤。因为作为一个有原罪的人,他不敢凭着自己的力量去报复,生怕在人间犯了罪。也因他知道并坚信神是公正的,所以他要耐心等候神为他申冤。于是他凭着对于上帝的信心死去了。这样他就成为一个被神称赞的“义人”;他一旦被该隐杀死,他就必然被接到了天国:这就是上帝喜欢的好人应该选择的生存之路!
也可以这样说,你为什么被人害死?因为上帝喜欢你。这是上帝对好人的“慈悲”之心!
耶稣基督在世时曾称赞亚伯为殉道之“义人”。耶稣也是一个用语言抵挡罪恶、教育大众,然后到达流血地步之“义人”。耶稣之死进一步昭示给人,虽然把好人杀害了,也不能使他以犯罪之手段复仇。因为人生最重要的目的,不是在人间争夺名利、利益而下地狱,而是要设法返回天国世界。因此,亚伯和耶稣的行为都是信徒们的好榜样。
而通不过考验的该隐,他坚持要干坏事的话,上帝就按照他要干坏事的心愿给他时间、空间和机会,以便使得他在做坏人的道路上吃尽苦头,然后再回头。这也是上帝的慈悲!这一点又是上帝和凡人的相反之处。上帝没有实行杀人偿命的凡人法则,他还要给恶人回头认罪的机会。
于是该隐就开始大踏步地走他想走的路了。这就是说,他带着原罪降生在人间,他不承认原罪,他要继续他的恶行。那么他就是罪上加罪了,不可饶恕了。那么,他的表现是什么呢?他表现伪善、嫉妒、自私、发怒、心肠硬、不自省、凶恶、阴险、说谎、狂傲、掩饰罪行、抱怨神、怕死。人的心理发展必然是这样的轨迹:①罪恶必是连环发生的。如果犯了一次罪,他必然不只犯一次,他必然会接着干。②罪者会愈来愈不敬畏神灵。带着原罪的该隐本来还是有敬神之心的,可他在人间下决心杀死弟弟之后,他的胆子竟然变得更大了。他完全不怕神了,还以一种傲慢的、反问的态度来撒谎、和神讲条件,并要求神不要杀死他。
他哪里有资格这样和神说话呢?正如法力很小的撒旦胆敢挑战上帝一样,正如法力很小的孙悟空胆敢挑战如来佛一样;人间罪恶之人毫无法力、力量渺小,竟然也敢挑战上帝?!可见,罪恶使人愈来愈不怕神,并且愈来愈大胆地用自己的歪理论向神“反攻”。反之,如果一个人不怕神灵、不敬畏神灵、敢于挑战天理,那么这不是说他的原罪很大,而实际上是说,他在人间犯的罪恶很大了。罪恶完全障碍住了他的智慧,完全使他邪变了。所以,所谓的胆大之人,就可以该隐为例,说明他已经完全撒旦化了!上帝在使用这些坏人打击好人之时,目的是想尽快地在打击中把好人救上天国,而让坏人继续留在地狱般的人间继续着他们的恶行;最后再统一予以审判。
该隐所受到的惩罚是什么呢?神对该隐说:“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这实际上是很轻的惩罚,神并没有杀他偿命,主要是神想进一步说服他知错改错,想给他反省的时间和机会。恶人该隐竟然不知杀死弟弟是多大的罪恶,却还要向上帝抱怨:惩罚太重了。该隐这样就成了一个恶徒的榜样。上帝通过这个让人恶心的事件让我们得到一点启示:折磨恶人,给恶人反省的时间,也是上帝的“慈悲”之心!
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为什么杀人者没有被绳之以法?因为上帝慈悲他!呜呼!文章写到这里,笔者的呼吸都紧张了。天理是这样吗?可是对“创世纪”理解到了这个深度,这不就是三个神启故事的内涵吗?你信不信上帝?如果信,就要相信这个内涵,这才是正确的信仰。可是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发展下去,好人都被害死了,人间都留下了恶人,这人间会是个什么样子呢?都是人渣了。后来上帝发现教化不了恶人了,就干脆发大水把他们淹死算了。
三、被错解的“原罪”
美国伟大的作家霍桑,在其代表作《红字》中描述了女主人公海丝特在人间和牧师相爱生子之事。因为海丝特有一个远在千里的互不相爱的丈夫,因为牧师必须遵守不能结婚的规定,海丝特就犯了通奸之罪而受到了很大的惩罚。有一个凡人在其书里把这个罪叫做“原罪”,这真是滑稽得很。可是,教堂和教徒对于“原罪”的理解怎么样呢?也同样很滑稽。那么,宗教人士为什么要理解错误呢?这实质上是不承认“原罪”之说,否认吃苦受罪可以洗刷“原罪”。这样的理解,也就是说,是教会及信徒偏离了《圣经》最本质的旨意了。
教堂的小册子上有一段祷告文字:“主耶稣啊,我是个罪人。求你赦免我一生所犯的罪,我相信接受你作我的救主。求你进入我的心里,做我的主,将你的生命圣灵赐给我。我将一生信托你,谢谢你救了我,祷告奉主耶稣的名,阿门。”[2]
有信徒指着它对笔者说,“你念吧。念一遍耶稣就会帮你的。”她认为天主显灵帮助过她。
笔者仔细读过祷告文字之后,感到这是信徒所写的,不是耶稣的原意。笔者现在细解如下:
其一:“我是个罪人”是符合基督本意的,它的本意是“人是带着原罪转生在人间的。”但是罪实际上分为两类:在天上犯的罪叫做原罪;在地上犯的罪叫罪恶。就是说,任何人只要降生于人间就至少带着原罪,即是有罪之人,所以要受洗、要忏悔。其实,耶稣也是不带原罪的。他之受死:其一是以自己的惨死代替别人偿还罪业;其二是指他放弃逃跑的机会,愿意以赴死牺牲肉身的方式以震撼人间、鼓励信徒们不惧死亡。
在《新约》中说,当耶稣想让洗礼约翰(比耶稣小半岁的表弟)给他施洗礼之时,约翰就想,这个表弟没有原罪,是未来的王,为什么要我施洗礼呢?他坚决不同意。耶稣坚持要他施洗礼。等到耶稣从水里一露出头,天父就把功能打入耶稣的身体,并对他说,“你是我的儿子。”耶稣一下子就开悟了,这就是佛教中讲的“顿悟”。以前耶稣是个平凡的人、普通的人,此时他就顿悟到了天理,从此代替洗礼约翰,开始传教度人了。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耶稣迅速就开悟了,但他掌握的法理和法力都是有限的。他行乞的过程中教导信徒只有短短的三年,所以他讲授的法理也是有限的。
其二:“求你赦免我一生所犯的罪”一句之中,没有包含原罪。他应该说成是“生生世世的罪”,这样就完整了。在天上的生活是一个过程,是一生;在地上一辈子也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生;一般而言,一个人要转生成人很多次,这就形成了“生生世世”。
“赦免”一词使用的非常夸张。一个人“生生世世的罪”相当庞大,谁有能力将其抹掉?但基督徒普遍认为,耶稣之死就是替所有信徒们还清了所有的罪业。只要信奉了耶稣,发誓和祷告就行了,你就可以“免费”乘法船去天国了。那么说,全世界有二十亿基督信徒的“生生世世”的罪恶本是无量无际的,耶稣的肉身就痛苦了三天、死了一回,信徒们怎能狂妄夸张到认为,耶稣能替他们还清了所有罪债?就是一个人的罪业,耶稣都赦免不了,他顶多只能赦免一小点。所谓信仰的作用,是指在基督思想的指引下,在基督悲壮的惨死鼓励下,以自己的努力追求、受罪偿还罪业以拯救自己。
为什么新教教派都喜欢违背耶稣的基本精神而任意曲解教义呢?既然在违背耶稣,为什么又说是在维护赞美耶稣呢?既然理解了要传播耶稣的“爱”,为什么在说教中要制造宗教之间的不和谐呢?既然理解了修行的艰苦过程,为什么要坚持信仰的祷告动作而不是坚持吃苦的行为呢?这说明,教会的思想严重地偏离了《圣经》、偏离了耶稣。
四、小 结
房龙(1882-1944)是荷裔美国人,著名学者、大师级的著作家。他于1882年出生在荷兰,后移民到了美国。他在历史、文化、文明、科学等方面都有著作,而且全世界的读者众多。其著作包括《宽容》、《人类的故事》、《文明的开端》、《圣经的故事》等,贯穿其中的是理性、宽容和进步,很多书都译成了中文。他写的《圣经的故事》完全不同于别的版本,他是在深入理解了原版《圣经》之后,以简单易懂的方式写了一个简写本。在该书中,他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他说,耶稣全部思想浓缩为一个字的话,就是“爱”。[3]这个观点是值得重视的!基督精神实质上就是“爱”的精神,任何一个基督徒都需要反思自己的言行能否称之为“爱”。“基督的信徒”称号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你不按照基督的精神去做,不按照耶稣的话去做,耶稣就不会承认你是他的信徒,你就不是真正的基督信徒。
当然,“爱”和“慈悲”都有不同层次的表现,有时它表现为“捐献施舍”,有时表现为“理解宽容”,有时表现为“同情爱护”等。然而,这个“爱”常常被好莱坞所误解。在电影作品中,他们大力地颂扬“家庭之爱”或“男女之爱”能够救人。这是非常低层次的爱,和“耶稣之爱”毫无关系,而且对于它的宣传和颂扬完全会冲淡“耶稣之爱”的本质意义。这也是美国人民背离耶稣思想的重要实例。因此在佛教中,为避免“爱”字被人误解,他们用“慈悲”这个字。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因为原罪的原因,若能够在许多不平的待遇中,我们忍耐下去,等待神来为我们申辩,也必会得到好的结果。正如“君子报仇,十年不迟”所言。实际上,不报仇的才是君子;等待十年左右,害人者自会有恶报现身。
于是,我们得到的启示是:要像耶稣那样做“人子”。[4]有人若要害你,你就要当义人,相信上帝的安排,去接受别人的残害,害人者随后定会受到上帝的惩罚。可是,好人被害死了,坏人还活在人间。过去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这公平吗?然而,好人还有原罪呢。上帝看重的是,一旦好人被害死,他就可以立马升天了。人间本是地狱,何必留恋?让坏人继续生活在地狱般的人间之中,慢慢地承受惩罚,这比死亡还要艰难一些。
这一切修行的基础,就是要承认原罪而不能在人间犯罪,要承认吃苦受罪才可以偿还原罪。只有受够了罪,不留恋人间了,然后才可以返回天国,永享太平。正因为此意,“原罪”说就被上帝安排在全部经书最重要的首篇位置了。
参考文献
1 约翰·本仁.天路历程(郑锡荣译)[M].南京:中国基督教协会,2004
2 “谁是真神?/神的爱”.佛山赉恩堂免费散发的小册子
耶稣的故事范文2
关键词:犹大 圣徒形象 耶稣信徒
一
在《圣经》中,对犹大的直接描写并不多,而且都是出现在福音书里。他的事迹也就是斥责马利亚为耶稣抹珍贵的香膏——这被解释为他想把钱中饱私囊。此外就是为世人所知的最严重的一件,也就是出卖耶稣。两千年来,人们不断唾弃他的这一行为,“犹大”几乎就成了“背叛”的象征。
安德列耶夫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和司法实践,这使得他的创作有了一个很大的特点,即“辩护和指控这两种重要的法律行为成了其小说和剧作的中心内容”。①《加略人犹大》就明显地带有为犹大辩护的意图。事实上,20世纪70年代出土的《犹大福音》表明,早在公元3世纪就已经有人讲述了与《圣经》的记载完全不同的犹大事迹。在这部“旁经”中,犹大对耶稣的出卖被描述成是他们事先预谋的。耶稣对犹大说:“你将超越他们每一个人,因为你将牺牲那个穿我衣服的人(也就是耶稣本人)。”②显然,在这里,犹大的地位是要高于其他门徒的,他和耶稣分享着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知道秘密,并且最为重要的使命是交给犹大来完成的,他将因此获得耶稣给予他的荣誉,也因此而永远承受骂名。
但是,安德列耶夫为犹大的辩护与历史事实无关,他也并不在乎犹大出卖耶稣的真相。他只是借助圣经故事的框架,塑造出了一个他自己心目中的犹大形象。在他的笔下,犹大是种种矛盾的综合体:他卑鄙狡诈,自私自利,恶名远扬。小说一开始就通过他人的告诫从侧面烘托出了犹大的缺陷。但他却又是所有的门徒之中真正爱耶稣的人,为了保护耶稣,他丑态毕露地向攻击耶稣的人求饶,到了最后甚至采取了出卖耶稣这一个表面看上去十分罪恶的办法。他内心总是在盘算着不可告人的阴谋与谎言,做事说话都体现了他精明的算计,但另一方面,他又常常被一种古怪的激情所攫取,做出种种疯狂的举动。甚至连犹大的外部长相也是完全体现出他内部灵魂的分裂:脑袋明显分为四个部分,脸也分割成两半,两边的表情完全不同。“面对这个加略人,就连愚钝至极的家伙都能察觉到,这种人不可能带来好事。”③其他的门徒都不喜欢犹大,甚至连耶稣都对犹大很冷淡。为了证明自己对耶稣的爱,证明只有自己才会不顾一切地追随他,他最终出卖了耶稣,并且在耶稣死后也跟随他而死。为了得到耶稣的承认他不惜一切,在临死前还宣称:“我会在你的地狱之火中锻造钢铁,捣毁你的天堂。好不好呢?那时候你就会相信我了吧?那时候你就会带我重返人世了吧,耶稣?”④安德列耶夫并不像《圣经》里那样用大量理性化的布道式的语言,而是通过这种梦幻似的呓语,把犹大内心的想法以及激烈的斗争表现了出来。
二
安德列耶夫在小说中并没有仅仅描写犹大。为了衬托出犹大的种种特点,安德列耶夫还将他与其他使徒进行了比较,并且整部作品与《圣经》也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如果不带有宗教偏见与立场,纯粹将福音书当做文本来阅读的话,会发现很多与教会的阐释矛盾的地方。其中最为明显的地方,就是耶稣的门徒对耶稣的态度,他们根本就没有坚定的信仰。比如把在海面上行走的耶稣当成鬼怪;耶稣派门徒去驱鬼,但他们由于信仰不足而无法成功,以至于耶稣怒斥他们。安德列耶夫将这点如实写了出来:耶稣被捕后,门徒们惊慌失措,四散逃命,“像一群吓破胆的羔羊”,“甚至搞起了内讧”。根本没有做出像样的反抗。宣称爱耶稣的他们也不愿追随耶稣殉教,并为此找各种借口。犹大的心中暗暗期盼他们能够去拯救耶稣,证明自己的爱,但是没人做到。甚至耶稣受难时,他们都没有露面。
最著名的大概就是彼得不认主的事情了。可以看得出来,彼得很会奉承耶稣,说他是基督,又说要为摩西、以利亚和耶稣搭棚,但福音书的四位作者都详细地写了他是怎样不认耶稣的。安德列耶夫把他们的描述简化了,并且,是从犹大的角度来描写的,写犹大听见彼得“在自己身后的什么地方大声吵嚷:‘不,我不认识他。’”⑤随后“提高嗓门又叫嚷起来:‘真的不是,我不明白你们在说什么!’”⑥这里已经不像《圣经》那样,把彼得不认主的行为当作对耶稣预言的验证了,而是完全变成了一个粗俗势利的人害怕受到牵连撒的谎。紧接着,安德列耶夫详细刻画了犹大的心理活动,写他怎样因为耶稣受难而痛苦。他期待耶稣的信徒要求释放耶稣,鼓动门徒们用暴力反抗,甚至盼望奇迹的发生——刽子手们会在最后一刻产生信仰,猛然醒悟。这里的犹大已经是与《圣经》中的原型完全不同的人了,他才是最爱耶稣的那一个人。和其他人相比,他最有资格做耶稣的门徒。事实上,犹大自己心中也是这么想的。彼得和约翰争论谁是耶稣身边第一人,并且找犹大来评论。犹大却自豪地宣称:“我!我会追随耶稣!”在《加略人犹大》里,安德列耶夫关注的不是犹大卖主的结果了,而是他的动机。在世俗的眼光中,这是犹大对耶稣的背叛;但是从宗教的意义上讲,这恰好反映了犹大对耶稣的忠诚。耶稣并没有对犹大的忠诚与爱作出应有的回应,甚至说犹大是应该砍掉的无花果树。这反而构成了耶稣对犹大的背叛。
三
安德列耶夫对宗教是抱怀疑态度的,他的小说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不同,看不到人在宗教上得到救赎。《加略人犹大》也是如此。但是,虽然这部小说中没有宗教,但却有一个堪比圣徒的人物,也就是犹大。虽然安德列耶夫“追求悲剧性怪诞,用以震慑观众,使之相信世界本来就无和谐可言”⑦,但是,他却巧妙地描写了犹大内心的疯狂与外部世界疯狂的碰撞,在这样的碰撞中两种取得了一种古怪的和谐,并且在这过程中犹大本人的形象也得到了升华。
正如前面所说,犹大本身充满了矛盾,是一个内心十分疯狂的人。他的头颅里似乎“不可能有安宁与和谐,永远回荡着血腥而残酷的争斗声”。⑧当他睡觉时,他也是“沉浸在自己狂乱的梦乡、奇妙的幻想中,以及那些让他疙疙瘩瘩的脑袋悸动不已的疯狂情景中”。⑨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跟随耶稣的,小说里也没有说他跟随耶稣的理由。即使在耶稣的身边,他也依然做出种种疯狂的行为,不断挑拨离间,咒骂自己的父母。他的言行举止也被古怪的激情支配,特别是情绪激动的时候,更像发了疯一样。
另一方面,《加略人犹大》里的世界也是疯狂的,没有理性的。人并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都受到一种神秘力量的支配,没有人知道这种力量的运转方式。耶稣意图拯救世人,却被送上了十字架,人们宁可要求释放巴拉巴也不愿意释放耶稣;本来就充满罪恶的众人,将他们的救世主也杀害了。这一切都毫无逻辑,十分混乱。在犹大看来,世人甚至比自己还要疯狂:他们仅仅用三十个银币,就把自己出卖给了万劫不复的死亡,完全意识不到耶稣真正的价值。那股无所不在的神秘力量仿佛控制了人们的心智,竭力把世界引入混沌。
然而,犹大却在这力量的引导下,一步步走向他的圣徒之路。他是唯一一个勇敢地宣称自己会一直跟随耶稣并且真正做到的人。出卖耶稣是关键的一步:既让犹大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时也让耶稣最终完成自己在世间的使命。犹大是孤独的,但他似乎始终在与这力量进行着交流。最后,他仿佛是得到了某种启示,向耶稣的母亲宣称:“世上的所有母亲将会跟你一起久久地哭泣。直到我和耶稣再次降临并且摧毁死亡。”⑩
在最后的时刻,犹大的精神也升华了,他超越了所有人。感到世界和群山在自己的脚下,天空和太阳也在自己的脚下。“他无比孤单又快意于这孤单,骄傲地体验到世上所有力量的无能,他把它们全都抛下了深渊。”B11就这样,安德列耶夫这个反叛的作家,把和他同样反叛的犹大塑造成了圣徒。(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文学院)
注释:
① 《俄罗斯白银时代文学史(1890年代-1920年代初)Ⅲ》,俄罗斯科学院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集体编写,谷羽、王亚民等译,敦煌文艺出版社2006年,第291页。
② 《发现犹大出卖耶稣真相?》,杨孝文、马苏编译,《北京科技报》,2006年4月12日。
③ [俄]列·尼·安德列耶夫:《撒旦日记》,何桥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83页。
④ 同上,第138页。
⑤ ⑥同上,第121页。
⑦ 《俄罗斯白银时代文学史(1890年代-1920年代初)Ⅲ》,俄罗斯科学院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集体编写,谷羽、王亚民等译,敦煌文艺出版社2006年,第300页。
⑧ [俄]列·尼·安德列耶夫:《撒旦日记》,何桥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83页。
⑨ 同上,第89页。
⑩ 同上,第131页。
B11 同上,第131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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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美)利兰·莱肯:《圣经文学导论》,黄宗英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耶稣的故事范文3
每年的12月25日,是基督教徒纪念耶稣诞生的日子,称为圣诞节。从12月24日于翌年1月6日为圣诞节节期。节日期间,各国基督教徒都举行隆重的纪念仪式。圣诞节本来是基督教徒的节日,由于人们格外重视,它便成为一个全民性的节日,是西方国家一年中最盛大的节日,可以和新年相提并论,就像我国的春节一样。
圣诞节的由来:“圣诞节”这个名称是“基督彌撒”的缩写。彌撒是教会的一种礼拜仪式。耶诞节是一个宗教节。我们把它当作耶稣的诞辰來庆祝,因而又名耶诞节。这一天,世界所有的基督教会都举行特別的礼拜仪式。但是有很多圣诞节的欢庆活动和宗教并无半点关联。交换礼物,寄圣诞卡,这都使圣诞节成为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tide),各地教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这段节期之内庆祝圣诞节。自从12月25日被大多数教会公认为圣诞节后,原来1月6日的主显节就只纪念耶稣受洗了,但天主教会又把1月6日定为“三王来朝节”,以纪念耶稣生时东方三王(即三位博士)来朝拜的故事。随着基督教的广泛传播,圣诞节已成为各教派基督徒,甚至广大非基督徒群众的一个重要节日。在欧美许多国家里,人们非常重视这个节日,把它和新年连在一起,而庆祝活动之热闹与隆重大大超过了新年,成为一个全民的节日。12月25日的主要纪念活动都与那稣降生的传说有关。耶稣的出生是有一段故事的,耶苏是因着圣灵成孕,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神更派遣使者加伯列在梦中晓谕约瑟,叫他不要因为马利亚未婚怀孕而不要她,反而要与她成亲,把那孩子起名为“耶稣”,意思是要他把百姓从罪恶中救出來。
耶稣的故事范文4
【关键词】《圣经》 《古兰经》 耶稣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中的重要两支。作为世界级的宗教,在全球范围内信仰这两种宗教的人数众多。据《国际宣教研究学报》(international bulletin of missionary research)2001年的统计数字,估算至2001年,世界人口61.28亿,其中基督教徒20.24亿,伊斯兰教徒12.13亿,按这一统计两大宗教的信徒总数达32.37亿,占世界总人口的近53%,对世界政治、经济、文化产生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同为“一神教”,在比较宗教学中也被为“亚伯拉罕宗教”(abrahamic religions),它们在圣贤人物、历史渊源以及地理位置上都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分别作为两个宗教经典的《圣经》和《古兰经》记载着许多相同的历史人物和同一历史事件,但在记载中又存在着一些这样或那样的不同,其中关于耶稣的记载就是一个典型。
1基督教《圣经》中关于耶稣的记载
基督教关于耶稣的记载主要见于《圣经》中的《新约》部分,具体而言就是四部福音书,即《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并且叙述较为完整仔细。
1.1 耶稣的世系
在基督教中耶稣的世系可以分为两种,即:神学中的世系和世俗中的世系。在基督教神学中,耶稣就被认为是上帝的儿子,是圣母马利亚从圣灵处怀的孕,是在没有与任何男子接触过的情况下产生的。世俗的世系主要体现在《马太福音》开篇和《路加福音》第三章中。在《马太福音》中,耶稣被认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在《路加福音》中,耶稣被认为是神的子孙。这两者的描述虽有不同,但并不存在矛盾,因为亚伯拉罕追根溯源还是神的子孙。这一切都说明,耶稣的血统是纯正的,他是亚伯拉罕次子以撒的子孙,无论是犹太教还是基督教,都认为这样的人是有资格作先知的,至于后来犹太教不承认耶稣的先知地位那是另有原因的。
1.2 耶稣的生平
在四部福音书中,都有对耶稣生平的详尽描述,大体而言耶稣的生平可以归纳为降生、传道、受难和复活四个部分。
1.2.1 降生
《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都记载了耶稣的降生过程,其中《路加福音》的记载最为详细,只不过在前两部福音书中,记载的降生过程较人性化,基本上就是人的降生过程。
1.2.2传道
从四部福音书看,耶稣在受到约翰的洗礼到33岁被钉到十字架之前,他的中心工作就是传道。包括在加利利的传道、在犹太传道和在比利亚传道等。在传道过程中,耶稣宣传基督教的一些早期思想,说明耶稣是有大德的人,有博爱的心,同时也启示人们他就是神,是天地万物的主宰。
1.2.3受难
这是耶稣生平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他经历了三年的传教生活之后,开始了他的救赎工程。耶稣的受难过程包括耶稣被捕、耶稣受审、耶稣被判死刑、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等几个部分,这些在四部福音书中记载的都很明确。
1.2.4复活
这是耶稣神性的典型体现,在耶稣死后的第三天发生了复活和升天的事件。这一点在四部福音书中也都有详细的记载。“七日的头一日,黎明的时候,那些妇女带着所豫备的香料,来到坟墓前。看见石头已经从坟墓辊开了。他们就进去,只是不见主耶稣的身体。正在猜疑之间,忽然有两个人站在旁边。衣服放光。妇女们惊怕,将脸伏地。那两个人就对他们说,为什么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当记念他还在加利利的时候,怎样告诉你们,说,人子必须被交在罪人手里,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路24:1——6)
1.3基督教对耶稣的认识
虽然到后来基督教逐渐分化为三大派别,但无论是天主教、新教还是东正教都以《圣经》作为自己的经典,都对耶稣有着共同的信仰,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核心内容:
1、耶稣是上帝的化身。
2、耶稣是“三位一体”中的一位,即圣父、圣子和圣灵中的圣子。
3、耶稣把自己的神性和人性都献给了“十字架”,给人们赎罪。这是和基督教中的“原罪”理论紧密相联的。
2 伊斯兰教《古兰经》中关于耶稣的记载
伊斯兰教产生于公元7世纪,也就是在耶稣诞生六百多年之后。在伊斯兰教的经典《古兰经》中也有关于耶稣的记述,只不过相对基督教的《圣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将耶稣称为“尔撒”,这其实是拼写方式和发音上的不同。同时,《古兰经》关于耶稣的记载也不像基督教《圣经》中记载的那么详细、连贯,而是分散在一些章节中。比如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九章、第十九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三章、第四十三张、第五十七章、第六十一章、第六十六章等。
在《古兰经》众多的关于耶稣的分散记载中,为了方便比较,我们也可以将有关内容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耶稣的出生和世系
这在《古兰经》第三章和第十九章有相对比较详细、集中的记述。第三章从33节开始,讲述耶稣的血脉从何而来。耶稣的母亲在《古兰经》中称作“麦尔彦”,她是伊姆兰的女儿,与阿丹、易卜拉欣的后裔是“一贯的血统”。麦尔彦在宰凯里雅抚育下成长。宰凯里雅每次进内殿去看她,都发现她面前有给养,“是从我的主那里降下的。”神挑选麦尔彦使她纯洁,使她超越全世界的妇女。天神说:“麦尔彦啊!真主的确把从他发出的一句话向你报喜。他的名字是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尔撒,在今世和后世都是有面子的,是真主所亲近的。他在摇篮里在壮年时都要对人说话,他将来是一个善人。”(3:45、46)虽然麦尔彦没有和任何人有过肉体的接触,但神要给她一个儿子。
第十九章记述了耶稣出生时的一些细节,当时麦尔彦“离开了家属而到东边一个地方。她用一个帷幕遮蔽着,不让人们看见她。”(19:16、17)阵痛迫使她来到一棵椰枣树旁,她说:‘啊!但愿我以前死了,而且已变成被人遗忘的东西。’椰枣树下有声音喊叫她说:‘你不要忧愁,你的主已在你的下面造化了一条溪水。你向着你的方向摇撼椰枣树,就有新鲜的、成熟的椰枣纷纷落在你的面前。你吃吧,你喝吧,你愉快吧!如果你见人来,你可以说:‘我确已向至仁主发愿斋戒,所以今天我绝不对任何人说话’’。她抱着婴儿来见她的族人,他们说:‘麦尔彦啊!你确已做了一件奇事。’”(19:23——27)
这段记述与福音书中对耶稣诞生的记述在一些关键之处非常相同,既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由处女所生。但妇女以帷幕遮盖自己,并栖与椰枣树下,这些则是不同的。
2.2 耶稣的奇迹
和基督教四大福音书中记载的一致的是,耶稣确实具有一些超乎常人的禀赋。《古兰经》中共有三处提到耶稣行的奇迹。
第一处是耶稣在婴儿时期便能开口讲话,并向众人宣扬神的诫命。当麦尔彦带着孩子回去后,受到族人的质疑和诽谤,这时,“那婴儿说:‘我确是真主的仆人,他要把经典赏赐我,要使我做先知,要使我无论在那里都是有福的,并且嘱咐我,只要活着就要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孝敬我的母亲,他没有使我做霸道的、薄命的人。我在出生日、死亡日、复活日,都享受和平。’”(19:30、31、32、33);第二处出现在《古兰经》第三章,“他要教他书法和智慧,《讨拉特》和《引支勒》,他要使他去教化以色列的后裔。(尔撒说):‘我确已把你们的主所降示的一种迹象,带来给你们了。我必定为你们用泥做一个像鸟样的东西,我吹口气在里面,它就奉真主的命令而飞动。我奉真主的命令,能医治天然盲、**疯,又能使死者复活,又能把你们所吃的和你们储藏在家里的食物告诉你们。对于你们,此中确有一种迹象,如果你们是信道的人(我奉命来)证实在我之前降示的《讨拉特》,并为你们解除一部分禁令。我已昭示你们从真主发出的一种迹象,故你们应当敬畏真主,应当服从我。’”(3:48、49、50)。第三处以回顾的口吻提及,出现在第五章,基本是对第三章的复述。在对耶稣所行奇迹的记述中,医治盲人、治疗麻风病,并且使死人复活,这些确实与福音书中的记载一致。
2.3 耶稣的死和耶稣的复临
相对于福音书中对耶稣之死的细节性叙述,以及耶稣之死在基督教中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古兰经》中的记述就显得相当简约,而且与之不同。这主要体现在第三章、第四章和第四十三章
概括而言,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对耶稣的记述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耶稣由处女所生。耶稣没有父亲,母亲马利亚是处女,但却诞生出耶稣,这说明了圣女的纯洁性。天使把灵魂吹入圣母体内,于是耶稣诞生了。耶稣的本质是真主的一句话。
(2)耶稣的奇迹。耶稣显示了很多奇迹,如上所说的生而能言、天上降下宴席(这两点是《圣经》中没有记载的)、治愈盲人、麻风病、起死回生、用泥捏成飞鸟状吹口气即成活鸟、不进屋就知道屋里发生的事情等。
(3)耶稣没有被钉到十字架。真主让耶稣升了天,在世界陷入黑暗,正邪不分时他会重新降临人间,即福临。来拯救人类,用正义、光明和伊斯兰教领导世界,降生后自称伊斯兰教徒。
(4)耶稣不是神的化身,也不是神的儿子。神不会有儿子,因他不需要妻子,无父而生不是神的证据,因为亚当(阿丹)也好似无父而生,但不是神。耶稣是一位大圣人,他现在就活在第二重天上,就像其他圣人也活在天上一样。
3《圣经》和《古兰经》中耶稣的形象的差异比较
除了一些诸如降生的环境、行奇迹的种类等这样的细微差别之外,从理论上看较大的差别主要有两个。
3.1 耶稣的宗教地位的差异
这里涉及到“三位一体”理论。
在基督教中耶稣是个非常神圣的人物,甚至我们都不能将其称之为“人物”。他是神的儿子,是道成肉身,是上帝的化身,是“三位一体”即圣父、圣子、圣灵中的圣子。他的使命就是来到世间,以他的博怀,通过被钉到十字架的方式替人们赎罪,使人们获得解救。
伊斯兰教是非常严格的一神教,耶稣只是众多先知中的一位,不具有任何神性,也不是神的儿子。伊斯兰教明确否定“三位一体”理论,认为这种理论是对伊斯兰教一神信仰的背离,是“以物配主” 应受到严厉的谴责。“万物非主,唯有真主”,这是伊斯兰信仰的核心。因此,我们可以说,《古兰经》中的耶稣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人,他不是神,而是真主派遣的,起于亚当止于的,众先知中的普通一位。他处于一个先知的序列之中,在这个先知的序列中,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他只是先知序列中的普通一个,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3.2 耶稣的受难和复活的差异
这里涉及到“原罪”和“赎罪”理论。
《圣经》中耶稣的受难和复活与耶稣的出生一样,记载的很详细,而且是两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其重要程度甚至超越了耶稣出生的意义。耶稣的受难,导致了后来赎罪说的出现,而赎罪说则根源于基督教的原罪说。因为当初亚当和夏娃偷食智慧树的果实,所以才被神惩罚降临到人间。耶稣则以自己的博爱、仁慈,通过自己被钉到十字架的方式替人类赎罪。这就是原罪说和赎罪说。同时与伊斯兰教的观点不同,基督教认为,钉在十字上的那个人就是耶稣本人,是耶稣以他的神性和人性为代价替人类的赎罪,并且坚信,耶稣确实死了,是三天后又重新复活了的。
《古兰经》中强调的则是耶稣的生,而不是他的死。对耶稣出生,《古兰经》中有着相对细节性的描述,但是对于他的死,却只强调一点,那就是耶稣没有被任何人杀死,也没有被钉在十字架上。于是在这里,也就不存在了基督教中所说的“耶稣复活”的事件。《古兰经》认为耶稣上升到了天堂,重新回到众先知的序列之中,正如《古兰经》所说,“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里。”(4:158),并且在《圣训》中明确记载了耶稣就在七层天中的第二层。
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伊斯兰教之所以认为“耶稣没有被任何人杀死,也没有被定在十字架上”是与伊斯兰教没有原罪说的教义相一致的。按照《古兰经》的叙述,阿丹(亚当)由于食用禁果而犯下过错,但他悔悟了,很快重新得到神的恩宠,成为真主的人,是先知传系中的第一位先知。因为没有原罪之说,所以也没有赎罪的观念。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是世界重要的两大宗教,耶稣又是两教中都很重要的人物,对耶稣形象进行比较,可以深化我们对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思想的认识、基本哲学思想的认识,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发掘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差异,体会其各自存在的价值,以更好地促进不同文化的交流与对话,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和世界的和谐。
参考文献
[1]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圣经[m].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新标准修订版.
[2] 马坚译.古兰经[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第一版.
[3] 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史[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第一版.
[4] 欧内斯特·勒内(法)著.朱旭文译.耶稣的故事[m].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第一版.
[5] 艾米尔·路德维希(德)著.张新颖译.人之子——耶稣[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第一版.
[6] 杨启辰.古兰经哲学思想[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第一版.
耶稣的故事范文5
案例1:
八年级英语练习册第二册第四题:
Jim’s parents called Jim“James”when he was born,because James was the name of his grandfather.In England,people usually call Jim for short,because Jim is shorter and easier than James...
(在吉姆出生的时候,他父母把他叫做“詹姆斯”,因为“詹姆斯”是他祖父的名字。在英国,人们总是叫简称“吉姆”,因为“吉姆”比起“詹姆斯”叫起来更容易、更简洁……)
完成这个阅读短文完形填空题后,学生们对一个问题会迷惑不解:爷爷的名字叫“詹姆斯”,孙子的名字也叫“詹姆斯”,这似乎不合中国的习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出现祖孙同名的现象?这时教师适时对学生进行中西方文化渗透非常必要。笔者针对这个阅读理解题,作了以下课文拓展:
《红楼梦》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学说荣国府”中有一段文字是这样的:……因为林黛玉的母亲叫贾敏,所以她(黛玉)读书,“敏”字皆念“密”,写字遇到“敏”字,亦减一、二笔,以示敬避之意。
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第一回:苔丝的父亲名字叫杰克・德北,是一个乡下贩子。有一天,在路上行走时遇到了一个牧师,牧师三番五次地称呼他“约翰爵士”,原来“约翰爵士”是杰克・德北失去联系很久的太爷爷的名字称呼。
再比如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和小仲马更是家喻户晓父子同名的作家。
……
通过笔者对教材的拓展,学生们再遇到两个“James”时,就可以称年长的为“Senior James”,称年少的为“Junior James”了。通过笔者对教材的拓展,使学生更深刻地理解了教材,圆满地完成了学习任务,还为学生在课外阅读中外名著打下了一个很好的伏笔。
案例2:
九年级英语练习册总复题第41题:
In some foreign countries,some people don’t like the number 13.They don’t think 13 is a lucky number.For example,they don’t like to live on thirteen floor...
(在某些西方国家,人们不喜欢13这个数字。他们认为13不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比如人们不喜欢住在13层楼房……)
针对这个阅读理解题,笔者讲述了《圣经・新约》中的《最后晚餐》和《耶稣之死》等有关13的典故:
传说祭司长工该亚法和法利赛人策划谋害耶稣。耶稣十二个门徒中有一个叫“犹大”的对他们说:“The one I kiss is the man,seise him.”(我吻的那个人就是你们要的,你们就抓我吻的那个人。)这个叫犹大的叛徒就餐时,走到耶稣面前,给耶稣请安之后,上前吻了他。这样他们就把耶稣抓了起来,并向耶稣脸上吐唾沫,用拳头打他,羞辱他。耶稣身背十字架“拿撒勒人耶稣――犹太人之王”,因他自尊为“上帝之子”而被处死。
耶稣与他的十二门徒吃最后的晚餐时,出卖耶稣的犹大就坐在第十三个座位上,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日期正是星期五,十三号,所以西方人称星期五为“黑色星期五”,数字13也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数字。
第41题正暗寓着这个典故,难怪此篇阅读短文的故事情节发生了一个戏剧性的变化:男主人请客,发现就餐人数正好是13时,吓得他“面如土灰”,“大惊失色”;后来朋友为他解了围:“在座有一位女士正怀孕呢!”就餐人数是14而不是13,所有人都“皆大欢喜”。
教师适当地讲解这些来自于教材而又超越教材的这些知识,能开拓学生的视野,培养其人文素养。这些资料文字表达生动活泼,浅显易懂,涉及内容趣味横生,紧扣教材,是对正文的有效补充。教师丰富的知识会博得学生由衷的尊重,使其亲其师而信其道。从教学角度上讲,传授一些文化背景知识、宗教习俗、风土人情,不但能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而且能使学生更深刻地把握教材,恰当地使用英语,收到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
发现问题,解决疑难,形象讲述,这正是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画龙点睛”之举。
参考文献:
[1]刘意青,冯国忠著.白晓冬译.100 BIBLE STORIES.圣经故事100例.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人民日报印刷厂印刷,ISBN7―500―0106―6/H.33
[2][清]曹雪芹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ISBN:9387020470923
耶稣的故事范文6
圣诞节的起源
圣诞节是基督教的一个节日,相传是纪念耶稣诞生的节日,耶稣是有童女马利亚所生的,神派遣了使者通知约瑟,让他与马利亚结婚,让那个孩子吧人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在马利亚即将生产的时候,罗马帝国下命令,要去伯利恒首保户籍,而马利亚到伯利恒之后,天色已晚,只能在马棚暂住,最后在十二月二十五的时候,生下了耶稣。之后为了纪念耶稣,便把这一天设为圣诞节。用来纪念耶稣诞生。
圣诞节的习俗
圣诞节这一天,大多数家庭都会之作贺卡,发给亲属,朋友,邻居,亦表示对他们的祝福,而小孩子最喜欢吧自己的袜子挂在床边,因为礼物会放在袜子里面。他们都会期待第二天袜子里面会出现什么,而带圣诞帽就是为了让自己下一年睡觉睡的安稳。圣诞树则是一种装饰,有着点缀圣诞节的作用。
各地圣诞节盘点
英国
英国人在圣诞节是最注重吃的,食品中包括烧猪、火鸡、圣诞布丁、圣诞碎肉饼等。每一个家人都有礼物,仆人也有份,所有的礼物是在圣诞节的早晨派送。有的唱圣诞歌者沿门逐户唱歌报佳音,他们会被主人请进屋内,用茶点招待,或者赠小礼物。
美国
因为美国是由许多民族组成的国家,所以美国人庆祝圣诞的情形也最为复杂,从各国来的移民仍多依照他们祖国的风俗。不过,在圣诞时期,美国人的门外挂着花环以及其它别致的布置则是一样的。
法国
法国的一般成年人,在圣诞前夕差不多都要到教会参加子夜弥撒。在完毕后,家人同去最年老的已婚的哥哥或姊姊的家里,团聚吃饭。这个集会,讨论家中要事,但遇有家人不和睦的,在此后也前嫌冰释,大家要和好如初了,所以圣诞在法国是一个仁慈的日子。
西班牙
西班牙的儿童会放鞋子在门外或窗外,接收圣诞礼物。在许多城市里有礼物给最美丽的子女。牛在那天也能得到很好的待遇。据说在耶稣诞生时,曾有一头牛向他吐气来使到他得到温暖。
意大利
每一个意大利的家庭,都放有耶稣诞生故事的模型景物。在圣诞前夕,家人团聚吃大餐,到午夜时参加圣诞弥撒。完毕之后,便去访问亲友,只有小孩和年老的人得到礼物。在圣诞节,意大利人有一种很好的风俗,儿童们作文或撰诗歌,表示感谢他们的父母在这年来给他们的教养。他们的作品,在未吃圣诞大餐之前,被暗藏在餐巾里、碟子的下面或是桌布里,父母装作看不见。在他们吃完大餐之后,便把它取回,向大家朗读。
瑞典
瑞典人是很好客的,圣诞节时,更有明显的表现,美一个家庭,不论贫富,都欢迎朋友,甚至陌生人也可以去,各种食品摆在桌上,任人来吃。
瑞士
瑞士的圣诞老人是穿白色的长袍,戴上假面具的。他们都是由贫苦人所扮,结队向人讨取食品和礼物。在收队后,他们就平分所得的东西。
丹麦
丹麦是最初推出圣诞邮票和称防痨邮票的,这种邮票发出来筹款作防痨经费。在丹麦人寄出的圣诞邮件上没有不贴上这种邮票的。收接邮件的人,看见贴有愈多圣诞邮票的,会觉得更喜欢。
圣诞老人的由来
圣诞老人的原型是一位非常有爱心的基督徒,他叫尼古拉,后来被称作“圣尼古拉”。他于公元280年出生在小亚细亚一个富有的家庭,幼年时双亲去世,给他留下一大笔财产。尼古拉非常爱神,从小立志做一个把爱分给别人的人。长大后他做了传道人,后来成为一名主教。他的一生是非常有爱心的一生,经常把自己的钱财施舍给贫穷的人们。
尼古拉是主教,很多人都认识他,而他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的善行。所以每到圣诞节他就乔装改扮,穿上破旧衣服,粘上大胡子,戴上帽子,装扮成一位老爷爷到街上去,给那些贫穷的、无家可归的孩子们分发食物、衣服和圣诞礼物。1822年,一位荷兰传教士把这位慈善家的故事传到美国,被美国民众所效仿,后又传到亚洲乃至全世界,使装扮圣诞老人庆祝圣诞节的风俗传扬起来!
圣诞士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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